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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申请事宜

劳保用品申请事宜



第一篇:劳保用品申请事宜

关于劳保用品(秋季工作服、安全帽)申请事宜

即将转入秋季,为了预防天气转变提前做好准备,特申请办公后勤人员与车间人员的秋季工作服。具人事资料统计现办公后勤人员43人,生产部人员48人。根据我司工作服管理制度规定:秋季制服发放标准是:办公后勤人员每人一套,生产部人员每人二套。即:43+48*2=139套(工作服)

为树立公司良的企业好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此次想申请和制服一体的帽子,帽子的配备只针对车间人员,限每人二个帽子。从安全化标准考虑,车间一线员工需每人再配一个安全帽。

目前工作服及一体的帽子颜色,暂定藏蓝色,价格:105元(含帽子,其中帽子10元一个)一套,供应商国华制衣,准备做160套(含安全库存),帽子100个(含安全库存),安全帽40个(其中管理人员8个,暂定白色,一线员工32个,暂定为红色)以上劳保用品费用预算为:160*95=15200元(服装费用)

100*10=1000元(帽子费用)

40*26=1040元(安全帽费用)

总计费用:17240元 以上请领导批示!

综合部

2012年10月13日

第二篇:劳保用品申请

劳保用品申请

由于冬季在各地施工现场比较寒冷,并且在室外工作时时常遇到风、雨、雪等情况,现在申请为部门内所有出现场的技术人员购置冬季工作外套。

工作外套应当可以防风,并适当防雨雪,类似半截大衣式样。有帽子,内有可拆除棉夹层。式样和颜色可以参照现有的工作服(深蓝色夹克)。口袋的设置也类似工作服,双臂设插笔和改锥的兜;左右胸部各有带盖的兜,下面两个斜插兜设置拉链;大衣和棉夹层里面多设置几个比较大的口袋,口袋设置拉链或可以扣紧。袖口不用收紧,但是可以用扣子扣紧。

由于现在正当施工时段,希望公司能够尽快审批。

监测项目部

2009-12-29

第三篇:居住证申请事宜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1.在北京具有固定住所;

2.资质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大专学历,并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3.在聘用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已签订劳动合同

二、资料准备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专学历需要有学历证书及中级职称证书原件(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非硬性规定,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50元以上,目前在办的人员基本申报每月个税基本都超过200元)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4.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本原件)5.申办人劳动合同

6.工作居住证申请表(本人需网上填写申请表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来)7.诚信声明 8.本人身份证原件

9.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单位出具)10.单位个税说明(单位出具)

第四篇:三八妇女节申请事宜

关于2013年 “三八”妇女节福利申请事宜

尊敬的领导:

妇女节将至,为体现公司领导对女同胞的关心和照顾,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增加公司凝聚力,促使公司更加和谐,鼓舞大家干劲,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局面,特提出以下妇女节福利申请:

1、妇女节当日,向公司内每位女性员工发放100元福利,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2、妇女节当日所有女性员工放假半天

以上申请妥否,请领导批示!

人事部

2013年3月7日

第五篇:申请特殊劳保用品流程材料准备

需准备材料/设施

1.营业执照;

2.生产场所和技术力量;

3.生产设备;

4.检测检验设备;

5.质量保证体系;

6.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步骤/方法

申请和材料初审

申请单位应按以上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报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要求的,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单位按要求重新填写或补充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应承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申办费用。

1.2

技术审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审查,提出技术审查报告。技术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合格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对相关技术文件予以确认、存档,并发出现场评审通知书;技术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

申请单位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复审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办。被终止申办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自终止申办之日起再次申办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时间间隔不少于90日。现场评审

经技术审查合格的,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组织专业评审人员对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管理体系等条件进行现场评审,提出现场评审报告。现场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下达的现场评审任务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组一般由2~3人组成;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派1名监察人员,监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人员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的有关要求抽封样品,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单,申请单位应于封样之日起5日内将抽封的样品寄往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4

安全标志的颁发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合格的,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该产品上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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