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 年以来 20 个问题信托案例分析(范文模版)
2012 年以来 20 个问题信托案例分析
目录
一、2012年2月: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
二、2012年4月:吉林信托-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
三、2012年5月:中融信托-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
四、2012年5月:吉林信托-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5
五、2012年6月:华澳信托-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
六、2012年7月:中融-廊坊海润达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
七、2012年8月:安信信托-浙江金磊房地产股权投资信托计划..........................................7
八、2012年12月:中融信托-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
九、2012年12月:中信信托-聚信汇金煤炭资源产业投资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8
十、2012年12月:华鑫信托-希森三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9
十一、2012年12月:中信信托-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9
十二、2012年底:中泰信托-高远控股有限公司单一信托....................................................10
十三、2012年底: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1
十四、2013年1月:中信信托-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12
十五、2013年3月:四川信托-洋城锦都置业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
十六、2013年3月:安信信托-昆山•联邦国际资产收益财产权信托计划.........................13
十七、2013年4月:安信信托-温州“泰宇花苑”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4
十八、2013年4月:陕国投-裕丰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5
十九、2013年7月:五矿信托-荣腾商业地产投资基金信托计划........................................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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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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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年末,我国信托资产总规模达到10.9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2013年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568.61亿元。总体运行情况安全健康,但也有一些出现过兑付风险的产品。下面总结了 2012 年以来真实信托产品项目风险以及处理情况,供大家学习讨论。
一、2012年2月: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连续三年营收为零,没有公开的采矿权及经营行为,信托资金被挪用,延长民间借贷链条。
2.融资方:山西泰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矿产项目委托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等媒体爆泰莱连续三年营收为零,没有公开的采矿权及经营行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实为被项目方挪用延长民间借贷链条。
4.风控措施
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梅园工贸名下的相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一块使用权面积为 9262.04平方米的太原市区土地和总面积为 19737.84平方米的六处商业地产。
5.危机原因
泰莱没有从事采矿业所必需的六证,也无经营煤矿经验。而是通过与拥有采矿权的梅园工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获得梅园工贸下属煤矿企业经营权,实为规避相关部门审批行为,有很大的程序瑕疵和安全隐患。为了通过信托机构审批,泰莱先向股东借款注资,提高了资本金。待获得 2 亿元信托贷款后,则用于清还股东借款,并非用于约定的建设投入。此外,根据市价计算的抵押物价值仅大约为 1.86 亿,远不及所披露的 5 亿元,亦难以覆盖本息。
6.事件处理结果
国投信托回应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并无法律风险,信托产品是私募性质,且参与交易各方会签订保密协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范围不会超出委托人范围,项目仍处存续状态。
二、2012年4月:吉林信托-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项目方违约,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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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方: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联强国际大厦”项目商业物业装修及偿还前期开发贷款。不同于业内 10 个工作日内兑付本息收益的普遍做法,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 23 天,业界质疑项目方还款出现问题。
4.风控措施
5.财产抵押: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将目标项目联强国际大厦裙房 3-5层,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分摊的土地面积 1494平方米抵押,评估价值为 5.8 亿元,抵押率 34.4%。
6.第三方担保: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7.危机原因
南京联强大厦曾在土建阶段因缺乏资金,国内公开转让项目。后该项目通过信托融资盘活,2011 年取得销售许可证。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项目租售不力,未能按照预期销售,项目方无法按期支付导致信托公司违约。同时项目方再无可抵押资产加剧项目方资金链紧张。
8.事件处理结果
该信托计划延后兑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盘。
三、2012年5月:中融信托-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项目停工近一年,去化不利影响回款,资金有被挪用偿还民间借贷之嫌。
2、融资方:鄂尔多斯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股权投资投资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改造和 城市之巅两大房地产项目受宏观经济影响,鄂尔多斯 2012 年房价大跌,大批房地产在建项目停工。当地多款信托资金有被挪作偿还民间借贷之疑。
4、风控措施
信托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96%股权,凯创地产以其大部分收益保证信托投资收益。
产品结构化设计,优先次级比 0.75:1,有效控制产品风险。
5、危机原因
项目方开发资质为四级,实力较弱。当地政府在棚户改造中资金紧张,完工遥遥无期,而“城市之巅”项目也已停工近一年,去化不利影响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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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发布公告,信托计划于 2012.10.24 提前结束,投资者获得本金及收益。
四、2012年5月:吉林信托-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
1.问题点:融资方为了偿还欠债,涉嫌编造项目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并遭到逮捕,产品兑付遭遇危机。
2.融资方:莱芜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工商企业资产收益权信托购买南山建材项目经营收益 4.权 2012 年 2 月,企业实际控制人等 8 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偿还欠债,涉嫌编造项目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并遭到逮捕。吉林依托产品兑付遭遇危机。
5.风控措施
南山建材以其持有 100%股权和采矿权质押给吉林信托,作为其到期回购项目收益权的保障。
南山建材法定代表人戴英忠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危机原因
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有大量欠债,后勾结多位金融掮客,编造虚假项目和财务资料向吉林 7.信托融资,获得通过。骗出贷款后,资金被主要用作偿还实际控制人个人欠债。吉林信托存在严重的尽调失职。
8.事件处理结果
吉林信托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兜底。公告称投资人已收回本息。
五、2012年6月:华澳信托-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实德董事长涉嫌经济案件,兑付遭质疑,华澳信托起诉大连实德。
2.融资方: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名为工商企业委托贷款,实为房地产项目委托贷发放贷款用于采购化工建材和日常经营 4.周转该信托计划运作仅半年,因“长信2号”兑付不利,华澳信托起诉大连实德董事长及多家实德关联公司。
5.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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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土地抵押、连带责任保证、资金监管。
6.危机原因
大连实德董事长因涉嫌经济案件,被相关部门调查并控制。该信托计划最终投向是房地产开发,同时信托对应部分被质押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此前华澳信托“长信2号”本金未及时兑付,引发业界质疑这两款产品能否如期兑付。
7.事件处理结果
双方庭外达成和解,“长盈11号”计划项下抵(质)押物,华澳信托为第一顺位抵押或质押,如被告不履行偿付义务,原告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澳信托对上述资产及实德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以保证产品兑付。
六、2012年7月:中融-廊坊海润达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两项目均未动工,开发进度严重落后。
2、融资方:廊坊市海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信托对项目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将款项专项用于“苗场”项目和“三五三一”开发建设。“苗场”房地产项目现场没有动工痕迹;“三五三一”项目现场工人寥寥,仅在挖土。
4、风控措施
股权价值充分:信托计划直接控制了项目公司 98%的股权。
结构化设计:融资方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信托次级资金保证优先资金的安全。
无条件补足开发资金:项目开发中,项目公司原股东承诺无条件补足开发资金。
降价条款:在项目出现风险预警时,有权行使降价条款实现现金流回收。
资金监管:中融信托派出董事、监事等,对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项目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信托计划融资提供担保。
5、危机原因
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等因素,廊坊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受到较大影响,项目中所说的“苗场”房地产项目和“三五三一”项目均未动工,开发进度严重落后。
6、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为维护优先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信托计划于2012年7月27日提前兑付全部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据称该兑付资金很可能是中融自有资金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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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2年8月:安信信托-浙江金磊房地产股权投资信托计划
1、问题点:项目实质控制人私自挪走信托资金偿还高利贷,被迫提前终止。
2、融资方:浙江金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募集资金用于向金磊房产进行股权投资,由金磊房产经营“金磊•星汇花苑”项目但因项目实际控制人私刻公章,挪用了建设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信托计划被迫提前于 2011年底终止
4、风控措施
通过股权收购和增资持有项目公司 77%股权,其余股东的股权质押实现对项目公司100%控股。公司总资产11.91亿元,股权价值为5.92亿元。
股东个人为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项目公司的债权人(东宸建设)以其持有项目公司 8.3亿元债权作为本信托劣后受益权的对价款,本信托实际持有项目公司8.3亿元债权。“金磊•星汇花苑”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是该持有的债权的抵押财产,抵押物价值为5.02亿元。
5、危机原因
在经济下行及调控影响,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从民间借入高利贷。金磊房地产公司项目实际控制人为了偿还民间高利贷挪用信托资金,信托计划被迫提前终止。
6、事件处理结果
安信信托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清算报告,安排优先受益人资金退出,信托计划提前结束。
八、2012年12月:中融信托-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因项目方去化不利融资方违约还款,中融信托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
2、融资方: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股权投资凯悦中心项目的建设及约定的其他合法资金用途。因项目方去化不利违约还款,中融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抵押资产评估价缩水高达 38.85%,引起业界关注。
4、风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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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悦中心1-5层商业部分在建工程抵押。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5、危机原因
2011年,青岛凯悦曾因四川信托接盘未果而名声大噪,成为业界著名的“烂尾”信托。抵押物价值虚高,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中高端楼盘去化速度和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销售不畅是危机爆发的原因。
6、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以“刚性兑付”原则在信托计划约定期限如约兑付。之后,信托计划对应的房产被公示拍卖,历经三轮,终于在2013年1月完成拍卖,成交总额6.4亿元。
九、2012年12月:中信信托-聚信汇金煤炭资源产业投资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融资方旗下部分煤矿已停产,洗煤厂2010年全年营收为零。集团负责人遭到美国证券管理机构起诉。
2.融资方:普大集团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矿产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收购山西普大煤业集团的特定资产收益权;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投资、优质信贷等。普大集团旗下部分煤矿已停产,洗煤厂2010年全年营收为零,面临亏损。集团负责人因转让股权、抵押剩余股权获取信托资金,遭到美国证券管理机构起诉。
4.风控措施
49%股权过户,剩余51%股权质押普大集团股权评估价值约172.24亿元,抵押率20%。
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测算未来3年净现金流超过65亿元。发生不利情况时,可处置普大集团核心煤矿,预计变现价值超80亿元。
中信信托派驻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5.危机原因
普大煤业旗下全资子公司至少连续2年亏损。中信信托对于该公司法律结构及财务数据相关的尽调存在重大纰漏。同时,中信信托拥有的山西煤业股权实际已经空心化,普大煤业下属核心资产,即采矿权均已经抵押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债权优先股权的程序,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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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拍卖普大煤业的所有资产,也可能无法完全清偿信托资金。
6.事件处理结果
该信托2010年应付利息及费用加总约达5亿元,约为普大煤业2010年年报所披露的净利润的5倍。现经事双方未对此作出正面回应,后续无披露。
十、2012年12月:华鑫信托-希森三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融资方无力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导致信托产品仓促清算、未支付最后一笔应付利息,投资人不满投诉华鑫信托。
2.融资方: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贷款用于鲁西黄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研发需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由于融资方无力支付最后一期利息,信托产品仓促清算、未支付最后一笔应付利息,投资人不满投诉华鑫信托违约。
4.风控措施
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玫瑰园25套别墅以及土地使用权和未建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召泽、股东梁召坤及其父亲梁希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危机原因
融资方存在借壳融资可能,养殖研发类的投资周期长,一般无大量资金需求。集团经营范围广泛,涉房地产、钢贸,出现业务困难比较正常,没有能力支付最后一期的利息。
受托人对产品信息披露不完善,且可能尽调和后续管理不到位。
6.事件处理结果
华鑫信托表示并未出现违约,同时会持续地采取措施,如果最后一期的利息收到,则会及时地向投资人分配。
十一、2012年12月:中信信托-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资金被用于帮助交易对手偿还信贷贷款,项目公司停产、拖欠工资,已濒临破产,无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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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方: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贷款全部用于向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公司停产、拖欠工资,已濒临破产。业界质疑中信明知项目方财务恶化,为解决自家银行信贷违约投入巨额资金。
4.风控措施
宜昌国资委下属宜昌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本信托计划33,357万元普通级受益权。
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不低于30.7亿元)抵押给信托。
三峡全通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危机原因
项目公司业务属于钢铁产业中下游,受宏观钢铁价格波动,销售价格与规模大幅下降,但受当地行政目标制约未能科学减产。三峡全通公司未能如约偿还两期贷款本息,分别为应当于2013年1月14日偿还贷款本息11855万元和于2013年1月16日偿还的贷款本息47247万元。
信托公司发新偿旧,帮助交易对手偿还相关信贷资金。
6.事件处理结果
中信信托将信托计划延期3个月,不出资兜底,而是积极应对此次兑付危机。中信信托发动宜昌市政府、宜昌市国资委密切关注三峡全通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协助其缓解资金困局。同时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抵押物等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2012年底:中泰信托-高远控股有限公司单一信托
1.问题点:拖欠第三、四期利息;融资方陷入危机、濒临倒闭。
2.融资方: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委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未披露高远拖欠第三、四期利息,中泰信托于2012年12月将起诉书交至法院,要求返还本金以及180多万元利息、罚息。
4.风控措施
高远控股将其拥有的660万股东方证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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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机原因
“上海高远”由于前期为多家公司担保受到牵连,后期自身资金链紧张而筹借较多高利贷。从2012年下半年就陷入危机、濒临倒闭,2013年初,债权人已开始清算公司资产。
6.事件处理结果
未披露。
十三、2012年底: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项目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担保方陷入债务危机形成诉讼,录润
置业卷入其中。
2.融资方: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以增资的方式投资于项目公司,2.5亿用于归还股东借款等,其余资金用于项目公司江湾23-5地块项目建设。信托计划担保方邹蕴玉以及上海高远置业有限公司被曝由于借贷纠纷陷入债务危机,并由于部分债务已经到期形成诉讼,录润置业也卷入其中。
4.风控措施
信托受益权结构化设计,分为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比例为2.4:1。
受托人持有项目公司98.84%的股份,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
邹蕴玉及上海高远置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危机原因
2012以来,所开发项目工程进度的严重缓慢,直至2013年6月项目现场还是空地,工程方表示处于打桩阶段。同时2013年1月,该信托的担保方邹蕴玉以及上海高远置业有限公司于借贷纠纷,已经陷入债务危机,录润置业也被牵累,甚至被民间借贷人士告上法庭,项目进展缓慢。
6.事件处理结果
2013年1月,新华信托表示将进一步确认高远置业债务危机对信托影响,积极寻求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风险化解方案,必要时将依法行使法律及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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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2013年1月:中信信托-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1.问题点:项目公司工程严重停滞,中信信托司法申请拍卖抵押土地。
2.融资方:青岛舒斯贝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购买舒斯贝尔“黄岛综合项目”和乾正置业“温泉住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该青岛海景高端楼盘,因项目公司工程进度停滞,于法院司法申请拍卖青岛黄岛区和即墨温泉镇的两宗抵押土地,底价7.89亿元。
4.风控措施
产品结构化设计,信托计划的次级受益权由项目公司股东以股权和股东 债权认购,在利益分配顺序上劣后于优先级受益权;
三个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信信托,评估价值为127,511万元;
信托公司拥有项目公司一50%股权,拥有项目公司二100%股权,对项目公司重大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5.危机原因
舒斯贝尔项目定位高端别墅,受国家宏观调控大。信托项目设立时项目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因拆迁问题与当地区政府产生纠纷,未能如期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拖欠员工工资,通过销售回款以支付信托计划本金收益无望。
6.事件处理结果
由于证照不齐、融资成本过高,无人接盘。相关抵押物于2013年1月8日公开拍卖,但首轮流拍。中信信托于2月24日先行兑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份额。直至5月24日,经过四轮拍卖,中信信托通过司法拍卖处置信托资产共收回资金6.5亿元,覆盖本息支付。
十五、2013年3月:四川信托-洋城锦都置业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项目处在停建状态,回款并不足偿还信托。
2.融资方:浙江舟山洋城锦都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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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类)用于购买洋城锦都置业项目资产收益权,进而用于锦都二期大洋山岛商务中心项目建设。洋城锦都置业名下的洋城锦都小区项目在2012年初就一直处在停建状态,项目回款并不足以偿还信托。
4.风控措施
嵊泗洋山新城第050-051号和102-127号土地作为抵押担保,估值3.17亿元。
锦都置业100%股权质押给受托人,实现完全控股,对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浙江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晓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危机原因
早在信托计划前,该公司已资金周转困难,信托资金的介入仅短暂地激活了该企业,2012年初洋城锦都小区项目又陷入停建状态。同时,由于房地产严格调控,舟山等三四线城市房子难卖,且锦都因为一期项目交房多次违约,名声较差,销售低迷。
6.事件处理结果
四川信托和洋城锦都置业共同找到一家浙江当地企业接盘,承接了信托贷款债权和抵押,信托3月7日到期兑付,信托计划由集合变身单一信托。但债权置换后,锦都置业仍无偿还能力,四川信托在7月已向舟山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资产并准备进行处置。
十六、2013年3月:安信信托-昆山•联邦国际资产收益财产权信托计划
1.问题点:融资方资金周转困难,且由于存在多处法律法规争议,融资方拒绝还款付息。
2.融资方: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投资(财产权信托),以昆山邦联项目收益权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并发行信托受益权份额,对价款用于项目开发。信托兑付期至,昆山纯高未能还款付息,且拒绝第三方接盘。安信信托交涉无果,将昆山纯高诉至上海二中院。
4.风控措施
财产抵押:昆山邦联项目基础资产即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
结构化设计:信托设优先劣后,融资方持有一般受益权。
担保:融资方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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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机原因
受宏观调控因素,昆山纯高资金周转困难。同时,由于财产权信托特殊的法律风险和阴阳合同,昆山纯高不认可贷款性质,不承认抵押有效,在意愿上亦拒绝还款付息。
6.事件处理结果
安信信托自有资金兑付优先受益权投资者。随后对昆山纯高进行追讨,以贷款纠纷对其起诉。法院判定为营业信托纠纷,但抵押有效,纯高存在违约行为,须承担包括归还本金及其他违约责任。
十七、2013年4月:安信信托-温州“泰宇花苑”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项目楼盘停工近一年,融资方过度民间借贷,公司负责人逃离出境。
2.融资方: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委托贷款2亿元投入泰宇花苑项目后续开发建设,2亿元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银行及公司外部借款。“泰宇花苑”项目楼盘已停工近一年,公司负责人已于2012年7月1日由上海浦东出境,出逃前其将建行账户中的4亿元预售款全部提走。
4.风控措施
两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7.7亿地块以第一顺位抵押,价值3.8亿地块以第二顺位抵押。初始抵押率45.21%,2012年2月后34.78%。
实际控制人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5.危机原因
2011年温州楼市进入谷底,当地爆发多起过度民间借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项目方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数额4.9亿左右,同时泰宇花苑的实际销售价格没有达到预期。
评估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升值”为由,将原估价为3.69亿元的两地块评估价抬高至11.5亿元,使得泰宇顺利从安信信托方面融得4亿资金。
6.事件处理结果
温州市平阳县政府与安信信托就接盘进行协商,之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接盘2013年4月26日到期的2亿元信托份额,从而保证该部分信托份额到期兑付。同时,3月20日,安信信托收到法院判决书,确认了借款人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安信信托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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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贷款本金,以及挪用2000万信托保证金的事实。
十八、2013年4月:陕国投-裕丰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2012年底裕丰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引发资金链断裂,还款困难。2.融资方: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委托贷款用于裕丰公司二期复合肥生产线的建设投入裕丰公司依照约定按季支付了一、二期项目部分利息,但至2012年底,裕丰公司出现比较严重的流动性问题。
4.风控措施
房地产抵押担保。营业用房及商业用房抵押,抵押率49% 裕丰公司64%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
裕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配偶、裕丰公司下属保利商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5.危机原因
据公开资料,裕丰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引发资金链断裂。本信托当中陕国投虽然设置了比较充分的还款保障措施,但对借款人的背景未进行充分尽调。
6.事件处理结果
陕国投拟以自有资金约5.98亿元受让裕丰信托项目信托受益权,并对裕丰公司相关资产强制执行查封及扣押。
十九、2013年7月:五矿信托-荣腾商业地产投资基金信托计划
1.问题点:项目销售不力,融资方回款困难;对应抵押物存在其他第一顺位债权人。
2.融资方: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股权投资购买“荣丰休闲购物广场”项目三、四期特定资产收益权及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2013年初,五矿信托对荣腾置业还款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回笼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本息,五矿信托督促加快销售未果,最终提出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4.风控措施
房地产抵押:“荣丰休闲购物广场”
一、二期商铺抵押,预评估价11.33亿元;
股权质押: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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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荣腾置业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危机原因
荣丰休闲购物中心的销售不力或是荣腾置业无力偿还借款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五矿信托以荣腾置业旗下荣丰广场1、2期铺作为抵押物的债权数额仅2亿元,为4亿信托融资额一半。且被抵押物业还存在其他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数额6亿元。
6.事件处理结果
五矿信托表示为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依据合同约定,已于2013年4月3日提前结束信托计划。同时五矿信托向荣腾置业进行追索,但后者并无力偿还,五矿信托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
二十、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
1.问题点:该信托计划风险控制措施效用较弱;融资体量过大;计划资金用于矿业,回报不确定性较大。
2.融资方:山西振富能源
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本信托计划资金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富能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 4.风控措施
30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为工商银行对社会投资者发售, 3000万元(一般级信托受益权)由山西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于锁、王平彦父子认购;优先级与一般级比100:1;
振富能源公司、山西紫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柳林县振富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7.危机原因
该信托计划规模30亿,一般级份额仅3000万,无法对优先级投资者的本息形成足够的保障;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不具备增信效力;矿业投资的时间和开发周期一般都比较长,这一方面使得投资不能及时获得回报,另一方面能源以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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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金属常成为资本市场热炒的对象,矿产品的价格波动性极大,在较长的开发周期中矿产品的供需市场很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回报的滞后性增加矿业投资的风险。在进行信托融资的同时,王于锁、王平彦父子还一直大手笔染指当地火热的民间借贷,规模难于估计。
8.事件处理结果
中诚信托表示对于投资人只支付本金,第三年的利息不能按照10%的收益率支付,仅按照年化2.8%的水平支付。发行方及销售方要求投资者在1月29日下午5时前必须在其单方面定稿的合同上签字,同意接受其股权转让安排,才能于1月31日返回本金,而每位投资者平均约为20万至30万的利息则欠付。如不同意其条款,则视为继续参加接盘的下一家的投资人。
以上为2012年以来市场上问题信托产品的一个详细介绍。
信托产品市场总体运行健康,风险水平低,但仍有个别产品存在明显的问题点,建议广大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谨慎分析,同时咨询专业理财机构,全面了解产品信息,以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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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信托案例
2012年以来遭遇兑付危机的信托计划分析(19个项目)
小编 2013-09-24 08:56:34 hlw
吉林信托: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联强国际大厦”项目商业物业装修及偿还前期开发贷款。不同于业内10个工作日内兑付本息收益的普遍做法,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23天,业界质疑项目方还款出现问题。
风控措施
1、财产抵押: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将目标项目联强国际大厦裙房3-5层,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分摊的土地面积1494平方米抵押,评估价值为5.8亿元,抵押率34.4%。
2、第三方担保: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危机原因
南京联强大厦曾在土建阶段因缺乏资金,国内公开转让项目。后该项目通过信托融资盘活,2011年取得销售许可证。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项目租售不力,未能按照预期销售,项目方无法按期支付导致信托公司违约。同时项目方再无可抵押资产加剧项目方资金链紧张。
事件处理结果
该信托计划延后兑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盘。华澳信托: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名为工商企业委托贷款,实为房地产项目委托贷发放贷款用于采购化工建材和日常经营周转该信托计划运作仅半年,因“长信2号”兑付不利,华澳信托起诉大连实德董事长及多家实德关联公司。
风控措施
股权质押、土地抵押、连带责任保证、资金监管。危机原因
大连实德董事长因涉嫌经济案件,被相关部门调查并控制。该信托计划最终投向是房地产开发,同时信托对应部分被质押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此前华澳信托“长信2号”本金未及时兑付,引发业界质疑这两款产品能否如期兑付。
事件处理结果
双方庭外达成和解,“长盈11号”计划项下抵(质)押物,华澳信托为第一顺位抵押或质押,如被告不履行偿付义务,原告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澳信托对上述资产及实德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以保证产品兑付。中融信托:鄂尔多斯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股权投资投资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改造和城市之巅两大房地产项目受宏观经济影响,鄂尔多斯2012年房价大跌,大批房地产在建项目停工。当地多款信托资金有被挪作偿还民间借贷之疑。
风控措施
1、信托公司持有项目公司96%股权,凯创地产以其大部分收益保证信托投资收益。
2、产品结构化设计,优先次级比0.75:1,有效控制产品风险。危机原因
项目方开发资质为四级,实力较弱。当地政府在棚户改造中资金紧张,完工遥遥无期,而“城市之巅”项目也已停工近一年,去化不利影响回款。
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发布公告,信托计划于2012.10.24提前结束,投资者获得本金及收益。中融信托: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股权投资凯悦中心项目的建设及约定的其他合法资金用途。因项目方去化不利违约还款,中融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抵押资产评估价缩水高达38.85%,引起业界关注。
风控措施
1、凯悦中心1-5层商业部分在建工程抵押。
2、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危机原因
2011年,青岛凯悦曾因四川信托接盘未果而名声大噪,成为业界著名的“烂尾”信托。抵押物价值虚高,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中高端楼盘去化速度和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销售不畅是危机爆发的原因。
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以“刚性兑付”原则在信托计划约定期限如约兑付。之后,信托计划对应的房产被公示拍卖,历经三轮,终于在2013年1月完成拍卖,成交总额6.4亿元。
中信信托:青岛舒斯贝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购买舒斯贝尔“黄岛综合项目”和乾正置业“温泉住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该青岛海景高端楼盘,因项目公司工程进度停滞,于法院司法申请拍卖青岛黄岛区和即墨温泉镇的两宗抵押土地,底价7.89亿元。
风控措施
1、产品结构化设计,信托计划的次级受益权由项目公司股东以股权和股东债权认购,在利益分配顺序上劣后于优先级受益权;
2、三个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信信托,评估价值为127,511万元;
3、信托公司拥有项目公司一50%股权,拥有项目公司二100%股权,对项目公司重大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危机原因
舒斯贝尔项目定位高端别墅,受国家宏观调控大。信托项目设立时项目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因拆迁问题与当地区政府产生纠纷,未能如期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拖欠员工工资,通过销售回款以支付信托计划本金收益无望。
事件处理结果
由于证照不齐、融资成本过高,无人接盘。相关抵押物于2013年1月8日公开拍卖,但首轮流拍。中信信托于2月24日先行兑付自然人投资者信托份额。直至5月24日,经过四轮拍卖,中信信托通过司法拍卖处置信托资产共收回资金6.5亿元,覆盖本息支付。
安信信托: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委托贷款 2亿元投入泰宇花苑项目后续开发建设,2亿元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银行及公司外部借款。“泰宇花苑”项目楼盘已停工近一年,公司负责人已于2012年7月1日由上海浦东出境,出逃前其将建行账户中的4亿元预售款全部提走。
风控措施
1、两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价值7.7亿地块以第一顺位抵押,价值3.8亿地块以第二顺位抵押。初始抵押率45.21%,2012年2月后34.78%。
2、实际控制人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危机原因
2011年温州楼市进入谷底,当地爆发多起过度民间借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项目方通过民间借贷筹集资金,数额4.9亿左右,同时泰宇花苑的实际销售价格没有达到预期。
评估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升值”为由,将原估价为3.69亿元的两地块评估价抬高至11.5亿元,使得泰宇顺利从安信信托方面融得4亿资金。
事件处理结果
温州市平阳县政府与安信信托就接盘进行协商,之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接盘2013年4月26日到期的2亿元信托份额,从而保证该部分信托份额到期兑付。同时,3月20日,安信信托收到法院判决书,确认了借款人平阳县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安信信托4亿元信托贷款本金,以及挪用2000万信托保证金的事实。
五矿信托: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股权投资购买“荣丰休闲购物广场”项目三、四期特定资产收益权及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2013年初,五矿信托对荣腾置业还款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回笼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本息,五矿信托督促加快销售未果,最终提出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风控措施
1、房地产抵押:“荣丰休闲购物广场”
一、二期商铺抵押,预评估价11.33亿元;
2、股权质押: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质押;
3、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荣腾置业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危机原因
荣丰休闲购物中心的销售不力或是荣腾置业无力偿还借款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五矿信托以荣腾置业旗下荣丰广场1、2期铺作为抵押物的债权数额仅2亿元,为4亿信托融资额一半。且被抵押物业还存在其他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数额6亿元。
事件处理结果
五矿信托表示为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依据合同约定,已于2013年4月3日提前结束信托计划。同时五矿信托向荣腾置业进行追索,但后者并无力偿还,五矿信托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
四川信托:浙江舟山洋城锦都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投资(资金信托类)用于购买洋城锦都置业项目资产收益权,进而用于锦都二期大洋山岛商务中心项目建设。洋城锦都置业名下的洋城锦都小区项目在2012年初就一直处在停建状态,项目回款并不足以偿还信托。
风控措施
1、嵊泗洋山新城第050-051号和102-127号土地作为抵押担保,估值3.17亿元。
2、锦都置业100%股权质押给受托人,实现完全控股,对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3、浙江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晓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危机原因
早在信托计划前,该公司已资金周转困难,信托资金的介入仅短暂地激活了该企业,2012年初洋城锦都小区项目又陷入停建状态。同时,由于房地产严格调控,舟山等三四线城市房子难卖,且锦都因为一期项目交房多次违约,名声较差,销售低迷。
事件处理结果
四川信托和洋城锦都置业共同找到一家浙江当地企业接盘,承接了信托贷款债权和抵押,信托3月7日到期兑付,信托计划由集合变身单一信托。但债权置换后,锦都置业仍无偿还能力,四川信托在7月已向舟山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资产并准备进行处置。
中泰信托: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房地产委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未披露高远拖欠第三、四期利息,中泰信托于2012年12月将起诉书交至法院,要求返还本金以及180多万元利息、罚息。
风控措施
1、高远控股将其拥有的660万股东方证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危机原因
“上海高远”由于前期为多家公司担保受到牵连,后期自身资金链紧张而筹借较多高利贷。从2012年下半年就陷入危机、濒临倒闭,2013 年初,债权人已开始清算公司资产。
事件处理结果 未披露。
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以增资的方式投资于项目公司,2.5亿用于归还股东借款等,其余资金用于项目公司江湾23-5地块项目建设。信托计划担保方邹蕴玉以及上海高远置业有限公司被曝由于借贷纠纷陷入债务危机,并由于部分债务已经到期形成诉讼,录润置业也卷入其中。
风控措施
1、信托受益权结构化设计,分为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比例为2.4:1。
2、受托人持有项目公司98.84%的股份,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
3、邹蕴玉及上海高远置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危机原因
2012以来,所开发项目工程进度的严重缓慢,直至2013年6月项目现场还是空地,工程方表示处于打桩阶段。同时2013年1月,该信托的担保方邹蕴玉以及上海高远置业有限公司于借贷纠纷,已经陷入债务危机,录润置业也被牵累,甚至被民间借贷人士告上法庭,项目进展缓慢。
事件处理结果
2013年1月,新华信托表示将进一步确认高远置业债务危机对信托影响,积极寻求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风险化解方案,必要时将依法行使法律及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
中融信托:廊坊市海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信托对项目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将款项专项用于“苗场”项目和“三五三一”开发建设。“苗场”房地产项目现场没有动工痕迹;“三五三一”项目现场工人寥寥,仅在挖土。
风控措施
1、股权价值充分:信托计划直接控制了项目公司98%的股权。
2、结构化设计:融资方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信托次级资金保证优先资金的安全。
3、无条件补足开发资金:项目开发中,项目公司原股东承诺无条件补足开发资金。
4、降价条款:在项目出现风险预警时,有权行使降价条款实现现金流回收。
5、资金监管:中融信托派出董事、监事等,对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6、项目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信托计划融资提供担保。危机原因
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等因素,廊坊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受到较大影响,项目中所说的“苗场”房地产项目和“三五三一”项目均未动工,开发进度严重落后。
事件处理结果 中融信托为维护优先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信托计划于2012年7月27日提前兑付全部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据称该兑付资金很可能是中融自有资金刚性兑付。
安信信托: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收益权投资(财产权信托)以昆山邦联项目收益权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并发行信托受益权份额,对价款用于项目开发。信托兑付期至,昆山纯高未能还款付息,且拒绝第三方接盘。安信信托交涉无果,将昆山纯高诉至上海二中院。
风控措施
1、财产抵押:昆山邦联项目基础资产即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
2、结构化设计:信托设优先劣后,融资方持有一般受益权。
3、担保:融资方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资金监管。危机原因
受宏观调控因素,昆山纯高资金周转困难。同时,由于财产权信托特殊的法律风险和阴阳合同,昆山纯高不认可贷款性质,不承认抵押有效,在意愿上亦拒绝还款付息。
事件处理结果
安信信托自有资金兑付优先受益权投资者。随后对昆山纯高进行追讨,以贷款纠纷对其起诉。法院判定为营业信托纠纷,但抵押有效,纯高存在违约行为,须承担包括归还本金及其他违约责任。
安信信托:浙江金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股权投资募集资金用于向金磊房产进行股权投资,由金磊房产经营“金磊•星汇花苑”项目但因项目实际控制人私刻公章,挪用了建设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信托计划被迫提前于2011年底终止
风控措施
1、通过股权收购和增资持有项目公司77%股权,其余股东的股权质押实现对项目公司100%控股。公司总资产11.91亿元,股权价值为5.92亿元。
2、股东个人为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项目公司的债权人(东宸建设)以其持有项目公司8.3亿元债权作为本信托劣后受益权的对价款,本信托实际持有项目公司8.3亿元债权。“金磊•星汇花苑”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是该持有的债权的抵押财产,抵押物价值为5.02亿元。
危机原因
在经济下行及调控影响,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从民间借入高利贷。金磊房地产公司项目实际控制人为了偿还民间高利贷挪用信托资金,信托计划被迫提前终止。
事件处理结果
安信信托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清算报告,安排优先受益人资金退出,信托计划提前结束。
吉林信托:莱芜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资产收益权信托购买南山建材项目经营收益权 2012年2月,企业实际控制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偿还欠债,涉嫌编造项目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并遭到逮捕。吉林依托产品兑付遭遇危机。
风控措施
1、南山建材以其持有100%股权和采矿权质押给吉林信托,作为其到期回购项目收益权的保障。
2、南山建材法定代表人戴英忠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危机原因
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有大量欠债,后勾结多位金融掮客,编造虚假项目和财务资料向吉林信托融资,获得通过。骗出贷款后,资金被主要用作偿还实际控制人个人欠债。吉林信托存在严重的尽调失职。
事件处理结果
吉林信托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兜底。公告称投资人已收回本息。中信信托:普大集团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矿产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收购山西普大煤业集团的特定资产收益权;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投资、优质信贷等。普大集团旗下部分煤矿已停产,洗煤厂2010年全年营收为零,面临亏损。集团负责人因转让股权、抵押剩余股权获取信托资金,遭到美国证券管理机构起诉。
风控措施 1、49%股权过户,剩余51%股权质押普大集团股权评估价值约172.24亿元,抵押率20%。
2、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测算未来3年净现金流超过65亿元。发生不利情况时,可处置普大集团核心煤矿,预计变现价值超80亿元。
4、中信信托派驻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危机原因
普大煤业旗下全资子公司至少连续2年亏损。中信信托对于该公司法律结构及财务数据相关的尽调存在重大纰漏。同时,中信信托拥有的山西煤业股权实际已经空心化,普大煤业下属核心资产,即采矿权均已经抵押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债权优先股权的程序,中信即使拍卖普大煤业的所有资产,也可能无法完全清偿信托资金。
事件处理结果
该信托2010年应付利息及费用加总约达5亿元,约为普大煤业2010年年报所披露的净利润的5倍。现经事双方未对此作出正面回应,后续无披露。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矿产项目委托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等媒体爆泰莱连续三年营收为零,没有公开的采矿权及经营行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实为被项目方挪用延长民间借贷链条。
风控措施
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梅园工贸名下的相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一块使用权面积为9262.04平方米的太原市区土地和总面积为19737.84平方米的六处商业地产。
危机原因
泰莱没有从事采矿业所必需的六证,也无经营煤矿经验。而是通过与拥有采矿权的梅园工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获得梅园工贸下属煤矿企业经营权,实为规避相关部门审批行为,有很大的程序瑕疵和安全隐患。为了通过信托机构审批,泰莱先向股东借款注资,提高了资本金。待获得2亿元信托贷款后,则用于清还股东借款,并非用于约定的建设投入。此外,根据市价计算的抵押物价值仅大约为1.86亿,远不及所披露的5亿元,亦难以覆盖本息。
事件处理结果
国投信托回应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并无法律风险,信托产品是私募性质,且参与交易各方会签订保密协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范围不会超出委托人范围,项目仍处存续状态。
陕国投: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委托贷款用于裕丰公司二期复合肥生产线的建设投入裕丰公司依照约定按季支付了一、二期项目部分利息,但至2012年底,裕丰公司出现比较严重的流动性问题。
风控措施
1、房地产抵押担保。营业用房及商业用房抵押,抵押率49%
2、裕丰公司64%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
3、裕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配偶、裕丰公司下属保利商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危机原因
据公开资料,裕丰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引发资金链断裂。本信托当中陕国投虽然设置了比较充分的还款保障措施,但对借款人的背景未进行充分尽调。
事件处理结果
陕国投拟以自有资金约5.98亿元受让裕丰信托项目信托受益权,并对裕丰公司相关资产强制执行查封及扣押。
华鑫信托: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贷款用于鲁西黄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研发需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由于融资方无力支付最后一期利息,信托产品仓促清算、未支付最后一笔应付利息,投资人不满投诉华鑫信托违约。
风控措施
1、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玫瑰园25套别墅以及土地使用权和未建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3、希森三和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召泽、股东梁召坤及其父亲梁希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危机原因
融资方存在借壳融资可能,养殖研发类的投资周期长,一般无大量资金需求。集团经营范围广泛,涉房地产、钢贸,出现业务困难比较正常,没有能力支付最后一期的利息。
受托人对产品信息披露不完善,且可能尽调和后续管理不到位。事件处理结果
华鑫信托表示并未出现违约,同时会持续地采取措施,如果最后一期的利息收到,则会及时地向投资人分配。
中信信托: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工商企业贷款全部用于向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公司停产、拖欠工资,已濒临破产。业界质疑中信明知项目方财务恶化,为解决自家银行信贷违约投入巨额资金。
风控措施
1、宜昌国资委下属宜昌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本信托计划33,357万元普通级受益权。
2、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不低于30.7亿元)抵押给信托。
3、三峡全通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危机原因
项目公司业务属于钢铁产业中下游,受宏观钢铁价格波动,销售价格与规模大幅下降,但受当地行政目标制约未能科学减产。三峡全通公司未能如约偿还两期贷款本息,分别为应当于2013年1月14日偿还贷款本息11855万元和于2013年1月16日偿还的贷款本息47247万元。
信托公司发新偿旧,帮助交易对手偿还相关信贷资金。事件处理结果
中信信托将信托计划延期3个月,不出资兜底,而是积极应对此次兑付危机。中信信托发动宜昌市政府、宜昌市国资委密切关注三峡全通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协助其缓解资金困局。同时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抵押物等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篇:海外家族信托案例和分析-2018.1.28
海外家族信托案例和分析
一、刘肇怀案例
(一)家族信托设立前的上市公司股权架构
根据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发布的公告(简称“公告”),英飞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对其持有的英飞拓公司股东JHL INFINITE LLC的部分股权设立了家族信托。根据公告内容,刘肇怀先生为英飞拓实际控制人,在2015年2月6日前,刘肇怀共持有公司70.26%的股份,其中直接持股34.76%,通过其在美国100%控股的JHL INFINITE LLC,间接持股35.5%,刘肇怀持股结构如下:
(二)家族信托设立后的上市公司股权架构
2016年2月6日,刘肇怀先生将其名下持有的部分JHL INFINITE LLC的股权设立了家族信托,其中:刘肇怀先生将JHL INFINITE LLC的10%股权设立JZ LIU 家族信托(#D);将JHL INFINITE LLC的 20%股权设立JZ LIU 家族信托(#1)。设立信托后,英飞拓的持股结构变更如下:
图2:2015年2月6日,英飞拓的持股结构
刘肇怀先生设立两个家族信托后,作为信托财产的股权所对应的投票权并未随之转移,因此刘肇怀先生虽持有JHL INFINITE LLC70%的股权,但却享有100%投票权。因此,刘肇怀先生设立家族信托的行为并未导致英飞拓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家族信托安排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1.受托人安排
在刘肇怀先生所设立的家族信托架构中,受托人并非为持牌的信托公司,而是其女儿Anna Liu。一般而言,英美法对于受托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任何能够具有持有财产的法律上能力的主体都可以成为受托人,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某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甚至都可以担任受托人。例如,一个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受托人,被认为可以履行信托职责,如果他成年后接受了信托和认可了他依照信托所为的行为,他就不能再否认信托的存在。当然,英美法也并非对受托人资格没有任何限制。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外国人和未成年人还是被禁止担任受托人。
反观我国,2001年颁布并施行的《信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截至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均未对受托人的资格有任何的规定。但在我国信托实践中,通常认为只有信托公司才能担任受托人,其他类型的法人或自然人无法作为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托人。如此一来,如果财产在境内(如现金、不动产或境内公司股权、股份),那么只能选任信托公司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
2.受益人安排
无论在美国各州还是我国,信托受益人的安排都具有灵活性。在刘肇怀先生所设立的家族信托架构中,JZ LIU 家族信托(#D)的受益人是刘肇怀先生的后裔,即他的子女Anna Liu、Robert S.Liu及Tina Liu;而JZ LIU 家族信托(#1)的受益人则安排为刘肇怀先生的后裔和刘肇怀先生的妹妹刘爱平女士及其配偶张衍锋先生。
在美国判例法中,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权利被称为“普通法上的所有权(legal title)”(或称为名义上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的权利则被称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equitable title)”(或称为利益所有权),形成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权”原则。相比之下,我国因 为奉行一物一权的原则,并没有双重所有权产生的可能。在我国信托法下,受益人的权利称为“受益权”,其所享有的利益称为“信托利益”。虽然在我国无法适用“双重所有权”原则,但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受益人的利益,在我国的非公益信托中,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应“为受益人的利益”。
在刘肇怀先生所设立的家族信托中,他本人并非受益人,而由其后裔及其他亲友分别作为两个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公告宣称该等受益人与刘肇怀先生均为一致行动人,并认为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未发生变化。
3.信托财产
根据公告,在刘肇怀先生所设的家族信托中,信托财产为JHL INFINITE LLC的部分股权。JHL INFINITE LLC设立在美国特拉华州,为“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内法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所不同。美国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合伙企业和普通公司。根据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特拉华州法典第6编第18章)第70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但受让权益并不自动取得成员(股东)资格,受让人并非当然有权参加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和实务管理。正是特拉华州的这样一种规定,使得JHL INFINITE LLC 30%的股权设立了信托,但却不会导致相应投票权的转移,也确保了刘肇怀先生的控制权不发生转移。
倘若在中国境内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设立信托,也可实现表决权保留的安排。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第一,在公司的章程中约定 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所持有公司的股权不享有表决权;第二,通过信托文件安排,将信托财产——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安排由委托人行使,从而可使委托人能够继续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此次中小板上市公司英力拓的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设立家族信托,是一次有益的实践。当然,可能是出于各种因素考虑,刘肇怀先生所设立的家族信托或许略显“保守”,体现在:其一,受托人和受益人安排限于家族成员,这或许是基于避免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可能的变化的考虑;其二,信托财产也仅有JHL INFINITE LLC 30%的股权;其三,JHL INFINITE LLC 30%的股权对应的投票权并未转移,仍由刘肇怀先生所持有。
假如刘肇怀先生的家族信托规划止步于此,那么家族信托保全传承财富、隔离风险的功效几乎没法发挥。但是,倘若刘肇怀先生将JHL INFINITE LLC的51%或更多的股权设立家族信托,是否触发实际控制人的变化、监管如何应对,这或许是信托业、相关专业人士和监管层不得不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二、吴亚军、蔡奎夫妇家族信托
2012年11月20号,上市公司龙湖地产董事会主席,中国女首富吴亚军离婚案,为中国家族企业利用信托处理同类事件树立了一个样本。764亿港元的市值公司,577 亿港元的身家分割,龙湖地产估价并未因在这场离婚案受到太大影响。原来早在2008年6月龙湖地产公司上市之前,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便已通过汇丰国际信托,各自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分别转移其中。吴亚军与蔡奎先在开曼群岛上注册了龙湖地产的空壳公司,龙湖地产的股权由两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持有,分别为CharmTalent以及PreciousFull。之后,吴亚军与蔡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又注册了一个名LongforInvestment的公司,该公司股权由龙湖地产100%控股。
LongforInvestment收购了嘉逊发展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这一部分正是吴亚军打算拿来上市的资产。LongforInvestment收购了嘉逊发展之后,又将股权分别以19.2亿港币和12.8亿港币的价格转让给CharmTalent和PreciousFull。
至此,信托架构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吴亚军和蔡奎将汇丰国际信托列为受托人之后,开始着手将各自的股权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的全资子公司。
汇丰国际信托的分支机构几乎遍布世界,尤其是在泽西、开曼、维尔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上。
吴亚军将CharmTalent所持有的所有嘉逊发展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全资子公司SilverSea。而蔡奎也将PreciousFull所持有的全部嘉逊发展股份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全资子公司Silverland。
这两次转让以零代价的馈赠方式进行。信托成立之后,吴亚军和蔡奎都不再直接控制龙湖集团的股权。
三、潘石屹、张欣夫妇家族信托
2002年,SOHO中国为了在海外上市,搭建了红筹架构。潘张二人通过私人公司 控制了SOHO中国(Cayman)股权;接下来,SOHO中国(Cayman)设立了7家BVI公司,控制其境内7家地产项目公司。其中,潘石屹透过Boyce(BVI)控制SOHO中国(开 曼)47.39%股权,张欣透过Capevale(BVI)控制SOHO中国(Cayman)47.39%股权,夫妻二人的股权共计94.78%。此时,潘石屹和张欣分别拥有SOHO中国(Cayman)的均等股权。
2005年11月14日,潘石屹将其在Boyce(BVI)的全部股份以馈赠方式转让给张欣。这种方式俗称“境外换手”。
SOHO中国的信托持股设计模式如下:张欣把Boyce及Capevale(BVI)的全部股份转让给Capevale(Cayman)(特意为成立信 托而注册的公司);紧接其后,张欣把 Capevale(Cayman)的全部股份授予汇丰信托。该笔信托属于私人信托,最大的好处就是紧锁股权。比如张欣在信托条款中设计了信托财产不可撤销条款。而张欣则是该笔信托的授予人、保护人及全权受益人。而潘、张二人作为Boyce及Capevale(BVI)的董事,通过对其控制,同时实现了将资产转移国外,和对SOHO中国的控制。
四、牛根生慈善信托、家族信托
蒙牛乳业董事长牛根生于2005年承诺将其拥有的所有蒙牛股份,除了少部分股息给家庭使用外,其他所有的经济利益都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牛根生所持有蒙牛的股票分为境内和境外两部分。一部分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按照内地公司法律法规,以每年25%的比例悉数转入老牛基金会。这部分股份已于2010年7月捐赠完毕。
另一部分为其名下的境外蒙牛公司3.96%的股权资产,2011年1月28日蒙牛有限公司在香港宣布,公司创始人牛根生已将这部分股权全数转让给Hengxin信托,以贡献公益慈善事业。牛根生本次共捐赠6,878万股,价值约为14.2亿港元。至此,牛根生的捐赠画上了一个句号。
Hengxin信托是瑞士信贷信托公司下设信托。Hengxin信托的任务是在以老牛基金会秘书长雷永胜为主的保护人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给受益人清单中的公益慈善组织 拨款的方式开展公益慈善工作。
Hengxin信托的受益方包括老牛基金会及与其合作过的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壹基金、大自然保护协会、内蒙古慈善总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其中,唯一非慈善受益方是牛根生及其家人,hengxin信托将根据牛根生签署的相关捐赠文件的约定得到捐出的蒙牛股份股息的约三分之一。
五、李嘉诚家族信托
作为亚洲首富的李嘉诚,其家族信托如同他本人一般深邃复杂,难以为外人掌握和复制。但是对于李嘉诚本人,通过家族信托的设立,其4390亿港元的资产却可以轻松由其调度和腾挪。
李嘉诚通过其成立的私人信托公司,设立了至少4个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对每个信托基金指定了受益人。
整个信托控股架构基础的是四个全权信托——TheLiKa-ShingUnityDiscretionary Trust(下称“DT1”)及另一全权信托(下称“DT2”),李嘉诚为四个全权信托的成立人。LiKa-ShingUnityTrusteeCorporationLimited(下称“TDT1”)及LiKa-ShingUnityTrustcorpLimited(下称“TDT2”),分别为DT1和DT2的受托人。TDT1和TDT2 各自持有房产信托 TheLiKa-ShingUnityTrust(下称“UT1”)中的若干物业,但上述全权信托在UT1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并无任何利益或股份。DT1及DT2的可能受益 人包括李泽钜、其妻子及子女,以及李泽楷。
再下一层,LiKa-ShingUnityTrusteeCompanyLimited(下称“TUT1”)为UT1的受托人,并以这一身份控制其他公司,TUT1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共同持有长江实业936,462,744股。
在对信托的控制上,TUT1、TDT1与TDT2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LiKa-ShingUnityHoldingsLimited(UnityHoldco)拥有。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UnityHoldco 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
TUT1所拥有的长江实业的股份权益,只为履行其作为受托人的责任和权力而从事一般正常业务,并可以受托人的身份,独立行使其持有的长江实 业股份权益的权力,而毋须向Unity Holdco或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征询任何意见。此外,TUT1还以UT1的受托人身份持有长江基建5,428,000股。
在持有和记黄埔部分股权时,李嘉诚采用了类似的结构。11,496,000股和记黄埔股份由LiKa-ShingCastleTrusteeCompanyLimited(下称“TUT3”)持有,TUT3是物 业信托TheLiKa-ShingCastleTrust(下称“UT3”)的受托人。
作为基础的是李嘉诚成立的另外两个全权信托DT3和DT4,其受托人分别为LiKa-ShingCastleTrusteeCorporationLimited(下称“TDT3”)和LiKa-ShingCastleTrustcorpLimited(下称“TDT4”)。TDT3和TDT4分别持有UT3的若干物业,但全 权信托DT3和DT4在UT3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不具有任何利益或股份。
DT3及DT4的可能受益人与DT1及DT2类似。TUT3、TDT3与TDT4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LiKa-ShingCastleHoldingsLimited(“CastleHoldco”)拥有。李嘉诚、李泽钜及李泽楷各自拥有CastleHoldco全部已 发行股本的1/3。TUT3在和记黄埔中履行责任及权力,与TUT1之于长江实业类似。
此外,TUT3还以UT3受托人的身份持有和记电讯香港53,280股普通股。
通过董事的设置,李嘉诚、李泽楷、李泽钜三人完全将庞大的家族资产掌控在其手中,并且在财富分配上,李嘉诚分给两个儿子的2.900亿港元的资产,通过一步股权转让就轻松完成,而这一步转让又没有干扰到每个信托中的资产。
第四篇:环境问题案例分析
黄浦江死猪问题的一些看法
刘斌201131141611经济管理学院11经济学2班
中国环境的现状不容乐观:中国环境问题在中国这30年的快速经济发展下已经愈加严重。中国环境问题日益恶化,在近些年尤其凸现出来。沙尘暴、污浊的空气、年年爆发的蓝藻、暴雪洪涝灾害等极端天气的频繁发生,都已经让公众和政府不得不正视中国环境日益恶化的问题。
世界观察研究所发布的《世界状况报告》中指出:中国面临着一些世界上最严峻的环境挑战,具体表现为:
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里,中国占了16个,同时大约有300个中国城市面临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中国的385个物种被列为濒危物种。
中国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在过去的十年中迅速增长。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据估算,在2006年燃烧化石燃料和制造水泥造成了62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中国的空气质量对大众健康构成极大威胁。据估计,中国每年死于呼吸道感染的人多达40万,这其中,空气污染是致病的直接原因。
“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2005年3月5日。
中国人最大一个梦不仅仅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是呼吸新鲜空气,喝清淨的水,吃天然的食物。这个要求,在“旧中国”本来是乞丐的要求;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今天的中国已经很难找到什么乾淨土了。现在有一个萦绕世界的环境问题又发生在中国,上海黄浦江松江段近日出现大量死猪漂浮于水面,上海官方称从死猪尸体中检测出猪圆环病毒。据悉,这些死猪来源于上游浙江嘉兴等县,当地仅在1月份病死猪达1万多头,一些村民将猪的尸体乱扔江里,导致死猪飘浮到上海的黄浦江。据《新民网》报导,上海黄浦江上游从3月初开始出现死猪漂浮现象,横潦泾河段、松江、金山水域均发现大量死猪尸体,乳猪和几百斤的大猪都有,打捞出死猪尸体目前已达6千多头。
发生这个事件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大批猪死,不是冻死,而是工业化大规模养猪,养殖密度太大,病毒杀死猪抗生素都不顶用,流向餐桌的渠道被拥堵,收购死猪被禁止,村里即便死猪收集站,但不少养猪大户为图方便及节省成本,就往河里一扔了之,因为扔死猪入水不容易被发现,而且成本较低。唯抛弃河里却污染下游上海水源。
事实上,将病死猪只或其他禽畜乱扔及投江的处理方式,是多地养殖户由来已久的恶习。也因为政府没有出台相对应的处罚措施,乱扔死猪至今无法可罚。再加上养殖户也不愿都已经亏了本还要亏钱处理死猪,所以当有大批生猪病死就直接运往河道扔弃。
既然是病死猪,丢到河里不担心传染病或污染水源?这些养殖户太没道德,但监管单位何在?死猪到处扔,难道查不出谁扔的?更何况数量这么多,应该很容易查到源头,为什么不去查?后来病死猪骤增?有去查吗?还是查了不敢报告公布?其实猪瘟,早就发生,地方政府隐瞒了。
浙江嘉兴的猪农透露,2月初当地已爆发猪瘟,死猪情况特别严重,部分猪农将死猪扔入河中。然而,江苏省农业厅出面否认疫情,声称死猪多数是冻死。大陆环保人士陈云飞指出,一下子出现几千头死猪,肯定是发生了猪疫情。官方在讲假话。而且,如果不是猪瘟,哪怕是饲料中毒,腐烂过后也会造成污染。别说是死猪,人生病都会传染。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常识。
从媒体报导的新闻片段中,可以看到捞获的猪尸,旁边围着大量苍蝇,有些已腐烂,连内脏都露出来,由于浸泡在水中已有一段时间,死猪个个涨得像皮球。而从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取水的松江、金山、奉贤、闵行等区,其中一个取水点只距离松江水域不足20公里。因此,水源可能被污染,恐怕造成民众大肠杆菌的传染。但上海市环保部门监测的结果却显示,黄浦江上游水质较为稳定,暂时不会停止取水。上海水务局更说,黄浦江的自来水水质符合大陆饮用水卫生标准,出厂水菌落总数与大肠菌群检测值都是0。
他们为什么要在死猪问题上撒谎?其实很简单:维稳思维在作怪。他们认为,只要随便编个理由,糊弄过去这几天,这几天之内不出事,一切就OK了。没想到,现在是微博时代,老百姓不好骗了。
给我的感觉就是,大量死猪的问题,官方不能够实事求是,对老百姓根本不负责任。如果有一点良知的话,不管你是哪一个部门检测,这么多死猪搁放6天,肯定水质方面有污染,不可能没有污染的事情,但是官方把这种问题隐蔽。
而我们也可以从这件事情映射到几乎所有的环境问题:都是因为政府的不作为。历史发展到这里,往回去看历史,现在中国的环境破坏,例如黄土高原,长江含沙量大增,青海湖衰竭,土地荒漠化,沙尘暴,等等的所有环境问题都是因为政府的开发不当,没有远见,缺少常识造成的。而环境污染问题,空气中粉尘颗粒,重金属,水质污染,这类则是政府职责的缺失,没有落实监管,即便有监管,也只是做做样子,并没有承担起责任。
时间向前走,历史向前看,我们再也无法回到过去毫无污染的时代,但是可以尽量地减少污染,把美好的环境留给子孙后代。所以,我呼吁每一个地球公民,都要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遏制环境向坏发展。
第五篇:案例一问题分析
一、你一定见过一些令人拍案叫绝的课堂,看到过一些老师如何游刃有余地恰到好处地使用技术支持教学。推荐你心目中的好做法,如果所推荐资源有网址的话,给出推荐资源的链接。
要上好一堂课,必须自觉地落实课程改革的理念,让学生乐于学、参与实践活动,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精神。首先,必须自觉地转变以教师的“教”为中心的传统的教学模式,搞清楚教师与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位置。其次,在课堂教学中教学策略、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选择是很重要的。第三,作为一名教师要掌握学生的心理。最后,教师要特别注意课堂教学的气氛,随时关注课堂教学中的双边活动。我们应该认识到,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不仅仅是把信息技术作为辅助学的工具,还要强调利用信息技术来营造一种信息化教学环境,该环境能够支持真实的情景创设、启发思考、信息获取、资源共享、多重交互、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等多方面要求的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也就是实现一种既能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新型教与学方式,这样就可以把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较充分地发挥出来,使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从而使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二、大家一定见过你所不认同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情况,请谈谈当时的情景,以及你的看法。
有些教师对网络资源过分依赖,忽视其他教学资源;有些教师为使用网络而使用网络,忽视教学目标和效果,学生没时间看课本,课件内容非常繁杂,内容太多,课堂很花哨,这种课忽略了对学生知识能力的培养,不便于学生牢固掌握新知识;有些教师认为把课件做得完美,色彩比较亮丽好,但这往往会分散学生注意力,对学生的观察产生干扰,不利于看清问题的本质。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有了全新的认识。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好坏,并不在于运用了多么先进的技术,或者一节课中使用了多长时间的技术,而在于是否在恰当的教学环节使用,使学生完成某些用其他方法难以做到的事,在高水平完成既定课程教学目标的同时,获取信息技术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
三、老师们自身的认识和经验,最有说服力和感染力。请一定从自己亲历的事情谈起。比如,你在整合过程中遇到过哪些挑战?你的应对策略和做法是什么?
我觉得在实际运用中,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是自己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认识存在很大误区。以前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辅助教学上,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白了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目标就是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人才。在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中要做到:
(1)要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
(2)要紧紧围绕“新型教学结构”的创建来进行整合;
(3)要注意运用“学教并重”的教学设计理论、方法进行课程整合的教学设计;
(4)要重视各学科的教学资源建设和信息化学习工具的搜集与开发,这是实现课程整合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