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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林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龙林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第一篇:龙林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

责 任 书

领 导 机 关:**** 领导机关负责人: 第一责任单位: 村村民委员会 责 任 人: 第二责任单位:**林业站

责 任 人:

签订日期:二Ο一一年 月 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切实加强本村林改工作步伐,确保按期完成林改工作目标和任务,特与各村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从2010年2月开始,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配套改革,完善政策,加强扶持,搞好服务,规范管理,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林权产业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具体要求

(一)各村在2010年3月上旬必须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研究规划,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林改政策,营造舆论氛围。

1、成立领导小组。各行政村要成立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结合的林改领导小组民主推选产生村民林改理事会。村级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中央、省、市、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林改工作。村组要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乡林改办备案。

2、宣传动员。动员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林改、参与林

第二篇:龙林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

领导机关:****

领导机关负责人:

第一责任单位:村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

第二责任单位:**林业站

责任人:

签订日期:二Ο一一年月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切实加强本村林改工作步伐,确保按期完成林改工作目标和任务,特与各村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从2010年2月开始,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配套改革,完善政策,加强扶持,搞好服务,规范管理,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林权产业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具体要求

(一)各村在2010年3月上旬必须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研究规划,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林改政策,营造舆论氛围。

1、成立领导小组。各行政村要成立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结合的林改领导小组民主推选产生村民林改理事会。村级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中央、省、市、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林改工作。村组要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乡林改办备案。

2、宣传动员。动员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林改、参与林

第三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书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书

为确保如期完成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任务,根据《XX镇办事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用1年左右时间,若何完成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配套机制完善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改革范围

这次改革的范围是所有权属于集体的集体林部分。对权属有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要按照“逐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积极调解权属争议。对能够调解的,列入本次改革范围,对难以调解的,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以党政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林改领导机构;把工作电影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2、明确职责。镇林改办负责本辖区改革工作的管理和督促指导。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通过层层下达任务分解表和责任表,将任务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人。

3、落实经费。林改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财政预算。要统筹安排林改经费,确保林改工作所需经费,使林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4、保障人员。成立由固定人员专职从事林改工作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好工作班子,严格挑选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的工作人员参与林改工作。建立林改固定工作人员名册,确保人员到位。

5、严肃纪律。决不允许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对出现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社会和谐稳定。

四、检查考核

1、镇林改办将组织对各村林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充完善;并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工作。

2林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镇将予以通报表彰;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弄虚作假、引发矛盾的,造成社会不稳定,任务不按时完成的,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检查内容

1、组织领导、措施保障情况。成立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召开动员会,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情况,发现并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等。

2、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情况。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改革程序和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落实主体、明晰产权情况。95%以上面积的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签订或补充完善林地承包流转合同。

4、登记发证、档案管理情况。林权登记发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林权档案保管齐全、完整,群众与基层组织对发放的《林权证》比较满意。

5、改善管理、放活经营情况。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前提下,允许农民自主销售木竹,自主流转山林,坚持分类经营,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放活商品林经营。

6、强化监督、规范流转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程序良好,已经流转的山林合同主体、形式、内容得到完善,林权流转规范,符合法律程序。

7、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情况。行政区域内未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林木、乱征占林地等案件;山林权属纠纷、承包纠纷及群众反映的林改问题得到及时调查,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未发生群体事件或纠纷械斗事件,群众与基层组织对林改工作反映良好,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六、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和各村委会各执一份。

第四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讲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为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政策和技术规程,自治区林改领导小组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这是我区林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它包括林改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两个部分。我们这个讲座主要是对这个《办法》进行学习、理解,掌握《办法》的精神要点,以便在林改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第一部分林改相关政策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对我们在林改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一些相关政策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共有

1、自留山政策,2、责任山政策,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4、谁种谁有政策,5、林地流转政策,6、生态公益林政策,7、退耕还林政策,8、确权发证主体与对象的政策等八个方面。

1、自留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三条 规定,自留山长期稳定不变。继续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林业生产用途。自留山长期归农户使用,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自留山划定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应当退还农户或者划定新的自留山给农户,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收回的,不予退还;尚未收回的,维持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自留山统一组织造林的,不得改变自留山的使用权,所造林木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采伐时间,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营林费用后将所造林木归农户所有。

林业“三定”后,自留山、责任山合并,实行“两山并一山”管理,农户要求区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应当按照农户的要求分别确权发证;农户不要求区分的,可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当时已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并及时发放林权证;未经造册登记,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确认为自留山。

自留山位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自留山使用权;人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共同协商处理。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等量置换;也可以由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与自留山使用权人签订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归属、利益分成、使用期限。集体经济组织的山林全部纳入自然保护区或者森

林公园的,应将生态公益林的补助、补偿落实给自留山使用权人。

自留山使用权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不变。

2、责任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四条 规定,责任山在承包期内保持稳定不变。承包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全区统一规范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承包期限为70年,承包期内承包方依法享有责任山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力,并允许继承。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已签订有承包合同,但没有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期限的,要完善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责任山已落实到农户但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和调整承包的林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外迁,其要求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予以保留。承包合同生效后,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承包的林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开发、经营和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将承包的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

责任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经营,承包方要求归还的,应当归还。

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五条 规定,林业“三定”时未承包到户,目前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凡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按本次林改时确定的人数承包到户;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一)通过招标、拍卖、出租、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确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经营主体经营,所得收入按规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二)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继续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的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持有,收益按股分配。

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种植的林木,由该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木处置后,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并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落实经营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或者通过流转获得的收益,应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或公益事业,其中70%以上应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分配方案应经村民会议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谁种谁有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 第六条规定,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种植的林木,坚持“谁造谁有,可以继承,可以作价转让,林木依法采伐,产品自主处理”的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应补签承包合同,确定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第十七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经济组织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上种植的林木,由林木所有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落实经营主体后登记发证。

5、林地流转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七条 承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林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已经实行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第五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简介

XX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简介

XX镇现辖X个村X户X人,总面积X万亩,其中林地面积X亩,涉及林改面积X亩。已全面完成了勘界确权、合同签订和申请登记工作。当前,正在进行林权证的颁发工作,颁证率达到X%。林改工作主要抓了三个方面:一是宣传发动充分。我们充分利用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印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庄浪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庄浪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等林改资料X万份,发放承诺书X份,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X面,刷写固定标语X条,街道悬挂横幅X条,大力宣传林改政策知识,使林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全面完成林改任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操作程序规范。坚持把勘界确权作为林改工作的重要阶段和关键环节来抓,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镇村社逐级签订了责任书,组建了林改分配、评估、勘界和矛盾纠纷调处等领导小组,制订了《XX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整个林改工作中,我镇注重把握好“十五个环节”,“坚持四签字”、“五会定案”、“两个三分之二”、“四榜公示”、“四种模式”等方法步骤和相关制度,做到政策透明、决策分开、环环紧扣、程序到位、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在勘界划分时,采取公开协商,按序认地,平均搭配,现场抓阄等多种办法划分

林地,实行了“234”外业工作模式;即林地所有权人与林地使用权人同时到位;县、镇、村工作人员同时在现场;相邻四址人员同时到现场指认地界,确保了林改工作的公正合理。三是档案资料健全。严格按照《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林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资料,分前期文件方案类、调查资源类、合同类、林权登记类和综合类进行归档整理,对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做了详细的工作日志,确保了林改档案的齐全完整、规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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