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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



第一篇: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

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工作内容(完整版)

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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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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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一、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程序

(一)承办部门: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竞买保证金凭证;

3、交验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并提供复印件;

4、竞买人属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竞买人属个人的应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交验被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委托书应列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工作程序:

1、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

2、交纳土地出让金、交付土地、进入登记、发证程序。

(四)收费项目:土地出让金。

(五)收费标准:评估后研究确定。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选址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3、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提交资格审验证明;

4、选址位置1:500现状图;

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档案室和具体办事人员提供)

(三)工作程序:

1、填写《建设用地选址定位表》;

2、向建委用地规划科提出《建设用地用途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用地面积、用途意向;

3、提供资金证明。

三、建筑设计详规图审批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建筑设计详规图6套。

(三)工作程序:

1.将6份建筑设计详规图呈送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2.经审合格后,加盖审批章。返回报批单位3套。

四、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程序

(一)承办部门: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立项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总平面规划图;

4、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银行证明)。

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承办部门:市产权产籍监理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用地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发改委立项文件;

4、宗地图;

5、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详规图(平面布置图);

六、文物勘探

(一)承办部门:市文物管理局、文物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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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立项批复文件;3.详细规划平面图。

(三)工作程序:

1.经文物队现场查勘后签订合同:予付30%费用;2.勘探结束后缴纳全部费用;

3.由文物工作队出示文物勘探证明,到行政大厅文管局窗口在《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建筑基底面积,每一百平方米6个孔,每孔237元。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承办部门:市环保局开发科、环境科研设计所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报告;

2、详细规划平面图;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文物部门的批复文件;

5、设计文本。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领取《承诺书》;

2、市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资料,现场勘察,组织专家编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3、缴纳环评费用,凭《承诺书》领取《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八、办理地质勘探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负责地质勘探合同及布孔工作图审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实施。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立项批复报告;

3、详细规划平面图。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批准,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

2、由承接地质勘察单位实地勘察后签订《地质勘察合同》,绘制布孔工作图。

九、施工图审查: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立项批复报告;

2、详细规划平面图;

3、地质勘探报告(原件)。

(三)工作程序:

1、向市建委勘察设计科呈报上述申报资料;

2、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委托书);

3、和施工图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批盖章;缴纳设计定金(总额的20%);

4、设计单位出一套施工图报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勘察设计科审查后出《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返回设计单位,按照《意见书》修改施工图;

5、将修改后的施工图三套再报送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合格后加盖审批章;

6、缴纳图纸审查费用后,领取二套加盖审批章的施工图及《设计文件批准书》。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施工图审查费:工程总造价2‟。

十、消防审查施工图纸

(一)承办部门:市消防支队建审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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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

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

3、详细规划平面图及建筑总平面图;

4、经审查工程施工图装订成册(壹套)。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市消队支队建审科审查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并现场勘察;

3、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工程消队设计审核意见书》;

4、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建委发的《开封市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十一、办理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招标办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

2、建设工程立项报告;

3、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审批)表;

4、规划用地许可证;

5、市建委批准详规图;

6、经市建委审查过的施工图纸;

7、资金证明(银行出具原件);

8、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9、法人委托书;

10、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明;

11、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

1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施工招标代理费;

2、监理招标代理费;

3、交易费;

4、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祥见附表);

5、建筑工程劳保统筹金。

十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工程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委托书;3.市建委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和详规图;4.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总平面图;5.建设项目投资计划;6.土地证;7.审查临街建筑方案;(平、立、剖及效果图);8.工程施工图(平、立、剖各三套)装订成册;9.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需盖人防办、消防支队、文物管理局章)。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领取《承诺书》;

2.报建委审批科审查;

3.科室审查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4.工程竣工后,由规划院测量小区竣工图,经审批科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内每平方米30元,城外每平方米20元;

2.墙改基金:每平方米7元(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实行多退少补);

3.档案技术服务费:工程总造价2‟(城建档案馆收)。

十三、办理定位放线

(一)承办部门:市规划院测量队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委规划科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注明坐标);

2、建委规划科批准的详规图。

十四、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建筑工程管理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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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1.申请书;2.委托书;3.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两份)到行政大厅领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书;10.资金保函或证明;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2.商品砼供应合同。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领取《承诺书》;

2.市建委工程科进行审查。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1.定额测定费:工程造价1.2‟;(施工单位交纳)

2.散装水泥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8—1.2元;(施工单位交纳)

3.劳务咨询服务费:工程造价4‟;(施工单位交纳)

4.职工教育培训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施工单位交纳)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下按5%,500万元以上按1%累计收取甲、乙双方保证金。由建委负责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后,如果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者,如数退还保证金。

6.价格调节基金工程总造价2‟;(施工单位交纳)

7.社保费,总造价的3.5‟;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造价的0.927‟。

十五、办理桩基检测手续

(一)承办部门:市建筑工程桩基检测公司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一份;

2、桩基平面图一份;

3、审定价格;

4、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三)收费标准:见附表。

十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一)承办部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所需资料:

1、委托监督申请表;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

4、中标通知书复印;

5、图纸审查意见书复印;

6、地质勘察报告。

(三)收费标准:工程总造价的0.6‟。

十七、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向电力公司上报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电力公司组织人员现场勘察,定设计方案,出预算;

3、签订合同;

4、线路工程施工;

5、组织验收;

6、配表、装表;

7、组织验收;

8、缴纳保证金,送电。

十八、供电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管线综合图,项目工程数据;

2、做供电方案;

3、交方案费,审核供电方案、定电源;

4、设计箱变图纸,区内供电施工图纸;

5、审图纸;

6、出预算、订合同;

7、买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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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填开工报告;

9、施工,同时增电表申请表;

10、装电表;

11、验收;

12、办理托管(移交手续);

13、送电交竣工资料。

十九、燃气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

1、报燃气总公司安装计划;

2、准备管线综合路由图,单体平面,立面图;

3、设计室勘察设计;

4、订合同;

5、施工;

6、验收,出竣工图;

7、点火。(物业公司配合点火)

二十、供水工程施工手续`流程:

1、准备好管线综合路由图,单体供水平面图、系统图;

2、供水总公司设计室勘察现场,设计施工图;

3、交设计费、领施工图、交营业处造预算;

4、谈预算、订合同;

5、填用水申请表;

6、施工;

7、验收、交竣工资料。

二十一、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国土资源局房地产交易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委托书;3.房地产权属登记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领表);4.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资质证书;7.土地证;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发改委批准的立项文件;11.销售方案及销售表;12.规划总平面图;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交纳出让金票据;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工程施工进度表;16.每栋楼户型图。

(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办理销售许可证服务:住宅3元/m2,商业房销额的3‟。

二十二、房屋面积界定

(一)承办部门:市产权产籍监理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原件);

2、委托书(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规划放线图;

7、营业执照;

8、房地产开发企业质资证明;

9、企业法人代表证明;

10、建筑施工平面图;

11、各楼施工平面图。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住宅:1.36元/m2;

2、营业房:2.06元/m2;

3、分割证:100元/户(办理房地产权证使用)。

二十三、办理土地分割证

(一)承办部门:产权产籍管理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

2、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产公管理科领)、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4、房地产权证(正件);(若抵押,需财务部接触抵押后提供)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填写分户表;

7、房产分户图(面积界定图);

8、立项批复;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每户90元。

二十四、办理消防验收

(一)承办部门:市消防支队,指导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原件);

2、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出具)

3、竣工验收意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表;

(三)工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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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表》;

2、消防支队组织验收;

3、验收合格后,领取《消防验收意见书》;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消防电气检测费,按建筑面积1.5元/m2。

二十五、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证》

(一)承办部门:市城市建筑档案馆。

(二)所需申请资料: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文件;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4)招投标文件;5)开工审批文件;6)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2、监理文件;(由监理公司整理提供)

3、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提供)

4、竣工图;

1)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2)管线综合竣工图(水、电、气、电话、电视);3)配套竣工图:园林绿化、道路、景观。

5、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竣工总结;2)竣工验收记录;3)财务文件(决算)。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资料按档案馆具体要求整理成册,呈送市城建档案馆;

2、市建筑档案馆审查办理委托协议;

3、合格后,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证》。

(四)注意事项:

1、按楼号整理成册;

2、第一栋楼号附原件;其他附复印件。

二十六、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一)承办部门:市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城建档案馆发证;(一楼一证);

2、建筑工程备案管理手册(一楼一册);

3、施工图设计批准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环保验收意见书;

7、消防验收意见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提供)

9、《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商品使用说明书》(双书)。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资料整理成册呈送市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2、审查资料;

3、合格后,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4、原规定,凭《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产权交易处办理产权证。

(四)注意事项:

1、按楼号每楼整理一册;

2、初验后、备案手册、质保书,两书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复印件,注明原件存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二十七、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凭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到市建筑档案馆领取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注意事项:

合格证为二份,一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市产权交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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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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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10 / 45

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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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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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章。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4、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

5、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二)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对,现场核验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进行计划立项及其他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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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3、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三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

5、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一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以建设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实测竣工图,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2、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红线和通知书自行作废。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市政类)

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一)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管线工程:

1、工程位于在城市规划区内。

2、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非道路同步实施工程。

4、不包括采用“T”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

2、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一份。3、1:500(1:1000)地形图两份。(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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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九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地形图一份。

2、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放线通知单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规划设计要求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一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一套。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使用文件,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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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规划许可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

(一)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

(二)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

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

3、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

4、与相邻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

5、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5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6、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

7、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一份。

(二)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2、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机动车出入口?

(一)在2005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

(二)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绿化分隔带上的开口。

二、申请机动车出入口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申请表一份。

2、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

3、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两份。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地形图两份。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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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

(二)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三)新建的有轨交通工程及地下铁路工程。

(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五)雨水、污水、给水、煤气等市政公用管线。

(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

(七)热力、气体、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

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的大修和养护工程。

(二)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桥工程。

(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100米以内的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各类临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业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需要到计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请规划设计要求。

(三)需要办理用地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件?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施工设计图三份。

3、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

5、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一份。

6、签订覆土前规划竣工的测量委托书一份。

7、放线资料一份。

8、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非开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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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施工图两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01/04/2006访问次数:342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通知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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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建设用地面积(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4)-→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

《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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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设计红线图4份。经审批不同意的,给予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2)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建筑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5)-→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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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同意的,核发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和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5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1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送审的建筑设计总平、方案需符合申办建筑方案中的报审要求。

六、申办建筑方案审查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七、申办建筑方案审查注意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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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1)-→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4元/平方米;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六条;

《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XX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二十三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取得土地权属文件、缴费完成、施工图、文物挖掘审查均已通过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及建施总平面图。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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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

2、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取得土地权属文件。

3、申请项目已完成坐标放线工作。

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按步骤送交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4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七、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批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收。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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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予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核准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核准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按《规划验收意见书》实施整改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申请材料

1、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附件。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勘测部门实测房屋竣工测量图2份

4、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竣工建筑面积图、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限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注意事项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规划验收意见书所要求的所有内容的。

2、应持相关部门费用核定单报建。

3、已完成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所有配套项目。

4、违法建设已进入违法建设查处程序进行处理。

六、取得的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或规划验收意见书。控 规 调 整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控规调整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XX市规划局规划处

4、承诺时限:技术性调整:9个工作日;非技术性调整: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3190824、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XX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关于〈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补充说明》。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规划局规划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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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

四、申请材料

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6份,含以下内容:

(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书(详细列明局部调整内容和理由,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局部规划调整所涉及的相关批复、议事纪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

(6)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成果及红线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8)已批准的总平面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9)其它涉及控规调整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2、控规局部调整的专题论证报告6份(图说文件,含电子文件)

五、前置条件

1、申请调规内容不属于原则上不予调整的控规内容:《XX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中的第十一条;

2、因自身原因再次申请同一地块的控规调整超过一年的。

六、取得审批文件

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控规局部调整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受理控规调整申请,不视为已同意调整申请;

2、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到市规划局承办部门咨询相关要求;

3、市规划局控规调整承办部门:中心城五城区及高新区行政辖区内的控规调整由对应市规划局各分局承办;郫县、新都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郊县处承办;龙泉驿区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锦江分局承办。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⑪、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124/平方米。⑫申请规划验收缴纳25元/平方米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XX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

1、申请人自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后,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领取窗口工作人员签发的《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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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2、申请人自申办规划验收合格证受理后, 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加盖“此费已核”专用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

第二步:申请人持《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银行收银柜缴纳报建费。

第三步:申请人将缴款通知书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表明缴费已完成。

三、前置条件

1、申请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已在市建委取得《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并经规划验线合格。

2、申请人申办的规划验收项目:(1)应符合规划审批要求;(2)费用核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如有减免需出具相关部门的减免意见;(3)已建违法建设同意补办的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并核缴(149元/平方米)。

四、说明

核缴费程序属于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发证前的一个必备程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进行。该程序只表明建设单位缴纳报建费情况,不能代替取得最终证照的其他前置条件。

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三

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部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部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审查设计总平图,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首席代表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经审查符合临时售楼部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套红)”章的临时售楼部总平图。

四、申请材料

1、临时建设承诺书一份(窗口索取)

2、临时售楼部的总平图3份

五、前置条件

1、临时售楼部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

2、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在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红线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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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套红)”和“XX市政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审批专用章同意按此总平建设临时售楼处、(有效期两年)、(如城市建设需要或建设工期竣工验收时自行无条件拆除)”章的设施总平图一份。

2、《临时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其中:受理(1)-→初审(1)-→踏勘现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测放用地红线(6)-→复审、审定(1)-→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五条;

《XX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及有关附图。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一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市国土局土地拍卖中心联系函一份。

3、原土地手续(国土证复印件、统征地批准文件)4、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由蓝笔标注拟拍卖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五、申办《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一份;

2、标明设计范围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办理退还保证金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退还保证金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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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5天

5、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6、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要求 的进入核实审查程序,对不符合要求 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经审查符合退还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填写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窗口技术管理专用章的《XX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单位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第四步:建设单位凭《XX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单位退还保证金通知单》、原缴款时市规划局开出的保证金收据第三联原件(退款联)、收款单位财务收据,到市规划局财务室(505室)办理退款手续。

四、申请材料

1、退保证金申请一份。

2、原缴款时市规划局开出的保证金收据第三联原件(退款联)。

3、收款单位财务收据。

五、前置条件

1、经市规划局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2、如原缴款凭据遗失或收款单位与原缴款单位不一致,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建筑外立面装饰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外立面装饰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一般地区6个工作日,城市特别地区8个工作日。其中: 一般地区:窗口受理(1)-→初审(2)-→审定(2)-→签发(1)

特别地区:窗口受理(1)-→初审(2)-→审查(2)-→审定(2)-→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XX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五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外立面装饰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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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2、房屋产权证或市规划局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的骑缝章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3、红线图1份;

4、A3幅面的建筑外立面装饰彩色效果图2份(打印纸);

5、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2份(含总平图,需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章);

6、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已建建筑);

7、现状照片(限已建建筑);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1、已建建筑整体外立面装饰,不含改、扩建项目;

2、拟建建筑外立面方案变更。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批核同意的,核发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建设项目外立面装饰的安全性由设计单位负责。

2、外墙装饰外缘端不得超出道路红线。

3、建筑立面图及效果图上应说明拟用的饰面材料类型。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平屋面改坡屋面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5)-→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XX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房屋产权证(如属多家产权,需有联建协议或多家委托其中一家报建的

委托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涉及权益人利益的,应征求相关权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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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的意见;

3、A3幅面的效果图2份(打印纸);;

4、红线图1份;

5、“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2份;

6、市勘测院出具的房屋勘测放线成果1份;

7、现状照片;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建设项目。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总平图1份和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房屋坡屋顶改造的安全性有设计单位负责。

2、仅限于“平改坡”建设的项目(坡屋檐起点不高于原外墙屋顶面0.3米,坡度不大于30度),不含改、扩建项目及加层项目。

3、平改坡后不会对周边建筑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挡。

4、“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图2份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涉及结构变化的,将安全性证明结论标注在总平面图中。建筑屋顶“平改坡”施工图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平屋面改坡屋面施工图审查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1)-→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XX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

四、申请材料:

3、建筑屋顶“平改坡” 施工图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市建委对“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会审会议纪要1份及盖有审查章的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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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3幅面的效果图2份(打印纸);;

4、“平改坡”建设项目施工图2份(需增加面积的项目施工图应经审图中心审查批准后受理);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建设项目。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A、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和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1份(仅指增加面积的部分)。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房屋坡屋顶改造的安全性有设计单位负责。

2、仅限于“平改坡”建设的项目(坡屋檐起点不高于原外墙屋顶面0.3米,坡度不大于30度),不含改、扩建项目及加层项目。

3、平改坡后不会对周边建筑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挡。

4、“平改坡”建设项目施工图2份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涉及结构变化的,将安全性证明结论标注在建施总平面图中。办理配套服务设施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内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公厕及小区增设的自行车库、自行车棚、门卫、收发室等)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5)-→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总平面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1份。

三、、申请材料:

1、配套服务设施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份; 3、1:500地形图1份;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2份,方案图1套(修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土地权属单位须在其中一份总平图上签署意见;增建小区自行车库、门卫、收发室等,业主委员会或相关机构须在其中一份总平图上签署意见);

5、承诺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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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四、前置条件:

1、建设单位确保修建配套服务设施不得引发与土地权属单位、相临用地单位及业主矛盾纠纷,若出现矛盾纠纷,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2、在建成区拟增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的位置与控规资料不一致时,社区、居委会须将拟建总平方案在拟建位置进行公示,报建时须附公示结果。

3、建设单位须承诺不改变拟建建筑的使用性质,负责协调解决与土地权属单位、相临用地单位及业主的矛盾纠纷。

五、申办配套服务建筑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查同意的,核发方案总平图1份并盖“XX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六、申请配套服务建筑注意事项:

1、如遇国家城市建设需要时,建设单位无条件自行拆除拟建建筑。

2、新规划报建建设项目的配套服务设施,按“一书两证”程序申请报建。补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3)-→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及实测竣工图1份、设计红线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三、、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建设单位关于申请补办建筑项目规划手续的报告或情况说明。

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4、市勘测院出具的实测竣工图3份和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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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5、1:500地形图6份,其中1份用蓝笔标注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设计红线图1份;(3)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1、若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

2、建设单位报建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

3、建设单位报建前,应先进行勘测放线,并须请国土部门和供地单位现场指界并在红线图上签章,及时到市勘测院领取红线拨地交接单和实测竣工图。

4、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同意补办后,同时将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与《XX市规划管理局违法建设案源移交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交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进入处罚程序。

5、核发的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应及时送设计院作建筑施工图。

6、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建设项目不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完成违章处罚(仅限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和施工图审查后,进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

7、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报3份建施总平图和1套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到市政务中心窗口。

8、分局经办人根据实测竣工图审查建筑施工图,并将审查意见返市建委施工图审查中心。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3)-→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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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三、、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用地红线图4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若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

2、建设单位报件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2)-→审定、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4/平方米。XX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XX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和建施总平面图1份。

三、、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补办项目通知书》。

5、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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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理意见。

7、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1、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和“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

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工程证时,须手续齐备方可核发。

2、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

3、建设单位报件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

4、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不需穿越道路的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当场办结;排水管线接管需穿越道路的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1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审查接管施工设计图,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值班处长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的施工设计图2份。

四、申请材料

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2.市规划局批准的建施总平图及用地红线图。3.管线施工设计图3份。

4.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

五、前置条件

1.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需与其签定相关协议后,才能申请办理接管的规划手续。

2.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不久的(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的接管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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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3.临道路的建筑在其临街面不得设置架空煤气管。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章的施工图2份。

七、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1. 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2. 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类)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类)

2、办理单位:XX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XX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XX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

勘测院:地形图

现状地形图 规划局信息中心:道路上线

1、定点及规划要点审批(15亩以下只提容量指标,不提要点)(15天)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函件;

2)XX市规划管理局规划审批申报表(B);

3)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4)有意向位置的地形图(1/500-1/2000)1份,要求上路网(可用蓝图);

5)转让地须附有转让方原国有土地证及圭红线资料复印件及转让协议(1992年以后输的土地须附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6)重要建设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选址意见书(专指办理了“选址意见书”的项目);

7)安置用地附市国土局核实的安置指标。

2、单审总图,不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规划审批申报表 2)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审查通知单(和签有修改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规划总平面图); 3)国土部门调查红线及勘测成果(复印件)或土地权属红线; 4)符合规划要点经过核实指标的总平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1/1000)份数4份;

5)高速规划的须附有原批准的规划总图及说明

6)Autocad14格式电子介质(光盘、软数的总平面图)

3、只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审总图 1)定点及规划要点阶段必备的所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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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2)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审查通知单 3)国土部门调查红线及勘测成果

4)与用地单位的协议或合同及国土部门的有关报表(用地呈报表、审批批表、会审表等,可确认地藉的证明);

5)拍卖地须有市国土局中标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5天)

1)建设单位要求更名的申请(仅限于工商登记变更的情况); 2)工商部门批准的变更登记批复;

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建设用地审批单原件(重新颁发); 并联审查

1、总图并联审批 A、基本资料

(1)用地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1份(备注:无用地许可证须国土证复印件1份)(2)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复印件1份

(4)用地红线图(或蓝线图)复印件2份(备注:无红线图或蓝线图须测量成果复印件2份;或红线未范围未绘制在现状地形图(或道路上线图)上应提供现状地形图复印件2份)(5)道路上线图复印件1份

(6)住处中心提供的指标核算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总平面图4份:所有图纸需为设计院正式蓝图,盖有出图资质章,其中一份上需有用地处经办人签字盖章及审批部门的批示 B、附加资料(在基本资料上增加)(1)需消防部门审查应提供

1)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报告1份 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1份(备注:如报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应提交委托书)

(2)需园林部门审查应提供 1)园林绿化设计方案1份 2)设计合同复印件1份

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3)需环保部门审查应提供;环保评估报告(表)

2、报建图并联审批 A、基本资料

(1)报建图审查通知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用地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1份(备注:无用地许可证须国土证复印件1份)(3)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复印件1份

(4)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复印件1份(或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

(5)用地红线图(或蓝线图)复印件2份(备注:若红线未范围未绘制在现状地形图(或道路上线图)上应提供现状地形图复印件2份)

(6)建筑报建图1套:应含总图、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并装订为A4格式 B、附加资料(在基本资料上增加)(1)需消防审查应提供

a、基本资料(建筑为多层(≦6层)且不设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1)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报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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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1份(备注:如报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应提交委托书)

3)建筑报建图1套:应含总图、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并装订为A4格式 4)水、暖、动、电报建图1套;设计深度应达到施工图深度、并装订为A4格式

5)《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填表应详实、不漏项;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b、附加资料(在基本资料上增加)(建筑层数≧6设有自动喷淋、报警等消防设施)1)建筑报建图1套:应含总图、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并装订为A4格式 2)水、暖、动、电报建图1套;设计深度应达到施工图深度、并装订为A4格式

3)《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份:填表应详实、不漏项;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消防专项设计说明书份:文本格式与初步设计消防说明相同,设计深度应达到施工较深度、并装订为A4格式(2)需人防审查应提供

建筑报建图1套:应含总图、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并装订为A4格式(2)需园林部门审查应提供

1)园林绿化设计图1份:需为设计院正式蓝图,盖有出图资质章 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3)绿化设计合同复印件1份

(3)需环保部门审查应提供:环保评估报告(表)

五、报建程序的简介(局内部份)

用地选址--定点(蓝线)及规划要点--用地许可证副本正式红线换发正本

报建规划设计条件--报建图审查--并联审查--放线--定位图--核面(公示牌)--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联系单)--副证--竣工测量--相关部门验工验收--规划竣工验收--复核(重大项目组织现场复核)--换发正本。设计审查阶段 1-1项目报建申请

①报建人领取、填报《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

②工作人员核实相关资料。③工作人员确定是否受理报建申请。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1号窗口电话:4160667 ①填写《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和《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 内容:(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工程项目概况。

三、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满足可进行初步设计需要的情况)。)

②《建设用地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勘察设计处 1-2初步设计审批

1-2-1-1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开标评标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1号窗口 电话:4160667 5个工作日

①XX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计划批文

②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总图批复或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点)③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

④《XX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申报表》(一式五份)⑤三个以上的方案设计

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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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评审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会议纪要 责任部门:勘察设计处

1、经评审不合格,需重新招投标的项目,其时间另计

2、在“初步设计阶段”中取得初步设计批文即可开始招标,其他可同步进行 1-2-1-1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标备案 3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勘察设计处 ①建设单位提交《中标通知书》 ②建筑设计方案正本

招标单位提交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手续 1-2-2初步设计审批 10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勘察设计处 A:限额以上初步设计审查(工程等级:特、一、二级)①XX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计划批文)

②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总图批复或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点)③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 ④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本(A3幅面)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⑥初步设计审批的申请报告

⑦住宅项目户型比例表(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签章)及相关批复 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 补充资料、修改设计时间另计

B:限额以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等级:三级)10个工作日 ①XX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计划批文)

②规划批准文件(总图批复或设计条件或设计要点)③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 ④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本(A3)

⑥住宅项目户型比例表(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签章)及相关批复 ⑦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 补充资料、修改设计时间另计

1-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7个工作日

①初步设计批复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初步设计文件 ②建设项目联合审查意见书

③建筑施工总图(平、立、剖,总图说明)④施工图审查备案表

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合格表 ⑥XX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⑦法规、规章规定所需提供的其它文件 发出有XX市建委印章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补充资料和修改设计的时间另计 2施工许可阶段

2-1招标确认责任部门:市场处3号窗口电话:4121416 确认工程项目是否招标:

①招标项目从2-2起往下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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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②非招标项目经审查队伍资格合格后从2-10起往下走程序 查验资料:

①《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和《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 ②《申请施工许可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或规划工作联系单 ④发改委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表及招标方式的批复 即办

① 按报建人提供的标段情况向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确认信息、标段信息和招标信息 ② 依法依规应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必须申报监理标段

2-2招标申请受理4号窗口电话: 5145090 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领取和填报《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申请表》 ①《XX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申请表》

②招标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人员职称证件等资料 ③发改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④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即办

限需招投标项目

2-3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备案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备案 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4号窗口 电话: 5145090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3个工作日 限需招标项目 责任部门:

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2-4、入场交易登记及招标公告发布 入场交易登记、发布招标公告

恒隆国际大厦4楼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XXXXXXX

①《项目入场交易登记表》

②经备案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即办

责任部门:

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5投标报名及确定投标队伍 投标报名,确定入围投标单位

恒隆国际大厦4楼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XXXXX

①企业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企业资质证书 ④项目经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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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⑤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间不少于5天 确定入围投标单位 责任部门:

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6踏勘、答疑纪要备案

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4号窗口 电话:XXXXX 招标文件补充纪要 1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2-7标底备案

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4、5号窗口 电话:XXXX ①标底审核书

②标底备案表(原件,一式4份)

③综合单价表、主材表(招标代理公司或甲方盖章,清单计价且总报价和综合单价、主材报价均要计分时应提供)

④光盘(招标代理公司或甲方盖章),盘中应有预算文件。如为清单计价,且总报价和综合单价、主材报价均要计分时,盘中应另增加综合单价公示表()、主材公示表(Excel))、TPS文件 即办

责任部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市造价站

备案后,招标人在开标前5天发给投标人 2-8开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评标、确定并公示中标候选人 恒隆国际大厦4楼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XXXXX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确定中标候选人 责任部门:

市建设工程招标办、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9招标投标资料备案

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4号窗口 电话:XXX

全套招、投标资料 1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

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2-10领表核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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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表:

①监理合同备案表

②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 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④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登记表

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 ⑥劳保金额确认单 ⑦其它表格

2、核实面积和造价 ① 建安造价和面积

② 农民工工资首付保障金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 电话:XXXXXXX

① 经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

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工作联系单

③ 《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 即办

非招标项目需提供:施工合同 责任部门:市场处 2-11监理合同备案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 电话:XXXXX ①XX市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②中标通知书原件(非招标项目略)

③《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和《XX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流程登记表》 ④备案登记表所填人员监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文本原件、复印件

⑥凡监理费单项目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项工程造价在2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还需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 即办

责任部门:市场处

2-12农民工资保障金核价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缴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 电话:XXXX 即办

在市政务中心2楼建委3号窗口核实保障金数、到市社会劳动保障局、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再交该窗口予以确认(凭单确认)责任部门: 市场处

2-13施工合同备案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5号窗口 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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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①符合省建设厅X建办(2005)261号文件规定的施工合同文本(原件3份,附电子文档)②《XX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一式5份)。

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复印件)或经批准的免予招标的文件

④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⑤单位及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投标报价预算书(附计价软件编制的电子光盘)

⑥经办人须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材料:⑪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核原件、甲乙双方的)。⑫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甲乙双方的)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责任部门: 造价站

2-14安监注册 2-14-1 领表:

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②《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6号窗口 电话:XXXXX 上述手续办理后3个工作日(含2-14-

2、2-14-3内容)将表如实填写并盖章 责任部门: 市安监站 2-14-2 ①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资料审查 ②计算并缴纳安监费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6号窗口 电话:XXXXX 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②中标书的原件、复印件。③施工合同(合同备案表)

④XXX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⑤项目经理证(建造师)、安全员资格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监岗位证书。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凭证(施工企业专项账户)。⑦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⑩需提供其它的有关资料。

安监收费标准:工程总造价的1.3‟。

缴费:单位名称-XXX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开户行-兴业银行XX分行营业部;帐号:***000 责任部门:市安监站 2-14-3 1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核查 2安监注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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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6号窗口 电话:000 XX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2-15质监注册

2-15-1领取《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2-15-2填报盖章后带上应提供的材料到窗口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2-15-3 到指定地点缴纳质监费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7号窗口 电话:000 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施工、监理合同

④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⑤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⑥其它需要的文件资料 即办 质监费缴纳地点:

市政务中心三楼联合收费办 经办人:0000 质监收费标准:

住宅 1.2元 / M2 ;非住宅 1.7元 / M2 责任部门:质监站

2-16查验建筑人员意外险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 电话:000

建设单位需准备的投保资料:保单、银行进帐单 即办(凭单确认)2-17核缴劳保费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8号窗口 电话: ①《规划工作联系单》

②经收费局盖章后的《收费一览表》 ③缴费凭据

④《中标通知书》

即办 交费在市政务中心3楼联合收费办(凭单确认)责任部门:市劳保处 2-18档案归档责任保证 签订工程档案归档责任书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3号窗口 电话:4121416 《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 即办

责任部门:市城建档案馆 2-1项目资本金监控

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核定表》 市政务中心2楼市建委9号窗口电话:

市规划局面积核定表 3个工作日 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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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六五集团: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深化、建筑施工图、景观园林、室内设计 规划报建流程

用地选址(10天)

定点(蓝线)及规划要点(15天)

总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16天)

报建图审查

并联审查

放线

定位图

核实报建面积

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发工作联系单

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竣工测量

规划验收复核

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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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房地产开发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报建

立项批复(发改委)2 选址意见书(管委会)3 土地证(国土局)4 地名申报(民政局)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6 环评报告(环保局,委托环评公司办理)7

水保方案设计所需资料(税务局)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9 消防审核申报表(消防支队)10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表(人防办公室)11规划审查必须报送文件(城乡规划委员会)12 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规划局)13 施工图审查要件(审图机构)14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规划局)监理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施工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所需材料17 设计合同审查备案所需材料(建设局)18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备案手续材料(建设局)19 委托质量监督所需材料(质量技术监督局)2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21 施工用水申请(自来水公司)22 施工用电申请(电力公司)23 办理临时占道、开口(城管局)24 物价审批所需材料(建设局)

物业管理备案(建设局)26 初始登记(建设局)27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局)

(建设局)(建设局)

1、土地获取阶段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

拆迁完成 交地完成土地规划指标分析设计通过审批 取得选址意见书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缴纳土地出让金

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小区总体规划报建

总规方案通过审批

户型平面方案通过审批

总规方案报建图下发

详规(五图一书报建图)下发 取得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复

取得详规批复

综合管线批复

3、单体方案阶段

单体方案报建图

单体方案批复

4、开发报建与前期准备阶段 初步设计通过审批

施工报建图下发

道路施工图下发

市政排水施工图下发

临时用水施工图下发

永久用水施工图下发

煤气总体规划施工图下发

控中心、电信机房、网络机房 建筑放线图下发

钻探平面布置图下发

基坑招标技术资料下发

基坑支护方案通过审批

桩基础施工图下发

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取得扩初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得正式立项

取得放线册

取得环保批复

取得消防批复

取得人防总规批复

取得人防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批复

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投标

取得余泥排放证

完成施工报监

完成施工许可证

小区地名批复

5、基础及地下室工程

工程开工

取得地质钻探报告

桩基完工

桩基础结算资料提交

取得桩基础中间验收登记表

土方开挖完工

基坑支护完工

主体开工

完成图纸会审

0.00以下施工图下发

0.00以上施工图下发

沉降观测图下发

建筑材料定板下发

柴油发动机机型完成监理合同下发

桩基础施工合同下发

桩检测合同下发

沉降观测合同下发

土方合同下发

基坑支护合同下发

地下室防水工程合同下发

人防工程合同下发

主体建筑安装过程合同下发

0.00至发售

至0.00时间

地下室结构工程结算资料提交

取得地下室中间验收登记表

砌体完成样板房场地移交

售楼部装修工程完工验收

样板房、大堂、首层外立面装修工程、销售电梯及销售环境完成 主体至发售形象进度

取得道路工程规划许可证

取得排水工程规划许可证

小区配套施工图下发

组织三层会验

三层会验后最新施工图下发

住宅、商铺、车位及花园销售平面图、装修标准提供及审核 售楼部装修方案通过集团审批

售楼部装修施工图下发

样板房、首层大堂及电梯前室装修方案通过审批

样板房、首层大堂及电梯前室装修方案通过集团审批 装饰材料定板下发

取得预售证

组织面积预测

完成销售面积预算

取得房管部门面积计算结果

完成销售面积预算

完成房管部门计算结果的审核

将通过审批的计算面积交予销售中心

住宅、商铺、车位及花园面积计算通过审批

销售电梯安装工程合同

电梯购销安装合同下发

园林园建和绿化施工图下发

景观园林材料定板下发

园林景观绿化完工

看楼通道、样板房周边环境绿化完工

确定样板房位置、数量及有关要求

发售至工程竣工

主体封顶

主体结构工程结算资料提交

取得主体验收登记表

取得低压配电中间验收登记表

砌体工程完工

屋面工程完工

厨房烟道工程完工

泛光照明工程完工

铝合金窗门框安装工程进度

阳台栏杆安装工程进度

内墙抹灰完工

外墙抹灰完工

外墙砖工程完工

排栅拆除完成楼地面工程进度

入户门框安装工程进度

电梯前室防火门框安装进度

电梯前室装修进度

首层大堂装修完工

电梯工程完工

消防工程完工

煤气工程完工

永久用水完工

永久用电完工

排水及道路工程完工

发电机安装完成配电房设备安装完成电信机房完成室内智能化工程完成分户验收及整改

开通永久水

开通永久电

煤气开通

有线电视具备申报条件

电信具备申报条件

智能化具备使用条件

紧急备用电源具备使用条件

取得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取得电梯准用证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取得煤气工程验收合格证

完成人防工程(含门窗、警报房电源及警报四支架安装)工程竣工

豪华装修完工

外墙砖定板下发

提供整套施工图给物业公司

阳台栏杆定板下发

铝合金门窗定板下发

豪华装修施工图下发

小区永久用水合同

取得永久用电协议

取得门牌批复

通邮

屋面及室内防水合同下发

铝合金门窗施工合同下发

阳台栏杆合同下发

有线电视施工合同下发

泛光照明施工合同下发

智能化施工合同下发

中央空调工程施工合同下发

入户门、防火门安装合同下发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下发

永久用水工程合同下发

电磁流量计合同下发

水泵房设备购销安装合同下发

煤气工程施工合同下发

永久用电工程合同下发

首层大堂及电梯前室装修合同

发电机购销安装合同下发

小区市政工程配套合同下发

运动场施工合同下发

游泳池设备购销安装合同下发

宽带网施工合同下发

豪华装修施工合同下发

室内环境检测合同下发

豪华装修配套电器合同下发

锅炉设备购销合同下发

厨房排气烟道施工合同下发

变形缝施工合同下发

楼宇清洁合同下发

钢结构施工合同下发

幕墙工程合同下发

小区室外电力管网工程合同下发

立体停车设备工程合同下发

完成环境园建设施

提交园建配套工程结算资料

完成竣工后施工单位的综合评定工作

竣工交楼至办理产权

完成交楼前清洁工作并将全部物业移交售楼部

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物业移交经营部 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及施工合同给物业公司

取得质量验收意见书

取得档案认可书

提交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提交豪华装修结算资料

报建竣工图下发

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

环保验收意见书

取得验线册

人防验收合格证

小区各期防雷验收合格证

教育配套移交

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表

取得史册测绘成果报告书

取得权属证明书

办理完毕房管部门的权属归档手续并具备查册条件

组织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并召开交楼综合协调会

应售已售物业移交物业公司

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编制《应交款明细表》交财务部审核

组织完成《交楼通知书》的审定工作

组织完成《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会审工作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移交物业

寄发《交楼通知书》

寄发《敦促收楼通知书》

将整理完毕的楼宇办证资料报房管部门

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

成立交楼维修服务中心

维修服务中心移交物业

确定交楼服务热线

完成交楼慰问工作

财务部审核《应交明细表》后返回销售部 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完成交楼办公布置与热线电话安排工作 完成《住户手册》、《楼宇情况反馈表》、《钥匙交接书》、《业主档案》审核及印刷工作

项目结算完成

第三篇:房地产开发流程

房地产开发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第四篇:最新房地产开发流程

房地产开发流程

目录

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规划设计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六、招标

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

1、施工用水

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

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三、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四、物业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

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批准初步立项后,转由企业战略发展研究室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可行性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实现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项目概况;(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10)结论及建议。

2、可行性研究小组成员知识组成:经济师、市场分析专家、房地产专家、建筑工程专家、财会师及律师。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

1)投资机会研究。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主要是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谈判,并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即在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的调查预测为基础,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

投资机会研究相当粗略,主要依靠笼统的估计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如果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称“预可行性研究”。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与潜在效益进行论证分析。

3)详细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 投资决策的基础,是在分析项目在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后作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关键步骤。

4)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及重要的小型项目,必须经有权审批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未经评估的建设项目,任何单位不准审批,更不准组织建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

4、可行性研究步骤

可行性研究按5个步骤进行:(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2)调查研究;(3)方案选择与优化;(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批准正式立项,项目进入前期开发阶段。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转让取得;

4)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 5)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 6)通过司法裁决取得;

7)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

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

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

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4)1:2000地形图2份;

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 9)土地登记委托书。土地主管部门(1)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远郊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2)土地使用权划拨

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3)征用土地

(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4)地价评估

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

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2)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3)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5)用地者填写投标书寄给指定方进行投标。

(6)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7)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

(2)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3)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到指定地点办理竞投登记,提交企业工商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5)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

(6)用地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8)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迁方式:

1)政府组织拆迁:主要指通过批租、旧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拆迁 2)拆迁人自行拆迁: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拆迁: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

2、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1)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造;(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住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3)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是伴随着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的,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处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

3、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5)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期限;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7)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宅为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3元/平方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发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即可组织拆迁,并与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共有三种方式,一是货币安置,二是现房安置,三是就地或异地还建。拆迁完毕后,申请拆迁验收,取得《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

三、规划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定点,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选址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应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进行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级市场取得方式有两种:即出让和划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1、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规划,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此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是实施城市规划的基本保证。3)委托设计单位设计,送审设计方案。申报规划要点。

规划要点是计划立项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规划基本依据。计划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单位初始规划部门对于开发项目的意见,再行决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当建设单位完成计划报批手续之后,应到规划部门申报选址定点,以获取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申报选址定点。办理上述“一书一证”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

2)房地产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4)1:2000地形图。

开发商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同步到a建管处办理规划方案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到耕保处办理土地征用、转用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土地利用处办理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手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C到地籍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拆迁处办理《拆迁许可证》;

2、持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图纸到建管处申请建筑方案报建,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和施工图。建筑方案报建分两阶段。1)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取得《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a1:2000地形图1份;

b1:500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及光盘);

c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图纸1套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 d“一书一证”及其附件(规划设计使用条件和规划用地范围线)。

2)施工图核准阶段,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5份和施工图3份。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a土地证复印件或宗地图或《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b公安、消防、审图办、人防、供水、供电、城管、交管、通信管线、抗震、环卫、燃气、园林、等部门审查意见或回执;

c施工图3份及光盘。

3、申办建设工程红线定位与验线,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红线定位包括建筑红线定位和市政红线定位。其流程是先红线定位,再验线。红线定位工作完成后,当建筑物施工至正负零或市政管线埋设沟槽覆土前,建设单位应申请红线验线。办理红线定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建筑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建筑施工图,以及建筑红线放线通知单。2)建筑试放红线: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或建筑施工图、试放红线通知单。3)市政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管线工程审批文件及施工图。

4)若所放红线与规划道路或其它预留规划控制范围相关,建设单位还须到市规划院提取道路坐标及其它相关数据。

4、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办理完毕后凭此通知书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持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建筑红线图到市城管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缴纳垃圾处理费。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应提交以下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3)人防费收据;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申请表; 5)投资许可证

6)经放线的《红线定位册》正本

5、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完毕后开发商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建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正负零以上部分相关施工手续;建设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持竣工图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

2)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红线定位册》副本; 3)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核位红线图》; 4)垃圾处理费联系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变更事由时,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申请;

2)工商部门更名通知、变更后的工商执照; 3)开发商资质证明; 4)土地变更批复; 5)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证;

6)(土地批租费、使用费)收据; 7)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筑红线图;

9)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 10)法院裁决项目还应提交判决书。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队伍。项目报建总流程:

实 施 单 位 流 程 内 容承 办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有关管理机构 建 设 单 位

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费、核发缴款通知 各有关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 标 申 请 人 建设单位招标申请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 标 申 请 人 对招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人编制与备案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发布招标公告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申请人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预审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

招标咨询及答疑会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投标人投标人

投标人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人

组织评标委员会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投标人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核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各收费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中标单位

签订合同

合同备案管理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中标单位

领取施工许可证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中标单位 施工管理

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发包前,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到市交易中心进行报建。应当报建而未报建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招投标。报建时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以下文书:立项的批准文件、银行出具该工程项目资信证明、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证明和规划审批文件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拟开工与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市交易中心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2)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市交易中心。

3)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资信证明、建设用地证明、.规划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连同报建表同时提交。

4)属于试桩建设工程项目,须办理试桩登记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市交易中心进行补充登记o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1、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其建筑面积达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及装饰工程)应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工作内容:

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

(五)私营、民营、合资项目必须出具合法证明文件。

报建信息管理:

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实报建资料,进行现场勘踏(7个工作

日内);

2、在交易中心媒介上发布报建信息;

3、交易中心将报建信息转至各有关管理机构。

2、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核发缴款通知

填报《武汉市建设工程“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报建台领取收费认定表(共两份);

(二)到各执收执罚单位办事“窗口”办理缴费认定手续;

(三)应缴费用从工程报建开始20日内凭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咨询台)开具的《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

通知书》到代理银行专柜办理缴款手续。其它以中标价为

计算基数的缴费项目,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

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前按上述程序办理。

3、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

(一)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国武汉建设》网网员,并事先(7个

工作日以上)将下述资料内容报送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经验证核实后输入数据库,作为投标报名、评标、定标的依据资料: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信誉档案资料;

4、项目经理有关资料;

5、业绩及其它与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

(二)网上投标报名。网址www.teniu.cc

4、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预审的,应

按已发布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二)投标申请人到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商务中心领取资

预审通知书和购买资格预审格式文件;

(三)招标人采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凡预审合格者少

于7家的,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预审合格者过多时,又不便直接确定的,应在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采用

随机方式抽取不少于7家的投标申请人。

5、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递交和接收 工作内容:

(一)招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图纸以及工程技术规

范要求,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所了解的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和工程预算。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

细校核,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打印、装订、密封和标志,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采用标准保密化评审技术

标的(暗标)严格按武建招办字[2002]18号文件规定

执行。

(二)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函;

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3、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限以

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

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未按

时或提前送达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6、组织评标委员会 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于开标前(上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18小时以上,下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4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在招

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通过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计算机系统按规定随机抽取评委(详见武建交字

[2001]7号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抽取评标评委申请表》;

2、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建设面积为计算基数的“一

费制”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

(二)由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专人通知评委参加评标;

(三)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将已抽取评委的详细资料及

通知结果打印密封(密封套破损无效),分别交由招标人

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签收保存。

7、开

标 工作内容 :

(一)招标人介绍投标单位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人员;

(二)当众检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按规定启封投标书;

(三)唱报投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以及需要特

别说明的内容;

(四)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五)招标人填写开标汇总表,并由投标人签字认可。

(六)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8、定

标 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武建招办字〔2001〕18号文件《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暂行规定》进行。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9、核准招投标情况报告、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中标人的公示公告 工作内容: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在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核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由各收费单位确认的《武汉市建设管理收费认定表》;

2、由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的“一费

制”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

同时,向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拟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并填写《中标公告公示、发布登记表》,按规定在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媒介上公示、公告中标结果。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0、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管理机构备案。

招标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和立项审批手续;2)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招标,应当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应当完成勘察和设计工作;3)施工招标,应当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按规定应当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已签订建设监理合同;4)材料、设备招标,应当完成设计工作,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已经确定,所需资金已经落实;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标工程应实行资格预审,邀请招标工程可实行资格预审,也可实行资格后审,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不能同时进行。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和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应积极推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主楼、附楼、分部工程分开招标,严禁招标人肢解工程或中标人将中标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如分部工程专业性较强需要另行选择承包人的,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任何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均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招标方式: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协商议标等几种方式:(1)公开招标

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转播媒介发布招标通告,公开请承包者参加投标竞争。凡具备规定条件的单位都可自愿参加投标。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选择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这种公开招标方式,由于参加投标的单位较多,所以审查投标资格及其标书的工作量较大,招标费用开支较多。根据市建委《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实行公开招标工程应实行投标人资格预审,当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过多时,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方法从中选择投标人,且数量不得少于7家。

公开招标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技术复杂、报价水平不易掌握的大中型工程建设建设项目,以及采购数量多,金额大的物资设备、材料的供应。(2)邀请招标

招标单位不公开发布招标通告,而是根据工程特点向经预先选择的承包商发出招标通知书或邀请函,然后根据各单位回函答复情况,确定投标对象,请他们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邀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个数,世界各国都有规定,我省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要求不少于三家。

邀请招标方式由于对邀请对象的技术、经验和信誉方面比较了解和信任,所以组织工作比较简单。不仅可以节省招标费用、缩短招标工作的周期,也可以提高投标中标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失去优秀的投标者。根据市建委《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实行邀请招标工程可实行投标人资格预审,也可以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3)协商议标

由建设单位直接选择投标单位,就工程的工期和造价等条件,双方直接商谈中标条件和要求。参加议标的单位应不少于两家。

议标适用于招标工作开展有困难的地区。工程规模不大、专业性较强或特殊要求多,面对造价要求并不十分苛刻的工程项目。双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费用支出最少,招标工作的周期也最短。议标缺乏竞争性,在造价上一般都偏高。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招标工作由开发公司主持,没有组织招标和编制标底能力的开发公司,可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等招标服务公司代理。但这类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技术资质,具有法人地位,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事业单位。(1)工作程序

审查招标单位的资格; 报批招标申请书;

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并送审,指定评标、定标方法; 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分发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等,组织投标单位现场勘察和招标文件答疑; 编制和寄送投标文件;

开标,公开标底,审查投标书和保函; 评标、定标、决定中标单位;

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情况、概算;开发公司负责组织招标的人员的姓名、年龄、业务简历、职务、职称;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图纸、场地等情况是否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2)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必须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标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标书一经发出,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变更。

招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标底,并送政府主管招标投标的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审查批准。编制标底人员的资格,须审核批准。此外,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为了保证招标的公正性,应当以招标单位为主,约请有关部门及专家成立评标领导小组,进行评标、决标。对于大中型建设项目,招标单位还可以邀请经验丰富、有较高技术和经济评估水平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方案作出评价。在此基础上,推荐一、二个投标企业,供评标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中标单位。如果决标结果有损于国家利益时,政府主管招标投标的部门,有权予以否决。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标书的同时,必须提交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证书。投标单位中标后,如果拒绝承担中标的工程任务,招标单位有权向为其出具保函的单位索取投标保证金。

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标书的各项条件,不得修改和变更;双方应互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证书。保证金额在合同期满后应当退回。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毁约,对方有权持履约保证金证书向其担保银行索兑保证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补偿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门。应提交的招标资料目录

1)招标代理合同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代理)2)招标备案登记表

3)经批准的邀请招标报告(如系邀请招标)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投标报名名单(公开招标)6)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8)招标文件

9)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10)答疑会纪要(或答疑资料)及签收回执

11)标底(工程预算书)及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核准证(女ll有标底)12)评委名单

13)招标人评委委托书: 14)开标会签到表 15)唱标记录一览表 1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17)评委评分表 18)评分汇总表 19)评标报告

20)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1)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证明 22)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 23)合同备案表

24)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及收据 25)武汉市建设管理收费认定表(共2份)26)安全和文明施工开工验收合格证 招标投标的管理

1)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 工程建设阶段是将开发过程涉及到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资源聚集在一个特定的时空点上所从事的施工生产活动。施工阶段的工作包括:

建筑施工企业可分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按企业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等,将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登记为为一、二级;施工承包企业资质登记分为一至四级。各资质登记标准及承包工程范围由建设部统一制定、发布。目前,施工企业资质登记标准按1989年建设部《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执行。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企业由建设部审批,二至四级根据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自治管理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自治证书》(1)施工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

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是指由于情况变化,当构成及影响企业资质的条件已经高于或低于原定资质标准时,由资质管理部门对其资质等级或承包工程范围作相应调整的管理。动态管理通过资质检查和其它形式的监督检查进行。对企业资质的升级、降级实行公告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主要是为了突出在市场竞争机制中内在素质和用户评价对其资质的决定作用。

通过对企业的资质审查确定资质等级,由资质等级确定企业承接施工任务的范围与规模;通过对企业经营果冻及工作业绩的考核来重新评定资质等级。这种双向的动态的资质管理就是我国对施工企业进行行业管理的主要手段和发展方向。

(2)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管理

随着加工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以实现工程项目总承包为宗旨的企业集团。这种对工程从立项到交付适用全过程承包的企业,称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为加强对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1992年4月建设部发布了《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三级。《暂行规定》从企业曾承担国总承包的工程数量、自有资金、人员素质、专业人员数量、企业承包总产值等方面规定了各资质等级须具备的具体条件。2003年7月,建设部出台文件,废止《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对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不专门设立工程总承包资质。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但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目前有两种方式:

其一是工程总承包方式,即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方式通行的做法有四种,即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其二是是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理有两种基本方式,即项目管理服务型或项目管理承包型,项目管理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对于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3)外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外国企业逐渐进入我国的建筑市场。为了加强对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的管理,维护我国的建筑市场秩序,建设部1994年3月发布了第32号令《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6月发布了《实施细则》。其要点有: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等承包活动的外国企业,在从事承包工程活动前,必须到审查机关办理资质审查,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然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后,才可在中国境内从事承包工程活动。《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办理机构为:同时在中国两个(含两个)以上省或自治区、直辖市辖区范围内承包工程的,向建设部申请办理;在中国一个省或自治区、直辖市辖区范围内承包工程的,向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在中国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承包工程的,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申请办理。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全部由外国投资或赠款建设的工程;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国内企业在技术上难以单独承包的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国内投资的建设工程,如确有特殊项目国内企业难以单独承包,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外国企业与中国建筑企业联合承包。

《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有效期为5年。如需延期,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到原批准的审查机关办理延续手续。2)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阶段,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列入施工计划起,到项目施工全部完成,通过建设主管部门主持的综合验收,达到客户可以住用程序的过程。本阶段开发商要完成的主要报批手续有: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向市计委申请列入施工计划;同时,与“四源”供应单位签定供源协议,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此后,向市建委提出申请开工报告,填报建设开发审批表;到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招标批准手续,选择施工单位;到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站),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到市建委申领建设工程开工证。项目竣工后,及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1、施工许可证申办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办理机构: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其中:中心城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许可证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两个开发区和远城区的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许可证委托该区建管部门核发,并接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监督、指导、检查。

3、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领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备资料清单》。

2)提供以下必备资料:《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资金保函或证明;施工许可申请表和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4、办理施工许可证:

提交下列归档资料后领取施工许可证:

(一)建设工程报建表;

(二)建设单位资信证明(可用复印件);

(三)立项批文、总体规划平面图、规划许可证

(可用复印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五)建设工程试桩施工申报登记证(可用复印件);

(六)招标申请表;

(七)招标公告;

(八)招标日程安排;

(九)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十)投标申请书;

(十一)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保存6个月);

(十二)答疑会纪要;

(十三)投标书;

(十四)评委人员名单;

(十五)开标记录表;

(十六)评委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

(十七)评标报告;

(十八)中标公示证明;

(十九)中标通知书;

(二十)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

(二十一)合同备案表;

(二十二)施工许可申请表或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

(二十三)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及收据;

武汉市建设管理收费认定表(共2份)

(二十四)安全和文明施工开工验收合格证(可用复印件)

1、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有商品房预售和现售两种方式。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现售,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标准是指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或分期验收,并取得《武汉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交付使用证》。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年一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武汉市最新规定为多层建筑完成主体结构的全部;小高层建筑完成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二;高层建筑完成主体结构的二分之一。

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商品房现售实行现售备案证。现售备案证只用办一次,直到房子全部卖光,不必每年更换,当消费者看到该证是去年办理的,也可以照买不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

1、销售前期准备工作(可委托销售代理公司进行)第一阶段:基础市场调研 地块环境与街区功能调研 区域经济及政策调研

竞争项目及非竞争区域项目调查 重点项目考察 市场需求抽样调研 重点客户(群体)市场调研 经济趋势分析 市场需求趋势分析 出具市场调研报告 物业的全面解析及定位 项目SWOT分析

1)、竞争要素全面解读 2)、项目优势分析 3)、项目劣势分析 4)、项目机会利用 5)、市场威胁与困难点 项目竞争力评估

1)、地段价值与发展评估 2)、项目差异性支撑力评估 3)、消费者选择性标准评估 4)、项目综合竞争力评估 目标市场定位与消费者需求研究 目标市场定位 目标市场特征描述 目标消费者行为分析 消费个案描述 营业员销理念提升 营销核心理念提升 卖点体系设计与提升 营销战略与主线策略 营业员销攻击体系建立 现场攻击体系的建立 价格定位及策略 价格策略 价格定位 定价预控及说明 付款方式建议 销售额动态测算 项目促销计划建议 渠道促销建议 公关活动促销建议 客户促销建议 品牌促销建议 示范单位及环境的设计建议 营业员销预算 推广费用预计 营销费用预计

第二阶段:物业卖点与利益点转换分析 品牌策略方向建议与定义 消费者心理感受定位 宣传攻势的确定 宣传途径的制定 功能划分建议 装修方向建议] 样板房的功能划分定义 看楼通道的布局建议

传播媒介的确定及具体媒介发布计划 项目标识(LOGO)设计 中英文标准字设计 标准色系 辅助色系 标准组合规范 特许组合 禁用组合 销售培训 销售管理策划 销售队伍进驻 销售执行

第三阶段:推广主题的制定 推广口号的制定 整体包装风格的确定

主要街区路段包装风格及具体形式 现场气氛营造风格及具体形式

展示中心及示范环境具体装修风格建议 样板房具体装修风格建议 看楼通道装饰风格建议

名片 信纸 信封 传真纸 文件袋 请柬 工作卡 水杯 烟灰缸 垃圾桶 车体工地围墙设计 工地广告牌 设计导示牌 设计条幅设路旗 设计挂旗 设计车体包装 设计主要街区 大型形象广告牌的设计 展板设计 售楼处导示招贴 喷绘画设计 看楼通道 设计户形形象说明 设计样板房 导示卡、牌、标志等 设计行车导示系统 设计售楼书 售楼杂志宣传折页 宣传海报 邮递单张 影视广告脚本创意 第四阶段:各销售期的广告具体创意 传播媒介的确定及具体媒介发布计划 展销会的配合 促销活动的配合 其他外卖场的配合 广告效果测定与监控 竞争对手监控 竞争者咨询报告

竞争者广告监控及具体分析 销售控制及月度目标制定

2、销售合同的签订。

3、按揭办理。1)公积金贷款: 贷款资格

贷款对象:在本地购买自住住房,同时在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如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流程图 咨询、领取表格 提出申请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办理房屋财产保险 贷款转帐 每月还款 贷款结清注销 提交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2、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证明;

4、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商业贷款 贷款资格

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贷款条件:

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

六、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

七、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八、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以上条款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且借款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的损失,借款人应负赔偿责任。贷款流程图

提交资料

个人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的身份证,外省人士需提供《武汉市暂住证》以及武汉市房地产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外省市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未婚、离异

3.与售房房单位签订的符合武汉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首付款证明》正本及其已付款的收据或在本银行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证明

5.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6.在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体现当年年检)

7.其他银行要求的文件。随各银行具体要求的不同,应提交的材料会有所不同。3)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不够用时,还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贷款资格

贷款对象:在本地购买自住住房,同时在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如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4、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流程图

提交资料

个人需提供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的身份证,外省人士需提供《武汉市暂住证》以及武汉市房地产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外省市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未婚、离异 3.与售房房单位签订的符合武汉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首付款证明》正本及其已付款的收据或在本银行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证明

5.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6.在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体现当年年检)

7.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证明;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随各银行具体要求的不同,应提交的材料会有所不同。

4、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三种类型,其一是纯土地使用权抵押,二是房地产抵押,三是在建工程抵押或期房抵押。抵押登记在市局抵押登记科办理。属第一、二种类型抵押的,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土地估价报告或房地产估价报告、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申请表、抵押登记双方法人代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属在建工程或期房抵押的,还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

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属成片开发小区的,还应申请综合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经过施工和设备安装后达到了该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具备使用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查验工程并办理接收手续的过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单项竣工验收,二是综合验收。武汉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统一备案,具体工作委托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实施。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㈣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㈤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原批准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资料:

1)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2)市勘测设计院测绘的竣工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土地使用权权证; 6)拆迁验收审批书; 7)经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 8)建筑核位红线图; 9)建设工程红线定位图册;

10)属成片小区的还需要提交市政工程、管线等相关设计资料; 11)其它相关资料。

另准备一份经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图供现场验收用。

三、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屋所有权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地产他项权利进行的登记并对登记的房地产依法进行审查和确认权属,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行为。房地产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本市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期房抵押证明》。

新建商品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竣工之后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土使用权的初始登记,并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表

2、房地产开发资质许可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办、处罚证明)

4、建筑红线定位图

5、建筑施工许可证

6、竣工验收证明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房屋平面图

11、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查验证件)

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查验证件)

13、用地红线图(查验证件)

新建的商品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建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后,售出或者交付给买受人之前,向具有管辖权的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屋的初始登记,领取《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四、物业移交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住宅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住宅区房屋交付使用满2年时,由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新建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和下列工程建设档案资料:

(一)住宅区规划图和批准文件;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道路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四)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电路示意图;

(五)建筑工程、市政、环保、绿化等相关工程验收资料;

(六)其他必要资料。

在物业移交同时或移交之前,开发商应将小区水、电、气移交当地供水部门、供电部门和供气部门,以实现彻底移交。

第五篇:房地产开发流程

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规划设计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

五、申办《施工许可证》

六、招标

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

1、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

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

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

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

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

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

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

一、申办《销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

三、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五、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六、物业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

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第一章: 项目决策阶段

产开发项目经董事会(企业主)批准初步立项后,进行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的内容(1)项目概况;(2)开发项目用地的现场调查及动迁安置;(3)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的确定;(4)规划设计影响和环境保护;(5)资源供给及资本运作方案;(6)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7)项目开发模式、组织机构、岗位需求、管理费用的研究;(8)开发建设节点计划;(9)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10)结论及建议。

2、可行性研究成员知识组成:经济师、市场分析专家、房地产专家、建筑工程专家、财会师及律师。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阶段

1)投资机会研究。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投资项目主要是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意向性谈判,并对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提出建议,即在一定的地区和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的调查预测为基础,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投资机会研究相当粗略,主要依靠笼统的估计而不是依靠详细的分析。如果机会研究认为可行的,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2)初步可行性研究,亦称“预可行性研究”。在机会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与潜在效益进行论证分析。

3)详细可行性研究,即通常所说的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是在分析项目在技术上、财务上、经济上的可行性后作出投资与否决策的关键步骤。

4、可行性研究按5个步骤进行:

(1)项目公司接受委托或集团公司董事会立项;(2)调查研究;(3)方案选择与优化;(4)财务评价和经济评价;(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5、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批准正式立项,项目进入前期开发阶段。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

一、获取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

2)旧城改造取得中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3)转让取得;

4)出让方式取得(招标、拍卖、协议出让三种方式); 5)联合开发并报有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后取得; 6)通过司法裁决取得;

7)通过兼并、收购等股权重组方式取得。

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式: 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的这样一种出让方式。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且要明确投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到建管处办理建筑方案报建手续,至地籍处办理土地证登记手续。属协议出让的,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2)开发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 3)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属存量用地的,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土地权源资料。4)1:2000地形图2份;

5)加盖了“权属已审核”的宗地图、地籍图各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明; 9)土地登记委托书。送土地主管部门。(1)土地使用权出让

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远郊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不足1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2)土地使用权划拨

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上(含10亩)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区、县房地局负责办理10亩以下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划拨手续。(3)征用土地

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由政府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上2000亩以下,由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4)地价评估

市房地局负责城近郊区、县土地出让和转让划拨土地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地价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的审查、地价审核和报批工作招标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用地者见到招标公告后到指定地点索取招标文件。

(2)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3)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到指定地点办理投资登记,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5)用地者填写投标书送达指定方进行投标。

(6)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

(7)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请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拍卖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1)用地者见到拍卖公告到指定地点索取拍卖文件。

(2)用地者到市或区、县房地局或其它部门了解情况,进行咨询,并到出让地块实地勘察,搜集资料。(3)用地者进行投资分析。

(4)到指定地点办理竞投登记,提交企业工商执照、法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并按规定缴纳竞投保证金。(5)用地者到指定地点领取竞叫牌。

(6)用地者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到拍卖现场参加竞投。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市或区、县房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总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8)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余款。付清40%地价款后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付清全部地价款向市或区、县房地局申领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属经营性开发用地的,开发商通过招标、挂牌、竞买或协议出让程序取得《成交确认书》。凭此书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进行土地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进行拆除重建,使城市的整体功能得到改善和提高。

1、拆迁方式:

1)政府组织拆迁:主要指通过批租、旧城改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拆迁。

2)拆迁人自行拆迁:这是大型房地产公司常用模式,但要申请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拆迁:适用开发商缺乏拆迁经验时委托专门从事房屋拆迁工作的单位进行。

2、拆迁的主要内容包括:(1)房屋拆建,如危旧房改造;

(2)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的调整,如居住区、商业区、车站、生活服务设施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改造;

(3)环境治理,如扩展绿地、治理污染工程等。因此,城市房屋拆迁是伴随着城市建设项目进行的,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旧城改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处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

3、申办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填写《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表》一式五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5)拆迁代办单位和评估机构资料。

6)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拆迁红线范围内房屋面积、户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拆迁方式;拆迁期限;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7)有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根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依法收取拆迁管理费(住宅为7元/平方米,非住宅为3元/平方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发商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即可组织拆迁,并与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共有三种方式,一是货币安置,二是现房安置,三是就地或异地还建。拆迁完毕后,申请拆迁验收,取得《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

三、规划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已开发使用的城镇国有土地范围,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步骤是:(1)在项目建议书报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局申报规划要点,规划管理部门应在要点通知书中对批复时的参考依据;

(2)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发商应向规划局申报项目选址、定点,即向申请单位下发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并须同时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3)规划设计条件,是项目选址后,由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部门下达的委托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须向规划部门提出审定申请;

(4)通过审定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5)开发商依据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征询土地及拆迁部门有关用地及拆迁安置的意见后,应向规划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

进行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一级市场取得方式有两种:即出让和划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划拨决定书。

1、申办项目选址定点,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件: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级规划,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考虑建设项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规划方面的初审意见和选址意见。此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并征求项目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审意见及其选址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同意的项目报政府审批后,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是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和总体布局,决定建设工程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不可以使用哪些土地,以及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如何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是实施城市规划的基本保证。3)委托设计单位设计,送审设计方案。申报规划要点:

规划要点是计划立项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规划基本依据。计划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单位初始规划部门对于开发项目的意见,再行决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当建设单位完成计划报批手续之后,应到规划部门申报选址定点,以获取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申报选址定点。办理上述“一书一证”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

2)房地产开发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4)1:2000地形图。

开发商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同步到a/建管处办理规划方案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到耕保处办理土地征用、转用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土地利用处办理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手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c/到地籍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拆迁处办理《拆迁许可证》;

2、持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图纸到建管处申请建筑方案报建,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和施工图。建筑方案报建分两阶段。

1)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取得《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a1:2000地形图1份;b1:500地形图1份(附道路红线及光盘);c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图纸1套及光盘(大型项目需提供2-3个不同设计单位的规划方案及光盘);d“一书一证”及其附件(规划设计使用条件和规划用地范围线)。

2)施工图核准阶段,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5份和施工图3份。在此阶段需要提供的资料为:a土地证复印件或宗地图或《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b公安、消防、审图办、人防、供水、供电、城管、交管、通信管线、抗震、环卫、燃气、园林、等部门审查意见或回执;c施工图3份及光盘。

3、申办建设工程红线定位与验线,取得建筑核位红线图。红线定位包括建筑红线定位和市政红线定位。其流程是先红线定位,再验线。红线定位工作完成后,当建筑物施工至正负零或市政管线埋设沟槽覆土前,建设单位应申请红线验线。办理红线定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建筑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建筑施工图,以及建筑红线放线通知单。

2)建筑试放红线: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或建筑施工图、试放红线通知单。

3)市政红线:审批手续齐全的红线图、管线工程审批文件及施工图。4)若所放红线与规划道路或其它预留规划控制范围相关,建设单位还须到市级规划部门提取道路坐标及其它相关数据。

4、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办理完毕后凭此通知书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持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建筑红线图到城管部门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缴纳垃圾处理费。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应提交以下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据; 3)人防费收据;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申请表; 5)投资许可证;

6)经放线的《红线定位册》正本。

5、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完毕后开发商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建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正负零以上部分相关施工手续;建设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持竣工图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

2)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红线定位册》副本; 3)经正负零验线、盖章的《核位红线图》; 4)垃圾处理费联系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现变更事由时,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申请;

2)工商部门更名通知、变更后的工商执照; 3)开发商资质证明; 4)土地变更批复; 5)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证; 6)(土地批租费、使用费)收据; 7)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筑红线图;

9)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意见(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的); 10)法院裁决项目还应提交判决书。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三)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队伍。项目报建总流程: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1000m2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发包前,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到相关交易中心进行报建。应当报建而未报建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招投标。报建时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以下文书:立项的批准文件、银行出具该工程项目资信证明、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证明和规划审批文件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拟开工与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建设局。3)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资信证明、建设用地证明、规划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连同报建表同时提交。

4)属于试桩建设工程项目,须办理试桩登记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市交易中心进行补充登记o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1、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工作内容:

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

(五)私营、民营、合资项目必须出具合法证明文件。报建信息管理:

(1)、建设局核实报建资料,进行现场勘踏(7个工作日内);(2)、将报建信息转至各有关管理机构。

2、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核发缴款通知填报《建设工程“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报建台领取收费认定表(共两份);

(二)到各执收执罚单位办事“窗口”办理缴费认定手续;

(三)应缴费用从工程报建开始20日内凭建设局(咨询台)开具的《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专柜办理缴款手续。其它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的缴费项目,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核准前按上述程序办理。

3、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评标、定标的依据资料: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信誉档案资料;

4、项目经理有关资料;

5、业绩及其它与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

(二)网上投标报名:

4、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预审的,应按已发布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二)投标申请人到建设局领取资审通知书和购买资格预审格式文件;

(三)招标人采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凡预审合格者少于7家的,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预审合格者过多时,又不便直接确定的,应在市建设局采用随机方式抽取不少于7家的投标申请人。

5、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递交和接收工作内容:

(一)招标文件编制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图纸以及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所了解的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和工程预算。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校核,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打印、装订、密封和标志,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采用标准保密化评审技术标的(暗标)严格按武建招办字[2002]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函;

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3、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未按时或提前送达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6、组织评标委员会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于开标前(上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18小时以上,下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4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计算机系统按规定随机抽取评委,并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局抽取评标评委申请表》;

2、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建设面积为计算基数的“一费制”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

(二)由建设局指定专人通知评委参加评标;

(三)建设局负责将已抽取评委的详细资料及通知结果打印密封(密封套破损无效),分别交由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签收保存。

7、开标 工作内容 :

(一)招标人介绍投标单位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人员;

(二)当众检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按规定启封投标书;

(三)报投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四)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五)招标人填写开标汇总表,并由投标人签字认可。

(六)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8、定标 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9、核准招投标情况报告、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中标人的公示公告 工作内容: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在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核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由各收费单位确认的《建设管理收费认定表》;

2、由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的“一费制”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全过程

(四)10、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管理机构备案。招标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应当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和立项审批手续;

2)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招标,应当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应当完成勘察和设计工作;

3)施工招标,应当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按规定应当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已签订建设监理合同;

4)材料、设备招标,应当完成设计工作,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已经确定,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标工程应实行资格预审,邀请招标工程可实行资格预审,也可实行资格后审,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不能同时进行。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和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应积极推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主楼、附楼、分部工程分开招标,严禁招标人肢解工程或中标人将中标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如分部工程专业性较强需要另行选择承包人的,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任何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均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招标方式: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协商议标等几种方式:(1)公开招标

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转播媒介发布招标通告,公开请承包者参加投标竞争。凡具备规定条件的单位都可自愿参加投标。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选择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这种公开招标方式,由于参加投标的单位较多,所以审查投标资格及其标书的工作量较大,招标费用开支较多。实行公开招标工程应实行投标人资格预审,当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过多时,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方法从中选择投标人,且数量不得少于7家。公开招标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技术复杂、报价水平不易掌握的大中型工程建设建设项目,以及采购数量多,金额大的物资设备、材料的供应。(2)邀请招标

招标单位不公开发布招标通告,而是根据工程特点向经预先选择的承包商发出招标通知书或邀请函,然后根据各单位回函答复情况,确定投标对象,请他们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邀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个数,世界各国都有规定,我省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要求不少于三家。邀请招标方式由于对邀请对象的技术、经验和信誉方面比较了解和信任,所以组织工作比较简单。不仅可以节省招标费用、缩短招标工作的周期,也可以提高投标中标率。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失去优秀的投标者。实行邀请招标工程可实行投标人资格预审,也可以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3)协商议标

由建设单位直接选择投标单位,就工程的工期和造价等条件,双方直接商谈中标条件和要求。参加议标的单位应不少于两家。议标适用于招标工作开展有困难的地区。工程规模不大、专业性较强或特殊要求多,面对造价要求并不十分苛刻的工程项目。双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费用支出最少,招标工作的周期也最短。议标缺乏竞争性,在造价上一般都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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