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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5篇材料)

东莞市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5篇材料)



第一篇:东莞市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

内容提要

一、公开招标流程图

二、招标文件制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三、开标、评标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四、质疑事项处理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五、案例

六、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件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

委托采购中心组织招标的优势:

1、法定:

属于采购目录中通用类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执行采购。其他类别项目由甲方自行选择已经备案的代理机构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执行采购。

2、免费:

对采购单位和投标企业都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且承担采购过程中的会务费、专家劳务费等费用。

3、规范: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工作; 内部管理制度严格;

严格执行招标工作分段管理和评审双人负责制; 人员素质高,有固定编制人员,配备专业人员;

每个项目都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公证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招标文件制作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一般流程

1、接受采购任务并签订采购协议。→

2、审核用户需求。→

3、采购文件初稿制作。→

4、采购文件内部审核。→

5、聘请专家论证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公示、公告。→

7、踏勘现场、招标答疑。→

8、采购文件质疑澄清。→

9、采购项目移交评标人员。

二、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开展市场调查,主要内容有:项目采购清单、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合理;商务要求、资质条件是否合理。审核的采购项目进行合理分包或合并采购。

对经审核资料不详的项目,退回采购人进行修订、完善、补全。项目负责人会同采购人提出分包意见,如遇专业程度高、技术指标复杂、产品鉴定标准难于确定的项目,可邀请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

三、采购文件初稿的制作

在充分协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采购需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采购文件初稿。采购文件的制作要注意的问题:

1、严格按照相关范本进行制作。

2、采购文件初稿完成后要进行核对,避免出现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等低级错误。

3、要注意采购文件不能出现歧视性条款,不得随意提高门槛,不得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不得设置局部的地域限制等。

4、采购文件的制作要注意规范性,在采购文件资格设置须查询相关的行政法规是否作为强制性条款以及该项资质里面的基本条件不能作为评分标准,增加采购文件权威性与说服力。

5、注意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在采购文件中注明实行强制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规则。

四、采购文件的审核

采购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进行三级审核制、将采购文件发给采购人进行审核时,甲方若对采购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应重新走审核流程才能让甲方盖章确认采购文件。

五、聘请专家论证采购文件

对于预算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在完成采购文件内部审核程序后抽取专家进行聘请专家论证采购文件。

六、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及澄清

如遇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有疑义或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询问时,应尽量采用解析的方法解决问题。遇到一般的询问,经办人员应该及时耐心解释、澄清、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的澄清,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之内(如不够15日可延长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发布澄清公告。若遇到供应商已经按要求提交正式的书面质疑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备案并及时与采购人商量如何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建议征求相关法律顾问或者专家的意见。

七、注意事项:

一)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必须公平、公正,无倾向性条款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需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实践中,不少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是针对某一品牌设置的,某些技术指标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原则,容易引起其他品牌的质疑,甚至还导致其他品牌不来投标而流标。为了促进公平竞争,形成多品牌之间的公平竞争,在招投标项目组织过程中可考虑采取技术指标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制度,既保证了项目技术指标的公平、公正,避免了技术指标中的排他性和限制性条款,又能够做到最大限度的引入竞争,从而使得招标取得良好的采购效果。二)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的表述必须科学严谨、清晰明确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尤其是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响应条款要 求的表述必须科学严谨、清晰明确。实质性响应条款是不允许投标 人在投标后补正的,投标人是否对实质性响应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直接导致投 标人的投标被拒绝。从招标失败的项目、受到质疑和投诉的项目进 行总结,汇总和分析了各种失败原因,我们发现实质性响应条款,尤其是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表述不清晰明确,是项目采购失败,甚至 导致质疑和投诉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避免设置不合理的商务要求

实践中,不少采购人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商务要求。如对投标人注册资金的要求、甚至还有采购人提出对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点的要求。《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第九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把注册资金作为资质要求是明显的排斥中小企业,也是同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显相违背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点并不能完全反映出投标人的项目实施能力,把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作为资质要求同样也是明显不合理的商务要求。甚至还有采购人提出“投标人必须在其采购人单位实施过项目,有过在该采购单位实施项目的经验”,要把这种采购单位的合同案例作为资质要求或给与额外的加分,这些都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合理的商务条件,同样是在设置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中应该避免的。

四)实践及探讨

1、为保证项目的公正性,能够形成真正的充分竞争,可以探讨技术指标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通过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和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具有倾向性的技术指标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保证了项目技术指标的公平、公正,避免技术中的排他性和限制性条款,做到最大限度的引入竞争,从而使得招标取得良好的采购效果。

关于原厂维保服务采购问题

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采购小型机、网络设备甚至是台式计算机等硬件设备的原厂维保服务。由于指定品牌的原厂续保服务采购,具有“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特点,根据财政部在2003年给河北省财政厅的复函《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有“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的表述,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的情形,所以该类项目应该建议采购人到财政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开标、评标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一般流程

1、采购项目的接收。→

2、开标前的准备。→

3、开标。→

4、评标。→

5、投标文件的移交及开标、评标资料的录入。→

6、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开标前的准备工作、流程

1、认真学习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澄清公告等有关资料的规定是否前后一致。

2、认真阅读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澄清公告等资料。

3、开标前按照范本起草、准备开、评标过程等有关资料并提交审核,并通知采购人携带承诺书一式两份准时参加开标会。

三、开标工作程序

1、布置开标会场

2、到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即时宣布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并知会公证人员或监督人员(如果有)。

3、开标会相关人员到齐后,宣读开标会现场纪律,开始开标会。

四、主持开标会应注意以下几点:(1)接收投标文件(2)接收符合密封和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通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报到,并检查其有效身份证件。

(3)投标截止后,经公证人员或监督人员(如果有)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评标经办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5)开标全过程应该进行全程录像。

五、评标的工作程序

1、开标完毕后,将开标过程所有资料转移到评标会场。

2、进入评标会场后,邀请专家进入评标会场。

3、评标会相关人员到齐签到后,由公证人员或监督人员(如果有)核对评标专家有效身份证件,并集中收起评标专家的通讯设备。

4、评标经办人宣读评标会现场工作纪律、评审工作承诺书和评审细则,并由评标专家一起签字存档。

5、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专家担任评委组长,评委组长负责评标工作安排和评标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负责协调工作。

6、由采购人代表按照事先递交的书面说明材料对采购项目的需求作简要的介绍,介绍完毕后进入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7、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投标文件的移交及开标、评标资料的录入

1、开标、评标完毕1个工作日内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密。

2、开标、评标完毕1个工作日内应在政府采购网上录入开标、评标资料,并通知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

六、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应该及时起草采购结果公示并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和向未成交供应商发结果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1、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应该及时办理非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2、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3、采购人将合同正本送至后1个工作日内,评标经办人进行合同备案(将合同正本扫描并上传至采购系统),并及时整理采购项目所有资料移交档案员。

八、评标时注意事项:

1、若采购人代表对采购项目的需求作简要介绍时带有偏向性语言或评标专家评审时带有偏向性言论的,评标经办人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评标经办人应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并告知本单位领导。

2、要能坚持原则,打击不正常现象不留情,但有些时候要讲究处理问题的艺术性。假如采购中心不能坚持自己的既定原则,高压评委的“跟风”行为,评标活动可能就要内部瓦解,不能向投标人有好的交代。但即使**以后,评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没有违规行为发生,也要对现场评委作出不良的工作记录,事后进行有关法律知识与操作程序的教育和培训。对于领导人参与评标行为,假如明显地是来兴师问罪的,一定要向其耐心解释,必要时可以现场向单位领导汇报,避免直接与其发生冲突,以免扩大事态,难以收拾。一些工作还是要以预防为主,做在前面,例如可以建立政府采购评标现场管理制度,对参与现场人员进行严格的限制。

3、评标全过程应该全程录像。

4、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5、在招标文件规定模糊、前后不一致、评审依据不确切的情况下,投标人根据不同的

规定,作出不同的响应,纯属正常。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应就相关要求给予投标

人澄清的机会。只有经过了澄清程序,确定了投标人确实不具备必备条件时才能判其投

标无效,而且对作出相同响应的投标人应该一视同仁,均应给予澄清。澄清事项不得超

出投标或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或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 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6、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

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

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8、注意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

评分。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

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

9、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2〕69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评审工作。

10、在公示期内收到供应商的有关询问时,尽量采用解析的方法解决问题。遇到一般的询问,经办人员应该及时耐心进行解释、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若遇到供应商已经按要求提交正式的书面质疑资料,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备案并及时与采购人商量如何答复。在答复的过程中建议慎重处理,建议征求相关法律顾问或者专家的意见。

九、开标、评标过程中的规范范本及表格

1、东莞市政府采购开标会议程

2、采购项目评审细则

3、东莞市政府采购开标会现场纪律

4、东莞市政府采购评标会现场纪律

5、东莞市政府采购开标会供应商签到表

6、开标一览表(报价汇总表)

7、东莞市政府采购开标会到会签到表

8、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承诺书

9、澄清记录表

10、初步评审表(初步评审汇总表)

11、商务技术评分表

12、技术得分汇总表、商务得分汇总表、报价得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

13、评标报告

14、采购结果确认函、提交履约保证金指南、中标通知书

15、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情况信息反馈表

16、投标书交接表、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质疑事项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质疑事项处理的一般程序:

1、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事项,应该要重视和慎重处理,避免上升为正式的质疑,经办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供应商充分、合理的解析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能涉及采购项目及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如果供应商所询问的事实确实存在,我们应该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对由此影响到采购结果的应该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按程序进行处理。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书面质疑应由专人负责受理、处理。

3、对供应商的质疑事项应该进行初步审核(包括质疑时间、质疑书的资料),决定是否受理。质疑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应该向财政部门备案。

4、处理质疑事项负责人应根据质疑内容召集召开项目负责人和领导工作会(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参加),核查质疑事项,研究处理和答复。

5、根据质疑内容把质疑函副本送达相关部门、采购人或被质疑的供应商,需要对方回复的并在规定期限内要求书面反馈。

6、由处理质疑事项负责人对质疑事项了解及反馈情况整理并作出书面回复,回复初稿交领导和法律顾问审核后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质疑供应商、采购人和参与投标其他供应商。

7、质疑资料整理后交采购人和项目经办的工作人员归档,并报监管科备案。质疑函的格式(建议要求):

质疑函需要提供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手写签名、质疑代表人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质疑除外)及质疑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该是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2、提出质疑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应在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或疑问要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供应商来电、来访方式提出的询问,项目经办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上升为正式的质疑。如确实需要质疑的告知供应商需要按照格式提交相关的质疑材料。

4、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处理供应商质疑的具体法规或办法,《政府采购法》只对供应商质疑问题作了原则规定,而《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是针对供应商投诉的具体规定,对于质疑则没有具体的措施。因此,遇到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我们只能受理并按程序进行答复。

第二篇: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1)招标。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招标是招标放单独所所作为的行为。正在这一阶段,采购机构所在经历的步骤主要有:确定采购机构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标底,发布采购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进行投标资格预审,通知投标商参加投标并向其出售标书,组织召开标前会议等,这些工作主要由采购机构组织进行。

(2)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接到招标通知后,根据招标通知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并将其送交采购机构的行为。在这一阶段,投标商所进行的工作主要有:申请投标资格,购买标书,考察现场,办理投标保函,算标,编制和投送标书等。

(3)开标。开标是采购机构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式启封揭晓的行为。开标由采购机构组织进行,但需邀请投标商代表参加。在这一阶段,采购官员要按照有关要求,逐一揭开每份标书的封套,开标结束后,还应由开标组织者编写一份开标会记要。

(4)评标。评标是采购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的标书进行审查和评比的行为。评标是采购方的单独行为,由采购机构组织进行。在这一阶段,采购员要进行的工作主要有:审查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所有的标书按照一定方法进行比较和评审,就初评阶段被选出的几份标书中存在的某种问题要求投标人加以澄清,最终评定并写出评标报告等。(5)决标。决标也即授予合同,是采购机构决定中标人的行为。决标是采购机构的单独行为,但需由使用机构或其他人一起进行裁决。在这一阶段,采购机构所要进行的工作有:决定中标人,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向中标人发现授标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等。

(6)授予合同。授予合同习惯上也称签定合同,因为实际上它是由招标人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并由双方签署的行为。在这一阶段,通常双方对标书的中内容进行确认,并依据标书签定正式合同。为保证合同履行,签定合同后,中标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还应向采购人或业主提交一定形式的担保书或担保金。

第三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式正式开始。

受….委托…..(代理公司)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位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经核准。(代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招标投标活动,二、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参加本次开标的与会领导和监督单位有:

下面请……….对该项目讲话:

介绍基本情况…….。

三、宣布开标仪式会议纪律

(1)为了严格政府采购开标工作纪律,所有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应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凡与开标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开标会场不得大声喧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要保持会场安静,投标人

如有疑问,应举手申请并经开标人同意后发言。如有质疑、投诉,可会后向招标人或有关监管部门提出书面质疑、投诉或举报,但不得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供应商不得中途离开招标会议现场,确因特殊情况需与外界电话联系的或需要离开评标现场的,须征得监督人员的同意。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及有关监管部门现场监管人员、公证人员应全程参加开标活动,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不得离开会议现场。

四、介绍代理公司人员及投标供应商情况。

本次开标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截止投标时间共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共…家,分别为:……….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下面请各投标单位互相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六、检查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单位及其代表证件。

下面请各投标供应商出具投标保证金、法人证明或法人受权委托书,身份证,请各监督部门检查是否附合要求。

七、资质审查及评标

下面休会,请与会领导和各监督部门领导到评标室监督评标。主持人:各位专家,大家好:(代理公司)受….委托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评标前各位专家推荐一位评委会主任,下面宣读评标纪律。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公平和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本人应主动向招标人提出回避。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中,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为振动状态,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其他评委成员公正评标的言论和行动,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评委或诱导其他评委认同,不得私下互相串通压制其他评委成员的意见,影响公正评标和评分。

主持人:各位专家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评委会主任:递交评审报告,推荐三名预中标单位

注:货物类、工程类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先审查供应商资质,附合要求后评技术标,技术标通过后,到开标现场开启商务标)专家在评技术标时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做澄清。

八、唱标,主持人:经专家对各家供应商资质、技术标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全部通过,下面有工作人员开启商务标,按签

到顺序宣读商务标报价………………..。供应商对各自报价签字确认。

欢迎各位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参于我代表…….公司表示感谢。

第四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说明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

一、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公开招标活动。

二、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招标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该包括投标须知、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评审标准等。

采购金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要将招标文件送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审核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专家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

专家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按规定确定)3名以上专家组成。审核招标文件的专家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评审工作。

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三、招标文件备案

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时发现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备案后,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五、发售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

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记录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答疑及修改

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对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经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七、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签收保存。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代理机构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上述原因或其他原因代理机构需要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组建评标委员会

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可派1名代表参加,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对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标。

对与评委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评审专家回避。专家名单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九、开标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前应当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招标文件未经专家组审核的,代理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报告。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调整采购需求、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文件已经专家组审核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向已投标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同时,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出与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的回避申请。代理机构应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能够认定属实的,代理机构应向该评审专家提出回避,并从评审专家候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唱标并作好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

唱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当废标。采购人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或者调整采购需求后,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满足政府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不足3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向满足政府采购预算的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十、评标

代理机构组织开展封闭评标。

评审专家在评标前,由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纪律和评审工作规则,并印发各评审专家遵照执行。评标专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承诺书》,推选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专家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评标委员会可以就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疑问要求投标人书面解释和澄清。投标人的解释和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书面解释和澄清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服务部分独立进行评审并签字,必要时标明评审理由。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代理机构根据公式计算,其结果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代理机构负责复核、统计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发现评审差异较大时,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备查。评审专家认为必要时可修改自己的评审意见。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专家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统计结果,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开标和评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一、定标

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没有书面回复的,代理机构可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发布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

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公告发布期内,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招标过程有质疑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程序受理、答复和处理。

十四、招标资料备案

代理机构在评标报告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评审专家评审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标情况反馈表》等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篇: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

1、准备招标阶段

a.按省财政厅所审核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计划,核实采购要求、技术标准及各项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和国际惯例制作标书。

b.邀请监察、公证部门监督整个招标过程。

c.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确定评委组成人员。

d.投标厂商在3家以上。

2、发出招标通告

a.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刊登招标通告,同时,可直接向外地商家发招标邀请函。b.投标邀请至开标之前的间隔时间长短取决于采购项目的内容和技术标准要求。

3、投标

a.标书由专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指定地点。

b.缴送投标保证金(按招标要求的固定金额或比例)。

c.投标时,按要求递交有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产品代理协议等相关证件)。

4、开标与评标

a.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到开标现场,标书方为有效。

b.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一些必要内容进行唱标。

c.评委对各标书进行初审和详细评定。

d.必要时,评委要求投标厂商前来质疑。

5、中标与签订合同

a.评委签发评标结果推荐报告书,监察、公证签字证明,负责领导签字确认后,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b.中标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投标单位、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办公室及中介机构各留一份。

c.投标保证金按要求自动成为履约保证金。

d.退落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6、履约

a.中标的投标厂商按合同供货及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b.使用单位验收货物,签发公务用品验收单。

c.中介机构监督合同履约,并督促及时支付。如违反,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d.省财政厅按实际中标金额由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拨付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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