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第一篇:填表说明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

1、户籍地址及派出所名称:请填写目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址,具体到区(乡),派出所名称请填写全称;

2、户籍类别:户口在学校或持《户口迁移证》的应届(含择业期内,下同)毕业生,需点击“在校”;

3、户口性质:居民户口请点击非农业人口;农业户口只限应届毕业生,其它引进人才均需是非农业人口方可申请落户;

4.拟落户地址及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姓名:此项申请人需办理以下手续后填写;拟落户本人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持《大连市房地产权证》或《公有房屋租赁证》到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地址确认单》后按落户地址填写;拟落户亲友家中的,需亲友到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同意落户意见书》后,按亲友家户口簿上的地址填写;拟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按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上的地址填写;拟落户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需办理《人事代理手册》后按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簿首页上的地址填写;拟落户配偶户口《户口簿》中的,只需提供配偶《户口簿》并按户口簿上的内容填写即可;户主姓名必须填写;

5、落户原因:应届毕业生已持毕业手续办理落户的引进人才,请选“工作调动”不要选“毕业生”;

6、学历查询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teniu.cc),按照该网站的相关要求,获取学历查询码(或用户名及密码)用于学历(国内)查询;

7、学历(国内)认证报告编号:此项系学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teniu.cc)上通过学历查询码(或用户名及密码)查询查实而需要通过学历认证查实的人员填写;*学历查询码只能使用一次,故填表前您不要自行进行查询*

8、国外学历认真书编号:此项系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填写,请登陆“中国留学网”(www.teniu.cc),按照该网站的相关要求,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用于学历(国外)查询(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学历查询请参照此方式办理)。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书编号填写方式相同。

9、职称或职业资格及证书编号:依据此项规定办理落户的引进人才在填表的同时请提供您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件的详细网络查询方式。如果是以职业资格办理落户的引进人才,请您先到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地址为:http://www.teniu.cc/Pages/default.aspx下载并打印“引进外地技能人才落户职业资格证书复审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证书复审认定。若有疑问请咨询:84369295; 10.注册地址:指用人(工)单位的注册地;

11.个人社保号一般为8位数字,如果您的社保缴纳地点是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请您在填写个人社保号码的同时提供开发区社保中心网的查询密码以供审核。留学回国人员尚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人社保号”一栏可不用填写;

12配偶及子女情况必须详细填写,如配偶随迁无工作单位,需在“现工作单位”处填写无业证明证件种类;

13、备注: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请在此项填写;

14.填写信息完成时,首先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键,然后点击右下角保存按键。此时信息才会被完整保存,之后核准无误后提交即可。请您在提交申请表之前仔细核准您的填报信息是否准确,一旦提交无法修改;

15.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待预审通过后方可选择。

第二篇:关于填表说明

关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的详细说明

信息填表说明

登录网址:http://jiaoshi.gsedu.cn,选择教师登录窗口,即页面下面第二个窗口,第一个窗口是学校管理员登录的。

登录账户:个人身份证号。密码:由学校统一提供,可直接从表格复制粘贴过去,手动填写的时候注意大小写。

登录后系统自动提示你修改个人密码,密码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三部分组合而成,只有达到最强级别方可,系统会有显示,修改好后请牢记,忘记不可更改。

一、基本信息表

1.先点击修改曾用名:没有的写“无”。

2.照片格式:尺寸26(宽)×32mm(高)之内,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150dpi以上,照片小于60KB

3、出生地:下拉菜单选项填至县级;籍贯:下拉菜单选项填至县级。

4、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发文时间填写,可参考教工花名册。

5、教职工来源: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在“招聘”下拉菜单填写“应届毕业生”,转正的特岗教师填写“特岗留任”,其他老师填写“调入”。

6、是否在编:填写“是”;未转正特岗教师填写“否”,在用人形式栏内填写“其他”。

7、签订合同:填写“1-聘用合同”

8、教职工类别:工人填写“工勤人员”,其他所有教师填写“专任教师”。

9、在岗情况:全部填写“在岗”。包括提前离岗的都填写在岗。

10、是否师范类专业毕业:按照第一学历选填,后取得的学历不算。

11、是否免费师范生:按实际情况选填。

12、是否是特岗教师:所有特岗包括转正特岗填“中央特岗”。

二、学习经历

1、点击新增选项,从高中开始填,高中所学专业填写“普通”两字,中专学历的临夏师范填写“普师”两字,其他中专以所学专业为准;

2、学历层次:填写“无”。

3、在学单位类别:根据高中或中专在下拉菜单选择“全日制中学”或“全日制中专”。

学习方式:填写“不脱产,不离岗”。

4、第一学历大专、本科的点击增加,按大专、本科、研究生依次填写。

三、工作经历

点击增加;

1、以文件分配到的所在单位开始依次填写,月份不能间断。

2、任职岗位:教师填写“教育教学”,工人填写“后勤岗位”。

3、单位性质类别:下拉菜单选择“20事业单位”子菜单中的“26中小学校”。

四、岗位聘任

点击增加;

1、全体教师填写“教师岗位”,工人填写“工勤技能岗位”。

2、岗位等级:中学高级教师全部填写“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中级职称教师全部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初级职称全部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职称未评定人员全部填写“未评(试用期)”。

3、聘任开始年月:取得职称的填写“聘任时间”,职称未评人员填写“工作时间”。

4、是否兼任其他岗位:全部填写“否”。

5、党政职务: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非科级干部均填写“0-无”。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点击增加;

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按照自己职称选填;未评填写“0-无”

2聘任开始年月:以聘任证或聘任文件时间为准。

六、教师资格

点击增加;

1、只填写必填选项(带*)

六、教育教学

点击增加;从2013年春季开始,每加一条,点击增加(如:2013年春季填完,再点击增加,填2013年秋季,以此类推)。

七、科研项目

点击增加。申报并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的人员填写,没有参与课题研究人员不填。(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八、科技著作

点击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九、科技论文

点击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十、专利成果

有国家专利局、国家科技协会、工商管理部门颁发证书的填写,没有的不要填。

十一、教学科研获奖

点击增加。获得科研证书或者奖励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十二、入选人才项目

点击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十三、国内培训

点击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依次点击增加)

十四、海外研修

点击增加。只有孙红海一人填写,其他人不填。

十五、技能及证书

点击增加。

证书信息:此项目只选择语言证书;证书名称填写:按普通话相应等级填写。其他的不要选。

技能信息:指拿到国家考试中心颁发的四六级证,选填语言技能。大学期间参加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选填计算机技能。(这里的计算机技能不是指你去临夏或兰州参加的评职称的计算机考试,请勿混为一谈。没有国家考试中心颁发的四六级证,国家计算机等级证的不要填写。

十六、交流轮岗:不填

十七、联系方式:不填

温馨提示:以上全国教师管理系统项目多、内容复杂,请各位老师认真对照填报说明填写,仔细阅读填报说明。

工作经历以学区为单位填写,不用填每个学校(同一学区)

近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将全面启动。那么河南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自助子系统怎么登陆呢?登陆的入口在哪?下面应届毕业生小编为您解答!河南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自助子系统【点击进入】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信息录入培训要点(河南)

首先在浏览器地址输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jiaoshi.haedu.cn(建议收藏),然后回车,进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浏览器:建议用IE8以上。进入子系统后,出现如下界面:

河南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自助子系统

输入用户名(用户名即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输入初始密码(学校下发的),首次登录按要求修改密码,安排教师要牢记。下面的工作就是完善信息了,共有14项,其中带红“*”的为必填项。完善相应项目信息时,需点击右侧的“展开”图标,如图:

1、首先输入基本信息

首先检查姓名与身份证号码是否有误(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如与档案上的名字不符,请点档案名填在“曾用名”一栏中),如有误,请及时与中心校管理员进行联系。点击右上角“修改”进行信息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图:

河南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自助子系统

特别提醒:进行逐项录入时一定按要求录入(注意,相应栏目右侧点开之后有选项),带红“*”栏目为必填项。注意,录入不是打字录入,而是按选项“选择”录入。

几项需注意的:

签订合同情况:(大多都属于聘用合同,否则据实填写);

进本校年月:(指的是进入编制所在学校的日期)。

教职工类别:干部为“专任教师”,工人为“工勤人员”。

是否是免费师范生:(凡自费的都是“否”,除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填“部署师大免费师范生”外,其他的是“地方免费师范生”,工人全部都是“否”)。

是否在编:(全部选“是”,个别无编的选“否”,如果无编,还要在“用人形式”那一栏做相应的录入)。

2、学习经历

有几段学习就新增几段,按照毕业证上进行填写,最好看着毕业证填写。

3、工作经历

有几段工作经历就新增几段。

注意:任职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不能交叉,最后一段工作经历的任职结束时间不填,表示是“至今”。

4、岗位聘任

填目前的岗位选择录入(干部选“教师岗位”,工人选“工勤技能岗位”),岗位等级(教师岗位分“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十三级”,中高(五、六、七级),中级(八、九、十级)、初级(十一、十二、十三级),据实填写。工勤技能分工勤技能一至五级,据实填写)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在“060中小学教师”中进行选择,“中高”对应“062高级教师”,“中级”对应“063一级教师”,“初级”对应“064二级教师”,未定级的选“065三级教师”。开始时间选评审通过时间次年的4月,结束时间不填,表示“至今”。工人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栏中选“0-无”。

6、教师资格

也就是发的那个紫色皮儿的“教师资格证书”,按照证上的填写。

7、教育教学

只填2016年的春季及秋季,按提示如实填写。

8、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

此项可填可不填,据实填写。

9、入选人才项目

此项可填可不填,据实填写。

10、国内培训

主要填写县级举办的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上培训、国培等,最好看好证件填写。

11、海外研修(访学):

此项可不填

12、技能及证书

①语言能力:有选项(汉语应该必选吧,或者再新增一项英语)

②其他技能:此项可不填

③证书信息

包括普通话证书、计算机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

13、交流轮岗——如果没有轮岗,在“交流轮岗类型”一栏中,选“0-无”。

14、联系方式

按要求提示,据实填写。

全部填写完成全,点击右上角的“完整性检测”按钮,数据完整,方可通过。

重要提示:在录入相关数据时,最好把所有的证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继续教育证、县级举办的有关培训、国培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的网上培训等)准备好,按照证书上内容进行录入。

第三篇: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表一:

1.服务中心名称为:XXX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2.中心负责人填写分管综治工作领导;

3.中心联络员填写综治委专职副主任或负责人。

表二:

1.工作站名称为:XXX村委(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

2.工作站长填写村委(或社区)主任;

3.网格联络员填写治保主任;

4.网格名称参照表三;

5.管辖范围填写:XX屯XX户XX人。

表三:

1.网格名称为:XXX屯网格或XXX片网格(几个小屯并为片);

2.网格负责人填写社长或屯长;

3.网格协管员填写经联社一名领导;

4.中心户主填写一名治安骨干等人员;

5.管辖范围填写某某人等10户XX人。

第四篇:填表说明

填 表 说 明

1、调查范围: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市各级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由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且参加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都纳入本次调查范围。

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纳入本次调查范围。

2、“单位基本情况”中的“单位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编制数”、“管理岗位人数(包括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管理岗位人数)”、“专技岗位人数”、“工勤技能岗位人数(包括技术工人岗位人数和普通工人岗位人数)”等内容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文件或编制卡为准进行填写;

“机构规格”包括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股级、副股级。未明确规格的,一律填写为“未确定规格”;

“单位功能”一栏,分别填写“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

3、“实有在编人员结构情况”按照现有在编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情况分别填写(即按其本人执行的工资标准所对应的岗位填写)。

4、“双肩挑情况”是指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或担任经核准的内设机构管理岗位职务,同时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按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工资的人员。

5、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表格中的三到十级职员岗位。

6、事业单位中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表格中的技术工一级至五级岗位。

7、表中对应逻辑关系:

编制数=管理岗位人数+专技岗位人数+工勤技能岗位人数,其中:

管理岗位人数=其中领导职数+其中内设机构管理岗位人数

工勤技能岗位人数=其中技术工人岗位人数+其中普通工人岗位人数;

实有在编人数=实有在编管理人员数+实有在编专技人员数+实有在编工勤技能人员数,其中:实有在编管理人员数=其中实有在编领导人数+其中实有在编内设机构管理人员数实有在编工勤技能人员数=其中实有在编技术工人数+其中实有在编普通工人数。

第五篇:填表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流程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勾选需变更的事项后进入系统修改设立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应内容。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期限、投资行业、业务类型、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组织机构构成、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1.注册资本计价币种的变化需进行备案。

2.企业类型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勾选“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栏”的“企业类型(转内资)”事项,将企业类型申请变更为内资。(不需要勾选“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和“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填报投资者股权变更情况,股权变更情况可在备注栏中说明。)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勾选需变更的事项后进入系统修改设立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应内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国籍(地区)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证照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并购交易对价、并购方式、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金来源地、投资者类型。

(三)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勾选“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栏,填写变更信息,包括“变更原因及方式”、“原投资者列表”和“变更后投资者列表”。因股权变更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等发生变更的,或因合并、分立导致股权变更的,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合并事项、分立事项、终止事项的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1.如股权受让或增资交易对价含溢折价,应填写“股权受让/增资溢折价”一栏。股权受让/增资溢折价=股权受让/增资交易对价-认缴出资额。

2.因投资者股权发生变更不涉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在勾选填写“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栏后,填写变更原因及方式,并填报新增投资者的基本信息、修改原投资者的基本信息或删除已丧失投资者身份者的投资者基本信息。

3.因投资者股权发生变更涉及企业新增注册资本,在勾选填写“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栏后,填写变更原因及方式,并填报新增投资者的基本信息、修改原投资者的基本信息或删除已丧失投资者身份者的投资者基本信息。同时,还应勾选“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填写相应的信息。

(四)合并:勾选“合并”栏,填写变更内容。因合并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投资者股权等发生变动的,还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勾选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或“投资者股权变更”栏。

注意事项:

1.新设合并的,被合并方(此处各方仅指适用备案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下同)需勾选“新设合并”项,填写变更信息,并勾选“终止”项填写相应的信息。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相应的设立备案或审批手续。

2.吸收合并的,合并各方需分别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吸收方应勾选“合并”栏中的“吸收合并”及“合并后存续”项后填写变更内容;被吸收方应勾选“合并”栏中的“吸收合并”-“合并后被解散”项后填写变更内容,同时还应勾选“终止”栏填写相应的信息。

吸收方是内资企业,因吸收合并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吸收方需办理设立备案手续而非变更备案手续。

(五)分立:勾选“分立”栏,填写变更内容。因分立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投资者股权等发生变动的,还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勾选并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或“投资者股权变更”栏。

注意事项:

1.存续分立的,存续方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勾选“分立”栏中“存续分立”项;新设方应办理相应的设立备案或审批手续。

2.解散分立的,被分立方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勾选“分立”栏中“解散分立”项。同时,勾选“终止”栏,填写相应的信息。分立后新设的公司应分别办理相应的设立备案或审批手续。

(六)终止:根据解散的原因,勾选填写“终止”栏中的相应选项。

(七)外资企业财产权益对外抵押转让:勾选“外资企业财产权益对外抵押转让”,并描述相关情况。

(八)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勾选“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并描述相关情况。

(九)中外合作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勾选“中外合作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并描述相关情况。

(十)备注:合并、分立、减资等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告的,应当在此说明依法办理公告手续的情况。

二、相关名词说明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

1.注册地址:填写注册地址后,需勾选是否位于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指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类型:按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分别填写“合资”、“合作”、“独资”、“股份制”。“股份制”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其中非上市公司中的“公众公司”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

4.投资行业: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划分的小类行业类别代码勾选填写涉及的行业,再从中勾选确认一个行业作为企业的主营行业。

5.业务类型:需勾选填写其中的一项或多项,不涉及各特殊类型的,勾选“不涉及以上各类型”。

(1)高新技术企业:系指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2)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系指依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等方式设立的研发中心。

(3)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系指依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独立部门或分公司形式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设立的研发中心。(4)功能性机构:系指依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分拨中心和其他功能性机构,以及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地区总部。

(5)投资性公司:系指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

(6)创业投资企业:系指依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7)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系指依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设立从事创业投资管理服务的企业。

(8)股权投资企业:系指依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股权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

(9)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系指依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股权投资管理服务的企业。

(10)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系指外商投资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臵的暂行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11)境内居民返程投资:系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开展经营活动。(12)投资性公司投资:系指由已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13)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系指由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设立的企业。

6.经营范围:按企业合同、章程载明的经营范围进行填写,并勾选承诺该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7.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按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勾选“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及其具体条目。

8.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按申请企业合同、章程中的币种填写。股份公司填写股本总额。

9.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系指通过股份、合同、信托或其他方式最终直接或间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现控制的自然人、企业、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实际控制人是境外的,需追溯至境外上市公司、境外自然人、外国政府机构(含政府基金)或国际组织;实际控制人是境内的,需追溯至境内上市公司、境内自然人或国有/集体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1.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1)中国投资者:所有中国投资者信息合并申报,仅填写“姓名/名称”与“认缴出资额”两项。其中“姓名/名称”项应填写为“中方A股”;“认缴出资额”项应填写所有中国投资者合计持有的A股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权益比例,并标明每股价格。

(2)外国投资者:

a.外国投资者持有的B股、H股以及其他股份(A股除外),应分别合并申报,仅填写“姓名/名称”与“认缴出资额”两项。其中“姓名/名称”项应填写为“B股”、“H股”或“外资其他股份(A股除外)”; “认缴出资额”项应填写所有外国投资者合计持有的B股、H股或外资其他股份(A股除外)的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权益比例,并标明每股价格。

b.外国投资者持有的A股,应按单个投资者分别申报,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栏下的所有信息。应在投资者“姓名/名称”项中加注“A股”,例如“XXX公司(A股)”。

2.外商投资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外商投资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系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

(1)中国投资者:所有中国投资者信息合并申报,仅填写“姓名/名称”与“认缴出资额”两项。其中“姓名/名称”项应填写为“中方持股”;“认缴出资额”项应填写所有中国投资者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权益比例,并标明每股价格。

(2)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应按单个投资者分别申报,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栏下的所有信息。应在投资者“姓名/名称”项中加注“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例如“XXX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

3.证照号码:填写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商业登记证明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出资方式:可多选,勾选相应的出资方式并填写其对应的金额。

5.投资者类型:

(1)境外投资者: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视同外国投资者,需在“投资者类型”栏的“境外投资者”项中勾选相应选项。

(2)境内投资者: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情况,是指该境内投资者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或该境内投资者的股东中有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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