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立协议单位: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 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度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 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处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现场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租赁,应由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应保证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1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 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连章、无证作:严禁不 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4、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使用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方负责。
7、甲方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户籍手续,并向南京市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验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它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乙方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但乙方负责事故上报及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
2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送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各一价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经济效益流失,特签定本协议。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时转发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坚持施工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月、安全周等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帮助乙方查找施工安全隐患,纠正施工违章行为。
4、甲方对违章施工作业有权制止,对重大隐患有权罚款(罚款额度应适当,并事先告知),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者,有权清除施工现场。
(二)乙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狠抓落实。
2、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按国家规定周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对现场子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意识,保证操作人员具备足够的岗位安全技能,做到“三不伤害”。
4、开民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纠正“三违”行为,定期检修作业设备,确保本质安全。
5、保证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6、根据具体施工任务编制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理能力。
7、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指导,落实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改进建议。
8、因不执行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应有该施工队和本人负责,项目部不承担责任。
二、未尽事宜,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之规定。
三、本协议一式俩份,项目部一份,签订人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方(甲方):建设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施工单位:天津渔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身
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2年滨海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塘沽近开里、濒开里、临开里和新民里社区综合整治工程三标段
工程地点: 滨海新区塘沽濒开里和新民里社区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 量:合格
工 期: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2月6日
二、建设工程施工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工程施工不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与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规定,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及所委托的监理公司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行为负监管责任。
2、甲方应当根据现有资料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内供水、1
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地下管线资料,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
标准规定的要求。
4、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
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消防设施。
5、对于拆除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向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及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报检。
2、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新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
3、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
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施工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乙方对列入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
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应为施工人员上短期人
身意外保险,否则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经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员,其人数按有关规定配置,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立即制止。
6、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乙方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
其他单位,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7、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的安
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在上岗前对其进行交底,使其强化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认识。
8、乙方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用水方案,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9、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强制性
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执行。
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
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和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乙方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现场临建搭设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2、乙方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建物、高
压线路和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音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城区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乙方对公众财务、设施不得进行擅自处理或破坏,须经住户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处理措施。
13、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
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4、乙方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报
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5、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应当具
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现场必须设专人管理,定
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16、乙方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
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8、施工单位应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9、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
现隐患及时整改,搭设过程中的架子,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与搭设班组、工长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使用,验收合格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设计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架子搭设好后要设专人管理,架子上不得有任何活动材料。
20、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盲无
视听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和突发性等疾病,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熟悉本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作业中玩笑戏闹。
21、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系安
全带。
22、施工现场电力设施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并经由监理单位验
收通过后方可使用,相关设备需定期进行检测,并有专人负责日
常维护,发现不规范操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制止,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23、乙方需对施工现场内的居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
施,加强安全巡视,如因乙方的施工设施等原因发生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事件,由乙方负责。
24、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本工程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的发生;
2)本工程因公轻伤比例控制在1‰以下。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协议作为施工合同正
本的附件。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
代 表:代 表: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四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范本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即安全施工与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甲方督促乙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
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乙方应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
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和保证体,并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
3、乙方坚持“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
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4、乙方在施工开始前,做好进场前的安全生产培训,对相关工作人
员及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教育。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周边及场内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的意识,发现严重违章违法和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整改。
6、乙方应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
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预防因施工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及纠纷。
7、乙方在施工现场及合理的范围内加强安全提示的注意,强化安全
责任制,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
8、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
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在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时,将安
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项帐户,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计划、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2、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
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制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四证齐全(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进
津许可证(外埠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及周边和临时区域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独立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
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起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
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并向甲方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戴上
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工作,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
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设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
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种工作人员从事特种工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适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对施工中设置的围挡,应按照要求做的统一稳固,高度应以施工
需要,不影响周边交通通行为标准,围挡表面应明显标注交通指示标志,便于识别,便于行人通行。
9、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安全生产、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标准。
10、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
施后才能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的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1、对所有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
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生产。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技
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能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3、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
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其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发生伤亡事故乙方要按照规定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15、所有涉及乙方施工现场内、周边和临时区域及其施工单位人员生
活区内发生的一切安全、技术、质量等事故,及乙方在施工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所有赔偿和安抚事宜,并将处理结果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甲方。
16、施工完毕后,在竣工验收期间,施工方不得怠慢和松懈对施工现
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管理,应继续加大管理力度,避免因清场等原因导致事故的发生。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产权单位及道桥管理方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17、乙方不得因交叉作业而放松、懈怠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责任。
交叉作业时,因乙方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书有效期限:自乙方准备期起至施工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2万元,本协议书终止后,乙方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已经妥善处理的,不存在任何纠纷的,甲方无息返还。
3、本协议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施工合同履行而影响本合同中乙方
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4、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认真履行。
5、《安全生产协议书》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本协议书中关于乙方的未尽义务,试用《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协议书订立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建设单位(甲方)(章):施工单位(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五篇:土方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土方劳务承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发包商):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北入口“公益盖沟”
景观工程二项目部
乙方(承包商):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北入口“公益盖沟”景观工程
2、工程地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北入口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二标全部土方工程
4、分包形式:重包(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11年月日开工 至 2011年月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纪律、制度。
5、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定期安全教育;乙方应组织召开有针对性的现场安全生产教
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共同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协议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
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1、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2、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3、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1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北入口“公乙方:
益盖沟”景观工程二项目部
负责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