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金华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金华市研究建筑垃圾如何做到资源化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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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金华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金华市研究建筑垃圾如何做到资
源化回收利用
金华市研究建筑垃圾如何做到资源化回收利用
最近,不时有市民反映,金华市区330国道部分路段建筑垃圾成灾,影响市容。记者发现,在金华市区330国道、二环路、环城北路等部分路段,以及城乡接合部的道路两边、河边空地,甚至在市区一些较为偏僻的路段和河道,常有夜间偷倒渣土、建筑垃圾的现象。而且,偷盗者和执法者打起了“游击战”。由于实施了“三改一拆”,使得建筑垃圾大量出现。
在越来越多的城市通过焚烧发电等无害化方式有效处理生活垃圾的时候,建筑垃圾的处理似乎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非法倾倒危害多
目前,建筑垃圾大部分送填埋场填埋,有的用来回填工地、路基等。虽然有相关部门管理,但还是有部分市民和建筑企业存在非法倾倒等问题。从市区的情况看,城乡接合部的空旷地带以及城乡交通干道两侧是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的主要场所。
记者从市建设监察支队获悉,我市密闭式运输管理推行将近一年,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已大大改观,但并没有完全杜绝。在这些非法倾倒中,主要是装修建筑垃圾,建筑工地以及拆迁工地上的建筑垃圾由于有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所以情况相对较好。
“建筑垃圾非法倾倒,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很多危害:一是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二是污染水体、大气和土壤,并且很难消解;三是对于已倾倒建筑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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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的土地,如果将来用作建设用地重新开挖,则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四是在转运途中,如果不注意管理,会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婺城区政协委员陈趋源一直很关心建筑垃圾处理,已撰写了关于治理建筑垃圾的提案。
市建设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建筑垃圾和渣土产生主要有3个源头:建筑工地上的基础开挖、道路管道工程开挖、房屋装饰装修。根据相关规定,产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统称渣土)的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渣土处置手续。建筑垃圾应当由市政府招投标中标的企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清运费则是谁产生谁付费。现在那么多建筑垃圾非法倾倒,一是由于相关责任人不清楚政策规定,不知道如何处置建筑垃圾,只能一扔了事,还有一些相关责任人为了省钱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故意随意倾倒。
市建设监察支队渣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物管费里了,虽然钱不多,但处理起来比较方便。目前市区装修建筑垃圾实行委托清运模式,由业主通过物业公司向市建设监察支队办理装修登记申报手续,实行委托清运。不少业主认为,自己掏钱来处理,还不如叫三轮车拉出去随便扔掉。渣土大队负责人说,建筑垃圾“谁产生,谁负责”是原则问题,业主有付费处理建筑垃圾的义务。2013年,市建设监察支队共清理无主建筑垃圾7500吨,花费财政资金30多万元。虽然业主个人省钱了,但财政要掏出更多的钱来处理这些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回收难
目前,我市的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填埋处理,在金兰中线有一个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所。虽然建筑垃圾可以填埋处理,但垃圾填埋场的容量有限,而建筑垃圾日益增多,这么填下去,总有一天我们会遭遇建筑垃圾围城的困局。因此,想要彻底解决建筑垃圾的问题,还得走回收利用的路子,让建筑垃圾变成对我们有用的资源。
有关专家估计,按到2020年我国新产生建筑垃圾50亿吨估算,这些建筑垃圾经处理如果能够转化为生态建材,创造的价值可达数千亿元。随着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建筑垃圾处理将迎来国家更多政策支持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虽然这是个功在当代、利国利民的行业,其公益性超过经济性,但对处理企业来说,建筑垃圾来源与处理成本是个大问题,再生产品的销路也需要进一步开拓,“变废为宝”之路仍需不断攻坚克难。
“建筑垃圾的来源要充足,才能保证机器有足够的原材料进行循环利用再生产,维持企业正常运作。”永康市红卫铸造炉渣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慧慧向记者抱怨说,她经常看到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的报道,但她的厂子出钱都收不到建筑垃圾。
据介绍,她的厂子位于永康市石柱镇姚塘村,配有建筑垃圾破碎机,一个月能加工上万吨建筑垃圾,但现实情况是机器经常吃不饱,她也总为缺乏原料发愁。她希望能够通过媒体呼吁一下,让大家都意识到建筑垃圾其实有一个好出路,这个出路就是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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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建筑垃圾运到厂里后,先进行破碎分筛,可以将建筑垃圾粉碎再利用,加工出多种一级再生产品,比如石砖粉、粗骨料、细骨料以及混凝土再生材料等。这也是下一步加工再生产品比如空心砖、实心砖的前期必备原料。李慧慧说,其实建筑垃圾浑身都是宝,在欧盟许多国家,建筑垃圾被称为放错了地方的黄金,利用率超过70%,有的甚至达到90%。这么高的数据,不能不让人眼红。
“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对收纳建筑垃圾的企业实行扶持政策,通过政策手段为建筑垃圾处理找到好的出口,是治理建筑垃圾的根本措施和有效途径。”陈趋源建议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对收纳建筑垃圾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经过资源化处置,95%以上的建筑垃圾可作为工程建设的原材料加以利用。”陈趋源说,政府投资或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建筑垃圾制砖或加工其他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以彻底改变建筑垃圾处置难的现状,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循环利用。
变废为宝打造产业链
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研究课题。发达国家大多实行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则采用科学手段,使之变为再生资源。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努力,基本实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这些国家,建筑垃圾是一种资源,造就了一个新兴产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高达95%甚至100%。
将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与建筑垃圾产生后的处理利用结合起来,可形成综合处理利用体系:将建筑淤泥利用、建筑废弃木材利用、建筑废玻璃利用等列入利用方案;运用新技术制造免烧青砖、红砖等各类工艺砖制品,解决工艺砖制品的供求缺口;建立混凝建材骨料搅拌站和引进其他新型建筑机械设备,同时在工程中运用一系列新措施解决粉尘污染问题,例如PM2.5问题。
永康启永水泥砖厂的杜启永还开办了一家建筑垃圾处理厂。与李慧慧一样,他的主要工作也是购买建筑垃圾。“两年前建筑垃圾都需要购买,价位最高时要200元一车(大概20吨),慢慢便宜下来变成了80元一车,后来就免费了。”杜启永说,因为费用太高的话,会导致建筑垃圾处理成本居高不下。
李慧慧说,目前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以填埋和露天堆放为主,已形成习惯。“对拆迁出的固体废弃物,人们普遍缺少初步分筛意识,钢铁等较为值钱的东西会留下,剩下‘没用的’建筑垃圾可能被运到指定的填埋场填埋,也可能被随意抛撒、堆放,很少有人会意识到建筑垃圾也是有再利用价值的”。正因为如此,增加了建筑垃圾进入企业再生利用的难度。
运输成本高也是制约建筑垃圾进入企业再生利用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实行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首先需要较大的场地去堆放建筑垃圾,因此,很多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设在了较偏远的郊区,距离城区远,运费高,城区一些工地就不愿意把建筑垃圾送到企业来,可能就近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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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把建筑垃圾处理了。李慧慧说,她会给运来建筑垃圾的人一点费用,可是如果费用太高了,她也吃不消。
另外,不少单位和个人对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产品认识不够,也影响了相关产品的推广应用。
记者了解到,广东等地正在对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如何走政企共谋产业化的路子进行探索,要做到处理补贴、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三管齐下。比如说,由政府免费提供场地,支付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并给予运营商管理费扶持。营运商则要主动与新开发楼盘、道路改建或其他大型工程联系,商讨建筑垃圾处置事项,接到要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电话后,要派出车辆前往收集处置,对集镇、城区范围内乱堆放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这种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能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问题,将建筑垃圾的收集、分拣、回收、储运、处理、再生利用、产品经营等一体化,形成一个产业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本文来自:绍兴公务考试网
第二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新华网济南3月13日电(记者王志)为促进节约土地、节约资源,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办法,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产生大量建筑垃圾。传统处理方式基本上采用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既占用大量土地、影响城市面貌,又对环境造成污染,也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
为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山东省加大资金与政策支持力度,将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鼓励采取企业直接投资等投资方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凡按照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的,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将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
同时,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税务部门将按照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以增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各地可采取向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收取处置费、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展。
山东还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各级财政、市政、住房建设部门在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中,将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新型墙材认定中优先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保证建筑质量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山东省确定,到2011年,全省各设区市建立起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到2012年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各地通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后不再新设建筑垃圾填埋场,并根据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情况,逐步关闭原有填埋场。http://news.sohu.com/20100313/n270798393.shtml
五年产量增两倍
建筑垃圾,其实就是在建筑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的产量是很大的。据了解,每建1万平方米建筑,就会产生建筑垃圾500吨至600吨;而每拆除1万平方米的旧建筑,则会产生7000吨至1.3万吨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是由拆迁产生的建筑废料、基建工地开槽土方、市民或店铺装潢产生的废料等构成。据市环卫局渣土运输处处长魏新华介绍,比起5年前建筑垃圾1万吨的日产量,如今我市建筑垃圾的日产量已增至近3万吨,5年间,日产量增了两倍。
随着城市建设项目的大量增加,我市建筑垃圾现在一年有近1000万吨。这些建筑垃圾70%运往土桥沟、武家庄等4个指定的渣土消纳场填埋处理,除个别企业回收加工为路基等建材外,我市建筑垃圾形成规模性的再生利用微乎其微。
按照相关规定牞主城区建筑垃圾只能在晚上固定时间段转运。每到这些时候,成群结队的渣土清运车穿行在太原的大街小巷上,车声隆隆,场面甚是壮观。现今,太原主城区内的建筑垃圾并未见少,解放路、新建北路等主次干道周边也时常能看到,其余地段的情况可想而知。
简单处理有隐患
近年来,因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规范的处置场所,我市的建筑垃圾多采取扔弃、填埋等简单方式处理。一些小的建筑单位在城区附近公路旁,随意找片空地就把建筑垃圾丢弃了事,特别在城乡接合部,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乱填、乱埋现象屡禁不止。也有少量废渣被房地产开发商运到新的建筑工地,在地势低洼或渗水严重的地方用来填道路和地基。
然而,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城市环境,而且随着建筑垃圾中污染物质的挥发和渗透,也会对地表水、深层水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部分地方对建筑垃圾实行了二次利用,比如利用建筑垃圾填充路基和地基等,但这种利用尚处于原始状态。
同时,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一些有机物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少量可燃物在焚烧中可产生有毒气体,这些气体包裹着细菌、粉尘随风飘散,对大气造成污染。建筑垃圾中的胶、涂料、油漆不仅是难以生物降解的高分子聚合物材料,还含有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这些废弃物被埋在地下,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危害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再生利用有作为
“世界上本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这句话用于描述建筑垃圾再合适不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国外很多发达国家以及国内一些城市,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将建筑垃圾变为新型节能建材等,尽力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要是处理好了,同样会变成有价值的 ‘宝贝’,而所谓的污染环境、‘威胁’自然也就解除了。”市环卫局基建处的孙维增处长说。他进一步介绍,现在,一些土地资源压力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在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领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让人们看到了“宝贝”的亮光。有资料表明,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上,英国达到48%、新加坡为63%、香港为80%,在日本很多地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已达到100%。在我国,很多城市已迈出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第一步,即建成综合处理厂,但规模都不大,没有形成太大的产业效应,回收利用率还不高。
建筑垃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还可以相应地提供一批就业岗位,社会效应也十分显著。据统计,美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供了上百万个就业岗位。世界上生产规模最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就在德国,每小时可生产1200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德国约有200家建筑垃圾消纳企业,年营业额达20亿欧元。
“吃”垃圾“吐”建材
建筑垃圾回收后如何处理?处理后,又能变成哪些有用的建筑材料?对于这一系列的疑问,孙维增处长为我们讲述了在周边城市参观时看到的情况,介绍了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生产工艺流程。
他生动地比喻:综合处理的设备“吃”进建筑垃圾后,经过一系列的生产流程,可以“吐”出各种规格的砖块,重新“变”为新型的节能型再生建筑材料,譬如各类墙体用砖、地面彩砖、实心配套砖、八孔盲孔砖等,属于循环经济绿色建筑产品。
简单来说,把部分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建筑垃圾大多是可以重新利用的。据相关部门估算,与实心黏土砖相比,若使用建筑垃圾生产1亿块标砖,可减少取土16万立方米,节约耕地约8万平方米,同时可消纳建筑垃圾30多万吨,节约堆放垃圾占地近7万平方米,两项合计可节约土地近15万平方米。此外,在制砖过程中,还可消纳粉煤灰3万吨,节约标准煤1万吨,减少排放的二氧化硫90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都非常可观,一举两得。
我市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已进入规划选址阶段,未来5年,我市要建的两座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每座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均在1000吨以上,今后还将随着设备的扩充、技术的完善,大幅提升处理能力,使我市的建筑垃圾迈入循环经济,实现回收利用。
“如果把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作为产业来培育,加以扶持,在我市发展循环经济上必将再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市环卫局的负责人坚定地说。http://
中广网哈尔滨5月21日消息(记者乔仁慧)5月20日,计划投资1.3亿元的哈尔滨市首座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后可年综合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以上,将建筑垃圾生产成铺道板和轻型墙体砖等市政工程建筑材料。
据介绍,此次开工建设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哈尔滨市先锋路1号,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原址为哈尔滨市东部垃圾处理厂,计划投资1.3亿元,建设工期为半年。该项目将采用破碎、筛分、集料、搅拌、压铸等国内先进工艺和技术,对建筑垃圾进行循环利用。建成投产后可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以上,并生产铺道板和轻型墙体砖等市政工程建筑材料。
据悉,目前哈尔滨市年产生各类建筑垃圾约300万吨,主要采取在城市周边坑洼地带建立临时消纳场进行简易填埋的方式予以处置,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土地资源浪费
第三篇: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
附件1
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
2004年前后,金华市建立了“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初步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出路问题。随着农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原有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一是现有填埋场使用寿命急剧缩短,但新建填埋场的选址越来越难。二是垃圾处理成本日益提高,财政负担越来越重。2014年以来,金华市从本地实际出发,探索出了“两次四分法”的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的利用方法以及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形成了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已在全市域普遍推广,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走出了一条符合金华实际的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新路子。有关做法和经验介绍如下:
一、基本做法
(一)“两次四分”的分类方法
1.农户初分。即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一次分类,分成“会烂的”和“不会烂的”两类,由政府给农户发放标准化两格式或两个垃圾桶,分别放这两类垃圾。
2.保洁员再分。村保洁员在分类收集各户垃圾的基础上,进行
二次分类。一方面,纠正农户分类中的错误;另一方面,对“不会烂的”垃圾再分“好卖的”“不好卖的”两类。保洁员利用两格式分类收集车将“会烂的”“不会烂的”垃圾集中收运至村内或联村阳光堆肥房。“会烂的”投入堆肥间堆肥。“不会烂的”中“好卖的”投入临时存放间贮存,金华市指定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市场上不予以回收的废旧塑料、玻璃等进行“上门、定时、兜底”回收,费用归保洁员所有。既“不会烂”也“不好卖”的垃圾按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经乡镇转运后由县(市、区)统一处理。
通过两次四分法,既解决了农户一次分类不到位的问题,又减少了需末端处理垃圾的总量,还实现了资源化利用。这种分类方法易学易用、易记易分,很接底气,适合农民特点,切合农村实际。澧浦镇后余村是全区试点村,过去每个月要外运垃圾6次,实施垃圾分类后减少到了每月1次。据金东区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实际测算,近70%的生活垃圾留在村里堆肥,10%-15%可以变卖。
(二)“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
金华市取消了村内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垃圾池,实现垃圾从投放到处理全程不落地。每家每户门口设两个密闭垃圾桶或两格式垃圾桶。农户自行投放后,保洁员利用密闭分类转运车定时上门收集,运送到村级阳光堆肥房。阳光堆肥房密封处理或贮存垃圾。对既不能堆肥、也不能卖的其他垃圾则统一密闭转运至县级处理设施处理。垃圾从出门到进入最终处置环节全程不落地,大大减少了蚊蝇孳生的可能性,也净化了村庄环境。
(三)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
对于分拣出的会烂垃圾,金华市在农村就近建设太阳能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根据行政村人口数量、转运距离等因素,采取“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方式,建设阳光堆肥房。单村建设的阳光堆肥房一般分四格,其中两格堆肥,一用一备,另外两格一格储放可卖垃圾、一格储放其他垃圾。所有阳光堆肥房实施标准化建设,统一材料和外观。
单村阳光堆肥房建设投资大概在10-15万元。堆肥房屋顶安装透明玻璃,利用自然光提高堆肥温度,使用专利技术对传统发酵处理工艺进行科学改进,引入微生物菌剂,堆肥时间从原先的半年缩短至2个月,配套建设通风和保湿回淋系统,有效去除了苍蝇、臭味等。垃圾堆肥后,由专业公司、农业合作社用于制作有机肥或直接还田增肥。一般1吨会烂垃圾经过堆肥房处理后,一般只剩下0.2吨-0.3吨有机肥,这种有机肥氮磷钾含量都很高,适合做蔬菜瓜果的肥料。
二、长效保障措施
(一)强力行政推动
一是“一把手”抓“一把手”。金华市市委书记亲自进行全市动员部署,从市到县、到乡、到村,层层抓“一把手”。仅在试点过程中,市委分管副书记就先后与试点区区委书记沟通10多次。各级“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各县(市、区)书记多次召开现场推进会,乡镇“一把手”更是进村入户,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健全协调机构。在市县两级“五水共治”办公室下设办事协调机构,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是试点先行、全域推进。根据人口规模、产业布局、地域远近、经济发达程度等因素,金华在市区选择了工业主导、农业主导、城郊结合部3个不同类型的乡镇先行开展试点。试点乡镇所有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其他县市也选择若干个乡镇进行整乡整镇试点。试点取得成功后,2015年4月金华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下发文件,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明确提出两年实现全市农村全覆盖的目标。到2016年7月底,全市已有145个乡镇、3896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乡镇实现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88%。
(二)多元化资金筹集
建立“财政直补、群众缴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集模式。一是建设费用由县级财政负责。通过财政奖补形式对开展分类减量的行政村一次性补助10-15万元,用于建设阳光堆肥房,同时按在册人口人均20-60元不等的标准补助配套设施建设,如配置分类垃圾桶、垃圾车等。二是运行费用主要由市、县两级财政解决。平均每人每年补助约84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5比例安排,包括保洁员工资、堆肥房维护等后续管理费用。除财政资金外,各村设立“共建美丽家园维护基金”,农户每人每年缴纳10-30元,商户每年200-500元,缴纳费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三是争取部分村级企业捐助。用于垃圾分类的长效实施、农户的奖励等。
(三)全方位监督考核
政府层面-实行分类工作分级考核制度。市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村的分级督查考评,市对县实行季查,结果列入五水共治考核;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实行月查,分别公布排名,全年成绩与垃圾分类减量资金补助直接挂钩、与联村干部及村主要领导奖金挂钩。村委会和村党员干部层面-实行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村两委班子成员划分责任片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行村务公开,在村庄保洁承包、缴费标准、经费使用等各个环节做到公开透明;聘请村里有威望的老人担任环境监督员和劝导员。保洁员层面-建立分类评优制度。实行乡镇对各村保洁员的月度考评制度,每月评比奖励10-20%的优秀保洁员,激发他们做好分类工作。农户层面-建立环境卫生荣辱榜制度。村干部、村民代表及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对农户分类等情况进行打分评比,每月每村评出先进户3-10户、促进户3-5户,通过“笑脸墙”“红黄榜”公布结果。健全农户“门前三包”制度,实施卫生费收缴制度,并将其纳入乡规民约。
(四)广泛社会参与
一是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市县镇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召开村级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时,讨论通过阳光堆肥房选址、村规民约、垃圾桶的选择,以及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和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通过实行农村党员联户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发动,与农民谈心交心讲垃圾分类。
如婺城区竹马乡向家源村党支部书记姜宝钗,在抓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一次上门群众不理,二次上门群众骂她,三次上门群众打她,但她仍然坚持上门做工作。垃圾分类做好了以后,村子的环境变美了,得到了群众的点赞,她在群众中的威信大大提高了。二是发挥妇女主力军作用。各级妇联积极发动培训农村妇女,组织开展“好姐妹宣讲团”“垃圾分类、巾帼先行”“携手垃圾分类、共创美丽家庭”等活动。三是共青团、教育部门动员。共青团各级组织广泛开展“让垃圾分开旅行”“家园风景秀”等活动,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分类。教育部门在全市小学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促进农户分类。四是企业积极参与。对于设在农村的各类工厂,明确由各级工会负责,组织开展阳光堆肥房的村企联建、企业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
三、初步成效
一是农村人居环境大变样。实行农村垃圾分类后,垃圾不落地,堆放、转运等环节二次污染明显减少,农村边角都变得干净了,群众反映苍蝇、蚊子变少了,臭味没有了,改变了农村原先“一场大雨、一河垃圾”的现象。
二是推动乡村旅游大幅发展。据统计,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的2015年,金华市农家乐接待游客就达1688.8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10.82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18.9%和24.1%; 2016年以来,农家乐进一步加快发展,上半年金华市农家乐接待游客976.7万人次,营业收入6.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和28.4%。垃圾— 8 —
分类有力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带动了古村落观光、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三是促进养成文明新风。垃圾分类的过程,既是农民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过程,又是农民文明卫生素养的提升过程。村庄干净了,也倒逼着农民改变自身不良习惯。如村民以前随手乱扔垃圾比较普遍,现在家庭主妇甚至就在分类垃圾桶边剥笋壳,边剥边分类。农户门前“三包”、卫生费收缴等写入村规民约,洁净庭院、美丽家庭等评比活动的开展,笑脸墙、红黑榜等制度的实施,是村民自治自律的生动实践,进一步促进了农民自我管理和文明素质的提升。
四、经验评价
(一)符合农村实际
金华市针对农村常住人群现状和特点,在总结农民智慧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简便易行的二次四分法。农户只需以是否易腐烂为标准,操作简便,易学易做,群众普遍支持。据金东区抽样调查,这一分类办法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分别达100%和99.3%。二次四分法在保证较好的分类减量效果的前提下,大大降低了垃圾分类推行的难度,利于农户分类习惯的养成,有力促进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行。
(二)技术成熟可行
金华市普遍推行的阳光堆肥房,采用多孔管道自然通风,全程运行无动力;使用玻璃阳光房保温和改良后的微生物菌种发酵,比普通堆肥效率高,出肥时间从半年缩小到2个月;保洁员按要求将有机垃圾投入相应仓体即可,无需专门人工管理;阳光房高位投料、— 9 —
低位出料,无机械设备,非常便于操作和维护;堆肥设施可使用40-50年,比一般的堆肥机寿命长30年以上。
(三)财力可以承受
以往金华农村1吨垃圾的平均清运成本约为200元,焚烧、填埋处理成本分别为每吨110元、90元。全市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后,每年可减量垃圾66万吨以上(全市农村人口327万,每人日均产垃圾0.66公斤,减量按85%计),每年可减少清运和处理费用大约2亿元。设施建设的一次性投入完全可以在今后8-10年的节余中收回。
第四篇:建筑垃圾资源化
目录
建筑垃圾资源的循环利用..............................................................................................2
1研究背景:..........................................................................................................2 2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的意义:................................................................................2 3中国建筑垃圾的利用状况....................................................................................3 4国外建筑资垃圾的利用状况................................................................................4
美国................................................................................................................4 日本................................................................................................................4 德国................................................................................................................5
建筑垃圾资源的循环利用
1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背景: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城镇化持续推进的关键时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住需求提升,房屋改进和建设活动增长。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官方数据显示,2014 年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 124.98 亿m2,房屋竣工面积 42.34亿 m2。国家住建部张坦贤博士以及众多专家学者对建筑施工材料耗损的粗略统计发现,在建成 1 万m2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砖块和水泥块等垃圾为 500-600t。
另外,有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 年中国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市场调研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显示,旧建筑拆除过程中建筑垃圾产出系数为 906.7-1335.5kg/ m2,保守取值 1.0t/ m2。因此,工程新建量、改建量、扩建量以及拆除量的不停增加,将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1],i对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构成极大威胁。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2]ii。堆放、填埋及焚烧是主要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土地占用量大,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等严重。同时以不可再生资源为主,资源浪费严重。有数据显示,城市垃圾约 1.5 亿 t/年,“可再生资源”代价高达 250 亿元。目前我国的建筑能耗占国家总能耗的 47%,建筑垃圾占社会垃圾总量的 45%。建筑资源的有限性、环境污染性与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相矛盾。寻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模式的研究是形势所需。
2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的意义:
我国建筑垃圾存量大,年产生量近20 亿 t,再生利用率不足 5%。有学者研究发现,我国各大城市的建筑垃圾年产量基本在 1000 万t以上,中、小型城市的年产量也在 100 万
t 左右。建筑垃圾资源化模式研究是建设宜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本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环境影响分析,提高人们资源化处置意识,实现源头的减量化;通过构建湖北省建筑动态物质流模型,基于湖北省数据对不同的建筑垃圾循环模式比较,提出湖北省最佳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模式,也为其它地区垃圾处置提供借鉴;通过建筑垃圾最大化循环利用,有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绿色发展。
3中国建筑垃圾的利用状况
我国 20 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在部分大城市进行废混凝土和废砖再生利用技术的研究,建筑垃圾的管理和研究开始较晚。近年来,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建筑规模和建筑垃圾的增长与土地资源的减少呈正相关,促使地方政府、相关科学研究院、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相关内容与技术进行研究,并取得一些成果[1]。1992 年以来,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秦皇岛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等对再生混凝土、再生骨料以及建筑垃圾再利用途径、技术进行研究。1997 年“建筑废渣综合利用”成为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同时,国家出台了与建筑垃圾管理相关的政策和技术规范,如 1996年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3 年的《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修订稿)、2006 年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8 年的《再生节能建筑材料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近年来颁布了《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34-2009)、《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10)、《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2010)和《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2011)等。
国内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处理设备、产品质量、使用示范等环节的相关研究日趋成熟。“十五”时期对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其配制新混凝土进行研究,通过对比国内外再生骨料的强化技术,提出了再生骨料颗粒整形强化技术。“十一五”时期研发了地震
灾区建筑垃圾的再生混凝土制品生产技术和示范生产线,并建成一座节能抗震示范办公楼。其次,开展地震灾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研究,建成了汇集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产业链生产工艺的 2 个建筑垃圾资源化示范生产基地,制定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品质、配制混凝土标准以及应用技术指南。另外,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进行研究开发。“十二五”时期,开展研究固体废弃物本地化再生建材利用成套技术,研发了可将建筑垃圾完全分离的固定式建筑废弃物整体处理系统。
我国目前建筑垃圾的主要处理和利用方式是生产环保型砖;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通过添加水泥、粉煤灰等辅料,生产多种建筑产品和道路建设产品;利用建筑垃圾堆山造景等。
4国外建筑资垃圾的利用状况 美国
美国 1915 年率先开展废旧沥青再利用研究。同时规定工业废弃物的处理由生产企业负责(《超级基金法》),并创立了建筑垃圾运输准入制度、建筑垃圾处理行政许可制度等促进建筑垃圾充分资源化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5]。确iii定了综合利用、分级处理、法律规范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建筑垃圾的高利用率。据有关资料,美国建筑垃圾产生量约 3.25 亿 t/年,分拣、加工后再生利用的约占 70%,剩余 30%进行有效填埋,综合利用率达 100%。
日本
由于国土面积小、资源相对匮乏,日本的构造原料价格比欧洲都要高。因此日本人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比如港埠设施,以及其他改造工程的基础设施配件,都可以利用再循环的石料,代替相当数量的自然采石场砾石材料。
1977 年,日本政府就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1991 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日本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尽可能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尽可能重新利用;对于重新利用有困难的则应适当予以处理。iv
德国
德国政府也制定了详细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与处理方面的法规、标准与规范。1998 年,提出《在混凝土中采用再生骨料的应用指南》,使再生混凝土大量应用于公路路面工程,混凝土的再利用率达到 80%以上[6]v。政府的积极参与是德国建筑垃圾高处理率的重要原因,制定较高的建筑垃圾收费标准以及较低的再生建材价格,维护了垃圾处理企业的经济利益,保证了再生建材的市场竞争力[7]。vi其次,大规模建筑垃圾综合加工厂遍及德国各地区。总之,德国主要是依靠其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先进的垃圾处理设施实现较高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
5结论
我国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和规范不健全,缺少针对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的规范,缺少配套的建筑垃圾管理利用责任制度,关于建筑垃圾及其循环利用方面的规范较少。仍以建
筑垃圾对环境影响的评估、管理现状、利用状况、大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特征、垃圾处理场选址和建筑垃圾产业化发展的相关理论研究为主;未能。。。
再生混凝土技术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废弃混凝土的出路问题,既能减轻废弃混凝土对环境的污染,又能节省天然骨料资源,缓解骨料供求矛盾,减少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发展绿色混凝土的主要途径之一。再生混凝土在我国推广应用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也十分需要政府的产业政策扶持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政府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再生混凝土结构进行更深入和更系统的研究。通过加强立法,利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制定再生混凝土推广应用的强制性措施。国内外对再生混凝土材料性能和结构行为的研究成果已初步表明,合理设计的再生混凝土结构能够达到普通混凝土结构的性能要求,其应用于土木工程中是可行和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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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管理对策和管理体系建立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政策,提出总结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建筑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对策,并从多方面设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体系。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对策;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建设大发展时期,目前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来自各方面的严峻挑战,最突出的是资源与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随着人口增加和工业化以及城市化进程加快,资源消费将进一步加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差距较大!建筑垃圾资源化程度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国家。大量的建筑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年排放量已超过4亿吨,其中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年排放量均在3000万吨以上。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潜力很大。
1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对比 1.1美国
美国作为西方发达的工业大国,在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起步较早,在政策法规和实际应用方面均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情况的体系。1980年制定《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1965 年制定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经过1976、1980、1984、1988、1996年5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 1.2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1978年“蓝色天使”计划后制定了废物处理法》等.1994年制定了在世界上有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1994年制定了 《垃圾法》和 《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制定了《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2年制定了包括推进循环经济在内的《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等。此外欧洲的一些有关废物循环利用的指令,也对德国产生直接约束力。1.3日本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末就着手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以促进建筑垃圾的转化和利用,1970年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77年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1991年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1991年制定1997年修订了《再循环法),1994年制定了《推进废弃物对政策行动计划》,1998年制定了 《建设再循环指导方针》和《推进建筑副产物正确处理纲要》,2000年制定了《建筑工程用资材再资源化》、《由国家来推进采购环保产品》和《促进再生资源利用法等有关法律,2001年制定了 《推进形成循环型社基本法》、《改进废弃物处理法》、《促进废弃物处理指定设施配备》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2002年制定了《建筑再利用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等。1.4韩国
2003年颁布了《建设废弃物再生促进法》,2005年、2006年经历了两次修订,其4—7条明确规定了国家、政府、订购者、排放者及建筑垃圾处理商的义务;第21条规定了建设垃圾处理企业的设施、设备、技术能力、资本及占地面积及规模等许可标准;第35条规定制定循环骨料的品质标准及设计施工指南;第36、37条规定了循环骨料的品质认证要求及取消规定;第38条规定了义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的工程范围和使用量;第63—66条详细规定了违反该法不同事项下的罚则。2007年开始每5年建立再生计划,确定了提高再生骨料建设现场实际再生率、建设废弃物产生减量化、建设废弃物妥善处理三大推进政策,当年建筑垃圾再生率即达到90.7%。1.5我国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第一次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制定21世纪议程,并将清洁生产作为21世纪议程优先发展的领域。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大会号召,于1992年制定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明确提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技术起点要高,尽量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1995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但没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问题。1995年颁布并于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把建筑垃圾处理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原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发布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资源[2001]624号颁布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鼓励资源综合利用。2007年9月原建设部印发的《绿色施工导则》中提到,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大力发展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我国内各主要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也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的相关环节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2基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对策制定
源头控制即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减量第一要从工程设计、材料选用等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数量;第二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组织和监管,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返工、维修、加固甚至重建工作;第三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料尽可能直接在施工现场利用,减少转移的建筑垃圾量;第四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扩大使用标准化的预制构配件、全面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最后要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倡导整体浇筑、整体脱模,以减少施工期间建筑垃圾的产生。
对于建筑垃圾的管理,发达地区或国家采取的都是“建筑垃圾源头削减战略”。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不断改善施工工艺。要想从根本上堵住建筑垃圾的源头,建议有关部门首先对不同的建筑类型产生的建筑垃圾作一次普查,以确定建筑垃圾的产出量,从而制定建筑垃圾产出标准。以此为基准,对超出此基准数量的企业,政府应采取严厉的措施加以处罚,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有关部门应抓紧开展以下2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国家和建筑施工企业应投入资金,立项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深入研究与开发;二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中,对每万m2建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数量状况,进行一次大范围的定量定性综合调查统计,依此制订相应的建筑垃圾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数量标准,并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这样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的源头才有可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通过经济性手段进行建筑垃圾源头管理。(1)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制度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建筑工程开工前向有关部门交纳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发放建筑工程许可证。工程结束后、合格证颁发之前,通过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理完结审核标准,决定最初交纳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的返还问题,从而确保建筑垃圾生产者按规定进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这项制度在国外发达国家应用较多,(2)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施行已有多年,虽在建筑垃圾处置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最重要的就是建筑垃圾处理的取费标准问题。若建筑垃圾处理取费标准过低,建筑垃圾生产者就会倾向于将建筑垃圾外运处置而不利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目前多个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取费标准不一,有的是按照新建面积和拆除面积标准进行一次性取费,如襄樊市新建建筑收费标准为 5 元/m2,拆除建筑收费标准为 6 元/m2;有的是按照建筑垃圾重量取费,如: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为 5 元/t(不含运输费)。由于,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表现出很强的技术性、政策性和操作性,因此,需要具体分析收费依据,从而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目前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所得基本上不能满足建筑垃圾回收、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生产的运行费用、建筑垃圾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设备费用等。另外,在建筑垃圾处理收费中也应适当考虑因建筑垃圾排放而造成的环境损失收费。因此,各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适时召开关于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研讨会,共同探讨本地区合理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取费流程、取费使用等问题。除此之外,为了便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中体现对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的鼓励,如:混合建筑垃圾的收集价格要远高于分类的建筑垃圾,从而刺激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收集。(3)通过税收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源头管理。不少发达国家己将征收垃圾税作为一种减少废物产生、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的经济激励手段之一。我国在建筑垃圾处理收费的基础上,也可以适当地考虑实行建筑垃圾填埋税及建筑垃圾再利用的税收减免或奖励。其中,建筑垃圾填埋税可有利于促进建筑垃圾从填埋场分流,例如:丹麦税法规定对焚烧或填埋的建筑垃圾实行逐年增税计划,迫使人们主动探索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1987–1993 年间,丹麦因征收建筑垃圾税使建筑垃圾产量减少64%。目前,丹麦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已提高到 90%左右!此外,可适当提高资源税率,促使建筑业生产偏向采用高强度、高性能的再生材料,从而降低对天然建材的需求量。对开展建筑垃圾再利用或采用再生建材施工的企业,可在税收上予以优惠或鼓励。例如:在2001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对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基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对策制定
推行源头分类收集和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制度源头分类就是要求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在现场按垃圾成分的不同进行分类,对能现场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就地消化,对不可利用的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从源头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在很大程度上能增加对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建议对未分类的建筑垃圾的回收费用远高于已分类的建筑垃圾的回收费用,从而促使施工单位从源头就重视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
建筑垃圾是否被分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垃圾的利用价值和处理成本,建筑垃圾按源头分类处理,可以大大提高它的利用空间。拆除后可以分开堆放,施工过程中也可以在现场放置不同的垃圾桶以区分。渣土管理部门应该对混合排放建筑垃圾的企业采取高收费,对已分类处理的企业采取低收费,促使排放单位采取分类措施。
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建筑垃圾处置的源头管理是搞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关键,所以应尽快建立一套严格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来落实“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其方法是产生建筑垃圾责任方,首先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排放书面申请,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然后凭此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拆迁许可证。没有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同时,还应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方案》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备案,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外运处理的监控工作。对建设、拆迁工地实行 24 小时监控,凡发生私拉乱倒的,查找源头,重点处罚;对审核批准外运的建筑垃圾监管可以实行专业运输与审核管制,即:由专业的运输公司承运,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统一车体,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持渣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托运手续,运输单位和个人(含自有车辆的单位)不得承运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时,运输车辆应当随车船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当按渣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运输。目前,南京市出台的《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规定》中就明确了建筑垃圾承运监管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相应条件及流程,为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渣土管理部门应委托专门的垃圾清运公司运输建筑垃圾,以便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偷运偷倒,违者从重处罚。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车辆采取覆盖措施,不得扬尘遗撒。我国目前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用偏低,很难起到抑制建筑垃圾的产生的作用,可提高建筑垃圾填埋处理的费用,鼓励排放单位尽量现场回收利用或者是运往回收处理企业处理。
只有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监管制度才能保证建筑垃圾能够进入到资源化回收利用系统中,进行有效处理和再生利用。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体系设计
把全过程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视为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有着重要影响的若干个主要阶段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体系。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体系中法制保障体系的原则。(1)全过程控制原则。完善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法制应当在建筑垃圾的产生、回收、资源化利用及最终处置的各个生命周期环节上,体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管理控制标准和要求。(2)受益者补偿原则在建筑垃圾资源化法制完善过程中,不仅要有针对性的行政强制干预力度,制订统一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规则和标准。更重要的是,考虑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为会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因此,法律制度的制定者要对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行为主体方面的“利益外溢”问题,予以重视和解决。否则,就会使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为主体失去继续发展的基础和动力。(3)利益平衡原则。预计在短期内,新建筑垃圾资源化法制的实施可能会增加建筑垃圾生产企业的经济负担,损害他们当前利益,但是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应该重视长远利益,兼顾当前利益;重视公共利益,兼顾个体利益。
4.1建筑设计阶段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
面向绿色建材的建筑材料选择设计。目前,我国建筑业生产大量采用混凝土、砖、瓦、砂浆等传统的、性能低下的建筑材料,其产生的建筑垃圾重量比高达 70%。与这些传统建材相比,使用绿色建材不仅可以节约其材料生产中所用的天然原料,减少建材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能耗,同时在工程使用中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不损害人体健康,建筑拆除时绿色建材也可以再循环、再利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4.2发展建筑结构的装配设计
多年来,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的结构类型一直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占据较大比重并以此成为较为传统的建筑施工模式。从结构力学方面,建筑现浇式结构具有整体稳定性好、抗震性好等优点,但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是相当可观的。
现场制备结构所需混凝土或砂浆混凝土、砂浆等建材资源浪费严重,建材在使用或存放中往往造成不必要的消耗,增加建筑施工垃圾量采用工厂生产的预制标准、通用的建筑构配件或预制组件,如预制板、梁、柱等节省建材资源,建材损耗小,消除建材现场二次切割产生的废料,减少建筑施工垃圾量现场浇筑混凝土构件的手工化、湿作业较多建筑施工现场比较零乱,不符合清洁施工的要求,建筑垃圾现场收集率不高施工设计中机械化作业、干作业较多 4.3考虑建筑未来拆除的设计
目前,各种建筑结构体系设计均偏重结构安全性方面考虑,极少考虑到建筑未来拆除状况,而当建筑面临拆除时,则多采用破坏性拆除,以致于形成大量难以现场再利用的旧建筑拆除垃圾。因此,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有必要考虑引入利于建筑未来拆除的设计理念。设想一种像毛衣那样,当拔出一根线就一下子破坏了的整体结构,在有效使用期届满之后能够迅速解体,进行再生循环。因此,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盛行的今天,有必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延长混凝土构件寿命与建筑构件再生循环二者相互兼容的总体寿命设计及其相关技术。例如混合结构形式就可以较好的体现这一技术要求,该结构一般采用现场整体灌筑方式,工厂预制结构构件,如柱体是钢筋混凝土构件,梁体是新型增强混凝土构件,现场构件配装的结合部在现场施工,如结合部由钢制接头做成,这样建筑拆除解体时就比较容易,利于建筑材料的再生利用。可以看到,提出建筑结构设计阶段考虑未来拆除状况,实际上是要促进建材的闭合环路循环,并在这个循环中减少建筑垃圾产量。
4.4建筑施工阶段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
实际上,建筑施工垃圾的原始状态就是各种建筑材料,由于各类原因造成的建材浪费、损耗便形成大量的建筑施工垃圾,这些原因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材的现场系列管理方法不当。建材采购、运储以及剩余建材的后期处理等系列管理不当,都会不同程度地导致建筑施工垃圾的产生,材料采购 订购错误(错订、多订等),发货、运货错误,材料运输与储存 运输损坏(工地内外),储存方法不当造成材料损坏建筑材料剩余,使用过程产生材料加工剩余物,由于要求不明确造成的材料过剩。另一方面是现场施工的协调与沟通不足,施工技术水平低下。目前,我国现场施工管理比较粗放,责任边界不明,各专业承包商之间缺乏必要沟通与协调,各自为政、频繁返工现象颇为多见。在此情况下,建材浪费、损耗现象在所难免。据资料显示,因此种原因产生的废砖石约占 80~85%,大块废木料约占 85~90%,废石膏灰胶纸夹板约占 90%。另外,由于施工人员素质低下、技能欠缺、施工机械化程度不高等低级的施工水平盛行,也会导致严重的建材浪费。例如:由于施工人员技术不高,现浇结构在粉刷之前常要对局部构件作凿除和修补处理,同时在人工粉刷过程中形成落地灰,也约占到混凝土和砂浆废料量的 60~70%。4.5建筑拆除阶段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
在整个建筑业生产过程中,建筑拆除阶段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建筑拆除意味着新建建筑经过一定使用寿命期限之后面临的一种处理方式,同时旧建筑的拆除也是未来新建建筑的开始。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要实现旧建筑拆除垃圾的减量化大致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尽量避免旧建筑拆除,积极进行旧建筑的“资源化”再利用;二是改进传统的建筑拆除技术,使原有的旧建筑拆除方式由“拆毁”向“解构”转变。4.6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体系的其他措施--适当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费用
建筑垃圾从产生源头到最终消纳场所,不但要缴纳一定的消纳费,还涉及到建筑垃圾运输费用的问题。由于消纳场所大多设在郊区,离市区较远,而目前运输费用不高导致很多从事垃圾运输的单位获利少,乱扔乱倒现象不可避免地时有发生;另外消纳场收取的消纳费也远远不能满足其日常运行及维护的要求。5 结束语
但迄今为止,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相关工作相对滞后,由此给社会、环境和资源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虽然从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些政策法规,但这些都相对零散,缺乏整体性,未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无法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法规的支持和保障。因此应尽快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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