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单独二胎证办理流程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2份+原件)
2、3人(现家庭)2寸照片3张
3、夫妻双方签字按手印的二胎申请表2份
4、双方各自的婚育证明2份
5、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独子证,各自父母的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2份+原件);户籍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并经镇级计生部门确认的独生子女父母证明(双方父母,每人两份)。户籍是省外的,需加盖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印章。
6、所有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第二篇:(单独)夫妇办理二胎服务证流程(已改)doc
单独夫妇办理二胎《生育服务证》流程
受理条件:户口在东铁匠营、成寿寺、蒲黄榆派出所的已婚育龄人员,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女条件的。
受理程序: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或核实原有信息,再在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官网上下载再生育申请表,如实填写情况提交书面申请,双方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无存档资质的人员到存档处)经初审后分别在申请书上单位证明处填写申办人婚育情况并加盖印章(注:不得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等意见),到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受理室进行申报。经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材料送交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提交材料:
服务对象: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夫妻双方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本市户籍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无存档资质的人员到档案存放处)在申请表上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盖好章复印一份。户籍为外省的,需由户籍地区、县级计生部门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2、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婚姻情况变更页婚姻状况处必须是已婚或有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本的1、2页)。
如有再婚情况再婚一方需提供历次婚姻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盖有民政局章)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前次婚姻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
4、夫妻如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将证及档案或手里留存的申请表一并交回。
5、独生子女一方还需提供:
A、父母存档部门(外省户籍需提供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父或母死亡的由其原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在人才职介存档的人员到存档处出具婚育证明)。
B、父母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的复印件。
C、丧偶的需提供销户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再生育申请表》、婚育状况证明样本从本站下载
承办时间:周一至周五
受理地点: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定安东里甲11号305房间 联系电话:67658398
第三篇:办理二胎生育证流程
办理二胎生育证流程
申请生育二胎的夫妇到计生办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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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于每星期的周四到微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做病毒检测并查体
↓
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三口人户籍证明、查证、服务手册、三口人合影照片三张并落实申请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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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村范围内,找三个担保人共同前来计生办落实拍照、签字等相关担保手续,专职主任审核交计生办办理生育证
办理二胎生育证流程
申请生育二胎的夫妇到计生办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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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于每星期的周四到微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做病毒检测并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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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三口人户籍证明、查证、服务手册、三口人合影照片三张并落实申请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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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村范围内,找三个担保人共同前来计生办落实拍照、签字等相关担保手续,专职主任审核交计生办办理生育证
办理二胎生育证流程
申请生育二胎的夫妇到计生办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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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于每星期的周四到微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做病毒检测并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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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三口人户籍证明、查证、服务手册、三口人合影照片三张并落实申请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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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村范围内,找三个担保人共同前来计生办落实拍照、签字等相关担保手续,专职主任审核交计生办办理生育证
办理二胎生育证流程
申请生育二胎的夫妇到计生办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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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于每星期的周四到微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做病毒检测并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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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三口人户籍证明、查证、服务手册、三口人合影照片三张并落实申请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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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村范围内,找三个担保人共同前来计生办落实拍照、签字等相关担保手续,专职主任审核交计生办办理生育证
第四篇:单独二胎
“单独二胎”的作用还不够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那么,中国是否会迎来婴儿潮?这一政策究竟会对中国造成多大影响? 实践证明,现代化对生育数量的影响已大于计生政策
现象一:双独家庭生育二胎意愿远低于预期
2011年年底,河南正式启动“双独二胎”政策,两年来,仅有600多个家庭生了第二个孩子,而此前的预测是,河南省每年将多出生1.8万人左右。而全国各地的情况也差不多,在宁夏银川,“双独夫妻申请二胎寥寥无几”;在安徽合肥,“每年审批的双独二胎指标只有几例”„„
中国社科院一项调查显示,符合生二胎的家庭中,最终选择生二胎的只有10%。现象二:农村的高压手段一旦减弱,生育率就开始反弹
一些农村地区生育意愿仍然很高
与双独家庭不愿生相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发现,农村和偏远地区超生现象在近十年呈反弹之势。
而这种反弹,不是生育意愿的反弹——农村生二胎甚至多胎的意愿一直很强,而是实际生育率的反弹。因为在舆论长期批评以及中国社会整体进步的趋势下,过去那种“扒房牵牛”、“血流成河”的“镇压”超生手段式微,真实的生育意愿就转化成了实际的生育率。
而在这个过程中,计生政策并没有变,变的是超越“政策”的那些野蛮手段。步入现代化的群体让生都不生、没步入的则挡都挡不住
中国的上述现象,与世界的普遍现象是一致的——现代化程度决定生育数量。韩国在1962年开始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随着经济的发展,生育率不断下降。韩国政府于1996年取消控制人口出生政策,随后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然而生育率却不升反降,2005年降低到1.08的极度危险水平。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政府曾提倡“两个就够了”,全国生育率急剧下降,80年代时政策取消,并采取政策鼓励国人多生,然而生育率却依然降到了1.1左右。我国台湾地区目前也面对生育率低下的问题。
此外,俄罗斯、德国、日本等均采用鼓励生育政策,但生育率仍然很低,概因社会发达,城市化水平高,人们生育意愿低下。美国的人口虽然还在增长,但是现代化程度高的白人群体占人口比例一直缩减,目前已经不到人口总数50%,整体增长的主力军来自有色人种。其实观察中国城市家庭就可以发现,现在的夫妻很重视个人生活质量,且不说追求个人事业这些大的方面,单看很多女性,对生育造成的体型体态变化都十分介意。甚至在个人生活质量的主导下,有不少城市青年倾向于单身或者丁克。现在的城市夫妻也很重视孩子的成长质量,像农村那样把孩子拴住夫妻就下地劳动的粗放式养育是不可想象的。反观农村,“越穷越生”的情况还很严重。去年贵州毕节五个孩子闷死在垃圾桶里,背景是这些孩子的家庭属于中国极其贫困的那部分。可就是这样贫困的家庭,夫妻生起孩子来毫不含糊,超生严重。这些夫妻对孩子的养育质量非常不重视,多几个孩子似乎给他们的负担不重。“单独二胎”的影响或无法扭转城市化大潮对人口数量的影响
单独家庭预计会主要出现在城市中,生育意愿不能过多期望
符合条件的城市人口最终选择生二胎的未必有调查的那么多 我国已有约1.5亿独生子女,他们主要来自城镇家庭。而一般婚姻遵循“门当户对”,这些独生子女的婚配对象将以扎根在城市的青年为主,未来形成的家庭仍是城市家庭。前面已经说过,城市家庭的生育意愿不高,这里不妨再细化一下: 城市养育一名孩子的成本几何呢?曾有媒体算过一笔生二胎的成本账。幼儿时,养育孩子成本主要是奶粉、尿不湿,一罐900克的奶粉价格在200-400元之间,每个月奶粉钱在1500元左右,尿不湿在500元左右,另外孩子的衣服等其余花销,每月支出应在2500元左右,这样一年就是3万多。等孩子开始上学,以全国平均水平来讲,幼儿园期间的花费总额1.8万,小学花费总额5万元,初中花费总额3万元,高中的花费总额是4万元,大学花费总额是9万元,硕士的花费总额是6.6万元,这样,学习生活费用总计29.4万元。
社会学家徐安琪的调研报告《孩子的经济成本:转型期的结构变化和优化》显示,从直接经济成本看,0-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达到25万元;到子女上大学再读研,则高达48万元。“与其多生一个降低生活质量,还不如好好培养女儿呢。”一位满足生二胎条件的父亲如是说。
因此,中国已进入“生育成本约束驱动”的低生育率阶段(李建民《中国的生育革命》)。生育政策已不再是影响人们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首要因素,取而代之的是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
另一方面,梳理30年来对生育意愿的调查结果可知,城市居民的理想子女数呈现出随年代发展而逐渐下降的趋势:在80年代是以1、2孩为主,90年代以后则是以1孩为主。(风笑天,张青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变迁研究》)因此,尽管“单独二胎”政策推出后,多家网站均做了你是否有意愿生二胎的调查,结果显示超五成的人选择愿意。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翟振武教授在接受采访时也称,调研显示,60%城市家庭愿生二胎。但有意愿生和真的生还是两回事,最终的结果或会低于预期。在中国的城市化大潮下,整个社会步入低生育社会是很可能的
在这次“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后,卫计委官员的解读仍着重于强调计生政策对人口数量的影响,而没有分析城市化的影响,这是比较遗憾的。
而事实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迅猛推进,农村人口比例已不足一半,并且还在每年递减。这一趋势对人口数量的影响理应放到重要位置考量。未来我国步发达国家后尘,出现“让生都没人生”的低生育社会是很可能的。
若考虑城市化的影响,则计生政策还有更多改变空间
应尽量减少计生政策对平等权的冲击
“人生而平等”是普世倡导的价值,我国《宪法》也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但是无论“双独二胎”还是“单独二胎”,与平等权都有抵触。甲和乙两个人,一个是独生子女,一个是超生子女,看起来不同,但这个不同是其父辈造成的,如果有错,也该由其父辈来承担。以能否生二胎来区别对待二者,有“株连”惩罚一方的嫌疑。
在减少人口压力之上,还有更多值得追求的东西,平等权当然就是一个。今天考虑到城市化的影响,未来人口压力或没有那么大,这个时候没有必要以计生政策冲击平等权。同样,“你情我愿”也是我们倡导的婚恋价值观,以计生政策影响人们的择偶观,也是对我们社会价值观的不良冲击。
还应未雨绸缪,考虑“鼓励生育”的问题
如果城市化对人口数量的影响大于预期,则不仅要考虑“放开二胎”的问题,还要考虑“鼓励二胎”。以帮助由于现实压力或生活问题而不愿生二胎的人,促成人口结构转型。结语
“单独二胎”无疑是值得称道的利好政策。但涉及到每个人人生大事的生育问题,仅仅由政府部门“单边主义”的主导出台各种“政策”是不够的。
第五篇:单独二胎
3月27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
现场
3月2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省卫生计生委第一时间召开“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自2014年3月27日起,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义平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单独两孩”政策主要内容及政策衔接规定。他指出,我省将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稳妥扎实有序地统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陈义平强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和省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在“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的同时,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动摇,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要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特别是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坚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
发布会上,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相关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央电台、新华社、凤凰卫视、人民网、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东电台、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南方网等数十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相关政策链接:
一、独生子女的界定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1号)的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政策衔接问题
(一)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应严格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对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
(三)“单独”夫妇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可自愿选择适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
对于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并在我省提出按“单独”申请再生育的,应以我省规定的标准予以确认。
(四)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胎。批准再生育时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五)按《广东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粤人口计生委〔2010〕106号)规定领取奖励的“单独”夫妇,如符合再生育条件,可申请实施输卵(精)管复通手术。自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发放奖励金(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三、“单独两孩”再生育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一)“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二)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三)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四)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关于方便办证的有关措施
(一)设立“绿色通道”。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已经怀孕“单独”夫妇,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有效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二)在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粤人口计生委〔2009〕20号)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
(三)在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过程中,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指导意见》(粤人口计生委〔2013〕54号)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
(四)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指导意见》(粤人口计生委〔2013〕54号)的规定,将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由30日缩短为15日。南方日报讯(记者/辛均庆)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常委会会议出席人数59人。
南方都市报:【快讯: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今日实施】广东“单独二孩”已通过修法今日(3月27日)实施。今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原有的“双独二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二孩”,即日起实施。南都记者黄怡
最新报道:
今天上午,广东“单独二孩”政策获通过实施之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单独二孩”政策相关的热点话题进行解读。大粤网在现场了解到,广东已怀上“二孩”单独家庭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此外,省卫计委表示,广东“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兄弟姐妹已夭折也算独生子女。
已怀单独家庭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在今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表示,在广东省政策落地之前已怀的单独家庭,要在今年6月30日之前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大粤网还了解到,为了使这部分群体尽快办理手续,相关机构将会开辟补办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将按照《条例》地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于已经生了的,按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条例规定处理。
陈义平还表示,“单独二孩”从今日起城乡一体、一步到位,全省范围内统一按照新条例实施。至于江门计生局表示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目前已生育的夫妇,暂不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暂缓行政处理,他称没听说过这件事情。
兄弟姐妹已夭折也算独生子女 广东“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国家卫计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广东省约15万家庭符合“单独二孩”政策
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地之前,省卫计委组织了全国著名专家来广东调研,对于实施“单独二孩”后对我省人口会有那些影响做了评估。调查认为,广东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后对出生人口的数量影响并不大,对总人口的影响也微乎其微。2010年广东全省独生子女人口总数是732.25万,其中户籍人口中法定婚龄的独生子女家庭24.35万(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包括已婚单独未生育家庭5.1万,单独生育一孩的家庭14.59万,单独生育二孩的3.41万,单独生育三孩的1.25万。也就是说,全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不超过15万。如果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2014年广东全省预计新增人口1-1.5万人,2015预计新增人口7万人,2016年预计新增8.19万人,2017年预计新增7.8万人,2018年预计新增6.96万人,呈逐渐平稳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