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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第一篇: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发布单位】海南省

【发布文号】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 【发布日期】2013-09-25 【生效日期】2013-1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5日

海南省信息化条例

(2013年9月25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促进信息化发展,提高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信息化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深化应用、务求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

社会公众平等享有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权利。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和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逐年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信息化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家安全、公安等有关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信息化相关工作。

第六条 具备条件的国家机关应当推行信息主管制度,设立由单位负责人兼任的首席信息主管,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对本行政区域各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进行考核。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全省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评价报告。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信息化研究和创新、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普及,发展信息技术职业教育,普及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省城乡总体规划。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本部门的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报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信息化建设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规范。

本省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由省标准化、信息化等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运营商在基站用房、用地、管线敷设等方面提供便利。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符合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实行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二条 建筑物内的信息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信息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中,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验收,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筑物驻地网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对所有电信、广播电视业务经营者和其他驻地网建设方开放,实行平等接入、公平竞争。

第十三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信息化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应当依法给予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扶持。

鼓励国家机关根据需要,采取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从市场获得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 社会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除国家规定实行核准的项目外,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运行维护的信息化工程(以下简称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涉及信息安全和涉密系统的建设项目,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国家安全机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意见。

第十六条 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进行设计,不得擅自改变。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在招标前应当将招标文件送项目审批部门备案。招标文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不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编制的,应当及时改正,并重新报送备案。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实行监理制。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由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运行维护信息化工程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承揽信息化工程的单位对信息化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信息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服务等业务,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国家机关应当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电子政务工程,不得新建专用网络。非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化业务系统应当建设在省政务外网平台上。国家和本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机关应当依托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立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国家机关内部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省人民政府应当利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集中建设和完善地理、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工商、税收、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质监等业务数据库。

国家机关应当准确、完整、无偿、及时地向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机关应当按照谁采集、谁更新、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资源采集工作,不得重复采集,多头采集。

国家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集信息,应当征得被采集人同意,说明用途,并在该用途范围内使用所采集的信息。

单位和个人采集利用信息,应当依法保护国家秘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自动监控、应急等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能力。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进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旅游信息服务。

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旅游基础信息资源标准数据规范与共享机制,鼓励智能终端、物联网、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在旅游各环节的应用服务,提升旅游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生产销售、科技信息、技术推广、市场信息、农村金融等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信息业务网和海洋环境与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我省海洋渔业生产、海洋测绘、海域监视等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提升海洋产业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地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南,确定推广应用目标和重点领域,完善推广应用体系,实行引进推广应用先进成果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组织实施重点推广应用项目。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信息技术在设计研发、生产装备、生产过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支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和完善安全、信用、金融、物流和标准等支撑体系,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向提供涵盖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全流程服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和业务,构建统一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集成电路卡推广应用的指导,推进集成电路卡在交通、医疗、社会保障、金融等领域的一卡多用。

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适时调整信息产业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并根据实际需要,对信息产业重点项目给予扶持。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信息产业发展目录,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投入。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信息产业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

第三十三条 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信息产业基地和信息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引导产业整合,实现集群发展。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信息技术创新,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推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政务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制度,提高政务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防御能力和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主管单位或者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并进行相应的信息安全系统建设。

信息安全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具有安全销售许可的信息安全产品,并与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七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安全测评。

核设施、航空航天、油气管网、电力系统等重要领域的工业控制系统应当定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具体办法由省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八条 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所属单位或者运行单位,应当确定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教育,保障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公共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所属单位或者运行单位应当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按照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络身份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统一的公务员数字证书和公众服务数字证书,为网络身份认证提供网络安全保障。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电话、互联网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信息化工程建设情况、信息化标准执行情况、信息服务市场、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危害信息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信息系统国家安全工作,依法查处利用网络信息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

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公共基础信息网络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本系统公共服务机构的公共信息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政务信息资产的管理,建立信息资产使用评估制度,促进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的审计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不承担建筑物内的信息管线、配线设施或者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信息管道的建设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该项建设所需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揽或者冒用其他取得资质单位名义承揽信息化工程,或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其中,电信网、互联网的所属单位或者运行单位未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由电信管理机构按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未经审批开工建设的;

(二)信息化工程项目擅自改变经审批的控制指标进行设计的;

(三)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四)信息化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条例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一、序言

随着信息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深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化进程也不断加快。作为信息化前沿的档案部门,已经面临着信息爆炸和技术变革带来的强大压力,如何变被动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已经成为档案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工作者已经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利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来管理档案的重要性,正在探索一条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道路,而最大限度地开发与运用计算机技

术已经成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最重要的内容。

在新的形势下,国家档案局颁布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这是“十五”计划期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唯一一个专项规划。在“十五”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在部分中心城市建设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实施纲要》中提到:“十五”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要努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批内部局域网,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依托当地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建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档案目录信息中心,为逐步构建中国档案文献数据库创造条件;

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案网站,逐步构建全国档案工作信息网。

根据国家档案局“十五”规划的要求,各省、直辖市都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了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时陆续启动了大规模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例如上海、广东、山东、北京、福建等省市在目录中心建设、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自动化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成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政府形象。

海南省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起步并不算晚,但由于缺乏总体规划、政策支持、建设资金等各种原因,以至于现在已经远远落在了其它兄弟省市的后面。为此需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尽快纳入全省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各级政府机关网络、硬件、应用系统等方面的建设同步、协调发展,使档案部门也在海南“信息智能岛”的战略目标中占有一席之地,作出自己的贡献,发挥档案作为社会生

活中的核心信息的独特意义、作用和价值。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息智能岛”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电子政务建设,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建设规划。

二、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现状 “九五”以来,海南省档案局就开始了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开拓,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以档案信息化带动档案管理现代化,着眼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使档案信息化与全省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目前,省档案局初步建成了“三网一库一站”,“三网”即建成了90个信息点的局域网,按照物理隔离的要求,分别联通了党政专网、公众信息网;“一库”即建立了档案基础数据库,现有

档案目录数据80多万条;“一站”即开通了海南省档案信息网站——“琼兰阁”,为档案政务处理、档案宣传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提供了新的阵地。各市县档案局结合实际,加强了对信息化工作的规划、领导和投入,市、县档案局都开通了档案网站。县级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计算机拥有率、档案管理软件普及率有了明显提高。㈠档案信息资源情况。

全省现有各级各类档案馆29个,馆藏1733个全宗,万卷档案,音像档案974盘,照片档案万张,电子档案264,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不足20人。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的专业人才廖若晨星,现职档案人员中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仍不多,尤其是既懂档案业务、又懂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少。部分市县档案部门由于没有人才,现有设备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㈣标准、规范建设情况。

海南省档案局在长期的档案工作中,按

国家档案局统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档案工作,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还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完善和形成了一整套地方档案工作标准,很好地规范和保证了全省档案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近两年来,根据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形势需要,省档案局先后制订了《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并与省信息产业局联合转发《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对全省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现在又在抓紧制定《海南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机关数字化档案室建设标准》、《海南省机关档案数字化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但从总体上看,这些规范、标准仍偏重于档案业务本身,在档案信息化方面的标准制定上则存在很大不足,使档案业务和信息化之间产生脱节,影响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三、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我省档案信息化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建设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以政务外网建设为基础,加快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电子文件的实时管理与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档案信息利用服务网络化,档案管理工作自动化,信息管理法制化。以前要达到以下目标:

㈠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全面完成档案基础目录数据库建设,在此基础上构建全省档案目录中心;

㈡依托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规范体系,设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文档数据中心,使文档数据中心成为本级党委、政府信息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内首先在海南党政内网上构建海南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为省直机关各用户提供电子文件的归档、查

询、利用等服务,实现电子文件信息的资源共享。海口市档案局也应在近两年内在市党政网上建立“海口市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㈢对现有各级档案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市县档案馆主页全部实行独立域名管理,并上载开放档案目录及现行公开文件,全面提升全省档案工作信息网络的质量和水平;

㈣在我省电子政务平台上构建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各种载体档案和相关电子档案同步的接收平台;

㈤在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及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平台下进行“三网一库”建1 2 3 下一页

第三篇: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2007-12-17 15:24:25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2)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2005-2010)

一、序言随着信息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深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化进程也不断加快。作为信息化前沿的档案部门,已经面临着信息爆炸和技术变革带来的强大压力,如何变被动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已经成为档案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工作者已经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利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来管理档案的重要性,正在探索一条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道路,而最大限度地开发与运用计算机技术已经成为

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最重要的内容。在新的形势下,国家档案局颁布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这是“十五”计划期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唯一一个专项规划。在“十五”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在部分中心城市建设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实施纲要》中提到:“十五”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要努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批内部局域网,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依托当地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建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档案目录信息中心,为逐步构建中国档案文献数据库创造条件;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

案网站,逐步构建全国档案工作信息网。根据国家档案局“十五”规划的要求,各省、直辖市都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了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时陆续启动了大规模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例如上海、广东、山东、北京、福建等省市在目录中心建设、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自动化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成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政府形象。海南省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起步并不算晚,但由于缺乏总体规划、政策支持、建设资金等各种原因,以至于现在已经远远落在了其它兄弟省市的后面。为此需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尽快纳入全省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各级政府机关网络、硬件、应用系统等方面的建设同步、协调发展,使档案部门也在海南“信息智能岛”的战略目标中占有一席之地,作出自己的贡献,发挥档案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核心信息的独特意义、作用和价值。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息智能岛”的重大决

策,积极配合电子政务建设,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建设规划。

二、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现状“九五”以来,海南省档案局(馆)就开始了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开拓,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以档案信息化带动档案管理现代化,着眼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使档案信息化与全省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目前,省档案局(馆)初步建成了“三网一库一站”,“三网”即建成了90个信息点的局域网,按照物理隔离的要求,分别联通了党政专网、公众信息网;“一库”即建立了档案基础数据库,现有档案目录数据80多万条;“一站”即开通了海南省档案信息网站——“琼兰阁”,为档案政务处理、档案宣传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提

供了新的阵地。各市县档案局(馆)结合实际,加强了对信息化工作的规划、领导和投入,市、县档案局(馆)都开通了档案网站。县级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计算机拥有率、档案管理软件普及率有了明显提高。㈠档案信息资源情况。全省现有各级各类档案馆29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19个,专门档案馆1个,部门档案馆4个,企业档案馆2个,科技事业单位档案馆3个),馆藏1733个全宗,万卷档案,音像档案974盘,照片档案万张,电子档案264(盒、张)。通过开展档案馆达标升级活动,各档案馆馆藏的档案、资料基本上都经过规范化整理,编制了案卷目录、卷内目录、专题索引、专题卡片等各种检索工具。已录入计算机的档案案卷目录有12万多条,文件级目录近150万条,约占馆藏档案著录任务总量的15。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156个,室藏万卷档案,音像档案31626盘,照片档案万张,电子档案1318(盒、张)。各单位已普遍

使用计算机编辑、打印文件,每年有大量的电子文件在计算机中产生,而这些已经存储在磁盘上的电子文件,经签发打印成正式的纸质文件后,多数未能妥善保存,有的虽有保存,但缺乏统一管理,造成人力、财力和信息资源的浪费。据调查,在省直单位中,有近10的单位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文件归档采取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并存的方式;有少量单位在纸质文件归档的同时开始收集电子文件,大多数单位尚未开始这项工作。[1][2][3][4][5]

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第四篇: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2005-2010)

一、序言随着信息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深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化进程也不断加快。作为信息化前沿的档案部门,已经面临着信息爆炸和技术变革带来的强大压力,如何变被动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已经成为档案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工作者已经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利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来管理档案的重要性,正在探索一条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道路,而最大限度地开发与运用计算机技术已经成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最重要的内容。在新的形势下,国家档案局颁布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这是“十五”计划期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唯一一个专项规划。在“十五”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在部分中心城市建设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实施纲要》中提到:“十五”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要努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批内部局域网,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依托当地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建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档案目录信息中心,为逐步构建中国档案文献数据库创造条件;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案网站,逐步构建全国档案工作信息网。根据国家档案局“十五”规划的要求,各省、直辖市都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了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时陆续启动了大规模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例如上海、广东、山东、北京、福建等省市在目录中心建设、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自动化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成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政府形象。海南省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起步并不算晚,但由于缺乏总体规划、政策支持、建设资金等各种原因,以至于现在已经远远落在了其它兄弟省市的后面。为此需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尽快纳入全省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各级政府机关网络、硬件、应用系统等方面的建设同步、协调发展,使档案部门也在海南“信息智能岛”的战略目标中占有一席之地,作出自己的贡献,发挥档案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核心信息的独特意义、作用和价值。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息智能岛”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电子政务建设,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建设规划。

二、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现状“九五”以来,海南省档案局(馆)就开始了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开拓,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以档案信息化带动档案管理现代化,着眼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使档案信息化与全省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目前,省档案局(馆)初步建成了“三网一库一站”,“三网”即建成了90个信息点的局域网,按照物理隔离的要求,分别联通了党政专网、公众信息网;“一库”即建立了档案基础数据库,现有档案目录数据80多万条;“一站”即开通了海南省档案信息网站——“琼兰阁”,为档案政务处理、档案宣传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提供了新的阵地。各市县档案局(馆)结合实际,加强了对信息化工作的规划、领导和投入,市、县档案局(馆)都开通了档案网站。县级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计算机拥有率、档案管理软件普及率有了明显提高。㈠档案信息资源情况。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156个,室藏31.11万卷档案,音像档案31626盘,照片档案2.95万张,电子档案1318(盒、张)。各单位已普遍使用计算机编辑、打印文件,每年有大量的电子文件在计算机中产生,而这些已经存储在磁盘上的电子文件,经签发打印成正式的纸质文件后,多数未能妥善保存,有的虽有保存,但缺乏统一管理,造成人力、财力和信息资源的浪费。据调查,在省直单位中,有近10%的单位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文件归档采取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并存的方式;有少量单位在纸质文件归档的同时开始收集电子文件,大多数单位尚未开始这项工作。市县属机关、企事业档案室2300多个,室藏档案约60万卷。除极少数单位外,绝大多数单位尚未开展计算机管理档案。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市县级档案馆硬件建设较差,各级政府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过少,档案信息化建设没有纳入本地、本部门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档案事业发展计划,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未有档案信息化建设成分。除海口、儋州、澄迈等少数几个市县外,大多数市县都仅配置一台计算机,而且档次很低。有5个市县档案馆没有复印机、去湿机、空调机等设备。18个市县档案馆中,仅有3台消毒设备。省属厅局单位档案室设备配置情况相对较好,省属机关、企业事业档案室拥有电子计算机167台,服务器17台,复印机60台,分体空调机171台,去湿机95台,消毒设备为零。档案管理被评为省一级的单位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目录。部分单位档案部门的计算机与单位的办公或业务计算机网络连接,个别单位档案部门已经实现了文件、档案管理自动化,做到了电子文件的实时归档,即时提供利用。㈢人才队伍情况。从1998年开始,省档案局开展计算机管理档案操作技术知识培训工作,全省大多数档案局(馆)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受过培训。通过培训,各级档案干部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计算机知识不断丰富。全省共有研究馆员1人、副研究馆员7㈣标准、规范建设情况。

三、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我省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建设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以政务外网建设为基础,加快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电子文件的实时管理与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档案信息利用服务网络化,档案管理工作自动化,信息管理法制化。2012年以前要达到以下目标:㈠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业(部门)档案馆,全面完成档案基础目录数据库建设,在此基础上构建全省档案目录中心;㈡依托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规范体系,设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文档数据中心,使文档数据中心成为本级党委、政府信息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内首先在海南党政内网上构建海南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为省直机关各用户提供电子文件的归档、查询、利用等服务,实现电子文件信息的资源共享。海口市档案局也应在近两年内在市党政网上建立“海口市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㈢对现有各级档案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市县档案馆主页全部实行独立域名管理,并上载开放档案目录及现行公开文件,全面提升全省档案工作信息网络的质量和水平;㈣在我省电子政务平台上构建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各种载体档案和相关电子档案同步的接收平台;㈤在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及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平台下进行“三网一库”(内部局域网、行业广域网、社会公众网、档案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海南省数字档案馆和海口市数字档案馆,使社会公众获得“一站式”的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开放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内部局域网,主要是局(馆)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馆藏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内部公文、信息、会务、督查及档案采集、整理、管理、鉴定、检索、编研、利用、数字化等主要业务网上办理,为最终实现“数字档案馆”铺设道路。行业广域网,就是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工程,建立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服务及与全省各市县档案局(馆)联网的全省档案信息资源专网,实现省直机关内部网间网的横向互联和信息共享,同时与各市县档案馆、档案室之间纵向的政务信息传递、数据传输和资源共享等。社会公众网,就是依托各级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局(馆)省级档案门户网站,在网上发布公共信息和档案信息,力求在解决网络安全和保密问题的基础上,在互联网和系统专业网上进行馆藏开放档案目录和现行公开文件的网上查询和浏览服务,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程度,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及对全省档案信息网络实行统一管理。档案数据库建设,就是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最新标准规范和数据格式,建设一批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群,如档案目录数据库、原文信息数据库、典藉史料数据库、各种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等,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服务。

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任务㈠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⒈提高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普及率。到2006年底,海南省各级各类档案馆都要普遍运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到2012年底,省级机关档案部门的计算机普及率要达到100%,市级机关要达到80%,县级机关要达到60%。⒉建设和完善计算机局域网。目前,海南省档案馆和海口市档案馆已建成局域网。到2005年底,三亚、儋州两市档案局(馆)建成内部局域网,其他市县档案局(馆)争取在2007年底以前建成内部局域网。有条件的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也应积极建设内部局域网。⒊接入党政网平台。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档案部门的局域网要按规定要求接入市、县党政专网,并通过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省档案馆互联互通,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⒋逐步添置档案数字化设备和软件。各级档案馆和单位档案部门应当购置扫描仪、音视频数字转换设备、档案管理软件等,适应档案数字化实际需要。⒌提高档案工作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各级档案局(馆)应当加强对库房温湿度监测与控制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等信息化改造,提高档案保护、技术装备的自动化程度。㈡全力开展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⒉开展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级档案馆和机关单位档案室要有步骤地开展纸质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制定馆(室)藏档案数字化计划,安排适当投入,逐步开展重要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建立符合质量标准的档案全文数据库。⒊稳步推进档案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对录音、录像、照片档案进行数字化,建立一定规模的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至2005年底,省档案馆完成馆藏全部照片、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分别建立语音、视频和静态图像数据库,并开展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相关技术研究,争取成为全省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示范基地。有条件的市县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以及机关单位档案室也应当尽快开展多媒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积极建设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至2007年底,各市县档案馆都必须完成馆藏全部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的数字化任务。㈢筹划建设省、

市数字档案馆。海南省档案局要根据《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安排,在2005年内提出《海南省数字档案馆建设技术方案》,争取纳入次年的省级信息化建设计划项目予以实施,逐年完成。海口市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工程也要同时启动,力争早日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有:⒈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抓四个平台建设:⑴数字档案信息传输平台建设。网络传输平台主要由局域网络、党政内网和国际互联网络三个平台组成。局域网络平台,承担数字档案馆内部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利用等主要业务工作。党政网络平台,连接各市县委、政府计算机中心,实现市县档案馆与进馆单位档案室网络连接,通过省党政内网的光纤主干线路将全省档案网络连成一个整体。市、县档案馆必须与本地信息部门配合,使档案馆的布点工作顺利完成。国际互联网络平台,是数字档案馆连接国际互联网的外部网络平台,承担档案信息发布、档案信息在线利用等工作。⑵数字档案信息采集平台建设。主要建设电子目录采集平台,全文数据采集平台等,承担数字档案信息的日常采集工作。目录采集平台主要承担馆藏各种档案资料目录数据的采集,进馆单位数据采集等工作。全文数据采集平台主要包括馆藏纸质档案采集、电子档案数据采集、照片档案采集、多媒体档案采集、资料信息采集等平台。⑶数字档案信息存储管理平台建设。存储管理平台主要包括馆内数据存储管理服务器、全文存储管理服务器、磁带备份系统等设备,承担数字档案信息的存储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⑷数字档案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一是馆内应用平台建设,实现数字档案信息的查阅利用、编辑研究等功能。二是国际互联网档案信息发布和在线利用平台建设,即档案网站建设,提升现有档案网站的功能和质量。三是政府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主要用于接收电子政务产生的电子公文数据,接收通过机关档案管理系统整理完毕的电子档案数据,开展档案信息发布,档案信息在线利用工作。⒉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方面,抓三个类型的数据库建设:⑴档案目录数据库:该数据库主要存储著录标引产生的以二维数据表方式存放的档案二次文献,主要包括档案资料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字档案馆目录数据库主要数据来源包括馆藏档案资料目录数据,各进馆单位档案目录数据。⑵全文数据库:主要包括纸质档案资料数字化形成的图像、文本数据,移交进馆的电子档案数据,重要资料信息数据。⑶多媒体档案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照片档案数字化形成的图像数据,馆藏录音带、录像带数字化后形成的多媒体信息。㈣加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⒉开展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试点。按照文档一体化原则、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并存的原则、确保网络安全的原则,以及机关档案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同步发展的要求,2005—2006年,在三个以上省直机关、五个以上市直机关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及管理试点。至2012年底止,有20%的省直机关建成数字化档案室。⒊继续进行《琼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研发,争取在2005年底前完成软件定型并予以推广,以满足机关办公自动化对文档一体化管理的需求。⒋抓紧构建省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省档案局(馆)利用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的建设,在2005年初,进行有关调研、设计概念模型、制订政策框架、设置与发布电子文件标准,建立保证电子文件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利用电子文件提供有效服务。对电子文件海量存贮与安全保管技术进行研究,使得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环境中产生的大量电子文件像纸质文件一样得到永久保存。至2005年底,初步建成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㈤加强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⒈继续推广先进、实用的档案管理软件。按照“相对统一、标准通用”的原则要求,在全省推广应用《琼兰档案管理系统》、《琼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等档案管理软件。⒉建立文档一体化的信息管理体系。各级档案局(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要积极参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建设,对文档一体化应用项目提出需求分析和设计要求,做好文档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衔接。实现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融合。⒊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各级档案局(馆)要积极参与当地电子政务和政府上网工程。各市县档案局(馆)均应对现有档案公众网站(主页)不断地加以完善和更新,尚未获得独立域名的市县应在2006年底以前办理独立域名,自主进行管理,并且要有计划地上载开放档案目录以及已公开的文件、档案全文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文档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和发挥档案网站的作用,使档案网站成为宣传档案工作、公开政务信息、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要将海南省档案网站——“琼兰阁”建设成具有海南特点,档案特色,较高水平的门户网站,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档案信息服务。㈥抓紧档案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建设⒈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法制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加快研究和制订我省电子公文归档、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公开和上网安全、网站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规章,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⒉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各级档案部门都要学习、宣传与贯彻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省档案局结合全省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海南省地方性标准规范和实施办法。在今后几年,要根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优先制订本地区电子文件归档及档案信息采集、交换、整合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建立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十一五”期间,急需制定的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标准有:⑴《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细则》(地方标准)⑵《各类档案数据库结构标准》(地方标准)⑶《档案数据交换格式》(地方标准)⑷《网站资源归档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⑸《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⑹《照片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⑺《录音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⑻《录像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⑼《数字档案馆设计与建设规范》(行业标准)⑽《档案管理网络安全标准》(行业标准)⑾《档案文件开放控制办法》(行业标准)⑿《数字化声像档案著录规则》(行业标准)⒀《多媒体信息采

集操作规程》(行业标准)

五、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在信息化时代,档案信息将日益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拥有越来越现代化的手段,所处的技术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面临的仍将是艰苦的工作,如档案信息资源的组织、整理、加工与建库等,在网络化、一体化过程中,还将会涉及资金、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数据安全等问题。因此,实现档案信息化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措施。㈠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者的信息化意识,正视信息化给档案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加深对“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的理解。各级档案局(馆)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融于业务监督指导、目标管理、执法检查等活动之中。㈡纳入发展规划,提供经费保障。各级档案部门应围绕“三网一库一站”和电子文件管理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总格局。档案信息化要纳入档案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争取财政投入并保持适当增长比例。1.要根据国民经济增长幅度,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以缓解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2.认真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经费预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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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0年工作总结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谋划在国际旅游岛建设大背景下工业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优化产业结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省工业平稳较快增长,1-11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236.4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增加值317.12亿元、同比增长17.4%,比全国工业平均增速高4个百分点,比全省GDP增长高1.4个百分点,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吃透《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着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海南如何发展工业、发展什么样的工业在全厅上下开展了大讨论,统一了全体干部的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锲而不舍,狠抓落实,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采取点对点招商、以商引商和走出去招商的方式,瞄准有线索的大企业、大项目,精心服务,量身定做相关配套政策,成功推动了一批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新型装备制造等重大项目签约和落户。

在新能源方面:历经9个月的艰苦洽谈,成功引进汉能太阳能项目落户海口,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75亿元、建设1GW薄膜太阳能电池制造、100MW太阳能示范电站和清洁能源研发中心;跟踪服务,促成天聚太阳能电池项目由200MW异地扩建到1GW的规模;上述两个项目联同英利项目将使海南有望成为世界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

在新材料方面:利用中航特玻项目平台,积极推进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利用目前世界最先进技术在我省发展航空和高速列车玻璃。中航特玻一揽子项目的建成,将使我省有望成为我国重要的高端玻璃基地。促成东方光通集团通信级塑料光纤项目落户我省,投资建设塑料光纤产业园、东方光通南方研发总部和东方光通北大产学研基地,总投资约20亿元。

在信息产业方面:经过5个月艰苦的谈判和周到的服务,在与国内外拟选址地区激烈竞争中,促成世界500强第26名的IT产业巨头惠普公司项目落户海南,该公司在我省三亚、陵水、澄

迈三市县建设4个项目,分别是惠普云计算与3D动漫服务研究院、惠普IT外包服务学院、惠普亚太能源外包服务研究院和惠普两化融合与未来都市研究院;促成国内IT行业第3名的神州数码公司在我省建设研发中心和政务、金融、电信、教育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服务基地;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局联手推进两地企业合作发展,促成新加坡企业与陵水县政府合作建设“国际智慧企业村”项目;积极推进中关村软件园在陵水建设“中关村企业园”项目。

在新型装备制造方面:配合洋浦经济开发区推动海航投资100亿元建设修造船、游艇项目;积极引进澳大利亚澳普兰游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恒诚公司、金海湾公司等投资商落户海南建设游艇和水上飞机项目,其中金鹿公司和澳大利亚澳普兰游艇产业集团合作的金澳游艇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明年上半年投产。

(二)加快培育创意设计产业,提升现有传统产业

为积极培育智力密集型产业,顺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我厅创新开展了两项工作:

一是高标准策划海南省首届国际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为凝聚优秀创意设计人才,催生特色旅游商品精品和知名品牌,吸引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落户我省,推动我省旅游商品转型升级,5月份以来,我厅赴广东、浙江、上海等地调研考察,完成了大赛的策划方案。大赛以汇聚海南特色旅游商品研发、创意设计为切入点,以设计的应用和产业化为目的,通过设计与制造的对接以及产业化扶持等措施,促进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品牌建设、市场开发等的有机结合,目前大赛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主办、我厅承办,计划2011年初正式启动。

二是加快推动海南国际创意港项目建设。8月党政代表团两广考察学习后,推动深圳灵狮公司落户海口建设国际创意港,在未来五年重点打造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创意设计产业集群。为帮助该项目尽快启动,我们特邀深圳灵狮公司作为设计大赛的执行单位,吸引参与大赛的优秀设计企业和人才、产(作)品落户国际创意港,带动园区的发展。

(三)科学编制专项规划,高起点谋划“十二五”工业发展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编制之年,我厅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调整结构为主线,在国际旅游岛规划纲要的框架下,深入开展调研,深化提出了“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思路: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约发展新型工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逐步形成与国际旅游岛人居环境相和谐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以战略性新型工业为带动的集群式布局、体系完整、配套完善的海南特色工业经济体系。

围绕这一发展思路,确定了重点编制我省“十二五”高技术产业、新型工业、节能、信息化等四个专项规划。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确保我省重大工业项目能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布局,我厅特别委托了北京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等国内权威机构,帮助我省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目前,各项规划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明年一季度完成。

二、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海南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两大一高”战略,全力推进重点项目

年初以来,我厅根据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投产一批、开工一批、签约一批、引进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确定了56个重点跟踪推进项目。制订了《省工业和信息产业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将项目分解落实到分管厅领导、业务处室、相关市县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推进的时间进度;采取“一对一”服务和重点项目月报制度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大协调力度,对于项目推进中遇到的规划、土地征用、环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审批等各种问题,厅领导和业务处室领导亲自到项目所在市县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并将每月项目的进展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

截止11月底,计划竣工项目已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投资43亿元,占投资计划的120%。特别是金海160万吨造纸项目(一期)、英利100兆瓦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海马10万台发动机技改、80万吨甲醇等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极大地拉动了全省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续建项目进展顺利,海南生态软件园有139家企业签约入园,首批40余家企业入驻孵化大楼办公;三亚创意产业园完成征地7000亩,中兴通讯等10家企业注册入园;海南现代包装工业园项目完成投资计划的113%,彩印车间等已竣工投产;海口药谷二期康芝药业等7个项目基本建成。新开工项目正加快推进,200万吨精细化工(DCC)、英利一期100兆瓦多晶硅扩能、海马第三工厂等1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300万吨LNG、60万吨PX基本完成前期工作,计划明年开工;汉能一期200兆瓦太阳能电池已开工建设,惠普陵水项目年底将开工建设,惠普澄迈项目正在进行装修,计划明年年初人员进驻,实现了“当年引进、当年开工”。预备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210万吨PTA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正在协调国家发改委,进入审批程序;海南炼化炼油扩能项目、洋浦烯烃石化(LPG制烯烃)项目等重点项目,我厅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将其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传感器项目正在选择业主,波恩电动汽车项目完成了成品专家评审。这些项目的推进为今后工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做好水泥供需协调,力保市场平稳运行。今年8月,在推动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因素的作用下,我省水泥供需紧张,出厂价格出现上升趋势,我厅迅速启动了水泥供需平衡协调保障应急预案,建立水泥生产、销售、进出港情况日报和周报制度,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确保水泥市场的供应,组织水泥生产和销售企业从越南和内地购进水泥熟料和水泥;安排资金支持企业改造散装水泥接卸设施以提高装卸能力;对水泥运输给予奖励和补贴;协调港口单位减免杂费;协调交通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派专人驻点港口,及时协调解决水泥运销企业接卸中存在的问题。自9月1日至12月13日,我省从岛外调进熟料和水泥共计121.76万吨,保障了水泥生产和市场供应,确保了水泥出厂价格连续3个月环比的零增长,得到了省政府的肯定。

二是出台天然气平衡实施方案,促进天然气合理利用。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和民用天然气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多次出现汽车加气排长队和部分城市民用天然气告急的情况,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指示,今年我厅开展了天然气供需平衡专题调研,在全面深入了解全岛可利用天然气资源量、资源结构、需求量的基础上,起草并推动出台了《海南省天然气供需综合平衡实施方案》,在加强宏观调控、优先保障民用天然气、加强工业用天然气统筹配置和完善天然气价格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了25条配套措施;在此方案的指导下,通过支持企业增加天然气生产、鼓励有资源的企业进入天然气运营市场、协调调整天然气的使用结构、科学定价、加强用气单位需求侧管理、建立错峰加气制度等措施,有效缓解了海口等地公交出租加气供需矛盾,基本解决了三亚市城市用气紧张问题,基本保障了重点工业企业用气。

三是及时应对洪涝灾害,有力保障煤电油气运和通讯。今年10月初,我省遭遇特大暴雨灾害的侵袭,暴雨灾害给全省煤电油气运供给保障工作带来了考验。我厅从保障职能出发,于9月28日就提前部署防灾应急工作,并启动了全程值守计划;灾害来临后,我厅反应迅速,于10月6日召开了厅党组扩大会,根据灾情再次部署抗灾救灾中的煤电油气运和通讯的保障工作,及时向省政府上报了灾期煤电油气运通讯和工业生产的情况,并督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全力以赴应对自然灾害;针对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的情况,厅领导分赴受灾严重的琼海、万宁、文昌等市县,现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尽最大能力保障居民的生活和社会的正常运转。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18万户居民生活用气没有中断,海口、三亚等重点城市没有出现汽车加气排长队情况,全省电网主网运行稳定,配网送电实现水退电至,成品油等重要物质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抢险和重要部位通信畅通,为全省抗击特大暴雨灾害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三)千方百计创造良好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狠抓融资担保服务,超额完成省政府任务。今年省政府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担保贷款扶持。我厅多次召开协调会,帮助担保公司、银行和企业沟通对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截止目前,已撬动7家银行、16家担保机构为30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贷款14.5亿元,同比增长61%,可拉动社会投资33.46亿元,新增销售收入29亿元,稳定和新增就业岗位11600个,预计全年实现新增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7.3亿元,将超额完成省政府年初15亿元的目标。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争取国家和各部委资金扶持,今年共有61家企业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助1.7875亿元,可拉动近20亿投资。通过上述举措,较好的缓解了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二是强化中小企业培训服务。将培训作为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素质和管理部门水平的重要手段。重点抓好“中小企业大讲堂”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面向企业家、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才等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知识培训,全年共举办14期、2500余人参加了培训;利用海南中小企业信息网开辟了企业网上培训专栏;组织开展了各市县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培训。

(四)积极推进信息化应用,助推国际旅游岛建设

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对信息化提出更高的需求,结合当前国内外先进信息化技术,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策划推进一卡通工程、国际旅游岛展示体验中心工程、城市IC卡、大通关和物流信息化项目等一批带动旅游智能化、高端化的信息化项目。审定了国际旅游岛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国际旅游岛政府门户网站、外国免签团管理与布控信息系统、免退税等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等30多个重点项目。较好完成了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基础平台、省政府数据中心机房、数据共享平台、省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公务员信息资源门户框架等重点电子政务项目;编制了《海南国际旅游岛信息化总体建设案》;与海南测绘局共同推动省政府与国家测绘局签署《海南国际旅游岛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合作协议书》,获得国家5000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工程,在万宁、澄迈开展农村信息化试点;做好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加强技术手段和台站建设,实现无线电智能警示系统升级。

三、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国家给我省下达的“十一五”节能任务是:万元GDP能耗指标从2005年的0.92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0.81吨标准煤,降幅为12%,并列为考核地方政府的约束性指标。

“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狠抓节能工作,全省万元GDP能耗指标降低幅度一年比一年大,由于我省原有经济总量较小,“十一五”期间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新投产的炼油、天然气化工、电力、浆纸、水泥等项目单位能耗均已达到国内甚至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节能空间十分有限,完成节能任务的难度非常大,前4年仅完成节能指标进度的61.19%,今年一年之内必须要完成剩余的38.81%的进度。今年一季度,国家发改委分析,全国30个省区中新疆和海南有可能完不成“十一五”节能任务,并提醒我省,如果完不成,可能会受到处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为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省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节能工作的汇报,并对节能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指示;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节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节能减排阶段性关键问题,并且每星期听取一次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动员全厅力量,尽最大努力,采取各种措施,狠抓节能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强力推进节能工作。

(一)起草并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

起草并推动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2010年工作方案》、《海南省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2010年节能工作评价考核办法》、《海南省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2010年预警调控方案》等6个文件,提出了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27项措施,制定了对市县、部门和企业的严格的奖惩制度,建立了预警机制;联合有关部门起草并出台了差别电价、节能专项资金管理、节能奖励等8个节能降耗政策,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

今年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为历年之最,计划淘汰小火电机组13.8万千瓦、钢铁40万吨、立窑水泥171万吨、造纸2.1万吨、实心粘土砖约5亿标块,共涉及责任企业221家。为了在不影响社会稳定前提下确保按期完成淘汰任务,我厅采取了加强指导和强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派出多个督察组分赴市县并深入到企业,分类指导、督促市县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派出节能监察大队不间断地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市场中的调控作用,联合省物价局、电监会等部门,对落后产能实施了高幅度的差别电价;组织专家对全省30家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其中19家能耗超限额的企业实施了惩罚性电价。在多种措施的共同作用下,列入淘汰计划的立窑水泥、小火电、小钢铁、造纸等生产线已全部拆除,提前、超额完成了今年国家下达我省的淘汰任务。

(三)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力度

今年是我省对节能工作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为了确保完成节能任务,我厅在制订工作方案和资金测算基础上,争取省政府在已投入8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投入1.53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和产业升级等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和减少能源消费量,加强我省节能监测能力等。为了用好来之不易的资金,我厅和省财政厅制定和完善了4个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征集、筛选和资金拨付、管理等程序,为今年节能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

今年,我厅和省财政厅密切配合,制定了操作性强的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方案,经过报纸、电视、网络的大力宣传,列入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之一的“201万只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节能灯推广的数量比去年多出一倍。并且启动了回收废旧节能灯工作,使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开展此项工作的省份,在节能降耗的同时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积极推进西海岸高尔夫球会太阳能发电工程示范项目建设,预计明年3月份建成投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乐东县路灯节能改造工程,开展琼海市合同能源管理试点;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三大办公区节能改造工作;协调三亚市政府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在亚龙湾区域的酒店推广集中供冷;策划建设亚龙湾节能教育基地等。

(五)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吃透用好国家政策

今年,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和省统计局一起到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汇报我省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灾后重建情况和节能工作遇到的困难,争取国家部委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已经同意我省的建议,对我省的考核采用两位数统计数字,同时将我省生产用作油品添加剂的甲醇、二甲醚从我省能耗中扣除;协调省交通厅争取交通部支持,对我省交通运输统计数据进行核实;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解决了新投产企业试生产期间不列入统计的问题;重新核定了重点企业天然气和煤的热值。这些措施共为我省减少近40万吨标准煤,避免新增30万吨标准煤。

(六)及时启动和实施节能预警调控

11月份以来,由于我省已采取措施仍然不能够完成节能任务,根据我省实际,借鉴兄弟省份的做法,启动并实施了预警调控,对列入明年淘汰计划的7家立窑水泥生产线、小钢铁厂、使用淘汰设备的采矿企业,从11月1日起实施临时性停产;对重点水泥企业实行耗能限量。这些措施预计可减少约13万吨标准煤。

经过艰苦努力,根据11月份有关数据测算,我省节能指标已达到0.81吨标准煤。最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信部在通报中,已不再将海南省列为完不成任务的地区。最难得的是,我省在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同时,力争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据国家发改委反馈,我省和北京市、吉林省是今年仅有的没有对居民拉闸限电的三个省市。

四、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新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厅党组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全局性任务常抓不懈,紧紧扣住科学发展主题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定期组织全厅干部学习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五届五次、六次会议精神,认真钻研《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增强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能力。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关于建立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了理论学习考核、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讲学、干部脱产学习和在职自学等制度,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评、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快了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步伐。

(二)抓住民主集中这个核心,不断加强班子建设

修订完善了《中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议事规则》、《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务会议议事规则》、《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和厅内人事变动、重大资金支出、重要决策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分层次由党组会、厅务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做到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同时,对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各班子成员严格按分工分头抓好落实,个人绝不随意改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一律重新上会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带头讲政治、讲纪律、讲配合、讲合力,争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带头维护班子团结;班子其他成员也都能找准自己的位置,履行自己的职责,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拧成一股绳抓工作,形成了以党组为核心,班子同齐心,全厅上下一条心,在班子成员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全力以赴抓中心的良好工作格局。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积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大胆剖析自己,切实加以整改。达到了提高认识、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三)抓住提高执政能力这个重心,加强制度建设

一年来,我厅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全面提升执政能力。

修订完善各类内部管理制度,先后修订了《厅机关公文处理规定》、《厅财务管理办法》、《厅车辆及司驾管理制度》等近40项内部管理规定,确保厅内组织人事、文秘管理、行政管理、廉政建设各方面工作件件有章可循、事事有规可依;细化各种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的评审与资金的发放更加透明、公开、有效;科学优化各类审理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审批决策民主科学、过程高效迅捷,共受理办件396件,办结411件,办件提前办结率为94%,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四)适应新型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2010年,我厅注重在抓人才队伍培养教育与引进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把握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用了7名德才素质和学历层次高、群众公认度高、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各业务处室的领导岗位,通过民主推荐有10名优秀干部的职务得到了提升,形成了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勤奋向上、热情高涨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和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要求,本着有利于培养干部、锻炼能力,有利于人才配置、激发活力,有利于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目的,今年以来,我厅对14名处级领导进行了轮岗和交流,目前,轮岗交流的处级领导在各自的新岗位上发挥作用良好,并在各业务处室中形成了一轮工作内在创新的高潮。三是广开渠道,严格把关,遴选各类专业人员。一年来,根据工作需要,我们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和大型企业选调了4名干部、招录了2名急需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考了3名公务员、接收了4名军转干部,充实到相关业务处室。四是加强干部培训,一年来,参加境外培训4人次,参加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培训9人次,参加国家部委的各类业务培训60余人次,多次举办全厅范围的干部讲座、培训活动,在全省工信系统开展中小企业、节能、信息化、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8期400多人次,大幅度提高了全系统干部的履职素质。五是关心老干部工作和干部群众生活,增加老干部工作处工作人员,及时走访慰问生病的老干部和困难职工,定期组织职工体育锻炼活动。

(五)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厅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勤政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各项专项治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

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年初厅长与副厅长、分管副厅长与各处长、各处长与处室人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由厅纪检组督促检查,严格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是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会议精神;在省直机关率先开展全厅人人手抄《廉政准则》活动,该活动受到省直工委的高度认可,将我厅确定为岗位廉政教育试点单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中国》、《椰岛警示录》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和影视节目,收听收看“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做到常敲警示钟、常紧廉政弦;先后2次邀请法律专家来厅进行法制讲座,使全厅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三是狠抓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党组、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严格和完善了一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是注重日常监管,及时消除不良苗头和隐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厅领导坚持对每一名新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让走上领导岗位的同志第一时间得到“廉”的提醒;针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厅纪检组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将问题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做勤政廉洁的表率。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主动向党组和干部职工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自觉将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全厅同志的监督之下。全厅副处以上干部均建立了廉政档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没有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的现象;没有乱发补贴,占用企业、下属单位财物和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的情况。

六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完成省纪委交办的任务。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和《2010年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在省纪委第四派驻组的参与和指导下,我厅开展了对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所有扶持项目都按要求开工建设,进展顺利,运转正常,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牵头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海南省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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