第一篇:影视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票印分离、帐物分离。
一、出纳员:负责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和支票、汇票等银行汇总业务;做好收款、付款的记帐凭证;分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上缴公司财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票内容与合同款额必须相符,同时所有款项一律进入公司基本帐户,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
二、会计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分管现金总帐和银行存款总帐;担负各种往来帐户及各种年、月、季度报表、财务分析以及成本、盈亏核算业务;核实出纳员收款、付款凭证;管理收款、付款原始发票的领用以及支票、汇票的领用保管工作。
三、出纳与会计之间的业务关系:出纳员每月月末将记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收、付款记帐凭证统一交会计处,由会计分类记帐、结帐和做报表,报表一式两份,报税务机关一份,送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传阅审核一份。出纳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余额必须与会计的总帐金额以及实际现金、银行存款额三者之间必须相符,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权查阅财务会计帐。政府审计机关或税务部门需要查阅财务会计帐时,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准查阅公司帐务。
五、公司所有支出条据要有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得报帐和入帐,已报帐或已入帐的,由经管人承担。一切未经按上述权限和支出范围核准签字审批的支出,公司在审计其财务时不予认可其该笔支出帐务。
六、公司一切开支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开支要有计划。公司人员出差必须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线和公司规定的标准,办事招待,必须征得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如确实没有正式发票,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签字,说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授权负责人同意并换取正式发票后方可入帐。
七、房费按租房协议和租房单位开据的发票报帐处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如需调整,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公司收付款时2000元以上的现金一律实行转帐。
九、公司所有收入必须按时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机构的基本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若发现现金挪用现象,按挪用金额的20%予以罚款处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公司原则上不得给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款,如员工确实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但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并在一个月之内必须还清。
十一、自开发票之日起,一般在当月收回现金,最迟不能超过项目结束时间。
十二、公司必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会计私章。
十三、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为其所配备的专柜,不得私自带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发票、支票、汇票由会计负责领取,存放于公司为其配备的专柜,专门由其保管,并将发票、支票、汇票编号后统一造册登记,同时将登记册交行财部主任保管存档。
第二篇:建筑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严格财务开支手续,规避风险,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使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财务开支管理
一、财务开支大计划
项目部收到业主拨款后,由项目部经理向建筑公司经理报告,出纳报告财务科长。项目部经理组织书记、总工、财务、技术、计划、物资、办公室等负责人制订财务开支大计划,并报建筑公司经理签字批准。财务按以下顺序进行开支。
1、计划工程进度用材料款。
2、计划工程进度用机械设备租赁费。
3、施工队的工资。
4、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
二、项目部财务开支程序
项目部的财务开支在大计划内执行,由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项目部总工签字批复后执行。财务科长后期补充完善财务手续。
1、材料款按照项目部制订的大计划,物资科填好支付单,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收据,办理好项目部签字手续,领着客户到财务科开具支票。
2、机械设备租赁费 按照项目部制订的大计划,由物资设备
科填好支付单,并向对方索要发票、收据,办理好项目部的签字手续,领着客户到财务科开具支票。
3、施工队工资 每月底,项目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到现场进行验工计价和材料盘点,计划科根据现场工程师和总工出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必须附在验工计价表后面。并为施工队作好工资发放表。由办公室、现场工程师、财务到工地监督发放工资。
4、备用金 备用金实行定额制度。业务员2000元,小车司机 3000元,借支一次,报销一次,清理备用金一次,做到一次一利索。备用金于年终清理完毕。
食堂管理员按照项目部的人数每人每天1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月底报销。
5、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建筑公司统一造表,财务审核,建筑公司经理签字批复,统一发放。
三、财务印鉴、网银u盾、空白支票的管理
财务印鉴必须要分开保管。财务公章和空白票据由出纳保管,私人印鉴由项目部经理保管。
网银u盾必须分开保管。制单功能u盾由出纳保管,审核功能u盾由项目部计划科主管保管,授权功能u盾由项目部经理保管。
空白支票的管理,业务员出门办理业务需使用空白支票的,先请示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授权出纳办理。出纳必须要对空白支票采取限额控制措施。业务员归队后24小时内必须要到财务科补办财务
手续。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如果在外丢失支票,领用人必须立即报财务科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项目部经理和财务科写出书面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第二章 报销管理
1、报销的签字批复 所有项目部的报销单据由由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项目部总工签字,以建筑公司经理的签字为最终批复,财务科按照建筑公司经理的批复给予报销。财务科长后期补充完善财务手续。
2、报销时间规定 所有发生的间接费用开支报销时间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后财务不再受理。
3、贴发票 贴发票一律用a4白纸,从右往左,从下往上粘贴发票。
4、差旅费 职工差旅费一律凭出差报告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由办公室或者项目部领导安排乘坐出租车的,出租车票由办公室或项目部领导在发票后面签字方可报销。职工休假差旅费执行公司制度。
5、招待费 业务招待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部有关的单位及个人。业务招待费的报销仅限于项目部各科室主管以上人员。
6、办公费 办公用品由项目部经理安排,办公室统一购买,由 工程部点数量,发放到职工手中后,领用人签字,由办公室作好台账登记。
7、小车费用 小车司机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办公室核实。小车司机的加油票由办公室按照路程公里数判断是否超标。小车修理费用,凭修理厂家打印的修理清单和发票,据实报销。
8、通讯费 手机话费按照项目部制订的标准统一发放。
9、取暖费 按照公司的标准,年终统一造表发放。
第三章 各科室的相关职责
1、工程部每月底组织相关科室和业务员到工地现场验工计价、盘点材料。向计划科开具施工队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并根据物资科的发料数量与计划用料数量进行对比,为施工队是否超额使用材料、浪费材料作出判断,并开具扣款单据交计划科。并做好工程量的台账登记。与计划科进行工程量核对。
2、计划科每月底对施工队、租赁的机械设备费用进行验工计价,完善项目部内部签字手续后交财务科记账。每一次业主批复的结算单交财务科入账。作好验工计价的台账登记。完善施工队拨款的手续,填制支付单,计划科负责审核施工队工资表。与财务科进行验工计价、拨款事项核对。
3、物资科 物资科在每一笔业务发生后,把点验入库单和发票粘贴一起,完善报销手续后交给财务科入账。如果当时对方没有开具发票,物资科把点验入库单交财务科记账。月底根据施工队当月的进、出库数据,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的实际情况,编制一份材料消耗报表交财务科入账。完善材料款开支的财务手续,填制支付单,并作好台
账登记。与财务科进行材料入库、出库、消耗、客户的债务进行核对。负责填制物资日报表。
4、劳资员每月底,依据考勤表作工资表。并作出工资汇总表交财务科入账
5、财务科 财务科长,作为公司委派的财务主管,完成公司的上交款;巡回检查、监督各项目部的财务开支、财务报销等相关的各种业务,完善财务手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负责检查、监督计划科、物资科的台账;负责经济活动分析;向建筑公司经理和项目部经理提供项目部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数据;牵头责任成本核算;负责与公司归口业务部门联系、沟通。
项目部出纳,作好资金的管理,空白票据的管理,财务印鉴的管理,网银u盾的管理。并办理财务收支手续,税务手续。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与会计对账。并负责与税务局联系,缴纳营业税、印花税、个税等各种税款。负责填制资金日报表。
会计,负责记录会计账,编制报表。并与各业务科室核对台账,为领导提供各种财务数据。负责与项目部的各科室联系、沟通。
第四章 奖惩措施
为保障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保障财务工作顺利、及时地完成,特制订本措施。各科室的平时表现,作为年终评比重要的事实依据。
1、项目部所有人员报销不及时的,超过一个月不报销的,财务科篇二: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 财务机构的设置:1.董事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公司财务部设会计主管一名,会计2名,出纳1名。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向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现金管理制度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公司通过银行帐户结算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公司财务人员要定期和银行的对帐单进行核对。2.由银行领取的支票由出纳保管并列表登记。公司因需要提取现金,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在表上签字同意。
回答人的补充2009-05-09 09:55 五.印章管理为方便工作,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财务部主管及出纳分别管理,其它部门需加盖章者要备案登记。六.财务报表制度1.公司财务人员在月底结帐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报关有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2.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每位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附公司债权、债务和其它有关科目明细。3.会计财务人员每月向董事长、总经理报送财务状况说明书。
回答人的补充2009-05-09 09:55 4.会计终了,公司财务人员要将会计报表装订归档保管。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2.会计档案不到规定年限,不得销毁。3.会计档案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携带出公司,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八.内部借款制度1.公司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借款部门、原因,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2.借款人在办理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额。3.公司财务人员对内部借款进行监督,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可在工资中扣除。九.报销制度1.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财务审批的权限划分,公司流动资金、小型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维修、费用开支,材料采购和其它生产经
营活动的报帐,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大型建设项目、董事会的各项费用等不属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开支,需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负责审批。2.公司对外办理各项经济业务要按规定索取正规票据。3.经办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持有效票据,需办理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分别填制票据传递单,预付帐款通知单或成交付款通知单,先经部门主管人员同意,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部门主管或财务人员找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回答人的补充2009-05-09 09:56 十.成本管理制度1.材料采购① 公司对材料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首先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可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② 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的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财务部不予报帐 回答人的补充2009-05-09 09:57。③ 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公司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主要材料要通过公司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并加盖验收章和验收人员手章,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供应部主管人员和董事长签字,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回答人的补充2009-05-09 09:57 2.材料领用:材料领用填制领/投料单一式三联,由各部门主管、领料人、发料人同时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领用部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同时作为材料出库凭证,生产部门填制的投料单要保证原料、辅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库价格以平均价计算。3.车间生产:生产部门领用材料投入生产,对领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续二次投料,剩余部分交回仓库并以红字填制投料单冲减,生产车间领用的材料在生产过程及存放过程中发生变质,不能使用,丢失等现象,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生产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进行帐务处理。4.产品入库:车间加工完成产品或半成品要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负责验收,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仓库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车间留存,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5.每月25日公司劳资人员,行政后勤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向财务报送当月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工资及当月水电费用,财务部收集以上数据,和当月发生其它制造费用进行汇总,以每批产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产品间进行分摊,计算出产品的生产成本。6.产品销售:产品销售由销售内勤根据业务员出具的销售单填制产品出库单一式四联,由销售内勤和业务员同时签字,注明合同号、购货单位名称,第一联销售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第四联为出门证。7.库存管理:公司成品库、半成品、材料库均由专人负责,建立库存台帐定期进行盘点,并与每月25日和财务部门核对,对盘点过程中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由仓储部门主管人员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一份留仓库调整台帐,一份报财务进行帐务处理。回答人的补充2009-05-09 09:57 8.票据传递:为保证成本核算真实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票据传递,保证在材料采购入库、领用出库、产品生产入库、销售出库三日内将票据传递到财务。十一.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1.对公司原有固定资产,仓储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登记。2.公司新购固定资产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登记台帐,领用
时办理领用手续。3.公司即购即用不能周转,一次性耗废的低值易耗品可不办理入库手续,凭原始发票到财务报销。4.公司购入的可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设备等,要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要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办理领用、退库、报废、报损等相关手续。6.公司财务和仓储部门要定时对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十二.处罚办法1.警告①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②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③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④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2.辞退①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②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③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④利用职务便利,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帐物的;⑤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⑥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⑦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予以辞退的。篇三: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1 总 则
1.1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达到
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同时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的目的。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财务部在公司总经
理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1.2 财务部职能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1.2.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
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1.2.3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
的经济效益。
1.2.4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1.2.5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1.2.6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1.2.7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1.3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1.4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2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2.1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2.1.1 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1.2 编制各项目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融资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
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1.3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
及其经济效益;
2.1.4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2.1.5 参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其它
经济文件;
2.1.6 协调财务部与各部门的关系,正确处理银行、税务部门关系;
2.1.7 及时与财务部人员沟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及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督促检
查财务部人员业务工作和公司财务核算,严格考核,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
见。2.1.8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2.1.9 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税务报告,审核材料、设备、费用、借款等资金的收支,确认
后进行收支;协调与其他单位的资金往来与结算。
2.1.10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
度;
2.1.11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
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12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13 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2.1.14 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2.1.15 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2.1.16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2.1.17 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2.1.18 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2.1.19 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
负责。
2.1.20 对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2.1.21 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
实负责。
2.2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2.2.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
楚,按期报帐。
2.2.2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
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2.2.3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2.2.4 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2.3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2.3.1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3.2 处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货款要及时存缴银行,不准挪用现金和“白单抵库”
“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3.3 一切结算业务(包括银行存款、现金)都必需按照财务规定以及开支范围、内容、标准办理,不得弄虚作假,打埋伏,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并逐日、逐笔地登 记现金银行存款计算机日记帐;
2.3.4 管理好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所有凭据及有价证券;
2.3.5 协助有关部门积极追收货款及欠款,加快资金回笼和周转使用;
2.3.6 坚持结算原则,必需做好下列三条:①钱货两讫;②维护购销双方正当权益;③银
行不予垫款;
2.3.7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2.3.8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过程;
2.3.9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财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生
效。
2.3.10 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4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2.4.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2.4.2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
及其经济效益。
2.4.3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2.4.4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
证据。
2.4.5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2.4.6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2.4.7 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2.5 处罚办法
2.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2.5.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5)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3 财务核算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根据公司财会工作现状,特对会计核算中的 若干问题,作出规定:
3.1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3.1.1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1)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
经营活动。
(2)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3)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3.1.2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2)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
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
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
比。
(6)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8)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9)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
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
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12)企业在进行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
费用,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
(13)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
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3.1.3 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协议、文件或其他资
料),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取得货币和非货币交换时,必须有经办人、业务主管、公司领导或领导委托人、会计主管、出纳人员盖章。
3.1.4 一笔经济业务发生要根据正确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
额绝对一致,分录编制准确,并按序时登记账薄,凭证按册装订。
3.1.5 用电子计算机记账,每季度打印一次有币账簿,按规范装订,对磁性或其他介质
存储的多种数据和资料应有备份,保证保密、安全。3.2 主要会计政策
3.2.1 会计: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3.2.2 记账方法:为借贷复式记帐法。
3.2.3 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记账文字为中文。
3.2.4 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用借、贷法复式记账,记账本位
币为人民币,同时登记外币账户,汇率换算以每个会计1月1日国家颁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记账汇率,每季度用加权平均法调整一次。3.2.5 外币折算:发生非本位币业务(含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原币记账外,须同时
折合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的金额入账。公司财务部每公布统一的记账汇
率,发生外币收入或支出业务时,按记账汇率记账,记账汇率与账面汇率的差异,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各调整一次。调整汇率的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3.3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相关规定
3.3.1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
会计制度的规定。
3.3.2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
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3.3.3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
物、款项相符。
3.3.4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
报表及相关附表每季度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
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3.3.5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
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
更正、补充。
3.3.6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
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
出处理。
3.3.7 会计报表编制要求
(1)公司各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编报月、季、会计报表,做到
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不得为了赶编报表提前结
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
(2)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审核,要贯
彻归口管理的原则,会计报表应编定页数、加封面、装订成册、盖公章。所有报表
须电脑打印。
3.3.8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的打印、装订、上报时间、期限、会计期间规定
(1)账证打印时间规定:各种明细账,总账每季度打印装订成册;各种凭证报表每月打
印装订成册。
(2)报表上报时间规定:各种会计报表月报为次月10日前上报:季报(季度终时)次
月15日内上报:年报(终时)次年45日内上报。
3.3.9 会计科目、会计账簿的设置与使用,会计报表及其勾稽关系:(1)会计账薄使用三栏式总账和明细账,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有关经济业务属外币或
外文的,在登记折算人民币或中文时,同时登记外币和外文;不允许只登记外币或
外文,而不登记人民币和中文
(2)会计科目的使用。一级科目即总账科目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规
定执行,二级科目设置在国家允许规定范围内设置。新增减会计科目须经公司财务
部批准,方可执行。
(3)总账、明细账与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勾稽关系。总账及其科目发生额及其余额应
等于所属相关明细账之和;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本期数应与所属相关总账数额相符
合,其中相关数额应与利润表中相关数额相符合;会计报表应与相关会计报表数额
相符合;其中能够抵减、计算填列的均应抵减计算填列。会计报表与相关经济技术
指标反映数额应保持计算口径一致,使会计报表真实全面反映一定期间的经济活动
及其结果。务必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卡、账单相符。3.4 往来账项核查规定
3.4.1 财务部对所有往来账项均应按月核查对账,按月定期打印往来账项明细表,对未
达账项及时进行调节,并编制《往来账项余额调节表》。
第三篇:公司财务的规章制度(通用)
公司财务的规章制度(通用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的规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财务的规章制度1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的规章制度21、全面统筹规划公司财务管理战略,拟定公司财务规划方案。
2、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主持财务体系的运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业资源成本适时制定、修正、和完善财务组织体系,指导下属员工的有效职责分工和高效协作。
4、负责主持编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公司投资、筹资等工作,负责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研究,定期提供财税信息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分析企业经济环境,提供财税咨询,策划财税解决方案。
7、主持财务会计政策和职能范围内的财务制度的研究、设计、和提审核。
8、建立财务风险的预警与防范体系;确保不会出现资金安全风险、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
9、向公司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执行公司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与规程,节省本部门各类办公费用。
公司财务的规章制度31、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财务、成本、投融资、预算、会计核算及监督、财务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主持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3、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拟订或规划资金筹措和资本运作方案
4、组织拟定公司预算大纲及财务预算,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核融资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6、组织编制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等
7、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并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8、参与集团重大投融资决策,优化资本结构和资本配置;
9、负责上市主体在资本市场的重要活动及项目,如投融资、兼并、收购等;
10、负责上市主体的市值管理,建立和维护好投资者关系。
公司财务的规章制度41、参与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制订财务战略;
2、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3、财务报表的审查;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4、负责公司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联系,寻找融资资本,全面规划融资项目;
5、辅助总经理制定投、融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并向总经理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
6、协助总经理进行投资业务管理,优化项目结构,提高投资回报率,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达成;
7、负责组织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重组、并购、信托等投资事宜;
8、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资谈判、签约等工作;
9、负责投资方案和投资报告的审核;
10、负责拓展并维护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公司财务的规章制度51、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编制公司综合财务计划;
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负责公司财务预算/资金运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审计事宜;
5、精确监控和预测公司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6、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7、负责与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8、负责本部门的员工队伍建设及日常/培训/考核;
9、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第四篇: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公 司 财 务 规 章 制 度 一、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 法规制度,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 》,坚决按照财务制度办事,严守公司秘密。
二、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并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 制度和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财务主管监交。
十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应收帐款帐务处理。总分类帐、日记帐等帐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
十二、统一发票自动报缴作业。
企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作业、资金预算作业。财务盘点工作。
会 计 岗 位 职 责 一
按照国家会计法,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表。
二
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
三、按照会计制度,填制转帐凭证,做好记帐、算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定期对帐(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
四、严格票据管理,保管空白收据和部分印章(印鉴中私章一枚)。收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六、每月末与银行、出纳核对账目、做到账实相符。
配合有关部门审计和年检。
八、每月根据工作程序复核工资、报总经理审批。
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现金管理、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一
第五篇:公司财务印章规章制度
篇一: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第三条 财务印章的分类:
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
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
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 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
理情况。
第六条 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
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
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8.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第八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 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 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第十条 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
理要求使用:
(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
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3.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 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
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 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2.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
得使用简称; 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第十二条
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 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 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
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
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
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
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 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
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单位: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返回
篇二:股份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部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
平,特制定本规定。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公务名章;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刻制专用章,须提出刻章申请,部门经理
签署意见,财务副总审核同意后,办理刻制手续。
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3.印章的停用:印章保管人应在领用新印鉴时将原印鉴交回档案管理员,以旧
换新。收回的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由2人监销。
4.印章的保管: a、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
管理印章,专人专管,并进行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
b、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部门主要负责人代存代管;
部经理或委派专人负责保管,不使用时,锁于保险柜内;
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要分开由不同的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保管,法人代表公务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5.印章的使用要求:
a、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
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用印应端正清晰;印章应及时清洗,细心保护。b、印章应加盖在正文右下方、落款时间的中上方,上沿应不压正文,底边
在发文时间之下。6.印章的使用范围:
理部名义上报、平送或下发的各种公文、函件,内部报送使用的财务报告。
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
各类发票。d、财务副总公务名章以及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务名章:以其名义签发的各类
报表、函件等。7.印章的使用程序: a、以财务管理部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由经办人拟稿(必要时有关单位会
签),申请使用部门公务章,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交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同意、财务副总签发后,档案管理员登记编发文号后,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用印。
b、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出纳凭经批准的付款凭证开具支票等银行票据,加盖预留人名章,到财务管理部经理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c、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表,凭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
副总同意后用印。d、印鉴保管人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e、未经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
第三章、附则
3、本制度自2007年9月1日试行,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篇三: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第三条 财务印章的分类:
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
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
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 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
理情况。
第六条 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
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
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8.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第八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 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 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第十条 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
理要求使用:
(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
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3.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 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
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
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2.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
得使用简称; 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第十二条
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 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 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
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
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
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
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 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
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单位: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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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的分类:
1.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
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
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的管理
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
理情况。
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
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
财务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第二条 公司财务妥善保管”原则。第三条 财务印章对外专用财务的印章。包括财务对内专用财务金收、付讫章,支名章、稽核章、已第一章 财务印章第四条 财务部门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第五条 财务部设第六条 财务印章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第七条 2.银行预 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第八条 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
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第九条 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
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
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
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
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
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
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
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
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的使用
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续,严格登记。
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
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回来后,应立即将第十条 财务印章应直属的上级领导时间、枚数、名称。第十一条 企业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位。
第十二条 7.财务书面逐级上报详细第十三条 8.停用、人不得擅自处理。第十四条 各公司上报财务中心备案。第十五条 财务中第二章 财务印章第十六条 财务印第十七条 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第十八条 日常财第十九条 银行预
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
批、登记;
第二十条 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
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第二十二条 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
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第二十三条 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第二十四条 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
务印章;
第二十五条 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第二十六条 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第二十七条 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 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二十八条 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第二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
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第三十条 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第三十一条 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
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第三十二条 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第三十三条 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第三十四条 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 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三十五条 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六条 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三十七条 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
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
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行为和罚则
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第四十五条 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
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五: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章移交手续,将旧第三十八条 财务财务印章移交行政第三十九条 禁止第四十条 在财务第四十一条 未经第四十二条 其他第四十三条 任何第四十四条 为各第四十六条 替他第四十七条 未按第四十八条 其他第四十九条 对违第五十一条 本制第五十二条 本制第五十三条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 财务印章的分类:
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
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
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
财务部。
第一章 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
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第六条 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
人员负责保管; 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
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
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
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8.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
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
工作。
第二章 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 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 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
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
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3.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
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
案。
第三章 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 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
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2.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
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 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
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 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 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 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
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第十五条 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
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 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 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
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