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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厂厂牌佩戴管理规定

鞋厂厂牌佩戴管理规定



第一篇:鞋厂厂牌佩戴管理规定

《厂牌佩戴使用管理规定》

1、为了维护公司形象和便于保安人员区分本厂人员以及更好地维护本公司安全之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不得违反!2、3、4、5、6、7、所有员工入职后必须办理厂牌;

厂牌仅限本人使用和佩戴,不得转借他人; 厂牌上所有图片和文字信息不得随意涂改;

所有住在本厂宿舍的员工直系亲属必须办理员工家属证; 进入厂区上下班和出入大门时厂牌必须佩戴于胸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佩戴于其它部位或拿在手上;

进入车间上班时,因工作需要,不便佩戴于胸前的员工,须向直接主管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佩戴于其它便于工作的位置,但是必须随身携带;

8、厂牌如有丢失,需及时到行政部申请补办;

9、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况给予10-200元罚款和相关处分,情节严重的,经审批将给予开除处理;

**少年行政部

第二篇:工作服、厂牌管理规定

工作服、厂牌管理规定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提高管理制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一、工作服管理规定

1、制服的使用与发放

1.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在职期间均有权力享受制服待遇。

1.2、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1.3、数量: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夏季各两套,实施发一备

一、以旧换新的制度。

1.4、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1.5、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数量,再有负责人签字确定。

1.6、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同意补做制服。2,着装规定:

2.1、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

2.2、部门经理以上(不含部门经理)日常上班可不统一着装,大型聚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穿。

2.3、工作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更改制服,凡达不到个

人仪表要求和工作时内不按要求着装,将视实际情况予以5-20元不等的罚款或警告。

3,员工离职后工作制服处理办法:

3.1、员工因故离开本公司,其工作制服按实际领用年限折价。3.2、领用期在六个月之内的,按实际价格收费。

3.3、领用期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按实际价格的50%收费; 3.4、领用期在一年以上,不再收费。

二、厂牌(含ID卡)管理制度

1、厂牌不得转借他人

1.1厂牌一律挂在胸前,不得挂在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

1.2厂牌的使用期为1年,每满1年后损坏才可以旧焕新,不满一年由于遗失或损坏需要换领的,应到人事部门补办,每补办一次缴工本费5元,ID卡补办工本费10元。

1.3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厂牌,并有人事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挂厂牌者每次罚款5元。

1.4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含ID卡)交换人事部注销,未交还者将不发放剩余工资,直至交还方可发放。

第三篇:关于厂牌管理的规定

关于厂牌管理的规定

各位员工:

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特制定关于厂牌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员工出入办公场所、车间及厂区应按规定佩戴厂牌,未按规定佩戴厂牌者,禁止出入大门。

二、主管以上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均用挂绳挂于胸前,其他人员责一律夹于左胸口,且正面朝外,所有人员不得将厂牌挂于腰间或衣角。

三、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行政部予以补办,每个扣工本费3元。如为故意损坏,罚款20元。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确认后,到行政部补发。

四、新进员工未办理厂牌时,必须佩戴临时工作证。(临时工作证可从车间主任处领取)

五、员工于离职时,应将厂牌交还人事部,并退回押金,补办者不予退押金。

六、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正确佩戴厂牌,并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工作,未挂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累计违反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全勤奖(罚款直接从工资里扣除)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个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该部、组员工总数40%的,该车间负责人亦应罚50元。(直接从工资里扣除)

公司将于2011年10月15日起对员工佩戴厂牌情况进行不定期突击性检查,请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厂牌佩戴情况自检工作,并时刻提醒本部员工佩戴好厂牌。

行政部

2011年10月14日

主题词: 关于 厂牌管理规定

抄送:各部门 车间 办公室

拟稿:行政部

第四篇:关于穿工作服佩戴厂牌的通知

深圳市隽美泰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JMTH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关于规范工作服和工作牌穿戴的通知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公司定于2015年5月21日开始公司全体职员工着工服上班。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服和工作牌的穿戴,以整洁、规范的仪容仪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对工作服和工作牌的穿戴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凡公司在职员工,在工作日必须按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方可进入工作区域(特例除外),周末可免穿工作服,工作牌应挂在脖子上,(贴有相片的为正面)正面面向客户。员工需按季节穿着冬季、夏季两种公司工作服。不按所规定的穿着标准穿着制服的每次罚款10元,未戴厂牌的每次罚款5元,罚款金额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在岗期间穿着工作服时,需注意穿着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雅、得体、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3、各部门主管需负责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及时纠正员工不正确着装。

4、未领取工衣及厂牌丢失人员请及时到总务部进行办理。以上自2015年5月21日执行生效。特此通知!

深圳市隽美泰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

第五篇:工作证佩戴管理规定

工作证佩戴管理制度

为建立公司整体有序的管理体系,树立公司内外良好形象,加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增强员工荣誉感,展示博美员工精神风采,经公司研究决定,员工一律实行佩戴吊(夹)式工作证上岗,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上岗,工厂员工必须佩戴工作证才能出入工厂大门。

2、现场施工、现场操作、业务人员外出洽谈业务,工厂人员外出维修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3、各级员工均须妥善保管工作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人事行政部补办,并交纳补办成本费10元/个。

4、人事行政部可随时对员工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佩戴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后每次罚款100元。(如不愿意佩戴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只发个人基本工资)

5、工作证只限本人工作佩戴之用,不得擅自借与他人或非本单位人员使用,不作其它任何证明之用,在外从事不利公司形象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一经核实,其责任全由当事人承担,与公司无关。若属被外人利用,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辞(退)职人员,均应将工作证交回人事行政部方可离职,否则扣款50元。

广东新伟信实业有限公司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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