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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第一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欢迎大家出席全国老龄办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老龄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通报《中国老

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的有关情况。

一、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的背景及意义

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总结和评估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的蓝皮书,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

白。

2012年和2013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年份。一是随着新中国成立后新出生的人口,也就是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我们迎来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上年增加891万,占总人口的14.3%,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2273万人,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二是迎来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从2011年的峰值9.40亿人下降到2012年的9.39亿人和2013年的9.36亿人,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三是底部和顶部老龄化相叠加,推动人口机会窗口逼近关闭。少儿人口抚养比从2012年的23.96%提高到2013年的24.36%,老年抚养比从2012的20.66%上升到2013年的21.58%,推动社会总抚养比从2012年的44.62%上升到2013年的45.94%。

同时,老年人口的高龄、失能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是高龄老年人口数量迅速提高。到2025年之前,我国的高龄老年人口将一直保持年均100万的增长态势。二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三是慢性病患病老年人数持续增加,2012年为0.97亿人,2013年将突破1亿人大关。四是空巢老年人口数量继续上升,2012年为

0.99亿人,2013年也将突破1亿人大关。

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着贫困、疾病、失能、服务、照料、精神关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加强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方面需求,既是中央的战略部署,又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在这种背景下,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从研究者的独特视角,全面审视了2012-2013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从老龄政策、养老与医疗保障事业、老龄事业法制化进程、老龄服务、老年宜居环境、老龄文化、老年群体社会管理、老龄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这对于进一步宣传老龄事业,提升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加快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对于为政府发展老龄事业科学决策提供翔实理论依据,推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对于探索老龄事业发展规律,促进老龄科学研究工作

开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主要内容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由总报告、政策篇、保障篇、服务篇和研究篇5部分组成,包括

1个总报告和15个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2012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回顾

2012年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党的十八大作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战略部署,各地、各部门纷纷加强老龄政策创制,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老龄事业发展呈现出五大亮点。

一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次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填补了中国养老保险最后的制度空白。两项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道,为中国人民织就了一张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网,几千年来亿万群众“老有所养”的梦想首次在制度上得到了实现。2012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0379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988万人;全国城居保和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8370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5187万人,13075万城乡老年

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是中国老龄事业法制化进程取得重要进展。新修订的《老年法》从6章50条增加到9章85条,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的长期战略任务,对家庭养老进行重新定位,突出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确定老年人监护制度,新增加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内容等。可以说,新《老年法》更符合时代精神,不仅是一部全方位解决老年人问题的对策之法,也是一部促进中国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之法,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老年人医疗卫生保障状况显著改善。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城乡老年人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超过13亿,覆盖面从2008年的87%提高到2012年的98%以上,构建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

四是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势头强劲。国家投入31亿元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试点设施建设,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入投入力度,各地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底,养老床位数已达到390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数达到20.5张,社区各类服务床位数已达到17.6万张。18个省市建立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22个省市建立起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养老护理员

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评估系统初步建立。

五是老年文化事业和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快速发展。《“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等多项涉老文化政策出台。以“敬老月”和“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为代表的特色老年文化活动成效显著。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快速发展,全国已建成基层老年协会44.7万个,覆盖65%城乡社区,部分省(区、市)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超过95%。

(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存在问题及今后展望

中国老龄事业在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滞后;二是多元主体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四是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老龄事业、老龄文化、老龄宜居环境和老龄社会管理等的发

展明显滞后。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做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准备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门将制定出台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将掀起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老年法》的高潮,老年人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将加快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老龄服务进一步快速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氛围将更加浓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环境会更加优化。

2013年02月27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蓝皮书指出,中国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在2025年之前,老年人口将每年增长100万人。同时,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

近两年,新中国成立后新出生的人口,也就是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形成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依据《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组预测,2012年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

同时,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从2011年的峰值9.40亿人下降到2012年的9.39亿人和2013年的9.36亿人,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人口机会窗口逼近关闭。与此同时,老年人口

[1]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一是高龄老年人口继续增长,从2012年的0.22亿人上升到2013年的0.23亿人,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二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三是慢性病老年人持续增多,2012年为0.97亿人,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四是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五是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由于计划生育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

续增加。

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数量仍然较多,2012年全国约有2300万人。二是城镇老年人口的宜居环境问题十分突出,七成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没有安装电梯,其中的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举步维艰。三是农村老年人留守现象更加突出,2012年约有5000万,其中的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的照料护理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四是涉老侵权案件、老年人受害受骗事件、老年人自杀现象时有发生。五是老年群体社会管理存在真空,三成以上老年人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少数老年人被地下宗教和非法组织利用,不利于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的隐患依然存在。

专家认为,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看,“未富先老”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中等收入陷阱相遭遇,老龄问题的严峻性是世界上少有的,必须认清形势,全面应

对。J063

劳动年龄人口

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从2011年的峰值9.40亿人下降到2012年的9.39亿人和201

3年的9.36亿人,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

老年人口

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老年抚养比从2012年的20.66%上升到2013年的21.58%,推动社会总抚养比从2012年的44.62%上升到2013年的45.94%。

少儿人口

少儿人口抚养比从2012年的23.96%提高到2013年的24.36%。

机制欠缺导致失能老人需求不能满足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表示,根据报告,目前,我国老龄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瞄准机制”欠缺、政府定位不清的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大部分却是健康和经济收入条件较好的老人。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三次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失能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为16.6%,即有597.6万失能老年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但目前护理型养老床位严重不足,民办养老机构中仅有15%左右的养老机构以提供“康复护理”服务为主,远不能满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失能风险”是人口老龄化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因此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十分重要,目前建立该项保险已列入议事日程,同时,长期照顾的商业保险也正在推进,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完善税收政策,以促进此类保险快速发展。

失独家庭以每年7.6万的速度增长

党俊武表示,我国现有的失独家庭约为100万,同时以每年7.6万的速度增长。针对失独老年人的现象,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有担当,首先靠制度安排,如果是低龄健康的失独老人,主要是解决精神孤独问题;如果失独老人再遇到老年失能,问题就比较复杂,应在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养老长期照顾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津贴和社会慈善几个方面入手。同时要靠服务体系,在解决服务费用的前提上,更要解决服务质量。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和2013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两个年头。新中国成立后新出生的人口,也就是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形成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推动了社会总抚养比从2012年的44.62%上升到201

3年的45.94%。

报告以每五年进行一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结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的老龄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梳理。报告认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老龄问题的严峻性是全世界

少有的。

绝大多数城市建设忽略老年人需求

“调研中我们发现,老年人住老房子的较多,这些老房子有七成多没有电梯,以致失能、高龄、患病老人的行动非常不便,老旧楼房加装电梯难度大,无障碍坡道改造经费难以落实。”吴玉韶说,在老龄化程度急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建设标准不符合适宜老年人出行、居住、活动的标准,属于“问题城市”。

在过去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的人居环境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没有充分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要求。大多数基础公共设施和建筑都是针对健康、无残疾的中青年群体,忽视老年群体的要求,当前城市建设中不适宜老年人生活的种种设施,特别是城市中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公交车站已逐渐显露缺陷,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增加,高龄老人、高龄空巢老人、高突发病老人增多,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居住、出行出现困

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对这一现象很有感触,“现在城市的地铁交通、住宅建设,考虑了方便残疾人,但对老人需求考虑不够,老年人地铁换乘非常困难,上下台阶很不便,还有过马路的信号灯,有的要求20秒内必须通过马路,很多人老人走得慢,20秒过不去,很多细节的东西都

被忽视了。”

王广州认为,城市建设规划提前几十年就需要充分考虑,建成后再进行改建,一方面造成巨大浪费,另一方面改建非常困难。报告提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实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长远发展应纳入新型城镇化整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要均衡各方利益,建设资金、土地、管理等要素应加大投入,适老改造工程面临艰巨任务,是下阶段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吴玉韶认为,中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应该通过立法,制定强制性的规划和老年宜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老年宜居环境体系考核与评估,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创建工作规范运行,促进老年宜居环境体系的管理、服务、监督。

在王广州看来,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最重要的是战略和规划,“社区里需要方便就医、提供家庭医疗服务,有些老人的病不是天天需要去三甲医院,而是经常需要在社区医院打针输液。”

“不能出了问题,再想办法解决。要早做规划、准备,现在很多城市的幼儿园、小学入学压力很大,再过几年,就会发现养老机构压力很大。”王广州说。

老龄服务供给不足

以老年人自我服务和家庭养老服务为基础、以社区居家服务、公寓服务和日间照护服务为主干、院舍服务为支撑、邻里服务和志愿服务为补充的中国特色老龄服务体系,是蓝皮书提出的我国老年人养老的理

想模式。

报告提出,在建设中国特色老龄服务体系的过程中,现阶段重点要解决的三个问题是:政府的“进与退”、市场的“增与减”和老年群体的“收与支”。

总体来讲,老龄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同时,老年人的服务认知程度较低、服务购买能力和服务购买意识薄弱等又造成了服务利用不足的问题。缺乏“瞄准机制”,政府、市场定位不清、分工不明。一是瞄准主体定位不清,政府“投入不足与监管不够”的“越位”与“缺位”并存。

社会最关注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无人问津”的现象,就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瞄准主体定位不清、责任不明的后果,一些地方政府投资建设了许多公办的豪华高档的养老机构,本应为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事实上的服务对象是低龄、经济条件较好、身体健康的老年人,既浪费了国家财政投入,也使本应属于老龄服务市场的消费群体流失。

蓝皮书分析认为,在城市化发展不断加快以及房屋建设成本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单纯依靠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很不现实的,高昂的土地使用费用会加大企业的成本,因此,现阶段政府必须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在硬件设施完成之后,再引入市场来提供服务。

吴玉韶认为,目前政府在老龄服务市场上的投入和监管都不足,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有的地方政府可能会花一大笔钱建一个功能齐全、面积很大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其实,老年人最需要在他居住的社区附近能有间活动室,可以和其他老人聊聊天,步行一刻钟就能到。”

另外,目前的老龄服务尚未形成充分和完善的市场竞争,准入、退出都缺乏系统的规范。

蓝皮书分析认为,在老龄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绝对不是万能的,老龄服务体系的建设也不能全靠政府,在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制定老龄服务规划、加强市场监管管理、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方面,政府的责任责无旁贷,但是在老年人服务市场的发展中,一定要真正实现“公退民进”。政府还是应该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中来,由市场来提供更多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老龄服务产品。

老龄政策碎片化严重

报告认为,当前,中国老龄政策规范和调整的领域主要局限于老年人的供养、医疗保健、照料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权益保障等有限的几个方面,老龄政策似乎就是“老年人的政策”。设立相关政策的背景大多是处于形势发展到迫不得已才匆忙出台一个政策应对,缺少前瞻性和全局观,也缺少统筹意识和统筹制度性设计,使得老龄政策处于“救火队”的状态。党的十八大报告已提出要“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老龄产业”,但目前还没有独立的老龄产业政策,与老龄产业相关的政策散落在与各种企业有关的政策文件中。像民办养老机构的土地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水电费优惠政策等分别由国土局、税务局和水电公司等执行,实际上有的部门执行,有的部门不执行,为此而扯皮的事情并不少见。

从2012年出台的涉老政策文件看,当前国家层面的老龄政策主要局限于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层面,上升到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的很少。目前上升到国家法律层级的只有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绝大部分老龄政策在形式上以“通知”“意见”“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这些文件的效力较低,导致政

策的贯彻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报告认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在整个老龄政策体系中属于最高层次,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同国家其他领域的发展战略一起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但现在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在物质、文化、制度特别是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准备仍很不充分,主要体现在老龄政策缺乏顶层设计,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这一规定应当

体现在国家老龄法规政策的顶层设计上。

目前我国关于老年人的养老、医疗保障等政策碎片化严重,十多个部委都可以出台政策,同样是城市老年人群,有退休和离休之分,在退休的人群中,由于退休前的职业、身份等不同,退休政策包括退休金差别很大。同样是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新农合”由卫生部门主管,由于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因此不同省的老人所能报销的比例也不同。老龄政策中存在如此多的不公平和不均衡给老年人带来诸多不便,也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

另外,已经出台的老龄政策内容本身也存在不少问题。目前虽然有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是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养老保险、老年医疗保健、老年福利等方面的配套法律法规,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许多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只能是宣示、倡导,不具有可操作性。

报告建议,老龄政策首先应该明确老龄服务所遵循的规范和标准,如老年人家庭服务的培训要有什么样的内容,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能上岗,如何防范风险,出现问题和纠纷如何解决等,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才能够保证服务者和服务对象双方的合法权益,有些老龄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之间,以及老龄具体政策之间存在不一致的内容,也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

结论:《中国式养老只能靠自己》http://news.ifeng.com/opinion/special/laowusuoyi

第二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

2013年02月27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蓝皮书指出,中国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在2025年之前,老年人口将每年增长100万人。同时,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近两年,新中国成立后新出生的人口,也就是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形成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依据《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组预测,2012年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同时,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从2011年的峰值9.40亿人下降到2012年的9.39亿人和2013年的9.36亿人,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人口机会窗口逼近关闭。

与此同时,老年人口内部变动将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一是高龄老年人口继续增长,从2012年的0.22亿人上升到2013年的0.23亿人,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二是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三是慢性病老年人持续增多,2012年为0.97亿人,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四是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2012年为0.99亿人,2013年突破1亿人大关。五是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由于计划生育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

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数量仍然较多,2012年全国约有2300万人。二是城镇老年人口的宜居环境问题十分突出,七成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没有安装电梯,其中的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举步维艰。三是农村老年人留守现象更加突出,2012年约有5000万,其中的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的照料护理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四是涉老侵权案件、老年人受害受骗事件、老年人自杀现象时有发生。五是老年群体社会管理存在真空,三成以上老年人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少数老年人被地下宗教和非法组织利用,不利于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的隐患依然存在。

专家认为,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看,“未富先老”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相伴随,与中等收入陷阱相遭遇,老龄问题的严峻性是世界上少有的,必须认清形势,全面应对。J063

劳动年龄人口

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从2011年的峰值9.40亿人下降到2012年的9.39亿人和2013年的9.36亿人,劳动力供给格局开始发生转变。

老年人口

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老年抚养比从2012年的20.66%上升到2013年的21.58%,推动社会总抚养比从2012年的44.62%上升到2013年的45.94%。

少儿人口

少儿人口抚养比从2012年的23.96%提高到2013年的24.36%。

机制欠缺导致失能老人需求不能满足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表示,根据报告,目前,我国老龄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瞄准机制”欠缺、政府定位不清的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大部分却是健康和经济收入条件较好的老人。

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三次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失能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比例为16.6%,即有597.6万失能老年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但目前护理型养老床位严重不足,民办养老机构中仅有15%左右的养老机构以提供“康复护理”服务为主,远不能满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失能风险”是人口老龄化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因此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十分重要,目前建立该项保险已列入议事日程,同时,长期照顾的商业保险也正在推进,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完善税收政策,以促进此类保险快速发展。

失独家庭以每年7.6万的速度增长

党俊武表示,我国现有的失独家庭约为100万,同时以每年7.6万的速度增长。针对失独老年人的现象,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有担当,首先靠制度安排,如果是低龄健康的失独老人,主要是解决精神孤独问题;如果失独老人再遇到老年失能,问题就比较复杂,应在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养老长期照顾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津贴和社会慈善几个方面入手。同时要靠服务体系,在解决服务费用的前提上,更要解决服务质量。

第三篇:201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201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2013-07-27 字数: 1547 阅读: 2426

201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今天,非常高兴能和大家在这里见面!受全国老龄办领导委托,我在这里向大家介绍2014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情况:

一、2014年老年人口基本信息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883亿,老年抚养比为11.9%,较上年末上升0.3个百分点。

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1、养老保障 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的838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部分区县开展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国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277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2863万人。全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3亿元,基金支出200亿元,基金累计结存423亿元。

2014年,国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工作。农村五保供养:2014年,国家修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村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34.1万户,计556.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0.9%和0.5%。全年各级财政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98.1亿元,同比增长11.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77.4万人,集中供养年平均标准为2951.5元/人,比上年增长14.1%;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78.9万人,分散供养年平均标准为2102.1元/人,比上年增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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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龄补贴:截至2014年底,全国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已达576.4万,较上年增加145.5万,增长33.8%。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截至2014年底,全年共落实资金33亿元,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受益对象已超过361万人。

2、医疗保障 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2678个县(区、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8.36亿,比上年增加300万人,参合率达96.0%;筹资总额1308.3亿元,新农合基金支出1187.8亿元,补偿支出受益10.87亿人次。

2014年,老年卫生服务被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级财政投入,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每年一次体检和健康咨询指导。全国有5714万老年人接受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3、养老服务 截至2014年底,全国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344万人,比上年增加597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6.2%。

4、老年文体活动

2014年,全国首个“敬老月”活动期间,各地普遍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系列活动。基层文化馆、站和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逐步成为老年人活动的重要阵地。

文化部门牵头打造全国示范性老年文化品牌,连续12年举办“中国老年合唱节”。老年广场文化、老年社区文化蓬勃开展,老年人日益成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主力军。2014年,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全国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已有49289所,在校人数近587万。2014年底,全国共有各级老年人协会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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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个,参加人数4389万人。共有其他各类老年社团组织共有37193个,参加人数456万人。

三、几点说明

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是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托统计局等多方面数据资料组织编写、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老龄事业报告,旨在集中反映本我国老龄

事业各领域的工作推进情况,老龄事业各条战线所取得的成绩,提高社会公众对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的认知水平,强化全社会老龄意识,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积极参与、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2、老龄事业的各项具体工作分散在各职能部门,故公报中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组织等公开发布的年鉴、公报及其它专项统计。

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是继2014年以来的第二次发布。在前一年工作基础上,我们对公报的框架、内容和版式设计进行了一定调整,基本形成了相对固定的体例。作为一份整合老龄事业多方面数据的综合性报告,我们仍需要不断摸索和改进。请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批评指正,帮助我们不断完善提高,做好每年例行的公报发布工作。

此外,今年发布的时间晚于去年,主要原因是为给大家提供更准确的六普老年人口基本信息。由于国家六普相关数据还在核实,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信息还没办法提供给大家,请大家谅解。

第四篇:2010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0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老龄办综合部主任杨东法)来源:全国老龄办作者:时间:2011-08-16点击:3080 次

同志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非常高兴能和大家在这里见面!受全国老龄办领导委托,我在这里向大家介绍2010老龄事业发展统计情况:

一、2010年老年人口基本信息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76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26%,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2.93个百分点。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883亿,老年抚养比为11.9%,较上年末上升0.3个百分点。

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1、养老保障

2010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7亿人,比2009年增加2157万人,增长9.2%。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3420亿元,同比增长16.8%,其中征缴收入11110亿元,同比增长16.5%。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54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0555亿元,同比增长18.7%。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5365亿元。

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的838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部分区县开展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国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0277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2863万人。全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3亿元,基金支出200亿元,基金累计结存423亿元。

2010年,国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工作。

城乡低保:全国城市低保对象共计2310.5万人,其中老年人338.6万人,占14.7%,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524.7亿元,同比增长8.8%;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45亿元,同比增长22.6%。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比上年提高10.3%和16.1%。

农村五保供养:2010年,国家修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村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34.1万户,计556.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0.9%和0.5%。全年各级财政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98.1亿元,同比增长11.4%。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77.4万人,集中供养年平均标准为2951.5元/人,比上年增长14.1%;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78.9万人,分散供养年平均标准为2102.1元/人,比上年增长14.1%。

高龄补贴:截至2010年底,全国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已达576.4万,较上年增加145.5万,增长33.8%。

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截至2010年底,全年共落实资金33亿元,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受益对象已超过361万人。

2、医疗保障

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参保人数达4.3263亿人,比上年增加311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309亿元,支出353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3%和26.5%。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313亿元,个人账户积累1734亿元。

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2678个县(区、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8.36亿,比上年增加300万人,参合率达96.0%;筹资总额1308.3亿元,新农合基金支出1187.8亿元,补偿支出受益10.87亿人次。

2010年,老年卫生服务被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各级财政投入,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每年一次体检和健康咨询指导。全国有5714万老年人接受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3、养老服务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9904个,比上年增加233个;床位314.9万张,比上年增长9.0%;收养老年人242.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6%。

截至2010年底,全国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344万人,比上年增加597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6.2%。

4、老年文体活动

2010年,全国首个“敬老月”活动期间,各地普遍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系列活动。基层文化馆、站和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逐步成为老年人活动的重要阵地。

文化部门牵头打造全国示范性老年文化品牌,连续12年举办“中国老年合唱节”。老年广场文化、老年社区文化蓬勃开展,老年人日益成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主力军。

2010年举办了全国老年人健身活动展示,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1.2亿多元支持中西部省份建设“全民健身路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公共体育服务。

2010年,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全国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已有49289所,在校人数近587万。

2010年底,全国共有各级老年人协会401100个,参加人数4389万人。共有其他各类老年社团组织共有37193个,参加人数456万人。

2010年,以“老年”为主题的图书出版物数量达286种,较上年增加36种。

三、几点说明

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是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托统计局等多方面数据资料组织编写、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老龄事业报告,旨在集中反映本我国老龄事业各领域的工作推进情况,老龄事业各条战线所取得的成绩,提高社会公众对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的认知水平,强化全社会老龄意识,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氛围,积极参与、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2、老龄事业的各项具体工作分散在各职能部门,故公报中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组织等公开发布的年鉴、公报及其它专项统计。本公报统计了2010老龄事业发展状况,部分数据涵盖了2006年至2010年的五年时间内的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力求全面反映我国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与趋势。

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是继2010年以来的第二次发布。在前一年工作基础上,我们对公报的框架、内容和版式设计进行了一定调整,基本形成了相对固定的体例。作为一份整合老龄事业多方面数据的综合性报告,我们仍需要不断摸索和改进。请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批评指正,帮助我们不断完善提高,做好每年例行的公报发布工作。

此外,今年发布的时间晚于去年,主要原因是为给大家提供更准确的六普老年人口基本信息。由于国家六普相关数据还在核实,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信息还没办法提供给大家,请大家谅解。

谢谢大家!

第五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连续五年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步提高。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在城市深入开展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步。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老龄领域的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广大老年群众坚持老有所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活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老年群众,不断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进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老龄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中,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公益性老龄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老龄服务市场发育不全、供给不足,老年社会管理工作相对薄弱,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十二五”时期,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抚养比较低的有利时机,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物质、精神、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打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老龄战略规划体系、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龄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年群众工作体系,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发展目标。

——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体系基本框架,制定实施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实现全国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健全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普遍建立健康档案。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全面推行城乡建设涉老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小区老龄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标准。

——增加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设施,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

——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工作。各地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80%以上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对象,基层老龄协会覆盖面达到80%以上,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三)基本原则。

1.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把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紧密联系,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法规制度建设,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龄服务业。加强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4.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

5.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资源配置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和群众的创造性,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6.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老年社会保障。

1.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2.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减轻老年人等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逐步提高统筹

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3.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福利的发展模式,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研究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二)老年医疗卫生保健。

1.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和队伍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立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开展老年人卫生服务的能力。

2.开展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开展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

3.发展老年保健事业。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和心理健康指导服务,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鼓励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专项培训和支持,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精神关爱和心理支持作用。老年性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率达到40%。

(三)老年家庭建设。

1.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引导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2.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为老年人随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健全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建立奖励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

3.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尊老敬老道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努力建设老年温馨家庭,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

(四)老龄服务。

1.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老龄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服务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并将养老服务特别是居家老年护理服务作为重点发展任务。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

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

2.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本着就近、就便和实用的原则,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

3.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与完善,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十二五”期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

4.优先发展护理康复服务。在规划、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加强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政府重点投资兴建和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长期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功能的养老机构。根据《护理院基本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地(市)级以上城市至少要有一所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研究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5.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养老机构准入、退出与监管制度,做好养老机构登记注册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寄宿制养老机构等关系老年人安全和健康的重要场所,要列入消防安全和卫生许可制度重点管理范围。

(五)老年人生活环境。

1.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加强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通过新建和资源整合,缓解老年生活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运动健身场所。

2.完善涉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实施监督制度。按照适应老龄化的要求,对现行老龄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审定、修订和完善,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技术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形成有效规范的约束机制。

3.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突出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无障碍改造,推行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加快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无障碍改造步伐,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研究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

4.推动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新老年型社会新思维,树立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和家庭发展的新理念。研究编制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指南,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六)老龄产业。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研究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产业。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壮大老年用品消费市场。

2.促进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开发。重视康复辅具、电子呼救等老年特需产品的研究开发。拓展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特色护理、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等服务项目。培育一批生产老年用品、用具和提供老年服务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龄产业知名品牌。

3.加强老年旅游服务工作。积极开发符合老年需求、适合老年人年龄特点的旅游产品。完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道路的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针对老年人旅游的导游讲解、线路安排等特色服务。规范老年人旅游服务市场秩序。

4.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老年产品用品质量标准,加强老龄产业市场监督管理。发挥老龄产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信息服务和行业自律。疏通老龄产

业发展融资渠道。

(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建设的财政投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扩大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办学规模。充分发挥党支部、基层自治组织和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老年思想教育工作。

2.加强老年文化工作。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鼓励创作老年题材的文艺作品,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鼓励和支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积极开设专栏,加大老年文化传播和老龄工作宣传力度。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3.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工作。在城乡建设、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中,要安排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加强老年体育组织建设,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举办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4.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注重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支持老年人以适当方式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健全政策措施,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广大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发挥作用。重视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老有所为”的新形式,积极做好“银龄行动”组织工作,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八)老年社会管理。

1.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各地要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城乡社区(村、居)要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十二五”期间,成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达到80%以上。

2.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面向全体老年人开展服务,切实把为离退休老年人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范围。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十二五”期末,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

(九)老年人权益保障。

1.加强老龄法制建设。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进程,做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教育,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水平。

2.健全老年维权机制。弘扬孝亲敬老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加强弱势老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把高龄、孤独、空巢、失能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列为社会维权服务重点对象。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维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杜绝歧视、虐待老年人现象。

3.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拓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在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青少年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在义务教育中,增加孝亲敬老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尊老敬老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十)老龄科研。

1.抓好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制定国家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老年人生活状况追踪调查,开展区域性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工作,为制定老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2.加强老龄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按照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发展领域,统筹部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培养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好人力资源支撑,服务老龄事业发展。

3.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老龄事业信息化协同推进机制,建立老龄信息采集、分析数据平台,健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监测系统。

(十一)老龄国际交流与合作。

广泛开展双边、多边国际交流,增进相互了解。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老龄领域的重要影响,深化国际合作。密切跟踪联合国大会老龄问题工作组对建构老年人权利国际保护机制的动向,积极发挥作用,引导相关进程朝有利方向发展。积极研究借鉴国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理念和经验,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老龄项目。完成《国际老龄行动计划》在中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问题,加强老龄工作。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围绕涉老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老龄事业投入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老龄服务市场准入与日常监管、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老龄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

(三)建立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龄工作实际,多渠道筹资,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进一步完善实施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政策引导与体制创新并重,调动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老龄慈善事业。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老龄工作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特别是养老护理员、老龄产业管理人员的培养。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在相关专业开设老年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等课程。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

(五)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

本规划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2015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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