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皖江城市带示范区政策
为认真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cp安徽省委和安徽省人民zf-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0〕10号),转摘如下:
一、强力推进产业承接载体建设
1、从2010年起连续6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集中区建设,区内新建企业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全额奖励市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
2、示范区内的省级开发区,可依法采取置换用地、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等方式扩大范围,由所在地zf修编开发区总体规划报省zf批准后实施。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扩区。
3、区位、交通及产业墓础较好的工业聚集区可批准筹建省级开发区,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可同时设立为省级高新区,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4、在集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中设立合作园区,吸引海内外地区zf、开发园区,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战略投资者,以及省内各市县、企业等对其进行整体开发。
2010年起连续6年,合作园区新增增值税、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给合作园区。
5、鼓励发展“飞地经济”,积极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开展国际、省际、省市、市县之间的广泛合作。
二、大力支持产业创新升级
6、制定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目录内投资项目享受国家鼓励类产业相关支持政策。
7、促进承接产业转移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相结合,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优惠政策,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比照执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
8、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海内外重要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落户示范区的,享受转出地同等优惠政策待遇。推进产学研合作,吸引高新技术成果在示范区转化。
9、建立并认定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墓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墓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三、保障建设用地供给
10、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管理,根据实际用地需求,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滚动修编制度。
11、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留15%,专项用于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省对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的鼓励类产业转移重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单列。集中区单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计划指标单列。
12、示范区内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可有偿调剂,示范区外市、县新增耕地指标可有偿调剂给示范区市、县。支持示范区市、县为其他地区土地整理垫付前期资金,整理置换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有偿调剂给垫付资金方使用;也可用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价入股,共建合作园区。
13、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统一市场。
四、充分发挥税费优惠和价格政策效应
14、根据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示范区内市、县zf可自行确定当地等级土地的适用税额,并报省zf备案。对转移到示范区内的企业,其在建期间建设用地,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程序报批后,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营期间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程序报批后,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5、对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示范区内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外省转移到示范区内的综合利用资源企业,凡在资格有效期内生产已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的,不再重新认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16、对以省zf名义表彰的有关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等方面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17、示范区内的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实行同价。实行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对用电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18、对集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建企业的水、电、气工程设计和安装价格实行监管,市、县人民zf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制定最高收费标准。对进入集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企业涉及的事业单位服务收费,市、县人民zf可以制定减免政策;企业需要社会中介服务的,当地zf可以通过打捆结算、招标等形式确定收费标准。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并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房产税按收入归属3年内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
20、支持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银行增资扩股。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12年前示范区每个县至少成立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1、鼓励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鼓励企业上市,企业因上市而补缴的税费,省及以下留成部分奖补原企业股东。
22、加大金融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资功能,建立担保风险基金,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争取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23、建立便捷高效支付清算系统,实现示范区内免费通存通兑。完善跨省金融结算,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六、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24、科学编制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实施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先行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25、省财政对集中区内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每万吨处理能力300万元奖补,新增污水管网建设按每公里40万元奖补。
26、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对上报环保部的项目积极提供服务,争取加快审批速度。
七、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
27、依托高校、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职学校、骨干企业,建设与承接产业相配套的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支持若干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和引智示范基地建设。
28、加快建立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示范区创办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工作关系,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29、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省财政加大对示范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鼓励国内高校到示范区联合办学、兴办分校或独立学院,并落实建设用地、规费减免、设施建设、税收等优惠政策
八、支持内外贸发展
30、充分运用家电汽车下乡、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农超对接、商贸物流、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回用等政策,支持示范区扩大消费。综合利用省级外贸促进资金和中央切块资金,支持示范区培育出口墓地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开拓国际市场。
31、支持示范区建设物流园区和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对新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道路临时占用费,免收征地管理费。
32、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抓紧出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规划。推进合肥出口加工区尽快获批。为芜湖保税港区建设准备条件,快速审核、审批或转报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等保税物流场所建设项目。
九、强化社会建设和就业服务
33、建设以示范区为核心、覆盖全省、联结长三角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建立示范区与皖北地区劳务合作机制。支持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地,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回乡创业。加大对示范区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
34、制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等衔接办法。加快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率先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35、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大类申请核定。
36、对列入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申报核发选址意见书时,不再编制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
37、整体搬迁的企业在沿海评定的管理类别,来示范区后予以办理相应的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类别。允许转移到示范区内的企业将原进口设备转到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新企业继续使用,监管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38、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和简化产业转移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39、扩大县级和部分试点镇的经济管理权限,形成促进承接产业转移的合力。
40、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推进示范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
第二篇: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国家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要是基于以下背景:
其一,我国区域经济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势在必行。具体地说,一方面,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等沿海地区要素成本持续上升,传统产业的发展优势在减弱,外延型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加快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另一方面,广大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要素成本优势明显,产业发展空间相对比较大。在此背景下,加快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形成更加合理、有效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已成为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取向和重要任务。这是国家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其二,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而采取的具体行动。2008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来皖视察时指示,安徽“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胡总书记站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安徽要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分工合作的重大课题。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进行谋划,7月上旬,邀请国家发改委来我省调研,调研组在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在安徽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构想。10月,安徽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合作的请示l、11月初,国务院领导在王金山书记、王三运省长《关于设立皖江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问题的报告》上作了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研究并给予支持。2009年1月,国务院领导同意了国家发改委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问题的请示。
其三,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在皖江城市带,是因为这一区域综合优势明显,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走在中西部地区的前列。皖江城市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是国务院批复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的六大城市群增长极之—。这一地区区位优势明显,是长三角向中西部产业转移和辐射的最佳区域,具有产业基础好、要素成本低、配套能力强等综合优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皖江开发开放、组织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在开展招商选资、加强与长三角体制机制对接、创新与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产业承接规模不断扩大,成效日益显现,具备探索科学承接产业转移之路、为中西部地·区提供示范的客观条件。
意义
首先,设立示范区,是顺应国内外产业转移新趋势,建立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招商引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总的来看,产业承接的质量还不高,地方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重复建设、恶性竞争不时出现,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选择重点区域,加强引导,探索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的新模式,促进产业承接转移有序开展,为其他区域提供示范。这个历史性的任务,光荣地落到了安徽身上。因此,我们要站在国家的战略意图层面,在建设示范区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加强政策和规划引导,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坚决转变传统的产业承接方式,积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
其次,设立示范区,是加快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设立示苑区,不是仅仅为了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实现量的扩张,从根本上讲,是深入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可以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比较优势,集聚发展要素,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发展步伐,同时为东部地区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更好地辐射和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区域经济布局调整,形成东中西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再次,设立示范区,是更好地发挥皖江城市带综合优势,推动安徽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要求。皖江城市带基础较好、条件优越。通过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有利于安徽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加速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规划,示范区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重点承接产业加快发展。到那时,示范区的经济规模将快速扩大,实力将大大提升,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将进一步提高。
另外,设立示范区,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保持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确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的调控目标得以实现。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通过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可以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稳 定扩大就业,激发内需潜能,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增强经济发 展动力和后劲,夯实全国平稳、可持续发展基础。
成员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范围为安徽省长江流域,成员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九市全境和六安市的舒城县、金安区,共59个县(市、区),辐射安徽全省,对接长三角地区。
其中“一轴”包括安庆、池州、铜陵、巢湖、芜湖、马鞍山6个沿江市,这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轴线;“两核”指合肥、芜湖,这是我省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两大增长极,是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域;“两翼”包括滁州和宣城市,着力打造承接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产业转移的前沿地带。同时,规划还从空间上对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实现产业与城镇互动发展作出了整体安排。
数据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08年人口305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5818亿元,分别占安徽省的45%和66%。规划期为2009—2015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
皖江城市带拥有马钢、奇瑞、安庆石化、海螺水泥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这一区域集中了安徽全省80%的汽车企业、83%的钢铁企业、71%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企业和92%的家电生产企业,汽车、钢铁、有色金属、家电等优势产业在安徽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现已形成冶金、汽车及零部件、建材、家电、化工等产业集群,是国家级汽车生产和出口基地、国内重要的铜基材料精深加工基地和优质铸管生产基地、国内重要的内河船舶及家电等装备制造业基地、世界级水泥生产基地和国内重要的非金属矿及制品生产基地。
2009年,皖江城市带实现生产总值超过6600亿元,占全省比重由2000年的56.3%上升到65.7%,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由64%上升到72%。
其中,皖江城市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8605户,占全省六成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84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利税695亿元,增长36%,增幅高于全省5.6个百分点,其中利润347亿元,增长64%,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以上。2009年,皖江城市带工业化率达到44.5%,比上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皖江城市带内的工业已在安徽居主导地位,成为带动安徽经济的“发动机”。编制过程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从2009年2月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徽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式启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在发改委主任张平和安徽省省长王三运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杜鹰副主任和孙志刚常务副省长担任规划小组的副组长,直接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下设起草小组,成员由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和安徽省发改委的同志及有关专家组成,范恒山司长和沈卫国担任组长。
按照省政府与国家发改委商定的工作方案,规划编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我省提供基础研究材料和规划草稿;第二阶段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对规划草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三阶段国家发改委牵头进一步调研,征求安徽省和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再进行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审批。
第一阶段的工作从2009年2月5日孙志刚常务副省长带领省发改委赴国家发改委商议工作方案开始,到4月3基本完成。2月上旬,在省政府召开有关市和部门会议进行专门布置后,省发改委随即着手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在合肥和北京召开了省内专家座谈会和在京专家座谈会,征求规划起草意见;成立了5个专题小组,邀请33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重大建设和政策问题; 多次召开办公会,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分别向王金山书记、王三运省长、孙志刚副省长和国家发改委范恒山司长进行了专题汇报。起草组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反复斟酌,数易其稿,形成《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第10稿)》上报国家发改委。
第二阶段是从2009年4月5日到7月21日,省发改委配合国家发改委对规划草稿进行修改完善。4月16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邀请了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院的王岳平、北京大学的张文忠等专家参与修改。4月21日,孙志刚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直有关部门政策研究以及与国家有关部门衔接情况的汇报。经孙志刚副省长同意,省发改委召开了外来投资企业座谈会。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经济委对规划的修改意见,并征求了省发改委老领导的建议和意见。5月3日,召开省发改委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充分讨论,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5日,王三运省长主持召开了由省委、省政府秘书长、相关市长参加的座谈会,研究规划修改工作。起草组按照讨论的意见,特别是王三运省长的要求加强对薄弱章节的研究修改。5月7日至9日,赴北京与国家发改委进行沟通,研究规划的修改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案。5月10日,经王三运省长同意,省发改委将起草说明、工作方案、部门要研究的政策建议等材料印发省直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共同研究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努力使示范区规划“可批、管用”。5月13—17日,方宁秘书长和沈卫国主任亲自带队,集中省委、省政府政研室、合工大、安大、社科院等省内专家,与起草组成员一道,封闭修改规划稿。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规划稿的高度、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7月16—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国务院22个部门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协作办公室,80多人的调研组来皖江城市带调研,广泛听取皖江市县党委政府、企业界以及干部群众的意见,对规划稿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
第三阶段,从2009年7月22日至今。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对国家部委联合调研组调研过程中各个地区提出的要求进行梳理,供规划起草组修改参考;二是组织专人编制了《皖江城市带产业集中区选址论证报告》;三是赴广东、江苏学习调研,重点学习借鉴合作共建开发园区的做法和经验; 四是继续进行基础性资料的补充收集工作。8月10—14日,起草组再次赴北京,与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共同对规划进行认真全面的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8月29日,省发改委再次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专门研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9月2日,省发改委综合省直各部门、各市的修改意见,形成《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报告》,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修改后正式送国务院27个部门和单位,以及长三角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对规划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和提升。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国务院。
主要内容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除前言外,共包括11章。
第一章,设立示范区的背景和作用。主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阐述设立示范区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主要从把握国内外产业转移基本态势的角度,从促进示范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提出示范区发展和建设的总体思路、原则要求和奋斗目标。核心内容有“六个着力”、“四条原则”、“四大战略定位”和“五项目标”。
六个着力。这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下一步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是着力深化泛长三角分工合作,推动区域:联动发展。二是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探索科学承接新途径。三是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增强产业承载能力。四是着力加快自主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五是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六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条原则。这是对指导思想的深化。一是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二是承接创新、优化升级的原则。三是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四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
四大定位。这是示范区规划高度的重要体现。要立足安徽,融入长三角,联结中西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探索科学发展新途径,努力构建区域分工合作、互动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长三角拓展发展空间的优选区、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具体包括四大战略定位,即合作发展的先行区、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五项目标。规划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提出了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一是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基础地位稳固,非农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 三是开放合作不断加强,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市场体系、体制机制等与沿海发达地区全面对接;四是公共服务日趋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五是人居环境更加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规划还对2020年的目标进行了展望,到那时,皖江城市带将建成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带。
第三章,空间布局。规划从皖江城市带各市产业现状、资源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考虑,提出了构建“一轴双核两翼’’的产业空间格局的构想,“一轴’’包括安庆、池州、铜陵、巢湖、芜湖、马鞍山6个沿江市,这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轴线;“两核”指合肥、芜湖,这是我省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两大增长极,是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域;“两翼”包括滁州和宣城市,着力打造承接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产业转移的前沿地带。同时,规划还从空间上对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实现产业与城镇互动发展作出了整体安排。
第四章,产业承接园区建设。园区是产业转移的有效载体,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转移模式的重要抓手。规划通过三个途径来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载体,促进项目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增强产业承接能力。一是按照布局优化、特色突出、用地集约、产业集中的原则,加强现有开发园区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将开发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二是适应产业大规模、集群式转移趋势,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区划制约,高水干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三是通过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创新合作共建方式、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
第五章,产业承接发展重点。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明确了皖江城市带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方向。重点从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提升原材料产业,加速壮大轻纺产业,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积极发展与长三角联系紧密的现代服务业,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提出了产业承接发展的重点。这一章篇幅较大,文字表述指出了产业承接的重点和方向,指导性较强; 专栏表述明确了各产业基地(集群)的建设内容,重点突出。
第六章,产业创新升级。我省在自主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为此,规划单独列出一章强调了产业转移中的自主创新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推进承接产业创新提升,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构建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要素对接,建立创新服务体系;优化创新环境,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
第七章,基础设施支撑。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撑,是承接产业转移最重要的保障之一。规划着重从构建一体化的现代交通体系,努力实现与长三角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安徽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优势,提高能源保障水平;提高防洪减灾水平,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建设水利保障体系;加快信息化基地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共4个方面,对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谋划,并提出了一些符合国家总体规划和我省发展需要的重大建目。
第八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在产业转移中,要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转入,把承接产业转移与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示范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规划从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防止转移污染、转移落后,提高转移产业的技术含量,促进转移产业集约发展,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明确了产业转移的环境容量要求,明确提出了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
第九章,区域联动发展。规划突出了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加强与长三角全面合作、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优先向示范区转移产业、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等重点工作。同时,也提出要加强与沿海其他地区互动,进一步密切与中西部地区合作:要发挥皖江城市带的支撑和辐射作用,带动皖北、皖南、皖西联动发展,实现安徽整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十章,体制机制创新。体制创新是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规划提出要鼓励示范区大胆探索,允许示范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领域先行先试,提出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创新政府服务,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要构建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要加强社会管理与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改革户籍制度。
第十一章,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加大政 策支持,从投资、财税、金融、土地、对外开放5个方面明确 了一些必要的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这些 政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均原则同意。二是加强组织实施,重点对国务院有关部门、长三角两省一市和我省明确了具体要求,提出要在国家层面建立高层次协调机制,指导我省和长三角等沿海地区共同推动产业转移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皖江规划关键字
一轴双核两翼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从区内各市产业现状、资源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考虑,提出了构建“一轴双核两翼”的产业空间格局的构想。
“一轴”包括安庆、池州、铜陵、巢湖、芜湖、马鞍山6个沿江市,这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轴线;
“双核”指合肥、芜湖,这是我省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两大增长极,是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域;
“两翼”包括滁州和宣城市,着力打造承接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产业转移的前沿地带。
六个着力
这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下一步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是着力深化泛长三角分工合作,推动区域:联动发展。
二是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探索科学承接新途径。
三是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增强产业承载能力。
四是着力加快自主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五是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
六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条原则
这是对指导思想的深化。
一是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
二是承接创新、优化升级的原则。
三是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
四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
四大战略定位
这是示范区规划高度的重要体现。
要立足安徽,融入长三角,联结中西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探索科学发展新途径,努力构建区域分工合作、互动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长三角拓展发展空间的优选区、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具体包括四大战略定位,即合作发展的先行区、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五项目标
规划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提出了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
一是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基础地位稳固,非农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
三是开放合作不断加强,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市场体系、体制机制等与沿海发达地区全面对接;
四是公共服务日趋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五是人居环境更加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规划还对2020年的目标进行了展望,到那时,皖江城市带将建成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带。
产业承接
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明确了皖江城市带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方向。
重点从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提升原材料产业,加速壮大轻纺产业,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积极发展与长三角联系紧密的现代服务业,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提出了产业承接发展的重点。
指出了区域产业承接的重点和方向,指导性较强;明确了各产业基地(集群)的建设内容,重点突出。
环境保护
规划明确提出,在产业转移中,要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转入,把承接产业转移与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示范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规划从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防止转移污染、转移落后,提高转移产业的技术含量,促进转移产业集约发展,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明确了产业转移的环境容量要求,明确提出了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
基础设施
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撑,是承接产业转移最重要的保障之一。
规划着重从构建一体化的现代交通体系,努力实现与长三角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安徽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优势,提高能源保障水平;提高防洪减灾水平,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建设水利保障体系;加快信息化基地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信息共享,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共4个方面,对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谋划,并提出了一些符合国家总体规划和我省发展需要的重大建目。
园区建设
园区是产业转移的有效载体,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转移模式的重要抓手。
规划通过三个途径来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载体,促进项目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增强产业承接能力。
一是按照布局优化、特色突出、用地集约、产业集中的原则,加强现有开发园区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将开发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二是适应产业大规模、集群式转移趋势,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区划制约,高水干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
三是通过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创新合作共建方式、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
产业升级
安徽省在自主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为此,规划单独列出一章强调了产业转移中的自主创新问题。
主要内容包括:
推进承接产业创新提升,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构建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要素对接,建立创新服务体系,优化创新环境,支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
体制创新
体制创新是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
规划提出要鼓励示范区大胆探索,允许示范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领域先行先试,提出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创新政府服务,着力提高行政效能;要构建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要加强社会管理与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改革户籍制度。
区域联动
规划突出了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加强与长三角全面合作、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优先向示范区转移产业、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等重点工作。
同时,也提出要加强与沿海其他地区互动,进一步密切与中西部地区合作:要发挥皖江城市带的支撑和辐射作用,带动皖北、皖南、皖西联动发展,实现安徽整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配套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从投资、财税、金融、土地、对外开放5个方面明确了一些必要的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是加强组织实施,重点对国务院有关部门、长三角两省一市和我省明确了具体要求,提出要在国家层面建立高层次协调机制,指导我省和长三角等沿海地区共同推动产业转移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第三篇: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 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正高级教师(略)第十二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其中,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基本任期内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2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乡村教师为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
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6.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7.主持并完成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8.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2次以上。
9.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总结1篇。
2.公开出版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4万字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较好地完成任务。
2.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练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4.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较好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6.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
5.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获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7.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得奖项。
8.参加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并结题。
9.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供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一篇。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加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第四章 破格申报与评审
第十六条 二级、一级和正高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第十七条 破格申报高级教师,除具备上述第十二条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5年内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破格答辩成绩达到优秀等次(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等称号。
2、参加省级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级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一等奖2次以上;或参加全国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学科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得最高等次奖(特等奖或一等奖)1次以上。
(四)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已结题(课题组成员排名前三位,不含子课题),或获得过省级教科研成果评比二等奖以上。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标准,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2 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幼儿园教师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幼儿园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幼儿园教师。
第二条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园长(含副园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 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正高级教师(略)
第十二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坚持保教并重,创设丰富的活动环境,注重家园共育,以多种形式引导幼儿主动发展,既面向全体又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具有坚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保教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保育教育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的一学年一日活动计划、反思以及观察记录和个案材料。其中,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看活动不少于30节(次);副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年听课看活动不少于50节(次);其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3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参加园本培训、园本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基本任期内开设园际公开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节(次),且获好评。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等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乡村教师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游戏活动、环境创设、多媒体软件、教玩具制作等活动中获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乡村教师省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以上。
5.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科学保教实验课题1项。
6.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或绩效考核、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7.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前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前教育教学论文2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1篇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和总结一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4万字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1次。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师幼教专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熟练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教育。
2.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独立承担小、中、大班的保教工作。
3.完成规定的保育教育任务,工作量饱满。
4.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较好地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6.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7.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游戏活动、环境创设、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
5.参加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科学保教实验课题1项。
6.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或绩效、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7.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价值的学前教育教学文章2篇。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供从事教育教学或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1篇。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加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第四章 破格申报与评审
第十六条 二级、一级和正高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第十七条 破格申报高级教师,除具备上述第十二条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5年内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破格答辩成绩达到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等称号。
2.参加省级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级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一等奖2次以上;或参加全国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学科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得最高等次奖(特等奖或一等奖)1次以上。
(四)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已结题(课题组成员排名前三位,不含子课题),或获得过省级教科研成果评比二等奖以上。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1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标准,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3 安徽省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研、电教机构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研、电教机构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实践,全面履行工作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研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教研、电教机构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
第二条 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示范引领,为人师表。
第五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研究一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2.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具备免试条件。
第八条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正高级教师(略)
第十一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幼教教研岗位上受聘一级教师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具有较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深入基层,服务教师,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务,成效明显。
2.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学活动的能力,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教研活动,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受到好评。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学,撰写1篇较高水平的的反映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行动报告。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电教机构专业人员年均听课30节以上;在县以上范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或开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2次。
4.具有较强的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有自己的实验校(点),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上一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二等奖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达到良好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或名师。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县级教研人员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
4.在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保教活动、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一等奖以上。
5.在绩效考核、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五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研人员,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
1.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其中省级教研员有1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全著由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1部。
3.主持1项由市级(其中省级教研人员为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科学保教实验课题,并结题。
4.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编写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1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5.参加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
第十二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二、能力条件
1.具有良好的服务教师意识,较好地完成指导任务。
2.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学活动能力,有自己的联系校(点),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撰写1篇较高水平的教研工作经验总结。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50节、电教机构专业人员年均听课20节以上。
4.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做出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本地区本学科教师在上一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奖。
5.应具有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县(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1次。
6.申报当年参加由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演讲)达到良好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
2.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在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保教活动、技能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等获二等奖以上。
4.在绩效考核、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5.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研人员,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其中第一项为必备。
1.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其中省级教研员有1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并结题。
4.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科学保教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5.参加上一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第四章 破格申报与评审
第十五条 二级、一级和正高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第十六条 破格申报高级教师,除具备上述第十一条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5年内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得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省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称号。
2、参加省级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省级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一等奖2次以上;或参加全国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学科优秀课评比、学科教师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获得最高等次奖(特等奖或一等奖)1次以上。
(四)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已结题(课题组成员排名前三位,不含子课题),或获得过教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2篇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资格条件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标准,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篇: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定远)
关于定远县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思考
一、认真领会规划思路,从长远入手
现阶段我国已迎来了都市经济圈快速发展的时期,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都市经济圈简称长三角,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最富饶的核心区域之一。已成为世界第六大国际级都市圈,是拉动我国乃至亚洲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自2001年《南京都市圈规划纲要》出台后,得到我省滁、马、芜、巢四市的积极响应,我们滁州市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便捷的交通和低成本优势,吸引南京和长三角产业转移,把滁州建成都市圈内“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制造基地,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和短途观光旅游目的地。为贯彻落实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在深入调研、认真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作为深化改革开放、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合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平台,并已向国家提出申请,要求进入国家层面予以推进。作为滁州市一份子的定远县,我们将如何做好定远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的转移,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们认为大规模的产业链式转移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取决于我们的主动性,而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有效承接产业转移的关键。梯度转移不等于把污染企业搬到你某个地区,而是在技术升级、节能环保前提下的转移。承接产业转移必须是科学的承接,而不是盲目的承接,承接产业转移要一步到位,不能因为追求经济效益而降低对“进门”产业的选择标准。我们在承接转移的过程中,要根据定远产业的现状和未来产业发展的规律来选择,主动的承接转移要为未来的经济发展留有空间,实现未来长期的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二、定远的基础条件简析
定远县地处安徽中部,长江以北,淮河以南,东接滁州,西临淮南,南依合肥,北邻蚌埠。全县国土面积2998平方公里,总人口94万人,是皖东地区最大的县份。全县总土地面积为433 万亩,其中耕地248万亩,林地30万亩,牧场18万亩,水面33万亩。它地处亚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并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和生物资源。农产品主要有粮食、油料、水产品和肉类等,还盛产棉花、烤烟、大蒜、薄荷等经济作物,尤其“定远猪”、“定远麻鸭”深受全国各地欢迎。矿产资源以非金属矿藏为主,品种多、质量好,极具开采价值。已探明的有岩盐、石膏、石英石、石灰石、方解石、大理石、花岗岩、麦饭石等23个品种。
改革开放以来,定远经济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近年来始终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县”这一主题,进一步强化以发展为主题的战略思想,克服了经济转型、需求不足等重重困难,国有企业实行了战略性调整,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不断引进,使我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工业方面,围绕我县资源优势新上了盐化工项目(省重大项目)、盐矿60万吨盐扩建、三和石膏矿100万吨扩建工程等一批骨干项目,标志着我县岩盐、石膏、水泥、粮油加 工等支柱产业已达或即将实现百万吨的生产能力。目前这批企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随着房地产、社区服务、金融保险业和教育、文化、体育、,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新兴三产的兴起以及商贸流通、交通、通信等传统三产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使我县第三产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农业方面,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别是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驾驶,确保了“三农”稳步发展。县城所在地定城区面积日益扩大,城市主要街道面貌得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合徐高速公路、淮南连接线的建成,以及即将建设的滁-淮高速,使我县的对外交通体系不断完善,这些都为我县承接产业转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1、功能定位:根据定远县在皖江城市带的地理位置及定远县人口资源状况,结合定远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初步设想,把定远县建设成为皖江城市带内的盐化工及盐制品、石膏制品及建材基地和粮油生产加工基地。
2、总体目标:至2020年GDP平均增幅保持在9%左右,经济总量翻二番;把定远县建设成为皖江城市带内粮油及基本工业原料加工基地,初步实现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生活较为充裕、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3、2020年末具体目标:(1)人均GDP19000元,三次产业比重由目前的30:32:38调整为25:40:35;(2)全社会固定资本投入年均增幅12以上;(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幅12%以上,对外贸易将有较大改善;(4)财政收入年均增幅在10%以上,彻底改变目前吃饭财政状况;(5)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95%以上;城乡居民生活初步充裕;(7)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达 10人;(8)人口总数接近100万,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以下,人均期望寿命78岁 ;(9)城市化水平达40%以上;(10)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100%;(11)城市人均居住面积20平方米以上;(1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100%;(13)森林覆盖率35%以上;(14)SO2、CO2排放、单位GDP能耗及单位GDP消耗均达到当时标准。
四、选准切入点,规划好产业布局。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在看到长三角地区的优势一面的同时,也应看到其劣势一面,这也是我们的优势所在。一是劳动力成本居高不下。2002年上海市职工年薪达49180元,约是我县的十倍。二是土地房价不断攀升,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海市一些路段甲极写字楼租金高达1美元/平方米,已接近发达国家同类城市水平。三是生活费用较高。据国际权威机构2002年7月公布的世界114个主要城市费用调查显示,上海的生活指数居世界第五。透过长三角地区的优、劣势对比,不难看出我们与长三角地区存在着巨大优势互补空间。我县与长三角地区有着浓厚的人文相亲、地缘相近的联系,拥有融入长三角的良好机遇和独特的优势。具体来说:一是长三角的产业高度化机遇与我县农产品生产和供应优势。随着苏、浙、沪地区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其一产比重将大幅降低,为我们发展农业提供了新的空间。我县是农业大县,粮、油、畜产品居国家、省、市前列,我县的畜、禽、蛋等农产品主要外销长三角地区,已成为他们重要农产品供应地之一。我们应 抓住机遇,努力把我县建成长三角的农副、水产品的生产加工基地。二是长三角不断增长的劳动力需求机遇与我县大量廉价劳动力优势。长三角是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不断增长的劳动力需求只能依赖腹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我县是人口大县,农业剩余劳动力较多,仅在外打工的约30万人,因此,加快我县劳动力向长三角地区转移,无疑具有显著的现实优势。三是长三角倍增的资源需求机遇与我县丰富的资源储备及生产优势。我县矿产资源种类繁多,贮量丰富。目前,我县对岩盐、石膏、石灰石等的开发已具备一定规模,产品主要销往长三角地区,已经形成了紧密的供求关系,长三角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县资源工业提供了新机遇。目前我县盐化工、石膏、建材及粮油加工等产业规划业已编制,应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修改完善,选准切入点,切实规划和实施好产业布局。
五、打造发展平台,迎接产业转移
1、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打造粮油生产加工基地。定远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农业生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具有绝对的比例,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要按照产业化的思路,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一是、以市《新增4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滁州百亿粮仓规划》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加快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支撑粮食增产,促进农业发展,提高粮油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粮食流通保障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粮食需要。二是引导农民以提高亩均产出率和亩均纯收入为目标,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在确保稳定粮食总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加大种植业内部结构和品种结构调整力度,示范推广适宜本县种植和受国家保护的抗病性强、产量高、品质优的小麦品种,其它经济作物,逐步做到规模产品有特色,特色产品上规模。要重视饲料粮的发展,使种植业结构由过去粮经作物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转变,大力发展早鲜食玉米和高蛋白饲料玉米,大力发展饲料加工工业。三是以服务城市居民生活和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构成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带,发展区域特色农业。要加快畜、禽产品品种更新步伐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建设一批优质产品、水产品、粮食、林果生产基地。把我县建成优质粮油生产大县,畜牧业大县和经济林业大县。抓住定远县瘦肉型猪的优势,大力发展“三元”杂交猪生产,加快发展牛、羊、鹅等草食性、节粮高效型畜禽。水产业重点改造精养鱼塘和加速大水面上品种更新换代,提高优质产品比重,发展“一优二高”渔业,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水产基地。林业重点是沿山乡镇的经果林、用材林和中草药基地建设及“绿色长廊”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抓好成片造林、路渠绿化、四旁植树和农田林网化等方面的工作。要把绿化造林、森林保护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建立健全各级营销组织,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同业联合中间体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挂靠、联合大企业、大集团,形成稳固的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把更多的农产品销往市场。五是扩展农业领域的包容量,延长产业链和开发项目,提高资源引用率和农业产出率。培植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基地,以基地带动农民,解决农产品的低效问题,实现农产品的加工增值。
2、加快工业化进程,打造盐化工及盐制品、石膏制品及建材基地。坚持“两点”、“四区”、“五业”的发展战略不动摇,把我县打造成资源深加工产业带。一是做大做强盐化工及盐支柱工业。首先紧紧抓住省政 府整合煤、电、盐等资源优势的战略机遇,一方面要全力实施煤盐一体化工程,另一方面应在与之关联的上下游产品上做文章。二是做实做强建材支柱工业。加快以石膏、方解石、石英石为原料的石膏制品及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速度。充分利用废碴、石灰石、石膏和花岗岩等资源,大力发展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免烧砖、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饰材料等产品。使产能达150万吨,矿渣水泥达100万吨,在建的投资1500万元双龙石膏板和石膏粉项目,年产将达1200m2和35万吨石膏粉,要抓好石膏开采及纸面石膏板的扩建和改造工程,力争石膏开采量年产将达300万吨,石膏板材年产5000万m2,水泥年产将达250万吨以上规模。三是加强资产整合力度,促进产业升级。引导资本(主要是国家政策资金、外商投资和民间资本)向优势产业转移,稳步推进企业的战略重组。积极组建盐及盐化工、石膏及石膏开发、精细化工、水泥建材等工业企业集团,全力打造我县工业企业“航母”,增强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四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产品升级。盐产品应立足“东兴”牌系列盐,开发保健盐、专用盐等系列,打响“东兴”品牌。加大对特种水泥、天然矿泉水、麦饭石深加工、生物燃料等产品开发的投入,加快以石膏、方解石、石英石为原料的精细化工及石膏制品等新产品的开发速度。充分利用废碴、石灰石、石膏和花岗岩等资源,大力发展新型建村和装璜材料。力争创建1-2个国家级、3-4个省级名牌产品。五是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增强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的能力。六是发展配套经济。随着生产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优势企业纷纷将非核心生产向外扩散,给广大中小企业带来了大量的配套空间。我县具有区位和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承接大工业配套有良好的条件,应将发展配套经济作为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主攻方向。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入省内外大公司、大集团的分工协作关系,围绕主导产品生产配套零部件,也可以为优势企业加工品牌产品。七是打破所有制界限,加速我县经济民营化进程。解决我县经济发展中创业资金不足、竞争活力不足的问题,必须全方位发展民营经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八是完善工业园区开发、规划体系,促进有序开发。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承载能力。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服务业发展平台。以新型高层次为发展方向,继续保持三产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力争使其成为“十一五”期间发展速度最快、贡献率最大的产业。一是加快市场建设,搞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商贸中心建设,着力培育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二是加快商贸传统企业改革的步伐,加速与商业大集团、大企业的联合,积极推行新型营销方式,发展连锁商业,强化促销手段,扩大商品销售。壮大传统三产。三是大力培育教育产业、文化产业、中介服务、休闲娱乐、房地产等“新产业”,力争有一个大的发展。四是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把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与发展社区服务业结合起来,逐步实现社区服务专业化、产业化。五是提高劳务输出的竞争力。要建立健全各种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在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满足市场对不同层次劳务 输出人员的要求。
4、扫清基础设施建设障碍,打造发展平台。一是加快交通设施建设。重点是抓好在建县乡公路国债项目的同时,积极争取资金继续搞好县乡道路建设及乡通村、村通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改善路面状况,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提高运输能力。二是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现有工程的除险加固、更新改造、配套挖潜,充分发挥其应有效益。主要任务是:池河干流综合治理和高塘湖防洪工程,争取上马江巷水库,并带动一批中小型蓄水工程和引水工程的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的防洪抗灾能力和灌溉效益,因地制宜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及农田林网化建设。池河上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是裁湾取直、扩宽加深,提高防洪能力。积极做好江巷水库工程的各项筹备工作,争取国家批准,开工建设。要抓好石角桥四级枢纽、池河三级枢纽、山许二级枢纽及三和电灌站等配套维修工程、高塘湖防洪治理工程,主要是炉桥圩加固延伸形成圈堤,严涧河、沛河下游河道治理和部分中小型水库加固维修等项目。炉桥电灌站更新改造工程,主要是北湖闸扩建、一级站防洪加固及灌区配套工程。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对现有标准不够、质量较差、限制蓄水的水库分期分批进行除险加固。面上工程主要是新建、扩建靠山、太平集等中型水库及若干座小型水库,扩建当家塘坝,组织实施缺水乡镇的人畜饮水工程。节水灌溉工程要结合江淮分水岭节水灌溉示工程,逐步推广,大力发展低压管道灌溉、喷灌、微灌等节水新技术。三是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继续组织实施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四是中低产田改造工程要突出“田、林、路、渠”的配套,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并结合农田林网化分片分步实施。五是抓好土地、水利等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水利,加强土地、山(草)场、水源等集约化经营。、加快城镇建设,打造城乡统筹发展平台。一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建立以个人投资为主,政府企业共同参与建设的投资机制,大胆将一些基础建设、公用事业推向市场。树立大开放思想,以开放促进大开发,确立县外、镇外就是“外”的观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到政府出政策,市场出资金。建立以地建镇,综合开发,滚动发展之路。对城镇土地可通过集体土地的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积累建设资金。二是加大户籍改革力度。加快实施“镇民待遇”步伐,吸引农村人员进入小城镇经商办企业,增加城镇人口。三是充分调动城镇区国家企事业单位在统一规划下利用政府倡导、政策激励等措施,调动其建设积极性。四是加快建制镇建设。建制镇要根据自己的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培育发展一批商贸型、工业型小城镇,推进全县城市化及城乡一体化进程。五是坚持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小城镇。要以定城为重心,加快定城工业园区发展,加快定炉两镇道路、供气、供热、通讯、电力和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及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规模,提高辐射带功能。重点抓好定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第二自来水厂、马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天然气利用等项目的建设。
6、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打造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平台。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传统教育优势,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实现“校 校通”。普及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教育。开展远程教育兴办教育网,促进教育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针对不同教育开展网上教育和培训,打造能提供多种教学、培训在线教育服务功能的开放式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网络平台。并经常性地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装备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充 实城乡人民生活内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2020年力争在县城及中心集镇分别建一座集休息娱乐和健身为一体的群众性的综合性活动场(馆),乡村所在地要建基层文化体育活动中心要提高服务档次,建成与时代相适应的科技普及中心,群众性的娱乐中心、健身中心。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救助制度,实现从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从整体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文明卫生村镇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构建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为主体。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为配套,社会互助、社会优待、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农民养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统筹安排社区公共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福利院、特殊教育及康复中心,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公共服务能力。合理布局和建设妇幼保健中心、少年宫、公园等设施,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一批中小计型图书馆(室),科普展览室、文化站、医疗站等,加大对乡村道路、教育、医疗康复等基础设施的投入。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提条件。重点是在抓好城市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可吸引沿海开发区到工业园区设立园中园,共同组建管理机构,实行税收和利润分成,也可以将工业园区委托沿海开发区进行经营管理。大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保证转移过来的沿海企业享受不低于原来的政策和服务。建立产业转移奖励资金,用于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建设奖励。要建立高规格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深入谋划,积极对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牵头推进规划研究和制定,加强规划实施考核。要在严明纪律,公正执法;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加强信用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等方面加强配套建设。
7、加强生态环保与环境保护,打造可持续发展平台。一是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增加定城公园与绿地,大力实施“绿色长廊”、“退耕还林”、“森林城”、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积极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挖掘城市文化内涵,规划建设花园湖公园、泉坞山森林公园、中九华旅游景区、罗山洞,蝙蝠洞旅游资源等具有园林艺术和特色、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城市景观,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为定城十万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游玩场所,同时使这些景点和琅琊山森林公园、以及凤阳山的韭山洞旅游点连成一线,形成一条黄金旅游线路。成为南京、合肥、淮南、蚌埠等大中城市旅游的最佳选择。二是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支持大金山林场、岱山林场等重点林区调整产业结构,转产安置林业工人,停止天然林采伐,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三是抓好区域性集中饮用水源及地下水的保护,确保达到Ⅱ类标准。结合西气东输工程抓好定城供气网络及联片供热、集中供热工程;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对农药化肥污染的控制,加快农村沼气和改水改厕等工作的建设步伐。四是以改善县城和重点旅游景点环境质量为重点,在城镇化进程中,科学合理地调整城市规划布局;制定和实施清洁生产促进计划,结合城市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马桥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进度,通过价格、税费政策和必要的工程措施促进节约用水和废水资源化,保护城市水源,缓解城市 缺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综合整治好大气环境,重点抓好污染源的烟气脱硫、除尘、提高气化率,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行城市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杜绝危险废物的无组织排放;做好城市绿化、美化,提高绿化覆盖率;最终提高全县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五是加大水土保持防治工程建设力度,推广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开展小流域和山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行退耕还林还草,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发展农村能源。六是鼓励和扶持广大农民因地制宜建设沼气池、省柴灶、太阳灶等设施;在农田栽植生物埂,建设蓄水和排灌等农田水利设施;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化肥和可降解农膜,实行测土配方施肥,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减轻对农田、渔业水域和农产品的污染;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和秸秆生产食用菌技术,建设秸秆气化及集中供气工程,对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进入县工业园区兴办企业,实行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同时,因地制宜建设小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通过这些措施,实现农民增收、土壤改良、污染减轻、生态改善。七是要围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结合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进程,初步建成生态、环境、资源和灾害的综合监测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以水和大气质量为主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以遥感和地面观测站相结合的生态与资源监测体系;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应急系统。综合监测体系的建设要依靠高新技术改造并与传统方法相互结合,提高系统的总体可靠性。要建立通用的数据格式、可靠的信息交换机制和有效的会商协调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共享。
第五篇:安徽皖江城市带示范区规划获批
1月18日,本报从安徽省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下称《规划》)已获国家批准,安徽不久将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规划》一大亮点在于国家赋予安徽在承接产业转移等经济领域拥有“先行先试”的权利,并将安徽定位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规划》明确安徽方面重点发展的领域包括汽车等装备制造业、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家电等轻纺产业、电信等高技术产业以及现代农业和服务业。重要增长极
目前《规划》正式文本尚未下发到安徽省,但该省发改委系统人士透露说,“正式的文本和安徽省上报的文本大的内容没太多变化。”
本报记者获得的安徽省上报的《规划》草案显示,国家期望安徽方面打造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规划》草案明确了当地重点发展的四大领域:装备制造业(汽车等交通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原材料产业(冶金、化工、建材);轻纺产业(家用电器、食品等农副产品加工等);高技术产业(电子信息、生物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据了解,《规划》还设定了具体的开发区域,包括铜(陵)池(州)产业组团、宣城产业组团、滁州产业组团、芜(湖)马(鞍山)巢(湖)产业集聚区、合肥产业集聚区、安庆产业集聚区。
《规划》强调了和长三角接壤城市的规划,以芜湖为例,《规划》指出要“建成以芜湖为区域性枢纽中心港、安庆为副中心港的多功能、多层次、多类型现代化港口群,基本形成沿江煤炭、建材、矿石、石油、集装箱等专业化运输系统”。据本报了解,安徽方面将启动芜湖民用机场建设。
加强优势产业对接
在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中,安徽本土优势产业或将迎来新一轮发展。《规划》为安徽相关产业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到2015年,汽车、钢铁、有色、装备制造、化工、建材、家电、农副产品加工等8大产业销售收入超千亿元。
以汽车产业为例,《规划》专门对奇瑞和江淮这两家企业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奇瑞江汽兴,则安徽汽车工业兴”显示出这两家企业在当地的重要地位。《规划》草案具体指出要“支持奇瑞、江汽等骨干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积极参与国内外汽车产业的兼并重组、投资合作”。
据安徽省发改委下属安徽省经济研究院近期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安徽汽车产业必须进行二次整合。”
这份研究报告进而指出,“必须加快省内两大骨干汽车企业——奇瑞和江汽的整合,真正形成强强联合和规模效应。”从而建设“江淮车谷”。
“江淮车谷”的确切涵义是:以长江淮河流域的两大骨干汽车企业——奇瑞和江汽组成的汽车集团为龙头,与国内外知名相关大企业结成战略同盟。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长安汽车可能会将旗下某生产基地搬迁至合肥进行生产。
对于建材和原材料行业,《规划》草案则指出,“支持海螺等骨干企业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建成国际知名的建材基地,国内重要的精品钢材、精品有色金属及铜深加工产业基地,沿江重要的化工产业基地。”
安徽省国资委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原材料行业,安徽省具有较强的产业基础,比如皖维高新在广西和内蒙古的生产基地建成后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聚乙烯醇生产企业,“这显示安徽建材和原材料行业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在冶金领域,《规划》指出要支持马钢、铜陵有色、新兴铸管等骨干企业与国内外企业重组。
对于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白色家电生产基地的安徽,此次《规划》也给与了强调,“加快合肥、芜湖、滁州等家电产业基地建设。”
在轻纺行业,《规划》草案则指出要“打造皖江纺织城,加快建设华茂棉纺织精品基地”。
合建开发区
国家将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给予皖江城市带优先支持。
《规划》草案亦指出,上缴中央财政的增量部分实行先征后返,重点用于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并且实行示范区地方政府债券单列。
“生产性企业从开始获利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规划》草案给的另一优惠政策。
但如今区域规划已不是当初“给钱、给大政策”的规划,更需要当地自身努力,据了解,安徽对与长三角合作建设开发区的模式较青睐。
“我和安徽省领导也提过,和上海搞合作开发区,对方挺积极,说可以拿出土地来合作。”华顿经济研究院院长沈晗耀透露说。
此前,安徽省曾派当地发改委到苏北考察苏南、苏北开发区共建的情况,并在本省内部调研了已经和外地开发区共建开发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安徽宣城等地已和沪浙一些区域共同设立了开发区,形成了园中园、托管园、共建园等有效合作方式。
其中,共建园是目前主流的合作方式,一般由两地政府合作推动共建,双方利益主要通过总部经济和GDP、税收分成两种渠道实现。
“有利于缓解我省发展资金、技术以及管理上的不足,还可以解决发达地区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安徽方面在调查当地合作共建开发区后说。
“也有利于形成错位发展的产业分工格局。”在对苏北调研后,安徽方面得出这样的结论。
但一个关键的问题尚未解决:如何让产业输出地有积极性,比如,产业转移到安徽某地,则GDP权重全部纳入当地统计范畴,并不计入输出地GDP总额中。为此,安徽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如对GDP的统计,“允许GDP统计数据在转出地和转入地之间分解”,据悉,更为具体的一系列建议正在研究之中。按照沈晗耀的理解,“飞地”模式可以进行税收等利益分成,“既提高了中部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激发了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积极性”。
据了解,上海和浙江较为积极,上海市委研究室一份调研报告中就指出,“苏北地区、皖江地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成本相对较低,而且交通条件已大为改善、运输成本持续降低,应作为近期合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