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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中考勤、假期管理制度(共5则)

员工手册中考勤、假期管理制度(共5则)



第一篇:员工手册中考勤、假期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六条 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1:45 下午1:30-5:45

上班前半个小时打卡,下班后一个小时内打卡记为考勤。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作息时间,需报备行政管理部列入修正,并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生产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安排加班的由主管确认后,晚上加班超过11点,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第二天上班时间可顺延。

第八条 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未在规定上班时间签到或因员工本人疏忽而未打卡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

第九条 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病假需有县(区)级以上。的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丧假可以分开申请,但不能超过两次;休假期间员工只享受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 公假

(1)员工因公派参加集会、训练、业务学习、资格考试或其他活动。

(2)参加重大社会活动(选举、代表大会、法庭作证等)具有证明文件者。

(3)其他依法令规定或公司核定给予公假的。

(4)以上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均视为工作,但需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的申请报人事部备案,连续时间超过二天或每天占用工作时间超过一个小时,且总时长15个工作日者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 婚假

员工领取结婚证书(不包括再婚)后,可享受婚假三天,晚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婚假原则上在员工领取结婚证书后的三个月内有效,不可分次申请。

第十八条 陪产假(男性)

男性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享有带薪陪产假

· 顺产:一天;· 难产:三天

第十九条 事假

(1)一天以内事假由直属上级批准后准予请假。缺勤实数自行补足不扣发薪金。请假单不用呈送人事部门由直属上级保管。

(2)一天以上三天以内事假经直属上级批准后准予请假。事假应提前两天填妥请假单向上级提出由直属上级呈送人事部门。

(3)三天以上事假,则需提前五天填妥请假单经直属上级及人事主管批准后准予请假。特殊情况劳动者应及时向直属上级汇报。直属上级可酌斟酌实际状况不予给假、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4)员工请事假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薪金。

(5)直属上级及人事主管可依实际状况决定是否准予请事假及事假天数。员工如对该决定不服可向总经理提出申诉,由总经理裁决。

(6)事假未经核可擅自缺席则以旷工处理。

(7)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后的交接期,累计事假超过两天,超过部分一律不予核准并以旷职论处。

(8)员工事假连续或累计不得超过21天,连续或累计超过21天的需按辞职办理,其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条 病假

(1)员工请病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直属上级核准。一天以下病假不必附医院证明,假单不用呈送人事部门由直属上级保管。缺勤时数自行补足。

(2)一天以上病假须附公立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请假单及医院证明由直属上级呈送人事部门。

(3)未附病假证明视同事假,依事假规定办理。劳动者请病假如附公立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直属上级及人事主管除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二十一条 休职。

(1)以下情况之一须办理休职:

请事假连续15天以上不能从事工作的;

其它公司认可的情况。

(2)休职前必须提交休职申请报告,经所属部门经理或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职。休职期满如需继续休职的,必须提前三天提交休职延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续。休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休职期满须提前三天申请复职,经批准后方可复职。

(3)因公司原因休职者,公司每月支付60%的基本工资;因个人原因休职者,公司不支付工资。休职期满不能复职或不按规定申请复职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以上各类假期均以年度为基础,不跨年度累计。适逢休息日或节假日的,除年休假、事假外,其他假期均包含休息日和节假日,假期不顺延。

第四章 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第二十三条 请假规定

第二十四条 除每周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经批准可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第二十五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应在上班后30分钟内报备权限主管或总经理,否则按旷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满不提前二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主管级以上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八条 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须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须及时到前台销假。

第二十九条 月薪人员请假以小时为单位,日薪人员以半天为单位。

第三十条 住院或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开具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三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达到要求者留职。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许回家休养。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 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1)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丧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2)全脱产学习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十天不满一个月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

第二篇:员工手册-15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劳动管理,增强员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有效

1.工时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请假必须严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格按本制度办理手续。

各级主管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不遵守考勤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理。

员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在提前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员工的部分或全部上、下班时间,合理变更员工的休息时间。

公司员工应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打卡。打卡必须排队依次进行,不得拥挤。员工打考勤卡必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和下班后的15分钟内完成。

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之内)的或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员工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视为缺勤,需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按事假处理。每月忘记打卡累计超过三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奖金。

员工因公外出或中途请假出入均需打卡。员工不得私自进出公司,如有迟到、早退、中途进出公司大门,必须如实在保安室登记并将部门经理开具的相关证明如出门证、请假单交保安人员,同时打卡才能离开厂区,人事部门将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员工如发现打卡异常,请立即到人事部门登记备案,下班时发现考勤异常,请在次日早上到人事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条 员工请假,须以30分钟为最小单位,要事先以书面形式获得部门主管准许。如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得到准许时,要及时与部门主管取得联系,并在假期完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交请假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生产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车间主任审批,二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二天以上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超过三天由副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报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员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本市必须是镇级以上国家公立医院。长期病假连续满一个月,因病仍然不能上班的,必须到区以上医院。外省市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真实、有效的医疗证明(必须有挂号单、病历卡、病休证明、医药费单据等资料,缺一不可),方可按病假处理。

第十三条 工伤假期:工伤职工所在部门必须在工伤发生后立即报告安全部门,经调查属实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第十四条 婚假:员工请婚假,应提供结婚证,并提前一个月申请。第十五条 产假、哺乳假:根据国家规定。、第十六条 员工年休假:各部门、车间、班组在确保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可安排员工休假,审批手续与事假相同。

第十七条 员工家属死亡,丧假根据国家规定。公司员工死亡举行追悼会,经公司领导同意,工作时间参加追悼会者作公休假考勤。员工家属死亡,部门主管委派代表前往慰问吊唁时,参加追悼会的作出差论。第十八条 员工因刑事犯罪或违反社会治安等问题被政府机关拘留、逮捕,在拘留期间内停发一切薪资。

第十九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经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请参考加班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员工有薪假期间,不得加班。第二十一条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第二十二条 工作时间(中间包含三十分钟用餐时间,用餐时间无需打卡),考勤系统会默认一天上班工时超过4.5小时会自动扣掉0.5小时用膳时间(可个别修改),不单独显示。

白 班:8:00-16:30 早 班:6:00-14:30 中 班:14:30-23:00 若遇特殊情况,工厂可对以上工作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并予以及时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司提供免费工作餐,工作餐无需出公司大门,统一在公司内部食堂用餐。用餐时间为三十分钟。

因公司实际情况限制,各车间午餐分三批,轮流用餐。各车间具体吃饭时间见食堂公告。

第一批 10:50-11:20 第二批 11:10-11:40 第三批 11:30-12:00 行政人员午餐时间为 11:40-12:10 晚餐不分批次,统一时间为17:30-18:00.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元旦(一月一日)放假1天

春节 放假3天

清明节 放假1天

端午节 放假1天 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1天

中秋节 放假1天

第二十五条 国庆节(十月一日)放假3天

各类假期的条件、期限、待遇等明细表见附表。4

第三篇:考勤假期管理制度

考勤假期管理制度

为维护门诊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严格规范考勤、加班、请假、休假等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门诊部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班。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早班:

8:30 — 17:00 晚班:

12:00 — 20:30 其中包括半小时就餐时间。

(二)排班

1、医疗部、护理部、客服部及电网咨询部每月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班,其余部门则按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实行出勤与休假。

2、各部门应在次月1号前将本月正确排班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以便月末核查考勤时进行核对。

3、各部门应在每月28号前将次月排班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以便人力资源部及时核查打卡记录。

4、排班表必须由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制作,制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

5、排班人员应适当征求员工的意愿,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及员工个人意愿进行合理排班及排休。

6、员工上下班应严格按照排班表的班次,不得随意更改上下班时间,不得随意调整班次。

7、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各部门排班表随时到工作岗位抽查员工出勤情况,各部门须予以配合。如有异常情况,将根据本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考勤

1、门诊部考勤采取指纹打卡的方式,员工每天上班之前及下班之后须及时进行打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

2、打卡记录将作为统计核对员工考勤的依据之一。

3、如特殊情况忘记打卡者,须填写漏打卡说明,并由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给人力资源部备案,可按正常出勤对待。员工每月漏打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否则视为旷工。

4、打卡必须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进行,不得连续打卡,不得重复打卡。若上下班打卡时间差在半小时内,则视为连续打卡或重复打卡。连续打卡或重复打卡只计算一次,以最初一次打卡时间为准。

5、员工上班期间需外出公干时,必须跟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在前台登记出门和回公司的具体时间,否则视为擅自离岗。

6、每月1号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上月考勤表并发放给员工进行核对,员工核对无误后,该考勤表将作为该月员工实际出勤的凭证,并作为工资制作的依据存档。

(四)考勤违纪

1、超过门诊部规定时间上班,视为迟到。

①单次迟到五分钟以内的,不作处罚,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次;累计超过3次以上的,则每次扣罚50元。

②单次迟到五分钟以上三十分钟以内的,按事假处理。

③单次迟到三十分钟以上,并未及时请假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2、未到门诊部规定时间下班,视为早退。

①单次早退五分钟以内的,不作处罚,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次;累计超过3次以上的,则每次扣罚50元。

②单次早退五分钟以上三十分钟以内的,按事假处理。

③单次早退三十分钟以上,并未及时请假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3、上班时间内未经领导同意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视为擅自离岗。①擅自离岗十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按事假处理。②擅自离岗三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的,按旷工一小时处理。③擅自离岗一小时以上,并未及时请假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工作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勤的行为,视为旷工。①单次旷工半天及以上的,扣罚工资(包括提成及奖金)的150%; ②当月累计旷工达到三天及以上的,扣罚工资(包括提成及奖金)的150%,并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③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及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门诊部予以直接终止劳动合同。

5、擅自离岗及旷工者,将给予警告处分,并进行全门诊部通报批评。

二、假期管理

(一)加班及调班

1、门诊部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任务,不提倡加班。

2、若因工作需要加班,员工须在加班后及时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由部门负责人及门诊部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生效。

3、法定节假日内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政策执行。

4、《加班申请表》应写清加班的具体时间和原因,特殊情况未及时填写《加班申请表》时,须在3天之内补签申请表并交至人力资源部,否则加班一律无效。

5、门诊部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满半小时不足一小时则按半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6、上下班打卡记录为员工当天是否加班的主要依据。

7、人力资源部将对任何超时或加班工作进行核查,若核查结果与员工申请不符,则该加班无效。

8、加班时间于每月月底统一核算,并计入当月考勤表,以工资形式于该月直接进行结算和发放,不得累计至次月。

9、加班时间可以冲抵事假及病假,员工若有需要,则必须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门诊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冲抵,并将冲抵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冲抵无效。

10、若三天内累计加班时间少于2小时,可以申请次日调休。调休时间段为下班之前,一次性休完,不得再与后面的加班时间进行累加,也不再以工资形式结算及发放。

11、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班,须填写《调班申请表》,姓名、部门、日期及班次等信息应清楚完整,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12、《调班申请表》只用于班次调整,不得用于换休、补休、事假等假期调整。

13、因工作原因员工需要更换例休日期的,无特殊情况必须以整天为单位进行调整,并及时填写《调班申请表》至人力资源部,否则应算作加班。

(二)年假

1、自入职之日起,在门诊部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享有第一次带薪年假,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正式员工享有第二次有薪年假,以此类推。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最多不超过15天。

3、年假须提前3天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及门诊部领导同意批准后,将《请假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休假。

4、年假须一次性休完,不得累计,不得转入下一年。当年未休完的年假逾期作废,门诊部不以任何现金或工资形式结算未休年假。

5、年假包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休假。

6、员工提出离职的,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作为离职通知期。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当年年假: ①当年事假累计满15天(含15天)以上; ②当年病假累计满30天(含30天)以上; ③当年旷工累计满3天(含3天)以上; ④当年有严重违纪过失,并收到处罚的; ⑤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

8、年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休假当月包含全勤奖、考核奖金及其它奖励。

(三)事假

1、门诊部实行事假无薪制度,以小时为单位计算。

2、员工请事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姓名、部门、职位、入离职日期、请假时间、请假天数及请假类别等必须填写完整,并由部门负责人及门诊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生效。

3、事假应提前2天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否则算作旷工。

4、若员工请事假前未能及时签批《请假申请表》,则应在事假结束后三天内补签假单,并交至人力资源部。

5、员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含3天),一年内连续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15天(含15天),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含30天)。若无特殊情况,连续请事假超过30天(含30天)的,则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当月请事假,则本月无全勤奖;当月事假超过3天,则本月无年终奖;一年内累计请事假满15天(含15天),则当年无年假。

7、事假无薪制,包含事假期间的工资及考核奖金等全部予以扣除。

8、员工连续请假3天及以上,应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

(四)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正常工作,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提供当地市级以上医院的经医生签名及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证明。若无法提供医疗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3、病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期,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60%,考核奖金及其它奖励等全部予以扣除。

4、员工请病假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得超过5天(含5天),一年内连续请病假最长不得超过30天(含30天),累计不得超过60天(含60天)。

5、当月请病假,则本月无全勤奖;当月病假超过5天,则本月无年终奖;一年内累计请病假满30天(含30天),则当年无年假。

6、病假延期须提供相应的延期医疗证明,无法提供医疗证明的,多余的天数则按事假处理。

7、病假证明不得造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门诊部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五)法定节假日

1、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大年初一至初三)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11天。

2、法定节假日休假,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婚假

1、在门诊部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及以上,女20周岁及以上)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3天婚假。

2、婚假包含公休及法定假期,不得重复休假。

3、员工休婚假须提前3天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及门诊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生效。

4、婚假须提供相关结婚证书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则按事假处理。

5、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休假当月无全勤奖。

6、婚假自结婚证书上所示日期开始一年内有效,必须一次性休完,超过一年则无效,门诊部不以任何现金或工资形式结算未休年假。

(七)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已婚女员工享有产假。

2、产假共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法定产假期满后,另享受30天的奖励假。

3、产假及奖励假期间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计发,无全勤奖,无考核奖金和其它奖励,无年终奖及当年无年假。

4、申请产假需提前15天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及门诊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生效。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的情况下,可以享受连续3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死亡的情况下,可以享受1天带薪丧假。

2、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旁系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

3、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若无法提供,则按事假处理。

4、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休假当月无全勤奖。

5、丧假包含公休及法定假期,不得重复休假。

6、员工休丧假须提前1天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及门诊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生效。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情节严重的,享受工伤假。

2、员工发生工伤后,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备,并提供相关资料,人力资源部在核实后将给予员工一定工伤假期。

3、工伤就诊时不得使用医保卡,否则该工伤申报即作废。

4、工伤申报期限为30天,若员工不能及时提供相应申报资料,超过申报期限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个人自己承担。

5、工伤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期,不得重复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

6、工伤假休假当月无全勤奖,无考核奖金和其它奖励及无年终奖。

(十)假期说明

1、门诊部所有的事假、病假及其它假期,请假超过3天以上的,假期结束后必须进行销假,无故拖延或未及时延期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以上所有规定于2018年8月1日开始施行,此制度将自动成为门诊部管理政策的一部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嵊州美皓口腔门诊部所有。

第四篇: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

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出勤及报告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开会、学习实行签到。

2、上班时间临时外出办事,科室内部人员要向部室负责人报告、部室负责人外出要向公司领导报告。

3、工作时间出勤由公司办公人员负责抽查并通报。

二、请、销假程序

1、一般工作人员1天以内假期,报部室负责人审批;1-3天(含3天)假期,2-3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三、假期及假期期间的待遇

(一)探亲假

1、条件要求

工作满1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期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2、探亲假期限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假期待遇

(1)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本人的工资照发。

(2)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期限

(1)工资满一年不足十年的,休假五天;

(2)工龄满十年不足二十年的,休假十天;

(3)工龄满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假十五天。

2、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可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原则上应将探亲假与年休假结合起来使用,时间相加。

(三)病假、事假

1、条件要求

(1)请病假要凭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或医生意见。

(2)请事假必须是因特殊原因,不得不亲自处理而占用工作时间。

2、事假待遇

(1)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请假,一年内累计最多不得超过15天,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7天;工作年限满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15天。

(2)在规定的假期期限内原工资照发,超过规定假期的,则用当年的年休假冲销。年休假以修完的,要扣发基本工资,扣发办法按每月21.5天除月基本工资的日工资进行扣发。未经批准而不到单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四)婚假、产假

1、婚假待遇

(1)男性职工25周岁以上,女性职工23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

(2)晚婚的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5天。

2、产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已婚女职工年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另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4)怀孕七个月以上(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5)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应给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每次增加30分钟。

婚假和产假应包括节日及法定假日。增加的婚假和产假视同出勤。

(五)丧假

1、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批假期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2、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在3天假期外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五篇: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中涉及的考勤管理、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加班的含义如下:

一、考勤管理:是记录员工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办理员工的加班、请假、休假申请审批手续,检查考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出勤:是指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指定的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有效劳动的行为。包括到岗上班、因公外出、因公出差。

三、缺勤:是指员工非因公事,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指定的工作场所内,暂时无法正常履行或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有效劳动的行为。缺勤包括:

1、正常缺勤:是指经公司授权批准,被允许暂时离岗而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休假;

2、违纪缺勤:是指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或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有效劳动的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工。

四、迟到:未经授权人批准,在规定上班时间以后到岗上班的行为。

五、早退:未经授权人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离岗下班的行为。

六、旷工:指下列行为:

1、迟到早退的时间或频率达到本制度第八条设定程度的;

2、未经授权人批准未上班的;

3、无合法理由,拒绝工作岗位调动或不接受工作任务,而未按时到岗工作的;

4、请假原因不属实的;

5、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游戏、查看股市、听音乐、看影视、打牌、下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七、加班: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工作。

第四条:工作和休息时间、上下班时点

一、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休息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

二、上下班时点: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早上8:15上班、下午18:00下班;

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早上8:15上班、下午17:30下班;

午餐和午休的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第五条:考勤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考勤管理职责:

1、拟订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检查《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检查考勤记录的真实情况

4、受理员工的考勤投诉

二、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职责:

1、按权限审批员工的各种休假申请

2、评估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维护本部门的正常劳动秩序。

三、考勤员的考勤管理职责:

1、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2、依据《考勤表》(附件一)、《请假审批单》(附件二)、《加班调休审批单》(附件三)、《出差审批单》(附件四)、《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离司审批报备单》(附件五)编制本单位《月度员工考勤汇总表》(附件六),于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月度员工考勤汇总表》编制《员工考勤汇总表》(附件七)于次年元月10日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六条:考勤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设置兼职考勤员,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二、可以运用以下方式实施考勤:

1、点名、巡查;

2、签名报到;

3、利用考勤打卡机;

4、由考勤员记录。

第七条:加班管理

需支付加班费或补休的加班,应办理审批手续。

一、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周休息日加班:

1、首选补休,因情况特殊无法安排补休的,可以支付加班费。

2、加班及补休、付加班费的审批流程:

由申请加班人填写《加班调休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在加班栏审核签字后送考勤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办公室、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在加班栏审核签字,需支付加班费的应报公司负责人在付加班费栏审批签字。安排补休的,在30日内安排与加班相同的时间补休,《加班调休审批单》由加班人保管,在补休前送有关审核审批人在补休栏签字,补休时间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补休时间超过1天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的报公司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的单子交考勤主管部门负责人备审签字,作出勤凭证。考勤员、工资核算员依据《加班调休审批单》记录考勤,核算加班工资。

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由各公司统一安排。

三、加班时间限制和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

第八条:迟到、早退管理

一、迟到、早退按个人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扣除个人绩效分;

二、考核月度内,迟到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迟到时间每次大于或等于15分钟、小于30分钟的,或大于等于30分钟或早退的行为,按以下标准扣除应发薪资:

职级

迟到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

迟到时间每次等于或大于15分钟小于30分钟、早退时间小于30分钟

迟到早退每次时间等于或大于30分钟

主管(不含)以下员工

20元/次

30元/次

40元/次

主管

35元/次

50元/次

70元/次

部门负责人(含副职)

60元/次

80元/次

110元/次

公司负责人(含副职、助理)

100元/次

150元/次

200元/次

三、迟到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每月累计达4次或早退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每月累计达2次,按旷工1天计;

迟到时间每次等于或大于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达2次,或早退时间一次等于或大于15分,按旷工1天计;

迟到时间每次等于或大于30分钟,按旷工1天计。

第九条:旷工管理

一、除本制度第九条设定的旷工外的其他旷工,按旷工者的基础工资标准(等于月基础工资标准/25.17)的两倍乘以旷工天数,扣除旷工者的应发薪资.二、每月旷工(含本制度第九条设定的旷工)连续3天(含)以上或累计5天(含)或年累计旷工12天(含)以上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管理

法定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统一休息的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八、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以上假日如适逢星期日,除妇女节不予补假外,均在工作日调休补假。

第十一条:带薪年休假管理

一、司龄满1年1天,司龄每增加1年,假期增加1天,以5天为上限;

二、享受条件:

1、员工上出勤率在95%以上;

2、员工本未被重大投诉和没有明显失误;

3、休假必须由公司安排在员工工作相对空闲时间;

三、带薪休假不涉及报销事项;

四、休假应在当年休完,可冲抵本人病事假,如确实因工作关系无法休假,年底可申请折算加班工资发放,每天假期折算的加班费为月基础工资/25.17×3;

五、休假以半天起计,可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婚假管理

员工本人结婚,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享受婚假3天。

一、申请婚假需凭进入公司后领取的结婚证(复印件);

二、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

三、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及公休假顺延;

第十四条: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二、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

三、女职工婴儿不满1周岁的,在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四、产假期间的薪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第十五条:丧假管理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死亡,参照国家有关《关于企业职工请丧假问题的通知》,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丧假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第十六条:工伤假管理

员工因公负伤参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第十七条:病假(非因公负伤)管理

一、在法定工作日内因病请假并被批准的为病假;

二、员工因病就医需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危急重病事后凭医院急诊病历证明及治疗医药费单据补办请假手续;

三、门诊就医,凭省、市级医院病历及治疗医药费单据,每月不超3次,单次不超4小时,累计不超9小时,不计扣工资,月累计超过9小时年累计超过30小时以上的时间或当月超3次或年累计超过15次以后的时间计时计扣基础工资;

四、病休假凭省、市级医院病历、医生证明及治疗医药费单据,当月3天以内扣除50%的日基础工资,超出3天(不含3天)的病休假按事假计时计扣基础工资;

五、员工因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应提供省、市级医院的建议证明按照逐级审批程序报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公司根据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医疗期。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事假管理

一、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办理私事申请离岗被批准的为事假;

二、事假期间扣除基础工资,但当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不超2小时可不扣工资。

三、事假连续时间超过15天或内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因特殊情况获单位负责人批准的除外。

第十九条:外派员工回家休假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外派员工是指由集团公司聘任为驻地在xx地区以外市县的子公司的公司领导职务和部门领导(含副职)职务并且已婚、其配偶(家庭)住址离子公司驻地100公里以上的员工。具体对象在聘任时约定。

二、在省内的外派员工,每月可以利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周休日、补休或调休回家休假一次。回家休假的时间,除休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外,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时间即离司时间限在60小时以内。利用出公差机会可以回家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24小时。回家休假的交通费,每月可以报销一次往返火车硬座车票或长途汽车票,但当月利用出公差回家休假的除外。

三、在省外的外派员工,每季可以利用法定节假日、周休日、补休、调休回家休假一次。回家休假的时间,除休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外,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时间即离公司时间限在108小时以内。利用出公差机会可以回家休周休日、补休或调休假48小时。回家休假的交通费,每季可以报销一次往返火车硬卧车票或长途汽车票,但当季利用出公差回家休假的除外。

四、外派员工未回家休假,可报销其配偶前往子公司驻地探亲的交通费,报销标准与员工回家休假标准相同。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流程与规范管理

一、员工休假(包括: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外派员工回家休假)必须按以下流程规范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未上班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写《请假审批单》、公司负责人填写《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离司审批报备单》 审核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假审批规范

1、请假人应如实填写请假事项。

2、审核人员应根据请假人拟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请假理由凭证向上级审核人或批准人提出可以准假的建议,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审核人的责任是审查请假人请假的合规性,考勤主管部门作为备案人的责任是审核考勤记录及薪酬计算的正确性;批准人应根据审核人的意见作出是否准假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一、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半天:

请假人填单→部门负责人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2、假期超过半天:

请假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

→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二、部门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分管领导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2、假期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三、集团公司领导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单→总裁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一、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主管本人请假,无本流程,下同)→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1天,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3、假期超过5天,加上休息日、调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不超10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4、假期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10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二、部门负责人(不含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副职领导、总助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5五天,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财务部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1天,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批准→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假期超过5天,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四、子公司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单→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负责人因私请假、因公出差和休假而离开公司所驻城市,应填报《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审批报备单》,经总裁批准后留人力资源部备案,传回子公司办公室备案,因私请假的,按本规定计扣工资。

第二十四条:假期的其他管理

一、事假、婚假、丧假、年休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其他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可与年休假合并使用。

第二十五条:调休管理

因公因私需调换工作与休息时间,应填报《加班调休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负责人备案签字,在休息日交考勤员。

第二十六条:出差管理

出差除路救服务出差,按路救出车规定出差、公司负责人出差按本制度第二十二条办理外,其他事由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送办公室负责人备案签字并交考勤员。

第二十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xx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及待遇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等法纪法规制定;

二、本制度将依随公司发展状况适时修订,如国家对以上条款有新的规定,按其新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xx年x月x日集团公司总裁办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公司原制订的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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