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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发展的意见

淄博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发展的意见



第一篇:淄博市关于加快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发展的意见 各部、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新一轮全球服务业产业转移机遇,促进高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推动高新区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是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是现代服务业的高端形式,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目前全球服务外包正以每年百分之20以上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将有20万亿美元的规模。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信息化的核心和灵魂,是优化区域结构、提高区域竞争力的先导产业,是衡量一个地区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

国家及各省、市高度重视服务外包及软件业的发展。06年国家商务部会同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启动了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转移的“千百十”工程,2007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2007)78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目前,淄博市也高度重视服务外包及软件业的发展,正在积极研究制订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服务外包及软件业的迅速发展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一是提升产业结构,二是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三是创造就业机会。目前,高新区已有服务外包和软件企业45家。发展服务外包及软件产业已具备一定基础。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快速发展

坚持国际化引领、市场化促进、人才体系支撑、政策法规保障的发展方针,依托高创园,集中建设产业聚集、人才集中、特色鲜明的服务外包及软件园。5年内,高新区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从业人员年均增长百分之70以上,服务外包总额及软件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百分之80以上。为此,要强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进入高新区。对从事服务外包及软件开发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从快办理审批和企业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2、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高创中心,积极引导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向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创新园聚集。二是建设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平台,为进区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提供高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三是鼓励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

四是由管委会投资进一步完善高创中心电力配套设施,建设自备专线,确保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不间断用电。

3、加强教育培训,培养和引进服务外包及软件人才。

一是大力培养适应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和创业型人才。与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等有关院校建立人才培训体系,企业与院校之间形成互动。二是加强服务外包及软件从业人员在职和准入培训工作。三是加快引进服务外包及软件业中高级人才。大力吸引海内外服务外包及软件人才,特别是熟悉国际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和业务渠道的中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进区发展。

三、加大对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在高新区注册经营,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有中长期服务合同的服务外包企业及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享受高新区管委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扶持优惠政策。

2、对创新园的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6年免收房租。享受补贴的房屋面积按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每人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上限计算。

3、创新园的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免费使用软件服务平台,确需租用数据专线的按实际支出给予百分之50的补贴。

4、鼓励服务外包和软件企业申请相关的国际国内认证。对于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相关认证的,给予认证费用不超过百分之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费用补贴。鼓励软件企业进行“双软认证”,通过软件产品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5000元补贴。

5、大力支持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搭建发包与接包商面对面的交流平台。对服务外包和软件企业经高新区组织参加的国际招商推介会、国内外专业展会、国际市场宣传等活动,给予展位费补贴。

6、支持区内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自行培训技术员工。对于区内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三年内按当年净增技术员工的数量,给予每人1000元的培训费用补贴。

7、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专家。对园区内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服务外包及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同期个人缴纳所得税数额确定。

四、加强对服务外包及软件产业的组织领导

1、成立由管委领导任组长,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高创中心等有关部门任成员的服务外包及软件业领导小组,制定服务外包及软件产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制度,统筹服务外包及软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发局负责日常工作。

2、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高度重视服务外包及软件产业发展工作。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高创中心等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服务外包及软件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高新区服务外包及软件业又快又好发展。

3、有关政策的具体实施由经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抓好落实。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无锡《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最终版)

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文件

锡政发〔2007〕327号

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全球服务外包产业重大发展机遇,加快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本意见所指的服务外包,是指国内外的各类公司和经济组织等服务发包商基于集中核心业务、节约成本等目的,通过签订服务合同的形式,将包括软件研发与技术、业务流程、创意设计在内的研发、运营和维护服务,委托给我市服务外包提供商处理的一种服务贸易形式。当前,在无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是无锡突破资源环境约束、依托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的必然要求,是抢抓国际分工新机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对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2.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为契机,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以扩大开放为动力,以专业人才建设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以“基地城市+示范园区+重点企业”为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全面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环境,积极发展离岸外包,大力发展境内外包,促进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支柱。

3.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不断优化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环境、人文法治环境、生态宜居环境,全面推进承接离岸外包、转包和境内外包统筹发展,培育服务外包产业集群,推动形成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地。

——坚持突出重点。把握国际产业转移新趋势,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利用外资的新途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新途径,重点发展国际服务外包。

——坚持人才为本。把专业人才作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培育、吸引和集聚一批服务外包领军人才和一大批管理、技术专业人才,建成一支梯次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坚持自主创新。把自主创新作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重点鼓励和扶持企业在承接外包业务同时,坚持自主创新道路,通过掌握核心技术,打造知名品牌,提升企业竞争力。

4.目标任务。争创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加速集聚服务外包企业,加快扩大产业规模,到 2010 年,全市服务外包产业规模位居国内前列,服务外包产业总量达到 30 亿美元,初步形成服务外包的产业集聚效应。吸引 200 家海内外著名公司来无锡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全市服务外包企业数量达到 3000 家,进入全国服务外包 1000 强的企业 100 家。服务外包产业从业人员 20万人,使无锡成为国内乃至国际重要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之一。

二、积极构筑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载体和公共平台

5.全力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加快推进“江苏省离岸服务外包基地”、“江苏省软件外包产业园”和“江苏基础软件园”建设。积极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在无锡高新区、滨湖区、锡山区等地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各有侧重地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吸引跨国公司、境内外机构及个人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对入驻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国内外著名服务外包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和培训机构等,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和土地的,由所在区给予适当优惠或补助。

6.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力度推进我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内外包服务技术平台、电力系统、网络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配套,建设稳定供电系统和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通信端口。完善 IT 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多宽带通信设施;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充分考虑网络系统和国家经济安全,争取引进国际运营商;鼓励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软件外包出口及国快无锡空港建设,与周边空港联手,开辟东南亚主要服务外包国空中航线,构建方便快捷、催化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国际化交通网络,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7.大力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无锡服务外包网,重点打造企业信息和人才信息两个子平台,健全信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设施。建立公共测试中心、公共数据中心、公共实验室、业务解决方案中心、企业交易平台和业务投诉平台,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内服务平台的建设,分别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50万元、30 万元的平台建设补助,大力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平台建设。

三、大力建设和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人才队伍

8.大力引进培育国内外行业高端人才。积极吸引海内外具有从事国际服务外包经验和熟悉国际服务外包市场的高级人才来我市创办或就业于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企业所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贡献大小给予奖励,期限不超过 5 年。对在我市落户的各类服务外包优秀人才,其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由所在地政府及公安部门优先安排,经认定后可按照《无锡市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其按规定享受的政府奖励或补贴在政府人才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支持海外留学归

国人员在锡创办服务外包企业,特别优秀的经认定后纳入全市“530”人才计划,给予相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因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及商务活动需要一年内多次出国(境)的,可在办理因公出国手续时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办法;对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访问签证,市外办、公安等部门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对我市服务外包行业发展做出特别贡献者,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人选,给予表彰和奖励。

9.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制订人才培训规划,进一步优化人才培训体系,构建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多元化、多层次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满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各类人才需求。发挥我市高校优势,整合相关学科资源,设立服务外包研究方向,加强相关课程设置,加强技能培训,为服务外包产业提供智力支持。鼓励跨国公司和服务外包企业独立或与教育机构合作创办专业培训机构,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建立服务外包和软件培训院校,推进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实训学校和基地建设。拓展人才发展资金的使用功能,加大支持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的力度。

10.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积极接轨商务部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用足用好国家服务外包公共培训专业资金及省市相关鼓励政策,对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服务外包培训项目,地方政府给予 1:1 配套。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按照“外语+软件+专业”(即“1+1+1”复合型人才)模式,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实训。所需培训费用,由政府按该培训企业实际使用培训人员的数量给予补助,直接补贴给该培训企业。积极引导教育机构按企业需求设置课程、安排教学、鼓励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服务外包“订单式”人才培训,以满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各类人才需要。

四、努力培育和壮大服务外包企业集群

11.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升级。通过对改造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在技术层面上的升级,提高企业承接外包业务的能力和水平。企业承接外包项目自用设备进口,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服务外包类企业与国际化企业开展合作,引进、消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上述企业在一个纳税实际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等技术开发费项目,在按规定实行 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服务外包内资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 30 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 30 万元以上的,允许企业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企业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为2年。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内资企业的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取得的收入,其所得年净收入在 30 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12.鼓励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为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专利提供资助。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国家及本市促进品牌发展的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同等税收政策,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生产性企业货物出口的相同政策。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对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 2.5%的部分内,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用好国家开发银行与商务部合作的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采购设备、建设办公设施、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等提供政策性贷款。服务外包企业可优先申请使用省外贸发展资金,按时还本付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给予一定贷款利息的资助。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安排服务外包企业。

13.加快引进国际国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加强对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的分类研究,有的放矢开展招商,努力吸引国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投资无锡。对本市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人才中介机构、经认定的专业技术培训机构,自开业起,视其对地方财力贡献大小,在五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积极探索以并购、参股、联营或其他方式,与国际离岸外包公司合资合作。对引进全球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国内服务外包前 20 强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

14.重点支持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进一步承接上海辐射,努力成为上海“中国服务外包合同中心”的转包基地。支持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争取商务部扶持出口型企业研发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政策支持。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外汇管理政策支持力度。设立服务外包企业绿色通道,及时解决企业外汇登记、并购、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服务外包企业可将外汇收入的 20%留存在境外,用于企业海外市场的开拓和业务发展。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定服务外包企业累计结汇总额,在此范围内,预收外汇收入可直接办理结汇。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和承接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外包业务,并分别给予资金补贴。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按不超过参展费用的 50%给予资助。

15.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认证或认证升级,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 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相关国际认证,包括当年获得国际认证或认证升级、随后两年维护并进一步完善该项认证,取得每级认证后可申请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五、不断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的法治与政策环境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研究制定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设立市级“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在服务外包基地和示范园区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点”,集中受理对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侵权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加大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积极利用无锡(国家)工业设计知识产权园的优势,服务外包企业可通过专门通道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报专利。将符合条件并具有知识产权工作优势的服务外包企业列为无锡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具有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17.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到 2010 年,全市每年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资金规模达到 1 亿元。服务外包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服务外包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企业认定及企业产品认定、企业市场开拓;服务外包信息及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外包知识产权项目奖励以及服务外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18.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在市“三谷三基地”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推进各方面工作。各市(县)、区要做好本辖区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服务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大力支持,形成政府宏观引导、部门密切配合、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19.建立健全目标导向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细化分解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纳入重点工作考核体系,明确目标责任,加强检查考评。探索和建立一套科学的服务外包产业统计体系,准确把握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

20.根据本意见相关内容,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主题词:经济管理 产业 服务外包△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无锡军分区,市各人民团体。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 年 8 月 26 日印发

第三篇:10年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2010年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2010年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附加值大等特点。为加快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大学生就业,现就我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重点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充分发挥现有产业优势,以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重点,以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为保障,以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为切入点,以

创造服务外包产业良好发展环境为基础,加大招商引企、吸引人才工作力度,按照“因地制宜、错位发展、突出特色”的发展思路,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服务外包的重要基地之一。

发展目标。2011年前,完成3个服务外包重点园区、3个万人实训基地、2个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到2013年,全市实现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年收入735亿元,其中实现国际外包收入6亿美元,培训服务外包人才8万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就业5万人,千人服务外包企业达到10户以上,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服务外包产业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工作重点

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拓展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空间。形成以东软软件园为模式,以沈阳国际软件园为核心,以沈阳动漫产业基地、昂立信息园、沈

阳软件出口基地、沈阳东煤软件园、沈阳工业大学软件园、和平区科技软件园区、畅通数据信息服务产业园、百科软件园等为集聚区的产业空间布局。

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逐步向更高端的知识流程外包发展;发挥我市在承接海外汽车电子导航、移动通信设备等领域的软件开发,数据加工处理、海外证券市场咨询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发挥我市在装备制造、软件开发、韩语人才集聚等领域的产业优势和人文优势,积极承接国际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测试、解决方案、呼叫中心、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外包业务。

发挥我市教育资源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社会人才培训力量已经形成规模的优势,引导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和培训。

加大招商引企工作力度,大力吸引国内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及全球著名培训中心和咨询公司落户沈阳。

三、保证措施

完善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

从2010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设立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沈阳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和实施步骤,在土地、通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预留充分发展空间,促进技术、人力、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到2013年,全市投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市政府、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投入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合计不低于亿元。

突出重点载体,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区。

1.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总体规划中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以1个核心园区、7个专业园区和1个大学园区为主体,总体规

模在300万平方米以上的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空间布局。

2.对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外汇收入同比增长额度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增长额的1%给予园区专项补贴,以扶持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服务环境。

3.对在2010年底前入驻核心园区的企业,按企业从业人员规模给予一次性入驻园区补贴。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补贴;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服务外包企业,每超出100人,增加5万元补贴。

加大扶持企业力度,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1.从2010年起,按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创汇同比增长额的2%,给予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奖励。

2.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从业人员总数比上年每新增加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且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不高于

每人4500元给予支持。

3.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对2年内发展为1000人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当年取得cmmi认证三级以上和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且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同比增长在30%的,给予不超过认证费50%的补贴;当年取得cmmi认证三级以上和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且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同比增长在10%至30%的,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30%的补贴;当年取得cmmi认证三级以上和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且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同比增长在1%至10%的,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10%的补贴。

5.当年外汇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或外汇收入同比增长在30%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租用定向国际宽带线路的,给予当年租用费用10%的专项补贴。

6.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为发展离岸外包业务,通过在沈金融机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的,当年离岸外包收入

在1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以上的,由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贴息;当年离岸外包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50%贴息。

7.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兼并重组和上市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1.按照部、省、市共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原则,积极履行落实沈阳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职责,整合在沈各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教育资源,形成大学培养高端人才、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培训中低端人才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格局,实现年培训万人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能力。

2.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通过专业

知识和技能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培训补贴的基础上,再由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培训机构每人500元的培训支持。

3.对吸引国际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落户沈阳,年培训服务外包人才能力在人以上、当年实际培训10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再按每培训1人给予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强招商引企和引智工作,促进产业跨越发展。

1.凡来沈投资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按其实际投资到位额的2%给予奖励。将业务发包给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的,按其当年发包业务年收入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境内外企业来沈投资设立1000人以上服务外包企业并且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达到1000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

奖励200万元。

3.凡引荐境内外公司,来沈投资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或将服务外包业务发包给我市企业,且企业当年实现新增服务外包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引荐人以企业新增服务外包收入1%的奖励。那一世范文网

4.参照《关于印发沈阳市软件高级人才专项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我市纳税并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员,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给予奖励。

5.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等商务活动,给予参展活动经费2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改善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1.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服务外包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申请国家给予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的有关扶持

政策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积极争取省政府扶持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引进与培养、培训与实训机构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企业争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取得国际资质认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及生产用房和数据专线租赁等的支持。

3.集成市政府各部门相关政策,形成扶持合力。沈阳市有关开发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政府、外经贸、经信委、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人事等各有关部门要在现行政策和专项资金中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招商引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项目研发、人员培训、扩大就业、吸引人才、房租补贴等给予重点扶持。制定《沈阳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4.加快推进沈阳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外包产业管理与统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

善沈阳市服务外包企业公共软件培训工具和培训项目课件数据库、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储备和需求数据库、服务外包产业统计数据库、服务外包产业政策数据库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

5.鼓励政府有关部门将不涉密的有关数据处理、信息服务、呼叫热线、政务公开网站等业务流程发包给服务外包专业公司。

6.积极拓宽服务外包企业融资渠道,扩大服务外包企业融资能力。一是支持金融部门拓展适合服务外包企业特点和需要的信贷产品;二是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联手合作等方式融资;三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组合、自主出资、相互担保,企业、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携手发展,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帮助服务外包企业建立贷款担保的方式方法,缓解服务外包企业的贷款难问题。

7.积极协调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和

银行,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对服务外包企业对外支付一定金额以下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资金,免交税务证明,并在外汇结算、资金汇兑等方面,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产业顺利发展。

1.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听取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引企和示范城市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等重大事项和问题。

2.明确分工。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提出全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审核工作1 2 下一页

第四篇:[广州]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08)19号

[广州]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08)19号

发布时间:2008-07-21 文章来源:广州市外经贸局 作者:转载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

(一)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政策和《广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将服务外包作为转变我市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加快引进服务外包跨国企业和培育壮大本地企业,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全面提升广州现代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建成8个具有一定规模、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吸引30家以上跨国服务外包公司落户广州;培育100家取得国际认证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其中,2家以上营业额超10亿元,2家以上人数超过5000人;培养和吸引6万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人才;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

(三)发展重点。发挥广州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积极承接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业务外包(KPO),重点发展软件开发、电信服务、数据加工处理、后台服务、网游动漫产品设计与制作、药物委托合同研发和加工、第三方检测、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会展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四)成立广州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相关区(县级市)政府、海关和外汇管理等单位参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中长期发展规划;认定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广州示范区;对服务外包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订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服务外包和建设服务外包基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服务外包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广州示范区的申报、初审以及认定后的管理和考核;协调落实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国家有关部门报送我市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三、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

(五)安排财政资金支持。

1、设立广州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自2008年起,市和区、县级市(开发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支持服务外包发展资金不低于1亿元。其中市本级从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各示范区所在区(县级市)政府合计安排不低于8000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省扶持资金的配套;鼓励引进服务外包企业;支持企业承接国际外包业务费用和国际市场推广活动、项目研发、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专业国际认证;自

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培育;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示范区建设;新办企业建设和租用场地支持;人才引进奖励等。

(六)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的作用。

1、支持企业和相关培训机构申报国家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

2、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支持示范区的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国际知名的展览和专业会议,参加和开展境外服务外包宣传推介等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扩大广州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业务合作渠道。

3、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且符合《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的规定》的,按该规定给予奖励。

4、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扶持力度。

(七)推动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服务外包企业政策倾斜,鼓励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引导信用保险公司将服务外包业务纳入信用保险范围,推动相关金融机构根据信用保险公司的保单给予优先办理融资。协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优先给予服务外包企业办理融资担保。

(八)指导服务外包企业根据需要设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协调外汇管理部门放宽对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其外汇收入可全额留存。

四、推进示范区建设

(九)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订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由市政府认定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广州示范区”。

(十)申请认定示范区的园区所在地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并设立了服务外包发展资金。

(十一)加快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应完善通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并充分预留发展空间,加大对办公用房、多功能居住用房、整体环境美化等建设资金投入,促进技术、人才、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

五、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二)鼓励企业引进服务外包中高级专业人才。通过“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平台吸引一批具有国际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工作背景的领军人才。采用“送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外包人才到先进国家进行短期培训或交流学习。落实人才奖励、创业投资、户籍、安居、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和出国(境)等便利。

(十三)引导广州地区的各类院校设置服务外包相关专业。推动高校在国际贸易、金融财会、法律、管理、设计艺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汽车电子、生物医药、外语等相关专业中增加服务外包相关课程和内容。

(十四)吸引、鼓励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重点培养研发、管理、市场开拓中高级人才;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

(十五)支持企业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等培训。

六、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

(十六)加强对欧洲、美国、日本、东南亚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专业推介和招商,积极引进国际著名服务外包提供商和具有承接和发包双重能力的跨国公司落户广州;着力承接国际知名企业在软件开发、后台服务、办公支持、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外包业务,提升我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整体水平。

(十七)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比较优势的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设立境外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发包商集中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拓,建立广州软件境外合作中心,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八)各前置审批部门应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登记便利,工商部门可在营业执照的有关栏目中注明其从事服务外包经营。

(十九)积极建设国际服务外包公共技术开发平台、测试技术平台、培训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十)加快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的质量,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规保护体系,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健全行政、司法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行业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指导规则,引导企业建立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制度。(二十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服务外包企业诚信评介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客户资料保密;鼓励行业自律,通过行业组织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

(二十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趋势研究,做好信息收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第五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

发展的意见(哈政发〔2009〕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附加值大等特点。为加快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大学生就业,现就我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我市被列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重大机遇,以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重点,以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为保障,以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为切入点,以创造服务外包产业良好发展环境为基础,加大招商引企、吸引人才工作力度,按照“走特色之路、打中国品牌”的发展思路,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做大做强。

(二)发展目标

2010年前,完成服务外包核心园区、人才培训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实现全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年收入150亿元,培训服务外包人才6万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就业5万人,千人服务外包企业达到10户以上,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外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我市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二、工作重点

(一)按照“一区多园”的格局,形成以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为核心,以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园、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园、哈尔滨理工大学科技园、黑龙江大学软件园、黑龙江地理信息园、平房动漫产业园、中国联通哈尔滨呼叫中心产业园为集聚区的产业空间布局。

(二)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逐步向更高端的知识流程外包(KPO)发展;发挥我市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和数据加工处理居国内领先水平的优势,做大做强地理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挥我市在装备制造、医药、食品和高新技术等产业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测试、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外包业务。

(三)发挥我市教育资源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的优势,引导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和培训。

(四)加大招商引企工作力度,大力吸引国内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及全球著名培训中心和咨询公司落户哈尔滨。

三、保证措施

(一)完善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完善我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和实施步骤,在土地、通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预留充分发展空间,促进技术、人力、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到2013年,全市投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市政府、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投入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资金合计不低于2.5亿元。

(二)突出重点载体,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区

1.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总体规划面积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的国家级开发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确保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园区建设工程于2010上半年投入使用。形成以1个核心园区、3个专业园区和4个大学园区为主体,总体规模在100万平方米以上的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空间布局。

2.对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外汇收入同比增长额度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增长额的1%给予园区专项补贴(以下涉及的补贴、奖励、贴息金额结算单位均为人民币),以扶持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服务环境。

3.对在2010年6月底前入驻核心园区的企业,按企业从业人员规模给予一次性入驻园区补贴。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补贴;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服务外包企业,每超出100人,增加5万元补贴。

(三)加大扶持企业力度,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1.从2009年起,按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创汇同比增长额的2%,给予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奖励。

2.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从业人员总数比上年每新增加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且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不高于每人4500元给予支持。

3.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对2年内发展为1000人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当年取得CMMI认证三级以上和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且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50%的补贴;当年取得CMMI认证三级以上和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且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同比增长在10%至30%的,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30%的补贴;当年取得CMMI认证三级以上和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且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同比增长在1%至10%的,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10%的补贴。

5.当年外汇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或外汇收入同比增长在30%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租用定向国际宽带线路的,给予当年租用费用10%的专项补贴。

6.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为发展离岸外包业务,通过在哈金融机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的,当年离岸外包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以上的,由市发展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贴息;当年离岸外包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50%贴息。

7.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兼并重组和上市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1.按照部、省、市共建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协议,积极履行落实哈尔滨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职责,整合在哈各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教育资源,形成大学培养高端人才、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培训中低端人才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格局,实现年培训2万人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能力。

2.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培训补贴的基础上,再由市就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培训机构每人500元的培训支持。

3.对吸引国际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落户哈尔滨,年培训服务外包人才能力在1000人以上、当年实际培训8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再按每培训1人给予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加强招商引企和引智工作,促进产业跨越发展

1.凡来哈投资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按其实际投资到位额的2%给予奖励。将业务发包给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的,按其当年发包业务年收入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

2.境内外企业来哈投资设立1000人以上服务外包企业并且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达到1000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3.凡引荐境内外公司,来哈投资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或将服务外包业务发包给哈市企业,且企业当年实现新增服务外包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引荐人以企业新增服务外包收入1%的奖励。

4.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引进的“领军”人才,在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哈政发〔2007〕16号)有关“对服务外包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金额按申请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在补助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50%给予补助”规定的基础上,再连续2年按“领军”人才当年创造服务外包收入额的2%给予奖励。

5.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招商引企和市场开拓等商务活动,给予参展活动经费2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六)改善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1.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各项扶持政策,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申请国家给予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的各项扶持政策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积极争取省政府扶持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引进与培养、培训与实训机构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企业争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取得国际资质认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及生产用房和数据专线租赁等的支持。

3.集成市政府各部门相关政策,形成扶持合力。哈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人事等各有关部门要在现行政策和专项资金中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招商引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项目研发、人员培训、扩大就业、吸引人才、房租补贴等给予重点扶持。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4.加快推进哈尔滨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外包产业管理与统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哈尔滨市服务外包企业公共软件培训工具和培训项目课件数据库、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储备和需求数据库、服务外包产业统计数据库、服务外包产业政策数据库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

5.鼓励政府有关部门将不涉密的有关数据处理、信息服务、呼叫热线、政务公开网站等业务流程发包给服务外包专业公司。

6.积极拓宽服务外包企业融资渠道,扩大服务外包企业融资能力。一是支持金融部门拓展适合服务外包企业特点和需要的信贷产品;二是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联手合作等方式融资;三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组合、自主出资、相互担保,企业、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携手发展,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帮助服务外包企业建立贷款担保的“绿色通道”(助企保贷通),缓解服务外包企业的贷款难问题。

7.积极协调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和银行,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对服务外包企业对外支付一定金额以下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资金,免交税务证明,并在外汇结算、资金汇兑等方面,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七)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产业顺利发展

1.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听取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全市服务外包产业招商引企和示范城市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等重大事项和问题。

2.明确分工。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提出全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审核工作,协调、推动和落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市商务局负责配合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做好与国家商务部的有关协调和沟通工作;市经合促进局负责加大招商引企落户哈尔滨和加强与商务部外资司的协调沟通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服务外包企业新增大学生就业统计工作;市信息产业局和市财政局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哈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服务外包产业核心园区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工作考核制度,将全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工作列入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考核目标,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对各有关单位进行工作考核。对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报请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4.组建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组建行业协会,通过开展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分析、市场预测、行业信息交流等活动,开展行业服务和促进行业自律。

5.建立服务外包统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根据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服务外包统计工作体系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开展服务外包定期统计和信息分析报告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产业发展趋势分析,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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