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大全
XXX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维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人力资源,是指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本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的招聘与录用、劳动合同、薪酬与福利、考核与培训、人力资源档案及信息化、退(离)职与解聘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成员公司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原则及职责划分
第四条 人力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公司各部门(含成员企业)在招聘录用新员工时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思想品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应当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岗。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于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在维护稳定、符合法规原则的指导下应当灵活掌握。
(三)以人为本。公司在制定员工的薪酬与福利政策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在工作分配、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要不得存在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民族宗教歧视等不平等待遇,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
(四)约束与激励并重。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一方面要尽量做到考核方法科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准确,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第五条 人力资源管理要立体化、系统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各成员公司加以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 董事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总经理的任免;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经理的任免;
(三)审批公司各单位定编方案;
(四)审批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人力资源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审核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二)审批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三)根据各单位(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的提名,决定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助理的设臵及调整;
(四)审批中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五)编制公司各单位(部门)定岗、定员、定编方案;
(六)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核、汇总、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二)拟定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三)起草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四)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招聘录用、入职培训;
(五)组织实施相关岗位的绩效考核;
(六)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七)定期对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调研;
(八)人力资源档案的整理、保管、信息化及其统计利用;
(九)薪酬、福利政策的拟定与实施;
(十)岗位设臵及人员配制、工资审核;
(十一)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掌握与宣传。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在人力资源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编制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二)制定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参与本部门员工的招聘与录用工作;
(四)负责与员工签订岗位责任书,对员工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五)负责员工的职业素养、工作效率和劳动技能提升。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当关注以下风险,并运用科学合理的控制手段降低或化解这些风险:
(一)人力资源缺乏,使得工作目标不能及时、高效地实现;
(二)人力资源过剩,造成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
(三)人力资源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合理,对关键岗位未加以特殊控制,造成专业人才不正常流失;
(四)员工退职、离职、解聘等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公司声誉受损。
(五)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掌握及正确运用是化解劳资纠纷的保障。
第三章 招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工作强度、相关法规的要求拟定各个岗位的用工定额,包括:生产工人名额、各类技术人员名额、管理人员职数等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相应机构审批后下达执行。
其中:总裁助理或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职数、副总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名额由董事会审批;
中层人员的职数和名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人力资源部实施。第十二条 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应当编制本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在编制人力资源年度需求计划时,应当考虑企业战略、各单位生产经营需求、预期的员工流动情况、人员储备、本地区人力资源供需状况等因素。
第十三条 招聘录用员工时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各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用人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或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三)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履历、身份证明、照片、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就其教育、任职背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复试阶段(如面试、专业笔试、体检等);对初审和复试均合格者,人力资源部汇同用人部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正式发出录用通知。
(四)人力资源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安全教育等。对于一些特殊岗位,还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上岗前培训,如专业教育、公关礼仪等。
(五)对于已确定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要征求应聘者意见,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前题下签定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到期考核的内容包括该员工的专业能力、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
(七)转正定薪,试用期满,试用员工应当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考察审核,考核成绩合格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转正。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在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时,可以按公司的招聘要求向其口头发问。对有明显精神病症、举止粗野、言语严重不雅、健康不良、过分自负、对社会与人际关系看法过分偏激、对以前任职单位严重不满、对关键问题避而不答或答非所问者,不得录用。
人力资源部应当认真审验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技术、从业经验等是否与招聘要求相符。
第十五条 公司招聘中层助理及以上、专门人才岗位时,由经营班子成员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面试。公司招聘一般管理岗位时,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与面试。通常,用人单位在招聘财务会计、文秘、证券期货专员、审计员、技术员等专门人才岗位时,可以要求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前先行组织笔试。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试用员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果断在30天内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
(一)经考核不合格者;
(二)使用伪造、涂改证件或编报虚假资料等进入公司的;
(三)有不服从指挥,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的;
(四)发生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五)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
(六)违法乱纪,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十七条 公司通过内部选拔方式招聘相关岗位时,应当采用考察、公示或者考核的方式确定。
第十八条 新招聘的属于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普通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关键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董事长审批,重要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普通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用人单位领导审批。
其中,关键岗位(甲类)是指根据公司规定,具有一定的决策权,能够接触到公司机密级以上信息,或者有权处臵重要资产的岗位,这些人员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发挥关键作用。这些岗位一般包括:中层助理及以上、责任工程师(含同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者)、出纳、保管、文秘等。
重要岗位(乙类)是指能够接触到公司秘密级信息,可以根据专业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岗位,这些人员可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岗位一般包括:中层助理以下、公司主办科员、采购、销售、审计、监理、关键岗位工段长、班组长等。
普通岗位(丙类)是指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重复性工作任务的岗位。这些岗位一般包括:生产工人、服务员、保卫等。
简单岗位(丁类)是指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非全日制岗位。这些岗位包括:保洁等各个岗位的归类由人力资源部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加以明确。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如实、详细地记录员工招聘、录用、转正的全过程,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的组成部分。对于报名应聘,但未被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当建立人才储备信息库。
第四章 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员工的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及用工情况等因素将员工分为管理岗位及操作岗位两大类。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临时用工合同三类。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2、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员工到职日期、试用期约定、合同起止日期);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6、教育培训和劳动纪律;
7、违反合同责任,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第二十二条 员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司董事、监事;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满,经批准转正的员工,公司可以与其签订3-5年期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员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劳动合同:
(一)从本公司办理了退休手续,经批准仍然从事一定工作的;
(二)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聘用在本公司从事一定工作的;
(三)劳动关系或人力资源关系在其他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内退、病退、病养等),经批准在本公司从事一定工作的。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按以下权限执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属于关键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董事长签订;
(二)属于重要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总经理签订;
(三)属于普通岗位和简单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总经理授权,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中应当对以下内容加以明确约定:
(一)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必须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二)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三)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接受了专项培训而未达到约定服务期限、违反了保密协议等行为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用续签;
(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经董事长批准可以续签;
(三)与公司首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在原合同期满前6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意见,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关键岗位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通过后,续签为期五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重要岗位、普通岗位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后,续签为期三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二次合同期满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经群众评议、单位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通过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一份员工自存,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部门层面考核、关键岗位员工考核和其他员工考核三个方面。其中战略管理部或经营管理部负责部门层面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岗位员工考核,用人单位负责重要岗位、普通岗位、简单岗位员工的考核。
第三十条 对员工进行考核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即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责任都应当有明确规定,同一岗位要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人力资源部制定全公司统一的考核规则,并拟定关键岗位的考核标准;用人单位拟定其他岗位的考核标准;
(二)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对员工的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一般而言,定性化指标40%,定量化指标60%);
(三)沟通与反馈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第三十一条 对员工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岗位,考核重点应有所侧重。
(二)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包括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第三十二条 对关键岗位员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年一次,对重要岗位的考核一般是每半年一次,对其他岗位员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季一次。重要岗位的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他岗位的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自行存档。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结果具有以下作用: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与员工绩效薪酬、绩效奖励挂钩;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决定对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变更与否。
第三十四条 为了持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使员工掌握最新的专业技术和技能,更新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培训分为不定期培训和定期培训两类。
(一)不定期培训包括:
1、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培训和指导;
2、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拟订所辖部门教育计划,并按计划推行;
3、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所具备的知识,必要时指定下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并实施考试;
4、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利用部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二)定期培训包括:
1、所有员工均应参加定期培训,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30课时,中层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0课时。
2、定期培训分为高层管理者培训、中层管理者培训和基层人员培训。
3、培训考试成绩将纳入员工考评。
第三十六条 高层管理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总助及以上岗位人员。高层管理者的培训以理念和意识培养为主,由董(监)事会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制定计划,并通过外聘专家、脱产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创造意识:高层管理者应当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掌握新的管理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二)素质提升:责任心、使命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三)战略理念、市场理念、财务理念。
对于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还应当包括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中层管理者是指各公司中层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中层管理者的培训以提升管理水平和督导能力为重点,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计划,并通过外聘专家、脱产、内部培训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计划能力: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掌握有关事实;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拟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能力: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分析并决定工作内容。
(三)控制能力:制定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基层管理者是指工段长、班组长和行管等岗位人员。基层管理者的培训应当以工作责任心、奉献精神、实践能力、合作意识、团队意识等为重点,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以下岗位必须定期进行轮换:出纳、采购员、销售员、审计、保管、总帐会计 轮换的期间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5年;轮换的方式可以是从一个岗位调整至另一个岗位,也可以是调整岗位负责的内容,包括在成员企业之间内部调动等;岗位轮换方案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年12月中旬制定,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岗位任职资格及晋升
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关键岗位、重要岗位的任职资格,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岗位名称、上下级岗位名称、行政级别、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从业经验、专业技术要求等。
第三十九条 公司新进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各单位财务、文秘、人事、审计等岗位必须为统招二本以上学历并持有学士学位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聘任中层助理级及以上岗位原则上应为本科学历并持有学士学位证书(指统招、自考和成人,不含函授。下同)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
第四十条 员工晋升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提名,由相应岗位推荐拟晋升者名单;
(二)人力资源部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任员工的以下内容:
1、品质:主要考察其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主要考察其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条件,是否符合经批准的管理者职数;
3、态度:主要考察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
4、业绩:主要考察其工作成果及对企业的贡献。
(三)审批,由相应机构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考察结果,审议确定是否准予晋升。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各类岗位按行政职务分为7级,分别是:第1级,董事长;第2级,总经理;第3级,副总经理;第4级,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第5级,中层正职(经理、部长、主任);第6级,中层副职(副经理、副部长、副主任);第7级,中层助理(经理助理、部长助理、主任助理);第8级,基层管理者(工段长、值长、班组长);第9级,职能部室行政管理人员。
鉴于个别岗位的重要性或个别员工具有特殊技能,其福利待遇可以提
高一个级别,但是,待遇级别不得等同于行政级别。个别职员可能身兼数职,对于这种情况,应当以其主要职务确定其行政级别。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各类岗位按技术序列分为4级,分别是: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中级(会计师、工程师、预算师、造价师等);初级(助理会计师、助理工程师等);技术员。
对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需要聘任的,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四十三条 经过正式程序任命的行政级别的职员具有相应的指挥权、决策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技术系列的可以享受高于其行政级别的待遇,不具备指挥权、决策权,但具有建议权,同时对其建议的技术方面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级别划分仅仅是规范内部管理的需要,只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部,不应当与政府机关或其他企业对号入座。
人力资源部应当另行制定各个岗位的编号、行政序列、技术序列、薪酬标准等要素对照表,经相应机构审批后实施。
第七章 薪酬福利
第四十六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计件工资、年终奖、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加班工资、住房补助、工龄工资、等其他内容。
本管理制度未明确的,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实行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方式。人力资源部在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区、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拟定岗位工资标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其中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市国资委考核确定,董事、监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效益工资和计件工资由各成员企业结合本单位的经营任务和工作强度,自行确定。各成员企业应当组织定期考核实行工资分级管理,真正实
现按劳分配,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薪酬对于员工的激励作用。
第四十八条 各成员企业拟进行调整工资时,应当将调整方案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按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一)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二)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
如果员工申请不缴的,或者员工拒不缴纳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公司可以中止各类保险的缴纳。
第五十条 各成员企业可以根据岗位的安全风险,为相关岗位缴纳工伤保险,并将缴纳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伤保险应该是必买的吧)
第五十一条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会同的正式员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公司为其交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自批准之日起开始交纳。
第五十二条 假期管理:
(一)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员工不能无故缺勤,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故缺勤或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2、员工需要请假时,3天内由部(室)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批准,最后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
3、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规定相应的请销假制度。
(二)假期类别
1、私假:员工私假期间无工资。
2、员工请休病假必须持有医院建议书,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获准病假。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按70%计发。
3、工伤:员工因工负伤应立即送就近医院治疗,并及时报安监部(技安部)和人力资源部。工伤治疗休养期间,工资照发。
4、产假:员工申请产假,可享受有薪假期的天数是:国家规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员工增加产假30天。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5、婚假: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3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年龄的员工(女23岁,男25岁)可获加10天的有薪婚假。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6、慰唁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亲兄弟或姐妹、配偶、子女不幸逝世,其中嫡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7天有薪慰唁假,上述其它亲属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员工慰唁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章 档案信息化管理及统计利用
第五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统计利用工作;各成员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其他岗位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统计利用工作。
第五十四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各种鉴定;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学历证明(副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本等;
5、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其他党派的材料;
6、各种奖励及荣誉;
7、处分、撤销处分;
8、任免文件;
9、退职审批表;
10、培训记录等。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按以下规定期限保管:
(一)需要永久保管的员工:公司历任董事、监事;公司历任关键岗位人员;与公司发生过劳动争议并且在劳动部门立案的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被公检法等部门拘留审查的员工;对公司有过重大贡献由总经理指定特别永久保留信息的员工;在公司有未报账款、未还财物携款、物不辞而别的员工;被公司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经济性辞退的员工;曾任职公司财会、采购、司机、业务、保管、监理及门卫的员工。
(二)需要保管到离职后十年的员工:重要岗位员工;任职车间主任、工程师、班组长、质检员的员工。
(三)需要保管到离职后五年的员工:以上两项以外的员工。第五十六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密级划分、装订、借阅、保管等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及成员企业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的信息化建设,要及时掌握公司各单位、各层级员工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技术结构、性别结构,掌握不同管理岗位的管理幅度,不同岗位的员工流失状况等,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书面汇报。
第五十八条 每月3日前,各成员企业应当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上月《人力资源状况变动表》,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审核后,在每月10日前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呈报人力资源状况报表。
第五十九条 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应当就上年度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运行情况向总经理办公会议和职代会专题汇报。
汇报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公司总体及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当年人力资源变动情况综述,变动原因分析,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情况评价等。
第九章 员工退出
第六十条 公司员工退出分为以下五种:
(一)合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未再续签;
(二)协议离职: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与员工协议离职;
(三)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四)辞退或解聘:员工由于违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予以辞退或解聘;
(五)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出现以上五种情况,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即终止。
第六十一条 员工离职如有欠款,公司有权从其工资、股利、奖金、经济补偿金等收入中扣除其所欠款项。离职手续结清后,档案转至失业保
险中心,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辞退或解聘:
(一)不服从分配,连续旷工15天以上。
(二)有盗窃财物、贪污受贿行为,或挪用公款,或因赊欠形成呆死帐数额较大,或故意毁坏公物。
(三)在工作场所聚众堵博,或打架斗殴性质恶劣。
(四)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用公司名义盗盖印信。
(六)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七)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八)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六十三条 若员工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员工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申请;协议离职,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
员工的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原聘任该员工职位的相应机构批准。
第六十五条 员工退出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员工退出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1、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2、向办公室归还公物、办公用品。
3、向财务部结清借款、劳保用品等。
4、向档案管理部门归还借阅的档案。
(二)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该员工
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将有权在其工资、奖金、股金等款项中扣除未归还公司财物的等值金额,不够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四)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移交、注销等手续。
第十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六十六条 丝丽雅体系各公司、部(室)均实行定编、定岗。各公司的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机构的设臵、调整和撤销, 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提出书面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或党委会批准。
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所属的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机构内部班组的设臵、调整和撤销,由各单位提出书面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一章 罚则
第六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一)未按规定时间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或虽编制但内容粗糙,数据严重脱离实际的;
(二)未按规定期限、频率对相关岗位进行如实的绩效考核的;
(三)人力资源档案要素不全、丢失、损坏,管理混乱的。第六十九条 上述情形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的,人力资源部可以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
第七十条 实际用工人数超过经批准的劳动定额的、各单位岗位职数超编的,责令改正,并对用人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未按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员工退出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单位或部门承担,其中单位(部门)负责人承担30%,相关责任人承担70%。
第二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2.1.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1.2人事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发布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1.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网络广告和媒体广告等。
2.2.招聘原则和标准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事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发录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招聘申请程序
2.3.1公司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事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2.3.2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2.4.招聘组织程序
2.4.1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事部。
3)人事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事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事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6)人事部开具《人员调动通知单》发放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
7)人事部在调动通知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事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2.4.2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职资格条件,上报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事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事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门经理或相关副总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人事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事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事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用人部门经理。
2.5.招聘费用管理
2.5.1人事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2.6.1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人员需求申请表》
2)《应聘登记表》
3)《面试记录表》
4)《职员转正申请表》
3、试用期员工管理
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3.1.1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3~6个月,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要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
3.1.3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3.2 试用期管理程序
3.2.1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安排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给予指导。
4)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事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5)人事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转报公司总经理审
批。
6)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签订劳动合同。
7)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3.2.2试用期的员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 试用期薪酬福利
3.3.1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4、临时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4.2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4.4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事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5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人事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职资格评审
5.1.目的与原则
5.1.1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5.1.2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定岗位和所需素质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5.2.评定者与组织者
5.2.1任职资格评定者
1)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基层员工由其部门经理会同分管副总进行资格评定;
3)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4)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2)3)
5.2.2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事部。
5.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5.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5.4.1人事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评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号汇总各岗位月度考核结果和年终360度考核结果;
5.4.3对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与其上级主管进行沟通,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或降级处理。
6、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6.1.目的与范围
6.1.1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6.2.岗位调动程序
6.2.1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长期工作。
6.2.2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事部批准;
2)总经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人事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事部;
5)部门经理和人事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人事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6.2.3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6.2.4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事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6.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6.3.1行政级别调整包括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定期调整。
6.3.2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人事部汇总考评成绩;
2)人事部根据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5)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6)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8)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3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根据员工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提出调整建议;
2)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4)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5)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7)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4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
7.1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9、辞职和辞退
9.1.辞职
9.1.1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9.1.2审批。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事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9.1.3交接。员工辞职后,经与其直接上级协商,确定离职期限,并在离职前,到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
9.1.4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辞退
9.2.1辞退是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处分描述中除名行为的,应接受辞退处理:
9.2.2被辞退员工按辞退表办理会签手续,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辞退员工应以工作为重,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内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交接者,公司有权采取处罚措施。
9.3.离职程序
9.3.1员工离职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条款;
9.3.2员工主动离职时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9.3.3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继续聘任的,公司人事部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或不续约理由,并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9.3.4员工离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由人事部送交至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9.3.5离职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9.3.6审计。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及销售人员异动时,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9.4.有关文件和表格
9.4.1有关离职的表格如下:
1)《员工离职申请表》
2)《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
10、人事申诉
10.1公司员工因对公司对自己或他人的奖惩、晋升、降级、调动等处理过程和结果有以下异议的可以进行人事申述:
1)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发现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对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异议可以向人事部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申诉书应写明事由,并尽量详细列举可靠依据;
2)人事部组织调查认为属实的在申述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述书和调查材料呈报总经理审阅;
3)总经理根据调查材料和申述书与当事人、人事部核实,必要时另外组织调查;
4)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最终结果以总经理的裁决为准。
5)对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给总经理,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10.3对申述不属实的,人事部给予申述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10.4对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述,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若发现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严厉惩罚相关人员。
10.6有关因考核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组织修订本制度,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有重大变更时,人事部根据具体要求临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讨论修订本制度。
11.2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关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条款作废。
第三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本着精简原则,人员聘用按需录用,择优录用,任人唯贤。
一、公司聘用的员工,由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二、入职手续
新聘员工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等证件,并提供1寸彩色免冠相片二张,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确定工作岗位,试用期一~三个月。
三、试用期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岗位业务娴熟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2、试用期薪资根据岗位及工作经验、能力由董事长(总经理)确定;
3、试用期满15天前,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行政部审核后,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正式员工薪资待遇由董事长(总经理)确定。
四、聘用终止
1、员工转正之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离职手续
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离职前必须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否则公司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及各项福利和奖金。
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公司有权追索当事人赔偿损失。
第四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键入文字] 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用人制度: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 分配制度: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一、人力资源管理
1、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绩效考核等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招募、聘用、解聘、辞职、辞退等各项手续。
3、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按规定提交有效的个人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并填写入职档案存档。
4、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经营状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5、员工试用期满三个月,由员工填写,部门主管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6、员工的工资按照公司的岗位要求由总经理核定标准。
7、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及绩效考评情况发放(参看《奖罚制度》)。
8、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实际情况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9、请假:法定婚假7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产育假8星期。丧假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1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办公室提出辞职报告。
12、员工入职后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员工辞职,必须根据《员工入职、离职、续职管理规定》的正规程序上报行政部核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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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 行政部汇报总经理审批。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参看《入职、续职、离职规定》)
1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6、辞退员工,必须提前工作日通知被辞退者。
17、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18、员工辞退、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9、办公室每月进行主管人员、业务员、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分。每根据月考评的分数累积进行总分考评。作为工资、奖金的必要依据。
二、人事档案管理
1、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员工人数。
2、正式员工人事档案统一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公司办公室统一建立员工基本情况信息库。
三、员工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爱业、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2、普通员工应具备讲奉献、肯吃苦的基本素质。专业或技术岗位需要有一定的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管理人员应有大专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水平,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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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员工录用程序
1、总则
(1)、招工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原则,择优录用,考核由公司行政部组织。
(2)、新录用的员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新员工,须报公司办公室备案,经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信息招募。
2、入职、任用
(1)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副总经理、经理助理——由总经理任免。
2)、业务主管、业务人员及其他管理后勤人员,由行政部负责对外公开招聘——由部门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报行政部核备。
3)、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任用。
(2)、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
(3)、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试用期三个月,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4)、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本人填写试用转正申请,其直属单位主管签署意见呈报公司行政部核准正式任用。
(5)、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行政部呈总经理核备。
(6)、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行政部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 3 页
[键入文字] 4)、签定新进人员试用协议。
(7)、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3、离职
工作期限已满,不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员工须提前7天以书面报告形式向行政部提交辞呈,在规定工作日内办清工作交接后,允许其与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并发给当月工资、奖金。(1)、工作期限未满,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须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办公室提交辞呈,在规定工作日内办清工作交接后,允许其于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并发给当月工作日的工资。
(2)、工作期限未满,无任何不正当理由要求离开公司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工作期限未满,未办理任何工作交接手续或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4)、离职员工按规定在办公室办好离职手续,经总经理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在财务部领取核算后应发的薪资。
(5)、各部门主管在填写离职意见时,必须认真审核确诊已理完交接手续、移交工作,照还借用的物品、资料、欠缺和其他应交回的物资等,方可在有关栏目内签字,如有遗漏,责任一概有署人承担。
(6)、员工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即与公司解除任何关系。
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反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2)、违反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3)、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4)、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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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迁
1、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2、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3、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总经理指定其他人员代理。
4、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5、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六、待遇
1、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2、本公司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岗位分为:(1)结构工资(2)年薪工资
3、工资结算办法(1)结构工资结算办法(2)年薪工资结算办法
4、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1)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30日。(2)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5、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6、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七、服务
1、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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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2)、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公司指定任务外,不道德擅用本公司名义。(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4)、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5)、爱护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6)、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试用管理办法
1、试用期限:
一般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可延长1—2月的试用期。
2、试用期要求
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一般不得提出中途变换工作岗位。
3、试用期待遇
员工在工作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及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能力确定其工资并享受各项待遇。试用期不足一月,员工提出离职并办好工作交接手续,试用期工资按实际天数结算。员工提出离职且不办理手续擅自离岗者不发工资。
4、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间,由员工所在部门及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其进行全面考核。
1)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满,由其部门主管对其三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评并签署考评意见,呈送办公室,并上报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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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 2)总经理根据考核评定,作出试用员工是否转正或延长试用期的决定。3)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办公室当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辞退
试用期间,如遇下列情况,公司有权对其立即辞退: 1.员工有严重违纪现象,在公司内影响恶劣的; 2.故意不服从指挥,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经所在部门确认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其它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6、转正
试用期满前一周,除非员工本人提出异议,应填写《员工试用期满转正表》,并及时让部门填写意见。在试用期满一周内,公司应根据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考核结果。
九、培训制度
1、培训的种类:新进员工定向培训和业务人员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等。
2、培训的内容:企业文化、岗位培训、知识更新、专业技术、质量法规与质量体系、安全知识等。
3、培训实施:
·原则上各部门均由经理、副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涉及专业培训则根据各岗位需要由办公室统一计划安排。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拟订“培训需求表”,由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各项培训应于定期内,填写“团体培训申请表”或“个人培训申请表”报办公室与公司领导审批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财务凭报批的表单按规定报销培训费用; ·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上述两表,经报批后实施。
4、派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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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 ·因工作或专业的需要,各部门可推荐有关人员外出接受培训或参加提高学历的学习培训。被推荐人员应先填好“个人培训申请表”,报办公室审核,呈公司领导批准; ·参加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书”;
·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视情况将受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人员。
5、培训时间的安排及培训费用的报销见公司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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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保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各执一份。(2)、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3)、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5年。
(4)、劳动合同经当事人签字后,并经政府劳动认识部门签证,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一致,并按远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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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
2)受聘人员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3)受聘人员退休 4)受聘人员死亡
3、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受聘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不能达到考核目标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 5)不服从正常工作岗位调整,经教育无效的 6)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组织确认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现职,完不成工作任务,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7、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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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的(2)、依法服兵役的(3)、经批准出国定居的
(4)、经同意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脱产学习的(非品用单位委培)的(5)、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
(6)、聘用单位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三、违约责任、生活补贴
1、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违约金:违反合同约定期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违约方按《聘用合同》中规定的基本工资支付对方违约金
(2)经济补偿金:员工经公司出资进修、培训、考察后回公司服务的年限未满约定期限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对经济补偿金按其约定执行。
2、因本办法第三部分第六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生活补助,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发。第页
第五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管理,充分利用公司的人力资源,堵塞漏洞,避免公司因管理不善支出额外的成本,维护员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如下人员: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全职与兼职员工、新入公司尚未签约的员工(上述两者以下简称员工)、有特殊技能和技术的与公司有过合作关系的专业人才(以下简称专才)、公司为完成某项任务临时借用的各工种工人(以下简称临借工)。
第三条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总务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其余所有对员工有行政管理权的单位均为使用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第二章 招聘指南
第四条 公司的用工定额由使用部门按生产需要提出与修订,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公司总经理及各有关使用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确定,并负责招聘。第五条 管理部门在招聘员工时,必须按下列程序逐项进行。
1、初步口试
对所有应聘者必须按公司的招聘要求进行口头发问。对有明显精神病症者、举止粗野、言语严重不雅、健康不良、蓬头污体、过分自负、个人私欲过度膨胀(如不问工作职位与性质,只问待遇等)、对社会与人际关系看法过分偏激、对以前任职单位严重不满、对关键问题避而不答或答非所问,断然拒绝提供以前任职单位推荐书而无合理解释等情况者,应立即停止聘用询问,不得聘用。
以下人员应慎重聘用:有过往刑事犯罪或重大民事纠纷记录者、不能提供有广州市常驻户口担保的、身体有明显残障者、文化水平低下者、明显缺乏社会公德心、职业道德者、打工心态明显外露者、心胸狭窄者。
2、初步证件审验 A、身份证
应特别注意照片与持证人的长相是否有明显不同。手持证件口问:年龄、民族、住址、出生年月日与证件是否一致,若有疑点,应十分注意。如问民族,证件上是回族,回答是汉族,就应中止谈话,不得再问下去。对用其它证件弄虚作假者,也应作同样处理。B、计生证
除非特别优秀或公司急用职位者可以允许先进厂试用后在25天内补办,否则中止谈话,不得聘用。25天内未能提供有关证件者,应立即中止劳动关系。C、上岗证 参照上条处理。D、外出务工证 参照上两条处理。
E、与原用人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无此证明者应慎重考虑,至少限25天内开出证明,否则中止会见。F、原用人单位推荐书
公司各岗位已基本满员,只是为了不断的提高员工总体素质而进行新员工招聘时,要求每个应聘者都出示原用人单位的推荐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校级的推荐书)。无推荐书的应慎重聘用。对于个别证件不全而特别准于在25天内补齐的试用员工,25天期限已到不能提供有关证明者,应立即中止劳动关系。
经上两步骤合意者,可约来公司进一步面试。
3、阅读《员工手册》等基本规章制度
对来厂见工者,先给《员工手册》等基本规章制度,阅后如有疑问,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应耐心解答。对于有下列行为者,应中止谈话,不得聘用:对公司规章制度诸多批判者,不愿签署声明同意遵守《员工手册》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者。
4、进行应知应会考核
对于签署了同意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应聘者,管理部门应委托或会同使用部门进行应知应会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拒绝接受考核,要求先议薪者,公司不予聘用。
5、议薪
A、口头介绍薪酬方案及公司付薪设想
管理部门招聘人员口头扼要向经考核合格的应聘者介绍其所应聘岗位的薪酬考核方案和公司初步付薪设想。若双方分岐较大,无法协商一致,应中止谈话。B、阅读《薪酬考核方案》
若对方原则接受公司规定,可以将公司的薪酬方案借给对方阅读;若应聘者同意此方案,应让应聘者签署书面声明,对拒签者,应中止谈话。C、填写《任职申请表》
招聘人员应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逐项核对并发问,确认无误后议定薪酬,并要求应聘者声明: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实、全面,没有故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资料,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刑事、民事)、经济及其它后果。D、双方议定薪酬
6、上岗前培训
上岗前培训时间为3天左右,由管理部门免费组织,管理部门应事先对应聘者说明接受上岗前培训不意味公司与应聘者已发生劳动雇佣关系,培训期间不发工资。若不接受者,不得聘用。培训内容为:
A、公司的组织机构、资金支用程序、门卫管理制度、机动车用车申请程序、请示汇报(含事故报告)程序(如不得越级报告、请示等)、仓管领料程序、考勤规定、集体宿舍入住申请程序及管理制度、工资计算发放程序、岗位责任制、废旧物资回收程序、订单管理制度等。B、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采用开发区劳动局的安全及教育授课录像);
车间级(公司组织)重点讲解企业生产特点、容易发生的事故种类和部位、过往事故经验教训、事故防范、消防器材使用、急救常识等;
班组级(公司组织)重点讲解各设备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十字操作法。C、公关礼仪
每阶段结束时均应进行考核,全部合格者方能上岗试用,否则应延长相应学习期限,经延长学习期考核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安全培训考核成绩以90分为合格,其余考核以60分为合格。时间安排:A阶段半天 B阶段一天半 C阶段一天
在此阶段,对于文化水平特别低下(语法不通、错别字太多、完全无写作能力)以及发现有前述各项问题的应聘者,应通过评为不合格淘汰。
7、体检
管理部门对于培训合格的员工,书面通知应聘者公司欲试用其一个月,要求其前往开发区劳动部门认可的医院自费体检,对于拒绝体检者,不予试用,除特别优秀者外,公司不负责体检费。
8、上岗试用
管理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并合格的试用员工,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安排试用,使用部门应每周将试用员工的表现与管理部门口头通报一次,重要问题因以书面形式进行。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果断在30天内予以辞退: A、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的; B、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交齐所需证件的;
C、使用伪造、涂改证件或编报虚假资料等进入公司的; D、有不服从指挥、旷工、迟到、早退情况之一者;
E、经常聚众不负责任地议论公司的人与事、发牢骚,引起其他员工对公司不满,后果明显的; F、人际关系不好,经常与他人发生争执的;
G、工作粗心大意,经常出现差错,隐含将来发生安全事故的; H、工作斤斤计较的;
I、工作中表现出严重打工心态,只关心个人利益,不考虑企业利益的; J、有小偷小摸、爱贪小便宜具体行为的;
K、不拘小节,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三次及以上)的; L、有违法犯罪行为嫌疑的;
M、有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
9、转正定薪
管理部门应在试用期满三天前向使用部门书面征询意见,使用部门不管是否同意继续使用,均须于收到管理部门通知的24小时内书面答复。管理部门须根据使用部门的意见,在收到使用部门的书面答复24小时内,书面通知试用员工。
管理部门应在试用期满前一天,与合格的试用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前,必须确认对方体检结果为:健康。不合格者:辞退。第三章专才与临借工管理
第六条 为解决公司经济实力与经营范围的矛盾,除低固定成本,需要与社会各方面建立合作关系,其操作如下:
1、使用计划
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专才或临借工时,按《订单管理制度》填写订单管理统一报表(之三),《单项订单发外加工(外借工)审批表》。情况比较复杂、报表无法反映全部情况的,另附报告或合同,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门组织招聘,使用部门也可以提供人力资源的有关信息或建议。
2、管理(工作成果考核、计酬与支付)
人员来厂或开始工作后,由使用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工作进度、安排等,管理部门负责记录出勤情况,并按使用部门提供的工作完成情况结算工资。第四章 员工的考核
第七条 对员工实行客观、全面、准确、连续的考核制度,是公司人事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有关规定如下:
1、定期考核
公司对所有员工应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由管理部门组织(考核表见附表)。使用部门应认真对待,配合并参与有关评语填写、负责本部门表格发放与上交等工作。员工考核表作为员工调薪、调职、奖罚的重要文件,要与奖考核结合进行。
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每月考核一次。具体要求与上条同,使用部门与管理部门应依次在考核表上填写评语,作为当月发放浮动奖的依据。
2、奖惩考核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公司给予书面通报表扬以上的奖励以及工作出现差错、违纪、触犯刑律等,公司可以按规章制度考核惩罚,尤其是按《员工手册》可以作辞退处理的行为,使用部门都要及时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登记存档工作。惩罚文件注意要有受处理人本人签字确认,若本人拒绝签字按《员工手册》由单位主管(班组长以上人员)、部门经理、管理部门经理、总经理中的3人联署处理意见,其中应特别注明其本人拒绝签收文件。如经再次函告其本人这样做将导致公司以严重违纪(违反第五十八条、六十三条第七款)被公司以严重违纪辞退,若其再不悔改,即可作辞退处理。
3、专业考核
4、安全考核
公司的安全考核分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定期安全教育考核(每年第三季度进行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补充安全考核(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新产品投产前、公司员工在公司内岗位调动时、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回岗位时、班组长以上骨干进行企业管理理论培训时进行)。
5、专业理论与技能考核 以下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考核——车间主任以上行政人员进行,要求在第一年考核时合格。公文写作、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要求在第三年考核时合格。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如机加工、钢结构、钣金以及相关的机电一体化知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进行,要求在第二年考核时合格。
非专业财会人员财会基本知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进行,要求在第一年考核时合格。各专业工人应知应会——全体生产工作按专业进行,要求每年考核都合格。金融、法律知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进行,要求第三年考核时合格。公司规章制度考核——全体员工进行,要求第一年考核时合格。其它专业进修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本条第1至3点的考核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结果记录各人档案,各使用部门应服从公司的安排,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对在应考核合格不合格,半年后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应立即调离管理岗位。技术工人一次考核不合格立即调往辅助工人岗位。在新岗位上仍不能考核合格者,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五章 人力资源信息的管理 第八条 员工信息管理
1、员工信息编号法
所有员工的编号均以“XX员工”四个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组合成缩写开头,即:“XXYG”,接下来为在华实公司第一天上班的日期,如:“19930601”代表该员工开始上班的日期为“1993年6月1日”,最后以4位数字结尾。举例:“HSYG199306010001”为1993年6月1日上班,是当月开始上班的第一位员工。试用期未满的员工,在最后添加一个字母“S”,试用期满后去掉。
2、员工信息保存年限 A、永久保留的员工
历任公司领导、第一批任职部门经理以上的员工、各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与公司发生过劳动争议并且在开发区劳动部门立案的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被公检法等部门拘留审查、逮捕法办的员工、对公司有过重大贡献由公司领导指定特别永久保留信息的员工、在公司有未报账款、未还财物携款、物不辞而别的员工、曾任职各级安全、消防、治保责任人的员工、被公司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经济性辞退的员工、应作违纪处理改作强制劝辞的员工、曾给予通报表扬或批评以上奖惩的员工、涉嫌盗窃、挪用、贪污公司财物暂未查实的员工、曾任职公司财会、采购、司机、业务、仓管及门卫的员工、担任过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经理或贵任工程师的员工、因工死亡的员工、因工或非工伤病住院医疗期满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有特殊技术或技能的员工、离职后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员工、离职时有暴力实际行为或以暴力相威胁以求取利益的员工、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B、资料保留到离职后十年的员工
任职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工程师、班组长、质检员的员工。C、资料保留到离职后五年的员工 以上两项以外的员工。
3、资料保留形式 A、文字资料 B、计算机硬盘 C、计算机软盘
对于在保留年限内的员工资料,必须逐一建立文字档案,同时在计算机硬盘保留同样内容的资料,并做一个软盘备份,对于保留在上述各项的资料,由管理部门经理或人事干部每季度逐人检阅一次,确信信息保存完整,若有任一形式的资料缺失,必须从发现之日起,一周之内补正。
1、信息的更新与销毁
所有需要更新的信息,由管理部门整理成文字,交员工所在单位部门经理、管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增加或修改。
超过保留期限的员工的资料,在超期之日起三年内保留文字记录,保留软盘资料,从硬盘中删除并停止季度的检阅确认。三年后经所在单位部门经理、管理部门经理、总经理三人联署,由专人销毁文字档案。软盘资料再保留三年(附员工号目录),以后任其自然流失(即软盘不销毁,但除非有需要不再检阅其中的内容)。
所有员工的个人资料必须加密,除员工本人(仅限查阅本人资料),管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可以查阅外,其余人员查阅必须书面申请,经使用部门经理、管理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
2、信息的分类
在职员工与离职员工应分设不同的文字档案盒并按97年4月1日以前和以后在职为界,分盒存放。在职员工资料存在硬盘C盘,离职员工存在D盘,离职员工资料与在职员工的软盘备份也应分别存放。
第九条 专才与临借工的信息管理
1、保存年限
本条人员的信息管理参照员工信息管理中永久保留项下的管理方法执行。
2、编号法
专才编号为:“XXZC” 临借工编号为:“XXLJ”
年月日为第一次合作或借用首天工作的日子。第六章 员工的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与强制劝辞 第十条 开除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作开除处理:
1、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可以作开除处理的规定;
2、若不作开除处理可能对社会有不利影响;
3、不作开除处理不利于教育其他员工。此种处理牵涉程序较复杂,一般尽量少用。第十一条 操作程序
本章所列的各种情况、政策性很强,牵涉各方面利益,故作为管理部门必须十分慎重,工作必须十分严谨。其处理原则为:依法、原则、兼顾、稳妥、高效、灵活。
以上各种处理方法情况性质虽然都不同,但共同点是:公司与员工的合同关系即将完结,双方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希望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多争取利益,故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
1、书面或口头提出
对于员工作为主动方,公司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要对方出示书面申请(如辞职书等)。若公司为主动方,原则上若是要对员工作出开除、严重违纪辞退两种处理,可以直接以书面通知到员工。但作为经济性辞退、强制劝告员工提出向公司辞工,一般应先口头与员工交换意见。在此之前,管理部门应事先召开有公司领导、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加的会议,决定谈判策略和要点。
2、口头协商
管理部门必须事前准备好有关资料,即使是经济性裁员、强制劝告员工本人向公司提出辞工,也应作好文字准备,其中经济性裁员要依法召开员工会议或与工会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
口头协商若达成一致意见,则尽快进入下一阶段即起草协议阶段。
实际操作时,应尽量先起草好公司的协议草稿,以求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量。
若双方分岐太大,道理在公司一方,则不必急于求成,以免因满足对方不合理要求而成为影响今后的负面先例。
若双方各有对错,管理部门主办人员应与公司领导和使用部门及时多次商讨谈判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主动、被动、等候等多种策略。
3、审议协议
若员工方提出反建议,管理人员除按事先会议决定可以答复对方的之外,一般不作可否的正面答复,以便多留时间思考和开会再议。对于明显违反原则、法律、法规,会引起不良后果的建议,要敢于直接拒绝,并说明拒绝的理据。千万不能因含糊其词给对方以侥幸心理,增加下步工作难度。
4、签订协议
双方达成一致后,立即签署协议(作为开除除名处理者或严重违纪辞退者可免除此项)。对于双方各作让步而达成的协议,必须要有明确的条文说明:“甲方已向乙方清楚说明了按《劳动法》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对于以强制劝告乙方自动辞工换取不作开除等处理的协议,除上条条文外,还必须要有:“乙方承诺不谋求协议列明外的任何经济补偿,否则甲方有权依照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追究乙方在职期间的违纪行为,追记行政处分和追处经济处罚,乙方对此不表示异议”的条文,并且要有乙方违纪、出错的文字资料。
5、结算付款
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应立即通知财务在原先的初步计算基础上,迅速计算出应付(收)款项。在实际付款前,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签署《离职退还财物会签单》; 签署协议;
交出各种锁匙、员工证、住宿证; 带齐个人财物到财物部。
需临时借住几天的要书面申请,并且在实际离开公司当天才发给结算工资,财务人员必须见到上述所有资料并确认已按公司规定签证完毕,才可付款。
6、原则与灵活
对于对方提出的要求,应坚持原则,灵活处理。以下情况应坚持原则不退让:
对方提出的要求直接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对方严重违纪不肯认错或甚至以威吓企图达到个人目的的; 公司一旦答应对方会造成不良先例的;
公司在人情、法律方面都无可指责,不必让步的。以下情况可以灵活处理: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的;
在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许可范围之内并且僵持下去利害互相抵消的; 双方作出对等让步的; 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的。
第十三条 管理部门主办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处事技巧
公司不允许管理部门主办人员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或借机向对方索要好处。违者将按《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主办人员在与对方谈判时不得向对方透露不应透露的消息,如公司的谈判底线、方案的起草人、对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人、各方面人员在讨论有关方案时的个人意见和分岐等。
主办人员在与对方谈判时是公司的代表,对于对方“谁说的”、“谁提出的”等问题,原则上必须以“这是公司开会定的”、“这是公司规定的”、“这是公司让我向你转达的”等回答,而不得“我也是打工的”、“我也没有办法,是老板(上面)叫我做的,我也不想”等贬低个人(自己)、激他矛盾的话回答或主动向对方表白。总之,这是公司对个人,不是个人对个人的谈话,也是主办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与处事技巧。第十四条 本制度另设摘要版,供全体员工阅读遵守
绩 效 考 评 制 度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务:本季度内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评的工作不超过3个,由任务布置者进行考评;
(2)岗位工作: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评;
(3)工作态度:指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评。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80分,重要任务满分90分,岗位工作、工作态度分别为45分。对于没有“重要任务”项的岗位,原则上其他两项的分数乘以200%为总分。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员工对“岗位工作”和“工作态度”部分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3、直接上级一般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 12 沟通;
5、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五、保 密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公司的绩效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2、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原则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进行;
3、考评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评工作前要参加考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4、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在本制度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制定。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