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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办法(精选五篇)



第一篇: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归集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规范日常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充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研发费用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1.1、研究开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1.2、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2、研发费用

2.1、研发费用指从事上述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研发活动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

2.2、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2.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2.2.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2.2.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2.2.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2.2.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2.2.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2.2.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2.2.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二、研发机构

1、研发机构包括研发部、质量部、新药部以及与研发活动项目相关的其它机构。

2、研发机构在研发活动中的职责

2.1、研发部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储备计划,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工作,并形成“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及“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名称、目标、内容、日程安排等。按项目级次分别上报,其中:不需要上报省市级科技部门审批立项的项目,应办理公司内部的项目立项审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立项后实施,需要上报省市科技部门的新产品研发项目,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研发部应到市科技部门办理完立项审批(备案)手续。研发部在批准立项后一周内将研发项目立项相关文件转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

2.2、由研发部、财务部共同负责项目研发费用预算,按项目出具项目研发费用预算明细表。每个研发项目应做到立项有预算,年终或项目完成有决算。研发部门根据当年项目研发计划,按研发项目分别编制研发费用预算,年终由财务部、研发部门联合做项目决算,确定各项目费用支出总额。

预算获得批准后,研发部门根据项目的科研特性具体负责控制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超预算支出的须事前履行追加预算审批,将批件转交财务部。

2.3、在研发过程中,考虑部分研发人员的实际工作存在变动情况,因此要求按月编制参与项目研发的研发人员名单、及其在各研发项目的工作时间和当月工资明细表,报财务部记账。为多个研究开发项目提供辅助服务的辅助研发人员工资薪金按当月提供服务的研发项目个数分摊。

2.4、研发费用的报销,研发费用报销列支时,除遵循公司相关费用报销规定外,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报销,如为多个项目共同发生的费用,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公共费用。

2.5、研究开发活动所需的材料、模具等统一由研发部门(或项目小组)开具领料单,并在领料单上注明“用于***项目研发”,交试制部门领料进行小试和中试,材料费分别计入相应的研发项目。

2.6、研发过程中的检验费及联合攻关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后方可到财务报销。

2.7、项目完成后,由研发部负责组织对项目的评审,评审通过后,出具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

三、财务部在研发费用归集核算中的职责

1、根据研发部门转交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建立研发项目明细。

2、专设“研发支出”科目,在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二级科目,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核算。以保证各项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资本化支出金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4、负责正确、合理分摊研发费用的公共费用和间接费用,正确划分研究开发与经营管理、生产制造之间的费用界限,正确划分研发费用各项目之间的费用界限。多个研发项目使用共同资源的,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将研发费用在各个受益项目之间分摊。

5、研发所用设备的折旧费,按研发过程中设备使用时间计算折旧,由研制部门按月报给财务部,财务部按月计提,合理分摊计入研发支出。

6、负责选择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代理事务所进行研究开发费用范围进行审核。年终按照税收政策编制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等资料,促使企业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7、负责指导研发费用操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四、试制部门在研发活动的职责。

1、公司研发产品试制。专项建立研究开发的试验项目台账和检测记录,正确划分正常产品生产与研究开发项目的成本及费用界限,包括人员、工时、材料、动力、在产品(试验品)、完工产品(试验品)及相关费用,负责编制间接费用分配表。

2、凡为试验项目发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根据原始凭证和费用分配表,按试验项目分别编制制造费用明细表,统一由研发部门主管签字和盖章后上报财务部。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

第二篇: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归集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规范日常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费用资源,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发项目指经公司批准、纳入公司项目管理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定型结束的全过程。项目转入批产以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 研发项目实行“突出研发进度、重视研发成本、激励研发热情、关注研发效益”的财务管理原则,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章 项目财务分类

第五条 按项目研发的经费来源分为:

(一)自筹资金研发项目: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战略,公司自主研发,项目研发资金来源全部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的项目。(二)外来资金研发项目,包括: 1.合同资金研发项目:指公司受外部单位委托,有合同或协议资金作为项目研发资金来源的项目。

2.合作研发项目:指公司从发展战略出发,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签订研发合同或协议,项目研发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合作单位,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自筹的项目。

第三章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

第六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

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8.研究用设备仪器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购置费。9.设计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10.专用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专用软件和采取零星技术措施等发生的费用。

11.材料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元器件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和专用电子元器件的研制、试验费。

12.外协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13.事务费:包括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14.管理费:包括科研项目应分摊的研制单位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15.试验费:包括项目小批量试验、工业性试验费用。16.差旅费:用于项目调研发生的差旅费。

17.情报资料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专项资料费和科技情报费。

18.研究用设备仪器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购置费。19.员工激励费用:按时完成新产品研发,为公司带来利益,对员工的激励费用。

20.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第七条 项目资金管理

(一)公司财务部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二)科技项目经费以项目立项报告批准金额为准。确需对项目经费总额进行调整的,需向总经理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项目资金的审批、报销分别遵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

(四)为提高项目研发效率,在项目研发成本预算范围内,项目资金的审批权限按以下办理: 1.项目研发资金大于3万元(含3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项目研发资金大于5000元,由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和财务总监审核后方可执行; 3.项目研发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经设计研究院批准,报财务总监审核即可执行。

(五)研发物质的管理及研发费用的统计与归纳

1、公司研发物资的请购按研发流程执行,与正常生产请购区分开。

2、研发请购流程

请购部门—总经理审批—采购部购置--财务部。

第四章 项目预算管理

第八条 项目预算是对项目研发的成本要素作出的价值预测。包括直接成本预算和间接费用预算:(一)项目直接成本(含资本性支出,下同)预算包括技术咨询费、会议费、评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外部试验费、检测费、工序协作费、原辅材料费、工装制作费、知识产权事务费等项目研发的直接支出。

(二)项目间接费用预算包括项目组成员薪酬费用(含工资附加及社会统筹)、项目应承担的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水电费等项目研发的间接支出(统称项目管理费,下同)。

第九条 项目间接费用预算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成本、费用、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但不纳入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和项目结题考核,仅作为项目决算的依据。

第十条 项目预算期可以跨越会计,按项目研发的计划时间执行。同时,作为公司全面预算的组成部分,项目预算还应按会计编制辅助预算。

第十一条 项目预算应按项目的研发阶段,分成本、费用要素编制,为项目管理和阶段性考核提供依据。

第五章 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二条 财务部在项目通过立项后,针对研发项目设立独立账套,按项目开展辅助核算,全面、真实地记录项目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

第十三条 项目辅助核算的二级及以下科目应根据公司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规范清晰,便于理解。

第十四条 财务部负责按项目建立成本数据库,收集项目来源、项目组成员构成、投入工作时间、启动时间、投入工时、工作计划、阶段划分、阶段验收标志、项目成果、项目成本预算、设计目标成本、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合同、协议、合作对象及其执行、结算、付款等信息,统计项目在各阶段实际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及资本性资金支出情况,为项目成本控制、成本核算、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 财务部及时统计项目成本实际开支情况,定期(按研发阶段、按)或不定期地将项目成本实际开支情况反馈给总经理,便于总经理掌握项目财务资源(成本预算)的使用、节余情况,加强项目成本控制。

第十六条 项目组成员发生成本费用时,应首先到项目管理员处办理审核登记。项目管理员应建立项目开支台帐,序时记录项目直接成本的开支情况,定期(按月)与财务部核对,出现偏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调整,保证与财务部记录的一致性。

第十七条 记录项目直接成本开支的辅助核算账套应该在会计核算账套体系内设置;记录项目间接费用开支的辅助核算账套可以在会计核算账套体系之外单独设置。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共同构成项目成本费用的完整内容。

第六章 项目财务考核

第十八条 项目组是项目财务考核的对象,考核结果适用于项目组全体成员。

第十九条 项目财务考核实行结果考核的模式,通过项目财务目标的实现情况,实现对项目研发的效果考核。

第二十条 项目财务考核的内容是项目财务目标的实现情况,包括项目直接成本预算完成情况和设计目标成本实现情况两个部分。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结题以后,财务部收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计算预算执行偏差,经总经理确认后,实施奖惩。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结题以后,财务部根据项目最终产品的实现成本与项目立项时设定的设计目标成本的对比情况,计算设计目标成本的实现情况,并结合项目最终产品可能给公司未来带来的经济贡献,提出奖惩建议,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科希曼电器有限公司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归集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规范日常会计核算,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充分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研发费用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1.1、研究开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1.2、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省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2、研发费用

2.1、研发费用指从事上述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研发活动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规定项。

2.2、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2.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2.2.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包括原材料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等使用费;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2.2.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2.2.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2.2.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2.2.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2.2.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2.2.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二、研发机构

1、研发机构包括研发部、技术部、质检部以及与研发活动项目相关的其它机构。

2、研发机构在研发活动中的职责

2.1、研发部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储备计划,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工作,并形成“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及“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名称、目标、内容、日程安排等。按项目级次分别上报,其中:不需要上报省市级科技部门审批立项的项目,应办理公司内部的项目立项审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立项后实施,需要上报省市科技部门的新产品研发项目,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研发部应到市科技部门办理完立项审批(备案)手续。研发部在批准立项后一周内将研发项目立项相关文件转交财务部、综合部等相关部门。

2.2、由研发部、财务部共同负责项目研发费用预算,按项目出具项目研发费用预算明细表。每个研发项目应做到立项有预算,年终或项目完成有决算。研发部门根据当年项目研发计划,按研发项目分别编制研发费用预算,年终由财务部、研发部门联合做项目决算,确定各项目费用支出总额。

预算获得批准后,研发部门根据项目的科研特性具体负责控制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超预算支出的须事前履行追加预算审批,将批件转交财务部。

2.3、在研发过程中,考虑部分研发人员的实际工作存在变动情况,因此要求按月编制参与项目研发的研发人员名单及其在各研发项目的工作时间和当月工资明细表,报财务部记账。为多个研究开发项目提供辅助服务的辅助研发人员工资薪金按当月提供服务的研发项目个数分摊。

2.4、研发费用的报销,研发费用报销列支时,除遵循公司相关费用报销规定外,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报销,如为多个项目共同发生的费用,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公共费用。2.5、研究开发活动所需的材料、模具等统一由研发部门(或项目小组)开具领料单,并在领料单上注明“用于***项目研发”,交试制部门领料进行小试和中试,材料费分别计入相应的研发项目。

2.6、研发过程中的检验费及联合攻关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后方可到财务报销。2.7、项目完成后,由研发部负责组织对项目的评审,评审通过后,出具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

三、财务部在研发费用归集核算中的职责

1、根据研发部门转交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建立研发项目明细帐。

2、专设“研发支出”科目,在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二级科目,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核算。以保证各项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资本化支出金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4、负责正确、合理分摊研发费用的公共费用和间接费用,正确划分研究开发与经营管理、生产制造之间的费用界限,正确划分研发费用各项目之间的费用界限。多个研发项目使用共同资源的,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将研发费用在各个受益项目之间分摊。

5、研发所用设备的折旧费,按研发过程中设备使用时间计算折旧,由研发部门按月报给财务部,财务部按月计提,合理分摊计入研发支出。

6、负责选择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研究开发费用审核。年终按照税收政策编制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等资料,保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7、负责指导研发费用操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时间:2015年1月1日

第四篇: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认定报告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研发活动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二、研发费用

(一)加计扣除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二)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继续冲减。

3、折旧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6、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其他事项

(一)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二)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三)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四)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8、执行时间和适用对象

适用于2017及以后汇算清缴。以前已经进行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涉及追溯享受优惠政策情形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1是非居民企业。2是核定征收企业。3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9、管理要求

1.建立研发支出辅助账

2.明确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申报及备案管理 3.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

2017年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97号公告》中所提到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填写

明确“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填报 校验规则

1.“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4列“计入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9“

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

2.“明细表”的 “合计”行的第18列“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 3.“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等于“合计”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具体对应指标如下图所示: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第五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研发费用该怎样归集

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料申报时,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与财务密切相关的一个硬指标,关系到企业能否成功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我们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的过程中发现,绝大部份企业没有专门单列核算研究开发费用,或设置了“研发费用”等科目核算研发费用,但归集的内容与2008年7月8日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不完全一致,怎样来归集研究开发费用?是很多财务工作的朋友们经常问我们的一个问题。

我们研读了最近新颁布的一系列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规定,再结合我们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过程中的经验,就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作了一个总结,希望对各位正在准备进行审计技术企业认定审计和资料申报工作的朋友有一些帮助。

研究开发费用总体判断原则为:所有因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可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与此相对应的是公司生产、经营等日常经营性活动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不应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既包括直接发生的费用,也包括间接发生的费用。

我们可以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列明的八项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区分不同的研究开发活动项目计入对应的费用明细项目中,研究开发费用先分为:内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内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分为: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研究开发费用应尽量归入对应的费用项目中,确实无法归集到前列的各具体的费用项目中,可以计入其他费用中,但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0%。

研究开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和辅助研发人员的工资及附加、奖金、社会保险、福利、专家聘用费等人工费用;直接投入的原料、低值易耗品、产品试制费用、样品样机费、试验检费、研发设备维护费、技术咨询费;研发部门使用的仪器、设备、电脑等固定资产折旧费;发设施的改建、装修费;研发设备的改装、修理费等其他长期费用的摊销;占用的办公场地及物业费;研发部门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专利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可计入。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详见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规范。

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操作指引

一、审计前准备

1、了解三份文件。文件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让,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从定义我们可以看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从产品领域的认定转向技术领域的认定,支持企业从事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等特点。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⑵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⑷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⑸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4、了解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体有哪些,申请企业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是否符合上述范围。

5、要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照《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自行评分表》自行评分,评分结果必须高于七十分才能进行审计。

二、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要点 ㈠研发费用审核的范围及要点: ⒈人员人工

⑴人员及范围。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⑵审计要点。检查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明细账,全年各月份工资表,全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资料,结合研发部门人员名单,确定研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对受雇的科研人员累计实际工作时间要有在183天以上证据。

⑶归集和分摊方法。对企业存在多个研发项目的,还要按实际参与的项目进行归集,若研发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应按统计的工作量进行分摊,无工作量统计的,则选择当期各项目直接投入占总投入比例进行分摊。⒉直接投入

⑴范围。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⑵审计要点。检查管理费用、原材料明细账、原材料购入、发出、结存明细表、相关费用分配表等,确认其结转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及金额的准确性。对于直接购入的能源、材料则检查购入的发票、运输单据、入库单、领料单等,确认其真实性及与研发的项目相关性。

⑶归集和分摊方法。一般为直接计入,对动力费用、共同使用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等按各研发项目使用的工作量等可行方法计算后计入。⒊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⑴范围。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⑵审计要点。检查固定资产明细账、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账,检查被审计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发票、固定资产的申购单、入库单、验收单,实地查看该部份设备,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用于研发。复核各项折旧、摊销的准确性。对购入时已计入研发费用的是否重复计提折旧。⑶归集和分摊方法。属于多个项目使用的,按各研发项目使用的工作量等可行方法计算后计入。

⒋设计费用

⑴范围。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⑵审计要点。检查管理费用明细账——研发费用明细科目,检查设计费用支出的发票,付款申请审批单据,确认其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及金额的准确性。委外设计费需查看合同、协议等。⑶归集方法。一般不会有共同费用,可直接计入。⒌装备调试费

⑴范围。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⑵审计要点。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⑶归集方法。一般不会有共同费用,可直接计入。⒍无形资产摊销 ⑴范围。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⑵审计要点。检查无形资产明细账、管理费用明细账,检查无形资产购入发票、付款凭证、专有技术证书等资料,确认其真实性及摊销金额的准确性。⑶归集和分摊方法。属于多个项目使用的,按各研发项目使用的工作量等可行方法计算后计入。

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⑴定义。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⑵要求。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⑶审计要点。检查管理费用明细账、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相关的明细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合同或协议,检查发票、付款凭证,确认其发生的真实性及金额计算的准确性,是否是关联交易。

(4)归集方法。一般不会有共同费用,可直接计入。⒏其他费用

⑴范围。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审计要点。检查管理费用明细账,费用分摊表,确认费用支出与研发项目的相关性及费用分摊的合理性。关注其他费用金额不高于研发费用总额的10%。

⑶归集和分摊方法。单个项目发生的直接计入,属于多个项目的,按各项目直接投入占总投入比例进行分摊,若费用较小则可直接计入某项目。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审核范围及要点

⑴定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全年收入总额的60%以上。

⑵审计要点。审核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非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分类的准确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全年收入总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认定要求。

三、底稿的编制

1、研发费用底稿的编制。应分别按研发项目来归集费用,即每一研发项目必须按编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表中基本要素有:月份、凭证号、摘要、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该表后面应附有收集该研发项目的相关原始凭证和费用分配资料。每个研发项目都要编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并将相关审计证据附在该表后面。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底稿的编制。

应按新产品(服务)种类分别编制,销售明细表基本要素:月份、凭证号、摘要、数量、单价、金额。表后应附有相关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有审计报告、增值税申报表、新产品(服务)销售发票、报关单、出库单、送货单、货运单等。

3、编制《研发部门人员清册及项目分工》该表一般由企业提供。基本要素:姓名、参与研发时间、职务、内参与研发项目。应提供企业工资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予以核对。

4、编制《研发部门固定资产及折旧清单》该表应由企业提供。基本要素:固定资产名称、类别、入账日期、折旧年限、原值、月折旧额、年初已提折旧额、本年计提折旧额、年末累计折旧额。该表应提供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清单予以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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