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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填写要求

发票填写要求



第一篇:发票填写要求

发票填写要求

纳税人或开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进行填开:

1.填写客户名称时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

2.填写开票日期,必须是经济业务活动发生的实际日期,不能提前,也不能滞后,要做到当天开取。

3.填写货物名称或收入(收费)项目,应该按照销售货物名称或劳务名称应逐项如实填写,不得虚开或改变内容。

4.填写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时,必须按实际或标准填写。

5.大小写金额数字的填写规范。首先必须同时填写大小写金额,不能只写大写,不写小写;也不能只写小写,不写大写。

一、发票填开的基本规定

(一)发票只限于用票单位和个人自己填开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不提拆本使用发票。

(二)单位和个人只能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印制或购买的发票使用,不得用“白条”和其他票据代替发票使用,也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

(三)发票只准在购领发票所在地填开,不准携带到外县(市)使用。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填开普通发票,按规定可到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或者申请填开。

(四)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如实向付款方填开发票;但对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按规定由付款单位向收款个人填开发票;对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提供零星劳务服务,可以免予逐笔填开发票,但应逐日记帐。

(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实现经营收入或者发生纳税义务时填开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填开发票。

(六)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填开发票应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对于填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者折价的,在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国家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后,方可填开红字发票,用票单位和个人填错发票,应书写或加盖“作废”字样,完整保存各联备查。用票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及时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处理。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开专用发票,除按上述规定填开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但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福利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生产、经营机电、机车、汽车、轮船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二)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一般纳税人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采用汇总方式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附有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销货清单。

(四)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整套保存,并重新填开退货后或销售折让后所需的专用发票。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专用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五)凡具备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提交申请报告以及按照专用发票(机外发票)格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模拟样张,根据会计操作程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最近月份的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及电子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情况,有关专用发票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情况等,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购领由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填开使用。

三、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的规定

(一)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领取《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许可证》;

(二)持《许可证》、供货合同、进货凭证等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开具专用发票。

四、国标税控发票的开具要求

(一)国标税控发票开具内容对应空白票面预先印制的项目内容进行填充式打印。机打号码必须与发票号码保持一致。当实收金额突破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时,税控收款机自动开具另一份发票,每份发票分别汇总计价。

(二)发生退票时,应在退票的小写金额前加负号“-”,在大写金额的第一个字前加“退”字。

(三)对于金融税控收款机打印的发票,银行卡刷卡业务的内容,应打印在小写合计上方的空白位置。银行卡刷卡业务的内容包括:卡号/有效期、刷卡金额、新参考号、签名、备注等内容。

第二篇: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填写要求

《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票面填写要求:

(一)票面所有项目除备注栏可不填写外,全部指标均要填写齐全,而对于“转运港”“信用证号”等栏目确实无内容的,要填“无”,不能留空白。

(二)购货单位、地址、销货单位、地址不能只打印外文,只能打印中文或同时打印中文和外文。

(三)运输工具栏:应按所有运输工具打印,如位置不够可只打印主要的运输工具。

(四)定单号码栏:一般情况下定单号码最多接近50位,而“免、抵、退”软件只设定10个字符位,经与海关联系,此栏如超出打印位置的,可打印“无”。

(五)大写金额不需用其他符号封顶。

(六)合计金额须填写大写金额,要求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以下均符合规定:(1)币种打印在括号内,大写金额贴近“合计金额”右边的竖线,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合计金额(币种:美元)柒仟伍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

(2)币种括号留空,币种与大写金额均打印在“合计金额”右边的栏目,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合计金额(币种:)(美元)柒仟伍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

二、《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注意事项:

(一)发票一律用正楷字打印,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繁体字或使用未经国家公布的简化字。

(二)发票必须电脑打印,不能手工填写。

(三)发票必须全份七联一次性按序填开,不能将七联发票分次打印,以保持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开具发票时必须在相关联次的“销货单位”栏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包括发票联、税务机关存根联、外汇管理局存查联、海关存查联)。

(五)发票票面要保持整洁,打印错误时必须作废重开,绝对不能在错误之处划线或盖章修改。

(六)开具后的发票存根联和无需使用的第七联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以备检查。《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三、如何开《出口红字发票》

1、如果出口发票内容开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企业应收回发票联及发出的其他联次作为开红字发票的依据,并依次将发票联及其他联次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面备查;

2、如果企业发生出口退运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凭《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及退运报关单开具红字发票。

并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及退运报关单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面备查。其中,分别类型办理以下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具体退运手续请咨询海关。

在税务上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系统生成的《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外管局出具的该笔货物已(未)收汇证明。

4、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办好退运手续后,需按规定开具红字出口发票。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1、如出口退税报关单已审核已退税的,外贸企业需先返纳入库,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2)、红字《顺德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3)、红字《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发生退运时,可凭退运报关单和《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开具红字发票。

3、待退运回来的货物修理完好复出口时,再按规定开具出口发票,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申报。

领购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

《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文书编号:221131,可从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经贸部门关于进出品经营权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需报送的资料(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2)发票专用章印模

(3)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电脑版发票的,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机关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核定你司适用的发票票种、面额后,发给《发票领购簿》,你凭《发票领购簿》到办税服务厅的发票发售窗口领购发票

出口销售发票上将汇率弄错了,而且已盖收入章,该怎么办?这张外销发票有用吗?

出口发票的记账汇率按照企业在国税局的备案汇率为准,一般为出口发票当月的第一天汇率为准。如果汇率记错了,应该是可以通过汇兑损益调整的,问题不大。所以发票应该有用的。

老师,你好。一式六联的出口货物统一发票里的数据,一定要根据纸质的货物报关单的数据吗?不能根据预录单的数据吗?谢谢

出口货物销售发票开具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内容应与对应的报关单及进货环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 税票相符。根据您所描述的,贵司的纸质报关单和预录入数据若有出入的,建议企业以纸质的报关单为准。注:一般情况下报关员在进行预录入时没有出错,预录入报关单和纸质的内容应该是相符的。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第三篇: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 票面填写要求

《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票面填写要求:

(一)票面所有项目除备注栏可不填写外,全部指标均要填写齐全,而对于“转运港”“信用证号”等栏目确实无内容的,要填“无”,不能留空白。

(二)购货单位、地址、销货单位、地址不能只打印外文,只能打印中文或同时打印中文和外文。

(三)运输工具栏:应按所有运输工具打印,如位置不够可只打印主要的运输工具。

(四)定单号码栏:一般情况下定单号码最多接近50位,而“免、抵、退”软件只设定10个字符位,经与海关联系,此栏如超出打印位置的,可打印“无”。

(五)大写金额不需用其他符号封顶。

(六)合计金额须填写大写金额,要求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以下均符合规定:

(1)币种打印在括号内,大写金额贴近“合计金额”右边的竖线,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合计金额(币种:美元)柒仟伍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

(2)币种括号留空,币种与大写金额均打印在“合计金额”右边的栏目,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合计金额(币种:美元)柒仟伍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

二、《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注意事项:

(一)发票一律用正楷字打印,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繁体字或使用未经国家公布的简化字。

(二)发票必须电脑打印,不能手工填写。

(三)发票必须全份七联一次性按序填开,不能将七联发票分次打印,以保持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开具发票时必须在相关联次的“销货单位”栏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包括发票联、税务机关存根联、外汇管理局存查联、海关存查联)。

(五)发票票面要保持整洁,打印错误时必须作废重开,绝对不能在错误之处划线或盖章修改。

(六)开具后的发票存根联和无需使用的第七联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以备检查。《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三、如何开《出口红字发票》

1、如果出口发票内容开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企业应收回发票联及发出的其他联次作为开红字发票的依据,并依次将发票联及其他联次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面备查;

2如果企业发生出口退运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凭《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及退运报关单开具红字发票。并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及退运报关单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面备查。其中,分别类型办理以下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具体退运手续请咨询海关。在税务上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系统生成的《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外管局出具的该笔货物已(未)收汇证明。

4、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企业办好退运手续后,需按规定开具红字出口发票。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1、如出口退税报关单已审核已退税的,外贸企业需先返纳入库,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2)、红字《顺德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

(3)、红字《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发生退运时,可凭退运报关单和《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开具红字发票。

3、待退运回来的货物修理完好复出口时,再按规定开具出口发票,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申报。领购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文书编号:221131,可从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贸部门关于进出品经营权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发票专用章印模

(3)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电脑版发票的,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核定你司适用的发票票种、面额后,发给《发票领购簿》,你凭《发票领购簿》到办税服务厅的发票发售窗口领购发票出口销售发票上将汇率弄错了,而且已盖收入章,该怎么办?这张外销发票有用吗?出口发票的记账汇率按照企业在国税局的备案汇率为准,一般为出口发票当月的第一

天汇率为准。如果汇率记错了,应该是可以通过汇兑损益调整的,问题不大。所以发票应该有用的。

第四篇:各种发票填写规范

各种发票填写规范

第一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修订)

一、商品销售专用发票

开票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票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注意:查 纳税人识别号码比对不符原因

其一:企业的纳税识别号有很多最后一位是英文字母“X”,而这个“"必须用大写表示,企业往往忽略了这个细节,很多企业将大写的”X"用小写表示,造成纳税人识别号码比对不符。其二:企业录入号码时录入人员疏忽大意,造成错号、串号等。

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出具 适用开红字发票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过了当月,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作废条件的,一律不得退回发票作废,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6〕1279号 购货方,应办手续。抵扣及开红字发票手续增多:

(1)要在规定的开发票之日起90天内进行认证。(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有发生退货或取折让不能开《通知单》)

(2)开红字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认证抵扣的,先作进项转出处理。注:若《通知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为购进固定资产,该笔税款既不列入购买方的当期进项,同时也不作进项转出处理。

(3)、应带资料,向购货方国家税务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① 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经办人身份证明

④购货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须已经认证)⑤ 进货及退货的记账凭证、进仓单、出仓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 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一、销售废旧物资的一般纳税人

(国税发〔2004〕60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回收企业不得开具废旧物资普通发票。

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以下简称“一机多票系统”)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必须通过一机多票系统的专门模块开具,具体路径:“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废旧物资发票填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税率栏填写零;

(二)税额栏填写零;

(三)其他项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开具规定填写。

(发票的抄税、认证,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抄税和认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操作基本无异,无需区别处理。)

二、销售废物资的小规模纳税人

(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但其开具的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如购买方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可按照(国税发〔2004〕153号)的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种 税控机开具的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适用企业,从2007年2月1日起,凡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零售企业和水、电、气企业除外),其商品销售、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一律通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自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不得再开具手写、电脑版商品销售、加工修理修配普通发票;包括《****省****市商品销售刮奖发票》。

二、注意事项:

(一)普通发票的购方信息中填写注意地方:

1、名称项必须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方信息栏中名称项必须填写,其他项均可以为空,若没有纳税识别号、银行账户地址、电话、等可以为空。如购货方是个人,您企业可只填写名称。如购货方是企业,必须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开。

2、单价可通过“税价格”按钮;进行“含税”或“不含税”的转换。

(二)企业填写选用税率,基本上是以实际缴税的税率填写。但特殊情况除外:

1、填开普通发票销售固定资产时,选取4%的征收率

2、由于使用税控机开具的普通发票,开出的同一份发票,导入电子申报软件进行分类设定时只能选择一种性质,不能同一张发票同时设定为两种性质,如免税或者减半征收,因此,纳税人开出的同一份发票不能既免税又减半征收,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既有免税又有减半的,应分开不同发票开具。

三、《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经研究,现就纳税人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税收管理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1)购货方和销货方均未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以备核查。

(2)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下作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3)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务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4)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5)除上述第一、二点情形外,销货方须以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蓝字退货进仓单和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帐务处理相应的会计记帐凭证。否则,销货方不得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第四种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2006年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脑版)使用新版发票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新版发票执行时间从2006年8月1日起。

旧版《机动车发票》从2006年 8月 1日起停止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8〕203号)同时废止。

二、新版发票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新版发票只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

四、《机动车发票》的有关内容及含义要分清:

1、“机打代码”应与“发票代码”一致,2、“机打号码”应与“发票号码”一致;

3、“机器编号”指税控器具的编号;

4、“税控码”指由税控器具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

5、“身份证号码”指购车人身份证号码;

6、“组织机构代码”指由质检(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

7、“进口证明书号”指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号码;

8、“商检单号”指商检局进口机动车车辆随车检验单号码;

9、“车辆识别代号”指表示机动车身份识别的统一代码(即“VIN”);

10、“价税合计”指含税(含增值税)车价;

11、“纳税人识别号、账号、地址、开户银行”指销货单位所属信息;

12、“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13、“增值税税额”指按照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的税额,供按规定符合进项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时使用;

14、“不含税价”指不含增值税的车价,供税务机关计算进项抵扣税额和车辆购置税时使用,保留2位小数;

15、“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指销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

16、“吨位”指货车核定载质量;“限乘人数”指轿车和货车限定的乘座人数。

五、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价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六、填开《机动车发票》时应严格按照要求:

(一)《机动车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和税控器具开具。在尚未使用税控器具前,可暂使用计算机开具,填开时,暂不填写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和税控码内容。

(二)《机动车发票》开票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免费供机动车销售单位使用。税控器具及开票软件使用的具体规定由总局另行通知。

(三)“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在纳税人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增值税税额”和“不含税价”在选定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由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填开。

(四)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 “-”号。

(五)《机动车发票》税控码及10项加密参数填开的内容要保证打印在相关栏目正中,不得压格或出格。在开票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并在废票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六)如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第五种,出口商品发票

一、《****省出口商品发票》票面填写要求:

(一)票面所有项目除备注栏可不填写外,全部指标均要填写齐全,而对于“转运港”“信用证号”等栏目确实无内容的,要填“无”,不能留空白。

(二)购货单位、地址、销货单位、地址不能只打印外文,只能打印中文或同时打印中文和外文。

(三)运输工具栏:应按所有运输工具打印,如位置不够可只打印主要的运输工具。

(四)定单号码栏:一般情况下定单号码最多接近50位,而“免、抵、退”软件只设定10个字符位,经与海关联系,此栏如超出打印位置的,可打印“无”。

(五)大写金额不需用其他符号封顶。

(六)合计金额须填写大写金额,要求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以下均符合规定:(1)币种打印在括号内,大写金额贴近“合计金额”右边的竖线,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合计金额(币种:美元)柒仟伍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

(2)币种括号留空,币种与大写金额均打印在“合计金额”右边的栏目,币种与大写金额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合计金额(币种:)(美元)柒仟伍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

二、《****省出口商品发票》注意事项:

(一)发票一律用正楷字打印,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繁体字或使用未经国家公布的简化字。

(二)发票必须电脑打印,不能手工填写。

(三)发票必须全份七联一次性按序填开,不能将七联发票分次打印,以保持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开具发票时必须在相关联次的“销货单位”栏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包括发票联、税务机关存根联、外汇管理局存查联、海关存查联)。

(五)发票票面要保持整洁,打印错误时必须作废重开,绝对不能在错误之处划线或盖章修改。

(六)开具后的发票存根联和无需使用的第七联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以备检查。《****省出口商品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三、如何开《出口红字发票》

1、如果出口发票内容开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企业应收回发票联及发出的其他联次作为开红字发票的依据,并依次将发票联及其他联次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面备查;

2、如果企业发生出口退运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凭《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及退运报关单开具红字发票。

并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及退运报关单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面备查。

其中,分别类型办理以下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具体退运手续请咨询海关。

在税务上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系统生成的《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外管局出具的该笔货物已(未)收汇证明。

4、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办好退运手续后,需按规定开具红字出口发票。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1、如出口退税报关单已审核已退税的,外贸企业需先返纳入库,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2)、红字《顺德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3)、红字《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发生退运时,可凭退运报关单和《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开具红字发票。

3、待退运回来的货物修理完好复出口时,再按规定开具出口发票,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申报。

第六种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

一、开具《货运发票》的要求

(一)《货运发票》必须采用计算机和税控器具开具,手写无效。开票软件由总局统一开发,免费供纳税人使用。税控器具及开票软件使用的具体规定由总局另行通知。

(二)填开《货运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次录入)外,其他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在录入上述信息后,税控器具按规定程序自动生成并打印的信息包括: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合计(大写、小写)。录入和打印时应保证机打代码、机打号码与印刷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相一致。

(三)为了保证在稽核比对时正确区分收货人、发货人中实际受票方(抵扣方、运费扣除方),在填开《货运发票》时应首先确认实际受票方,并在纳税人识别号前打印“+”号标记。“+”号与纳税人识别号之间不留空格。在填开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栏目时应分二行分别填开。

(四)有关项目的逻辑关系:运费小计=运费项目各项费用相加之和;其他费用小计=其他项目各项费用相加之和;合计=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扣缴税额=合计×税率。税率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填开。

(五)《货运发票》应如实一次性填开,运费和其他费用要分别注明。“运输项目及金额”栏填开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单位运价、计费里程及金额等;“其他项目及金额”栏内容包括:装卸费(搬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及其他项目和费用。备注栏可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

(六)开具《货运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左下角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或代开发票专用章;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七)税控器具根据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单位录入的有关开票信息和设定的参数,自动打印出××× 位的税控码;税控码通过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可以还原成设定参数的打印信息。打印信息不完整及打印信息与还原信息不符的,为无效发票,国税机关在审核进项税额时不予抵扣。

设定参数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承运人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收货人纳税人识别号或发货人纳税人识别号(即有“+”号标记的一方代码)、代开单位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代码)、运费小计、扣缴税额。其中,自开发票7个参数(不包括上述代开单位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代码、扣缴税额等两个参数),代开发票9个参数。

(八)在填开和打印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并在废票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在领购新票时交主管税务机关查验。

在已填开《货运发票》且开票数据已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红字发票开具规定进行处理,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 “-”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收回已开出《货运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第五篇:增值税发票填写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1

××××××××××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年××月××日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发票号码为××××××××,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

贵公司开具的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认证没有通过,未抵扣,因此我公司拒收此发票。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2

XXX公司:

你好!贵公司于200X年X月X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XXXXX 发票号为NOXXXXXXX价款 元,税额 元,金额 元)有误,现我公司无法认证,现将此笔发票退回你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写明错误原因及正确开票资料:)特此证明,请速开具正确发票。XXXX公司(在上面盖章)年月日

拒收证明

**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我公司质量要求或者是 因贵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有误等等,特将部分发票退回,具体发票号及金额如下:

票号 金额 税额

合计

拒收单位 ***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9日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3

重庆XXX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XX(最好写大写)份,发票代码为XXXXXX(发票左上角),发票号码为:XXXXXX(发票右上角),金额为XXXXX元,税额为XXXXX元,价税合计为XXXX元。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我公司的开票资料误填为:~~~~~正确的XXX应为:~~~ 此份发票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故我公司拒收此发票。此发票我公司未进行认证。

特此证明

重庆XXXX有限公司

20xx.10.20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4

××××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年×月×日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11××××,发票号码为00××××××,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

贵公司在给我公司开具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货物(劳务)名称误填写为“×××”,正确的货物(劳务)名称应为“×××”。此份发票不符合我公司的开票要求,因此我公司拒收此发票。此份发票我公司未进行认证。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增值税发票拒收证明模板篇5

XXX公司:

你好!贵公司于200X年X月X日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XXXXX 发票号为NOXXXXXXX价款 元,税额 元,金额 元)有误,现我公司无法认证,现将此笔发票退回你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写明错误原因及正确开票资料:)

特此证明,请速开具正确发票。

XXXX公司(在上面盖章)

年月日

如何开发票拒收证明

问: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票,要开红定发票,需要的拒收证明是要购方公司自己开具,还是购方所管辖的税务局开具

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应提供如下资料:

1.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对应的蓝字发票。

2.纳税人视不同情形,分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 证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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