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矿泉水许可证如何办理

矿泉水许可证如何办理



第一篇:矿泉水许可证如何办理

矿泉水许可证如何办理

省厅邢俊昊(297115283)2014-12-4 13:36:13

一、采矿权延续

1、市局意见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煤炭复印件(验原件)

4、采矿权延续申请书

5、市局对保有储量情况的确认证明材料

6、矿山概况说明(包括历次采矿登记情况,动用储量情况,保有可采储量计算依据及对资源开发利用的计划)

7、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8、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9、采矿权价款处置情况

10、地质环境会审责任表

二、采矿权新立

1、市局意见

2、采矿登记电子表格软盘

3、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5、资质证明(验资报告;技术人员、设备情况介绍)(市局加盖登记专用章认定)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批文(含安全部门审查意见)

7、环保部门批文、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报告批文、土地复垦方案批文。

8、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9、有关部门准入证明

10、矿区范围图

11、矿产资源开发方案

12储量审批文件(1、储量备案证明

2、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3、地质资料汇交证明)

13、矿泉水、地热需取水许可证

第二篇:审批矿泉水企业卫生许可证目录

2003年卫生厅审批矿泉水企业卫生许可证目录 产品名称:常生源矿泉水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31号

2003年05月30日 申报单位:济南金斯顿矿泉水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产品名称:一哥矿泉水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32号 申报单位:德州市一哥食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03年06月05日

产品名称:深奥矿泉水

申报单位: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深奥矿泉水厂产品名称:饮用天然矿泉水

申报单位:山东玉景矿泉水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饮用天然矿泉水

申报单位:济铁宏程实业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普利思饮用天然矿泉水

申报单位:济南市普利思矿泉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天齐渊矿泉水

申报单位: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天齐渊矿泉水分公司

产品名称:容源牌矿泉水

申报单位:临沂县容源天然矿泉水厂

产品名称:泰脉岩泉矿泉水

申报单位:东阿县泰脉岩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椰风矿泉水

申报单位:椰风矿泉水泰安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乐世达桶装、瓶装矿泉水

申报单位:山东蒙山乐世达运业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麦饭石饮用天然矿泉水

申报单位:蒙阴蒙山麦饭石矿泉水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蓬叶矿泉水

申报单位:蓬莱天然矿泉水饮料公司产品名称:圣普矿泉水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35号 批准日期: 2003年06月16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38号 批准日期: 2003年06月19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39号 批准日期: 2003年06月19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58号 批准日期: 2003年06月26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63号 批准日期:2003年07月07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66号 批准日期: 2003年07月16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70号 批准日期: 2003年08月06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73号

批准日期:2003年08月20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83号 批准日期: 2003年08月25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1)第298号 批准日期: 2003年08月25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89号

批准日期:2003年09月05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094号 申报单位:齐河圣普饮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03年09月10日

产品名称:生之源饮用矿泉水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00号 申报单位:莱芜市生之源直饮水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03年09月12日

产品名称:晨生矿泉水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1)第115号 申报单位:济南官保饮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03年09月26日

产品名称:德尚矿泉水

申报单位:济南德尚实业有限公司矿泉水厂

产品名称:环雅矿泉水

申报单位:山东环雅矿泉水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纯净水

申报单位:济南南郊宾馆

产品名称:张裕矿泉水

申报单位:烟台张裕矿泉水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保宁泉天然饮用矿泉水

申报单位:菏泽华宇矿泉水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富乐山饮用天然矿泉水

申报单位:济南山尔矿泉水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天然矿泉水

申报单位:潍坊新方矿泉水有限公司产品名称:龙泉矿泉水

申报单位:莱芜市龙泉水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24号

批准日期:2003年10月16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37号

批准日期: 2003年11月06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42号

批准日期:2003年11月06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53号

批准日期:2003年12月01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56号

批准日期:2003年12月05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58号

批准日期: 2003年12月12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68号

批准日期:2003年12月29日

批准文号:鲁卫食证字(2003)第174号

批准日期: 2003年12月31日

第三篇:许可证办理流程

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烟草、食盐、出版物、动物检疫)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步骤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注册食品公司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办公用的电脑、食品展示柜);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承诺书

(十)8项制度

(十一)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注册食品贸易公司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取得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2、准本以上所需材料

3、提交以上材料后,约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场地

4、取得场地核查表

5、正式受理,等待领证

6、领证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

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

应提交材料

(一)新办许可证。新成立的烟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申请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的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烟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提交国家局或省级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国家局同意其生产或进出口的批准文件。

2.受理

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

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

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供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A、申请书:申请书须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性质、营业场所面积、经营出版物范围、发行方式等内容,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B、申请人填写出版物经营单位审批表;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正本备验)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D、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E、房屋租赁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F、从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备验);

G、经营电子出版物的单位须提供相关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复印件(正本备验)和用于电子出版物经营的设备清单。

(2)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验,对审验合格者颁发《出版物发行(零售、投递、出租)许可证》;不同意申办的,说明理由。

办理南京食盐专卖许可证的流程

办事规程:

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零售食品、副食品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二)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了解盐业法规知识,经营食盐可以做到按法定渠道进货。

二、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或填报县级盐政管理(稽查)所提供的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

三、办理程序

(一)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盐政管理所提交申报材料。

(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颁发食盐零售许可证。(对县级卫生部门对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有专项要求的,通知其按要求办理。)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函复申请人。

办理南京动物检验检疫证的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通过电子方式或书面方式,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同时,按照不同产品的要求,并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相关随附单证。

2、受理

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在收到随附单证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

履行受理手续后,向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递交申请。

3、审核、批准

动植司根据国外动植物疫情、法律法规、公告禁令、预警通报、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对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签发《许可证》或《未获准通知书》。

审批工作自直属检验检疫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四篇:卫生许可证办理

怎样办理北京卫生许可证

[2008-1-1]

一般许可事项程序规定

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决定)

行政许可项目编号:

行政许可项目依据:(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条、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令第11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总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活动的(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三)申请人到北京市卫生局受理大厅窗口咨询、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格式文本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和办理须知。

(四)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北京市卫生局京卫法字[2004]25号《关于统一部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提交材料的通知》规定):

1、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图(比例1:100);

3、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4、法人或负责人资质证明;

5、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卫生管理制度;

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8、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结果和评价报告;

9、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

(五)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卫生局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及职责:

受理人员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核

审核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审核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审核岗位:市卫生监督所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申请人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通过北京市卫生局的设计审查取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并按要求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由北京市卫生局进行工程验收,向验收合格者制发《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取得《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前(施工阶段)的时限和检验、检测时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按标准审核全部书面材料,并经现场监督检查符合标准的,由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并于材料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意见,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 “同意”,填写“行政许可事项呈批表”,交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工作时限:11个工作日

四、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五、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局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时限:4个工作日

六、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1、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行政许可申请表(变更);

(2)主管部门的任职证明或文件;

(3)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证明复印件;

2、变更地址:凡变更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的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3、变更许可项目:原则上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但原生产经营条件可满足新项目要求的除外,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理由并提交原卫生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七、核发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许可结果;

2、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许可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核发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核发。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标准的,将《北京市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登记后通知申办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时限:10个工作日

八、监督检查举报: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6530.1396

本单位举报监督单位:6506.6969

第五篇:办理安全许可证

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首次申请需要交验的原件

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批准)文件

(4)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变更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单位地址变更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申请材料中的内容,均用A4纸进行打印和复印,装订成册;同时需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转决定、告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11/795588.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