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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一篇:物业管理服务

青湖语城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公共服务

1、接待和值守按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 538—2002》(以下简称《省标》)执行。

接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值守: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2、服务时限按《省标》五级执行。

五级: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作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按

1、巡检、装修管理按《省标》执行。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情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

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一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草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日巡视一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公共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一次;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一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检查记录;

巡查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装修:

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装修结束组织检验;

验收合格2个月后组织复验;

复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房屋油漆粉饰按《省标》五级执行。但3—5年油饰(粉刷)1次的费用应纳 入维修资金。五级: 木门窗、百叶窗、封檐窗、、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5年油饰一次;

钢门窗、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杆)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在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3年油饰一次;

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一次。

3、房屋建筑物外立面。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外立面:

建筑物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瓷砖、仿石、大理石的,至少每年清洗一次;外立面为水刷石、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原则上每5年粉饰一次;外立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才知情况定期清洗。因施工等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和粉饰。

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4、给水设施按《省标》五级执行。五级: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一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设施;水质每3个月化验一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保持箱体完好,池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修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经常检查保养水箱入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阀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一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一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制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一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一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翻新一次,并标明各种标志;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案;

每半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再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对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专业人员专人巡视,每日检查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状况,定期保养、维护,出现问题随时处理。

5、排水设施按《省标》四级执行。四级:

化粪池们半年清理2次,出入口畅通,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池盖污渍、污物,清理后及时情节现场;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5年全面更换一次;

每周清洁一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 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

每季度对地下管井清理一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半年对地下井彻底疏通一次,清理结束地面从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栏。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避无明显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畅流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6、供配电系统按《省标》执行。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班制度;

值班人员具备变电运行和技能,具备上岗资格,持有上岗证书;

保持配电房清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要求地面干燥无积灰,配电柜表面污渍;

每日检查变压器电压、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等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态,并定时抄表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对变压器、高压开关柜进行一次测试、试验等项目的维修保养;每年对变压器外部、低压配电柜进行2次清洁、保养;保证正常电力供应,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使用人);每年检测一次保安接地电阻;每年检测一次配电房主要电器设备的绝缘强度;每年检测2次配电房内消防器材,保持完好;妥善保管高压操作工具,并每年送供电部门检测一次;

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

每月监测一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等虫害,如发现马上采取措施杜绝; 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7、弱电系统按《省标》执行。

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有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保养、检修及时;

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

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个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日、月报表。

8、避雷接地系统按《省标》执行。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9、电梯运行及管理按《省标》执行。

安装、维护、保养人员和电梯司机均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

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备完好;在电梯桥厢内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注明注册登记及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安装企业、维修保养企业以及相关的应急报警、投诉电话号码。

与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例行保养;每年对小区所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查、清洗、润滑、修理、调整和测试;年度检测由维修保养企业的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前侧报告;每台电梯每隔2-3年必须进行一次负荷校调试验;负荷校调实验由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副本应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保持电梯机房清洁,每周一次清扫地面和擦拭控制柜、主机表面,地面无积灰,控制柜、主机表面无污渍;保持电梯机房消防设施完好;每年检查两次电梯井底,清除垃圾杂物。

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随时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适时降温、通风、防雨,做好运行服务,经常巡查楼层,防止地面水流入电梯井,值班监督,防止违章使用电梯;记录每日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

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建立电梯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住宅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

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45分钟设法解救乘客、排除设备故障。

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和《起重机械登记卡片(电梯类)》;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大中修更新改造后电梯应有质量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更改部分须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运转、保养、维修记录;定期安全检查和事故记录;电梯随机文件,至少包括:井道及机房土建图、电气控制原理图、电气敷设图、电器元件代码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等技术资料。

按国家有关制度组织办理电梯年检和电梯准用证。

10、共用空调系统按《省标》执行(如有)。

11、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按《省标》执行。

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制定详细的道路维修养护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保持居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设立报修渠道,并有巡查制度,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按照也很足公约的约定,全组认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

其他杂物;

停车尝棚、放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便于管理和车主停放车辆。

三、清洁管理

1、共用楼道保洁按《省标》五级执行。五级:

每日打扫一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施洗2次;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一次,大理石地面每季度抛光打蜡一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日清理一次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一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月循环清洁一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杂物,污渍、水渍,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扶手护栏基本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20cn无显著赃污;梯间顶面无明显蜘蛛网、灰尘,地脚线无明显污渍,地面目视无明显杂物、污迹。楼梯道玻璃无灰尘。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按《省标》三级执行。三级:

每日清扫2次电梯轿箱内垃圾,擦拭一次电梯门壁;每月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月清洁一次。

3、传达室共用卫生间保洁按《省标》四级执行。四级: 每日早、晚对公共卫生间清洁2次,(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

4、停车场、公用车库或车棚保洁按《省标》四级执行。四级:

每2日清扫一次车库的纸屑和垃圾;及时清除地下室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2个月打开一次地下室、车库的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一次;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每季度擦洗一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油迹;无异味、空气畅通;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积水。

5、道路保洁按《省标》三级执行。三级:

每日清扫2次,清扫结束地面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目视基本干净,无垃圾、杂物、浮砂,无污迹,无积水、积雪,无明显痰迹、烟头;每半年清洁一次,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厚积灰。

6、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保洁按《省标》四级执行。四级:

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2次,雕塑每季度擦拭一次。清洁后查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每旬擦拭一次业主(使用人)信报箱,擦拭后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7、绿化带保洁按《省标》三级执行。

三级:

每日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垃圾,拾一次草地、绿化带上的烟头、棉签等小杂物,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无垃圾,花坛表面基本洁净,地面垃圾滞留地面不超过2小时。

8、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按《省标》四级执行。四级:

每日清洁一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擦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月彻底刷洗消毒一次;设施表面基本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及时发现设施、设备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并报告处理。

9、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按《省标》四级执行。四级:

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周擦拭一次;擦拭不得划伤镜片,清洁后镜头亮度洁净,探头买表干净无灰尘。

10、垃圾桶、果皮箱按《省标》四级执行。

四级: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2次;每周抹布抹一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迹。

11、垃圾收集与处理按《省标》三级执行。

三级:

生活垃圾由业主(使用人)自己送至楼下固定位置,由清扫人员每日收集生活垃圾2次;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灰尘、泥沙等粉灰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12、卫生消杀按《省标》四级执行。

四级:

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年至少进行3次;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明显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5%。

四、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草坪按《省标》四级执行。

四级:

成活率在90%以上,生成正常;

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 基本无病无虫害;

绿期250天以上,草坪平整,留茬高度控制在60mn一下;

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建

和灭虫。

2、园林树木按《省标》四级执行。

四级:

生长长势较好,生长与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相当;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合理,树冠通风透光,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 枝干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叶色、叶片大小厚度正常,有黄叶、蕉叶、卷叶以及有虫屎、虫网、积尘叶的柱树在8%一下;乔木根部无20cm高以荫蘖枝,树上无杂物;

缺株在2%一下;

管理期间树林基本无钉栓、捆绑现象;

绿篱生长造型正常,下部枝叶基本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基本统一收齐,叶色正常,修剪及时,有虫株率在10%以下;

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危害较轻。

3、花坛按《省标》四级执行。

四级:

花势良好,较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

在花坛开花期间,每周剪残枝、花5—7次,保持清晰的图案和适宜的高度; 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10%以下;

有轻微病虫害及认为损害,处理后对花卉生长影响很小,泥面不开裂,花木不缺水枯萎现象;

叶色、大小正常,无非正常落叶、黄叶; 株形丰满、整齐。

4、人工湖、喷水池按《省标》四级执行(如有)。

5、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按《省标》四级执行(如有)。

五、安全防范

1、人员组织按《省标》五级执行。

五级:

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 接受过两年以上安全护卫或相关训练,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熟悉小区环境,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小区护卫工作;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应文明,姿态良好,大方、得体,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在执勤时不吸烟、吃零食,不袖手、背手、抽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弯腰驼背,前倾后靠;

说不通话,可以进行简单英语会话;

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门卫按《省标》五级执行。

五级:

各出入口24小时有值班看守,主出入口至少有2人驻守,其余出入口至少

有一人值守;按照委托合同要求对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3、巡逻按《省标》三级执行。

三级: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六、其他

紧急事故反应、其他防范措施、交通和车辆管理、消防、档案资料、专项 服务、特约服务等按《省标》执行。紧急事故反应:

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

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 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

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恢复生活秩序,如:帮助电力供应、抢救财产等。

其他防范措施:

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药事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交通和车辆管理:

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

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设置露天停车场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并经过公安交通部门审批,符合规划要求;

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停车场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停车场使用证,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按照合同特别约定履行车辆保管责任。消防: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

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

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发现火警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每月一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每日检测一次喷淋管网水压,发现压力不够,马上检修排除故障; 每年模拟火灾造作一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 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一次,要求地面无积水,监控箱表面无污渍; 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建档资:

建档资料齐全完整;

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及时变更登记,财物相符。专项服务: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委托合同中未约定,根据全体业主的需要、小区条件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能力,经双方协商,物业管理企业向全体业主提供娱乐、健身、商业、代缴费等属于上述公共服务内容之外的服务。专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服务协议,可以作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另行单独签订。特约服务:

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委托合同中未约定,物业管理企业为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特别需要,经双方特别约定,有偿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如老年、伤残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等。

特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由物业管理企业和需要特约服务的业主(使用人)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

第二篇: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苏州鸿福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人

出 租 人:(简称甲方)

承 租 人:(简称乙方)

物业位置: 层 号:

物业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租赁合同为准)

第二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为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装修管理与牌匾标识设置:

第三条 装修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________物业服务部(办公用房与商用房)装修管理服务规定》和相关规定,使甲方顺利完成室内、外装修及牌匾标识设置,维护现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现场建筑物的安全和延长使用期。

2、甲方进行室内、外装修及牌匾标识设置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装修收费:

乙方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20-30 元)/ m2。装修管理服务费(3/元)/m2。并告知装修施工单位按《————物业服务部(办公用房与商用房)装修管理服务规定》交纳室内、外装修和户外牌匾标识安装施工保证金。

第五条 牌匾标识设置备案及管理

1、乙方按照政府和甲方相关规定办理牌匾标识设置备案登记手续。

2、乙方牌匾标识的设置,应按现场各区域牌匾标识设置的专业化要求,加强对牌匾标识的日常维修管理,保证其牢固安全,整洁美观,字体规范,完整,如破损应及时修复。

3、牌匾标识设置严禁占用和毁损广场公共设施设备、外墙面、草坪、绿地、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和空间,严禁改变其使用功能。严禁造成环境污染,不得损害 1

广场公共利益,不得影响四邻住户的生活居住环境。

4、乙方承担牌匾标识的日常维修费用,承担因牌匾标识维护、安装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牌匾标识不论谁制作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中包括审批、维护及更新。

5、牌匾标识设置如与国家有关规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相抵触,乙方应立即拆除或整改,并自行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6、如国家、苏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要求需拆除牌匾标识时,乙方应予配合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三章 供 电

第六条 收费标准:根据苏州市有关规定和供电局峰、谷、平三个时间段的电价及各种损耗的总和,电费为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单价: 1.25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物业购电,甲方收取交供电公司,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

第七条 乙方用电将采取卡预购电的方式到甲方财务购电后方可供电使用。

第八条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电造成无电可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因 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全部自行承担。

第九条 乙方负责各自安装的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承担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第四章 供 水

第十条 收费标准:根据乙方经营项目和苏州市相关规定标准,由甲方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3.8-4.0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商业按 4.5 元/立方米宾馆、饭店、餐饮、美容美发康乐场所等娱乐业4.5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洗车业10.5元/立方米及洗浴业10.5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水费进行代收代缴。遇有水价调整和乙方经营项目变化,收费标准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 因现场实行先购水后供水的方式,乙方应预购水费 0000.0元,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水造成停止供水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 供 暖

第十三条 供暖方式:该商户用房供热,通过板换供热。乙方应自觉遵守《苏州市住宅、办公、商用等供暖管理规定》和《物业服务现场供暖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未经供热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移动供暖设施。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供暖方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

每平方米000.0 元,向乙方收取供暖费。

第十五条 收费时间: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逾期按本协议第二十六条支付违约金。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收取包括: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5--6 元;生活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年每平方米 5 元;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0.25 元。

第十七条 收费时间:甲方须一次性交清本内物业管理相应费用,以后每费用须在此相同月份一次性交齐。起费时间:年月日

第七章 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为维护物业现场的良好的管理秩序,使管理现场租户拥有一个干净、整洁、优雅、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政府对写字楼---小区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维护广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管理秩序,按照政府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不损毁设施、设备,不危及房屋安全。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经营区域内施工的隔断墙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需恢复原状交付乙方。否则不退还房屋租赁合同押金。

2、经营前自觉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手续,并到甲方办理各种管理备案手续。在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及备案的前提下,不得在现场进行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活动。

3、为保证物业管理现场的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保证不经营如下项目:(1)对广场环境、楼体、空气、水质等造成污染的项目(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影响广场安全的项目。

4、经营餐饮业,自觉按环保要求办理环保手续并根据环保及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建隔油池并由使用人定期清掏,属乙方安装的下水管道归乙方定期清淘,因未及时清淘造成排污管道堵塞或污染,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给甲方和其它商户造成的损失。

5、保持门前三包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同时做好户内防火、防盗工作;不在户外私搭乱建、摆放任何物品和桌椅。

6、经营用房有后门的,只作为消防紧急疏散通道,不堵塞、不占用,不得作为顾客、员工出入通道或搬运通道。

7、正确处理相邻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渗水、漏水、噪音、采光、排水等原因乙方与相邻住户引发的侵权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此协议执行和存续期间各项收费服务标准随相关部门调整而调整。

9、当乙方与甲方签订此协议后,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停水、停电、停暖甲方应提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未告之给乙方,经营管理造成危害和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1、由于甲方管理服务不当,乙方有权投诉乙方,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改进。

12、乙方未在此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上报承租区域内的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并且未进场施工,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撤出场地,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协议》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负责公共环境卫生和垃圾的清运。

2、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预售电卡和水卡的充值、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场所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乙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对拖欠电费者、违规用电,有权停止供电服务。

4、配合工商、城管、公安部门对甲方户外广告的外观尺寸、张挂位置、广告内容予以初审。协助工商、城管、公安部门依据政府法律、法规,对乙方户外广告设置、使用进行管理,并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监督乙方遵守政府法律、法规和场所管理规定,合法设置、使用、管理户外广告。

5、协助工商、城管、公安部门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八章 协议效力及期限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依据物业所在场所的物业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制定,如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只要乙方和本合同项下物业所在场所物业部持续保持物业服务关系,则本协议一直有效。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主体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签署新协议、否则乙方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责任。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拒付租赁押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相关费用,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之日止,每日按应缴费用 千分之四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年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由于解除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协议项下甲方收费标准及项目如遇相关部门调整按调整后执行。

第三十条 乙方拖欠本协议项下费用的,甲方可以直接按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盖 章盖 章

2年月日2年月日

第三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________(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10)随意停放车辆;(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篇: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本物业名称:XX投资有限公司。商铺编号:使用面积:平方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制止违反有关物业管理条例、法规、制度的行为;

2.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3.物业管理公司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二、甲方的义务

(一)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保安、交通和环境等项目进行维护、服

务与管理。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

面告知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如下:

1.房屋外观

① 房屋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

② 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

③ 商铺外招牌、广告、霓虹灯、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

④ 空调、防盗网位置、样式统一。

2.设备运行

①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②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保养、检修制度完善;

② 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

4.环境卫生

① 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含乙方加工生产垃圾);

② 定期杀虫灭鼠,除“四害”。

5.绿化

① 绿化地布局优美合理,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践踏、折损现象; ② 绿化地无病虫害,无大面积泥土裸露。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① 车辆停放、行驶安全有序;

② 主要干道和消防通道交通顺畅,无占用消防通道。

7.安全管理

① 公共区域内安全文明有序,24小时保安值守;

② 可能危及商户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防范措施。

8.消防

① 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② 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求助;

③ 制订各种应急措施,成立义务消防队伍。

9.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① 小修小补不超过24小时;

② 接到报修电话1小时以内到现场;

③ 急修及时率100%。

(二)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入伙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乙方。

(四)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五)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有偿服务。

三、乙方的权利

① 依法享有对自已所租有物业的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

② 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

③ 依法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协议,有权对本物业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④ 依法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权根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情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或者联系维修责任人维修养护;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下列应履行的义务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予以处罚或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自身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免责。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在本物业内应遵守以下公共场所管理规定:

① 不得擅自占据或排他性使用公共通道、绿地、屋面天面等非专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② 不得在本物业任何非专有部分晾晒衣物,放置或储存任何物品;

③ 不得在本物业内居住,不得明火煮食或使用煤气等;

④ 人员的生活住宿必须到专属生活区与住宿区;

⑤ 不得损坏路灯、防火消防设备、配电房、道路等共用设施及共用设备;

⑥ 不得违反本协议或管理规定,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⑦ 不得违反市场装修管理规定,需要对物业商铺进行装修时,需提交书面施工申请,待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引起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其专有部分的物业内应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行为;

① 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可疑行为及时举报;

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③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可能危及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的物品,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等污染环境;

④ 乙方不得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3.乙方物业内应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①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出市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和专属停车场泊位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阻塞交通。

② 乙方下车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勿将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③ 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公共区域内试车、练车、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自行清理。

4.乙方在其专有部分的物业内应遵守的环境卫生管理行为:

① 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② 乙方应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得随手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应将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③ 不得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④ 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⑤ 乙方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进行宣传,不得在玻璃上张贴报纸等,有碍观瞻;

⑥ 乙方不准在公共场地乱摆乱放,影响他人,阻碍交通;

⑦ 不得在管理服务区域饲养家禽、宠物等。

5.乙方在物业内应遵守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

①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赔偿;

② 物业管理公司只负责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交铺后的商铺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乙方自已负责。新签合同商铺(转租及续签合同除外)卷闸门的保修期为6个月。

③ 商户用电量不够时须向物业公司申请,由物业公司增容,增容费等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支付。

6.乙方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① 乙方必须按规定于每月5日前交纳当月物业管理费及上月水电费;

② 代办服务、特约服务由乙方按规定或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7.乙方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行为。

8.乙方需自备有效的符合标准要求的灭火器每间商铺一套,按消防要求放在承租商铺规定位置,以便检查及应急使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管理服务费:¥元/平方米/月,租赁总面积为平方米,总计¥元/月(大写人民币元)。以后可根据市场和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合理调整,具体情况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 保险

① 乙方的货物、财产、人身安全、车辆等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② 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险和货物、财产保管责任。

第四条 其它代收费用

1.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缴交相关费用,由甲方代收后交相关部门。目前需缴交的费用有:治安联防费,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派出所收取。收费标准为: ① 商户治安联防费按每户每年200元收取,个人治安联防费按个体商户每户壹人30元/年收取。合计230元/年。

② 公司100人以下每司收取1000元,200人以下的收取2000元,个人治安联防费按每人30元/年收取。

③ 商户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交清合同期间的治安联防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从逾期之日起按欠费总额之千分之五/天交纳滞纳金,逾期30天未付清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或司法途径进行追缴。

第六条 为维护公众、乙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

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

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XX投资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五篇: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签章)│

││

│联系人: ____,联系电话:____│

││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签章)│

││

│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联系电话:____│

├───────────────────────────────────┤

二、物业基本状况:│

││

│物业名称:____,物业类型:____│

││

│物业座落:____│

││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 │

│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独│

│立式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幢____单元____套,计 │

│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幢 │

│____套,计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31层以上│

│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幢,层数____,套│

│(间)数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幢,层数____,套 │

│(间)数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 │

│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个;地面│

│停车库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处,│

│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米。│

├───────────────────────────────────┤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

├───────────────────────────────────┤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

├───────────────────────────────────┤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

├───────────────────────────────────┤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

││

││

││

││

│备案机关:(盖章)│

││

│备案时间:年月日│

└───────────────────────────────────┘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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