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项目部责任书
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为全面有效履行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明确公司与项目经理的责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特立此责任状。
一、项目负责人的聘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为 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期、成本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履行职责和承担全部责任。授权期限自本责任状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之日止。项目负责人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如果项目负责人超越代理权限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或出现明显不能完成本责任状确定的责任目标迹象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可随时解聘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提出不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请求,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后解聘。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建筑层数:
5、结构形式:
6、工程总造价:
三、工程项目责任范围及责任目标
1、责任范围
1)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承包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所载明的全部内容。2)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以及设计院变更增加的工作内容。
2、进度目标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有效日历天数: 天。工期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确定,工期不包括
一、因业主未按。
二、规定提供主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
三、施工现场风力达到8级及以上、单日降雨在100mm及以上、山洪暴发等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2、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无质量事故发生。
3、安全目标
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之日止,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没有职业病及恶性治安事件发生。
4、现场文明施工目标 公司有关规定确定的目标。
四、项目负责人职责、权利、义务
(一)承担主合同履行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二)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三)签订和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控制,确保目标实现;并承担因不能完成目标责任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四)组织项目部编制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
(五)决定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形式,组建项目部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选择、聘任有关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根据其任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奖惩和期满辞退;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所有管理人员均应向公司备案;
(六)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做出计划和决策,对项目部的计酬方式、分配方法、分配数额做出决策;
(七)负责缴纳各项保证金(包含但不仅限于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承担主合同中业主要求的垫资资金。
(八)选择合法有效资质的劳务分包方单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办理社保和工伤医疗保险,并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地停工及发生恶性群体事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此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对项目使用的大宗物资、特殊和零散物资设备采购和租赁做出决策,大宗材料需报公司备案,所有购买的机具和材料均须向公司财务部提供正规发票;公司原则上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的,公司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优先支付该笔款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因供销合同发生任何纠纷时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公司处罚。
(十)项目负责人承担因本工程建设而发生的一切对外债务、质量纠纷 的经济责任、工伤事故的经济责任;
(十一)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正确处理与国
家、企业、分包单位、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十二)强化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十三)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结算、验收和分析总结,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接受审计,并负责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回收工程尾款;
(十四)做好项目部的解体和善后工作。
五、工程质量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项目部的工作进行评价和提出奖惩意见。
(二)项目部应落实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质量,对基础、主体、屋面、装饰等各分部工程实行全面自检,并负责收集整理证明工程质量的各种建材质量证明资料和相关检验资料,不得有任何失控。
(三)认真接受公司质安部的检查验收,对其检查验收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和处置方案。
(四)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先提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自检评查,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不合格者不得提请正式验收。
(五)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终生责任,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对发生的质量纠纷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维修责任。
六、工程安全要求
(一)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认真贯彻安全施工规范,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评分标准,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接受公司质安部的监督检查,对其提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四)项目负责人为本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若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协助项目部处理,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七、工程财务管理要求
(一)、工程款拨付按主合同达成的有关协议约定,在公司收到业主工程款扣除税费、管理费后按公司规定手续拨付给项目负责人,公司支付额度不高于公司从业主处已取得的该项目工程款;
(二)、在向业主申请拨付工程款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公司财务部出具的收款手续;收回的所有工程款必须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私下向业主收取工程款或变相收取工程款,违者按其所收款金额的50% 向公司支付罚款;
(三)、必须按照公司财务核算要求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提供成本费用票据进行成本归集,月度归集率达到80%以上,提供的成本费用票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发票,结付下次工程款前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的成本票据归集完毕。其中人工工资按照总成本的25%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人工 工资发放表(含农民工)进行支付。
八、分配及奖罚
(一)分配
项目负责人按本责任书要求完成责任目标后,公司按下列原则对项目部进行分配:
工程结算值减去工程保修金(按主合同规定时间、比例相应扣除)和工程结算值 %的公司管理费(在每次进度款中扣除)及代扣税金(如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已经缴纳,项目负责人将税票原件交回公司财务部后即等额返还代扣税金)后,剩余的资金由项目责任人支配。
(二)奖励
项目经理按本责任书要求完成责任目标后,凡是公司因该项目获得的各种奖励全部返给项目负责人支配。
(三)处罚
1、如果工程进度目标没有完成,按主合同约定公司承担的工期拖期赔偿损失,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2、本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接受工程结算价 %的罚款,并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3、安全事故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执行,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承担。本工程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外工程结算价的 %的安全罚款。除本责任状确定的奖罚外,其它奖罚按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关的奖罚规定执行。如有冲突,以本责任状确定的奖罚为准。
九、风险范围和方式
项目负责人应承担因不可抗力或因自身管理不善原因而造成的下列风险: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终止所造成的损失;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拖期、工程投资方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和因故停工所造成的工程拖期损失;
(三)没有完成本责任状确定的责任目标而受到的处罚;
(四)公司因为本工程受到政府、业主、公司相关部门处罚的损失;
(五)工程结算后亏损的补偿;
(六)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的风险。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风险方式采取以下方式:
1、项目负责人向公司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 元人民币;
2、项目负责人按照工程进度款的分批向公司缴纳风险抵押金;
3、项目负责人用向业主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件交由公司财务部作为风险抵押,并承诺出现风险赔偿时,公司有权在该保证金收回时扣除风险赔偿金。
4、其他:项目负责人将向业主提交的“履约担保书”复印件提供一份给公司财务部。风险抵押金于工程完工结算完毕且无违约时全额无息返还项目负责人。
十、其它约定的事项 公司各管理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对工程行使管理权,同时,对项目部提供企业层次的职责、服务保证措施。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责任状未确定事项或本责任状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有争议时,应协商解决。附件:
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3、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项目部安全责任书范本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高银项目部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各岗位人员之间的责、权、利,保证
高银 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和环境管理顺利进行,确保施工现场HSE体系达标,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管理条例》、《中建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管理条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局、分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第一条:签订安全生产和环境责任书甲、乙双方: 甲方:
高银地产
项目经理部,代表人:项目经理:
葛在福
。乙方:
高银地产
项目(材料员):
。第二条:安全生产和环境目标
确保项目部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目标圆满完成,责任方指标如下: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无机械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安全卫生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检查达标。并且做到以下几点:
1.落实安全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参与组织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康杯”等竞赛活动,在局、地 1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高银项目部
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中,必须达标。
4.局和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检查时,达到优良标准,无通报批评,无经济和行政处罚;
5.建设部及所在省、市大检查时达到合格工地标准,无通报批评,无经济和行政处罚;
6.不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
7.各类安全报表和环境报表等上报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齐全。
第三条:责任书有效时间:从
2011 年 3月 26 日起至 2012 年 3 月26日止。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及有关规定,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动态,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全面责任。
2、参与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字[2004]213号)文件要求配齐专职安全员和专职或兼职环境管理人员,引导劳务分包单位和专业分包,积极推行班组安全监督员制度,全力支持他们的工作,逐步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3、组织人员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计划,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建八局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保足额投入、合理使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落实专人监督分包队伍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5、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体系和环境体系达标活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水平。
6、坚持“五同时”,每月召开四次安全生产和环境例会和听取安全员和环境管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高银项目部
理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工作。每季度或半年召开安全总结会议并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7、合理安排工期,注意劳逸结合、保护女工合法权益,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
8、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质,严禁使用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队伍,强化劳务队伍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私招滥雇。要指定专人协调同所有分包和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9、督促落实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坚持做好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10、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有记录、有安全总结和工作布置,坚持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和每月环境检查制度,组织安全和环境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11、组织本单位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策划》、《环境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上报,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分公司领导报告,不得隐瞒。
12、按“四不放过”(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③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事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3、督促项目安全环境资料应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真实齐全。
14、积极推行实名制和各操作和管理人员打卡制度,做到所有进场人员受控。
15、组织安排好项目能耗指标的统计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安全和环境管理部门对接。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高银项目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及有关规定,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动态,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主要管理责任。
2、参与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全力支持安全员和环境管理员的工作,提高他们的素质。
3、参与编制和实施项目特殊时期工作计划与安排,负责督促实施。
4、严格审核施工队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所需资金,严格监督各种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流入施工现场。
5、坚持“五同时”,每月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和环境例会和听取安全生产部门和环境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6、劳务队伍加强管理,杜绝以包代管。
7、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坚持做好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8、坚持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和每月环境检查制度,组织安全和环境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9、合理安排工期,注意劳逸结合、女工保护,接受工会民主管理和监督。
10、按“四不放过”原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资料应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真实齐全。工程竣工后按卷(册)装订入盒,向公司主管档案部门移交。
第六条:考核
1、考核时间
从 2011 年 3 月 26 日起到工程竣工止。
2、考核依据:
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2)《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全施工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4)《中建总公司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控制规程考评条例》 5)《中建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6)《中国八局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7)中建八局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 8)《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奖罚规定》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高银项目部
9)《中建八局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办法(试行)》 10)《中建八局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考评办法》 11)《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六个第一责任人管理办法》 12)本责任状规定。
3、考核方式
根据公司安全和环境管理部体系审核和检查结果。结合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项目安委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奖罚。第七条、奖罚
1、奖励标准:
(1)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无机械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安全卫生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检查达标。奖励
1000 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奖励 500 元。
(3)建设部及所在省、市大检查时达到合格工地标准,局和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检查时,达到优良标准,无通报批评,无经济和行政处罚。奖励 元。
2、处罚标准:
(1)发生重伤1人,处罚 200 元;
(2)发生第一次四级死亡事故处罚 500 元,连续发生四级死亡事故处罚
1000元;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处罚2000 元;
(4)建设部及所在省、市、局和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检查时,不 5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高银项目部
合格,被通报批评,或有经济和行政处罚。处罚 500 元;(5)未履行本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罚 200 元;(6)其他恶性情况,处罚 300~2000 元。
3、奖罚兑现时间为
2012 年 3 月底以前。
第十条:本管理责任书经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
高银 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签字):
2011年月 26 日
项目经理部材料员
乙方(签字):
2012 年月 26 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高银项目部
2011年 3月 26日
乙方:高银
第三篇:党风廉政责任书(项目部)
二O一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单位: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企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现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一、职责范围
基层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全面领导、教育、监督、检查责任。对同级班子成员和本单位的干部,党员及主管人、财、物关键岗位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部门领导对分管部门负有领导责任。实行工作问责制。
二、工作目标
1、各基层单位党风廉政教育面达100%。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案件。
2、责任人要在单位建立起一级抓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横向包到边,纵向包到底,不留死角。
3、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无违反承诺行为。
三、考核与处罚
1、公司党委在考核领导干部时,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施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来考核。
2、对未完成任务,没有实现目标,发生问题的单位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党委书记签字:
基层单位党支部(副)书记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项目部保卫人员岗位责任书
项目部保卫人员岗位责任书
根据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公司安排(姓名)到(项目名称)任该项目的保卫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该岗位的重要性、特殊性,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凡在本项目部工作的包围人员,须严格遵守执行。
1、在项目部工作的保卫人员须由公司统一安排调配,凭分管领导签发调令,方能上岗工作;保卫人员要做到思想意识高,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在任何情况下要首先保证集体的财产不流失、不受侵占。
2、对非本项目人员,不得放行入内,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询问并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放行入内,对入场的材料设备要按公司规定进行认真登记。
3、加强对出门人员的管理,对带有行李的人员和可疑的空手人员均应进行停留检查,对机具、材料、设备等工地物品的出门,必须凭库管人员签发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有效出门条,方可放行出门,并将出门条按月上交施工总承包公司办公室备查。
4、大门内外及道路上不能停留车辆和堆积货物,保证进出场的道路随时畅通;对进出工地的车辆应进行积极指挥和疏导,保证通道及场内的人、车安全。
5、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有带泥的车辆要坚决阻止上路,须经冲洗干净后方能放行。
6、坚守岗位,不得随便脱离岗位,安排协调加强工地关键位置及不定位置的巡查。严禁在门卫室看报纸、听广播或干其他私事;工作期间,不能与他人说笑,摆龙门阵;严禁上班时间打瞌睡;严禁酒后上班,一旦发现,按规定进行处理。
7、加强夜间巡查,按照要求定时开关照明灯,做好防火、防盗的各项工作。宿舍内严禁烧电炉、水乌龟、照碘钨灯;禁止场内有黄、赌、毒的行为的发生。
8、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工地;认真做好现场的上、下班交接,并形成记录。
9、项目部工作期间,月工资标准为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包干),另外每月津贴 150元,合计收入总额为1300元;
10、出现以下情况,责任人(当班保卫)所扣两个月的津贴:
①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离职的;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被项目部免职的。②严重失职或责任心不强,给项目部造成一次性财产损失在1.5万元以上的;累计损失超过3万元的。
③一年内被查到有三次以上的打瞌睡的;明知现场发生偷盗事件在4小时内不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的。
④内外勾结对现场进行偷窃的。
11、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保卫人员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奖励。
①上班时间打瞌睡的,项目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若被公司巡查发现每次
处罚40元;若是保安队长打瞌睡其处罚为其他保安人员的双倍。当月发生两次以上打瞌睡,从地二次开始每次处罚50元。
②现场发生偷盗事件或财产流失,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全体保卫人员与项目部按1︰9进行损失分摊;其中,所有当班保卫人员与所有休班保卫人员按7︰3进行再次分摊,同班保卫人员按平均原则进行分摊承担;相反,若盗出的财产被保卫人员发现并追回或已经发生偷盗行为就地人赃并获,经查实,追回损失失在上述金额内,按上述金额及分摊方法对所有保卫人员进行奖励。若发生造成单次损失在5000元以上偷盗事件,其当班保卫,每人每次处罚100元,休班保卫每人每次处罚40元;相反,若盗出5000元以上的财产,被保卫人员发现并追回或已经发生被就地人赃并获,经查实,按上述金额和分摊方法对所有保卫人员立即奖励;保卫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发现的偷盗事件及以其他人为主追回的损失,对保卫人员不予奖励。
12、若该项目三次连续发生偷盗事件,其中没有一次为保卫人员发现,对全体保卫人员处以每人30元一次的处罚(每满三次偷盗事件为一考核节点)。
13、保卫人员须服从项目部管理,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
14、常用电话: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项目负责人电话:
施工施工总承包公司分管领导电话:***
重庆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保卫: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附贴复印件):
经办人:盖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清远市清城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飞来峡镇项目区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审核:刘庆艺 编制:汤曼怡
清远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月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负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对承包项目工程的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在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项目经理是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上级及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实现零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24‰以内,安全达标率及文明施工达标率为优良的要求。
9.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技术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的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率及文明施工达标目标的要求。
10.认真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编制具有针对性较强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方案。
11.领导所属班组每半月开一次安全教育会议,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月15日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着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1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达标活动、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遵章守纪、安全技
术教育,对新工人入场进行二级教育。
13.督促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组织实施本工地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14.负责对本工地发生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协助调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达标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5.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全面责任,对承包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问题负直接责任;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7.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8.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9.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10.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11.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12.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单位工程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地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安全生产。制订、审查并监督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定。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单位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
3.负责对本工地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工地成员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4.要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伤亡控制指标(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年)24‰以下,安全达标率、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优良目标。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审查,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多次教育不改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如遇紧急险情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建议。
7.参加工地规定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工地不安全隐患,必须发整改通知书且必须签字,并按通知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8.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地工伤事故分析研究,建议和协助领导实现零事故、安全、文明达标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9.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安全责任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不得发包工程。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施工员是自己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辖工程部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直接责任。
2.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有关管理规定,督促班组(人)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生产。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检查执行情况。
3.认真贯彻上级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经济指标,生产中对不安全操作程序和环节进行有效制止,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建议。
4.对本工程的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作业,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分管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签发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卡,并履行交接人手续,并监督班组执行情况。
5.对违章作业的班组(人)要及时制止并给予严肃批评,并相应采用防范措施,认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当现场施工作业与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冲突时,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先安全防护后施工作业,绝不能有侥幸、冒险心理和行动。
7.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协助调查工伤事故的发生原因,并主动保护好现场。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组人员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手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并履行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
3.组织全班组工人学习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并组织每日班前安全检查和班前安全交底教育。
4.服从上级领导正确的安全检查和指导,接受并改进意见,教育全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
5.发动全班工人,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6.对全班工人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负有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教育本班组人员要爱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挪作它用。
7.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教育全班组人员吸取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做到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未经批准,不准随带易燃、易爆物进入施工现场。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对违章作业的指挥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他人违章作业。
4.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易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器具、爱护安全标志,对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对自己所搭设的安全防护项目具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5.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吸取教训,做好整改。
6.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活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让他人伤害)。
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正确认识安全与质量的关系。
二、督促班组(人)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责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三、发现事故隐患,首先责令班组(人)进行整改,或者停止作业,并及时汇报给工长和安全员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与调查与处理。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
二、熟悉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器具的有关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检测方法、质量合格的标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器具等质量有直接的安全生产责任,禁止采购假冒劣产品。
四、做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器具等入库的保养、保管、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到节约,对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
五、对采购的上述产品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安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推荐证,对批量产品(如安全网)要做抽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