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理解“武术段位制”的十大误区
理解“武术段位制”的十大误区
编者按
中国武术段位制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走过了17个年头,特别是2014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印发〈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的通知》,使武术段位制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于武术段位制,武术爱好者应该有所了解;武术管理者应该理解清楚,把握准确,解答明白;武术研究者则应该用严谨的治学态度去研究、去论述。但是,也确实存在对段位制了解不够,对文件解读不清,进入了理解误区的现象,为段位制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为更好地推动段位制普及与开展,本期武术版特邀中国武术八段、吉林省八极拳研究会副会长李树栋为广大武术爱好者答疑解惑。
误区一 段位制文件前后表述不一
段位制的文件体系是有层次性的,这是管理学中的常识。
《中国武术段位制》是纲领性、总则性的文件;《管理办法》是落实《中国武术段位制》过程中的工作细则;《技术考试办法》、《高段位考评办法》是实施管理条款中与考试相关内容的工作细则。还有两个实践中的操作文件,其中《操作流程》是实施细则的操作程序;《关于中国武术段位制若干问题解释》是针对实践中遇到问题,依照现有文件的应用方法。
对于具体段位,《中国武术段位制》提出的是标准;《管理办法》提出的是申报条件;《考评办法》提出的是考评条款,文件的层次不同,作用不同,要求也不同,表述自然会有区别。
误区二 练了多年武术为什么没有段位?
中国武术有不同的评价体系,包括竞技武术、传统武术、武术非遗、武术段位制等。竞技武术注重的比赛,传统武术注重的是传承,武术非遗注重的是保护,段位制注重的是全面评价。不同体系要求的标准并不一样。正如只有参加竞技武术比赛,才有可能获冠军或某一名次,也才有可能参评运动健将等运动员等级一样;如果希望获得段位,应该按段位制的要求申报段位,参加武术技术和理论考试,接受综合评审,考评合格才能获得相应段位。
误区三 “练打结合”就是“套路”加“散打”
“练打结合”是中国武术训练的显著特点,从这个特点出发编写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按照“练打结合”的武术传统训练模式,每一段位的技术套路,既可单人进行成套练习,又可两人进行对打形式的套路练习,还可进行单个动作的攻防应用练习。就是要达到既能“练”、又能“打”、还会“用”的结果。段位制强调的是武术技术体系、知识体系和传统的训练结构,要求的是系统掌握、全面掌握武术技术和知识。而不是把兼习套路和散打两种体育比赛形式作为“练打结合”。
误区四 “专著”就是“在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著作”
高段位考评有一项对专著的要求,“专著”是: “就某方面加以研究论述的专门著作”。“学术专著”是专著的一种,不是全部,在其它期刊、出版社出版的对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的著述,都是专著,专著的质量和论述深度由高评委把握。
误区五 申报管理系列没有技术要求
进入高段位以后,申报条件的第一句就是:“凡获得六段资格6年以上„„”这个要求是对所有系列而言的,当然也包括管理系列,就申报者必须首先具有6段技术水平,还须要录制技术光碟。对技术光碟的内容也有具体要求,例如七段必须有一项拳术和一项器械,以便在考评时审核其技术,而且还有抽查面试。
误区六习武年限要求是论资排辈
学习任何知识和技能都需要时间的积累,否则就不可能达到一定的水平,所以武术也叫“功夫”,这也是学习任何知识和技能的基本规律,所以晋升段位也要有年限要求。但习武年限只是申报段位的条件之一,还有其他条件,即使符合了申报条件,也必须经过考评。考试达标,综合评审合格才能晋升段位。
误区七 在选择条件中符合任意两项就可以晋段
段位到了四段以上,申报的选择条件有十几项,但需要“具备下列业务(技术)和理论条件两项以上者„„”就是说必须有一项业务(技术)条件和一项理论条件,而不是任意两项。并且,这只是申报条件,还要参加武术技术和理论考试,接受综合评审,考评合格才能获得相应段位。
误区八 运动员最高只能晋升至七段
运动员属于体育竞技,一般说就是到六段为止,七段的年龄要求是45周岁,应该说很少有这个年龄还在做专业运动员了,但是考虑到还可能有老运动员存在,要对他们在竞技武术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给予肯定,所以在七段中设置了“运动员系列”。到了八段,年龄要求是52周岁,这个年龄的运动员已经转换了角色,成为教练员、教师或职业武师等身份,运动员出身的人员可以按这时的角色申报段位。
误区九 “职责所在,分内之事”不应授予荣誉段位
各地区主管武术工作的领导是职责所在,分内之事,对他们设荣誉段位给予奖励,这属于管理工作的一个常识。各行各业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运动员、教练员、教师也都是分内之事。分内之事做得好,也要给予肯定。
误区十 《十年规划》不切实际的硬性量化指标
在《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中提出“普及阶段(2016-2020)——武术段位制的民众习练人数大幅增加,在国内健身人群中武术段位制习练者的覆盖面超过30%。国际武联成员组织和孔子学院总数的50%开展武术段位制。开展武术段位制活动的地区覆盖到全国40%以上的县区,全国各类中小学和高校有60%以上达到武术段位制教程进课堂。”
以武术段位制进学校为例,在印发《十年规划》的2014年后半年,已有河南省、湖南省、云南省、吉林省、陕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6省区的教育厅和体育局联合组成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武术段位制进入校园的试点活动。其它非试点省区市也都在开展这项工作。看看武术段位制的发展现状和《十年规划》拟订的计划,到2020年达到上述“覆盖”、“进入”目标,应该是有希望的。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提到是“段位制习练者”,不是“段位获得者”,习练武术段位制内容的人员不一定都考取段位。文件中对“段位获得者”的数量要求是“人数呈现逐年增加的势头”,不是要硬性强行去追求一个难以实现的数字。
笔者认为,在工作落实过程中,结合各地实际量化工作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种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非常必要,有利于避免工作中“吃大锅饭、人浮于事”、“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赖一个样”的现象。
第二篇:什么是武术段位制
什么是武术段位制?
武术段位制是国家体育总局设立的一项以广大武术锻炼者为对象,全面评价习武者武术水平的等级制度。武术段位制的项目,是以段位等级层次清晰与技术元素循序递增相统一、个人单练和两人对练相一致的结构,编制成统一的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
缺乏考评员是推广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
11月20日上午,尹庆元和邓素在师大附中听了一场讲座,做讲座的是湖南省体育局副巡视员、省武术协会主席陈正培。他对师大附中的武术教学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武术段位制推广开始后,这成了他的一项主要工作。
11月25日至27日,陈正培去北京参加了2014年全国武术段位制工作会议。提及湖南省的推广工作,他在电话中告诉三湘都市报记者,缺乏考评员是推广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
陈正培说,按照《湖南省校园武术段位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2014年至2015年的试点时间内,湖南要在全省培养800名武术段位指导员、800名武术段位考评员和培养100万人的常年武术段位习练学生队伍。“现在全省有352名考评员,但绝大多数是管理类的,只有少部分是技术类的。考评员的质量比较低。”
为了解决这一困难,今年9月到明年9月间,省体育局将举办3—4期全省武术段位指导员、考评员培训班,培养1000名武术教师。今年12月底之前,第一批骨干将培训完毕,届时他们会被分到各个县的试点学校,去指导当地的武术教师。
尹庆元、邓素和张柯,都是在去年考取成为段位制指导员和考评员的,都是中段位,具备考核学生武术段位的资格。尹庆元给记者透露,师大附中和育华小学正在申请成为自行考评点。
中国武术协会主席高小军在全国武术段位制工作会议上提到,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已经纳入国家体育发展战略,武术段位制的全面推进将让武术运动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今年11月,育华小学已有23名武术队的学生在全省首次考取了段位制长拳一段。今年12月,全省首批获得武术段位的普通中学生有望在师大附中产生。
第三篇: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规程
2013年中国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规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1日 考试地点:贵州省清镇市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贵州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中共清镇市委 清镇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贵州省武术协会
四、参加对象
凡符合本次国考“报名资格”的武术工作者、传承人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考试项目与分类
(一)技术考试
1.规定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的太极拳(陈、杨、和、武、吴、孙式)、长拳、少林拳、形意拳、八卦掌、通臂拳、翻子拳、八极拳、螳螂拳、五祖拳、咏春拳、自卫防身术的六段单练、对打套路共2项。
2.自选项目:除规定项目之外,自行选取自己擅长并能体现本人最佳武术水平的1项单练套路、或对练套路。可从下列各类中选取:《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项目类*、传统武术类、竞技武术类。
申报自卫防身术(散打)段位的运动员,参与同级别的实战对抗考试。
3.展示项目:除已报规定和自选项目外,能进一步展示本人武术技能的项目。包括下述各类中任一项目:《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项目类*、传统武术类、竞技武术类、新编武术类四类中的拳法、械法、功法(绝技)等表演项目。
*《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共包括有23个项目。除已被本人选为规定项目以外的各项六段单练套路、对打套路,均可选择为自选项目或展示项目。
4.集体项目:每队16人(含16人)以上(男女不限);内容为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各项目的六段单练或对打套路;音乐自备,不能带歌词。
(二)理论考试
凡晋段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申报者须参与理论考试;申报七段者还应参与理论答辩考试。
(说明:本次国考中,七段采用理论考试成绩核定申报者武术理论水平,不再考评申报者已发表的武术学术论文和专著。)
六、报名资格
(一)已取得五段、六段并符合正常晋升条件者,不受名额限制。
(二)已取得五段、六段,但年龄、晋段年限未达到晋段要求者;或原无段位,直接申报晋升六段者;均须持有中国武术协会一级会员单位推荐函(同意破格参加晋段考试的奖励推荐函)。
(三)奖励推荐函签发权限
1、每个中国武术协会段位考试点可经其上属一级会员单位同意,推荐破格参与晋升六段、七段考试者各1名。2、2012年全国段位制工作先进单位、进步单位可在考试点推荐名额之外,再推荐破格参与晋升六段、七段考试者各2名。
(参见附3:破格参加国考的条件及“推荐表”样式)
(四)凡报名者,报名时均须报送本人申报规定项目1-5段技术演练光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duanweiban@126.com。
七、参加办法
(一)以省区市武术协会、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大学或体育学院武术协会为单位组队参加考试。各代表队中须含领队、随队指导员各1名(领队和指导员可以兼任)。
(二)凡是申报晋升段位者,必须参加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自选项目共3项的考试。
(三)凡是申报参加段位全能考试者,必须参加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自选项目,展示项目共4项的考试。
(四)参加考试的运动员须穿着中国武术段位制训练服和指导员服参赛。服装、器械等均自备。
(参见附4:服装标准与购买方法)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规则
1.规定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自选项目和展示项目中,传统武术类项目考试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版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竞技武术类项目采用2012年版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武术功法类项目采用2006年版的《武术功力竞赛规则》
(二)申报组别
1、男子组
A组24--45岁(1969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B组45--65岁(1949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C组65岁以上(194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女子组
D组24--45岁(1969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E组45--65岁(1949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出生);F组65岁以上(194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九、成绩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1.成绩证书
凡参加本次考试者,均颁发各项成绩证书。若总成绩达到晋 段标准即颁发段位证书,不再颁发单项成绩证书。
2.晋段
(1)申报六段者,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与自选项目3项技术成绩每项得分应是9分以上,理论考试成绩达85分以上,可晋升六段。
(2)申报七段者,规定项目单练套路、对打套路与自选项目3项技术成绩每项得分应是9.5分以上,理论考试和答辩成绩总分达到160分以上,可晋升七段。
3.奖励(1)奖项
国考授段奖、段位国标奖、段位全能奖。(2)奖励办法
国考授段奖:凡在本次考试中取得晋段资格者。
段位国标奖:A、B、C、D、E、F各组,各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所规定拳种分为项目组,每项目组达到和超过60人时,以得分排名。不足60人时,按性别和年龄差异合并为A、B、C、D、E、F6个“其他项目组”;其中若出现仍不足60人者,并入临近人数较少但能满足排名人数要求的组,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
段位全能奖:不分项目,以规定项目单练套路、规定项目对打套路、自选项目、展示项目4项成绩总分,A、B、C、D、E、F各组分别进行总分排名。
(3)奖励标准:
① 国考授段奖:凡取得晋升六段、晋升七段入围资格者。均在国考闭幕式上,颁授段位证书。
② 段位国标奖:凡规定项目成绩,排名在各项目组前3名者。在国考闭幕式上,获颁国标奖证书和奖金。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
③ 段位全能奖:凡总分排名于各组第1名者。在国考闭幕式上进行复试。复试不分性别、年龄和项目,每人在参考4项 中任选1项参与复试,若选对打项目须自邀陪练并注明。按复试得分与原有总分之和排列名次,颁发金、银、铜奖牌和全能名次证书,授予奖金为第1名:10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4000元,第4名:3000元,第5名:2000元,第6名:1000元。
(二)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按成绩录取前6名。获奖队在国考闭幕式上,颁发获奖证书。授予奖金为第1名:6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4000元,第4名:3000元,第5名:2000元,第6名:1000元。
(三)武德风尚奖与优秀组织奖 本次大会设武德风尚奖与优秀组织奖。
武德风尚奖,授予崇尚武德,表现突出的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考评员)。
优秀组织奖,对各队参赛队员的数量、考试成绩、考风、考纪等进行评比,授予表现突出的代表队。
十、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
(二)晋段认定费、证徽工本费:凡取得晋升六段、晋升七段资格者,按原有规定到会务组缴纳此项费用。
(三)参加考试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如需大会联系食宿处所,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四)凡该队人数超过30人的代表队,大会承担随队领队、队指导员共2人的大会食宿费。该队人数达到和超过20人的代表队,大会承担随队领队或队指导员1人的大会食宿费。
十一、国考组委会,以主办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国考的筹备、举办。
十二、考评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符合条件的段位制考评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按《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规定,执行考评和监察职责。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
1.2013年10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2013年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报名表”、“报名汇总表”,报考者的段位申报表、一至五段技术光碟,以及申请破格晋升六段、七段者的“推荐函”一并寄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同时将“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邮箱E-mail: duanweiban@126.com和贵州省清镇市文体邮箱609258364@qq.com。上述表格可从 http://dw.wushu.com.cn/表格下载服务区域下载。
2.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办公室将于10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递发《准考证》。
(二)报到时间
1.各代表队于2013年11月7日在贵州省旅游学校报到(报到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职路),报到日当天晚19时召开领队或指导员会议。
2.考评员于2013年11月6日上午报到,下午召开会议,进入考前学习。请自备考评员服装、徽饰、黑色皮鞋。
(三)报到时上交报名费和相关材料
1.查验身份证与原段位证原件,上交身份证与原段位证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1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3.以代表队为单位交《责任声明书》。各代表队运动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未签署的运动员不能参加考试。
4.上交报名费。
十三、其它
1.运动员在报名后,因特殊情况需更改项目时,必须在11月7日18:00之前向编排记录组提出书面申请,每更改一项交100元人民币。规定项目,不得更改。
2.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1月7日18:00之前,由本队领队或指 导员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国考组委会会务组(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酒店和房间号),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
3.为了保证公平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各代表队和全体考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和组委会的各项规定,认真考试、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段位制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路平、陈晓卉
联系电话/传真: 010-64912437,6491217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duanweiban@126.com
(二)贵州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朱四新、李小可
联系电话: 0851-6822887
传 真:0851-6822886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04号鑫都财富大厦703室
邮 编:550002
邮箱地址:gzst6822887@126.com
(三)清镇市文体广电局
联 系 人:赵 发
联系电话:0851-2523707 ***
传 真:0851-2523707
通讯地址:清镇市青龙路73号,清镇市文体广电局
邮 编:551400
邮箱地址:609258364@qq.com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附 1.2013年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日程安排
2.《责任声明书》
3.破格参加国考的条件及“推荐表”样式 4.服装标准与购买方法
第四篇:武术段位
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中国武术段位制》初、中段位考评的通
知
各市(地)体育总会、县(市)文体局、各大专院校、武术协会、太极拳协会及馆(社)俱乐部等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发展五年规划》,加快武术段位制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武术运动发展,定于2013年4月20—22日在哈尔滨市举办黑龙江省第十届传统武术比赛的同时,举办《中国武术段位制》初、中段位的考评。此项工作由哈尔滨市武术协会承办,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协办,请体育主管部门宣传、发动各级武术组织在做好参赛报名的同时,积极做好武术段位考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3 年4月22日在哈尔滨市人民体育馆举行。
二、申报条件
(一)晋升段位按《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初、中段位晋升、申报、考评工作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奖励段位按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推动武术段位制标准化发展的通知》(武术字〔2012〕252号)以及《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武术段位制工作会议高校代表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武术字〔2012〕323号)文件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三、考核标准
理论考核与技术考核按《中国武术段位制手册》和省社体中心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四、培训办法
初段位申报者须参加技术培训;中段位申报者须参加技术培训与理论培训。
五、报名办法
(一)各地市武术协会、太极拳协会及馆(社)、俱乐部与学校等武术组织可集体报名,武术爱好者个人可以直接报名。
(二)申报者需提交填好的申报表一份。晋升段位申报者须提供原段位证书及复印件;奖励段位申报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包括复印件)、发表论文(包括复印件)、教学证明材料与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三)未加入中国武术协会和黑龙江省武术协会的申报者需填写《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五)武术协会、太极拳协会组织申报或个人申报者需在2013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费用报送哈尔滨市武术协会;参加太极拳类考评者,需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费用报送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
六、报名方式:
(一)哈尔滨市武术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八区街22号,哈市冰球馆二楼)。
传 真:0451——88305981 联系电话:0451——88305981 88020490 联 系 人:孙 良 山 手机:*** 王 喆 手机:*** 电子邮箱:411401696@qq.com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新阳支行
户 名:张 玉 账 号:***4 联系电话:*** 邮 编:150020
(二)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街187号河松小区208栋204室)联系电话:0451—84856020 84856030 传 真:0451-84856030 联 系 人:崔允年 手机:*** 电子邮箱hljtjq@126.com 户 名: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 账 号:***12 联系人:吕淑清 手机:***
七、有关事项
(一)日程安排
2013年4月22日8:00前到哈市武术协会指定地点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8:30——10:00时预备会、理论辅导。10:30——11:30时 理论考试。13:00——14:00 时技术培训。14:00——16:00时技术考试。
(二)考评费用统一按黑龙江省规定标准执行。
(三)具体考评办法,按2013年全省《中国武术段位制》初、中段位考评工作的说明执行。附件: 1、2013年全省《中国武术段位制》初、中段位考评工作的说明。
2、晋升段位申报表。
3、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关于2013年全省《中国武术段位制》初、中段位考评工作的说明
为便于广大武术爱好者申报武术段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省社体中心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今年武术段位考评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段前级
1、凡参加武术基础锻炼,基本掌握《系列教程》中的段前级的内容,或相当《系列教程》段前级内容的武术项目基本动作的6周岁以上的儿童,均可申报段前1—3级。
2、凡参加武术锻炼,获得一级达半年以上,可申请晋升二级,获得二级达半年以上可晋升三级。
(二)晋升初段位
1、凡参加武术锻炼2年以上,均可申报入段资格。
2、凡取得入段资格1年以上,均可申请晋升一段。
3、凡取得一段资格1年以上,均可申请晋升二段。
4、凡取得二段资格1年以上,均可申请晋升三段。
5、规定年龄:一段8岁以上,二段10岁以上,三段13岁以上。
(三)晋升中段位
1、凡获得三段资格2年以上,均可申请晋升四段。
2、凡获得四段资格2年以上,均可申请晋升五段。
3、凡获得五段资格2年以上,均可申请晋升六段。
(四)奖励段位
根据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252)与(323)号文件精神和省社体中心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励武术段位晋升申报资格:
1、初段位:
(1)参加武术锻炼4年以上。
(2)在省(市)级以上武术比赛中获1项(次)二等奖或2项(次)三等奖。
(3)具备以上条件可按下述规定年龄奖励申报初段位:一段8岁以上,二段10岁以上,三段13岁以上。
(四)在高校就读参加武术锻炼的大学生尚无段位者,可以直接申报武术三段。
2、中段位:
四段
(1)参加武术锻炼5年以上,教龄2年以上。(2)对武术活动做出贡献者。
(3)在省级武术比赛中获奖1项(次)以上或市级武术比赛获奖2项(次)以上。(4)在市级以上武术比赛中有2次以上裁判员或教练员经历。
注:(1)、(2)条必须具备,须提交当地武术、太极拳协会加盖公章的习武年限及教学年限证明材料;并具备(3)、(4)条其中一条,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包括裁判与教练证书)。
五段
(1)参加武术锻炼15年以上,教龄5年以上。(2)对武术活动做出较大贡献者。
(3)在省级以上武术比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次)以上,或在市级武术比赛中获得一等奖3项(次)以上。
(4)在省级以上武术比赛中有3次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武术比赛中有5次以上裁判员或教练员经历。
注:(1)、(2)条必须具备,须提交当地武术、太极拳协会加盖公章的习武年限及教学年限证明材料;并具备(3)(4)条其中一条,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或赛会秩序册原件与复印件(包括裁判与教练奖励证书)。
六段
(1)参加武术锻炼或从事武术工作20年以上,教龄10年以上,具有稳定的教学地点。(2)对武术活动做出较大贡献者。
(3)在省级武术或健身报刊上发表过1篇以上武术研究文章或1500字以上习武心得者。(4)在国家级赛会(全国武术锦标赛、全国传统武术节、世界传统武术节、全国武术馆、校比赛)获一等奖1项(次)以上。
(5)在省级以上武术比赛中有3次以上裁判员或教练员经历。
注:(1)、(2)、(3)条必须具备,须提交当地武术、太极拳协会加盖公章的习武年限及教学年限证明材料,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并具备(4)、(5)条其中一条,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或赛会秩序册原件与复印件(包括裁判与教练奖励证书)。
3、其它奖励晋段
(1)习武30年以上,教龄1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当地武术界享有较高威望,对当地武术技术、理论的提高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哈市“老武术家”、“太极拳名家”、“太极拳名师”荣誉获得者,或本市武术某一拳种的技术领军人物,可以申报晋升六段考试。(2)所教学生中有10人获得武术三段以上证书,可申请参加晋升四段(或五段)的考试;有20名学生获得武术四段以上证书,可申请参加晋升六段的考试。
(3)凡取得武术段位制指导员和考评员资格证书,并在推广与普及武术段位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者,可给予一次不受年龄、不受时间限制的晋段奖励,参与晋升高一段位的考试。(4)通过奖励条款考得段位者,若其武术水平和在武术普及、推广工作中做出的成绩高于现段位,可再给予一次不受年龄,不受晋段时限的晋段奖励,参与晋升高一段位的考试。(5)奖励武术段位资格申报者,须提交市(地)武术、太极拳协会和体育主管部门的推荐书与证明材料。
二、申报办法
(一)各级武术、太极拳协会在做好本地《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的宣传、发动与申报工作的同时可组织本市(地)的武术爱好者统一报名。
(二)个人申报者可向当地武术、太极拳协会领取《中国武术段位制》申报表与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或在哈尔滨市武术协会(登陆网易邮箱:hebwsxh@.com ws123456)及哈市太极拳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teniu.cc)。
三、培训内容
(一)理论培训:
1、初段位:武礼操作。
2、中段位:武礼操作,武术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二)技术培训:
1、初段位:拳术和器械。
2、中段位:拳术和器械。
四、考评内容与办法
(一)武德考核:
对考核者在培训与考核期间的武礼操作与武术品德表现进行鉴定考核。
(二)理论考核:
1、初段位:武礼操作。
2、中段位:武礼操作;武德的基本概念与武术基础理论采取百分制试卷考试。
3、答卷复习提纲(选择内容后公布)可在哈尔滨市武术协会和太极拳协会网站查询。
4、凡本人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的武术学术论文入选中国武术协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协会主办武术分会主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武术科研论文报告会者,可获两年内武术段位考评理论免试资格。
(三)技术考核:
1、初段位:参加一、二段考评者,任选拳术一套;参加三段考评者,任选拳术、器械各一套(长短器械不限)。太极拳类三段考评内容为 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
2、中段位:参加四——六段考评者,任选拳术、器械各一套(长短器械不限)。太极拳类四——六段考评内容为太极拳竞赛套路一套(各式太极拳任选)和任选太极器械一套;或太极剑竞赛套路和任选太极拳套路一套。
3、散打:套路与对练自选。
4、省传统武术比赛一等奖获得者,视同武技考试合格,免于武技考核。
五、参加武技培训可穿着运动服装,参加武技考试均需穿着武术比赛服装。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五篇:武术段位证
第一届*****武术锦标赛暨《中国武术段位制》
考试规程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年*月*日至*日在******举行。
二、参加考试单位
***各体育院系、武术馆校、武术研究会,***内武术组织和个人习练者。
三、考试项目
(一)武术竞技项目(自选和规定项目)
1.自选和规定长拳类:拳术、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自选和规定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自选和规定太极拳类:太极拳、太极剑。
(二)武术传统项目
1.拳术: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少林拳,传统南拳类,传统太极拳类等。
2.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3.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等。
4.对抗性表演项目:散打。
5.对抗性表演项目和功法项目体重分级:
⑴ 32公斤级(≤32Kg)
⑵ 40公斤级(>32Kg≤40Kg)
⑶ 48公斤级(>40Kg≤48Kg)
⑷ 52公斤级(>48Kg-≤52Kg)
⑸ 56公斤级(>52Kg-≤56Kg)
⑹ 60公斤级(>56Kg-≤60Kg)
⑺ 65公斤级(>60Kg-≤65Kg)
⑻ 70公斤级(>65Kg-≤70Kg)
⑼ 75公斤级(>70Kg-≤75Kg)
⑽ 80公斤级(>75Kg-≤80Kg)
⑾ 85公斤级(>80Kg-≤85Kg)
⑿ 85公斤以上级(>85Kg)
四、考试年龄分组
1.A组:13周岁以下(含13岁)
2.B组:14—17周岁(含17岁)
3.C组:18—35周岁(含35岁)
4.D组:36—59周岁(含59岁)
5.E组:60周岁以上者。
五、申报办法
(一)中国武术协会单位会员,各地武术馆校、武术组织和个人均可组队参加考试。
(二)参加考试的队员达10名以上者,可报团长或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不限(参考团队均可使用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名称);30人以上者,可报团长或领队1人、教练1人、随队考评员1人,运动员男、女不限;50人以上者,可报团长1人、领队1人、教练1人、随队考评员1人,运动员男、女不限。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随队考评员,须具备武术5段(含5段)以上和一级以上裁判员资格,并参加过武术段位考评员资格培训者,经中国武术协会确认后可作为大会聘用考评员。其中,50人以上者团队,随队考评员食宿费由大会负责(执行本次考试考评员的要求,报到、学习和评判工作,并请自带武术段位服装、徽饰、黑皮鞋)。
(四)每人限报1个武术段位等级。境内申报者,若已有段位,可申报晋升上一段位的考试,不得跨越段位申报,有跨越段位申报者,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若无段位,须有当地体育局、武术段位考评机构、武术主管部门或高段位人员推荐,可直接申报符合段位条件的段位(中国武术段位制文件附件1)。
(五)1-3段申报者,免理论考试;4-6段者,申报者请在报名时交2000字以上的习武心得、论文或研究成果1份。
(六)1-2段申报者,每人在参赛项目中选报1项(拳术1项或器械1项);3-6段者,每人在参赛项目中至少选报2项、最多报4项(拳术、器械各1项或各2项;所报项目不得重复),但须按中国武术段位制规定的要求报项、报段位(申报项目参照表附后)。
(七)对练、对抗性和功法项目不得兼报个人项目。
(八)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和意外伤害险自行办理。需大会办理意外伤害险者,报名时上交委托单,保险费每人20元,随报名费上交。
(九)参加考试的境外人员报名费每人60美元,每人每项须交项目费50美元,保险费每人20美元,参赛运动员由大会统一办理,保险费用随报名费上交。(注:所有参赛人员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保险法为基准)。
(十)参加考试的境内人员的段位费和证书工本费执行国内段位制收费标准(中国武术段位制收费标准见附件2)。
(十一)参加考试的境外人员的报名费和段位费执行中国武术段位制海外人员考评的收费标准(中国武术段位制海外人员考评简章见附件3)。
(十二)参加考试者的服装、器械、护具等均自备。
(十三)相应报名费及段位费见下表
六、考试办法
(一)采用本次武术段位考试制订的规则(另行通知)。
(二)本次武术段位考试晋段、考段者,仅限1-6段的申报。晋段者,须提供原段位证书复印件,无证书复印件者,视为无段位。若查出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三)按段位等级、项目类型、年龄、晋段、考段编组考试。
(四)申报1-6段位者,若考试成绩分别达到申报段位规定的通段分值者,可认定其该段位成绩。未达到通段分值者,按实际得分认定段位或不予晋升段位。
(五)演练动作数量和要求
1.套路项目
一段:套路动作不少于8个。
二段:套路动作不少于16个。
三段: 拳术套路动作不少于24个;器械套路动作不少于20个。
四段以上:拳术套路动作不少于36个;器械套路动作不少于30个。
2.散打项目
一段:拳、腿组合空击,拳法、腿法分别不少于3种。
二段:拳、腿、摔组合空击,拳法、腿法、摔法分别不少于3种。
三段:拳、腿、摔组合打靶,拳法、腿法、摔法分别不少于3种。
四段以上:拳、腿、摔组合打靶和实战1分钟,拳法、腿法、摔法分别不少于4种。
(六)完成时间和要求
1.长拳类、南拳类:1-3段不少于50秒;4段(含4段)以上不少于1分20秒。
2.太极拳类: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太极剑不超过3分钟。
3.传统项目:1-3段者,不得少于30秒,4段(含4段)以上不得少于1分钟。
4.对练:1-3段者,不少于40秒;4段(含4段)以上者,不少于50秒。按动作技术的方法、配合、节奏、质量等评判。
5.散打项目:进行空击、打靶、实战各1分钟,按动作技术的方法、数量、质量和效果评判。
6.其他对抗性项目:进行1局1分钟。按使用动作技术的方法、数量、质量和效果评判。
七、段位技术认定标准
(一)单练项目段位技术认定分值
1、单项分值在7.5分(含7.5分)以上者,为通段分值,可获得武术段位1段。
2、单项分值在8.0分(含8.0分)以上者,为通段分值,可获得武术段位2段。
3、两项分值分别在8.3分(含8.3分)以上者,为通段分值,可获得武术段位3段。
4、两项分值分别在8.6分(含8.6分)以上者,为通段分值,可获得武术段位4段。
5、两项分值分别在8.9分(含8.9分)以上者,为通段分值,可获得武术段位5段。
6、两项分值分别在9.2分(含9.2分)以上者,为通段分值,可获得武术段位6段。
7、对抗性项目由本队选手按级别选择配对。
(二)段位认定办法
达到1-6段各段技术通段分值者,上下场抱拳礼仪符合规定者,文字材料合格者,由中国武术协会在考评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武术段位证书和徽饰。
八、设1-6段“武术段位优胜奖”。
(一)录取办法
1、1-6段分别录取前3名。
2、1-2段分别以考试者的技术成绩最后得分高低,依次分别录取前3名。
3、3-6段分别以考试者的技术成绩最后得分高低,依次分别录取前3名(套路项目按两项最后得分的平均值)。
4、各段录取名次时,不分男女组别、年龄组别、项目组别或级别。
九、考评委员会、考评组委会和考评监督委员会
(一)考评委员会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成立,办法另行通知。
(二)考评组委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执行《中国武术段位制》规定。
(三)考评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执行《中国武术段位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