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本电费知识
基本电费知识
供电部门对大工业企业实行的电价制度。它将电价分成基本电费与电度电价两部,基本电费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即一月中每15分钟或30分钟平均负荷的最大值)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价,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两部制电价既考虑了用电量因素,又考虑了负荷率因素。其主要优点是:可以利用基本电费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分别计算电价的办法,刺激用电部门提高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的利用率,运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工业企业用电的合理化。同时,由于用电部门的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率的提高,使供电部门的设备利用率也有可能随之提高,从而大大降低供电成本。有了基本电价,能够保证供电部门得到比较固定的收入,以补偿成本支出与取得正常的利润。
最早的两部制电价在民国18年(1929年)10月,闸北水电公司与翔华电气公司订立的供电合同中,就明确规定供电限额为600千瓦,基本电价为每千瓦每月银3.13两,每千瓦·时为规元1分。当负荷低于50%时,每降低1%,需增加基本电价3%,这是两部制电价最早的雏形。
到民国22年(1933年),美商上海电力公司对最大需量100千瓦及以上中等大量工业和商业用户以及最大需量200千瓦及以上的特大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实行梯级递减收费。基本电价是:第一个100千瓦,每月基本电费300银两(相当于每千瓦每月3银两),超过100千瓦的以上部分,每千瓦每月2.75银两。电度电价是:每千瓦每月的用电量在150千瓦·时以内者,每千瓦·时0.015银两,超过部分每千瓦·时0.0095银两。同时,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75,否则,公司将劝告用户在一定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用户如不依从,则公司有权采用下列调整电费办法:调整后的基本电费=当月基本电费×0.75/?当月实际功率因数。
1952年5月,上海市公用局电力处成立两部制电价研究小组,经过1年调查研究,确定二项基本原则:一是实行两部制电价后,保持财政收入不变;二是既要适应成本的合理分摊,又要根据调节负荷的要求,确定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的比率为80倍。1953年起,对容量在50千瓦(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为每千瓦每月5.20元,电度电价每千瓦·时6.5分。
1960年上海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全国电价目录”,将两部制电价起点容量改为100千瓦(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电。
1975年2月1日起,两部制电价的起点容量又改为320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并取消按用电设备容量计算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的计算
(1)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费,也可按最大需量计费,由供电公司与用电户商定计费方式。
(2)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电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计算。事故停电、计划限电、检修停电不扣减基本电费。(3)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电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运。从设备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电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
(4)用电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持有关的证明文件,经供电企业核准并办理手续。暂停的变压器必须实际地停止运行。客户每两次暂停用电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客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允许办理两次暂停用电,一年内累计暂停用电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每次暂停用电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的时间超过6个月之日起,不论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均应按合同约定的容量收取基本电费。暂停用电不足15天者,不予扣减基本电费。
(5)减容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减少用电容量的期限,应根据客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最长时限不得超过两年。
(6)减容或暂停用电后,变压器容量已不足实行两部制电价界限的,仍按两部制电价计算。但客户申请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两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不足实行两部制电价界限的,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7)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50%计算收取。
第二篇:基本电费
什么是基本电费
其实“基本电费”的收取,早已从70年代起就开始对大工业用电实行了,今年,根据国家政策,在我省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中首次开始实行。
“基本电费”是按月收取的部分电费之一。其金额=基本电价乘以用电变压器容量(用电需量)。
电价标准迄今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并批准执行的,目前,我省销售电价执行分为两种。
一种为执行单一电价用户
如居民用电电价0.424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电价0.294元/千瓦时、商业用电电价0.76元/千瓦时等,像这样只有一个电度电价标准执行的称为执行单一电价的用户。该用户每月的电费,是按供电局安装在用户侧的电量计费表上记录数(用电量)乘以单一电价所得金额数收取的。
第二种为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
如大工业用电户和自2004年6月25日起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户。
两部制电价由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力率调整电费组成。
即该类用电户每月电费是由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力率调整电费三部分之和构成。
其中电度电费=用户每月实际发生的用电量×电度电价;
基本电费按月计算=用户所使用的变压器容量(用电需量)大小×基本电价。当前基本电价标准为:19元(28.5元)/千伏安(千瓦);
力率调整电费是根据用户用电的功率因数是否达标(功率因数标准为0.9)而制定的电费调整办法,换言之,该用户用电功率因数不达标,即加收力率电费。以此促进用电设备提高利用率,改善电压质量,保证电网安全。
“基本电费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要收基本电费”?“基本电费”是补偿供电企业不随 供电量多少而变动的固定成本和随供电量变化的变动成本。它主要有利于用户公平合理负担发供电成本,有利于促使用户提高用电负荷率。其中补偿固定成本主要指电网为可靠供电,所进行的电网维护费用,如变电、输电、计量设备的检修更换维护及固定资产折旧等。补偿变动成本主要指为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供电企业一方面随市场变化增加购电成本支出,另一方面还需不断增加投资建设电网、改造电网,以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保证供电要求等。例如:近年来进行的诸多变电所建设;海西、海南、黄南地区电网的延伸及无电区的用电;城农网建设改造(包括城镇“一户一表”改造)等,这些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保证了青海经济的发展和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
因此,国家制定收取基本电费的政策,仅是对电网企业长期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补偿。
第三篇:基本电费计算
1.1.1.1 基本电费计算 1.1.1.1.1 业务子项描述
基本电费是根据用电客户变压器的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收的电费。1.1.1.1.2 工作要求
1、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业务规则:
1)凡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kW视同kVA)也应计算基本电费;(注释1)
2)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注释2)
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注释3)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注释4)
5)对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于冷备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于热备状态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客户专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注释5)
6)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注释6)
7)备用变压器已经供电部门封停或装有闭锁装置,不可能发生变压器同时投运的,则基本电费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注释7)
8)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按实用天数计算,每日为全月基本电费的1/30;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注释8)
一般情况下,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基本电价 用电变更后容量发生改变的
基本电费=[原容量×变更前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 /30 ×基本电价 + 〔变更后剩余容量 ×变更后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30× 基本电价
其中变更时按每台变压器进行计算。
按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进行容量计算时,如有小数,计算基本电费时将变压器容量保留到小数到2位。
9)如转供户为按容量计算基本电费,需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扣减。
2、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业务规则:
1)对有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各路进线应分别计算最大需量。在分别计算需量时,如因电业部门有计划的检修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加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用户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除。(注释9)
2)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凡有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其最大需量应包括该高压电动机的容量。用户申请最大需量,包括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低于按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由于电网负荷紧张,电业部门限制用户的最大需量低于容量的40%时,可以按低于40%数核定最大需量。(注释10)
3)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费的用户应和电网企业签订合同,按合同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超过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注释11)
A、实际抄见最大需量少于等于核定值或大于但没超过核定值5%的: 基本电费 =核定值 × 基本电价 B、实际抄见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
基本电费 =核定值×1.05 × 基本电价 +(抄见最大需量 – 核定值 ×1.05)× 基本电价 ×2 4)双路电源情况下,按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如果是双路常供,基本电费需要按照两个需量表分别计算,各路按照单路供电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原则计算,用户上报两路各自的核准值。如果是一路常用一路备用,基本电费需要按照需量值取大的计算。(注释12)
5)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按实用天数计算,每日为全月基本电费的1/30;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注释8)
基本电费=(全月基本电费 ×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30
6)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基本电费应按照需量下限收取基本电费。
7)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注释13)
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折算:
A、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B、二班制:每月用电量36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C、三班制:每月用电量54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D、四班制:每月用电量27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如转供户为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需将被转供户电量折算成最大需量扣除。
3、对于影响基本电费计算的业务变更(如增容、减容、减容恢复、暂停、暂停恢复等),如计算方式发生变化,(如容量变需量或者需量变容量),变更前后分别按各自计算方式以实际使用天数进行计算,计算方式未发生改变的处理办法上文已分别作了描述。
4、对于需要分次结算的用户,每月最后一次结算时,计算其全月基本电费。
注释1:《电热价格》水电部1976年 第4节3条1款 注释2:《供电营业规则》 第二十三条第5点 11BM04_DIF_006 BM04_DIF_005 2注释3:《供电营业规则》 第二十四条第3点 注释4:《供电营业规则》 第二十四条第4点 注释5:《供电营业规则》 第八十五条 注释6:《供电营业规则》 第八十五条 注释8:《供电营业规则》 第八十四条
注释9:《电热价格》水电部1976年 第4节5条2款 注释10:《电热价格》水电部1976年 第4节3条2款2点 注释11:《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5年 第十三条 注释12:参照《供电营业规则》 第八十五条 注释13:《供电营业规则》 第十四条第4点
第四篇:基本电费计算
基本电费计算 步骤/方法
一、概念
基本电费是根据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算的电费。属于固定成本。
二、基本电费的收取范围
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客户。
三、基本电费的计收方式
基本电费有两种计收方式,可以按照变压器(额定)容量计收、也可以按最大需量计收。客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在《供用电合同》中进行明确,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更改。
四、基本电费的计收标准
1、按容量计收:
A、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4元/千伏安/月;
B、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8元/千伏安/月。
2、按需量计收:
A、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1元/千瓦/月;
B、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7元/千瓦/月。
五、基本电费的计算公式
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基本电价
受电变压器容量包含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千瓦视同千伏安)。按最大需量收取基本电费的客户必须安装最大需量表,按表指示的数值计算最大需量值。
六、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应注意的问题:
1、(发改价格〔2005〕514号《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最大需量值由客户和电网企业共同确定,并签订合同,每月按合同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客户最大需量值超过核定值的5%,则超过5%部分加倍收取。例如:最大容量合同约定是1000kW,而实际1300kW,则容许1050kW,超出部分250kW加倍计收,则250×2=500kW,总计1550kW。
2、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
3、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
4、按最大需量计费的两路及以上进线用户,各路进线分别计算最大需量,累加计收基本电费。
5、原已委托转供客户计算基本电费时,应扣减被转供客户的实际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的基本电费。
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折算:1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kW.h折合1kW;二班制按360kW.h折合为1kW;三班制按540kW.h折合为1kW;农业用电按270kW.h折合为1kW。
七、基本电费计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1、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计算。(《供电营业规则》中用电客户的变压器暂停、启封时间计算统一为:变压器封停当天不收基本电费、启封当天应计收基本电费)
事故停电(含电网用电负荷紧张,危及电网频率稳定安全引起的拉闸限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2、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收取,不能扣减办公照明、居民生活等负荷所占变压器的容量,执行最大需量的客户也不扣减办公照明、居民生活等负荷所占变压器的容量。
3、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客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4、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5、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案例一:
某大工业用户3月份新装1000kVA变压器和630kVA变压器各一台,后因资金不到位于6月向供电企业申请暂停1000kVA变压器1台,供电企业经核查后同意并于6月10日对其1000kVA变压器加封。试求该用户6月份基本电费为多少?【假设基本电费为18元/kVA/月,供电企业抄表结算日期为每月25日。】
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新装用户二年内申请暂停的,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因此该用户6月份的1000kVA变压器从10日加封起至25日抄表止,抄表日25日计入当月,实用天娄为15天,未用天数共16天,按规定暂停容量的50%收取基本电费,基本容量为: =630+1000×15/30 +1000×16÷30×0.5 =1397(kVA)
基本电费=1397*18=25146元
答:该用户6月份的基本电费为25146元。
7、备用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客户专门为调整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
8、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案例二: 某大工业电力用户,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有3台受电变压器,T1、T2、T3容量分别为S1=400kVA,S2=560kVA,S3=200kVA。其中,T1、T2在其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某月,其受电方式为T1、T3运行,T2退出。若基本电价为18元/(月kV.A),求该客户本月基本电费。
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在受电装置一次侧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收基本电费”则:
基本电费=(560+200)×18 =13680(元)答:本月基本电费为13680元。
注意事项
1、基本电价的执行标准: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价与其他工业客户不同;
2、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计算。其实用天数的计算不易掌握,即:抄表日计入哪当月还是下月?变压器封存、启封当天该如何计收基本电费等。
3、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时,当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约定需量的5%以上的该如何计收?
4、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如何计算实用天数与基本容量是难点。
教学重点及难点:
1、基本电价的执行标准: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价与其他工业客户不同;
2、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计算。其实用天数的计算不易掌握,即:抄表日计入哪当月还是下月?变压器封存、启封当天该如何计收基本电费等。
3、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时,当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约定需量的5%以上的该如何计收?
4、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如何计算实用天数与基本容量是难点。主要教学内容:
一、概念
基本电费是根据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算的电费。属于固定成本。
二、基本电费的收取范围
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客户。
三、基本电费的计收方式
基本电费有两种计收方式,可以按照变压器(额定)容量计收、也可以按最大需量计收。客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在《供用电合同》中进行明确,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更改。
四、基本电费的计收标准
1、按容量计收:
A、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4元/千伏安/月; B、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8元/千伏安/月。
2、按需量计收:
A、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1元/千瓦/月; B、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7元/千瓦/月。
五、基本电费的计算公式
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基本电价
受电变压器容量包含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千瓦视同千伏安)。
按最大需量收取基本电费的客户必须安装最大需量表,按表指示的数值计算最大需量值。
六、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应注意的问题:
1、(发改价格〔2005〕514号《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最大需量值由客户和电网企业共同确定,并签订合同,每月按合同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客户最大需量值超过核定值的5%,则超过5%部分加倍收取。
例如:最大容量合同约定是1000kW,而实际1300kW,则容许1050kW,超出部分250kW加倍计收,则250×2=500kW,总计1550kW。
2、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
3、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
4、按最大需量计费的两路及以上进线用户,各路进线分别计算最大需量,累加计收基本电费。
5、原已委托转供客户计算基本电费时,应扣减被转供客户的实际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的基本电费。
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折算:1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kW.h折合1kW;二班制按360kW.h折合为1kW;三班制按540kW.h折合为1kW;农业用电按270kW.h折合为1kW。
七、基本电费计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1、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计算。(《供电营业规则》中用电客户的变压器暂停、启封时间计算统一为:变压器封停当天不收基本电费、启封当天应计收基本电费)
事故停电(含电网用电负荷紧张,危及电网频率稳定安全引起的拉闸限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2、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收取,不能扣减办公照明、居民生活等负荷所占变压器的容量,执行最大需量的客户也不扣减办公照明、居民生活等负荷所占变压器的容量。
3、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客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4、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5、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案例一:
某大工业用户3月份新装1000kVA变压器和630kVA变压器各一台,后因资金不到位于6月向供电企业申请暂停1000kVA变压器1台,供电企业经核查后同意并于6月10日对其1000kVA变压器加封。试求该用户6月份基本电费为多少?【假设基本电费为18元/kVA/月,供电企业抄表结算日期为每月25日。】
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新装用户二年内申请暂停的,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因此该用户6月份的1000kVA变压器从10日加封起至25日抄表止,抄表日25日计入当月,实用天娄为15天,未用天数共16天,按规定暂停容量的50%收取基本电费,基本容量为: =630 1000×15/30 1000×16÷30×0.5 =1397(kVA)
基本电费=1397*18=25146元
答:该用户6月份的基本电费为25146元。
7、备用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客户专门为调整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
8、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案例二:
某大工业电力用户,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有3台受电变压器,T1、T2、T3容量分别为S1=400kVA,S2=560kVA,S3=200kVA。其中,T1、T2在其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某月,其受电方式为T1、T3运行,T2退出。若基本电价为18元/(月kV.A),求该客户本月基本电费。
解: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在受电装置一次侧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收基本电费”则: 基本电费=(560 200)×18 =13680(元)答:本月基本电费为13680元。
课后思考题目:
1、在案例一中,抄表日是该计入当前计费周期,还是计入下个计费周期,哪一个更合理?
2、如果案例二中的T1、T2变压器互为热备用,一次侧没有连锁装置,基本电费该如何收?
第五篇:基本电费计算
基本电费计算
1.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业务规则:
(1)凡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kW视同kVA)也应计算基本电费;(2)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对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于冷备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于热备状态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客户专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
(6)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
(7)备用变压器已经供电部门封停或装有闭锁装置,不可能发生变压器同时投运的,则基本电费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
(8)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按实用天数计算,每日为全月基本电费的1/30;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一般情况下,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基本电价 用电变更后容量发生改变的
基本电费=[原容量×变更前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 /30 ×基本电价 + 〔变更后剩余容量 ×变更后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30× 基本电价
其中变更时按每台变压器进行计算。
按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进行容量计算时,如有小数,计算基本电费时将变压器容量保留到小数到2位。
(9)如转供户为按容量计算基本电费,需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扣减。2.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业务规则:
(1)对有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各路进线应分别计算最大需量。在分别计算需量时,如因电业部门有计划的检修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加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用户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除。
(2)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凡有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其最大需量应包括该高压电动机的容量。用户申请最大需量,包括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低于按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由于电网负荷紧张,电业部门限制用户的最大需量低于容量的40%时,可以按低于40%数核定最大需量。
(3)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费的用户应和电网企业签订合同,按合同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超过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
A、实际抄见最大需量少于等于核定值或大于但没超过核定值5%的: 基本电费 =核定值 × 基本电价 B、实际抄见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
基本电费 =核定值×1.05 × 基本电价 +(抄见最大需量 – 核定值 ×1.05)× 基本电价 ×2(4)双路电源情况下,按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如果是双路常供,基本电费需要按照两个需量表分别计算,各路按照单路供电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原则计算,用户上报两路各自的核准值。如果是一路常用一路备用,基本电费需要按照需量值取大的计算。
(5)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按实用天数计算,每日为全月基本电费的1/30;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全月基本电费 ×变压器实际运行天数)/30
(6)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基本电费应按照需量下限收取基本电费。
(7)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
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折算:
A、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B、二班制:每月用电量36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C、三班制:每月用电量54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D、四班制:每月用电量270千瓦时,折合为1千瓦。
如转供户为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需将被转供户电量折算成最大需量扣除。3.对于影响基本电费计算的业务变更(如增容、减容、减容恢复、暂停、暂停恢复等),如计算方式发生变化,(如容量变需量或者需量变容量),变更前后分别按各自计算方式以实际使用天数进行计算,计算方式未发生改变的处理办法上文已分别作了描述。4.对于需要分次计算的用户,每月最后一次计算时,计算其全月基本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