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办理预售许可延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办理预售许可延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交〔2007〕1254号2007年12月25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北京经济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延期手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延期须提交材料:
(一)该项目已竣工备案的,提交以下材料:
1、预售许可延期申请(原件);
2、商品房竣工备案表(验原件留复印件);
预售许可延期期限按竣工备案表标明的日期顺延4个月。
(二)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备案且未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以下材料:
1、预售证延期申请(原件);
2、施工许可证(如已超过竣工日期,应提供与施工企业签定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验原件留复印件)。
预售许可延期期限按施工证标注的竣工日期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签定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顺延4个月,但不能超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三)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备案,但已超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本条第(二)项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交《延期交房违约赔偿和房屋交付方案》和经购房人认可的证明后,管理部门按本条第(二)项规定进行延期,但不能超过与购房人新约定的交房日期。
二、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予核准预售许可延期申请
1、该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满四个月的;
2、该项目未竣工备案,但存在延期交房行为且未制订违约赔偿和房屋交付方案的或未按方案支付违约金的;
3、该项目因延期交房引起购房业主群访群诉事件尚未解决的;
4、该项目存在信访投诉尚未处理完毕的;
5、该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完成整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附件: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二篇:预售许可延期申请范文
预售许可延期申请
XXX建委市场科:
我公司开发的 项目,于 年 月 日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售证字()号。该许可证下 号楼,原计划于 年 月 日竣工(附施工许可证),因 原因未能按时竣工。现状为:1、2、3、4、5、尚未施工;
正在施工;
施工完成,但尚未取得竣工备案表; 已取得竣工备案表(附竣工备案表)。
现申请预售延期,延期至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第三篇:昆山办理预售许可所需材料
昆山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需写明新建小区楼盘地址、建设周期、总投资额、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商业面积、车库及阁楼面积、公建配套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开竣工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计委立项批文;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质监站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
7、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
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8、物价局商品房预售价格的备案批复;
9、地名办出具的证明、公安编号;
10、面积预测表(有资质的测绘公司);
11、企业与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需物业招
投标);
12、《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
13、由银行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证明;
14、房产营销情况备案表;
一、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二、收费项目:房屋交易手续费(预售、销售只收取一次)
三、收费标准:住宅房3元/平方米,商业房5元/平方米,车库、阁楼1.5元/平方米,办公
楼5元/平方米。
四、收费依据:苏价服(2002)62号
第四篇: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材料清单
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
一、办理时间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已完成规定要求(三层以下完成基础工程,多层完成二层,小高层完成五层,高层完成七层),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在达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要求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按幢为单位彩色打印正立面 45度角全景照片,标明楼号;、土地使用证(土地已抵押的,提供抵押证书及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证明;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即:三层以下的建筑已完成基础工程,四层以上六层以下(含六层)的建筑完成地上两层结构工程,七层以上建筑完成四层结构工程;7、工程施工合同;、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9、业主临时公约;、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营销机构、项目位置、装修标准、竣工及交付日期、预售面积、预售总套数、各户型套数、预售房价、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配套公共设施清单及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等内容);、营销机构的证件及委托协议,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要求 “合同 ”及 “两书 ”中载明建筑节能措施及能耗标准;、滨州市房屋面积测绘报告(预)15、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 16、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二)资料审查。房地产开发管理主管部门在接到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后,对开发企业提供的预售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开发项目下达《补正材料通知书》;对资料齐全的开发项目受理预售申请。
(三)勘察现场。在开发企业资料提报齐全后,对项目现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察。
(四)项目备案。开发项目经勘察现场符合要求后,对审验合格的开发项目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予预售。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3212797
第五篇:预售许可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如土地有抵押,还应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开发企业就该项目向我局申报预售的书面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和相关图纸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可三选一):
1、会计师事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在建工程进度造价报告(验原件后收复印件)3、本工程的监理机构出具的在建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证明(开发企业签章认可,收原件)
(五)工程施工合同(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以及施工进度证明(收原件)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收原件)
预售方案内容应当包括项目整体概况;本次申报预售楼号、位置、面积、分层平面图、竣工交付日期等;楼栋价格信息表(要求一房一价);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商品房预售的形式(自行销售或委托代理);购房人付款方式;商品房预售计划及措施;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装饰装修标准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情况说明等。
(七)其它需要的材料:
1、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与物业质量保修金存交方案
2、销售的商品房使用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样本
3、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及身份证明
注:复印纸张大小一律采用A4(图纸除外),可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