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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车 辆 使 用

一、车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

二、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原则实施专人专车驾驶,专人专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出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驾 驶 员 职 责

六、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切实履行车辆管理职责。

车 辆 维 修

七、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

八、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必须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情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四)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五)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 辆 油 耗

九、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油耗

年平均 L/100km

十、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卡加油。用油发票由各驾驶员及办公室分管人员共同签字。车辆加油必须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十一、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有 关 奖 惩

十二、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责任的,按理赔责任比例赔偿损失的5%;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3%;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1%。

(二)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三)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损失总额的50%,并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六)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七)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拥有所有权的各种车辆。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3.2驾驶员负责按办公室指派的车辆和路线出车以及公司指定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

3.2.1杨守林以商务车驾驶为主,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有需要时听从办公室主任调派驾驶其他车辆;

3.2.2 李飞飞以货车驾驶为主,并负责日常维修保养,有需要时听从办公室主任调派驾驶其他车辆; 4 车辆管理

4.1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提前半个工作日申请,经办公室主任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4.2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办公室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办公室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4.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4.4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4.5驾驶员必须凭经审批后《用车申请单》出车,无《用车申请单》出车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出车归来和节假日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门卫处保管。4.6办公室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5日常行为管理

5.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5.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5.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5.4未经办公室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5任何车辆必须凭《用车申请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再由办公室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5.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5.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5.9司机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5.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5.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违规与事故处理

6.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6.1.1无照驾驶。

6.1.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6.1.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70%,公司负担30%。

6.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7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7.1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办理。

7.2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办公室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7.3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办公室主管审查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7.4 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8 附则

8.1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9相关表单

9.1《用车申请单》 9.2《车辆行驶记录表》 9.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第三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现有的车牌号为以下的车:

1、粤A70230

2、粤A96G28(广东省医药进出口公司)

3、粤A85097(广东省医药进出口公司)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 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由办公室保管,驾驶人员出车前到办公室领用。

第6条 每辆公车配《行车记录本》,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前一次用车数据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7条 车辆每天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和行驶证交回给办公室保管。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8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接送公司宾客。(3)生产经营业务用车。第9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车辆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①使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审批调派。办公室车辆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须提前一天申请(特殊情况除外)以便统一合理安排。

②禁止非公务用车,遇突发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

③ 由办公室将《派车单》交给司机,司机根据此单出车并交给门卫;《派车存根》留办公室存档。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行车记录本》;办公室负责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且司机要签名确认。

第10条 驾驶车辆原则由专职司机,遇专职司机请假等特殊情况,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2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将按损害公司财产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由驾驶人员赔偿相应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第14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5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向办公室提出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送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另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4)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电话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事后应上报公司实际情况。

(5)行驶人员发现车存油量较少须及时上报办公室,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后,司机须将加油发票交给车辆管理负责人核对并登记加油相关信息。

(6)车辆管理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16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7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18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3)酒后驾车。

第19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与涉及驾照扣分的由驾驶人承担。

第20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第21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22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3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将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司机管理

第24条 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第25条 司机必须服从安排调配;出车途中不得办私事,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26条 司机不得多写或少写行车公里数,如发现误差超过1公里,则每公里罚款20元。第27条 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第28条 司机注意休息,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用车并降低车辆的费用。

第九章 附则

第29条 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执行。

第四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青岛豪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于青岛豪润商业运营管理公司各部门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总监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车辆使用管理

2.1 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使用,因公使用车辆的部门须填写《车辆派遣申请表》,必须由申请用车部门经理签字,报行政部审批,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

2.2 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根据审批通过的派遣表,合理安排驾驶员的行程,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总监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1.2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总监、总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6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

e.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f.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h.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7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行政总监审核。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3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其他方式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正规发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现金后尽快将充值发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维修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行政总监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总监检查---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财务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总监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财务部门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总监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总监签字----走财务部门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出行。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

六、其他事项

1.1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2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运用,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单项制度规定。

1.3本制度即日起生效.青岛豪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登记、使用、维护、审验及违章处理等方面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公务车辆和专用车辆。

二、车辆证照档案管理

1.行政部是公司车辆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档案的建立、资料归档和管理。

2.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卡随车存放,由驾驶人员负责管理。

三、车辆保险购置、规费缴纳及年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要求,购买相应的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如: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保险等)。

2.车辆的保险由行政部负责,购买保险时应到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

3.车辆的应缴税款和规费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缴纳。规定由税务部门代扣代缴的,由财务部负责办理;需要到车辆管理部门缴纳费用的由行政部安排人员办理。上述费用如果在优惠期内缴纳可以享受优惠的,应在优惠期内办理。

4.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依时办理车辆的年审工作。在车辆年审前一个月内,安排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检测工作,保证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年审要求。

四、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对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

2.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批准,经行政部审批并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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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2.3安排公务车必须符合下列情况:

2.3.1公司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和紧急事务需要用车的;

2.3.2参加重要会议和商务活动需要用车的;

2.3.3财务部办理大额现金业务;

2.3.4路程较远,乘坐公共汽车不方便,影响办事效率的;

2.3.5购买贵重物品或分量较重的物品,不便于携带的;

2.3.6其他特殊情况。

五、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行政部主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2.3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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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1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行政部。

六、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的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2.1.2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店进行,并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报行政主管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

2.3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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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车辆保养、维修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3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3.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4.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5.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6.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7.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严禁饮酒后驾车,禁止疲劳驾驶。

八、车辆违章管理

1.公司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是预防和处理车辆违章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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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车辆违章管理责任人要每月及时了解公司车俩违章情况,保证及时办理违章处理手续(包括违章罚款缴纳等)。

2.车辆违章管理责任人、驾驶员要适时了解新的交通管理法规,防止出现违章现象。

3.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驶。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指定驾驶人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之罚款或损修全部由驾驶人负责赔偿。

九、车辆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管理

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首先要积极抢救伤员,报告交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保护好现场,待有关人员到达现场根据交通法规进行处理。不得擅自逃离现场,更不得在出事故后采取私了的办法。交通事故的处理应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本单位领导联系,积极做好善后的处理工作。事后要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检讨,交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2.驾驶员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责任,其经济上赔偿办法如下:

2.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40%至50%处罚。

2.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30%至40%处罚。

2.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20%至30%处罚。

2.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全部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之余额)的10%至20%处罚。

2.5事故无责任的,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协调工作。3.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3.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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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3.3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与驾驶员,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3.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账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账号。

3.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3.6对因私用车产生的违章、事故和车辆损失等由用车人承担全部损失。

十、车辆防盗与丢失处理

1.车辆必须按时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综合保险统一到政府规定单位购买。

2.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库或安全可靠的专用停车场。违者丢失,责任自负。

3.车辆一经发现丢失,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公安局、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报案,如实将情况书面报公司,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找车辆,挽救损失。

4.车辆因保管不善及其他原因被盗的,属于新车的(2年内),当事人按该车车价损失(保险公司赔付差额)的30%至50%予以赔偿;属于旧车的(2年以上),当事人按该车车价损失(保险公司赔付差额)的10%至30%予以赔偿。

十一、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十二、本管理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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