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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五篇模版)

建筑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五篇模版)



第一篇:建筑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筑维修工程管理,保证建筑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水库经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汤河水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维修工程系指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基建工程(包括重要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岁修工程。

第三条,建筑维修工程要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强化管理、各负其责,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开展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维修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工程立项

第五条,基建工程立项。由主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阐述项目建设的目的、作用、规模、方案论证、投资、经济效益分析),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立项,而后向省供水局、水利厅呈报专门立项请示,批准后立项。(项目建议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做可行性研究报告(阐述项目建设的目的、作用、规模、方案论证、投资、经济效益分析),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立项。)第六条,其它建筑维修工程项目立项。由公司计财处协调,在上年度(第四季度)安排有关处、室、厂、部提出建筑维修项目建议,再由公司计财处汇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列入年度项目计划。

第七条,项目调整。在项目年度计划实施中,如需调整(增减或修订项目内容)可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要的要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工程设计

第八条,一般原则。凡一般建筑维修工程设计,我公司具有相应设计能力,可由公司内组织设计。凡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由相应设计资质的专门设计部门承担的项目,可进行设计外委。设计外委由局专门成立《建筑维修工程领导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设计任务下达。公司计财处在向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月份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设计项目任务。

第十条,项目设计。公司项目设计(或方案)承担人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设计任务后,要根据设计项目的需要,收集有关设计基本资料,进行现场条件调查,按有关现行设计规范等规定,精心开展设计工作。设计完成,要提出规范的施工图纸和必要的设计说明书,包括技术要求、工程概算等。

第十一条,设计校核与初审。公司项目设计校核人要对设计(或方案)的依据、计算、图纸等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复核。由项目主管部门处长进行初审,并履行签字。第十二条,设计审查。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完成项目设计后,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设计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进行设计审定,并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上逐级履行签字。

第四章 工程施工

第十三条,一般原则。按照《招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需要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招标程序必须合法、合规;不需要招标的工程可选择业绩优秀,信用良好的工程公司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签定施工合同。一般修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设计资料后,提出工程预算,工程预算由工管处校核,计财处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而后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合同;重大基建项目经招投标后与本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第十五条,开工通知。一般修建项目由计财处下达开工通知单,重大基建项目由工程监理单位和计财处分别下达开工通知单。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设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由设计部门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严格履行设计规定和要求;遇有设计与客观实际不符时,通知设计单位,并按设计修改通知书执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笫十七条,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与局签署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修工程安全生产的具体规定。

第十八条,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控制组织体系明确项目质量负责人代表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要强化施工质量管理,指定工程质量自检人员认真审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检查单、产品合格证等,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第五章质量监督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一般建修项目,由本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承担工程监理。每项工程从始至终要有专门的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进度等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对违规行为有权要求施工方纠正。

第二十条,委托工程监理。基建工程,特殊的维修工程,以及国务院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工程监理工作。同时,公司也要指派专门技术人员参加,方便随时掌握工程实施情况。

第六章验收与决算

第二十一条,外委工程验收。由局《建筑维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成验收委员会,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公司内部承建工程验收。对于规模较大,较为重要的工程由主管副总经理和公司总工程师主持验收;对于一般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主持验收。

第二十三条,验收小组。由验收主持人担任验收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设计者、工程监理、计划、档案、管理使用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二十四条,施工验收准备。项目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结算书,施工技术总结、峻工归档资料(包括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报告、原材料试验及检测资料等),方可向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工程验收。

第二十五条,验收主要内容。是否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施工,是否满足有关施工规定和质量标准,竣工归档资料是否齐全。

第二十六条,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公司计财处根据竣工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履行决算审核、审定,预以决算。

第七章奖罚

第二十七条,奖励。每年公司从年度建修工程获优质项目中评出1-2项工程,给予适当奖励。主要奖励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人员。评比工作由公司《建筑维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

第二十八条,处罚。凡出现劣质工程,由公司《建筑维修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查清事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参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关部门,如工程管理处、引兰工程管理处、计财处等,可根据本办法制定部门实施细则。第三十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符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工程建筑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的管理办法

1.背景

针对工程项目中存在延期,缺乏,拖欠移交档案资料的情况,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问题在于:

1.1档案的形成部门(工程团队)对工程档案形成及归档重视不够 1.2存在拖欠档案资料情况 1.3人员调整导致 1.4材料人员的精力不够 1.5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准备不充分

2.目的

会议达成的共识是:

2.1工程档案(软件)是产品的一个组成重要组成部分,与建筑产品(硬件)同样重要; 2.2工程档案对后期加强售后服务,提升客户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建筑档案的管理 3.实施前提

3.1依据公司的QEHS-DCC-W04建筑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来对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3.2工程档案的内容包括在上述实施办法的文档中。

4.职责划分

4.1工程部经理对现场档案资料的质量(完备,真实,及时性)负全责 4.2质量安全部门对档案资料进行监督并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 4.3公司档案部门负责对项目材料员的档案资料管理的业务指导

5.工程档案移交流程

5.1项目启动时营运部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提交本项目应形成及移交的资料建议清单供工程部参考

5.2工程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归集

5.3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形成文档并报管好

5.4质量安全部门对项目文档进行抽查

5.5项目正式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6.人员调整导致的档案资料移交 of 2

工程部经理负责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为人员调整导致的档案资料的移交,如果是项目经理的调整,则由相应的工程部经理负责。

7.档案移交的结果测评

档案资料移交的质量作为对工程部的一个考核指标。档案资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移交,工程部经理必须书面说明原因,经上二级主管签字认可,否则将延迟公司对该工程的财务结算及业绩兑现。年底对移交工作突出的团队及个人进行嘉奖。

起草部门:营运部 日期:2010.07.29 of 2

第三篇:基建维修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基建维修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经济签证的范围

1、合同承包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仅对合同承包范围之外少量的、零星的工作内容若单体、单项工程量较大(原则上超过五万元),需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2、合同范围内无法进行图算(图算是指依据施工图、竣工图获批准的施工设计方案计算工程量)的工作内容,若能进入竣工图的,尽可能进入竣工图,以图算量。

3、因甲方原因所发生的工程量调增调减。

4、设计(施工)方案不确定的项目。

5、平基土石方工程需要签认原始地貌高程,以图算量。

6、甲方指派零星用工。

二、工程经济签证的前提条件

1、合格产品计量原则:工程经甲方指令已竣工或验收合格。未经甲方指令、未按甲方指令、材料不合格、工程未竣工、工程未验收、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签证计量、计价。本条所称“工程”主要指“分部、分项”工程”。

2、时效性原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方在时效期内提请工程经济签证的,予以签证,逾期一律不予签证。

隐蔽工程需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当日办理完毕原始签证手续,非隐蔽工程需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原始签证手续;正式签证手续在原始签证手续办理完毕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直接办理正式签证手续的需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1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签证实行“月备案”制,每月25日由基建处负责对上一个月所有签证单进行汇登记总并冻结,即每月25日后不在办理也不在认可上月完工的任何签证项目;超时未办理的项目和超时补办的项目建设方一律不予认可,一律不予计价。

3、合理性原则:对于施工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一律不予签认。

三、经济签证程序:

工程经济签证的程序,是在发出施工指令的同时由建设方会同施工方、监理方确认现状,记录原始数据,并明确施工方案,签认“基础数据记录单(一)”;在施工操作的各道工序之间,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根据需要确定相应的几何数据和计价参数(如土石方类别和运距等),签认“基础数据记录单(二…)”;此原始数据记录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原始数据记录不少于四份,正式签证不少于六份)并按照专业报监理人员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正式“工程量签证单”(如需要附工程造价签证单),各方签字确认。以上三个步骤可归纳为“三看”,即施工前看、施工期间看和施工后看。工程量签证单办完最后由建设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案后下发各单位。

四、经济签证管理制度

1、工程经济签证按照专业类别划分,由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监理单位驻现场工程师、跟踪审计单位共同经办,监理单位为现场收放签证工作的召集、组织部门。

2、参加计量签证的人员必须签认工程经济签证,参加签认人数必须是两人以上。验收后的正式工程签证必须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

3、签字顺序是非甲方代表、非甲方代表授权人先签,甲方代表或经甲方代表书面授权或委托的现场代表最后签。

4、工程经济签证单分为工程量签证单和工程造价签证单,监理单位原则上只能签认工程量和计价参数,不能直接签认费用。工程造价签证单必须由跟踪设计单位编制相关费用预算书或根据市场价格及有关文件规定签字确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意后由驻现场代表办理签字手续,存档备案后下发各单位。

6、手书基础数据记录单必须用不易失色的笔、墨书写,字迹清晰、端正且不得涂改,若确需涂改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建设单位四方签字确认且不得有第二次涂改。两次及以上涂改的基础数据记录单无效;工程经济签证单必须按统一格式并打印相关内容。

7、“基础数据记录单”、“工程量签证单”必须载明计量部位和几何尺寸(几何尺寸必须注明“长”、“宽”、“高”等标识)及相关的计价参数(如土石比、运距、施工方式、强度等级等),计算式必须清晰;同时,必须注明签证缘由并附计量简图和签证部位平面示意图。正式的“工程量签证单”

必须附响应的“基础数据记录单”。

8、工程经济签证必须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办理,施工方逾期提请计量签证的,一律不予受理和确认,严格杜绝阶段性的集中补签。

9、由工程指令产生的工程经济签证单必须附工程指令单;同一指令指定的工程内容必须在同一份“基础数据记录单”和“工程量签证单”中签认。

10、根据施工合同和批准的施工方案,在实际施工中产生的“工程量增减”必须由四方签认。

第四篇: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受省交通厅的委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08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与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0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在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治。

第五条 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各类技术状况桥梁应及时做到: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第六条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公路养护资金、车辆通行费。具体方案:省养干支线特大桥、大桥及中桥维修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工程总预算的50%(湘西补助70%,怀化张家界补助60%),其余部分由市州工程切块经费列支;如桥梁所处路段设有通行费收费站,则全额工程经费由通行费支出。省养干支线小桥维修加固资金全部由市州切块经费支出。县乡公路特大、大桥维修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50%,剩余部分由市州县乡公路管理机构筹措;县乡公路中、小桥维修加固资金全额由市州县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筹措。

第七条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省补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桥梁的维修、加固和改造。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养干支线和县乡公路。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加强现有桥梁的检查、保养、维护和加固工作,认真落实省局“三个一”的要求(管养桥梁在县级公路机构中要明确三个责任人:一名主要领导,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名养路工人),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十条 各市州和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均应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梁的经常检查和小修保养工作;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制定辖区内桥梁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桥梁定期检查和应急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程计划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编制,经省公路局综合汇总报省交通厅批准后执行。对由于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风、雨、洪水、地震等)产生的桥梁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处治,省补资金将由省局向省厅申请在本年末调整计划或来年年初计划中列支。第十二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工作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对于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对于桥梁改造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桥梁两端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维护交通,确保行车安全。如桥梁维修加固期间禁止车辆通行,应拟定适当的绕行路线,在绕行路口设立明显的指路标志,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章 桥梁检查

第十五条 各市州公路管理局对所管养的桥梁每三年应组织一次检查,检查工作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定期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管养的桥梁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工作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经常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各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管养的桥梁要做好专人观测、记录、建档等工作。技术状况为三类(病桥)的桥梁每月观测一次,技术状况为四类的桥梁(危桥)每7天观测一次,交通流量特别大(每昼夜1万辆以上)、超载车辆多的线路上的四类桥,每三天观测一次,三、四类桥梁遇大、暴雨天气每天观测一次。第十七条 要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将所管养桥梁技术状况每季度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市(州)公路管理机构报告一次,四类桥每月报告一次。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将所管养桥梁技术状况每年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省局报告一次,四类桥(危桥)每季度报告一次。紧急情况要随时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详细观测资料(含文字说明、照片、示意图)、病害原因分析、建议处治措施等,报告要有桥梁相关责任人签字。

第十八条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发现新的病、危桥梁要及时设置限载、限速、禁止通行等安全警告标志,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分流或封闭交通,并向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共同协调好各种关系。

第十九条 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漂流物、船舶撞击、滑坡、地震、风灾和超重车辆自行通过之后,应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主持实施应急检查。

第二十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路特大桥、大桥,由省公路局组织进行专门检查。

(一)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及程度。

(二)要求提高承载等级(在决定加固改善方案之前)。

(三)桥梁技术状况为四类。

第二十一条 专门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一)全桥外观质量缺陷检测(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基础冲涮)。

(二)结构材料缺损状况诊断,包括材料损坏程度检测,材料物理、化学性能测试及缺损原因的分析判断。

(三)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鉴定,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鉴定,桥梁抗洪能力的鉴定。

第四章 加固改造 第二十二条 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对纳入省厅桥梁处治计划的特大桥和大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行施工图设计。经省公路局组织专家对施工图设计评审并批复后由各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 市州公路局对纳入省厅桥梁处治计划的中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设计报省局批复后组织实施。省养干支线小桥和县乡道中小桥加固改造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对项目进行具体管理。第二十四条 当特大桥、大桥维修加固资金达到或超出新建一座类似规模桥梁经费的40%,中、小桥梁维修加固资金达到或超出新建一座类似规模桥梁经费的50%时,设计单位应将维修加固方案与拆除重建方案进行论证比较,择优选用。第二十五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经省局批复的桥梁加固改建工程,其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由省局批准。第二十七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完工后,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初验,并将验收资料报省公路局备案。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特大桥、大桥进行竣工验收,中小桥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追究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行政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日常养护不及时,造成桥梁出现病害或缺损。

(二)不履行经常检查职责,观测不到位,出现问题未及时报告。

(三)发现问题,应急措施不力且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九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追究市州级公路管理机构行政一把手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因配套资金不落实而延误病害处治,造成严重后果。

(二)不按要求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出现问题未及时报告而造成恶劣影响。

(三)对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监管不力,导致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湖南省公路局养护机务处。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 “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

第五篇:公共维修资金工程监管管理办法

公共维修资金工程管理办法(草案)

1、工程开工管理办法

包括:开工申请、与项目部、业委会协调、开工报告会签等;

2、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包括:施工组织机构(资质、技术人员配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自检、互检、专检)、隐蔽工程检查、施工工艺控制、材料检查等;

3、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月、周计划)、工程例会、施工进度控制方法以及雨季施工措施、冬季施工措施、进度保障措施等;

4、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包括:预算审核、施工费用控制、工程结算等;

5、合同管理办法

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实施过程控制、合同纠纷等;

6、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噪音、垃圾、扰民)等;

7、工程监督检查办法

包括:监督检查组织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方法、发现问题的处理、罚则;

8、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包括:施工资料收集、归档、移交、查阅等;

9、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包括、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总结报告及向业主委员会汇报等;

10、工程事故管理办法

包括:工程事故认定、索赔和赔偿、以及保险理赔、纠纷处理等;

11、工程保修管理办法

包括:保修期限、内容、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

12、工程项目计划、统计、信息管理办法

13、施工材料管理办法

包括:材料进场审批、材料复检(见证取样)、不合格材料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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