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下水道、市政、公用类上市公司
下水道改造市政公用事业类上市企业名单及公司简介
由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对目前部分城投城建等市政公用上市公司的资料进行了汇总,大致收集和整理了28家企业,其企业名录有: 城投控股、云南城投、中天城投、武汉控股、联美控股、漳州发展 长春燃气、大通燃气、长春经开、华闻传媒 洪城水业、首创股份、南海发展 创业环保、中原环保、合加资源
南京高科、苏州高新、长春高新、渝开发 新疆城建、合肥城建、北京城建
巴士股份、南京中北、北京巴士、大众交通、大众公用
[1]城投控股(600649)2008/05/12股票简称由“原水股份”变更为“城投控股”,代码不变
公司经营范围:原水供应、自来水开发、污水治理、输送和给水工程建设及排管施工,机电设备制造与安装,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饮用水及设备,饮用水工程安装及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公司简介:该公司原名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是以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引水一期工程于1985年开工,1987年建成投产。为开发浦东,尽快改善企业用水及居民饮水质量,并为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和长江引水二期工程筹措资金。1992年7月21日经批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水”作为上海市唯一一家供应自来水的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大型供水行业股份公司。作为公用事业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税收政策。公司公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和长江引水二期工程,以适应上海的投资环境和上海浦东开发对自来水原料的不断增长的需要,同时该公司准备积极开拓经营房地产、出租汽车业、工贸等领域。
[2]云南城投(600239)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简介: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云南光明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2年12月以定向募集方式成立,1998年10月23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名称为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啤酒的生产、销售等。1999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10号文《关于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公司已于1999年9月1 日成功发行,共募集资金108,800,000.00元。经本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5,05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派1.00元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计增加注册资本2 ,528.30万元。此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584.90万元,并于2001年6月22日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1年6月30日的股本总额7,584.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派0.25元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91号文核准通过: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5,056.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为人民币每股20元,公司已于2001年11月19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43,209,571.94元。经送股、转增股本及配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852.12万元,并于2001年12月17日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经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1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9,852.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现金(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8股,共计增加注册资本7,881.696万元。此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7,733.816万元,已于2002年10月26日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3]中天城投(000540)
公司经营范围:壹级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拆迁安置及服务、物业管理、勘探设计乙级、室内装饰装潢;承包境外工程;国内外实业投资、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综合性商业(除专项归口管理部份);高新产品开发、高科技投资;项目投资与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教育产业投资;文化传媒投资及管理;酒店投资及管理;旅游业投资及管理。
公司简介:中天诚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贵阳市城镇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80年,1984年更名为“中国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贵阳公司”,1993年 3月再次更名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贵阳总公司”,同年进行股份制改组,以原公司净资产折为3,021.8053万股国家股,以其他发起人之投资折为40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经原贵州省体改委[黔体改股字(1993)66号]批准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12月6日至1993年12月22日,发行法人股1000万股,公众股 1860万股,职工股140万股。1994年1月8日“贵阳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1994年2月,“黔中天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998年更名为“中天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亦改为“中天企业”。2000年11月,由于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兴业)取得本公司的控制权而更名为“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改为“世纪中天”。2006年9月4日,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公司)与世纪兴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由金世旗控股公司受让世纪兴业所持本公司法人股股份109,956,000股。2007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0号]《关于核准豁免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金世旗控股公司因持有本公司10,995.6万股(占总股本的33.6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该部分转让的股份于2007年4月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股改过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改垫付对价偿还的相关规定,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等44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金世旗控股公司签署了代垫对价偿还协议。根据协议,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等44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金世旗控股公司偿还31,250,424股公司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7年7月11日办理了相关股份登记过户事宜。至此,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为141,206,424.00股,占本公司股本的43.21%。假设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均已向收购人支付所持股份的33.00%,则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将达到144,267,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14%。
[4]武汉控股(600168)
公司经营范围: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治理;道路、桥梁、供气、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公司简介:发行人历史情况简介 武汉三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是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7)75号文]批准,由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其下属的宗关水厂和后湖泵站之全部经营性净资产投入,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方式设立的一家以城市供水与排水及其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营运为主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的总股本为34,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5,500万股,社会公众股8,500万股。本次发行完毕后,将在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发起人情况: 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于1996年11月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6)154号文]批准,以国有特大型企业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所 属宗关水厂和余家头水厂以及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所属后湖泵站、常青泵站和罗家路泵站之国有资产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单位管理和经营其占有的全部国有资产,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 币。三镇基建目前主要业务为供水和排水,属下两个水厂担负着汉口和武昌五个行政区内的工业用水和约200万人口的生活用水任务,其综合 供水能力达140万立方米/日,占武汉市日供水量的50%。为提高供水能力和供水水质,三镇基建所属之水厂近几年进行了一系列挖潜和技术改造,使公司生产自来水水质逐年提高,水质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自来水清度达0.5度,高于国家标准。供水的稳定性也达到了全国先 进水平。三镇基建的排水业务由其下属的三个泵站完成,它们是后湖泵站、常青泵站和罗家路泵站。截止1996年底,三镇基建泵站总抽排能力达230立方米/秒,担负着武汉市120平方公里汇流区域抽排水任务,1996年 实际抽排量达5.5亿立方米,占武汉市全市抽排量的70%,对武汉市经 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历史沿革: 本公司宗关水厂是武汉市历史最悠久的水厂,原属商办汉镇既济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1906年由商人宋炜臣等人创办。1909年宗关水厂建成投产,日制水能力为2.3万立方米。1935年5月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出任董事会主席; 1938年10月,既济水电公司与英商汉口电灯公司签订合同,将公司业务交英商电灯公司代管; 1945年9月,由国民政府经济部接收既济水电公司,以“代管”方 式接收了英商汉口电灯公司; 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汉口既济水电 公司实行军事管制; 1950年5月组成公私合营“汉口既济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951年10月,既济水电公司和鄂南电力公司合并,组成“武汉治电业局”、既济水电公司水厂更名为“武汉治电业局第六发电厂”; 1953年元月,武汉水电实行分治,成立武汉自来水公司,宗关水厂隶属自来水公司; 1997年元月,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6)154号文]批准设立武 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厂隶属于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宗关水厂也是武汉市规模最大的水厂,担负着汉口地区四个行政区域的工商业用水和约150万人口生活饮用水的制、供水任务,其制水能 力达105万立方米/日,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第四位,制水水质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宗关水厂制水能力占汉口地区制水能力的72%,占全市供水能力的36%,供水地区为武汉市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企业最集中的地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水的需求量会稳定增长,同时汉口地区发展大道以北和张公堤以南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对宗关水厂制水业务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本公司之后湖泵站始建于1931年,是武汉市最大的排水泵站,也是全国城市排渍泵站中的最大泵站,泵站由一、二、三期泵站组成。一期泵站于1959年建成,装机12台,单机容量200千瓦;二期泵站于1975年 建成,装机5台,单机容量800千瓦;三期泵站于1989年建成,装机12台,单机容量900千瓦。目前泵站拥有17台机组,抽排能力为147立方米/ 秒,负担着汉口新华路以北48.5平方公里汇流区域的排水任务,1996年实际抽排3.1亿立方米。
[5]联美控股(600167)
公司经营范围: 在国家法律允许和政策鼓励范围内进行投资管理和经营(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商品房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设施建设;酒店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公司简介: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更名为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业经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于2002年3 月20日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号。法定代表人:肇广才。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发字[1998]318号、319号文件批准、由沈阳黎明服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7,000.00万人民币普通股后,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月15日召开创立大会,1999年1月25日经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领取注册号码为21000010498 6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0.00万元。2003年1月17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黎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亿国有股转让给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科集团),转让后南科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占总股本的63.16%。南科集团于2005年4月12日将其持有的国家股5,510万股转让给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联美”),将其持有的国家股2,0 90万股转让给北京浩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汕头联美持有5,510万股,占总股本的29%;南科集团持有国家股 4,400万股,占总股本的23.16%;浩天公司持有2,090万股,占总股本的11%;社会流通股7,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6.84%。本次股权变更后汕头联美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6]漳州发展(000753)
公司经营范围:对道路公路的投资与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市政工程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管理;城市供水(制水);汽车贸易。
公司简介: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1994年11月23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体股[1994]01号文批准,由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漳州市自来水公司联合漳州市建筑瓷厂工会、漳州市建筑劳务纸箱厂、漳州建业公司、漳州陶瓷经营公司共同发起,于1997年6月13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其中职工股350万股),总股本为100,025,800股。1997年6月26日社会公众股3150万股上市交易,同年12月,350万公司职工股上市。1998年7月,公司实施199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每10股送红股1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次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120,030,960股。1999年6月,公司实施199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每10股送红股5股,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公司股本增至204,052,631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1]3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1年3月实施2000年度配股方案。本次配股以公司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52,631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配售价格每股12元人民币。此次配股实际配售21,420,000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5,472,631股。2001年9月份,公司完成了资产重组,由建材制造行业转向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行业。2002年7月,公司实施200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增至360,756,209股。2006年7月份,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根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执行51,979,199股对价安排,使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7月13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对价股份。同时,公司结合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定向回购漳州市财政局所持有的26,427,955股国家股,漳浦鑫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建业公司、漳州市建筑劳务纸箱厂分别持有的13,119,191股、3,685,056股、1,221,389股法人股,并于9月27日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因此由360,756,209股减至316,302,618股。
[7]长春燃气(600333)
公司经营范围:煤气、冶金焦炭、煤焦油生产销售、天然气生产销售、电力项目开发、燃气管理、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煤焦油深加工、燃气管道安装 公司简介: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3月15日“长体改[1993]88号”文批准筹建,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5月21日“长体改[1993]162号”文批准正式组建,由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7,913.6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4,400.00万股,内部职工股3,513.60万股,公司于1993年6月8日在长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名称为长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6]131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2月31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8]135号”文批准,公司以其拥有的电力资产与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拥有的燃气资产进行了置换,并更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股A股,并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913.60万股。2002年4月19日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以2001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7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以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0,653.12万股。2004年6月28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503号”文批准同意,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所持有公司的24,480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划转给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此次股权划转完毕后,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22%的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国资发产权[2006]253号文批复,2006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以流通股股份161,731,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东转增54,988,608.00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定向转增股票3.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461,519,808.00股。
[8]大通燃气(000593)
公司经营范围:城市管道燃气的开发及投资,燃气器材的销售;药业的科技开发及投资;高新科技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及开发(凭许可证经营);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仓储服务、实业投资。公司简介:本公司是由原成都华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其前身为成都市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987年2月经成都市体改委成体改(1987)031号文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是四川省第一批股份制试点单位。1987年3月,经成都市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流体改(1987)26号文批准,向内部职工发行股票。1989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成人行金管(1989)115号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300万元(含1987年已发行的70万元)。1992年经成都市体改委、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体改(1992)195号文批准,成都市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贸易公司合并更名为 成都华贸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3月经全国华联商厦集团和成都市体改 委批准更名为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股份制运作,本公司已发展成为批零结合,以零售为主的大型商贸企业。
[9]长春经开(600215)
公司经营范围:公用设施投资、开发、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实业与科技投资。公司简介: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联字[1993]129号文批准,于1993年3月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1999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9]89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并于1999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5,500万元。经过2000年5月本公司实施送股利润分配和2003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51号文核准后本公司实施配股之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已增至35,771.76万元。2004年6月本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22010811100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树森。
[10]华闻传媒(000793)
公司经营范围: 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信息集成、广播影视等多媒体内容制作与经营;广告策划、制作和经营;多媒体技术开发与投资;电子商务;燃气开发、经营、管理及燃气设备销售;房地产的综合开发、销售;高科技风险投资;贸易及贸易代理(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简介: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海南石化煤气公司。本公司是于1992年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字(1992)27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6,674,257.0 0元,1993年7月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本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54,010,250.00元。1997年4月经海南省证管办批准,本公司以1:0.5的比例进行了缩股。1997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A股股票,并于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27,005,129.00元。本公司由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1003198,法定代表人为朱德华。1998年6月,经本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1997年度末总股本12 7,005,129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红股,同时用资本公积转增8股,转送股后注册资本为254,010,258.00元。2000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7号文核准,本公司以总股本254,010,258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配股,共配售37,401,25 5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91,411,513.00元。2003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10号文核准,本公司以总股本291,411,513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配股,共配售48,621,6 31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40,033,144.00元。2004年4月,经本公司2004年4月8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340,033,144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红股,同时用资本公积转增8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80,066,288.00元。2005年3月,经本公司2005年2月2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680,066,288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红股,同时用资本公积转增9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360,132,576.00元。2006年10月25日,经本公司200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公司名称由“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闻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洪城水业(600461)
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纯净水、水质净化剂、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水质检测、水表计
公司简介:公司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法[1999]317 号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供水、供气、供热企业除管网部份要保持统一规划和国有控股经营外,其余可通过吸收各种经济成分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对于供水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进行改制重组,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2001]4 号文《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清华泰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4 年2 月6 日更名为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于2001年1月22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9,000万元;注册号:3600001132229。
[12]首创股份(600008)
公司经营范围: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培训;房地产项目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住宿、餐饮等。
公司简介: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四家企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9]105号文批准,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始建于1994年。1995年10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首创集团对原隶属北京市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办公厅等部门的15家经济实体进行重组,统一经营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首创集团得以重新组建,变更登记并重新注册。经过三年的发展,集团公司经营横跨基础设施、工业、商业、农业、高科技产业、旅游饭店、交通运输、能源、房地产、证券、信托、期货、海外基金、投资顾问、国内外贸易、保税仓储等诸多行业。首创集团承担着发展首都经济、服务首都城市建设的任务,通过集团内部资产重组、转变经营观念、加强规范管理、对外拓展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以北京为基地,以实业投资为基础,以股份制改造、控股、参股、重组、兼并为手段,以期货、证券、基金、融资顾问等业务为主导,逐渐形成一个集金融、投资、旅游、贸易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
[13]南海发展(600323)
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及供应;供水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销售:供水设备及相关物资;路桥及信息网络设施的投资;房地产经营;以下项目仅限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污水及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销售:污水及废物处理设备及相关物资。公司简介: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0月7日经广东省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65号”文批准成立,由广东省南海市发展集团公司以其属下的5家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而成,并于1992年12月17日在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注册号为44068215073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1993年5月21日经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中证交上市[199 3]9号”文批准同意公司定向募集法人股4500万股在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全国电子交易系统上市流通。1999年11月,南海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承担债务方式受让南海市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公司 7609.45万股国有法人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从以贸易为主的经营格局转变为以经营自来水的生产、供应及路桥投资为主的企业。公司于200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 ]159号”文《关于核准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向原NET流通法人股股东定向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500万股,并于2000年1 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9号文《关于核准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136号文《关于广东省挂牌企业流通法人股清理方案的批复》公司内部职工股306.966万股和原NET系统法人股6435万股分别于2003年12月 8日和2003年12月26日起上市流通。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唯一非流通股东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为使其持有的股份获得流通权,以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票和现金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其中股票对价方式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20,851.42万股、流通股13,241.97万股为基数,由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送出1.3股股票,共送出17,21 4,556股股票。2006年5月19日方案实施后国有法人股减至5,887.9952万股,流通股增至14,963.4216万股。
[14]创业环保(600874)
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收费、养护、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的开发经营。
公司简介: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海洋化工产品制造企业之一,在全国500家最大型企业按销售额排序中排名第65位,在全国化工系统百强企业中居第三位.主要以盐为原材料,从事制造纯碱、烧碱、聚氯乙烯树脂、农药、、化肥及其他化学品等六十多种化工产品。1994年净销售额为人民币266,509万元,其中纯碱占30%,烧碱占16%,聚氯乙烯树脂占29%,农药和化肥占6%.在国内同行业中,烧碱产量居第一位,占全国市场的十四分之一;纯碱和聚氯乙烯树脂的产量均居第三位,分别占全国市场的七分之一和九分之一.本公司的历史起源于“三大化”的发展,“三大化”即天津碱厂、天津化工厂、天津大沽化工厂。“三大化”现在是本公司的主要部分。天碱的前身是由本世纪初成立的久大精盐厂和永利碱在厂在1955年合并组织而成的,已有77年历史,经过多次易名,现称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碱厂长,其中久大和永利均成立于天津塘沽区,久大主要利用本地的海水,制造食盐,永利碱厂则以盐为原料,制造纯碱,永利在1924年6月开始生产纯碱,年生产能力4,500吨,当时为国内第一家,并于同年获得费城万国博览会金奖。该厂1994年吨碱产量已达62.8万吨,同时生产氯化胺,三水偏硅酸钠等20多种化工产品。天化成立于1938年,当时名为东洋化学汉沽工场,批量制造各种化工产品,天化座落在天津汉沽区,现占地面积约2,100,000平方米,职工约6,590人,主要从事烧碱、聚氯乙烯树脂、杀虫药、盐酸和液氯等20余种化工产品的生产。1994年烧碱产量已达14.8万吨,聚氯乙烯树脂7.08万吨.大沽化成立于1939年,成立时名为华北盐业大沽化工厂。主要从事烧碱、聚氯乙烯树脂、杀虫药、环氧丙烷和盐酸的生产。1994年该厂生产烧碱13.2万吨,聚氯乙烯树脂4.76万吨。“三大化”在1976年唐山地震中曾遭到程度不同的损毁,经过补救工作和其后的扩建“三大化”的生产设备已在80年代得到全部恢复和改革。通过“八五”期间改造,主要产品的关键设备,已达80年代中后期国际先进水平。经天津市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批准,1992年12月以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投入其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为83902万股,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发行8,200万股企(事)业法人股和公司内部职工股个人股股票,于1993年6月8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正式成立了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中原环保(000544)
公司经营范围:污水、污水处理;复合肥料生产、销售;养殖、种植。中水利用;供热及管网维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餐饮、住宿(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公司简介: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鸽股份”)系1992年经河南省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2]111号文件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于1993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6年底白鸽股份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将与磨料磨具业务相关的资产及部分负债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拥有的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污水处理及城市集中供热。2007年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6]合加资源(000826)
公司经营范围: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城市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高科技产品开发等
公司简介: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国投原宜磷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湖北省体改委鄂改[1993]30号文批准,由原湖北原宜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97号和证监发字[1997]498号文批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3500万股普通股,并于同年2月25日挂牌上市,发行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61万元。公司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总股本13,96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股本增至18,149.3万股。1998年更名为“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月20日,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2003年8月,公司更名为“国投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10月30日办妥相关变更手续。2003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并实施警示存在中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2004年4月,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及特别处理。2005年4月,公司更名为“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5月20日办妥相关变更手续。200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2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2.5股。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5,343,293股。此外,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还为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宜昌三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906,707股。北京桑德环保集团公司合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6,250,000股股份。2006年2月10日,原非流通股股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00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1,493,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99,642,300股,并于2007年6月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1000350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公司注册资本:199,642,300元
[17]南京高科(600064)
公司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地成片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国内贸易;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污水处理、环保项目建设、投资及管理。
公司简介: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2年7月4日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1992)254号文批准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南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股份有限总公司”,于1992年8月8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1921001018。1995年经南京市证券委员会宁证办字(1995)36号文批准更名为“南京新港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23日至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44号、145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采取“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转存”方式按1:7.84溢价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随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1997)21号文同意,于1997年5月6日在该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南京新港”,股票代码:“600064”; 1998年8月25日,经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更名为“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简称更名为“南京高科”,股票代码仍为“600064”。200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2股的股份对价;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30日;2006年4月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34,414.59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2,093.1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35.14%;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22,321.41万股,占股份总数的64.86%。本公司于2007年5月份转让了公司所属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目前已不再从事火力、电力、蒸汽供应业务。
[18]苏州高新(600736)
公司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开发和生产;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设计、施工,科技咨询服务。
公司简介: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4年6月28日经江苏省体改委以苏体改生(1994)300号文批准设立,1994年6月28日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1年6月6日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1103437。公司所发行的A股于199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起人股份持有者为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迪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纪向群。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470,00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业字(2001)第562号验资报告验证。2007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312号文批准,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2,290,000股(每股面值1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1184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489,76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89,760,000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3日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06]48号《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并经公司于2006年3月9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送3.4股的对价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以换取流通权。以上股权分置方案已于2006年3月24日实施完毕。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人民币489,760,0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18,833,002股,占股份总数的44.68%,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270,926,998股,占股份总数的55.32%。
[19]长春高新(000661)
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药、中成药生产及销售、房地产开发为主导产业,辅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
公司简介: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88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兴建的,1991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国首批27 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是吉林省、长春市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龙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经长春市计委批准于1992年9月正式成立。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是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直属经济实体,负有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下的全部经营性职责。公司统一负责组织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土地成片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区内企业对外经贸活动及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自办、合办高新技术企业,筹措开发区发展基金,实施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发展总公司成立至发起设立本公司,在开发区集中新建区开发了21万平方米的土地,兴建了2栋共1.4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在开发区内还建有14123平方米的科技服务建筑群。1993年3月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1993]33号文批准,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集团)公司。公司于1993年6月10日在长春 市注册登记。1996年11月1日为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名称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集团)公司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重新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公司以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主导;以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与服务为基础。公司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主要围绕新型材料、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和汽车工程技术四大主导产业进行。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的高科技产品生产能力,在生物制药、热缩材料生产领域合资创办了2个企业,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和社会效益。公司于1993年9月被长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现资产总额56199.45万元,净资产20235.18万元,公司占地面积36352平方米,拥有员工4286人。公司所属分公司4家,全资附属企 业1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2家。
[20]渝开发(000514)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壹级),房屋销售及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建设及代理,代办拆迁,受有关部门委托实施土地整治,展览场馆经营管理,会议展览承办,会展服务,场地租赁管理,停车场、餐饮经营管理;酒店建设、酒店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咨询服务,酒店设备及酒店用品。
公司简介: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渝改委(1992)33号文批准,于1992年5月由原重庆市房屋开发建设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9年8月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由“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1月24日,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批准,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6,314,32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264.27万股,占总股本的58.2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367.16万股,占总股本的41.78%。2006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298号文《关于核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通知》,核准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发行31,133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用于购买城投公司拥有的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以及位于合川市南津街办事处牌坊村36569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两项资产。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上曾家岩1号,法定代表人为粟志光。
[21]新疆城建(600545)
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的开发利用。房地产开发经营,委托代建。机电设备(小轿车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产品除外),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预制构件的加工销售。运输装卸服务。科技产品的开发。房屋租赁。城市源水生产供应。市场开发及物业管理。沥青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包境外市政公用、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施工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简介:本公司(原名乌鲁木齐城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乌鲁木齐城建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新体改[19 92]58号文《对“设立乌鲁木齐市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请示”的批复》批准,由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公司﹑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建设处﹑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和乌鲁木齐市郊区公路养护管理处等六家单位共同发起,并向其他法人和内部职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3年2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2286947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750万元。经五次送股和1996年、2000年二次增资扩股,现有总股本10054.1029万股。公司设立时登记注册的名称为乌鲁木齐城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经批准更名为“乌鲁木齐城建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经批准更名为“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3]75 号)核准。公司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 0,541,029.00元。
[22]合肥城建(002208)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以上项目需要许可证的一律凭证经营)。
公司简介:本公司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合肥国控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经纬装饰、恒盛房产、永盛装饰、恒泰建材、润海洁具等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5月,城改公司、恒盛房产、永盛装饰、恒泰建材、润海洁具和经纬公司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决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合肥城改房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后于2002年更名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债权转股权出资的《协议书》的约定,合肥国控以城改公司经营性净资产经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后投入合肥城建,其余发起人以债权作为出资。1999年8月,公司经安徽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合肥城改房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1999年8月,合肥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本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股本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1999年8月,发行人筹委会依法召开了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并通过公司章程,公司据此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为了争取建设部1999年的上市额度指标,公司于设立时将设立时间提前至199 8年,相应政府部门各项批准文件、工商注册登记文件、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创立大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落款(或颁发)日期均提前至1998年,而实际签署(或颁发)日期为1999年,股份公司实际成立和开始经营的时间为1999年9月。针对公司设立时所对应的文件落款日期提前的不规范行为,发行人已逐级向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2年12月 16日出具《关于对合肥市城改房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设立的问题有关意见的函》(秘函[2002]224号),原则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发行人设立时间提前问题不予追究的意见。2007年10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秘[2007]1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日期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确认公司设立及申请设立时报送的资产评估及确认、土地评估及确认、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创立大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股权管理等文件有效,确认合肥城建的成立日期为1999年9月7日,责成合肥城建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日期的更正手续。2007年10月23日,合肥城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成立日期的更正手续, 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载的成立日期更正为1999年9月7日。
[23]北京城建(600266)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投资及投资管理;销售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8]57 号文批准,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305号批复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 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0,000万股,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历次转增,2 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增至60,000万股。根据2007年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1号《关于核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规定,2007年1月本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100万元。
[24]巴士股份(600741)
公司经营范围:市区、郊县及埠际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及配件销售,车辆维修,驾驶业务培训,国内贸易,资产经营,教育产业,体育产业。
公司简介:本公司系于1992 年9 月经上海市建委沪建经(92)第101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管处沪人金股定字(92)第5 号文批准,由原上海市公交总公司等十四家单位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6 年8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5]南京中北(000421)
公司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客车租赁;(汽车维修);(设计、制作、代理报刊、印刷品、三维动画广告;代理发布车身、户外、馈赠品广告;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及配套服务);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文教用品、电子产品及配件、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服装销售;(自有房产租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停车场服务);汽车修理培训;鞋帽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璜;(住宿、饮食服务、面粉、食品添加剂);(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二手车经纪。括号内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使用。
公司简介: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2年5月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92)071号文批准由原国有企业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改组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公司原名为“南京中北汽车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经宁体改字(1994)333号文批准更名为“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16号文批复同意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五日采取“上网定价”方式按1:5.6溢价向社会公开发行137 4万股普通股,随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218号文同意,于1996年8月 6日在该所挂牌上市交易。近几年来,公司实施了送、转、配股,截至2005年12 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256,337,906股。根据本公司2005年6月12日《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4月14日《关于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1,267,581.00元,由资本公积金转增,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605,487.00元。
[26]北京巴士(600386)
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修理;汽车用清洁燃料的开发、销售及设施改装;公交IC卡及ITS智能交通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投资、媒体代理发布。
公司简介: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函[1999]82号《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由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北京华讯集团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9年6月1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注册号为11000010454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7200万元。本公司于2001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 18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92元,2001年2月16日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200万元。根据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12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20万元。
[27]大众交通(600611)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电子商务卡运作、各类卡产品的设计、数据处理及销售、通过员工服务卡体系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员工福利相关的管理、策划及咨询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及相关的车辆维修、洗车场、停车场、汽车旅馆业务(限分公司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票务代理;商务楼房及经济型旅馆的建设、经营,投资举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具体项目另行报批)(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简介: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市大众出租汽车公司。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经(92)第433号文、沪外资委批字(92)第563号文批准,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A股和B股股票分别于1992年8月7日和199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类。根据2006年6月1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非流通股股东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7日为基数,向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股,共计支付28,464,711股,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6年7月19日。同时,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承诺条件,公司于2006年8月21日召开2006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以2006年中期报告总股本598,701,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本的比例为每10股转增3.5股,总计转增股本209,545,553股。经上述股权分置以及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由598,701,580股增至808,247,13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504,343,95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03,903,183股。
[28]大众公用(600635)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附设分支机构,项目投资,投资控股,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与转让,房地产开发、咨询、建材(涉及审批或许可经营需经工商机关核准)公司简介: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12月24日成立,199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国平。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710,036,166.00元。
第二篇:工作总结(市政公用)
市政公用专业工程师职称申报材料
工 工作单位:总 结 人:总结日期: 作 总 结
年 月 日
工作小结
现对这几年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自己的工作作出分析评定,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方法,以便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为今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据。
在路基换填施工前,我和同事开始先是不分白天黑夜的进料,像风化砂、石渣等。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多次测量放线,确保路基换填后与图纸设计的偏差最小。并指挥挖机先对路基一半进行开挖,因为路下面为软基,全面开挖会导致别的工程不能同时施工。在路基换填时,我们及时测量路面实际标高并与设计高程对比,确保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不浪费施工材料,而且控制好换填宽度。在铺面层风化砂时,因为以前没有接触过,所以一开始对风化砂的压实度不了解,导致压路机压过后,路面压得高低不平。后来我们先对路基情况进行确认,再控制风化砂标高,尽量做到减少二次施工。
在几年的建设中,我从开始的提材料计划到土石方开挖、打钢板桩防护就参与其中。基坑开挖时,及时控制高程。并在现场指挥工人进行钢筋绑扎及预埋件和预埋套管的定位、安装。在安装模板的过程中,自己又认真的学习了一遍模板安装知识,不像以前只是停留在书面认识上。对模板的拼装、调直、加固等都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一直到混凝土浇筑和后期的外模板的拆出,我们都在工地现场对工人进行现场指导,并且对每日工地现场的人数及基坑抽水时间做了比较准确的记录。
通过对道路的雨水口及过路雨水管定位、开挖时的高程控制、管道安装以及事后的工程量计算,使我不仅增强了自己的实际动手能力,还学会了不少实用的施工技巧。像在没有施工坐标的情况下,用勾股定理做垂直,确保雨水口互相对称并与路的中心线垂直。这些都是以前没有接触到的。
总的来说,通过几年来的工程施工工作,使得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了长进和加深,工作能力,包括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获得了宝贵的工作经验的积累,使我初步具备了独立进行工作的能力。多年来的工作表现也得到了项目部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
当然我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因为以前在工地实践的机会少,自己的动手的机会也太少,学东西有点慢;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工程管理方面有些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在学习中进步和成熟起来,不断地鞭策自己并充实能量,提高自身素质与业务水平,以适应时代和企业的发展,与公司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工作小结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2014市政公用工程笔记
第一节:城镇道路工程
1.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对沿线的服务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
a.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设计车速:60-100,机动车道宽3.50-3.75,必须设置分隔带,双或四幅路。
b.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设计车速:40-60,机动车道宽3.25-3.50,应设置分隔带,三或四幅路。
c.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设计车速:30-50,机动车道宽3.25-3.50,可设置分隔带,单或双幅路。
d.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服务功能为主。设计车速:20-40,机动车道宽3.25-3.50,不设置分隔带,单幅路。
2.城镇道路按结构强度分:高级路面和次高级路面。
a.高级路面面层材料(水泥混凝土30年,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15年)。次高级路面(沥青贯入式碎石10年,沥青表面处治8年)适用于城镇支路和停车场。
3.城镇道路按力学特性分类:柔性路面和刚性路面。
a.柔性路面的破坏取决于极限垂直变形和弯拉应变,主要代表是各种沥青类面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沥青碎石面层、沥青贯入式碎石面层。
b.刚性路面的破坏极限弯拉强度,主要代表是水泥混凝土路面,包括接缝处设传力杆,不设传力杆及补强钢筋网的水泥混凝土路面。
3.城镇道路的沥青路面有垫层、基层、面层。垫层是介于土基和基层之间的层位,基层是路面结构中的承重层。
4.
第四篇:2015市政公用工程继续教育
2015市政公用工程(增项)考试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重力式桥台的优点是自重大。()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2、沥青层厚度是影响车辙的重要因素。一般认为厚度越大,车辙越严重。()本题得 0 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3、《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规定: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订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应力与收缩应力表面保温层的计算应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要求。()
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4、在阳光.空气.温度等大气因素作用,沥青中轻质组分逐渐挥发并发生氧化聚合反应,使得沥青质增多并部分转化为沥青碳,沥青路面粘塑性降低,抗变形能力降低,即发生老化现象。()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5、在软基处理地基中,处理桩身几乎不受力的处理方式为碎石桩。()本题得 0 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错误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6、混凝土浇筑时输送管下料口方向要规范,避免直接冲击模板的板面。()本题得 0 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7、隧道内、外的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沟、河流及农田内,应排在隧道洞口已按设计做好的污水处理池内 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8、接触苯会中毒,接触甲苯也会中毒。()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9、由于人与汽车一样对桥梁有冲击作用,因此人群荷载应计入冲击系数。()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0、支架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1、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施工检验—地质预测--修正设计的一体化的施工管理系统。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2、地锚一般用钢丝绳、钢管、钢筋混凝土预制件、圆木等作埋件埋入地下做成。()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3、《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规定:桩基竣工时应绘制“桩位竣工平面示意图”,示意图应注明桩编号、方位、轴线、标高等,补桩应标注并加以说明。()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构配件,使用前应对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其立杆和扣件等材料必须进行力学检测,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5、开挖工作面风动凿岩机风压不小于0.4MPa为安全供风压力。本题得 0 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错误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16、用人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7、《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规定:高压电缆敷设前可以不经耐压测试。()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18、喷射混凝土是用喷射机把掺有速凝剂的粗集料以适当的压力,高速喷射到隧道岩壁表面迅速凝结而成的混凝土。本题得 0 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错误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19、对脚手架立杆接长的规定是: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必须采用搭接连接。()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20、《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规定:沥青混合料生产单位应按同类型、同配比,每台班、每日至少向施工单位提供一出厂检验报告,施工单位还应提供相应进场见证检验报告|连续生产时,每2000t提供一次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本题得 2 分
正确 错误 显示答案
二、单选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温拌沥青混合料WMA(Warm Mix Asphalt)这种新的环保节能产品,它比热拌沥青混合料HMA的施工温度低()。本题得 2 分
A、40-80℃
B、60-100℃
C、20-60℃
D、0-20℃ 显示答案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经企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审批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修改或补充,应重新审批后实施。本题得 2 分
A、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B、业主代表
C、专业监理工程师
D、总监理工程师 显示答案
3、偏压隧道围岩压力的计算应按其产生偏压的原因分别考虑。根据以往经验,在Ⅲ级及以下围岩,构造影响较大,则以()的具体条件进行计算。本题得 2
分
A、地形引起的偏压为主
B、施工原因 C、围岩压力
D、地质构造 显示答案
4、实践证明()是影响沥青混合料压实密度的最主要因素。本题得 2 分
A、碾压速度
B、碾压频率
C、碾压遍数
D、碾压温度 显示答案
5、某换填工程,工期紧,换填面积广,淤泥层较厚且稠度大.该工程最适合采用的换填方法是()。本题得 2 分
A、开挖换填法
B、水冲成孔法
C、爆破排淤法
D、抛石挤淤法 显示答案
6、砼应在基底无水情况下施工,对需要抽水施工的基坑应在()情况下方可停止抽水。本题得 2 分
A、砼浇筑完成
B、砼初凝 C、砼终凝 显示答案
7、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采用多层立柱支模时,支架的横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线上,且支柱不得超过()层。本题得 2
分
A、三
B、二
C、四
D、一 显示答案
8、钻孔桩终孔检查合格后,应迅速清孔。清孔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较为彻底。本题得 2 分
A、抽浆法
B、换浆法
C、淘渣法 显示答案
9、根据抗剥落性及冻融劈裂强度试验结果,沥青混合料粉胶比控制在()较为适宜。本题得 2 分
A、1.5~2 B、2~3 C、1~1.3 D、0.5~0.7 显示答案
10、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本题得 2 分
A、5m B、10m C、3m D、1m 显示答案
11、下面按桥梁上部结构行车道位置划分的是()本题得 2 分
A、大桥
B、中承式桥
C、拱桥 显示答案
12、双侧壁导坑法是在隧道开挖断面的()都布置导坑,并都对其设置临时初期支护侧壁构件的分部开挖方法。本题得 2 分
A、上下侧
B、中间
C、单侧
D、两侧 显示答案
13、施工现场用电系统中,PE线的绝缘色应是()。本题得 2 分
A、淡蓝色
B、绿/黄双色
C、黄色
D、绿色 显示答案
14、灌注水下砼,导管埋入砼的深度不合适的为()本题得 2 分
A、0.5m B、3m C、6m 显示答案
15、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的外力。本题得 2 分
A、1000 N B、1100N C、900N D、800N 显示答案
16、凡现场浇注()强度等级以上的结构混凝土,均应由当班施工员填写混凝土浇注记录。本题得 2 分 A、C.20(含C.20)
B、C.30(含C.30)
C、C.15(含C.15)
D、C.25(含C.25)显示答案
17、隧道CD法是将隧道分为左右两部分进行开挖,先在隧道()采用二部或三部分层开挖,施作初期支护和中隔壁临时支护,再分台阶开挖隧道另一侧,并进行相应的初期支护的施工方法。本题得 2 分
A、上侧
B、下侧
C、一侧
D、二侧 显示答案
18、扣件钢管支架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mm,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 处进行固定。本题得 2 分
A、650 B、700 C、500 D、300 显示答案
19、施工现场用电系统中,PE线的绝缘色应是()。本题得 2 分
A、淡蓝色
B、绿/黄双色
C、黄色
D、绿色 显示答案
20、瓦斯隧道装药爆破时,爆破地点()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0%;总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应小于0.75%。本题得 2 分
A、30m B、20m C、40m D、50m 显示答案
三、多选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安装独立梁模板时应设安全操作平台,严禁操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本题得 2 分
A、站在独立梁底模操作
B、在底模、柱模支架上通行
C、站在柱模支架上操作
D、站在支柱架上操作 E、站在扶梯上操作 显示答案
2、具有排水功能的软基处治措施有()。本题得 2 分
A、砂垫层
B、抛石挤淤
C、袋装砂井
D、砂井
E、塑料插板 显示答案
3、隧道施工现场监控量测必测的项目有()。本题得 0 分
A、地表沉降监测
B、施工进度观测
C、隧道净空收敛量测
D、拱顶下沉量测
参考答案:地表沉降监测,隧道净空收敛量测,拱顶下沉量测,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4、一般模板的组成部分为()。本题得 2 分
A、模板面 B、螺栓
C、连接配件
D、支撑结构
E、加固 显示答案
5、偏压隧道就是指由于()引起围岩压力呈明显的不对称性,从而使支护受偏压的隧道。本题得 2 分
A、地质的原因
B、施工原因
C、埋深的原因
D、地形的原因 显示答案
6、超前地质预报要贯彻()的地质保障原则 本题得 0 分
A、上下并进
B、贯穿全程
C、长短结合
D、因地制宜
参考答案:贯穿全程,长短结合,因地制宜,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7、《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规定:板式支座、盆式橡胶支座、球形支座检验报告中主要检验指标不得缺漏,盆式橡胶支座主要检验指标为:()。球形支座主要检验指标为:支座竖向承载力试验、支座水平承载力试验、支座摩擦系数试验、支座转动性能试验。本题得 0 分
A、支座摩擦系数
B、支座转动性能
C、竖向承载力
D、支座水平承载力试验
参考答案:支座摩擦系数,支座转动性能,竖向承载力,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8、沥青路面由于高温稳定性影响,产生的病害包括哪些()。本题得 0 分
A、剥落
B、车辙
C、开裂
D、雍包
参考答案:车辙,雍包, 试题解析: 显示
显示答案
9、汽车吊使用中应注意()。本题得 2 分
A、不能超载使用 B、六级风以上停止工作
C、支腿支完应将车身调平并锁住
D、基础符合承载要求
E、支腿处必须坚实,必要时应增铺垫道木 显示答案
10、浅埋和深埋隧道的分界的计算是根据()来确定的。本题得 0 分
A、围岩类别
B、隧道横断面大小
C、埋深
D、隧道的施工因素
参考答案:围岩类别,隧道横断面大小,埋深, 试题解析: 显示
第五篇:市政公用“国有化”回潮
市政公用“国有化”回潮
政府要切实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制度。否则,公用事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和实质矛盾只是得到了暂时的掩盖而已,今后的改革仍会在“所有制问题”上左右摇摆、来回打转,而无益于这个特殊行业的问题的真正解决。
作者:本刊记者李克诚发自南京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2-10-15 浏览:796眼下,对于我国市政公用行业来说,可谓是多事之秋:在湖南邵阳市自来水公司员工纵火烧死3名高管之后,黑龙江大庆市杜蒙县自来水公司也发生命案,公司总经理和副总在办公室被员工杜某烧伤刺死。
除了这些暴露在公众面前的突发事件外,隐藏在市政公用领域暗处的深层变革也在涌动。在大规模推行“市场化”改革10年之后,我国不少城市正掀起一股市政公用行业重归“国有化”的浪潮。
“目前,大部分地方的(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民营化改革已难以推行下去,处于停滞状态。在改革措施负面效果严重、又找不到新的出路的情况下,市政公用行业已在向原来的体制回归。”多年研究市政公用行业改革与监管问题的知名学者、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专家王学庆说。
重回政府怀抱
我国市政公用领域(供水、供暖、供气、公交等)的大规模改革源于2002年。当时的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外资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此后数年,国内掀起了一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热潮。事实上,在此之前,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尝试已零星出现了。以公交领域改革为例,早在1997、1998年,为了摆脱当时的公交运营困境,南京在国内率先推行了公交改革:打破国企“大一统”局面,引进民企、外资等资本进入公交领域,先后组建了多家公交公司。不久,南京公交走出运营亏损的困境,迎来了“爆发式增长期”。南京的公交改革在当时也成为全国楷模,多地政府争先效仿。
然而,经过10多年高速发展之后,近几年,由于高油价、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公交行业重新进入亏损周期。已进军到公交领域的民企、外企“退出”意愿越来越强。同时,南京
也以迎接2014年青奥会为契机,宣称“公交优先”、“回归公益”等,于今年对进入公交领域的外资、民资的股份进行全面回购和托管。目前,南京11家公交运营企业已被整合为3家,公交市场又重回“国资主导”模式。
曾学习“香港市场化模式”的上海,在2010年世博会之前,也出台过相似举措,政府斥资重金将公交资产回购到政府手中。
从最初的国资“大一统”,到后来的国资、民资、外资“三驾马车”逐鹿市场,再到如今的重回“政府怀抱”,国内多个城市的公交改革似乎都在沿着相同的路径迈进。重庆、深圳、大连、烟台、中山、惠州、乌鲁木齐、乐清、桐乡、哈尔滨、无锡……目前,很多城市都已进行了公交国有化整合,将之前转让的或其他方式进入的社会资本进行回购。而更多的城市正在酝酿对城市公交进行国有化整合。
不仅在公交领域,在自来水、供暖等其他市政公用领域,近几年也陆续出现了不少“重新国有化”的案例。最新的案例出现在辽宁凤城。今年8月,媒体报道称,疑似“失踪”数月的凤城市委书记王国强其实是“擅自离境”外逃至美国。而其“外逃”的导火索,则源于其主政凤城期间曾主导了将国有供暖企业以“白菜价”卖给了一家外资企业。然而,这家外企接手之后并不争气,甚至在春节期间也先后多次停止供暖,怨声载道的当地百姓纷纷向上级投诉、上访。目前,凤城市政府已决定斥巨资对此前出售给外资的供暖企业进行回购。
“回归”的动力与逻辑
那么,为何在推行了1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之后,一些市政公用行业如今又开始重返“国有化”怀抱呢?
“现在重归国有化并不令人意外。”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周勤教授对《南风窗》记者说,早在10多年前市政公用领域启动市场化改革之时,几乎就“埋伏”下了今日的结果。因为公用事业最显著的特点是其普惠的公益性、强烈的外部性,但民间资本和外资更注重盈利性、短期获利,两者间本身就存在着紧张的关系。最近几年,随着燃料和人力等企业运营成本显著上升,矛盾进一步激化。当企业的刚性成本在增加而无法内部消化时(政府不批准涨价或者不增加补贴),企业就会陷入不可持续运营状态。
在王学庆看来,我国近10多年各地推行的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化、竞争化、民营化的改革模式,其结果必然将“公益性”为最显著特征的市政公用行业变成“营利性行业”,同时,地方政府也将提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公共责任,完全推给了市场。这就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矛盾。譬如,一些政府官员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任务,不惜以
高额代价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投资,但一旦完成了招商引资的任务后,则对允诺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予兑现,结果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相互欺诈,最后发生自来水停水、供暖单位停暖、公交罢运等事件。而一旦发生大的问题,地方政府只能接盘“烂摊子”。
周勤说,10多年前地方政府热衷于对市政公用事业进行市场化改革,一个重要的动力是当时的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人浮于事、运营困难、财政补贴不堪重负。因此,当时的地方政府乐于将国有股权转让或出售。然而,经过多年实践后,地方政府却发现,即便交给民企运营,该补贴的还是要补贴,有时还要帮民企收拾“残局”,其最初的“甩包袱”的目的并不能很好地实现。更重要的,如今地方政府依靠大量的土地出让收入,财力显得较为充裕。出于管理的便利甚至“寻租”的需要,它们多选择自行投资和直接管理运营市政公用项目。
专业从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行业的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咨询服务机构上海济邦咨询公司董事长张燎认为,受此前数起政商勾结贪腐大案的影响,一些地区的政府部门普遍存在“宁公毋私”的新意识形态歧见,至少“政治上不会犯错误”。而在10多年前,当时社会上崇尚和宽容改革,“推行市场化”被视为“改革”的象征,在仕途晋升上也会带来一种加分效应。
正是由于多种因素在10年间发生了巨变,因此,近几年,一些原来处于改革前列的城市,纷纷收缩改革。王学庆注意到,有的城市对原来已出售给外资、民资的自来水、公交、污水处理等资产和股份进行回购(如沈阳自来水),有的则是在经营期满后不再与对方续约(如深圳公交),有的甚至提前多年便从民企或外资手中收回了特许经营权(如湖北十堰公交)。
重提“政府责任”与“监审能力”
“收归国有未必是坏事。”多位受访专家不约而同地说,这至少说明政府更加慎重对待和重新评估市政公用领域的改革措施,也反映出政府逐渐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开始重拾“政府责任”。不过,现在看来,一些地方政府即便开始正视自身在提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上的角色与责任,但也多是有利益考量的,而并没有承担其全面的责任。
从一个现象中能看到些许端倪:同样是属于市政公用行业,公交领域的“再度国有化”趋势非常明显,且多是政府主动为之;而自来水、燃气、供暖领域,“重回政府怀抱”的案例则较为分散,且多是因为某个企业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政府被动收拾残局的无奈之举。之所以出现上述差异,除了供气、供暖等领域目前仍是国有资本为主导、社会资本进入较少的客观原因之外(以市场化相对深入的供水行业为例,据中国水网统计,目前全国城镇共有3000多家自来水公司,但真正实现市场化的仅有40%~50%左右),也与政府的利益考
量等主观选择因素相关。因为,相对于自来水、燃气、供暖而言,公共交通行业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个城市的“面子工程”、是一种显性的政绩。
最近几年,面对水价连连上涨的趋势,不少城市居民怨声载道,但自来水公司的成本上涨的负担,往往是通过听证会(有网民戏称为“听涨会”)、最终由消费者来埋单。相对于政府对公交补贴“一掷千金”的大方举动而言,对自来水的补贴则显得“精打细算”。这其实也反映出在潜意识中,不少地方政府仍把自来水行业视为普通行业,认为“既然市场化了,就应该自负盈亏”,甚至原本应由政府来承担的责任(如水源保护工程、调水、管网改造等),也多交给自来水企业来承担,这实际上仍是对政府责任的一种误解。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就连完全市场化的住房问题,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开始重拾政府责任,建设廉租房或者对居民进行政策性补贴了,为何对供水行业的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则要免除呢?须知,水的问题可能比住房问题更关系民生、甚至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健康与未来。
除了真正承担其政府责任之外,目前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建立配套科学的监管制度和体系。以市政公用领域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产品(服务)定价机制为例,现在各级物价管理部门对自来水价格的制定,基本上是以自来水企业上报的成本为主要依据的,这就会诱导企业虚报成本,结果就会出现“自来水成本涨多少,价格也涨多少”的现象。这样,管理层高额工资、奖金、福利以及修建楼堂馆所等成本都可以计算为企业的“生产成本”,并经由水价的提升,最终转由消费者承担经济后果。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如何建立科学的成本审监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再比如,市政公用企业的退出机制问题。不少案例显示,一些市政公用经营企业,很多时候以“停水”、“断暖”为手段,威胁政府提高价格、增加补贴或者给其他政策优惠。“赚钱就干,不赚或赔钱就撒手不干(反正有政府收拾残局)”成为他们的行事风格。如何对这种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可操作性的预防及应对机制,也要提前谋划。
因此,仅仅国有化整合不能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专家们认为,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切实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制度。否则,公用事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和实质矛盾只是得到了暂时的掩盖而已,今后的改革仍会在“所有制问题”上左右摇摆、来回打转,而无益于这个特殊行业的问题的真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