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小编推荐)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1-07-27 【生效日期】2001-07-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2001年7月27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其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指农产品安全质量符合前款要求并按照本办法取得的专用证明。
第三条 凡生产、经销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均可自愿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第四条 凡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生产、经销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办法;
(二)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指导协调和处理有关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统一管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标志;
(五)负责受理备案并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审批、发证、公告和复审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和初审工作;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六条 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生产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产品种类名称、作业区域、规模,以及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
(二)生产技术规范;
(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近半年之内的农产品基地环境测试报告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抽检报告。
经销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经销规模、产品来源、产品种类及名称、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
(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近半年之内的抽检报告;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四)工商营业执照。
第七条 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请者的材料和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已经取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新增加项目种类或项目种类发生变化时,应提供相关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申请者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批准后,颁发证书,进行公告,并于批准后30日内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为三年。需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继续使用标志的申请,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复审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第十一条 经批准使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其生产或经销农产品的包装、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及没有获得批准的农产品种类,不得擅自使用专用标志。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吊销其生产、经销单位或个人的证书,并责令其停止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内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的:
(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满,未办理复审手续的;
(三)发生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伪造、冒用、转让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
第十三条 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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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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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1年7月27日
生效日期:2001年7月27日
质检办标函[2001]034号
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者_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现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2.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样(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2001年7月27日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其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指农产品安全质量符合前款要求并按照本办法取得的专用证明。
第三条 凡生产、经销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均可自愿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第四条 凡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生产、经销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办法;
(二)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指导协调和处理有关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统一管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标志;
(五)负责受理备案并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审批、发证、公告和复审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和初审工作;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六条 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生产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产品种类名称、作业区域、规模,以及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
(二)生产技术规范;
(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近半年之内的农产品基地环境测试报告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抽检报告。
经销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经销规模、产品来源、产品种类及名称、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
(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近半年之内的抽检报告;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四)工商营业执照。
第七条 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请者的材料和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已经取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新增加项目种类或项目种类发生变化时,应提供相关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申请者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批准后,颁发证书,进行公告,并于批准后30日内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为三年。需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继续使用标志的申请,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复审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第十一条 经批准使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其生产或经销农产品的包装、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及没有获得批准的农产品种类,不得擅自使用专用标志。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吊销其生产、经销单位或个人的证书,并责令其停止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内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的:
(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满,未办理复审手续的;
(三)发生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伪造、冒用、转让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
第十三条 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其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指农产品安全质量符合前款要求并按照本办法取得的专用证明。
第三条
凡生产、经销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均可自愿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第四条
凡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生产、经销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____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办法;
(二)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指导协调和处理有关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统一管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标志;
(五)负责受理备案并予以公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审批、发证、公告和复审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和初审工作;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六条
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生产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产品种类名称、作业区域、规模,以及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二)生产技术规范;
(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近半年之内的农产品基地环境测试报告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抽检报告。
经销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经销规模、产品来源、产品种类及名称、产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情况;(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近半年之内的抽检报告;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四)工商营业执照。
第七条
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请者的材料和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已经取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新增加项目种类或项目种类发生变化时,应提供相关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申请者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批准后,颁发证书,进行公告,并于批准后___日内报____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为三年。需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继续使用标志的申请,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复审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第十一条
经批准使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其生产或经销农产品的包装、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及没有获得批准的农产品种类,不得擅自使用专用标志。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吊销其生产、经销单位或个人的证书,并责令其停止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内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的:
(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满,未办理复审手续的;
(三)发生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伪造、冒用、转让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
第十三条
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____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申报目录
2005年11月9日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目录
一、申请认证的鲜蛋类产品(包括鸡蛋、鲜鸭蛋、鹅蛋、鹌鹑蛋、鸵鸟蛋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包括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等。
(四)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复印件。包括兽药使用记录、免疫接种记录、疫病监测记录等。
(五)“公司加农户”形式需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公司对农户的管理措施。
(六)如有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需提供复印件。
(七)产品检测报告。
二、申请认证的咸蛋类产品(包括咸鸭蛋、皮蛋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四)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复印件。包括进出货记录、原料使用记录等。
(五)“公司加农户”形式需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公司对农户的管理措施。
(六)如有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需提供其复印件。
(七)外购原料的需附购销合同(复印件)。
(八)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检验报告。
(九)初级产品加工厂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十)产品检测报告。
三、申请认证的肉类产品(猪肉、猪肝、牛肉、毛肚、羊肉、驴肉、兔肉、鸡肉、鸡杂碎、鸭肉、鸭肝、鸭肠、鹅肉、鹅肝、鸽肉、火鸡肉、鹌鹑肉、鸵鸟肉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养殖场的证书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包括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四)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复印件。包括兽药使用记录、卫生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疫病监测记录等。
(五)“公司加农户”形式需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公司对农户的管理措施。
(六)屠宰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动物防疫机构驻厂检疫员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定点屠宰许可证复印件(猪肉产品必须提供)。
(七)如有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需提供其复印件。
(八)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检验报告。
(九)产品检测报告。
(十)养殖基地为申请主体的申请人需提供屠宰加工协议书(复印件)。
四、申请认证的生鲜牛乳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包括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等。
(四)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复印件。包括兽药使用记录、免疫接种记录、疫病监测记录(包括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等。
(五)“公司加农户”形式需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公司对农户的管理措施。
(六)如有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需提供复印件。
(七)产品检测报告。
五、申请认证的其它奶类产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奶等)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奶牛场的证书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四)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复印件。包括产品进出货记录、产品质量检测记录、疫病监测记录(包括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消毒记录等。
(五)“公司加农户”形式需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以及公司对农户的管理措施。
(六)如有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需提供复印件。
(七)外购原料需附购销合同(复印件)。
(八)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检验报告。
(九)初级产品加工厂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十)产品检测报告。
六、申请认证的活畜禽类产品(包括生猪、肉牛、肉羊、肉兔、肉鸡、肉鸭、肉鹅、肉鸽、鸵鸟、火鸡、蛋鸡、蛋鸭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包括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等。
(四)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复印件。包括兽药使用记录、免疫接种记录、疫病监测记录等。
(五)“公司加农户”形式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以及公司对农户的管理措施。
(六)如有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需提供复印件。
(七)产品检测报告。
七、申请认证的蜂类产品(包括蜂蜜、蜂花粉、蜂王浆和蜂王浆干粉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四)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复印件。包括兽药使用记录、卫生消毒记录等。
(五)“公司加农户”形式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以及公司对农户管理措施。
(六)如有营业执照、注册商标需提供复印件。
(七)外购原料需附购销合同(复印件)。
(八)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检验报告。
(九)初级产品加工厂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十)产品检测报告。
第五篇:无公害农产品[定稿]
我国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状况分析研究
学院:资环学院
班级:农资0802
姓名:***
学号***
二零一零年六月
我国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状况分析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从温饱型到小康型过渡,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对农业生态环境带来新的压力,农产品质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农产品质量在当今世界越来越受关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一个国际性的话题,世界各国都普遍重视。研究和发展我国无公害农产品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无公害农产品;现状;对策
1基本概念及研究意义
1.1农产品质量在当今世界越来越受关注农产品质量在当今世界越来越受关注,特别是近几年,管工作。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安全作为一个重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欧盟从2000年开始对食品安全问题抓得非常紧,在完善的管理体系的同时,增补了全面的标准体系与法律法规。早在1980年,欧盟就已经颁布实施了2000年,欧盟又颁布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提出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理论,引进了可追朔体系。2004年,欧盟制定法律规定了不允许在产品中检测出来,其中包括专门针对中国农产品中残留的照标准和原则进行生产的农户给予补贴,进行激励,料的使用量,保护农业用地的环境 [1]。
1.2无公害农产品(Safe Crop)
“无公害农产品”是1990年初继国际科学界提出“食品安全”品之后,我国农业部根据农业生产的发展状况和形势在全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域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1990年当我国粮食的数量安全得以缓解,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之时,其质量安全问题就日益凸现出来品从字面上理解,是指没有受到污染、安全的农产品,这是它广义的概念,食品和有机食品等。从狭义上看,无公害农产品是指经过有关部门认证,安全的农产品。按照国家农业部与质监总局联合下发的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中所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有关标准和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3]。目前,国际上虽然没有“无公害农产品”机食品”、“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等,基本上都是指出自洁净生态环境、限制产品生产过程中化学制品的使用、加工过程符合相应操作规程而生产的食品品”的要求相一致。
世界许多国家都加强了立法和监2007140多种禁止使用的各种农药和添加剂,这样的后果就是生产者减少了农药、粮食供给基本实现从2002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关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40种农药;其次,对按肥,提倡无公害、无污染食“短缺”到“总 [2]。无公害农产它可以包含绿色满足人们日常食用号部长令所颁布的《无但其所说的“有[4],与我国“无公害农产
年下半年国务院把农产品质量《欧盟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年第12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这样的称谓,1.3研究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产业,没有发达的农业,人们就没有生存保障,整个社会就没有发展根基。农产品是人们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必须营养食品,农产品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西方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疯狂的攫取自然资源,极大的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随着现代大工业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加剧,食品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对人类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农业环境包括土壤、水体和大气,是支配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工业“三废”和生活污物排放及农用化学品大量施用使我国农田土壤、农区水系及大气质量严重退化 [5]。农业生产资料污染以化肥、农药、塑料和石油高投入换来高产出的现代化石油农业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造成多种危害,资源和能源消耗巨大,带来了水土流失,水质、土壤、生态环境和农产品严重污染等问题2007年3月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广受境内外媒体的关注。苏丹红、孔雀石绿、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接踵发生,聚氰胺犹如鬼魅的幽灵重现江湖,甚至是在整个中国食品业中若隐若现,毒农药残留超标的海南毒豇豆然而雀巢、麦当劳、球性问题,并非中国特有;已经上升到政治层面,成为一些国家和组织遏制中国、打击中国制造、口。
所以研究我国无公害农产品现状与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2中国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2.1中国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状况从1990年到农产品质量反而有下降之势。的需要,为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从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果、茶叶、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场、格率达95%以上。从根本上解决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问题: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达到国际标准要求。并与贸易国实现对接经过几年的努力,主要体现在:①安全优质的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优质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能力显著提高,牌农产品已成为出口农产品的主体,占到出口农产品的升。
2.2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2.1制度与体系问题在制度层面上,管。许多国家都专门对食品安全进行立法,运输、分销的各个环节作出安全性规范。布相关限制标准达2008年爆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沉重打击了中国乳业,而今三 [7]。一系列事件说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目前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可口可乐这样的国际知名品牌也频频出现安全事件,2008年2月日本发生的中国水饺中毒事件,更说明农产品质量
2001年,我国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较为缓慢,认证和生产没有实质性进展,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入世贸组织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我国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要制定保障食品安全的法规与标准,联合国粮农组织针对农业生产中污染物,2500余项。在这方面,[6]。
2010年又出现高说明食品安全是全“妖魔化”中国的借 2002年开始在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食用农蔬菜、水 [8]。
农产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90%。②农产品质量合格率持续上包装、保鲜、贮存、迄今已公要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该计划要求用对食品实行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并以标准为手段对食品生产、我国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为食品安全提供以国家强制力为支撑的制度保障[9]。
2006年我国正式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部法律制定了保障食品安全的7项基本制度,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制实施制度、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0]。这些制度的制定使食品安全的保障有章可循。但是,制定制度并不等于就能执行制度。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标准有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三大类。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属自愿性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则应是强制性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采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其中产品标准、环境标准和生产资料使用准则都是强制性标准,无疑应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为依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标准体系方面,我国已累计完成农业方面国家标准各省、市、区制定的农业地方标准实发展需要或与国际不接轨的现象。流通过程的控制和标准应用十分薄弱。理工作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不规范、监管体系不完善、投入不够、科学技术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协调。技术标准与生产实际存在矛盾标产品仍然按无公害产品挂牌出售;问题是,产品或产地认证后,以次充好、鱼龙混杂的现象。害农产品认证机构与市场管理机构在体制上的不协调严重影响着管理的有效性量标准与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标准不一致以致标准重复、交叉甚至冲突现象随处可见,使标准的执行者无所适从2.2.2执法与管理问题据2006心鸭蛋、多宝鱼、苏丹红等事件,是因为这些有问题品种都通过了几个部门的监管和准入,只能说明质量安全监管漏洞,该“齐抓共管”的,却形成了“齐抓疏管”或“齐抓不管”的局面。由于体制、部门设置和管理手段等多方面的制约,管理工作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不规范观上,生产主体多、规模小给农产品监管也带来一定的难度。沉重打击了中国乳业,而2.2.3认识与导向问题无公害农产品的基本知识、位,农民缺乏科学使用农药的知识与技术,公害生产意识依然淡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大众的“无公害”滥用化学品现象仍然普遍,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道德意识尚未形成。故此,真正意义上的无公害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地区间、行业间发展不平衡,无公害标志图案、字样使用率低,甚至冒用、滥用、乱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扰乱了无公害食品的市场秩序,品牌效应得不到充分发挥生切实的影响2.2.4生产技术问题由于农民片面追求产量,好的农业措施,品质差,安全性没有保证,月1
4完全依赖化学合成的肥料和化学农药,但是,我国至今未全面实施以无公害农产品强制性技术规范
6179项。这些标准普遍存在陈旧、有失规范、不适应现标准的贯彻还停留在下发文件的阶段上,由于体制、认证制度与市场准入不够协调,后续的跟踪管理不到位,市场准人的不严格使产品认证和产地认证最终失去意义。,监管体系不完善2010年三聚氰胺重现江湖再一次暴露了执法管理体系的缺陷。公德意识、忽视了传统农业技术如有机肥的堆制、再加上国家建立以市场准入为目标的产品检测制度,部门设置和管理手段等多方面的制约,生产资料市场和无公害蔬菜市场多见修订不及时,投入不够,[12]。无公害产品自身宣传不足造成土壤地力衰减,1056项,农业行业标准,无法实行导致不实行目前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国家标准制定的主体过多,2008年爆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洁净化”意识仍十分薄弱,1600项,生产、加工和管,超无公 [11]。农业质。,管理体制不协调。客 无,没有对消费者产良农产品产量高而许多农民根
标龄过长,年12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科学院院士钟南山分析:出现瘦肉精、红科学技术不配套生态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不到经营见利忘义行为得不到引导和道德的约束。绿肥的种植和使用、据产品标准中的检测项目规避检测指标,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和改进生产技术,保证产品质量的持续稳定。相关的技术储备不足和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①产地环境净化技术滞后。②植保、土肥技术滞后。我国目前虽不断有高水平的植保、土肥科研成果产生,但它们都与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化结合不够紧密,生产上安全、经济、高效、适用的植保、土肥技术仍然缺乏,化学防治及化学肥料的替代技术研究非常薄弱。③农产品无公害加工技术落后。另外欠发达地区信息技术落后,检测能力有限。2.2.5农民素质问题
中国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对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以及农药性质,如高毒、剧毒、内吸等特性缺乏了解,而随意加大使用剂量,甚至超范围使用。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剧毒农药,致使蔬菜中农药残量严重超标。2.2.6市场问题
生产者与消费者在无公害农产品价格上对撞。高。由于其在外观上与普通农产品差别不大,以及消费观念的差异,造成“农业三品”优质不能优价,直接影响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有些“农业三品”的价格要比其同类产品高出2普通农产品。高价影响了消费,对无公害农产品特性了解不多、无公害农产品比较困难。降低无公害农产品的成本,计划的针对性措施。
3问题解决措施1政府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全程监控,保证政策的连续性。成立统一管理的权力机构,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公害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全程监控,理的软硬件环境,保证各项经费足额拨付。2大力整治环境污染,要求。力争在全国率先进行3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农产品安全意识。对农业生产者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标准意识、科技水平,整体提高农业人口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准。4整治农产品生产投入品市场,培育大型农资连锁企业,设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专业营销店,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从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的流通,促进合理施用。5固定专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保证所有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有完整真实的记录。6促进土地流转,加快中小生产团体发展壮大。培育龙头企业,减少生产销售环节。7促进流通,开拓内销、8促进产业升级,对企业进行全方位支持、服务,提供技术、信息、资金支撑,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绿色、有机食品、参考文献
随意在蔬菜、4倍,虽然比普通产品让人放心,消费制约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较普通农产品价格高、因此大力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的相关知识,增加销售渠道,坚决使本市境内农业生态环境全部达到无公害化农产品生产标准100%外销渠道。水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高毒、“农业三品”的生产技术标准高,投入也但高价位使得许多消费者宁愿选择制约无公害农产品更多需求的主要因素有,购买地点不方便、识别在生产技术、流通渠道上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识别办法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出台易于操作的管理措施和明确的奖惩办法。对无保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建立健全检测管
培养国内外营销队伍,利用各种平台宣传漯河品牌。GAP等认证。
到
专业负责。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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