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增值税红字发票特殊规定大全
开具红字发票的规定:
一、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4、销货方、购货方均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同上述第3点操作。
5、购货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内容包括:
(1)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和退货原因;
(2)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3)同时附上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复印件(已付款的)。
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对于仅是发票票面错误,而不是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上级局未有明确前,暂比照销货退回开红字发票的规定来处理。
第二篇:红字增值税发票
过了作废期限?那过了90天了吗?如果没过90天认证期,可以退回对方,让其去办红字发票通知单,重新开发票给你.你写个拒收证明加盖公章.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
1、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凭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方可开具;未取得《通知单》或者取得的《通知单》不是税务机关出具的,一律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申请只能在抵扣发票认证期内办理,超过90天认证期限限税务机关一律不予办理。
3、购买方已认证抵扣的税款在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不论销货方是否已情节具红字发票,不论购买方是否已收到对方的红字发票,购买方必须在取得《通知单》的当月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4、购买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奖需作进项税金转出的金额填八申报表附件表二“21”栏次。
5、购货方办理退货、折让前,必须先将原购货发票进行认证,同时购、销双方签订“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
6、开票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应通过开票系统自行打印《申请单》(《申请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同时提供《申请单》电子信息(用U盘拷贝);从2008年12月1日起,一律通过开票系统生成《申请单》。
7、除退货、折让外,企业在填写《申请单》时,必须按原蓝字发票上的信息填写;办理退货、折让的,《申请单》上的金额必须与购、销双方签订的“退货协议”或者“折让协议”上金额、税额相一致。
8、《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核销从2009.1.1起,改为由企业在防伪税控抄税时自动核销,企业购票时不需要再带当月已开具的《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到发票发售柜台核销。
9、企业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手续作如下规定:
(1)因开票有误等原因销货方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或者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可以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提醒注意:发票未交付购买方的,必须在开具有误发票的次月办理;拒收专用发票的,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并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拒收证明(拒收证明必须加盖购买方的公章)
(2)除开票有误外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已认证抵扣的发票,因发票模糊不清元法认证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不符,退货,折让等等)全部必须由购买方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手续。
(3)开票有误仅指:企业名称、地址、帐号、货物名称等明显开错。(特别提醒注意:纳税人识别号开错、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错不属于开票有误范围)
(二)企业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注意事项:
1、《通知单》右上角的16位编号不得输错,该编号为全国唯一编号。
2、应正确选择开具发票的“类别”,请正确选择“专用发票”还是“废旧物资发票”
3、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上的“金额、税额“应与《通知单》上的”金额、税额“一致。企业如果出现上述错误或其他情况,企业在防伪税控抄报税时系统将无法对《通知单》进行核销。
(三)企业在日常操作中注意事项:
1、销货方在开具销货发票后或者购货方收到购货发票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查看发票有无开错或票面字迹不清,发票开错或票面字迹不清,(在当月)应立即收回或者退回发票,销货方在开票系统做“作废”处理,然后重新开具发票。
2、如果购、销双方发生业务纠纷或其他问题,建议购货方收到抵扣发票后先在90天认证期限内及时认证,否则超过90天无法再办理相关手续。
3、购货方取得的属于“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不符”发票,需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原件退回销货方。
(四)其他相关事项告知:
1、一份《通知单》只能开具一张红字发票。(特殊情况可通过临时扩版或者开具多份《通知单》解决)
2、由于开具《通知单》前,防伪税控系统要对原蓝字发票情况进行远程同步数据对比,特别是非本省内的发票对比时间有的较长,有的要等一天以上方可办妥。总之,企业在办理《通知单》时,有部分企业可能无法当场办结,请纳税人给予谅解。
3、上午11:30分后、下午4:30分后,由于总局系统停止同步数据更新比对,柜台无法为纳税人办理《通知单》。
第三篇:增值税发票红字冲销流程
增值税发票红字冲销流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冲销流程(购买方申请):
1、进入开票软件—发票管理—信息表
2、选择
3、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填写信息表。
例如:购买方申请已抵扣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不需要填进去,直接点确定】
5、填写信息表、检查信息表数据,然后点打印。
6、在跳出的打印窗口中选择不打印
7、选择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8、点击选择正确信息表,再点击上传
9、审核通过以后,就把信息表编号给销售方,销售方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冲销流程(销售方申请):
1、进入开票软件—发票管理—信息表
2、选择
3、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填写信息表,如图
4、点击下一步,然后确定。
5、检查信息表数据,然后点打印。
6、在跳出的打印窗口中选择不打印
7、选择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8、点击选择正确信息表,再点击上传
9、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填开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冲红。
10、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方法:点击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11、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12、选择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发票自动生成,点打印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冲销流程:
1、打开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普通发票
2、点击红字输入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和号码,即可填开。
第四篇:关于增值税发票红字冲回
关于增值税发票红字冲回
最后修改时间:2011-11-24 22:16修改人:作家顶:10 应该由购货方出具因质量问题扣款的证明,到购货方所在地的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申请单,购货方将红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才能根据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一、增值税红字发票
应该由购货方出具因质量问题扣款的证明,到购货方所在地的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申请单,购货方将红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才能根据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做,1.让对方开具拒收发票证明2.在税控系统里开红字发票申请3.把开红字发票的数据考入U盘
4.原开错票的复印件5.相关供货合,已经过了认证时间,只有选择开具红字发票,11月不是开票系统升级了吗,里面多了一个开具红字发票的功能.你可以选择购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认证不符的把原因填上去,然后,关于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税发票红字冲回的问题
自发票开出期已超出个抵扣时间,但是对方以开拒收证明,是否可到税务局再次换取新的发票进行再次开票。谢谢抵扣增值税发票发票开票拒收退回给销售方,由,关于已过认证期的增值税发票?购货方到所在税务局办理<开具红字增值开红字票冲回.,如果增值税发票开出后对方要求退货,我方没入帐,还需到税务局开证明红字冲销吗?冲销入帐红字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当的可不做帐务处理,退库、发票冲销。已,开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作账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款已交纳,到了份,对方,发生销。
三、增值税发票己认证由于质量有问题怎样让对方单位开红字发票冲回
直至现在,销售方B公司告请我司协助他们将726号发票作红字冲回处理。由于我司首先,这种情况与你无关,对你公司没有任何影响,你只把726号票退还给B公司就,本月开具的增值税票我公司已作废,对方公司已经将抵扣连认证,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你这种情况太特殊了!在联次不全的情况下将记账联作废,实际情况,如果对方发票没有抵扣认证,对方退还发票各联次,并出具公司加盖公章的然后到国税、拿着红字增值税和证明、让国税的开通知到、然后OK拉,隔月发票不可以作废。
第五篇:退货红字增值税发票开法
退货红字增值税发票开法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3、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