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进出口核销备案申请书大全
进出口核销备案申请书
市外汇管理局:
我公司于
****年**月**日在青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于
****年**月**日在外贸管理局备案(备案登记号:,进出口企业代码:)取得进出口资格,并于
****年**月**日在沧州市海关办理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海关编号:)。为使于开展出口售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
请予审核批准。我公司保证: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讹;
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是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
敬礼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进出口核销业务知识测试卷
进出口核销业务知识测试卷
工作单位:常州坤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姓名:刘小庆 成绩:__________
一、填空题:(30分)、1、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出口单位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前,须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中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后,方可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3、出口单位即期收汇的,应在出口报关日起_180_天之内收汇,收汇之日起_10_天内核销。远期收汇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收汇,收到外汇之日起_10_天内核销。
4、出口单位单笔出口少收汇500美元或多收汇2000美元,按差额核销规定办理核销。
5、以进料对口、进料深加工、三资进料加工等方式出口的,按报关单成交总
价金额收汇核销;按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贸易方式出口的,按加工合同规定的工缴费收汇核销。
6、办理一般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核销时,出口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是出口收
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7、已完成出口收汇核销的企业留存资料,按规定应保存5年备查。
8、进口单位因未被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而办理进口付汇备案
时,选取不在名录的备案类别;因在注册地以外地区申请付汇而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时,选取异地付汇的备案类别;因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而逐笔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时,选取真实性审核的备案类别。
9、进口单位付汇后,需在1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核销。
10、进口单位到外汇局报审后,应将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
单证保存5年备查。
11、进口付汇核销监管实行“合同签约人、付汇人、核销人三者一致”的原 则,明确了进口付汇人必须负责落实所付外汇的贸易背景。
12、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的进口单位不能到银行直接办理进口付汇。
13、预付货款项下的进口付汇备案,预付金额在3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还需提供外方银行出具的经银行核对密押的预付款保函。
二、选择题:(30分)
1、核销单在系统网中海关状态为__AB__,可在30天内向外汇局申请注销核销单;
A、未用 B、退关 C、已用 D、挂失
2、出口单位单笔出口___AD__的,按差额核销规定办理核销。A、少收汇超过500美元
B、少收汇超过2000美元 C、多收汇超过500美元
D、多收汇超过2000美元
3、对于一般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核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ACD___:
A、应按出口货物成交总价报关,全额收汇核销 B、可以办理进料以收抵支核销
C、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前,应通过海关电子口岸系统网上完成出口交单
D、出口单位应将已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据保存三年备查
4、对于代理出口业务的核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ABCD____:
A、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的企业均可从事代理业务 B、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均可从事代理业务 C、代理人对所办单证的真实性负责
D、可由委托人办理对外签约、出口报关、出口收汇核销 E、外商投企业不能从事代理出口业务
5、办理出口收汇差额核销需提供的资料有___ABCDE___: A、出口收汇核销单; B、出口货物报关单; C、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部分收汇);
D、提供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产生收汇差额原因的说明函;
E、应按照产生收汇差额的不同原因提供相应材料
6、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备案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__ABCD____: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B、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D、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7、进口单位符合以下___ABE__情况的,须在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A、尚未被外汇局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的
B、需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办理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的 C、付汇金额大于进口报关单金额的 D、邮寄贷物未办理报关手续的
E、被外汇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内的
8、企业到外汇局申领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时,应提供的资料有__ABE____:
A、电子口岸IC卡法人卡 B、企业名称条形章 C、海关代码条形章
D、组织机构条形章
E、加盖单位公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表
9、对于进口付汇备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AC___:
A、进口付汇备案表有效期一般为备案表签发日期之后一个月 B、进口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进口付汇备案的,事后必须补办 C、企业提供的凭证已盖有“已供汇”或“已核销”的,不予办理备案 D、所有的付汇业务都必须事前备案
10、进出口单位违反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将被处以的处罚有_ABCDE__:
A、警告 B、通报批评
C、没收违法所得 D、罚款 E、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判断题:(20分)
1、外汇局根据企业的申领数量发放出口核销单。(√)
2、出口单位核销员领取核销单时,须在“核销单发放基本情况”表的“企业申领人签字”栏处签名,并在核销单上加盖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
3、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时,企业应提供核销报告表、出口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和银行出具的入帐凭证。(X)
4、以加工贸易方式的出口,经外汇局审批后可办理进料抵扣。(√)
5、深加工结转,转入方视同进口,转出方视同出口。(√)
6、对于出口单位不收汇核销、全部差额核销和差额备查等情况,外汇局不予出具“出口退税专用联的补办证明”。(√)
7、执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单位在注册地以外办理的进口付汇业务,应 向属地外汇局报审(√)
8、货到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备案需提供的资料有:进口合同、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国电子口岸IC卡。(X)
9、进口单位填制进口付汇备案表应以合同及付汇的商业单据为依据(√)
10、货到汇款项下付汇的报关单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没有查到相应报关单电子底帐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四、简答题:(20分)
1、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后应如何处理?
答: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视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1)、未用于报关出口的空白核销单遗失后,出口单位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2)、已用于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除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单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联挂失及补办申请,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核销凭证无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3)、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退税情况证明向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联挂失、补办申请。对税务部门证明未退税的,外汇局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处理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
2、企业在办理付汇到货核销手续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企业在办理付汇到货核销手续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答:进口单位应当按
月将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核销单证报外汇局审查,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第三篇:核销申请书
市场费用申请、核销管理制度 1 目的
市场费用即市场活动、政策费用、合同返利及合同内规定的奖励项目费用,目的是规范市场费用的申请、核销和奖惩流程,系统地掌握市场活动的执行和费用使用情况,提高市场费用使用质量和效率。2 职责 2.1 市场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2.2 区域经理负责市场费用的申请和执行 2.3 市场督查部负责市场费用真实性检核; 2.4 财务部负责票据合规性审核及市场费用冲销、挂账。3 市场费用科目分类 3.1 特殊陈列费用 3.2 区域广告费用 3.3 事件营销费用 3.4 品鉴会费用 3.5 赠酒费用 3.6 人员费用 3.7 促销用品费用 3.8 消费者促销费用 3.9 渠道促销费用 3.10 其它费用 4 市场费用申请注意事项
4.1 申请费用必须在规定的预算范围内; 4.2 市场费用申请必须在公司规定的科目范围内; 4.3 市场费用申请必须用公司规定的统一表格并规范填写; 4.4 所有的申请必须要有执行的起止时间; 4.5 同一时间、同一科目、同一渠道、同一形式的费用必须在一张申请表上体现,不得分割申
请;
4.6 所有市场费用申请必须报市场部备案,否则不予核销 5 市场费用执行 5.1 遵循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 5.2 费用批准后,费用使用内容、执行时间发生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按原申请
流程执行审批,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核销; 5.3 执行方案/同一科目全部结束后方可提出核销申请,由区域经理填报《费用核销申请表》统一表格,经销商签字(盖章); 5.4 区域经理整理核销所需材料,同一活动,材料统一装置;附上费用申请报告批复件
5.5 区域经理将整理好的核销文件寄回市场部核销 6核销资料明细
注:
1、所有照片上要有时间显示 7市场费用申请、核销流程
申请阶段:
区域经理组织策划相关市场活动,提交市场费用申请表
审批阶段:区域经理提交申请----------区域总监审批(24小时之内,核对情况可行性)-----------市场部审批(24小时之内,核对活动费用是否合理)----------总经理审批(24小时之内)--------区域经理活动执行
活动执行阶段:由区域经理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实施(预留所有活动资料及费用单据)
活动结案阶段:区域经理提交结案表、申请表、活动资料————区域总监审批(24小时之内,核对资料是否齐全)————商务部审批(24小时之内,核对该经销商剩余市场费用,是否按照合同履行经销商义务)————市场部审批(72小时之内,核对活动费及资料是否准确)----------总经理审批(24小时之内)————商务部发货(24小时之内)8处罚措施 ? 对于经销商伪造报账资料的(伪造协议、合同、公章、发票等),一经查实整笔费用不予报 销,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于已经冲账处理的,予以扣回。? 超出费用预算或没经批准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对于销售人员、市场推广人员在费用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费用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
开除,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区经理经理给予1000元处罚并通报批评 ? 对于检核人员与经销商或销售人员串通,提供不实核查结果,从中谋取私利的,一经发现将立
即开除,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审批、提报材料、审计核查造成经销商投诉或市场战机贻误的,将给于当事
人一定经济处罚
金沙古酒市场费用申请表
区域: 申请人: 8.2 市场费用核销表:
金沙古酒市场费用结案表
区域: 负责人: 篇二: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
注:普通发票(除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银行代收费发票外)需分月填写核销情况。篇三:合同核销申请表
合同核销申请表
申请号:
填制说明:
申请号:本合同报核的序号 申请日期:本合同的备案日期 贸易方式:合同备案时的贸易方式
2、核销核算表样式
核销核算表一(外商投资企业手册随附)
核销核算表二(1)(中资企业手册随附)
核销核算表二(2)(中资企业手册随附)
对于多料多用较复杂的加工贸易合同,企业可按下表自行制作。
核销核算表三
填制说明:
(1)实际进口料件名称、规格、数量。填写该手册实际进口料件数量,以进口报关单累加取得。同一料件分多批进口的,必要时可提供进口明细表;
企业应按合同备案时的料件品名、项号按顺序申报。有料件退运复出的,单列扣减。若企业实际收货数与进口数不符,应查清原因如实申报;(2)成品单耗。是本手册出口成品所耗进口料件的生产实际单耗,企业报核人员应查阅公司的生产记录得到,或由企业生产部门、财务部门提供此项数据。如产品还有损耗的,应另行填报损耗率。
同一项成品单耗不同的应分别申报,不能采用平均单耗填报。如实际单耗与备案时不一致的,应先修改备案单耗后方可报核。
报核人员不得未经核实直接使用备案单耗,或采取倒算法简单地用进口数量除以出口数量得到单耗;(3)出口成品名称、数量。填报本手册实际出口成品的数量,以出口报关单累加取得,同一成品分多批出口的可视清提供出口明细表,退运进口的成品单列扣减。
企业应按合同备案成品的品名和项号依次申报;(4)出口成品耗料。
出口成品耗料=出口成品数量*单耗;
或出口成品耗料=(出口成品数量*净耗)/(1-损耗率)(5)剩余残次品数量。填报未能出口的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废品、遗失品以及剩余成品、副产品;
(6)剩余料件、边角料名称、数量。分别填报剩余料件、剩余废料和加工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料、边角料应注明是否有使用价值。有试车用料件的也应在本项申报,已经补税转内销的应注明;(7)以上数据填完后,应对进出口数据进行平衡计算,不平衡的查找原因。篇四:社保核销申请书
申请书 申请人:大理市挖色镇高兴村委会二组董成先 申请事由:我妻子杨必清,身份证号:***025,性别:女,于2013年1月10日,因病去世,现向社保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为谢!2013 申请人:董成先 年9月4日篇五:外管证核销申请书
外管证核销申请书
丰泽区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福建省x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07月12日到贵局丰泽税局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一份(工程名称:惠安xxxxxx消防工程,号码:********,工程地点为惠安)。
我公司已于2013年07月12日在惠安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1份,号码为00223***,总金额为******元,2013年09月23日在惠安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1份,号码为00269***,总金额为******元,2013年10月17日在惠安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1份,号码为00269***,总金额为*******元,并2013年11月在丰泽税局申报企业所得税*******元及个人所得税-股利******元;现工程已完工,特此申请核销该份外管证。
第四篇:进出口权备案
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程序 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为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1、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为贸易公司,可经营或代理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为生产企业,可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的产品商品出口及企业所需原料、设备、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
3、科研或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为研究院所或高新技术企业,或经营本单位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代理出口将本单位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单位科研或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
4、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为商业、物资或供销合作社企业,可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一)申报生产企业(企业集团)自营进出口权,需提供下列材
料一式十份,分送市经委六份,市外经贸委四份:
1、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出口情况,国际市场,自营条件,效益分析及发展目标);
2、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企业集团成立批文及集团成员企业产品出口情况(适用企业集团申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原注册登记机关签章);
5、申请企业概况表;
6、企业出口产品分类表;
7、企业进出口商品目录;
8、企业前一年负债表和损益表;
9、企业前二年出口供贷实绩。
(二)1、外经贸备案:网上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备案,领取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
2、工商经营范围变更:工商、代码、税务、公司章程与进出口权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变更。
3、海关备案:进出口权备案,企业情况,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情况,刻制报关专用章,领取海关登记证明书。
4、检验检疫局备案:网上提交进出口权备案,领取自理报检登记证明书。
5、外汇局备案:进出口权备案,外汇帐户授权备案,核销员备案,刻制核销专用章。
6、电子口岸申请:申请电子口岸操作软件,法人卡,操作员卡,读卡器
7.出口退税登记:提供相关表格。在县级以上国税局登记
8.开立外汇帐户:所有具备开立国际帐户的银行均可。
第五篇: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
进出口备案登记流程
一、可申请进出口权的企业
根据《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出口权一般来说,分为“外贸流通经营权”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一)外商投资企业
1、自营进出口权。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2004年7月1日前已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未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其他进出口经营活动的,以及2004年7月1日后依法批准设立的从事本企业自用、自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均不需要另行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根据此规定,04年7月1日前成立的外资企业并更经营范围的,以及 2004年7月1日后成立的外资企业,如果进出口是用作自用、自产,无需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但仍需要到海关、检验检疫、电子口岸、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CRH如果现在要进口自用设备,是不需要进行商务局备案登记,可到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并到海关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外贸流通。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贸权备案登记
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他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并凭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增项后的营业执照及《备案登记办法》要求的其他文件及程序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注:不需办理批准证书的变更手续),登记机关在登记表上加盖“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章。”并且根据《备案登记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在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后,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其他企业
外经贸部【2001】 370号文件《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条规定,“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根据此规定第一条,一般内资企业需首先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理资格证所需要的资格和文件详见《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此规定是2001年发布的,仍现行有效。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
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两者存在矛盾之处,我向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了咨询,答复是内资企业除了国家限制进出口的产品需要取得进出口许可证外,没有对内资企业注册资本等资格限制,只要经过备案登记流程,就可以取得进出口权。根据《对外贸易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其他企业要办理进出口业务,也需进行备案登记。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程序,需根据《备案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同外资企业一样。
总之,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进出口权没有资格限制。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限制进出口外(例如《对外贸易法》第十条,“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以及国家发布的《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附件)》),都可以申请进出口权。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程序,除国家规定无需在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外资企业外,均需根据《备案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并在30日内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二、备案登记程序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的规定,备案登记步骤如下: 第一步,到工商局进行经营范围变更
第二步,在网上填写备案登记表或领取备案登记表并填写,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我向朝阳区商务局进行咨询,备案登记表可以手写)。
第三步,提交以下材料到商务部门备案:
1、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除外)(盖公章)
5、外资企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正机构出具的全部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财产做评估报告,然后对评估报告做公证,在表上填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取件,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如受托领证人取件,则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签字、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盖公章)(法人非中文护照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公章)
三、海关
此处主要讨论一般企业即需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的有关程序和文件。报关企业详见海关附件。
(一)报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和第八条:“报关企业,是指按照本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因此,对于一般企业来说,需要进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二)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根据此规定的第三十四、三十六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四)本规定第三十四条
(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文件材料;即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五)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比如外资企业需要提供批准证书)
根据此规定的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
(三)报关单位报关
根据此规定第六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如果企业自己报关,需要有资格的报关人员和刻制报关专用章。如果委托报关,需要委托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 第12号)》规定了委
托代理报关的协议范本和填写说明)。
(四)报关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及法律责任
中国海关总署2005年8月30日,发布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法律责任》和《报关单位的职责与义务》,其中规定了对于报关专用章、报关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详见海关附件)
四、中国电子口岸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的申领流程是:
(1)到所属制卡代理点领取并如实填写2张表格,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它们分别是:《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
其中《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填写企业法人卡持卡人信息及企业操作员卡持卡人信息,申请企业法人卡只需填写“法人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申请企业操作员卡需填写“操作员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及以下内容。企业如申请多张操作员卡,则须按照本企业指定的操作员人数每人填写一份。
(2)由工商、税务、外贸、海关、外汇部门对企业用户进行资格审查,并购买了IC卡、读卡器、Oracle Lite软件以在电子口岸
综合服务网“在线购卡”申购了安全技术服务卡后,由制卡代理点为企业制作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和操作员卡。
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文件(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d《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以及《报关员证》;
e《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领卡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到制卡代理点领取企业IC卡
我打电话咨询了中国电子口岸,得到回复是如果企业要办理退税核销,需要到电子口岸进行注册。具体的报关程序可以由代理机构完成。因为报关需要专业的人员完成,因此对于一般企业可以选择招聘具有资质的报关人员或者找代理机构完成报关。中国电子口岸咨询电话:010-95198。
五、出入境检疫
(一)报检范围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三条,“报检范围 :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四)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下对象在出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或鉴定工作。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货物;
2.入境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4.进出境集装箱;
5.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6.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
7.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装载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
8.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
9.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和邮包等物品;
10.旅客携带物(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骸骨、骨灰、废旧物品和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以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和携带伴侣动物;
11.国际邮寄物(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以及其他需要实施检疫的国际邮寄物);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其他应检对象。
(二)备案登记报检流程
第一步网上提交信息。登录http://cs.eciq.cn,点击“企业用户”,选择“新注册单位”,输入组织机构代码,点击“登录”。进入后选择“自理备案登记申请”,填写有关信息并点击页面最下方“申请”。注意事项:
1.点击“申请”提交所填信息后,在我局审批之前不能更改所填内容,请谨慎填写有关内容。
2.组织机构代码为九位,带“X”请据实填写,注意大小写,代码中“-”不需输入;
3.“属地检验检疫机构”一栏应填“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法定代表人”、“银行帐号”等数据项如出现字符不够的情况,请依系统要求字符数填写,多出部分可在纸质申请书上补齐,同时须在补齐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经营范围”项如填不下可选择主要内容填写;
6.“获得证书记录”项为非必填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第二步打印申请表。完成上一步操作后,系统会提示“申请成功”,点击该页面右上方的“打印”,会弹出一个表格,表头为“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该表格右上角标有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编号。打印该表并按要求填写。注意事项:
1.法人代表签名可用法人代表章代替; 2.“报检专用章”一项空缺即可;
3.如果当时未能成功打印,可再次进入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后可再次打印。
第三步提交以下材料:
1.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系统中打印出的表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有关证明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至于报检变更、换证以及补办详见出入境检验文件。
对以上流程我已电话确认。电话:58619886,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外汇管理局
(一)北京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1)出口单位取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
(2)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
(3)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所需文件: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
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4)出口单位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5)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6)出口企业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报关前的备案;
(7)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8)出口单位在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9)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进口付汇核销业务流程
(1)进口单位经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备案取得进出口权,并取得中国电子口岸IC卡;
(2)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3)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手续;
(4)进口单位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判断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手续。如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手续,领取进口付汇备案表;如不需要进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证或购汇手续;
(5)进口单位在有关货物报关后一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除外)
所需文件:
1、对外经贸部(委、厅)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
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代码证书
4、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
不在名录上的进口单位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进口付汇。
七、国税局
根据《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第一条:“凡经批准有出口经营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均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填具“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新开业、拆并、变更的出口企业,应当自批准或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办理退税登记之后,方可申请退税。”
(一)出口退(免)税企业登记的范围
1、国家外经贸部授予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包括工贸企业)
3、国家税务总局特准出口退税的企业: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公司、免税店(即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
4、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在首次申请办理退税
前也应办理退税登记。
(二)退税登记具体手续
出口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填《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然后将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章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提交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退税机关)主管登记的管理环节,同时附送下列资料: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海关自理报关证明及复印件
4、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退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退税机关通过审核,认定填报的表格符合要求且附送资料齐全后,在《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上加盖退税机关公章及经办人章,并将其录入二期审核系统,打印出《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并加盖退税机关公章,连同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及一份《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返给企业,而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及一份《出口企业退税登记申请表》由退税机关留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