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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炸弹”瑞海公司

“定时炸弹”瑞海公司



第一篇:“定时炸弹”瑞海公司

这是一场剧烈爆炸后的伤口:巨大的圆形深坑,盛满灰绿色的水,横七竖八的红色蓝色集装箱,扭曲甚至折叠着散落在深坑周围,更远处则凌乱地堆成一座小山,一柱细细的黑烟,向上、扩散,随风弥漫成灰色,淡淡地笼罩在废墟上。偶尔,一队身着防化服、佩戴防毒面具的人员出现在空地上,转身又投入到废墟之中,远处传来推土机或挖掘机等重型器械作业的轰响。两幢灰黄的高楼,靠近深坑的一面,外墙已被熏得斑驳,窗子上的玻璃一块不剩,仿佛一只只惊恐的眼睛,注视着这个巨型深坑。

这是2015年8月17日下午,天津港物流工业园西南侧的天津东疆港瑞海国际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瑞海物流)的所在地,这是天津港口一家以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中转为主要业务的民营公司。

8月12日深夜23:34分,这里接连发生了两次爆炸,时间相距不到30秒,腾空而起的蘑菇云夹裹着四溅的火花,巨大的冲击波波及方圆5公里内的所有建筑:简易工房被气浪冲压垮塌,钢筋水泥混筑建筑中的门框多被挤压变形。中国地震台网亦清晰地收录到了两次爆炸的震波反应,一次相当于2.3级地震,第二次相当于2.9级地震。

据天津官方统计,截至8月18日9时,已发现遇难者114人,确认身份83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18人,天津港消防人员32人,民警6人,其他人员27人;未确认身份31人。失联人数57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6人,天津港消防人员46人,民警5人,住院治疗692人,其中危重20人,重症37人。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牛跃光8月17日接受央视《焦点访谈》采访时表示,据调查,爆炸当日在瑞海物流存放的危化品达40余种,包括700吨氰化钠、800吨硝酸铵和500吨左右的硝酸钾,目前能够确认的危化品数量达3000吨。

巨大的深坑,惨重的伤亡,仍未消散的烟霾,使人们不禁疑惑:瑞海物流究竟是一家怎样的企业?它怎能获得储运如此大量危化品的资质?又如何能够建设在距离居民区仅数百米的区域? 神秘的幕后股东

今年47岁的邱宏伟刚到瑞海物流工作不到10天。8月初,他在58同城上看到招聘广告后,就一个人背着行李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来到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瑞海物流的一名叉车工。

回忆起初到瑞海物流时的印象,他对一切都很满意:公司包吃包住,有两个大仓库,一个中转仓库,每天数十辆大货车往来,货物很多,看起来经营得很有声色。尽管他还没有完全熟悉所搬运物品的复杂的化学品名称,但他仍然信心满满,“慢慢就记得了,反正我有特殊车辆驾驶证。”他还想着过一段时间,把女儿也接过来。

据瑞海物流官网介绍,这家以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中转为主要业务的民营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年货运吞吐量100万吨,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

将天津滨海打造成全国危化品物流集散地,是天津自2005年起致力发展的方向之一。资料显示,中国共有60个危化品重点县(市、区),天津就有三个区入围,滨海新区是其中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滨海新区共驻扎有各类危化品企业近1300家,但只有3家拥有危化品储运资质的物流公司,包括中化集团下属的中化天津滨海物流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滨海)和天津港中化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新港中化),这两家都是国有大型企业,第三家,也是唯一拥有危化品储运资质的民营企业,就是瑞海物流。

虽然瑞海物流在其官网上公布成立于2011年,然而,在工商注册信息中,瑞海物流注册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两位股东分别名为李亮、舒铮,其中李亮认缴出资额2750万元,2013年1月22日实缴550万元;舒铮认缴出资额为2250万元,2013年1月22日实缴450万元。公示信息显示,这两位自然人股东均是“80后”,李亮出生于1981年,舒铮出生于1983年。在2012年注册时,李亮为公司法人代表。

但是,一位不愿具名的物流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李亮和舒铮不是瑞海物流真正的持有人,“他们两个都是代持股份。”这位人士透露,瑞海物流真正的股东有四个,但他只知道其中的两位,一个是中化滨海原总经理于学伟,另一个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的儿子。

据《中国新闻周刊》调查,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确实有一个儿子,名叫董社轩,喜欢踢足球。一位曾和他一起踢球的朋友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董社轩是个80后,一直自己做生意。

尽管在《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一份上交人社局劳动部门的《员工合同登记表》中,没有董社轩的名字,然而,搜索互联网可以看到,董社轩曾经作为“瑞海物流”足球队队长参加了滨海新区业余足协超级联赛。他的球衣号码为29号,从2014年9月到12月,他共参加了十多场比赛,进球一个。

另一位神秘股东于学伟,则在危化品物流业有着更为深厚的资源。据公开资料显示,于学伟曾在中化滨海工作多年,最终担任中化滨海总经理。

始建于1965年的中化滨海,隶属于中化集团公司,是天津港内唯一的危险品保税仓库、天津海事局指定危险货物监装场站和天津交委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单位,拥有14个危化品仓库,共计2.86万平方米,年营业收入6千万以上。2006年,中化滨海又与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天津港中化,后者亦获得了存储危化品的资质。在天津物流圈内,更习惯将这两家企业称为“老中化库”和“新中化库”。

据知情人介绍,于学伟在中化滨海工作多年,业务能力强,人脉深厚,后来担任中化滨海总经理兼中化天津公司副总经理,在天津危化品物流业内举足轻重。于学伟在中化滨海曾一手主导成立了一个货代部,目前瑞海物流工商注册中的董事曹海军、董事总经理只峰、监事陈雅?纾?都曾在这个部门工作。

2012年,于学伟突然离职,之前,中化天津公司原总经理王飞因涉嫌贪腐被查办。在当年11月28日,瑞海物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正是因为于学伟多年在老中化积累的资源,使得瑞海物流注册成立后短短两年,就在央企把持的天津港危化物流产业中异军突起,获得不俗的业绩。

根据瑞海官网的介绍,在总占地面积4万余平方米的空间,瑞海的年货物吞吐量达100万吨,而中化滨海的物流占地空间达13万平方米,年吞吐量也只有60万吨。无论100万吨货物吞吐量的数据是否真实有效,于学伟的存在至少可以解释,中国最大的氰化钠生产企业河北诚信有限公司为何会将出口物流业务全权交由这个刚刚成立两年的民营企业。河北诚信也是爆炸当天瑞海物流堆场里那700吨氰化钠的货主。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爆炸发生后第二天,瑞海公司的总经理只峰、主管操作副经理曹海军、主管安全副经理尚庆春、主管业务副经理刘振国、主管财务副经理宋齐均已被警方控制。其中总经理只峰因为爆炸后受伤,一直在泰达医院的病房中昏迷,身边由两位公安人员实时监控,而因其一直不能唤醒,至今还没有对其录笔录。

而据天津市政府机关报《天津日报》8月18日最新报道,瑞海物流的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等10人已于8月13日上午被控制。在未获得资质前,便已违规经营

特勤队出警,意味着火情重大。廖建成进入现场后,看到了露天堆场上有一大团火,但已无法分清具体的起火点。火光、浓烟,已做了四年消防兵的廖建成并不陌生。他也没有害怕的情绪。此前,他经历过的最危险的火情是2013年底天津西青区一起油罐起火事故。由于清楚地知道对手是油罐,并随时有可能发生爆炸,他们到场后采用消防泡沫灭火的方式。

据瑞海物流官方网站显示,该公司的经营危化品种类包括了国家危险化学品分类管理要求中除第一类之外其余所有八类产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氩气、压缩天然气等);第三类,易燃液体(甲乙酮、乙酸乙酯等);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硝化纤维素、电石、硅钙合金等);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硝酸钾、硝酸钠等);第六类,毒害品(氰化钠、甲苯二异氰酸酯等);第八、九类,腐蚀品、杂类(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烧碱、硫化碱等)。

但是,瑞海物流并非从一开始就获得了仓储危化品的资质,尽管它从成立之初的目标就是成为一家港口危化品仓储公司。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获得资料显示,2012年11月底瑞海物流工商注册时,其许可经营范围是“仓储、装卸搬运等”。

紧接着,瑞海物流找到了天津爱兰德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用爱兰德的港口货物堆场和仓库,租凭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然后,瑞海物流向天津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下简称交港局)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在东疆港筹建危化品集装箱堆场。2013年1月18日,交港局做出了《关于瑞海公司拟筹建瑞海危险化学品(仓储)的批复》,同意瑞海物流筹建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的申请,要求其按照《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2013年1月24日,瑞海物流获得了第一份《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津)港经证(zc-543-03-d),允许其在港区内从事仓储业务经营,但危化品除外。蹊跷的是,《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中规定,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而瑞海物流获得的这一份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仅为半年,从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7月24日。

业内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说,之所以最初的《港口经营证》的许可范围中没有危化品,因为在港口经营危化品仓储运输还需要按照《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办理《港口危险货品附证》,而办理后者的要求比较严格。

按照《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获得《港口危险货品附证》最重要的条件是要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未经安全条件审查通过,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前,申请项目还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之后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安全评价报告;同时,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专项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但据《中国新闻周刊》掌握的材料,由于天津港已做出同意瑞海物流筹建危化品仓库的申请,在此后一年多的程序流程中,瑞海物流没有遇到什么阻碍。

2013年7月22日,天津港规划部对瑞海公司改建爱兰德原有库房场地为危化品仓库的申请做出批复,“同意规划建设”,并“允许从事2、3、4、5、6类危险货物装箱及运抵业务和8、9类危险货物作业”,但这份文件并没有提及批复依据。8月16日,李克强在天津爆炸事故现场。当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代表总书记赴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看望慰问消防队员、救援官兵和伤员及受灾群众,并就下一步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李克强说,对事故要彻查追责,给遇难者家属和历史一个交代;对牺牲的现役和非现役的消防人员,要一视同仁给予荣誉,一视同仁做好家属抚恤,英雄没有“编外”。摄影/本刊记者 刘震 “目测高杆灯避雷针不能控制整个库区,重箱堆场、拆装箱区等需要单独设置避公司雷针,否则雷雨天气有可能遭受雷击,雷击中爆炸性、易燃性物品,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现运输8类货物车辆,不具备运输资质,一般都是半夜到厂区门口,等待公司上班后才入场,由于公司经营的货物属于危险品,存在货物滞留在外的问题。这些问题显然足以构成火灾的重大隐患。”

这份完成于2013年6月17日的安保材料,不只显示出瑞海物流在内部巡视时发生的问题,同时也证明了瑞海物流在整改原普通仓库的同时,在未经安评、环评、施工验收等必要程序时,就已经开始经营危化品业务。

2013年11月和2014年3月,瑞海物流分别组织过一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剧毒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演练。据其在官网公布的介绍,第一次的消防演练“内容丰富”:“使用手提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被等消防器材”、“提高了消防灭火组人员使用消防器材、消防安全设施的操作能力和技能。”并认定:“本公司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合理有效,演练运行较真实。”

瑞海物流认真总结了此次消防演练的不足,比如“个别队员打水带仍不熟练,以后应加强训练”;“演练灭火时人员疏散时部分人员表情不严肃,不贴近应急演练效果”;并且表示“演练有准备,应在无准备会时突然搞一次应急演练,明年可如此安排。”

然而,公司的宣传图片却显示其消防防爆装备均“漏洞百出”:在仓库中的电源开关柜、消防水泵、以及应急灯等相关装置,均没有采用专用的防爆器材;按规定,二类、四类危化品存放作业区域不能存在摩擦火花,要求使用防静电地板,但并未按此设置;运输叉车上需要安装防静电橡胶,也并没有;在消防演习展示中,也没有出现吸油棉、防火毯以及沙子这样针对危化物品的专业消防工具。

一位曾经参加古雷px爆炸消防工作的消防队化学中队消防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其消防灭火设备应该包含以下物品:消防沙箱,灭火毯,移动式水炮,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斧,消防楸,消防沙,防毒呼吸器,防酸手,防酸服,相应类型的灭火器等等。与之相对比,同样具有危品储运资质的中化滨海和新中港,在企业内还配有专门的消防车以及专职消防队。

与此同时,瑞海物流在经营中还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根据天津交委会颁发给瑞海物流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清单附证》,允许存放氰化钠的危品库二的面积仅为251.8平方米。据测算,这样的面积仅能存放24吨氰化钠,爆炸发生后的公安部调查表示,爆炸当天现场存有氰化钠达700吨氰化钠。

目前,造成“8?12”深夜爆炸的原因尚未查明,但瑞海物流神秘而迅速地获得危化品仓储资质、在未经验收前违规经营、违规存放以及混乱的内部管理,或许都是这颗定时炸弹的导火线。

第二篇:天津瑞海公司危险品爆炸事件涉及法律问题分析

天津瑞海公司危险品爆炸事件涉及法律问题分析

昨天我们分析过了事故的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今天让我们看一下爆炸中人员、财产的赔付问题、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和律师在此次事故中的作用。【法律分析】

(二)爆炸中人员伤亡的赔偿问题

1、消防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

相关法律规定:《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8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优抚安置军休处称,已经启动追认遇难消防人员为烈士及烈士遗属抚恤优待工作。一旦被认定为烈士,将按照《烈士褒扬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评定和测算,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士褒扬金。并且,李克强总理曾代表政府承诺,天津港专职消防员将与正式公安消防员同样待遇。那么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烈士可以获得如下赔偿:(1)烈士褒扬金

(2)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3)定期抚恤金

(4)商业团体意外险

2、瑞海公司工作人员

瑞海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次爆炸期间造成伤亡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被认定为工伤。

3、周边居民

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依此规定,因危险品爆炸引起的侵害行为,责任人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七条:瑞海公司对本次爆炸事件就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当然,如果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上述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

(1)医药费、住院费等

(2)残疾赔偿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4)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5)误工费、护理费

(6)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及营养费用(7)精神损害抚慰金

(8)商业意外保险

(三)财产损失赔付的法律问题

关于财产损失,同样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第七条的规定瑞海公司对本次爆炸事件就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瑞海公司应该对爆炸过程中所有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如下几个法律问题,我们也有必要进行分析。

1、房屋开发企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涉及到周边小区房屋的赔付责任,我们还要考虑房屋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问题。

(1)是否存在房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的扩大

(2)是否故意隐藏危险物仓储的事实,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问题

2、贷款人是否要继续履行贷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

只要贷款未被还清,借款人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抵押物受损,并不是免除还款义务的法定理由。相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物价值受损,借款人应该提供新的担保。当然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仍未清偿部分的贷款,借款人仍有义务偿还,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3、政府是否有回购房屋的法定义务

被损房屋均为市场自由交易的商品房,房屋权利人并非政府相关部门,故其不具有回购房屋的法定义务。但受侵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国家赔偿,赔偿标准由《国家赔偿法》确定。

4、车辆赔付问题

天津港进口汽车仓库存放的6000辆汽车受损严重,因均向保险公司投保,故权利人向投保公司理赔即可。

当然,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后,可以向瑞海公司或者其他责任事故方追偿。

(四)相关主要行政机关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瑞海公司是如何从一个普通的物流仓库变成危险品仓储公司的。

1.什么部门具有审批瑞海公司危险品经营资质的法定职责?

前几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表示,涉事企业的安评报告是否公开,需要跟交通部门协商,话外之音,交通部门应该对此次安全事故负责。更耐人寻味的是,中纪委宣布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的前一天,国家安监总局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以法规速递的方式挂出,所以我们可以解读出,安监总局是想说明,此次天津港爆炸,虽为安全责任事故,但和安监局没有关系。

2.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出具违法,虚假的安全条件审查报告,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国家安监部门2001年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瑞海公司仓储根本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根本不应该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由此可见,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均规定,本次爆炸造成人身、财产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天津市交通委(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涉嫌违法,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伪造调查表涉嫌违法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环境行政部门涉嫌违法。

2013年12月10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环评报告》依据了130份调查表,而该130份调查表涉嫌虚假。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上述事实属实,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同样面临着和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同样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甚至一定的刑事责任。第三、维权律师在本次爆炸事件中的作用

大火熄灭后,事故的后续处理将提上日程。事故的处理无外乎是:调查、追责、表彰、赔偿等。而这一切的一起均与法律密不可分,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才能够对得起哪些失去的生命。所以,律师在事故后续处理工作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1、为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表彰抚恤提供法律支持

2、为受损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权益保障提供法律帮助

3、作为辩护人参加事故责任主体的刑事审判活动

4、为保险公司赔偿、索赔等事项提供法律协助

等等······

第三篇:隆瑞公司

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介

1.公司简介:

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生产型的生物技术公司,依托古巴的先进的生物技术,拓展各种业务。正式开展业务于2009年。主要目的是引进世界级的先进的生物灭鼠技术-生物猫在杨凌建厂生产。

公司已经在山东济宁建立生物灭蚊药的出口加工基地,产品全部出口到非洲、巴西等国家,聘用6位外籍专家、律师及工作人员,业务涉及生物制品的生产、出口、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合作等领域,分别在古巴、多米尼克设立了贸易代表处,在香港、厄瓜多尔成立了国际商业公司,在北京、西安设有项目部。

2.生物灭鼠药—生物猫简介:

生物猫灭鼠药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向全世界推广的唯一的对人畜无害的生物灭鼠药。该技术作为世界级的生物灭鼠技术,在国内的草原鼠害、林业鼠害、城市以及粮仓鼠害的应用市场前景广阔,是替代目前剧毒化学鼠药的产品,可以有效的控制鼠害,保护生物链的平衡。现在国内鼠药的市场需 求为50亿人民币/年,因此该项目拥有美好前景。

公司创始人渠敬宾先生自2002年开始引进该技术,先后投入巨资在中国内蒙、新疆、广西、云南等地开展了药效试验,2007年开始在农业部药检所进行正式注册,经过四年的努力,目前最后一个90天亚慢性实验一个半月前已经在农业部药检所指定实验室进行,今年年底有望注册成功。该项目的可研报告已经完成,待90天亚慢性实验完成后即申请立项。

3.公司的发展状况:

我公司创始人渠敬宾先生作为国家外派项目总经理在海外工作14年,在古巴和加勒比以及南美和非洲与当地政府建立了良好的人脉关系资源;2007年渠敬宾先生、晏红女士回国自主创业,用4年时间搭建框架,成立了互不关联的生产、国际贸易、国内贸易、香港公司、ALBA联盟集团公司,准备以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做为母公司,并购已具雏形的其他几家公司,为公司的壮大打基础。

3.1.2007年在山东济南成立了济南隆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鲁抗集团合作生产人用水使用的高效生物灭蚊药,全部出口非洲、阿根廷、非洲等二十与国家,年出口额从最初的129万美金上升为1000万美金以上,连续4年盈利,2009年10月,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同志作为胡锦涛主席特使访问古巴等加勒比四国,渠敬宾先生做为唯一的山东省民营企业代表随团访问,并和古巴镍矿集团签署了合资筹建集装袋工厂的项目合作协议,目前该项目正在顺利进行,设备正在发运中。

3.2.2008年成立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筹备生物鼠药建厂的同时开拓国际贸易市场,从成立起,连续3年盈利,2010年出口近400万美元,为杨凌出口第二名、纳税第22名。2011出口额目前已达1100万美元,聘用外国专家、律师以及工作人员6人。同时积极促进生物猫在国内的正式注册工作以及相关的实验工作,已经和外商就该项目的合资建厂签订了合资框架协议,建厂的筹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目前,公司已经和天士力集团、以岭药业、鲁抗集团、中信国安等国内大型知名企业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和古巴的镍矿集团、古巴国家医药集团总公司、古巴朗伯姆集团等建立了国际实业和贸易合作关系。今年8月12日公司董事长渠敬宾先生和鲁抗集团董事长高祥友对古巴、墨西哥进行商务考察,与古巴国务卿(副总统)、农业部长、卫生部副部长、古巴卫生部古巴国家医药集团总公司董事长进行正式的商务会谈,签署古巴人

用药在山东鲁抗进行联合生产的合同。该项目由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古巴国家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鲁抗医药三方合作,项目的达产产量为鲁抗医药集团全年生产量的五分之一。

3.3.2011年2月11日成立了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公司,开展与孟加拉等国家的贸易及其他三方贸易和投资业务。

3.4.2011年5月,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了世界级抗癌新药---古巴蓝蝎肽的中国总代理权,该药被称之为“等同于青霉素对炎症效果的划时代抗癌新药”,目前公司注资1000万在西安筹备成立专门的销售公司,蓝蝎肽在国家药监局的注册和西安销售公司的工商注册手续均在办理中,预计蓝蝎肽销售额每年在一亿人民币以上。公司已和技术专利方签署协议,在蓝蝎肽打开中国的销售市场后,将在中国建厂生产。

4.公司目标:

通过4年时间的努力,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搭建了良好的业务发展架构,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公司计划用两年时间对各关联公司进行整合并购,形成一个真正以生物农药、生物医药生产为基础,生产、研发、贸易并行的综合性的国际性企业集团。充分利用各商业合作伙伴所在国在国际以及所在地区签署的国际贸易投资市场的互惠协议,有效的规避贸易壁垒和反倾销措施,整合各个合作伙伴的生产、技术、市场等各种优势资源,面向国际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带领国内企业不断开拓国际新市场。

5.来杨凌投资的原因:

杨凌作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具有其相对地区的政策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和极具潜力的发展前景,以及相对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

来杨凌创业中心扎根以后,受到创业中心给予的大力支持,从办公室到人文关怀等,示范区的领导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解决了孩子的入学问题等等。

我们希望在今后的发展中,携手合作伙伴在杨凌共创辉煌。

杨凌隆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1-9

第四篇:我家的定时炸弹随笔

同学们都在电影里看过定时炸弹吧,那威力吓人吧?这不,我们家就有一颗货真价实的“定时炸弹”——我的妈妈。

妈妈性子比较急,脾气还火暴,遇上我这个慢性子,那就是天生冤家路窄,我俩经常在家“开坛斗法”,但最终结果你懂的,我由于“法力”不够,往往是“遍体鳞伤”。

有一次,周三放学回来,也就是我的“倒霉日”,我不经意间把那颗“定时炸弹”给引爆了。那天,妈妈忽然问我:“有个同学家长想问问你买的哪种练习册,它叫什么名字,能给我看一看吗?”我烦躁地把练习册递给她,妈妈接过练习册后,再三问我:“你确定是这本吗?”“难道还有第二本吗?”当时,我不耐烦地回答她。这下,妈妈知道我的心思了:“你能好好说话嘛!”她用愤怒的眼光盯着我,那一刻连空气都安静了。

“我……我……”我结结巴巴。

“你居然连这种尊重都不懂吗?”

“呜……呜……”我不争气的眼泪像夏天的骤雨,突然下了下来。

这次,妈妈真是恼羞成怒了,她一个箭步冲上来,把我逼到墙角里,“啪!”她用练习册狠狠地扇了一下我的后脑勺,“這点礼貌都不懂?”妈妈瞪着眼睛直视我,“你以后就用这样的语气和人说话、打交道吗?”

“打是亲,骂是爱。”其实妈妈是我最重要、也是我最应该报答的人,她做的一切都是为我好,我长大后一定要好好报答她。妈妈您辛苦了,希望您不要老发脾气,我也会努力使自己变得有耐心一些。

不是有首《相亲相爱》的歌唱得好吗:“因为我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有缘才能相聚,有心才会珍惜,何必让满天乌云遮住眼睛。”

妈妈,希望我们家常常唱一唱这首歌,你这颗“定时炸弹”就会变成美丽之神——维纳斯。

第五篇:学历认证恐是定时炸弹

学历认证恐是定时炸弹

一个留学的朋友的真实情况,让我有一种冲动不得不分享给所有能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们。希望大家的心提前做好呵护工作!正所谓“海外留学终不悔,为证消得人憔悴”。之前有客户介绍了他的两个好朋友一起过来咨询办理学历认证(咨询神聊⒈0⒎0⒈0⒌⒉⒊⒎)的问题,当时我们了解了这位朋友的具体情况,这位朋友出国留学,读的是合作项目,也就是常说的转学分的那种。但是经过我们的审核,这个项目根本不属于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项目。更严重的是,另外一位朋友出国前拿去申请学校的学历居然是找国内中介给办的(大家都懂得,不用我解释了吧)。

当下社会中,没有了学历认证,回国就业几乎是等于抱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让自己“粉身碎骨”。后来他这两位朋友一直请我无论如何都要帮忙想想办法,说什么钱不是问题。但其实问题是,这个东西有钱也解决不了啊。时光倒流不了啊。所以我也只能是爱莫能助。像这两种情况,就算你是真实毕业,正常毕业拿到了真实的学位证书,回到国内,想要办理最具权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还是有解决的办法的,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咨询神聊⒈0⒎0⒈0⒌⒉⒊⒎)。也就是说,你的学历将回到出国前。

希望大家出国回国前都要事先确认好。出国的时候一定要选好学校,别浪费了自己的人生,回国的时候,记得尽早确认自己信息,办理好学历认证以及回国人员证明等。

希望大家的心没有因为留学归来而受伤!记得好好呵护!千万别给那些趁虚而入的冒牌代理机会。记得凡事要谨慎!祝大家一切顺利!也希望大家能告知身边留学的朋友,多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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