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司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有效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管理效能和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结合我司多年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践,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实行新的薪酬体系。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和细则由局制订。
二、公司机关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司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实行岗薪制。
三、经营、结算人员实行底薪+提成工资制。
四、与生产紧密联系的客户服务人员、生产系统作业层人员实行底薪+计件工资制。
五、生产、后勤辅助勤杂人员实行合同工资制。
现将经从XX年以来试运行比较成熟的机关部门、经营、结算、客户服务、生产、后勤辅助勤杂等人员的薪酬管理、考核办法予以发布。
本规定从XX年元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完善之处,请及时反馈到公司办公室,以备今后修订。
附:
附件一:《**公司岗薪制试行办法》
附件二:《经营承包兑现办法》
附件三:《结算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附件四:《客户服务部计件工资方案》
附件五:《生产系统计件工资管理办法》
附件六:《后勤系统薪酬管理办法》
附件七:《杂工班薪酬管理办法》
二oo五年元月十七日
岗 薪 制 试 行 办 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的优秀人才,在综合考虑人才市场同行业工资水平和公司目前的分配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的能力要求、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及职工个人在岗位上的劳动贡献来以岗定薪,同工同酬,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原则,将职工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对企业所实现的绩效紧密结合。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薪制构成体系
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或计件奖金)
月工资
其他津贴
薪酬总构成 加班工资
季度绩效奖金
年终效益奖金
特殊奖金及其他
说明:
(一)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以岗位技能核定固定工资,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
(二)岗位津贴:根据职务(职称)和岗位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实行计件奖的人员不执行本条。
(三)其他津贴:根据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工作责任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分别确定年功津贴、出勤贴、班组长津贴。
1、年功津贴
为突出职工对企业的累计贡献,依据职工的本企业(指三局)工龄发放工龄津贴,标准为10元/年,按月发放。其中,聘用人员只计算本公司工龄(自合同签定之日开始计算)。
2、出勤贴
实行月度计件奖的工人岗位以实际出勤为依据按3元/天的标准发放。
3、班组长津贴
经公司审核批准的班组长发放班组长津贴,正班组长80元/月,副班组长60元/月,按考勤发放。
(四)加班工资标准及给付办法
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双休或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的,按照每月实际加班天数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计发加班工资。加班日历天数不得超过当月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合计日历天数的50%,以保障职工休息的合法权利。其中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双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双休日加班天数
(五)季度奖金
每季度末进行本季度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季度的奖金。具体考核情况另行下文。
(六)年终效益奖金或兑现
管理岗位年终奖金主要根据公司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全年考核考评结果予以分配,具体分配标准为:
年终兑现奖金=年终分配基数×本岗位全年考核系数×全年出勤率
年终分配基数=公司审批奖金总额/∑各岗位出勤系数×各岗位考核系数
具体考核情况另行下文。
(七)特殊奖金: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条件而获得的特殊奖励,包括承包兑现、科技成果奖、经营成果奖及突出业绩嘉奖等。
1、承包兑现:各基层单位在完成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后,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兑现办法给予的兑现奖。
2、科技成果奖:公司为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工程技术人才,实行技术创新,而设立该奖项。主要奖励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或优秀设计奖的发明者或主要完成者,以及在施工生产中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为公司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技术人员。
3、突出业绩嘉奖:对在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有突出业绩的个人给予的一种奖励。
在发放以上特殊奖金时,须由基层单位或部门书面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原因,经公司审批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标准及给付办法
(一)公司机关和分公司机关基本工资等级标准(附件1)
该表纵向分七岗,共18个等级分别为:
一岗(1-3级):公司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
二岗(2-4级):公司部门经理
三岗(4-7级):公司部门副经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四岗(6-10级):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二级部室负责人
五岗(9-13级):公司部门专业主管(专业分工明确并承担一定责任的岗位)、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六岗(11-15级):公司部门主办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
七岗(14-18级):公司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员级职称
(二)公司机关和分公司机关岗位津贴等级标准(附件2)
该表整体架构同公司(分公司)基本工资等级标准表。
(三)站、厂基本工资等级标准(附件3)
该表纵向分七岗,共17个等级分别为:
一岗(1-4级):站长、厂长
二岗(3-7级):副站长、副厂长
三岗(5-8级):站长助理、厂长助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四岗(6-9级):部门负责人
五岗(8-12级):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六岗(10-15级):质检员、试验员、劳资员、成本员、生产调度、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设备管理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
七岗(13-18级):辅助类(办公室文员、计划统计员、经营合同、资料员)
(四)站、厂岗位津贴等级标准(附件4)
该表整体架构同站、厂基本工资等级标准表。
(五)非管理岗位等级标准(附件5、6)
一般非管理岗位纵向分为以下四岗,共12个等级。分别为:
一岗(1-3级):外加剂厂操作工、锅炉工、槽车司机
二岗(4-6级):外加剂厂机修工、化验员、汽修工、电工、铲车司机
三岗(7-9级):小车司机、罐车司机、车泵驾驶员、电工、汽修工
四岗(10-12级):电焊工、铲车司机、拖泵操作工、车泵操作工、机修工、现场料工、试验工、库管工、机操工、打字员、资料员、外加剂厂材料工
横向分为四类,分别为:
第一类:工人技师
第二类:高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XX年以上)
第三类:中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8年以上)
第四类:初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3年以上)
不在以上岗位范围内的后勤服务人员参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三、套改原则
(一)坚持以岗位为主兼顾技术职称的套改原则。
(二)所有岗位的基础工资原则上统一套用标准中该岗位对应的起点线,班组长可在相应岗位基本工资及岗位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调一档和一级;站、厂一般管理人员如被聘为助理职称,则可在相应岗位起点线上调一档和一级;第一责任人为副职者在正职的基础上下调一档和一级。
(三)对于新聘用的职工统一执行岗薪制,试用期内直接按所在岗位起点线标准的80%执行。
(四)从事学徒工岗位的其岗位津贴(或者月度计件奖)按该岗位标准的70%计发,学徒期满经公司审批后,按100%计发。
(五)工人岗位转岗至管理岗位工作不足3年者一律套用管理岗位工资标准起点线的80%,满3年后经公司考核审批后,按相应的标准计发。
(六)公司新招收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月工资标准
学历 硕士生 本科 本科(无学位)大专 中专
标准
工资标准 1100 900 850 800 650
日工资标准 25 20 18 15 12
(七)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引进的非紧缺性或不能独立上岗的人员实行协议工资。
四、以下几类人员的基本工资套用标准中该岗位对应的起点线,岗位津贴按照该岗位标准的80%计发。
(1)经公司审批认可的以工代干人员;
(2)无职称且专业工龄不满三年者;
(3)在我司工作不满一年者;
(4)转岗不满一年者;
五、易岗易薪的程序
职工调整至新工作岗位,工资标准有提升或下降的,在调整工作岗位后由分站、厂报公司办公室集中,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新的标准。
六、培训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职工脱产参加短期培训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基本工资按实计发,其中:培训期1个月以内,岗位津贴按实计发;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岗位津贴按70%标准计发;6个月以上,岗位津贴停发。
七、休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一)事假:职工经批准的事假,一律按制度工日扣发缺勤工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项津贴和按出勤分配的其他奖金。
(二)婚假、丧假、产假、节育假、探亲假和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工龄津贴照发,按制度工日扣发缺勤工日的岗位津贴、其他津贴和按出勤分配的其他奖金。
(三)病假:职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工龄津贴照发,对在医疗期内但病假超过6个月的职工,从满6个月起,发救济费。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为已婚职工360元/月,单身职工300元/月。
(四)职工超假3天以内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标准发放;超假3天以上的,当月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其他津贴一律停发,取消当年年终兑现,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职工当月旷工3天以内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旷工3天以上的,当月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其他津贴一律停发,取消当年年终兑现,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因工作需要职工提出申请休探亲假或年休假但不能满足的,可按照职工对应的月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可休假实际天数,计发工资。
八、待岗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由于公司或者个人原因被安排待岗的员工,自待岗之日起发放待岗生活费(已婚职工360元/月,单身职工300元/月),具体发放规定如下:
1、连续工龄不足八年的,最多只能发给六个月的待岗生活费。
2、连续工龄八年以上不足十五年的,最多只能发给九个月的待岗生活费。
3、连续工龄十五年(含)以上的,最多只能发给十二个月的待岗生活费。
附件1:公司机关基本工资等级标准
附件2:公司机关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附件3:站、厂基本工资等级标准
附件4:站、厂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附件5:非管理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
附件6:非管理岗位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公司(分公司)机关基本工资等级表
等级 标准 岗位序列 说 明
1030 一岗 纵向分七岗,其中: 980 二岗 一岗(1-3级):公司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
930 二岗(2-4级):公司部门经理 880 三岗 三岗(4-7级):公司部门副经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830 790 四岗 四岗(6-10级):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二级部室负责人
750 710 五岗 五岗(9-13级):公司部门专业主管(专业分工明确并承担一定责任的岗位)、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680 650 六岗(11-15级):公司部门主办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 630 六岗
610 590 七岗(14-18级):公司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员级职称 570 七岗
550 530 500 470
公司(分公司)机关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等级 标准 岗位序列 说 明
1410 一岗 纵向分七岗,其中: 1340 二岗 一岗(1-3级):公司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
1260 二岗(2-4级):公司部门经理 1190 三岗 三岗(4-7级):公司部门副经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1110 1050 四岗 四岗(6-10级):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二级部室负责人
1000 930 五岗 五岗(9-13级):公司部门专业主管(专业分工明确并承担一定责任的岗位)、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890 840 六岗(11-15级):公司部门主办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 810 六岗
780 750 七岗(14-18级):公司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员级职称 720 七岗
690 660 620 570
搅拌站、外加剂厂基本工资等级表
等级 标准 岗位序列 说 明
1030 一岗 纵向分七岗,其中:
920 一岗(1-4级):站长、厂长 870 二岗 二岗(3-7级):副站长、副厂长 820 三岗(5-8级):站长助理、厂长助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770 三岗 730 四岗 四岗(6-9级):部门负责人
680 660 五岗 五岗(8-12级):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650 620 六岗 六岗(10-15级):质检员、试验员、劳资员、成本员、生产调度、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设备管理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可在各岗位的起点线上调一级)
600 580 560 七岗 七岗(13-18级):辅助类(办公室文员、计划统计员、经营合同、资料员)
550 520 510 460 440
搅拌站、外加剂厂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等级 标准 岗位序列 说 明
1410 一岗 纵向分七岗,其中:
1340 一岗(1-4级):站长、厂长 1260 二岗 二岗(3-7级):副站长、副厂长 1190 三岗(5-8级):站长助理、厂长助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1110 三岗 1050 四岗 四岗(6-9级):部门负责人
980 900 五岗 五岗(8-12级):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840 800 六岗 六岗(10-15级):质检员、试验员、劳资员、成本员、生产调度、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设备管理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可在各岗位的起点线上调一级)
770 740 710 七岗 七岗(13-18级):辅助类(办公室文员、计划统计员、经营合同、资料员)
690 650 630 560 530
非管理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
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岗位序列 说 明
标准
等级 510 460 440 420 360 一类 一类工人岗位(1—3级):外加剂厂操作工、锅炉工、槽车司机
490 440 420 400 340 470 420 400 380 320 二类工人岗位(4—6级):外加剂厂机修工、化验员 480 440 420 400 340 二类 三类工人岗位(7—9级):小车司机、罐车司机、车泵驾驶员、电工、汽修工
460 420 400 380 320 440 400 380 360 300 四类工人岗位(10—12级):电焊工、铲车司机、拖泵操作工、车泵操作工、机修工、现场料工、试验工、库管工、机操工、打字员、资料员、外加剂厂材料工
470 420 400 380 320 三类
440 400 380 360 300 420 380 360 340 280 横向分四类,其中:第一类:工人技师(不再另行发放技师津贴)第二类:高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XX年以上)第三类:中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8年以上)第四类:初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3年以上)
440 390 370 350 290 四类
410 370 350 330 270 390 350 330 290 250
非管理岗位岗位津贴等级标准
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岗位序列 说 明
标准
等级 600 500 460 430 380 一类 一类工人岗位(1—3级):外加剂厂操作工、锅炉工、槽车司机
580 480 440 410 360 560 460 420 390 340 二类工人岗位(4—6级):外加剂厂机修工、化验员 560 480 450 410 360 二类 三类工人岗位(7—9级):小车司机、罐车司机、车泵驾驶员、电工、汽修工
540 460 430 390 340 520 440 410 370 320 四类工人岗位(10—12级):电焊工、铲车司机、拖泵操作工、车泵操作工、机修工、现场料工、试验工、库管工、机操工、打字员、资料员、外加剂厂材料工
560 460 420 390 340 三类
520 440 410 370 320 490 420 380 340 300 横向分四类,其中:第一类:工人技师(不再另行发放技师津贴)第二类:高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XX年以上)第三类:中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8年以上)第四类:初级工(本工种专业工龄3年以上)
490 430 390 350 300 四类
460 410 370 340 280 430 380 350 290 260
经营人员经营承包兑现办法
为了实现公司的稳步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经营人员积极性。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分项目、分阶段的总体原则制订如下经营承包兑现方案。
一、经营人员基本底薪为:500元/月,经营负责人基本底薪
为:650元/月。
二、经营人员通讯费、交通费均列入经营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如有私车,每月补贴油料费300元。
三、经营人员兑现按照分项目,分阶段的总体原则进行兑现。即按照单个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兑现。具体如下:
1、兑现基数:4元/m3。
2、以日历季度为考核期,如所承接任务单价高于同期各站均价,兑现基数增加高出额的20%。
3、方量奖按结算量以0.4元/ m3按月发放。
4、货款回收过程控制,以日历季度为考核周期,完成季度计划的,全额发放方量奖。未完成季度回款计划的,方量奖按照季度回款比例进行发放,扣除部分不返还。
5、超额完成季度回款计划的,可以冲抵下一季度的计划,方量奖基数上浮货款回收的超出比例。
6、回款兑现奖分两个阶段进行,回款率达到80%,按照2元/m3兑现一次,扣除同期发生的经营费用和方量奖后进行发放。在工程主体封顶后一年内回款率达到100%,扣除各项费用后实行全额兑现。在第二年,实行按每笔回款所占应收款的比例乘以兑现余额,扣除当期经营费用,进行兑现。超过两年时间的款项,直接进入拖欠款帐户,按照公司拖欠款的回收兑现方案进行发包。经营人员兑现余额取消。
7、以原材料抵款的,按回收货币资金进行考核,但材料单价不得超过相应站的采购价,价格超过采购价的,超出部分折算为混凝土单价的调减量,进行兑现额度的调整;以物抵款的,抵款额小于总货款的10%,按兑现余额的80%进行兑现,抵款额小于总货款的20%,按兑现余额的60%进行兑现,抵款额大于总货款20%,由领导酌情考虑其兑现。
8、对于存在信息费用(中介)的项目,单价按照扣除信息费用后的实际单价进行考核。其它不变。
9、由公司领导、站领导承接后交付经营人员的项目,其兑现额度按1元/ m3进行兑现。
第二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为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能够达到激发员工积极性,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机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合规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二章 制定原则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董事长、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董事会约定的其它人员。
第七条 年薪制采用模式为: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在公司财务经营报告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需支付风险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冲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以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
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35%-45%)
(二)岗位工资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的繁简轻重、工作辛苦条件确定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五类13个级别的等级序列,具体级别见员工工资标准表,在工资总额中占(30%-40%)
二 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服务;
2、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
三 绩效工资
1、除按照年薪制度考核的高层管理人员外,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工程质量、工作贡献等因素相联系;
3、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15%-20%左右;
四 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加班津贴、夜班补贴、出差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一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定、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二 员工岗位工资的核定
1、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级别,经过一年的考核,再作调整;
2、根据岗位变更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更后的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绩效工资
一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二 人事部根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的绩效工资金额
三 考核结果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发放
第十五条 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第五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六条 非正式员工包括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员工、临时用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七条 非正式员工实行简单等级工资制,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所应聘岗位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的80%计算;
第十八条 除试用期员工以外的非正式员工工资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非正式员工不参加绩效考核,相应不支付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非正式员工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25日
第二十二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目的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1.2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的相邻薪点的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附表一《公司职业通道与工资级别对照表》
5.绩效奖金
5.1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习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7.1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9.薪酬制度保密原则
9.1公司的薪酬制度是公开的,人力资源部应对公司员工做好培训、宣传,使每一个员工都了解公司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评价、价值分配原则。
9.2公司薪酬制度的标准薪点是保密的,从部门经理起,对上透明,对下、对平级都不透明。
9.3任何员工都不能打听、攀比、议论或公开自己的(或他人的)薪酬数据,如有违反者则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9.4任何员工对公司工资报酬的申诉,只能“点到点”地按申诉及处理流程进行,不能“广播式”地以口头、书面的方式发表意见,如有违反者,则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
10.工资的发放
公司每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四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制定原则
第二条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第四条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第五条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六条
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第七条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部门经理
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职责:
1.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章
制定依据
第十条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第十一条
岗位职级划分
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
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职级岗位对应表
序号
职级
对应岗位
A
总经理
B
各分管副总、总监
C
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
D
各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E
总公司及各子公司承担部门内某一模块的经理助理、主管、专员
F
总公司及各子公司承担某一具体工作事项的执行者
2.A、B、C岗位层级分别为九级差(-、二、……九,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具体薪级见:附件《职级薪级表》。
第五章
薪酬组成第十二条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包含学历、职称、工龄四部分组成)。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
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双休日、国假、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5.各类补贴:
a.特殊津贴:是指公司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b.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第六章
试用期薪酬
第十三条
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第十四条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第十五条
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第七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第八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七条
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1.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2.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十八条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十九条
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0.83
第二十条
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1.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3.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4.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5.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6.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章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按章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二章
非本市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也可按本市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第十章
附件
附件1:职等与薪等对应表
薪等
职等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A
★
★
B
★
★
C
★
★
★
D
★
★
★
E
★
★
★
F
★
★
★
附件2:薪酬等表
薪等
薪级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A
3500
3700
3900
4100
4300
4500
4700
4900
5000
B
2800
2900
3000
3100
3200
3000
3400
3500
3600
C
2200
2300
2400
2500
2600
2700
2800
2900
3000
D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2500
2600
E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2000
F
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800
表四.初始薪酬等级
学历(学位)
初始薪酬等级
大专以下
F等1级
大专
高级职称
F等9级
中级职称
F等8级
初级职称
F等5级
本科
高级职称
E等9级
中级职称
E等8级
初级职称
E等5级
研究生班及双学士
高级职称
D等9级
中级职称
D等8级
初级职称
D等5级
硕士
高级职称
D等1级
中级职称
E等9级
初级职称
E等8级
博士
高级职称
C等9级
中级职称
C等8及
初级职称
C等5级
第五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
—、总则
1.1为规范职员薪酬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办全体职员。本制度所指薪酬,是指每月定 期发放薪酬。
二、薪酬结构
2.1职员薪酬由固定薪酬、浮动薪酬两部分组成。
2.2固定薪酬:基本薪酬。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 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薪酬:项目提成(1-考勤系数)。浮动薪酬是根据员工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薪酬报酬。项目提前或按期完成,并获得政府批准立项的项目,待财政扶持资金下拨到企业后,一次性平均发放于项目相关责任人当月薪酬中,发放比例为财政拨款的2%。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