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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绪 言

中共浙江温州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是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对公司发展起着保证、促进和监督、协调作用。为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我公司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及省、市、区、建设局党委有关文件要求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入 党 誓 词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 员 义 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发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领导和支持本部门群众组织的工作。党支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

(二)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与党员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协调部门内的党政关系,保证本部门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落实支部各项制度;安排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内统计和收缴党费工作;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宣传委员: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组织、安排党课学习,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

纪律检查委员:提出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党员遵纪和违纪情况,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并及时向支部和纪检部门汇报;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案件;考察了解受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群众工作委员: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协助群众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公司党支部工作原则

党支部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公司自主经营之间的关系,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

一、围绕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和公司实际,加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企业员工的方针。

二、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换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监督企业守法经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作为公司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三、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促进企业发展和改进企业管理结合起来,积极为企业培养和推荐优秀管理及技术人才,配合公司建立一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二、主动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尊重公司的自主经营权,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献策,支持企业在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从公司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

四、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发展。

五、发挥好上级党(工)委与公司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使上级党(工)委及时掌握党员情况,让党员及时了解上级党(工)委的工作要求。

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七、协调公司股东与职工群众的关系,支持原则,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八、主动加强与企业所在地街道、社区党工委的沟通联系,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九、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建设有企业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

十一、负责实施对企业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党章有关规定的党员进行处理。

十二、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成员分工原则

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在公司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一)对上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对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定公司党建计划,确定党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四)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

(五)确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听取其对分管工作的报告和总结,并对其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以及检查、指导和监督其实施。

(六)审定本党支部的重要制度,协助企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四、保密原则

支部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必须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

党内选举制度

一、公司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必须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改选换届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其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本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本届支部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三)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

(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必须在党内广泛开展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和意义,明确选举规定,珍惜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产生,必须发动党员,由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自上而下协商,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志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区建设局党委审批。经过上级批准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时,会议有效,对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再进行酝酿讨论,党员有权利对某些候选人的情况提出质询,党组织应作出解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志可以更换候选人,当大家意见统一后,则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支部委员。当选的支部委员的票数应超过支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支部正副书记的产生,应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分别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三)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做好分工,制定工作、会议、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各自的工作走上正轨。

四、在选举中,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党员必须从党的事业出发,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党的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选票以及打击报复等违反党章的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级予党纪处分。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及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科研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带头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审定。共青团员和28岁以下的青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征求企业团组织的意见。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每半年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区建设局党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报区建设局党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经上级党委会讨论审批,并下发转正批复,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组织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支部组织委员要努力做好和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双争双评”考评内容,以此增强党员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责任心。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三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三)会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党员要从党的事业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委会尤其是支部书记要坚决带头贯彻,认真实施,并于下次党员大会上报告。

二、支部委员会议

(一)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的工作;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以及监督保证经济、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二)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意见;

2、支部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对生产、经营、行政工作的保证、监督措施;

4、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措施;

5、党员、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以及针对性开展工作的措施;

6、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7、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以及本支部需要讨论的问题。

(三)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可提出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

(四)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制度,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遇到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决定。

(五)决议之后,要按照分工负责的精神,支委分头组织落实,支部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减。

(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2、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支委反映党员、职工的要求以及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的汇报,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组织党小组的党员积极贯彻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员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课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一)党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进行安排。当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党课教育内容由上级党委统一安排。

(四)支部应根据党(工)委的安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五)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如中心发言,专题讨论、演讲以及作业、测验、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党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五、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由公司支部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组织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五)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组织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六、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每季度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三)要加强对组织生活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四)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五)支部每委度要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党内监督制度

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上党级的有关文件。

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支委会要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能否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按制度办事。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能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重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五)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保证党员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坚持和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在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推荐、任用干部。

(七)能否廉洁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年终要总结和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及时向党员公布,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要建立对党员的戒勉谈话制度。

(二)按时召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后要将会议原始记录和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并认真整改。

(三)支委会在换届选举前和年终总结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通过多种渠道,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支委会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每一位党员都有1-2个联系对象,联系的重点对象为:为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联系的内容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职工意见和要求。

二、党员必须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积极做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的形象,帮助群众提高觉悟,坚定地走党所指引的道路;有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党支部活动日制度

党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开展。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非公有制企业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务实、新颖”的原则,把党组织的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坚持班上与班下相结合,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用生产经营时间,多利用空隙时间、节假日和企业停工停产时间开展活动;在活动经费上,采取企业出一点、党费下拨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在活动内容上,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坚持与生产经营相结合,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企业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对市场经济理论、岗位技能、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学习,开展“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一、每月 26日(公历)为本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党员应当自觉参加。

二、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党支部请假。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批评教育,连续六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作为不合格党员,以自行脱党论处。

三、党员活动以上党课,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研究自身建设问题和本单位有关事项,布置工作任务,组织党员义务劳动,访贫问苦等为内容。每次活动内容由支委会安排或由全体党员讨论决定。

四、党员参加活动要签到,党支部确定专人做好活动情况记录。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支部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公司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

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公司党组织的活动。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区建设局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党支部按规定将党费上交区建设局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单位的业务和中心工作,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制定本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实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干部职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理想、道德、纪律、民主和法制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

思想政治工作要以理顺情诸、平衡心理、改善关系、增强内聚力、战斗力为目的,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开展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法纪规范教育相结合、坚持表扬与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的原则,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功夫。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渗透力,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作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全年召开十二次会议,专题讨论党建工作,对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管理,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内容。对党员的考评在完成经济指标的同时,按着对党员考核实施细则评分决定,每季考评一次。

2、对党小组长在内进行两次培训,重点提高党小组长的政治素质,革命意志,处处以身作则地带领全组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全组党员刻苦学习,钻研社会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做到“五讲”、“四美”、“三热爱”。

3、每季度一上次党课,支委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多听取全体党员对学支部工作的要求和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讲究实效,展开批评自我批评,以不断地加强支部一班人的自身建设。

4、打铁先从自身硬,支委一班人以身作则地带头参加党课学习、政治学习、,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每月支部组织两次政治业务学习,一次党小组学习,支委成员同党员一样按党员考评细则评分成绩。

5、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加强领导人自学,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学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好党章和准则,中央决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6、半年支部做一党建工作总结,向全体党员在半年做一次报告。并将对党员考评细则评出优秀共产党员,对立先锋模范的典型报上级党委表彰。

7、对党员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除了考核细则以外,进行考核、考试、板报、讲谈、评议等形式教育。

8、支部在本内抓好三会一课的教育,加强对党员政治思想工作,以不同形式进行思想教育,保持党员的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作用。

9、从严治党,坚持党员标准,抓好党员入口关,做到发展前认真考核,广泛评议,对培养发展前交给任务,保持先进性,除了参加党员集体学习外,半年进行一次党课,党员标准,八项义务专题培训,并组织全体党员在内四次评议党的积极分子,建立淘汰制度,对不合格者要取缔,培养出一支政治较好的先进性积极分子队伍。

二、党支部公开办事制度

1、支部制定本工作计划时,首先通过全体党员讨论后决定实施,每个季度要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考核情况,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2、支部制定的各项制定公布于群众,便于党员内外群众的监督执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3、半年进行一次对医疗工作,改革方案讨论,听取党员讨论意见,建立整改措施,让大家监督执行。

三、表决制度

1、支委表决问题时必须由出席会议成员半数以上才能表决。

2、对各科负责人任免时,由支委讨论决定,在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3、防止一言堂的表决方法,采取全面发言表决意见的结果。

四、集体领导制度

1、必须坚持一切重大问题由支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无权自作主张。

2、凡是支部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委必须坚持执行,不允许各行其是,每个支委要切实负责,努力完成各自担负的工作任务。

3、支部委员会内部,支委会要团结成一个战斗堡垒,书记与委员是平等关系,互相尊重,互相谦让,互相帮助,书记不能摆出在委员之上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会前要发“公民告示”让委员认真酝酿意见,在会上畅所欲言。

4、每个支委是集体领导班子中的一员,要坚持原则,勇于发表意见,不得泄露党支部机密。

5、支委要接受书记的督促和检查,执行支委决议,完成党的任务,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医院坚持的领导核心。

五、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2、讨论审定医院的医疗规划、改革方案。

3、讨论决定各科室中层领导考核使用。

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处理意见。

5、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政治思想工作,两个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组织工作。

6、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抓好党风党纪和法律教育工作。

六、党员外出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时,必须向支部请示报告,便于支部随时掌握沟通情况和教育。

2、擅自外出或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先由党小组负责对其教育,超过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个人认识又不好的党员,根据党章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支委廉洁清正制度

1、廉洁奉公,不以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不搞特权,不损公肥私。

2、不动用公款请客送礼,不贪污受贿,不侵占公物,不随便借用公款。

3、执行党的决议,保守党的秘密。

4、遵纪守法,做到不参加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文明行医,不收受病人的钱物,不出假证,不乱搞不正当的关系,不看黄色书刊。

岫岩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

第三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 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 4 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一会四评制度

“一会四评”制度,就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个创先争优活动讲评会,在讲评会上开展党员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

一、党员自评:

1、党支部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自查,在广泛调研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

2、全体党员开展自评工作,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承诺践诺、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进行自评小结。

二、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进行创先争优互评。

三、领导点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运用“四评”工作法进行点评和评议。原则上按照党组领导分工进行,局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点评,各科室由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努力做到每名党员都被点评。作好领导点评情况记录,建立台账,并以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示。对班子成员的点评,要与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对接。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点评,要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和机关干部考核等工作来实施。

四、群众测评:测评的代表一般应包括本单位干部和群众、服务对象等方面的代表参加。结合年底县对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专项述职,测评代表既要对 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作出评价,又要评议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

一会四评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评议结果。党支部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到位,会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递交专题报告。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3、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4、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5、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6、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7、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8、前一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党员证发放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激发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内在动力,实施党员证制度。

党员证是党员身份和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包含党员基本信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内容。

一、党员证的发放:

1、发放范围:组织关系在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2、发放办法:党支部根据党员档案,填写党员证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加盖党支部公章,统一发放。

二、党员证的使用:

1、党员证是党员的身份证明,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自行涂改。

2、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时,需出示党员证,由党支部在“参加组织生活记录”栏记录,经办人签名,党组织负责人签章。

3、党员持党员证交纳党费,党支部在“党费交纳记录”栏记录,经办人签名,党组织负责人签章。

4、外出流动的党员可以将党员证同时作为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在流入地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需告知流出地党组织,有关情况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填写。

5、党员组织关系调离本县、退党、除名、开除党籍或死亡的,党支部应将党员证及时收回并备案销号。

三、党员证的管理:

1、党员证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各基层党委统一管理。

2、实行编码制度,一证一码。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定党员证编码编排规则,各基层党委按照编排规则编制本党委的党员证编码。

3、实行承诺制度。发放党员证时,基层党组织要向党员阐明党员证的意义,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等,并与党员本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存入本人档案。

4、实行登记制度。定期对党员缴纳党费、思想政治表现、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进行登记,作为评价党员现实表现的重要依据。

5、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年初,各党支部将党员证统一初审后,交基层党委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党员上年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审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无故不参加年审的,党员证自动作废。

6、党员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报告,基层党委要做好登记并办理补办手续。补发党员证编码与原编码相同。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为进一步了解党员思想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县招标采购局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一、形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规范性文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文件,明确党性定期分析的实行时间、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刚性的制度,确保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工作持久开展。

二、定性和定量结合分析党员党性。按照党员分类管理的办法,制定党员党性量化标准,科学界定党员党性强弱。加强党性标准宣传,使每位党员明确具体工作实践中的党性要求。坚持多种分析方法,综合党员自我剖析、党员会议集体讨论和党支部评价,对每位党员作出党性强弱的定性分析。

三、正确运用党性分析结果。将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的结果,运用到对党员的具体奖惩之中。评选优秀党员,要参考党性定期分析结果,推荐选拔党性强的党员参评。对于连续几次分析定性为党性较弱的党员,结合不合格党员的处臵标准,作出明确的处理,疏通党员出口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现状,了解党员干部的真实想法,把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

一、党员干部思想分析的要求

1、树立一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的目的,就是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单位内部的凝聚力。因此,单位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树立为党员干部成才发展的服务理念。

2、建立一支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的队伍。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的主要责任人是单位一把手。中层干部、工会负责人、团委书记、妇委会干部、等都要向单位领导及时反映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形成一个信息相通的党员干部思想分析队伍网络。

3、形成一种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分析制度,每年重大举措出台实施、重要活动举办及社会重大事件的发生等时期都要专题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并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单位每年召开1至2次党员干部思想专题分析例会。党组织要把党员干部思想定期分析作 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了解情况,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分析动向,把握重点,创设载体,研讨解决办法。

二、党员干部思想分析的重点

分析党员干部思想要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发展,着力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入手,从党员干部的所学、所思、所需中分析问题,从经济社会的变化发展中分析现状,研究趋势,做好工作。

1、要及时把握党员干部对社会热点和重点问题的关注程度及思想反映,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反响和看法。

2、要关注党员干部学习需求,关注党员干部学习时间、内容和方式方法,关注党员干部的专业发展。

3、要了解党员干部对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和单位管理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党员干部对工作环境的基本要求,了解党员干部对本职工作的情绪和基本态度。

4、要摸清党员干部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属、子女求学就业的基本情况,摸清党员干部生活的基本状态和需求。

三、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的原则

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举行不同形式和不同规模的座谈会、研讨会、分析会及个别交谈,了解党员干部思想的现状和变化发展,通过家访把握党员干部 家庭基本情况,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总体把握思想现状,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富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在分析过程中,特别要注意遵循下列几条原则。

1、个别谈话原则。党员干部不同于青年学生,拥有更多的个人隐私,需要更多的尊重和理解。因此,分析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要坚持个别谈话的原则,注意为党员干部保密,便于更深了解,把握实情。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一种思想观念的形成有其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与周围的环境密切相关,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就要坚持全面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思想观念,寻找不同的解决办法。

3、重点突破与一般号召相结合原则。既要分析党员干部思想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在总体上把握;又要善于分析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了解个体。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症结力求突破重点和难点,能起到普遍的告诫警示作用。

4、角色互换原则。领导要多从党员干部的角度来思考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并商讨解决的办法,要多为党员干部办实事办好事。同时,也要引导党员干部站在领导的角度来思考单位的管理和发展。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1、建立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七一”期间,开展“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2、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局党组和党支部要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分类建立台帐,组织党员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活动,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3、建立党内探访制度。对于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所在党组织要及时指派专人到党员家中进行探访。

4、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每年“七一”期间,局党组与党支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春节前,对所有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5、建立党员亡故关怀制度。党员亡故时,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局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派人参加吊唁,并对其家属进行慰问。

6、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要与班子成员每年谈一次心,党组成员要每年与党建联系点支委成员谈一 次心,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谈一次心。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与党员群众沟通的渠道,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原则

党务公开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组织建设: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党组织人员分工和履行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

2、重大事项: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流动党员登记、教育、管理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4、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及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

5、评比表彰:党组织和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比情况。

6、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7、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三)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四)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处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处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处党务公开意见的收集、整理、反馈事务,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主要通过设立党员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处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有关科室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科室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

第五条 各科室对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群众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并制定解决的计划和措施,限期解决。意见建议办理结束后,及时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第六条 对群众的意见建议的办结、落实情况,采取直接答复、书面答复、会议通报、党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 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特别对署名建议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建议人,并再次听取意见;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要在公开栏和网站进行答复公布。

第七条 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和臵之不理的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民主管理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制度

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的主要内容

1、涉及党组织工作规划、半年工作报告、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党务干部选拔培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比、表彰及处理党员等党内重要工作。

2、党内重大活动、政治教育、思想分析、行政工作通报、党风廉政文化、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等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及其他重要性事务。

3、涉及整体利益和党员群众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的实施方式:

凡涉及重大事务的党员议事会工作,由党组织通过全体党员或分党小组组织实施,一般为每季度一次,议事内容须由基层党组织确定,并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

1、提交议事内容:党组织将拟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和要求,在进入民主决策程序之前,先将这些事项提交党员开展讨论或听证,使党员做到认真思考,充分准备。

2、开展民主讨论,党员积极议事:支部负责人宣布讨 论的具体事项和要求,然后由每位党员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开展民主讨论,认真议事,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整理上报意见:根据讨论的情况,由实施议事活动负责人会同记录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然后形成书面材料,于一周内上报党组织。党组织把议事意见建议送主要领导审核办理。

三、议事意见的落实与反馈。

党组织应对党员议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定期反馈。反馈时间一般可安排在次月的党员组织生活日,或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会上,具体由支部负责人对议事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和反馈。

党员议事后,对已被党组织采纳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意见建议,要狠抓落实,并要及时通报实施的情况,未被采纳的,也要说明具体理由,做好解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对涉及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该进行党内情况通报,让党员有知情权。

一、通报的内容: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为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 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具体包括:

1、不涉及保密内容的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

2、上级会议精神及落实上级精神的有关情况。

3、党组织基本情况及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4、党组织工作目标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情况。

5、发展党员情况,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帮困扶贫及便民活动情况。

6、中层干部竞聘使用情况。

7、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双重考评”情况。

8、党费收缴情况。

9、其他认为可以公开通报的党内事项。

二、通报的形式

党内情况通报分为定期通报,逐项通报,即时通报,全程公开通报四种形式,即常规性工作情况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逐项通报,临时性工作情况即时通报,重要事项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通报。通报可分为书面通报或口头通报,通报主要以会议和简报的方式进行。

三、通报的实施

党内情况通报坚持及时直接,方便有效,党员群众信服的原则。经党组织讨论决定,根据通报内容,确定具体的通报形式和通报途径,主要通过支部大会,宣传刊物,支部组织生活会等途径进行具体实施。党内情况通报内容须事先专 题确定,由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及时做好党内情况通报内容的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原则上一季度一次,重要性或紧急性的工作要及时通报,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通过通报达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策党内先发动。

四、通报的监督

支部建立党内情况通报监督小组,组长视情况确定,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内情况通报的全程监督,有否进行通报要及时记录,作为党内民主,上级组织检查考核的资料台帐。

(三)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建立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党内监督,达到相互交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1、党内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向党组织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服务对象对政府服务态度的反映等。

2、党内反映应通过走访、会议、座谈、谈心交心、网 上投诉、服务对象评议等形式,畅通情况反映的渠道,广泛收集各类反映的信息。

3、要建立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首先接待好反映人,并问清楚所反映的情况,及时详细地做好反映情况的笔录。

4、接受反映者要根据反映情况的性质在2个工作日内把反映情况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能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5、党支部应当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进行认真分析,对于属于本级组织或者单位领导能够解决的要及时提交解决。

6、对所反映的问题属其他部门或认为重要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反映。

7、对属于本级组织、本单位能解决处理的所反映问题,要把解决处理情况答复反馈给反映者,一般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

8、规范情况反映程序,一般问题逐级反映,重大问题或事项可以越级反映。

9、对反映者对反馈意见有异议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能用简单的方法一推了之。

(四)征集党员意见制度

征集党员意见是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这项作用。

一、征集意见对象

参与征集意见的对象或意见提议人为党组织关系在本部门或本系统的中共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二、征集意见主要内容

1、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2、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事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对效能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情况方面的意见建议。

4、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5、对其他涉及平安余姚、投资环境、窗口服务等以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意见建议。

三、征集意见形式

征集意见一般由党组织发放意见建议征集表请党员填写,或由党员个人、联名撰写意见建议内容,或运用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员口头提出形式。

四、征集意见建议工作程序

征集程序主要分为提出、交办、答复三个过程。

1、提出意见建议。党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取征集意见建议表格,填写后可当天或第二天上交本单位党组织或指定点投票。

2、交办意见建议。党组织收到征集的意见建议后,一般应定期按时进行审议,确定是否立案,立案的由党组织负责人或指定征集意见建议的部门负责人在意见建议表上签署交办意见并转交相关科室办理。不立案的,应及时告知意见建议填写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答复意见建议。承办部门接到交办的意见建议后,一般应在10天内办结,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一般应不超过20天。对办结后的意见建议,办理部门应填写反馈表,经党组织负责人或指定征集意见建议的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向填写意见建议人做好反馈工作,反馈中如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研究,并提出办理意见。

五、加强对征集意见建议工作的领导

征集党员意见建议工作可建立党员征集意见建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党员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工作小组设定若干人,可由党组织负责人,或指定征集意见建议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意见建议征集工作的领导,要 制订征集意见建议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规范党员征集意见建议工作的程序,并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第一条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范围: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按照“六个一”“四个一”的要求,每个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1-2名群众。

第三条 联系、服务方式: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工作指导、短信互动、网络共享。

第四条 党员 联系、服务的主要任务:

1、与联系对象谈心交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党支部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党员积极帮助联系对象出主意、找对策,帮助解决联系对象的问题。

3、帮助联系对象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4、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 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五条 联系、服务要求:每两个月至少到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一次;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群众联系一次。

第六条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第七条 检查与考核:

1、党支部要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党支部书记谈心制度

一、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开展谈心,了解支部委员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不少于四次。

二、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谈心,了解党员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不少于四次。

三、支部书记与单位行政干部开展谈心,了解行政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不少于四次。

四、支部书记与单位的工作积极分子开展谈心,了解工作积极分子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不少于二次。

五、支部书记应随时与单位情绪低落、思想波动的同志谈心,及时帮助解决该同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如在谈话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支委会集体讨论,形成决议意见,予以解决。

党支部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了解各类工作任务的落实与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范围

1、党组召开的各种会议;

2、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议、评议会、评比会等;

3、各科室召开的基层党建会议;

4、各科室召开的工作布臵与工作检查的会议。

二、会议的内容

1、听取会议报告,情况介绍;

2、参与会议讨论;

3、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三、其它事项

1、参会前提前作好会议议题准备和会前必要资料准备;

2、准时出席会议;

3、认真听取意见和讨论发言,吸纳合理化建设;

4、做好与会议或科室机关相关的业务工作的衔接与沟通;

5、通报全局的整体工作布署与工作进展;

6、促使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党支部参与重大决策制度

一、参与决策的原则

党支部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原则。

二、参与决策的程序

党支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决策前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及有关方面意见;书记、校长要充分酝酿,取得共识。决策时要按规定程序,充分讨论议事。决策后要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保证决策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决策失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现有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干部使用工作制度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政策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

验,有领导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1、民主推荐。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干部应在全体机关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需的程序,其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每年结合评议干部进行。

2、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办公室进行严格考察。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和拟提拨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意考察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3、酝酿。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验和考察,36 之后将情况递交党组酝酿。党支书记根据酝酿结果,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确定初步意见,视情况召开党组会议。

4、讨论决定。在召开会议前,对拟任免人员填写《干部任免表》,正式召开会议。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办党组会程序是:

(1)由人事部门负责人介绍对推荐干部人选的民意测验票数、考察情况和集团审核意见;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以会议应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4)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组成员同本人谈话;(5)办理行文和任免手续,并将任免职文件报送集团

四、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准以领导圈阅或其它形式,代替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织集体讨论干部的决定。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派进、调出或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

(八)不准在选拔干部中进行违反党纪党规规定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十一)不准超过上级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选配干部。

六、检查监督

(一)党员、干部、群众发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应向综合办、党办和纪检组检举、申诉。

(二)对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领导干部坚持年终审计制度。离任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不良反映和组织上掌握的其它问题,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警告的惩诫。

(四)综合办、党办对干部可以提出降职和免职等建议。并按程序进行。

(五)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对处、科级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奖优罚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成长。

(六)本规定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法律和上级规定为准。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

党支部书记述职主要围绕研究制定和实施基层党建总体规划及计划、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等方面来进行。

党支部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建设的部署和决定情况;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情况;开展党组织活动和发挥党员作用情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推进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三有一化”要求的情况;推进党建工作创新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其他需要述职的内容。

一、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述职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1、述前准备。党组织书记要明确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主持制定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年初,要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地党员、群众承诺目标和具体措施,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年终,各级党组织书记对照述职的主要内容、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初承诺的内容,深入基层调研,全面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撰

写好述职报告。

2、述职评议。党组织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述职评议按照会议述职、述中点评、民主评议程序进行。各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主持,接受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点评和参会人员的评议;向本地本单位党员群众述职,由党组织书记主持,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上级党组织派人指导。点评和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管党职责情况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3、实地考评。对照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有关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和进行民意调查等方法,对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评分。

4、综合评价。根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评价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5、述后整改。采取适当方式通报述职情况,公布评议和考评结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集中检查、派出督查组等形式,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下次述职评议时,专题汇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党员学习制度

一、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时要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提高思想觉悟的目的,推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等。

三、党支部要认真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对因事因病未能参加学习者,要挤时间补课。对迟到、早退、旷学的除要补课外,还要提出严肃批评。

四、学习时要专心致志,刻苦钻研,记好学习笔记。讨论时要积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相互尊重,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五、及时备齐阶段学习资料,建立党员学习专用笔记本。学习记录要有时间、内容、体会,发言要有提纲。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六、加强学习引导。建立党支部书记全面抓,宣传委员具体抓,支委其他成员配合抓的领导机制,及时做好阶段布臵、督查、小结,使学习落到实处。

七、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有的放矢,学以致用,努力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八、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集中辅导与自学”、“典型引路与心得交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促进本职工作。年末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纳入德能勤绩综合考核。

九、坚持督促检查。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局党组每年抽查一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领导带头学习的情况、学习效果等。

十、集体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

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党组纪检组长和支部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

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改进局机关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广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局党组的指导下实施。

第三条 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 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局党组和机关工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总结中向县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责任追究

(一)局机关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支部书记应予辞职,或由上级党组织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局党组应责令限期

第四篇:党支部相关工作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

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二0一一年四月五日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一、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

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4、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5、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一、《党章》第二章明确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属重大问题都交给党和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凡涉及到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到领导自身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本人要在24小时内,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请示报告。

三、在工作和生活中,对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例如严重自然灾害、紧急事件、重大事故等,由于各种原因,组织还没有作出决定或者来不及作出决定,但又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提出解决方法,此时党组织负责人应该抱着对党和

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拿出主张和解决方法,但事后一定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四、党组织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在调研基础上,由党委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给予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民主生活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

五、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指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指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

2、考核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4、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5、支部及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制度

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3、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4、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

(1)落实中央关于领导不准接受其行使职权有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伤、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规定。

(2)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

(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

2、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

三、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

2、减轻幼儿家长负担工作

四、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

2、推行政务公开

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 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 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 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员激励表彰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努力营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革除落伍的良好氛围,特指定本制度。

一、权利激励

通过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来树立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荣誉激励

通过党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表彰发挥先锋作用突出的党员来号召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力争先进。

三、物质激励

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特别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给予一定的实物奖励。

四、政治激励

对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的同时,把优秀党员作为优先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机关支部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制订明确的学习计划,党小组长定期检查每位党员的学习笔记,并认真做好评定意见。

二、每次集中学习,党员主动签到,支部书记认真作好考勤记录。

三、为每位党员统一发放学习手册。

四、每次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或党员自学,都认真作好学习笔记。

五、每位党员自选主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六、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事先请假,征得支部书记同意,但事后应及时补课。

七、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党员学习活动与支部核心组政治学习相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

八、党支部安排学习活动,各股室站所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一切其他的活动让位于此,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一、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教育,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在岗位中积极进取争先创优。

二、在第一条基础上,党员根据个人的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前一段时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必须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虚报。

三、根据要求党员可向党支部书记口头汇报思想情况,要敢于讲真话,有必要做好纪录。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

五、年期根据汇报情况和实际调查,群众反映,评出优秀党员和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员发展申请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参加有党支部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内容:《党章》、《关于党内外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行为规范》。

三、申请入党的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四、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填写《入党志愿书》内容实事求是,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五、党委审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听取党外意见,并向党委如实汇报。

六、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小组确定召开预备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时间、地点,发出通知。

八、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会。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制度

一、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预备期为一年。

二、党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于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三、预备党员日常考察由党小组长和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登记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

四、预备期到期向上级党委申报,上级党委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不符合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与半年,不超过半年),不符和党员标准的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五、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给支部,所在党小组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的建议,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六、对本人提出的申请由支委会审查,提出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七、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集体表决做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 员

教 育 度

一、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任务以及党员目标和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确定。

二、教育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社会主义特色理论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二是教育教学专业理论教育、科学技术教育。

三、党员教育的方法:主要有轮训、上党课、讨论、个别谈话、文化活动、自学。

四、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原则,突出党性,注重实效,以正面教育,以自我修养为主,做到双管齐下。

五、党员教育要先调查分析,摸清情况然后制定计划,明确任务。

六、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实效性,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找出来,总结完成后作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党员大会报告。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支 部 书 记 职 责

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讨论,组合自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经常与支委和同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组织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宣 传 委 员 职责

一、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交给的学习任务。

二、组织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进行宣传,开展党的政策的宣传,大力表彰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三、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技术,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组 织 委 员 职 责

一、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生活会,并按党章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三、正确掌握党的工作方法,负责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四、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3、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4、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牢记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遇事同群众商量,发挥群众的智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才能使党的路线和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团结群众战胜困难,完成党建给我们的各项任务。特定制度如下:

1、每位共产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关心群众疾苦,随时做好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

3、发挥桥梁作用,对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规定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不发牢骚,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做正面的解释或及时反馈到主管领导。

4、每位党员联系1—2名群众或入党积极。经常交流思想,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谈话两次,并做有记录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5、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党小组要定期研究本组工作范围内群众的思想动态,遇有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发生实际困难,尽力帮助解决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6、党员同志要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立足本岗、维护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工作。

7、积极配合支部做好青年教师的工作,在思想、生活、业务等诸方面给予关心指导。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员发展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

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表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长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交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本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四、党员因外出务工、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五、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六、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应建账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材料。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七、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支部改选工作制度

一、做好改选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关于改选的有关事项。

2、起草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总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酝酿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4、支部委员会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安排、选举办法等,及时报署党委审批。署党委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二、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1、支部书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听取意见。

2、进行正式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

3、主持人宣布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在监票人

监督下进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投票结束后,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选举后要及时召开新的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总支、支部书记,并进行工作分工。

四、将选出的总支、支部书记和委员会的分工情况,报请署党委审批。

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的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党 课 制 度

一、党课是用讲课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内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

二、党课内容主要是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系统地向党员讲授党的基本知识,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

三、党课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教育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

四、党课教育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以统一党内认识,推动当前工作。

五、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堂课的时间、内容、形式及主讲人。

六、党支部根据党课教育计划做到一个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出席对象有全体共产党员、发展对象,亦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青年参加听讲。

七、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按照确定的主题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并布臵适量的思考题。

八、全体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听好党课,做好笔记,接受教育,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也不得迟到或早退。

中共习水县水利局支部

习水县水利局机关支部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要求,有效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党内关怀工作,促进党内和谐,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不断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调动广大党员坚持与实践党的宗旨的积极性,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热爱党、忠于党、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的热情和

动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的主要对象

(一)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二)生活困难党员。⒈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的困难党员;⒉家庭或个人遭受重大不幸或其他自然灾害的党员;⒊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病的党员;⒋丧失劳动能力、无子女赡养或家庭成员赡养困难的老党员。

(三)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四)党务工作者和其他需要帮扶激励的党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激励、关怀、帮扶专项资金

1、通过党费拿一点、党员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直属单位出一点的方式,建立党内帮扶资金。

2、从本级管理的党费中一次性提取一部份资金,用于补助年老、体弱、患病、伤残、生活困难党员和慰问离任党务干部。

3、从本级管理的党费中按机关党员每人每年提取部份资金,用于补助机关各党支部开展活动。

(二)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

1、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2、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局机关支部负责同志要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

(三)建立党内表彰奖励制度

1、定期开展党内表彰活动。局总支每三年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在抗灾救灾等突发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由局党组进行表彰,授予荣誉证书。

(四)建立交心谈心制度

局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经常性的党内交心谈心制度,分层分类与党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各党组织负责人要主动有针对性地与所属党员交心谈心;党组和各支部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党员群众中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特别要到联系点党支部中与党员开展面对面地交心谈心,并做好谈话谈心记录。通过交心谈心活动,畅通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激励党员环保事业发展献技献策。

(五)建立困难党员台帐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党员,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上报县直属工委。

四、基本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关成员的水利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局各支部要把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当作单位的大事来抓,作为一项重大 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形成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党员的心坎上,让党员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支部要在党内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的具体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关爱困难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党内和谐氛围。要针对困难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各种形式的帮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困难党员树立信心、克服困难,依靠自身力量从根本上摆脱困境。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局各支部要根据单位实际,不断创新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扎实抓好落实。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年将对各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各党组织关心帮助困难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使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成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第五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我们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职责范围

1、单位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制订单位党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规划。

3、协助上级党组组织实施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

4、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所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本单位工会的领导。

6、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2、组织负责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 1 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配合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搞好所领导班子考核和民主评议。

8、领导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是指: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支部工作安排、工作报告;

3、所内重要的学习活动、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生活;

4、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

5、发展党员;

6、违纪党员的处理;

7、其他需经总支部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支部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原则

1、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支部召开会议,应在开会前将开会时间、会议议题以及需要委员准备的工作,通知到全体委员。

3、支部召开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可于会前征求意见或会后通气。

4、支部每年向局党委综合汇报两次工作,听取局党委指示。

五、组织生活

1、会议: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2、党课:支部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工作报告:支部每年向局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4、民主评议党员:每年组织一次对党员的民主评议。

5、检查: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予以公布。

6、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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