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第九章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九章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持续构建有效的员工培训体系,满足公司当前发展和今后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划分
3.1 集团人事行政管理中心
3.1.1 负责制定和修订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制度,不断完善培训体系;审核各部门培训计划和费用预算。
3.1.2组建内部培训讲师团队并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外训项目的审查审核,甄选培训机构和讲师。
3.2子/分公司/事业部人事行政部
3.2.1不断完善培训课程体系,协助建立内部培训师队伍,建立和维护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3.2.2组织实施子/分公司/事业部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对子/分公司/事业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与评估;指导、检查内部各部门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3.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3.3.1进行了本部门培训需求调查,向人事行政部提供培训需求信息。3.3.2拟订本部门培训计划和方案,确定本部门培训方向、培训重点。3.3.3积极配合人事行政部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3.3.4组织安排本部门有关培训工作,承担培训任务。
3.3.5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部门内部任命具体培训负责人开展有关工作,该培训负责人应当就培训工作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
四、管理内容
4.1原则
4.1.1 全员培训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均应按照公司要求接受相应的培训。4.1.2等同工作原则:培训等同于工作,员工应服从公司培训安排,认真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4.1.3主管责任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负责,并将该项工作作为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4.1.4时间灵活原则: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脱产、半脱产培训与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
4.2.培训形式
4.2.1公司开展培训的主要形式有:公司内部培训、公司外部培训、员工自学。
4.2.2公司内部培训是指在公司内部开展的培训,包括:由公司内部员工担任内部培训师进行的培训、聘请外部培训师到公司进行的培训、聘请外部培训机构到公司进行的培训。
4.2.3公司外部培训是指参加公司外部有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公开课程、职业资格认证、学历进修等的培训。
4.2.4员工自学是指员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旨在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的学习。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学习、自我完善。
4.2.5具体培训方式有:讲座、报告、音像视听、自学、研讨、座谈、网上学习、模拟练习、实践作业、参观观摩等。
4.3.培训分类
4.3.1根据培训目的的不同,公司提供的培训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胜任培训与专项培训三大类。4.3.2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报到后,由人事行政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新员工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包括集团概况介绍、相关制度讲解、OA系统操作等三部分。适用对象:新入职员工。
4.3.3在岗培训:指为了促使员工符合所在岗位任职要求而提供的培训,包括各项专业技能、知识以及素质能力的培训。适用对象:全体员工。
4.3.4专项培训:为集团人才梯队建立或储备人才而设计的关键岗位专项培训,包括管理精英项目、储备人才项目、大学生培养项目等。适用对象分别是:公司管理精英、梯队储备人才和新入职的应届大学生。
4.4培训流程
(1)各子/分公司/事业部人事行政部(部门培训负责人)对公司(部门)的培训需求的进行调研、分析,作为制定公司(部门)培训计划的依据。
(2)各部门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公司人事行政管理中心审核。
(3)人事行政管理中心制定公司整体年度培训计划,经集团人事行政总监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4)人事行政管理中心按培训计划提出具体培训项目申请,在获得总经理批准后,作为主办者组织实施培训项目。人事行政管理中心可以授权各子/分公司/事业部人事行政部或者部门负责人作为主办者组织实施培训项目,人事行政管理中心要对各部门培训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控。
(5)人事行政管理中心要对各培训项目的方案、教材、师资等情况,事先进行核准。
(6)培训结束后,培训项目主办者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或考查,请员工填写《员工培训反馈问卷》,并对培训项目进行总结,并填写《培训总结表》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7)人事行政管理中心每季度要对集团培训工作进行一次总结。4.5 外部培训的补充制度 4.5.1外派培训也作为培训项目处理。
4.5.2员工外出培训,凡属于年度培训计划内的,须提前一周填制《员工培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人事行政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或者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4.5.3计划外培训费用专项审批。员工外出培训,凡属于年度计划外的,原则上只安排在下半年计划调整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
4.5.4凡由公司出资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受训员工需事先签定《培训协议书》(详见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人事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保管协议书,并监督员工遵守该协议。
4.5.5参加外训人员在培训结束一周内,须将获得的有关课件、证书等报送人事行政部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对公司内部进行授课的义务。
4.6 培训工作管理
4.6.1人事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员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员工培训档案、培训课程档案等,为员工考核、转正、定级和任用等提供依据。
4.6.2人事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对外部聘请的讲师、外部培训机构等进行资格认证与管理;对公司培训设施设备、教材等进行管理。
4.6.3考勤
(1)工作时间内参加由公司、部门组织或者批准的培训,视为正常出勤;参加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的培训,不视为加班。
(2)参加内部培训的人员,必须在培训组织者准备的《培训考勤表》上签名,以作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4.7培训费用
4.7.1培训经费。培训经费是专门用于员工培训而使用的费用,不得挪作任何他用。
4.7.2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培训经费包括实施培训所需的有关费用,例如:场地租用、仪器设备购买或租用、低值易耗品、交通、餐饮、教材讲义、讲课劳务、差旅、食宿等。
4.7.3培训经费预算。上一财年末,人事行政管理中心编制公司整体培训经费预算,经人事行政总监审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4.7.4培训经费使用要求。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制定的培训经费预算来使用,不得超预算支出,费用在预算范围内,由各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支配使用;特殊情况下若需按预算外处理,按照预算外流程审批。
五、附件清单
5.1《培训流程》 5.2《培训计划表》 5.3《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5.4《员工培训档案表》 5.5《培训总结表》 5.6《员工培训反馈问卷》 5.7《员工培训申请表》 5.8《员工培训考勤表》 5.9《培训工作汇总表》
第二篇: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员工培训,其一是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其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员工在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干什么学什么,从实际出发、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二、员工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三、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厨师、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各自的实际工作能力;
5、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企业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责任制和要求,熟悉宾客心理,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6、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四、培训方法:
1、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本店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传帮带;
3、组织员工到优秀的同行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五、培训形式:
1、长期脱产培训。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
2、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3、半脱产培训。主要是专业培训,系统学习基础经营管理知识;
4、业余培训。鼓励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种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并承认相应的学历。
六、培训档案:
1.
培训部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地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成绩记录在案;
2.
取得培训证书人员的考核成绩应与工资晋级、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对于取得优异成绩者可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三篇: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形成更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提升公司在职员工群体素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及效率,达成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为员工适时提供的大量培训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空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四条 本办法同时以文本版和电子网络版形式与员工见面,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员工可通过电脑查阅公司网站公布的电子文本。
第二章 培训内容
第五条 公司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上岗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提高培训。
第六条 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二)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三)岗位应知应会;
(四)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五)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六)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七)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第七条 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二)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三)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四)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五)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人、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八条 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一)待岗培训的内容可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等。
(二)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不超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1、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3、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尚未协商一致新岗位聘任书的。
(四)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2、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3、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九条 培训规划
(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年制定1次计划。
(二)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制度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将下培训需求报至人力资源部统筹执行。
(三)人力资源部除规划实施培训以外,还应做好以下组织管理工作:
1.收集、编写适合公司的各项培训课程教材,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完善。
2.建立资料档案,将各类有实用性的资料编写、翻译、复制、印刷给有关各部门参考使用。
3.录制、购买或转录培训教学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不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
4.如有外语培训需要,根据部门岗位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听说训练,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5.根据需要计划、组织、安排外请培训讲师至公司授课,并负责提供相应参考资料及对员工进行训后考核。6.将各部门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进规程进行备份,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核查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的依据。
7.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职称、技术等级、接受过何种培训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培训档案,为公司人员的考核、晋升、考察、奖罚提供依据。
第十条 企业统一组织培训时,员工应遵守以下培训纪律:
(一)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上注明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如确需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将有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单交至培训主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参加培训期间,不得在现场接听电话或处理培训会课题以外的事情,须将手机或呼机设臵为静音状态。违者将在全公司通告批评。
(三)如未经请假没有听完全场培训的,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四)在两场培训间隔之后,或在一场培训中场休息之后没有准时进场参加者,按迟到处理。
(五)两次以上未经请假不参加培训者除按培训纪律予以处罚外,将取消其参加培训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经济、纪律、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为确保培训质量的保持和延续,公司将要求参于人在参与培训后填写培训评价表,从计划、授课人、培训内容、结果四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对在培训后对员工进行跟踪调查。并在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培训部将会向相应部门主管发到《培训后员工表现情况调查表》,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将情况准确详细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内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 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以外,各部门及员工需外出学习培训的,无论公费自费、时间长短,均应事先持培训简章(或培训通知书等)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培训登记表,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第四章 培训费用报销与服务期
第十五条 属培训计划内或经其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外派培训,其外出培训教育费用可予以报销,但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员工申请外出培训时,填写学费培训申请表;
(二)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四)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五)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六)学习费用的报销标准与学习期间的薪资待遇另行约定。第十六条 员工培训总费用超过5000元均需签订培训协议,按规定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起始之日从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
(一)培训总费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一年;
(二)培训总费用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15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两年;
(三)培训总费用在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2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三年;
(四)培训总费用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服务期另行约定,原则不上低于三年。
(五)培训协议作为乙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执行之日起,之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有抵触的,按本办法实施。第十八条
对于本办法所未规定的事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员工对本办法产生疑义时,由人力资源部做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对本办法进行一次检讨和修正,确保本办法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于公布之日实施。
第四篇:员工培训管理制度.doc(定稿)
某厂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本企业员工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规范本企业员工培训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类员工的培训管理。
第三条综合部为本企业员工培训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培训形式与种类
第四条本企业员工培训有两种:
1.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岗前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主要包括:特殊岗位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人岗位技能培训、职工继续教育培训。
第五条本企业员工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培训三种,以业余培训为主。培训工作的实施分为企业内部培训和外部委托培训,以企业内部培训为主。
第三章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岗前培训
第六条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和个人发展的条件。
第七条本企业新录用的员工和企业内部转岗的员工,从事生产技术岗位工作的,必须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新员工和内部转岗员工的培训工作由综合部组织安排,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九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
1.介绍本企业历史、现状、经营范围和奋斗目标。
2.介绍本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情况。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进行劳动安全教育、质量教育和保密教育。
6.解答员工提出的疑问。
第十条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员工,可由本人或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综合部负责安排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第四章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事故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十二条特殊岗位人员培训
1.本制度所规定的特殊岗位包括劳动部门规定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厂内车、架子工、司机等岗位,以及我厂内部规定的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岗位。
2.劳动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培训,应按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由综合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劳动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及考核。
3.劳动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的员工,必须经培训后取得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后,持证上岗。
4.从事本企业规定的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本企业部门内部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1.综合部负责制订有关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内容,相关部门提供资料,以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
2.本企业高中级管理者,可参加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开展的不定期培训,或其他形式的外培。
3.从事安全、质量、保密、电性能测试及其他特殊仪器设备操作等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参加专项外培。
4.根据本企业特点其他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可根据《员工培训计划》,参加由企业内部、外部组织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
5.其他有关培训,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工人岗位技能培训
1.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工人技术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2.工人技术等级培训与考核工作,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实施。
3.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的内容和标准,依据劳动部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规定,由综合部定期统一组织审批及报名工作。
第五章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所指的继续教育,是指本企业在岗员工的在职学位和学历教育、自学或远程网络教育、国内外高校或企业进修。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员工要结合本职工作了解掌握有关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信息,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教育的内容必须与所从事的工作相联系,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进行,应坚持在职、业余、就近教育为主,脱产、异地教育为辅的原则。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
第十八条单位在安排和审批继续教育时,优先安排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中的业务骨干人员。
第十九条在职职工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经领导批准,可参加与本职岗位工作有关的各种学位学习、短期培训、业务进修等形式学习。
第二十条凡欲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者,要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上报厂领导,待批准后,通知综合部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凡申请学位学习的人员,在本企业工作必须满三年以上,政治上要求进步,工作认真负责,很好地完成本岗位工作,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员工。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不予批准继续教育申请:
1.近三年内,有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下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者。
3.因故未被聘任或在接受党政纪律处分期间。
4.申请自费留学、出国定居或申请调离单位期间。
第二十三条本企业在岗员工报考本企业委培研究生或博士生,须征得本企业同意,并在录取前到综合部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在岗职工报考国家统招的研究生或博士生,录取后须办理辞职手续,单位不予以保留劳动关系。
第二十五条各类继续教育人员须凭相关审批手续和正式缴费发票,经厂长审批后,方可报销规定比例的部分学费。
1.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的指令性学习及短期业务培训,单位全额报销培训费。
2.因工作需要,由本单位指派参加学习培训的,全额报销学费。
3.经批准参加在职学位教育者,单位报销学费的2/3。
第二十六条非针对岗位工作进修学习的,主要包括技术人员为晋升职称、工人为技术等级晋升和鉴定而参加的各类考试培训班,所需学费单位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对于未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不予报销学费,已报销的部分将从其工资中扣除。
1.受到培训教育单位纪律处分,被取消继续学习资格。
2.在继续教育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3.在继续教育期间,本人申请办理流动的(包括辞职、调动、出国定居、自费留学等)。第二十八条在单位批准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不脱产学习、并完成本职工作者,工资、奖金照发;脱产学习者,其工资待遇视情况,由单位与本人协商决定。
第二十九条未得到单位批准,利用工作时间自行参加各类学习进修等,按旷工处理。第三十条员工的继续教育签定培训协议,学业完成后延长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本人未按协议约定申请流动的(包括辞职、调动、出国定居、自费留学等),应交回单位为其报销的继续教育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杭州三晶工艺塑料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新员工统一入职教育培训;
——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3、所有接受培训的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其参加培训的表现和效果及在工作中实际运用情况,将与个人的发展挂钩;各部门对培训工作的支持及其人员的总体表现和考核成绩,将作为(未来)部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公司培训体系
一、培训对象
1.在职员工,包括正式人员、特聘人员和临时人员;
2.新员工,即正在试用的人员;
3.渠道成员,包括代理商及经销商;
4.公司供应商;
二、培训内容
1.企业文化:公司历史与未来目标、经营战略、质量方针、管理理念等;
2.职业技能:包括通用技能和业务素质能力;
3.管理能力:管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管理意识、管理手段和方法;
4.经营与发展战略:企业经营与发展战略;
三、培训形式
1.脱岗集中式培训,具体方法有讲座、报告、视听、参观、研讨、座谈、模拟练习、实践作业、跟踪评估等
2.在岗培训,具体方法有:日常工作指导、任务锻炼、轮岗、公司发资料自学等。
第三章 组织制度
一、培训组织结构:
人事科: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具体负责公司全员培训体系建设和各级各类培训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人事科设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并建立公司内部兼职教师队伍,内部兼职讲师由公司各级干部或骨干员工担任;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内部兼职教师有优先参加外部培训的权利。对于内部无法任教的课程,将聘请外部教师来授课。
部门培训负责人:即各部门经理,各部可为培训负责人配备兼职培训接口人。
二、权责划分:
1.公司人事科——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制定培训发展规划和相应政策,审定培训预算,并指导、督促、考评具体培训工作的实施。
2.培训主管——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培训组织体系,组织、落实公司培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部门教育培训工作,在服务中实现领导与管理。
其具体权责为:
①制定并完善公司的各项培训制度、流程与规范;
②审议各部门培训计划,拟定、呈报全公司培训计划及预算;
③策划实施公司通用性培训项目,并牵头策划实施渠道培训项目;
④协调指导考核部门培训的实施,考核培训成效;
⑤审查、办理公司(部门)外派培训;
⑥审核各项培训费用的支出;
⑦培训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调整培训内容、形式以提高效果。
3.部门培训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配合公司人事科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并结合本部门业务需要开展专业培训。其具体权责是:
①.制定全本部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举办专业培训项目并上报实施成果;
②.参与公司培训计划与预算的制定、各种培训制度的拟订和修改;
③.配合公司培训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项目,并参与与本部门业务相关项目培训的策划与实施;
④.本部门培训费用的使用和把关;
⑤.培训成效和建议的反馈和沟通;
第四章 培训经费
一、要使公司整个培训体系运转起来并且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其目标和宗旨,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经费做保障。
二、培训经费每财年初由人事科负责预算,向公司申报。
三、培训经费的预算,一般按照公司人均标准或按培训计划中各具体项目的预算经费来进行,并与公司其它人力资源经费一起统筹。
四、培训经费包括实施培训所需之一切费用(场地租用、仪器设备购买或租用、低值易耗品、交通、午餐、教材讲义、讲课劳务费、差旅、食宿等)。
五、培训经费必须按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来使用,不得超计划支出;特殊情况下若需按预算外处理,须提交专门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批。必要时,半年可调整一次预算并报批。
第五章 培训工作管理
一、员工培训管理:
人事科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管理系统,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管理,为公司对员工进行考评、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培训资源管理:
人事科负责建立培训师资档案,对从外部聘请的讲师进行资格认证与管理;对培训设施设备、教材资料等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严格使用。
三、培训工作职责:
1、人事科、部门培训负责人分别负责公司、部门的培训需求的调研、分析,作为制定新财年公司、部门培训计划的根据。
2、公司培训主管负责制订全公司性的培训计划,部门培训负责人则制定部门培训计划表并上报培训主管审核。
3、培训主管负责汇总全公司性的及各部门的培训计划,上报人事科审核、签发,重大主题的培训还需报总经理室审批。审核未通过的,则培训主管或部门培训主管需重新制定再行报审。
4、培训主管及部门培训负责人,制定培训项目实施计划,并按时实施各个培训项目;各培训项目的主办者负责该项目的全部事宜:场地、教材讲义、讲师、组织管理等;培训结束时,要有相应的考核。
5、每个培训项目完成后,主办者对学员进行接受培训的反馈调查;反馈调查将成为下一培训需求分析的重要因素。
四、外派培训管理
除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培训外,各部门如为了工作需要,可以派遣有关人员参加公司以外单位组办的相关培训,但须提交申请,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公司人事科审批备案。具体管理规定,由人事科负责制订,各部参照执行。
五、培训工作考核:
⑴.考核内容:
1.根据培训计划考核各培训项目的实施情况;
2.培训制度实施情况;
3.培训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培训中心队伍建设、公司内部兼职讲师队伍建设以及外部培训讲师资源的利用情况等;
4.对部门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与效果;.5.培训费用控制效果。
⑵.考核方式:
1.人事科科长定期(每月或每季)向总经理报告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2.培训主管每季度进行工作总结;
3.人事科每季度在收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对培训工作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培训主管都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章 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一、入职培训:
1、新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事科组织的入职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和反馈将作为试用期后定级、定职的参考。
2、入职培训的目的:
——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完成岗位职责学习,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的条件;
3、入职培训的内容:
二、在职培训:
1、在职培训的目的:
——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水平。——为员工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晋升创造条件;
——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气氛;
——减少员工工作中的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
——促进员工之间和各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
2、在职培训的实施:
在职培训内容和方式根据人事科年(季)度培训计划和季度部门培训意向调查/申报表来决定实施。
在职培训内容包括:
——公司外派培训,即指公司外派员工到固定培训单位参加培训;
——公司内部培训和交流,指由公司人事科门组织安排的培训,含外请教师培训; ——由员工个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的培训;
员工在参加外派培训和个人申请的培训之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见附表),如涉及有关费用承担或责任需与公司签定书面培训协议(附页)。
3、培训记录和培训档案:
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每次培训都必需签到。签到表由人事科门统一保管,作为员工参加培训的原始记录。
人事科应对员工在职其间所参加的各项培训在员工档案中做详细记录,以便今后作为考核和员工职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在职员工培训证书和培训资料(含资格证、结业证、教材和其它书面材料)原则上属于公司财产,员工培训结束后应交公司人事科统一记录保管。员工如有需要,可以借出和使用。
第七章培训纪律
一、报名管理
确定培训计划后,人事科将提前5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到各位参训学员。并在内部网上进行公布.重大培训活动的通知时间会提前至15天)。
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学员就培训通知应积极给予回复。在规定期限内未给予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取消其参训资格, 安排其他候补学员参加。
二、请假管理
受训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2天请假。便于提前安排其他候补人员参加,以保障培训资源的有效利用。凡因故请假者须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交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请假。
原则上不接受课程中请假,特殊原因除外。若当事人须在课程中请假者,须向课程组织人员说明原因并获得同意。若未经同意离席,视同无故缺席,并按无故缺席处理。课程中无故缺席者,将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处理,由人事科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三、旷课处理
学员已报名参加, 但实际培训时未参加者,视为旷课。旷课将予以当次个人所占培训费用50% 的罚款(最低限额200元人民币)。
四、培训期间管理
——培训人员仪容管理
参加培训的学员,服装整洁,仪容端正。
——迟到管理
培训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凡超过15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培训资格。
——课堂气氛管理
培训时学员需全身心投入参与,禁止随意出入。
——通讯设施管理
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手机及其他通讯设施统一设置为无声或震动。
五、奖励
员工对培训内容有积极和建设性意见,被采纳者,将给予赠书或其他形式嘉奖。
每次培训结束后,鼓励学员能将学习感受汇编成文,发表在内刊或网站上。公司将对文章发表者予以赠书、奖金以及其他形式嘉奖,并记录入个人培训档案,列为员工年底培训考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