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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常任制和会员代表

会员常任制和会员代表



第一篇:会员常任制和会员代表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意见

发文单位:北京市总工会 文

号:京工发(2008)1号

发布日期:2008-1-16 执行日期:2008-1-16 各区、县总工会,各局、总公司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

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是推进工会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帮助基层工会做好这项工作,现就会员代表常任制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的意义

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是《工会章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对于推进工会民主化、群众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员代表是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活动的主体,会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作用发挥情况,直接关系到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的行使,关系到工会民主建设的整体水平。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实行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这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调动代表参与工会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扩大工会民主,体现依靠会员办会的方针,有利于建立并且实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推进工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的作用。

二、会员代表常任制的具体内容

会员代表常任制包括以下具体制度:

(一)会员代表的任期制

(二)会员代表的年会制

(三)会员代表的代表制

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要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坚持保持与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要积极宣传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四)会员代表的提案制

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会员代表大会设立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可以成为常设机构,其届期至下届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产生时为止。一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讨论的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大会主席团或工会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五)会员代表的监督制

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会员代表要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每次会员代表大会都应对工会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同时对工会领导人举行民主评议。每两年结合民主评议对工会领导人民主测评一次,经民主测评,凡获得信任票不足半数者,应提请上级工会和干部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考察,如确认其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时,应由代表大会做出决定,予以撤换或罢免。

(六)会员代表的培训制

为了使会员代表履行好代表职责,基层工会必须加强对会员代表的培训,帮助他们学习工会业务知识,掌握会员代表大会的操作程序,职权行使等相关内容,不断提高会员代表的议事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会员代表的述职制

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会员代表对选举单位会员负责,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负责、监督的形式就是会员代表每年向选举单位会员述职一次,报告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接受选举单位会员群众的监督。

三、对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的工作要求

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对于推进工会建设的重要性,把它提上工会组织建设的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先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切实抓好会员代表常任制的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工会基层组织中广泛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从而使工会民主化、群众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北京市总工会

2008年1月16日

附件: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为推进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进程,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会员代表常任制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会员代表常任制是指,在基层工会的届期内,会员代表始终具有代表身份和资格。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的范围是指会员人数一般在100人以上的,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

二、会员代表

第二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三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100至2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30%;会员在201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会员在1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第四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企业、事业单位一线职工中的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五条 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业。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六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七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第八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的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第九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基层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不设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补选的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十条 会员代表的任期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以基层工会所属工会组织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各1人。代表团(组)长根据代表大会的议程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安排,负责组织代表的日常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基层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建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的职责是: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

(四)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六)积极宣传贯彻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对原选举单位会员负责,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会员和原选举单位对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会员代表,有权提出罢免的要求。

代表的罢免必须经过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因故调离原选举单位,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责时,代表资格自然免除。原选举单位出现的会员代表的缺额,由全体会员另行选举,并报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批。

三、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名称为:ΧΧ工会第Χ届会员代表大会第Χ次会议。新建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名称为:ΧΧ工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的大会名称为:ΧΧ工会第Χ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十七条 每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本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一个月内,由上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并应将会议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前10天通知代表。

第十八条 每届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各次会议均由本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

第十九条 每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应先举行预备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秘书长名单和大会的议程。预备会议由基层工会委员会主持。

第二十条 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员;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 届期内工会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每年代表大会都应对工会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按“职工之家”标准检查是否合格,并将评议结果报上级工会。同时,对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每两年对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测评一次,经民主测评,凡获得信任票不足半数者,应报请上级工会和干部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考察。如确认其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时,应由代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撤换或罢免。

第二十二条 每次代表大会举行前,基层工会委员会应事先将有关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和大会的各项议案交由各代表团进行讨论,并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各代表团(组)长或代表团(组)可推选代表,按照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表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时限内,一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讨论的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大会主席团或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提案审查委员会可以成为常设机构,其届期至下届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产生时为止。

第二十四条 向基层工会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代表大会表决前,如提案人要求撤回时,对该议案的审议即可终止。

第二十五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本届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应列席会议。

第二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权力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性质不同,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

第二十七条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基层工会委员会负责主持本级工会的日常工作。基层工会委员会对本级工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在基层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基层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三)负责筹备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四)选举(或补选)工会主席,选举(或补选、增选)副主席、常委,对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调动提出意见;

(五)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有关重大问题;

(六)审查和批准下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结果;

(七)提名确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九)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基层工会的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设常务委员会的基层工会,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可事先召开代表团(组)长会议,征求意见。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也可根据需要,吸收代表团(组)长列席。

第三十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第三十一条 工会主席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参加本单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三)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民主管理。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七)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八)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五、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总工会

第二篇:会员代表选举常任制

会员代表选举常任制

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是《工会章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对于推进工会民主化、群众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员代表是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活动的主体,会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作用发挥情况,直接关系到会员代表大会职权的行使,关系到工会民主建设的整体水平。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

要求,必须进一步实行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这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调动代表参与工会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扩大工会民主,体现依靠会员办会的方针,有利于建立并且实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推进工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的作用。

第三篇: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草案)

(提请2011年9月9日彭水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11年9月9日在彭水自治县委九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彭水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一届执委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与会代表对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工商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充满信心。

会议期间,重庆市工商联领导、中共彭水自治县委领导分别就新时期工商联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与会代表深受教育、启发和鼓舞。大会在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气氛中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这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顺利实现新老交替的大会,是一次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鼓劲、奋发有为的大会。

会议认为,彭水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在彭水自治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重庆市工商联和彭水自治县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团结、服务、帮助、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

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工商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的总结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所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是可行的,大会同意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一届执委会所作的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时期彭水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引导会员融入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重点,坚持“服务立会、发展兴会、创新拓会、能力办会、实力强会”的工作思路,努力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要继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会议号召,全县工商联会员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彭水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的团结带领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完成新时期工商联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

第四篇: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根据《泗洪县青阳镇商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常务理事会对会员入(退)会的提议;

(五)对商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常务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知必须列明会议议题。

第六条 会员大会出席会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凡是有选举事项的大会,会前必须对会员代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选举合法有效性。

第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并由常务副会长或会长签名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八条 本制度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篇:会员代表发言演讲稿

各位代表,同学

大家好,我是来自甘肃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10级生物技术班的刘晓东。同时是爱心社,演讲与口才协会,的会员。首先,感谢肃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给我这个机会,作为甘肃农业大学46个社团全体会员的代表,在这里发表讲话!

开学之初,和每一个刚到大学的新生一样,欢喜的同时又充满了迷茫。在第一个星期熟悉校园的那段时间里,感觉大学生活的空虚和无所事事。大学里应该做些什么,怎么做?问了自己很久。却一直没有个答案。

正式上课后不久的一天,看到很多社团在礼堂门前招新,初识社团就是在这个时候。因为我的兴趣爱好比较广泛,又对大学的课外生活充满憧憬和好奇,想要加入的社团很多。但由于精力有限,经过慎重的考虑,加入了爱心社和演讲与口才协会。就是这一次的决定,改变了我的大学生活。一扫前些日子的无聊空虚,马上变得充实起来。

社团的第一个活动,自然是新老会员的见面会。在爱心社的见面会上,大二的学长学姐们用手语演绎了《感恩的心》和《爱的翅膀》。伴着优美的的旋律,他们用真情和深情演绎着,于是一种莫名的感动油然而生。他们把这种爱传递给新生,让人们相信爱和关怀的是可以延续的。

“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就是这种信念让我们走到了一起,点滴的爱,汇集成海,让世界成为爱的海洋。“爱心永恒,爱心无限”这是爱心社的工作理念。也是我加入爱心社的原因。在每个会员自我介绍的时候,都无不离开“爱”字。就在这温馨的氛围下,大家开始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彼此也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演讲与口才协会的见面会上,我们新会员更是积极。从台下排队上台演讲的长长的队伍可见一斑,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在公共场合锻炼口才的机会。但因为时间有限,很多人错过了上台自我介绍的机会。开学时还青涩的我亦是如此。不过在演协的见面会上我也结识了协会里的几位学长学姐,从他们的举止言谈中,我发现了他们身上所具有的那种特殊的气质,洋溢在他们脸上的那种自信与淡定,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知道,这是演协带给他们的。在这以后也和协会中的很多人成为了志同道合朋友。

见面会之后,带着新鲜、带着好奇,带着憧憬开始参加社团的活动。首先是爱心社带领新会员参观甘肃省博物馆,让我对甘肃省这个古老地方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又对甘肃悠久的文化和历史产生了敬意。第一次,这么近距离观赏这么多的国宝珍品。既欣喜,又震撼。经受过这文化的洗礼,仿佛华夏五千年的文明重现,中华民族的智慧重现。这里不仅是中国古老文化发源地,也是现代中国文化的脊梁。

在爱心社参加的活动中,留下记忆最深的还是几次去敬老院看望老人的活动。第一次去的是安宁区社会福利院,帮福利院工作人员打扫院内卫生,给老人带去日用品和水果。在陪老人聊天的时候,深深地感觉到他们是多么需要社会的关爱,多么需要心灵的慰藉。一位老人说“最喜欢和你们这些大学生聊谈,你们懂的多,知识多,知道关心我们这些老人”我想,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不多,但只要从小事做起,人人都去做,就会“情满人间”。

送欢笑是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爱心社和戏剧协会,棋牌协会,心星社,各社团相互配合,各尽其能,一起给老人带来精彩的文艺演出,老人们看着表演,吃着水果,温馨的现场,笑声不断,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个人。在这之后又先后去了几次鸿瑞敬老院。给更多的老人送去了关爱和欢笑。

虽然这几次活动都只有短短的一天,但让我了解孝心无价,父母多么需要子女的关爱。也就是从这以后,我每个星期都会给远方的父母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与此同时,这几次活动一定程度上呼吁了社会各界人士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给予他们物质和精神的满足。在之后的爱心宿舍活动,动员全宿舍的人攒零钱,收集瓶子,废品。把大家的爱心聚集起来,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就是这些点滴的小事,让我们懂了环保,节约。

“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 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经过了一翻宣传之后。演讲与口才协会如期主办了一年一度的演协杯辩论赛。在这个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在演讲与口才协会提供的这个平台上,我们得到的锻炼很多,收获了很多。辩论这门艺术,只有亲身投入其中才能体会她的魅力。在这期间,我学会了如何机智的反应,如何睿智的思考,如何团队合作。在赛场上即当过辩手,做过主席,在赛场下记过分。举过牌,深入其中,从各个角度了解了辩论赛。真正意识到只有不断耕耘,才有成果,只有不断付出,才有收获。

今天之所以能够有勇气站在这里发言,与在演讲与口才协会的锻炼密不可分的。

随着人际交的频繁和扩大,口才艺术实际上已成为一个人成功的标志。大文豪雨果曾说过,“语言就是力量。“锻炼口才,不仅是为了在讲台上能够口若悬河,辩论场上的独立领风骚,还是为了将来在应聘会上能够随机应变,条理清晰。演协就这样一个实现理想的地方。“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演协的口号,是演协的宗旨。演协,用它独特的魅力感染着每一个会员,带领着每一个会员成长。

经过一个学期的社团活动,我发现,社团的确是一个可以广交好友的平台。在学长们的帮助下,解决了我很多的困惑,他们的言行为我尽快融入大学生活,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相信在坐的很多人,和我一样,当你困惑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位学长或学姐告诉你如何

去做。在你无助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位学长学姐向你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在社团得到的,不会是物质上的奖励,而是学会了如何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去解决问题。如何在一个团队中互帮互助,发挥

优势,各尽其能。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十分深远,甚至影响到我们的未来。

因此,我想,大学生加入社团是很有必要的。开展学生社团活动,能够缓解学生因枯燥、单一的说教学习模式,而产生的厌学情绪。促进了教育教学的科学发展。

我们知道社团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组建的,我们能够自由选择社团,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有兴趣,自然学得好,拓宽了知识面,增强了能力,完全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

身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不可以无知,不可以世俗化,不可以虚度大学,个人素养的塑造才是我们的追求,体魄气质、人格品质、学识思维、志向精神,只有这四维的构建,才能构成我们成功的优势。强求不如构势,我们预想成功,就先关注成长,去除虚无缥缈的追求,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从实际出发,点滴做起,以缓解压力,拓宽知识,享受美好的大学生活。

大学生加入社团各有原因,有的是因为兴趣爱好。就像我的舍友,从小就喜欢武术,可是一直没有机会学习,直到大学,他参加了武术协会,每天起很早,看他很辛苦,但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反而觉的很开心。还有些学生进入初中后,学习压力增加,放弃了原有的特长学习,觉得很可惜,希望能够“再续前缘 ……“虽然各有原因,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出于热爱。社团的活动充分体现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名言。“

在一个学期的社团活动中,我们都受益匪浅,上面提到的,都是我所收获的。但是作为会员的我们,看到在社团欣欣向荣的发展的同时,也看到了社团建设的不足。

1,活动创新不够,徐悲鸿曾说过:“ 道在日新,艺亦须日新,新者生机也;不新则死。”我们加入社团只参加一个或几个活动自然会厌倦,很多会员在中途推出了,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们觉得没意思。那么保持社团的新鲜感,时时注入新的活力,才是社团发展的长久之计。

2,社团在学院没有影响力。我曾经因为参加社团活动,获得“先进个人”的荣誉证书,但在班级内部的加分时,社团证书不能作为加分凭证,班级都如此,学院更是不关注会员在社团得来的荣誉。所以也是为了会员实际利益着想。提高社团在学院的影响力很有必要。

这些便是我代表社员向社团提出建议。

最后我想将,我在大学社团生活中的“八字”感悟与同学们分享,那就是勤奋、责任、恒心、爱心。总之在任何一个学校,平庸的大学生是相似的,不平庸的大学生各有各的辉煌。各位同学,希望你们可以在自己所在的社团,这片天地里,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甘肃农业大学社团会员代表刘晓东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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