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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汽车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合集5篇)

大型汽车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合集5篇)



第一篇:大型汽车集团外来人员进出公司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外来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的管理,保证厂区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人身和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2.引用文件

《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3.术语定义

外来人员:本制度所指的外来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合作单位人员、外协人员、参观人员、工程施工人员、送取货人员(包括司机),联系业务人员、亲朋好友等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4.职责

4.1 办公室职责

4.1.1 办公室是外来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应按照公司《门卫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准入管理,保卫科各保安人员应切实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在厂区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制度行为应立即制止和上报。

4.1.2 办公室后勤管理科餐饮、住宿等服务小组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4.2 生产科及各作业车间职责

4.2.1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必须得到生产科或各车间相关负责人的许可。4.2.2 生产科有权对外来人员在生产车间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考核。

4.3 销售部职责

4.3.1 销售部负责对成品车库进入人员的管控,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登记准入的、不符合成品车库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准许进入成品车库。

4.3.2 销售部成品车库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进入成品车库的外来人员进行行为监督和考核。4.4 其它业务接洽部门负责

4.4.1 其它外来人员接洽部门均需认真学习本制度,向所有接洽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传达本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安全要求告知义务,并对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登记,进入生产区域的要发放外来人员专用马甲,要求其按照制度管理规范在厂区进行参观、合作。

4.4.2 所有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违反本规定,接洽部门将承担连带责任追究。

5.外来人员进出门管理规定

5.1 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门卫参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2 外来人员步行进出公司需登记后,由当值保安使用自已的卡打开门禁。

5.3 物资出厂一律参照《物资出厂管理规定》执行,外来人员携带物资出厂时,要到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主动交由门卫检查,否则按偷盗处理;无《出门证》时,均应主动请门卫查验,若供应商同时给除公司以外两个以上单位送货,进入厂区之前必须在门卫对车辆装载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出厂时应以仓储部出具的收料单为依据进行盘查核实,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未按《物资出厂管理规定》办理出门手续的一切物资均不得出厂,出门手续与携带的物资不符合时,门卫有权不予放行,并扣留不相符物资。

5.3 严禁夹带公司和他人的财物出门,发现偷盗、夹带情况我公司将直接对当事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未佩戴任何证件、无身份证明的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仓库一律视为偷盗行为,并责令其离开公司区域,情节严重,将直接报警处理。

6.外来车辆厂区管理规定

6.1 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所有外来车辆进出厂都必须认真填写【来宾来访联系单】(车牌号码、进出厂时间、进厂事由、司机姓名、随同人员、所带物资等逐一登记清楚)(见附件1),并由指定通道出入。各种机动车辆出入公司大门时,必须主动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经允许后方可出入。

6.2 外来车辆随车人员必须随车进出,不得在公司内超出工作范围以外的地方逗留;外单位车辆非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准在公司内过夜;节假日期间外单位车辆禁止进入公司内,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报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进入公司内。

6.3 车辆在公司内行驶时速限制在 30 公里以内;进入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堵住其它车辆进出通道。

6.4 需要长期进出厂区的车辆(如供应商、合作商车辆、工程施工车辆等),请在公司对接部人员带领下到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证。

6.5 送货车辆进入车间、仓库,应接受公司限高、限宽、限速管理,在有人指挥测量的限高、限宽尺寸,在允许进出的前提小心进出,以确保物资、大门、人员等的安全。

6.6 外来人员所带车辆出厂时应自觉接受门卫打开后备箱等部位的检查,门卫要严格执行。若是拒绝接受开箱检查的,首先礼貌劝说,仍拒绝可报告领导处理;政府参观团参观公司时,在办公室主任的许可下可免开箱检查。

7.外来人员厂区流动管理

7.1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管理规定

7.1.1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大门应按照《门卫管理办法》正常办理入厂手续,办理完手续需要到接洽部门领取并穿戴服务商识别马甲(经批准的参观人员除外)方可进入生产区域;各部门根据需要向办公室提报所需马甲数量,马甲由各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7.1.2 外部人员临时进入生产区域(含技术中心试制车间),由接洽部门填写《部门外来人员出入生产区域登记表》留底备查,并给外来人员发放马甲。接洽部门应事先电话通知需前往的车间,由部门人员陪同前往车间现场;

7.1.3 外部人员需要长时间在生产区域进行相关活动,如驻厂服务的人员,接洽部门填写《部门外来人员出入生产区域登记表》,记录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域的进出时间,留底备查。接洽部门给外来人员发放马甲,并电话通知前往车间,由部门人员陪同前往车间现场。7.1.4 着装不整、奇装异服、穿凉鞋、拖鞋和高跟鞋的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含技术中心试制车间)。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后,应沿指定的安全通道行走,禁止随意进入生产作业区、随处吸烟、大声喧哗,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和摄像,不得随意触碰生产设备及汽车零部件。

7.1.5 政府或公司特邀的参观人员进入不用领取马甲,由公司领导或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引导,禁止进入生产作业区,7.1.6 业务指导人员原则上可不领取马甲,根据业务指导人员的要求确定路线,与业务相关的陪同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全程陪同,随时进行安全提醒和告知。

7.1.7凡其它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公司车间(含技术中心试制车间),必须经过其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人同意后,并出具其单位或委托人的介绍信后,方可办理手续进入。

7.1.8 凡其它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公司仓储部仓库,必须经过仓储部负责人同意,并由对接部门负责人派专人陪同,由车间值班人员确定陪同人员身份后,方可进入。

7.2 外来人员进入成品车库的管理规定

7.2.1 所有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成品车库。

7.2.2 外来客户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车库,确需进入成品库需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由营销中

心相关部门制定专人陪同入内。

7.2.3 外来人员在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陪同下进入成品车库,原则上不允许拍照和摄像,若需拍照和摄像,经外来人员申请,销售部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7.2.4 任何人禁止在库区吸烟和在库区乱扔垃圾,禁止存放任何有可能对商品车造成损伤的物品。

7.3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及办公楼管理规定

7.3.1 在办公场所谈话时,不可大声喧哗、接打电话时语音柔和,音量适中,不可影响他人,出入他人办公室时应尊重他人,做到主动敲门示意、随手关门,7.3.2 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办公区域,严禁在办公场所就餐、吃零食。

7.3.3 在厂区内,禁止打架、斗殴,违者将被驱逐出厂,不得再进入厂区;情况严重者,将交由司法部门。

7.3.4需长期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请到办公室治安科办理填写《厂区出入证办理申请单,批准后凭证出入厂区。

7.3.6 外来人员到公司办事,在门卫登记后首先找对接部门接洽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不了可在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找分管领导,在未与对接部门对接前,分管领导不予接待;外来人员在门卫登记时要求直接找公司领导,门卫要先与要找的公司领导事先电话沟通,征得允许后 方可放行。

7.3.7 门卫遇到未与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公司领导事先沟通,或门卫未接到领导的电话许可,外来人员又出示政府执法人员的证件时,门卫请其作为登记,将执法领导领到公司接待室或门卫值班室喝茶就坐,找人陪同,待正式接到公司通知。待公司接待人员到场对接上之后,方可在接待领导的安排下开始相关的执法工作(注意礼貌待客,有礼有节,热情大方,言行不失礼)。

7.3.8 外来人员到公司办理各种业务签字手续,应由对接部门人员找领导签字或由对接部门人员陪同外来人员一起送签,不得由外来人员直接找公司领导签字,违者考核对接部门负责人。

8.外来人员厂区就餐及住宿相关规定

8.1 根据《员工食堂管理办法》规定,确因工作业务需要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必须填写“客餐申请单”。各部门因业务关系来访的,如:集团来我司技术指导人员、经销商和应聘人员(注:应聘人员原则上只提供午餐)需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对口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需提前填写【客餐申请单】,然后凭签批完后的【客餐申请单】到公司食堂就餐,并在就餐前 1 小时知会办公室后勤保障科,否则食堂不予以接待。

8.2 由于公司食堂空间和就餐餐桌有限,公司食堂不再接待外单位施工、安装等人员的就餐需求。

8.3 员工家属在公司就餐,请参照《员工家属就餐管理办法》遵照执行。

8.4 入住客房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客房管理规定》,由接口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客房入住申请单】,经办公室后勤保障科签署安排意见后方可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客房住宿,否则一律不给予安排客房住宿。

8.5、外来人员住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治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8.6、住宿人员如带有贵重物品需事先向办公室声明,由办公室将贵重物品给予寄存。

9、考核规定

9.1 违反以上制度的,视情况(若有相关制度规定遵照制度执行)予以考核 50-500 元。

9.2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超速、违反规定行车、不在指定停车场停车的,违者考核 200 元/车/次。

9.3 厂区所有区域禁止吸烟,违者考核 100 元/人/次;在成品车库严禁吸烟,一经发现考核500 元/次。

9.4 本厂工作人员或外来客户进入成品库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每次罚款 200 元,若无法追究的,追究对接部门人员;在库区乱扔垃圾,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次。

9.5 生产科巡查中发现没有佩戴出入证和马甲、没有接洽部门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考核该人员接洽部门 50 元/人;所在生产部门 10 元/人。

9.6 一旦发现或被举报在办公区域吵闹、大声喧哗、用拳捶门、用脚踢门、横冲直闯等行为者,有对接部门的,考核对接部门负责人 100 元/人次,无直接对接部门的,可通知保安劝其离厂。

9.7 在厂区内行走时,要注意安全,走在白线以内,违者考核 50 元/次;不得踩踏绿化带,违者考核 100-300 元/次。

9.8 未经公司允许,严禁在工厂区域内拍照、摄影,违者将没收或删除其胶卷、录影带,并责令其离开公司区域,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分局处理。

9.9 外来人员因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外来人员的对口接洽部门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9.10 触犯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0.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自批准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篇:大型汽车集团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保证生产计划的严肃性,规范生产计划以及生产保证配套计划的编制、发布、执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计划及生产保证配套计划的编制、发布、执行管理。

2.引用文件

《生产停工管理办法》

《订单评审管理办法》

3.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是生产计划编制、发布、执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订单评审结论编制、报批、发布生产计划,并负责生产计划发布后各部门对生产计划执行保障情况和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督办、调度协调,有权对影响生产计划执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限期 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意见。

3.2 仓储部是生产计划发布后《生产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单位和《生产物资配送计划》的编制执行单位,负责生产计划需求物资的统计、核对工作和物资配送的保障工作。

3.3 采购部是生产计划发布后《生产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执行单位和《采购资金需求计划》的统计、核对、编制单位,负责生产计划需求物资的采购执行和到货保证工作。

3.4 财务部是资金需求计划的保证单位,负责按《采购资金需求计划》准备资金,保证生产物资采购的资金需求;跟踪生产计划并进行成本核算。

3.5 各车间是生产计划发布后《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执行单位,负责按《生产计划》要求分解编制、报批《生产作业计划》,并负责保证《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工作。

3.6 技术中心是生产计划执行的技术保证单位,归口负责生产计划执行所需各类技术标准的编制、发布,负责生产计划执行所需各类技术文件的规范、完善,负责各类技术工艺的组织编制、修订和执行检查工作。

3.7 品质管理部是生产计划执行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计划所需部品质量检验工作和生产装配过程质量检验工作,负责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流程的建设和实施监管工作,确保质量控制管理科学、合理,部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8 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科是生产设备、工装、动能的点检、维护、维修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生产设备、工装、动能的点检、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负责保证生产设备工装、动能的有效正常运行,确保生产设备、工装、动能的完好满足生产计划执行要求。

3.9 各职能部门是生产计划执行的支持单位,在必要时接受生产管理部调度,为生产计划的有效执行提供调度要求的职能支持。

4.生产计划编制、发布管理

4.1 按《订单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的评审结论形成并生效后,由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科在 1小时内转化编制完毕《生产计划》,在编制完毕后 30 分钟内报送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或权限领导)批准。

4.2《生产计划》批准完毕后,由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科在 1 个小时内按《生产计划编制执行流程(试行版)》要求把经批准的《生产计划》传递仓储部、采购部、财务部、各车间、技术中心、品质管理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并同步报送供应副总、技术质量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并抄送经管部备案。

4.3《生产计划》通知单模板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完善,在本制度经批准发布后一周内形成固化方案,作为本制度附件标准表单之一,由生产管理部抄送经管部备案。(注:《生产计划》通知单必须明确的项目有:车辆型号、规格、数量、车辆配置号、车辆颜色、整车下线日期、合格入库日期等,需求客户在车辆标准配置之外有选装配置和特殊配置要求的,生产管理部必须在《生产计划》通知单上备注说明。除以上项目外,有需要增补完善的项目由生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补完善)

4.4 未按 3.1、3.2 条款规定时限完成《生产计划》的编制、报批、发布工作的,每延误一小时考核生产管理部 100 元,由生产管理部明确分解考核责任人。

4.5 未按 3.2 条款规定把经批准的《生产计划》传递到位的,每少传递一个部门考核生产管理部 100 元,由生产管理部明确分解考核责任人。

5.生产计划编制执行流程所要求配套计划的编制、发布管理 5.1《生产计划》发布传递后,由仓储部在 2 小时内编制完毕《生产物资需求计划》,并经仓储部经理审核,供应副总批准后,由仓储部传递采购部。

5.2 采购部签收《生产物资需求计划》后,在 2 小时内编制完毕《生产物资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需求计划》,并经采购部经理审核,供应副总批准后,《生产物资采购计划》由采购部在部门内分解给相关采购员执行,《采购资金需求计划》由采购部传递财务部。

5.3 生产作业部门签收《生产计划》后,由车间计划员负责在 2 小时内分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生产作业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由生产作业部门报送生产管理部,经生产管理部经理复核的《生产作业计划》由生产车间在审批后 10 分钟内传递仓储部。

5.4 仓储部在签收《生产作业计划》后 2 小时内编制完毕《生产物资配送计划》,经仓储部经 理审核批准后,由仓储部组织仓管员、配送员执行,并把《生产物资配送计划》传递生产车间,作为生产车间清点、签收配送上线物资的依据。

5.5 未按以上条款规定时限完成《生产计划》发布后配套计划的编制、报批、发布工作的,每延误一小时考核责任部门 100 元,由责任部门明确分解考核责任人。

5.6 未按以上条款规定把经批准的配套计划传递到位的,每少传递一个部门考核责任部门 100元,由责任部门明确分解考核责任人。

6.生产计划调度管理

6.1《生产计划》生效发布后,由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员按《生产计划调度工作流程要求及本办法规定时限要求逐项检查相关配套计划的编制、发布、执行情况,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要求、标准执行的责任单位,计划调度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制度规定提出责 任追究、考核意见。

6.2 各部门在执行生产计划及配套计划过程中,对影响生产计划和配套计划执行的问题,经

与对口责任单位沟通达不成一致意见和沟通未果的,受影响部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请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员予以调度协调处理。

6.3 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员对受理和处理的调度问题,有权形成调度指令,调度指令经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生产副总(或权限领导)批准后生效。对拒不执行调度指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科提出,予以每次考核 500 元;对调度指令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科提出,予以每次考核 200-300 元。

6.4 对调度意见和调度指令,非主观原因执行有困难需要调整的,由责任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生产管理部许可后按调整方案执行,未经生产管理部许可调整的,视为违反调度意见和调度指令,按 5.3 条款予以考核追究。

6.5 生产调度员未按《生产计划调度工作流程(试行版)》要求和本规定时限要求检查相关配套计划的编制、发布、执行情况的,每缺少检查和延误检查一个流程环节,考核生产调度员200 元,并连带考核直接主管和生产管理部经理各 100 元。7.生产停工管理

7.1 生产停工管理依据《生产停工管理办法》执行。

8.延误发交管理

8.1 经评审通过的订单,因生产计划执行未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导致发交延误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8.1.1 未按订单评审交付期结论交车的,由销售部门按每台每延误一天考核 50 元的标准核算考核金额,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交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科,由生产管理部行使生产计划、调度归口管理职能,对影响生产计划执行导致延误发交的责任单位予以明确,并分解考核金额,考核责任分解意见经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科主管审核,生产管理部经理复核后报经管部进入考核落实程序。

8.1.2 因延误发交导致市场需求单位索赔的,由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约定条款核定索赔金额,编制《延误发交索赔通知单》,经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副总审批后,由销售部传递生产管理部,由生产管理部行使生产计划、调度归口管理职能,对影响生产计划执行导致延误发交的责任单位予以明确,并分解考核金额,考核责任分解意见经生产管理部计划调度科主管审核,生产管理部经理复核后报经管部进入考核落实程序。

9.其他

9.1对影响生产计划和配套计划执行,在以上条款中,尚未明确和涉及到的情况,由被影响单位视其情况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每次 100-500 元考核 10.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部起草,由生产管理部行使归口管理职能负责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优化、修订和完善工作。

第三篇: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日,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非本校教职工及常住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2、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表明身份出示相关证件,说明事由,在征得学校值日教师同意后,在门卫室进行来访登记,方可进校。

3、学生家长进校与老师交流或找孩子,必须事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告知门卫人员后,再登记进校。

4、家长送孩子上学只能到大门口,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幼儿园家长接送孩子进入校园,必须佩带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严禁学生上学迟到,特殊情况迟到的,必须在门卫室填写迟到情况说明,方可入校。年龄较小的由门卫人员送至班级,家长不得入内。

6、学生教学时间内一律不得外出,如身体不适需要离校的,由班主任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填写学生离校说明,由家长到传达室接学生回家。提前离校的教师也要填写说明。

7、门卫人员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8、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9、中午送午餐的家长需办理接送卡,在校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第四篇:外来人员进出生产区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进出生产区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定义:除生产部、质量管理部以外其他部门的人员,公司以外所有人员。

2.外来人员的进入必须经过生产部经理的批准方可进入。

3.外来人员的进入必须由生产部或质量管理部制定引导员带领和指导,在进入生产区的整个过程中需全程随同,如外来人员不服从指引和劝导,引导员有权阻止其进入生产区或勒令其退出生产区。

4.引导员需在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之前介绍本管理制度,进入生产区程序及注意事项。

5.外来人员只能在经过批准的区域内在引导员的指引下进行相关活动,同时必须遵守本公司其他文件要求,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引导员必须随身跟同。

6.进入生产区程序:

6.1人员进入参观通道,坐在更鞋凳,穿上一次性鞋套,转身跨过更鞋柜。

6.2脱下外套或直接穿上白大褂,带上一次性帽子,进入缓冲室。

6.3在洗手池进行洗手,烘干,进入生产区参观走廊。

6.4进入十万级、万级洁净区:由引导员引导进入。

6.5如需要带物品进入洁净区,听从引导员安排送入洁净区。

7.退出生产区程序:由原路返回到参观通道脱下白大褂,坐在更鞋柜,转身跨过更鞋柜。

8.注意事项:

8.1随身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8.2进入生产区后不得接打电话。

8.3私人物品不得带入生产区。

8.4未经许可,不得触摸、移动、操作任何设施设备。

8.5车间工作服不得穿出相应生产区域。

第五篇:中心机房外来人员进出机房管理制度

XXXX中心机房

外来人员进出机房管理制度

1.管理目标是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

2.机房钥匙和门禁卡要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寻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3.进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在管理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4.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温度、湿度适可,机房在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无关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机房。

5.进入机房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切断电源、报警、使用灭火设备等正确方式予以处理。

6.硬件设备要注意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物卡相符、设备使用状态记录完整,硬件设备发生改变要及时变更设备物卡。硬件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及时上报,填写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不允许私自将机房内的设备、工具、部件等带出机房,借物须办理借物手续。借用期间如有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使用人员负责赔偿。

8.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记录。

9.进入机房人员要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10.未经领导许可,进入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实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不得在服务器上使用来路不明的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

11.严格控制进入机房人员,不允许私自带他人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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