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四川农业大学塑胶篮球场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农业大学塑胶篮球场维修工程
比 选 公 告
本项目经学校批准建设,该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竞争。
一、比选人:四川农业大学;
二、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三、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四、项目情况:篮球场维修面积大约3350㎡,具体要求将原塑胶面积清除,铺设硅PU塑胶面层。
五、比选申请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资质); 4.近三年有两个类似工程业绩(2007-2009)5.具有类似项目建设经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比选方案文件从2009年7月6日起至2009年10月日止,每天(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8:00-17:30)在四川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第二办公楼五楼512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出售,比选方案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方案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相关资质文件;
6、业绩证明文件。备注:以上第1、3、4、5、6项查验原件,各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原件一份。
七、递交比选实施方案截止时间:2009年7月15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
比选实施方案必须在递交比选实施方案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实施方案恕不接受。
八、投递比选实施方案地点:在四川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第二办公楼五楼512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九、谈判时间:于2009年7月15日上午09:30开始,组织已按规定递交了比选实施方案并交纳了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等内容,与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进行谈判。
十、最后报价时间和地点:2009年7月15日(具体时间以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时间为准),在四川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第二办公楼五楼512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全称): 四川农业大学
地
址:
雅安市新康路46号 邮 编: 625014 联系人: 郭老师 芦老师
联系电话: 0835-2882411; 0835-2883129 传 真: 0835-2883129
二○○九年七月六日
第二篇:施工邀请比选公告范本
施工邀请比选公告范本
诏安县育贤高级学校综合楼楼地面改造工程,比选人为诏安县四都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邀请名单如下:
1、诏安县桥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诏安县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诏安县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诏安县育贤高级学校综合楼楼地面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诏安县育贤高级学校内;
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30万;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付款方式: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
②、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保修费用承包方承担。工程保修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满后七天内无息退还保修金。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必须是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的投标企业;
4、法人代表持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报名条件的施工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5日—2014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14年8月18日10: 30时
2、比选地点:四都镇中心小学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书份数:2份(一正一副)
注: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五、比选办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方式(本工程施工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0127.9元,比选申请人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者零报价,否则比选申请书作无效处理)。
2、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有效参选人,经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3、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和比选报价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最低报价者如超过一个,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即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比选申请人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比选人抽取中选号,并同时确定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
六、评标委员会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
1、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承包资质的投标企业。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持法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参选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资证原件备查核对。只有全部满足以上资格评审标准的参选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才有资格参加低价中标候选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比选文件为无效比选文件。
八、参选申请人于比选之日到场签到后应立即提交参选文件,如若不交或延迟提交者均以自动废标处理。
九、比选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中选人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参选人在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
十、比选代理服务费:
1、本工程的比选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由中选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中选人应当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2、参选人应承担参选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四都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李义春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 联系人:小邱 电 话: ***
第三篇:广州铁一中学校本部跑道及篮球场塑胶地面维修工程
广州市铁一中学校本部跑道及篮球场塑胶地面维修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教财基[2013]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铁一中学现对广州市铁一中学校本部跑道及篮球场塑胶地面维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铁一中学校本部跑道及篮球场塑胶地面维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铁一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阮老师 联系电话:020-39925999-21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8331434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兴南路文化里13号
四、项目概况:校本部跑道及篮球场塑胶地面维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项目编号:2013-4434 】
(2)【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广州市铁一中学校本部跑道及篮球场塑胶地面维修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运动场跑道及篮球场合成面层铺设,铺设面积约6826平方米(其中篮球场铺设面积约3679平方米),运动场为3000人田径场;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
(3)【招标控制价:1233213.36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3年 8 月 27 日至2013年 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3年 8 月 27 日 12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3年 9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2013年 9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 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铁一中学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25999-211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兴路南文化里13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2.1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铁一中学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
第四篇:温岭市公开比选职位公告
温岭市公开比选职位公告(第一号)
根据我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市委研究同意,近期拟对空缺的13个市管副科级领导职位和1个镇(街道)团委书记、1个镇(街道)妇联主席职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和条件
本次推荐提名面向温岭市范围(其中: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位扩大到全台州市范围)。拟推荐提名的市管副科级领导职位是:温岭市法制办副主任1名、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1名、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1名、温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温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共青团温岭市副书记2名、温岭市妇联副主席1名、温岭市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温岭市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3名。
根据镇(街道)团委书记、妇联主席缺位情况和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需要,此次同步安排在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比选产生镇(街道)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各1个。
1、基本条件。被推荐人选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大学生村官放宽到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被推荐人选除基本条件外,应同时具备比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截至2012年6月30日;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提拔的。
二、推荐主体和方式
单位和个人根据比选职位所列的任职资格条件,认为有合适人选的,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以下渠道向市委组织部推荐:
1、组织推荐提名。比选职位所在部门或其它同级党委(党组),经集体研究可提出推荐人选;
2、署名推荐提名。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及比选职位单位主要领导可以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向市委组织部署名推荐;
3、个人自荐。个人认为符合本公告所列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以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个人自荐。
推荐提名时,一般应征得被推荐提名人同意,符合任职回避制度规定情形的应予以回避,只推荐不署名的无效。每个职位限推荐1名。如同一人被推荐提名到多个职位的,应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原则上每位被推荐提名人只能参与1个职位比选。个人自荐应征得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组织推荐提名的,须在推荐提名表上说明推荐理由,加盖党组织公章,附会议讨论记录,并提供人选基本情况表、身份证、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推荐提名他人的,要如实填写被推荐人和推荐人信息,并说明推荐理由。个人署名推荐或本人自荐的,由人选所在单位负责人事的同志协助提供上述材料。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提名资格;已经任职的,免去所任职务。
受理提名时间:2012年7月5日—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受理地点:温岭市委党校。提名表格可从《中共温岭市委关于认真做好部分职位公开比选工作的通知》附件中复印,可到受理点领取,也可登录温岭党建网下载打印。
三、主要程序和要求
(一)市管副科级领导职位公开比选的基本程序
1、发布公告。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和公告,明确比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推荐方式和要求、受理截止时间等。
2、推荐提名。单位和个人根据职位资格条件,通过不同渠道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合适人选,市委组织部对推荐提名人选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被推荐提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职位,已提名人选可变更提名到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3、量化初选。市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汇总各方面的推荐提名情况,并对符合职位条件的人选进行量化初选。根据量化初选得分从高到低取前6名进行适岗测试(如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适岗测试);符合条件的被推荐提名人数不足6人的,全部量化初选后,直接进入适岗测试环节。其中报考共青团温岭市委副书记A职位的,如果量化赋分未进入前6名的,可转报共青团市委副书记B职位。报考共青团市委副书记B职位的,不进行量化初选,直接进入适岗测试。
4、适岗测试。适岗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思维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对岗位职能的理解程度等。测试内容范围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
5、现场比选。量化初选和适岗能力测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各占50%的比例折算,根据两项相加的总得分从高到低取前3名。入围人选围绕主题,依次在市委全委会上作3—5分钟现场陈述,由市委全委会成员根据其综合表现情况进行现场圈选,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6、差额考察。每个职位按得票高低确定2名人选作为差额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7、常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常委会成员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根据人选综合表现情况,差额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
8、公示任用。经任前公示,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无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
(二)镇(街道)团委书记、妇联主席职位公开比选的基本程序
1、发布公告。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和公告,明确空缺职位、具体资格条件、推荐方式和要求、受理截止时间等。
2、推荐提名。单位和个人根据空缺职位所列的任职资格条件,认为有合适人选的,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组织推荐提名、署名推荐提名、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提名。
推荐提名的其他要求、报名时间、地点等均与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要求相同,但须提供村官选聘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个人自荐的还应征得所联系村及当地镇(街道)党(工)委同意。
3、适岗测试。适岗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思维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对岗位职能的理解程度等。测试内容范围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
4、面试比选。每个职位按适岗测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比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5、差额考察。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2名人选作为差额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
7、公示任用。经任前公示,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无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
四、待遇和管理
新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企业人员须在试任前辞去企业原有职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用后,持有的企业股份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6-86222546
咨询热线:86111846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8日
第五篇:项目采购比选办法
项目采购内部比选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未纳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表且每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需要通过比选确定的项目。
第二条
比选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确立比选事项、编制采购方案、发布比选公告、实施比选、结果公示、比选资料归档整理等环节。
第三条
项目采购比选工作,由该项目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采购需求部门承担采购项目方案的制定,并指定具体经办人负责全程业务工作。综合部负责比选资料模板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比选实施过程指导,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第四条
确立比选事项。有采购需求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协商并研究同意后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实施。请示汇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项目规模、经费渠道、比选依据、比选建议等。
第五条
编制采购方案。经申请获准后,由需求部门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比选人信息、比选项目概况、比选项目实施要求、参选人资格条件、项目预算、报名和要求、本次比选投标截止时间、比选文件编制要求、比选报价表等。
如需报党工委会审议的,需求部门负责党工委会请示材料的准备和采购方案汇报。
第六条
发布比选公告。比选公告由需求部门起草拟定,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综合部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发布公告严格遵循信息公开、保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原则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报主要领导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需求部门经办人须按照比选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取比选文书资料,并进行资格和信用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比选。
第七条
实施比选。项目评比小组原则上由项目分管领导、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部门经办人组成,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与监督。评比小组成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实并研读投标人提交的比选文件,根据采购方案的要求作出评分评比。
比选过程中如有需要,评比小组成员可要求参选人对其比选文件进行解释说明并接受问询。与会人员可以就与项目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现场发问,不得问与项目无关的问题。
凡比选项目涉及参会人员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比选的情形,应当主动回避。
第八条
结果公示。比选结束后,需求部门将项目比选结果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并在比选结束当天在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需求部门报党工委会审议。审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中标方、项目标的金额、项目合同条款等。经党工委会研究后向中选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合同原则上由法人签订,法人可以委托相关分管领导代签。
第九条
资料归档整理。项目结束后,需求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项目的全套资料(文档、图片等)移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归档保存。
第十条
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