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统筹城乡社会发展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就贫困地区而言,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就必须紧紧围绕如何寻找和启动发展的“引擎”,增强动力做文章。那么,到哪里去寻找“引擎”,怎样增强动力呢?结合实际工作的体会,笔者认为关键要巧用“五力”。
一、更新观念,创新体制,激活“内”力
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除了客观条件和外部环境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力严重不足。表现为发展意识不强、体制不优、机制不活,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是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意识。要破除因循守旧,不思发展;信心不足,无心发展;一等二靠,被动发展的观念。树立积极主动想发展,克服困难求发展,扎扎实实干发展的氛围。对各级干部,要以发展论成败,凭实绩看政绩,激发干部群众的发展热情。二是创新体制,优化环境,减少阻力。减少阻力也是增强动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最根本的是要在体制上、政策上、服务上为县域经济创造宽松的环境。三是坚持民营主导,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大力推进民营化。积极推行中小型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造,盘活存量资产,通过解放思想,优化环境,深化改革,激发广大群众中蕴藏的发展潜力,发展民营经济。
二、广招客商,突破“瓶颈”,借助外力
投入不够,是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要解决这一问题,招商引资是最有效的办法。一是要创新招商理念。要牢固树立“只有开放,才能发展;只要开放,就能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建立招商网络,落实招商责任,健全激励机制,营造招商引资抓投入求发展的浓厚氛围,广泛聚集外来资金,激活民间资金,发展县域经济。二是要优化招商环境。要着重在优化市场环境、信用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鼓励招商引资、引智的长效激励机制。三是要提高引资质量。突出企业招商的主体地位,引导参与项目洽谈重点瞄准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型、高新技术型、出口创汇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大企业、大项目,发展县域经济。
三、吃透政策,争取项目,巧用推力
一是要启动内力。认真搞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精心谋划一批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相对集中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国债、民族发展等资金,积极
争取信贷和民间资本投入,力争一批事关全县大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一年办成几件大事,几年办成一批大事。二是要抢抓机遇。要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湖南省实施大湘西地区开发、省长扶贫联系点和湘西自治州建州50年大庆的机遇,积极运作,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州投资的计划笼子,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三是要加强项目监管。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监管,杜绝一切不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不良行为和在项目建设中搞偷工减料、欺上瞒下、吞食项目资金搞“豆腐渣”工程。
四、建设园区,打造平台,夯实“载”力
要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必须从加快城镇建设入手,特别是要着力建好一批工业园区。一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工业小区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要把工业小区建设与发展民营经济结合起来,与城镇规划和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工业小区发展规划,围绕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因地制宜地规划布局一批不同层次的工业小区,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二要突出特色,提高质量,创造拳头产品。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加强对名优特新产品的培育和扶持,制定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政策,鼓励小区在产业集聚的基础上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
和拳头产品。三要招商引资,集聚产业,加快小区建设步伐。要充分利用各种方法和途径,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引各种人才、资金和技术进入小区。鼓励优势企业、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进区办厂;新建的工业企业,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进区条件,都应在小区内布局;对于现有的小、散、乱工业小区和分散的工业企业,要通过清理整顿、兼并重组和政策引导,逐步吸引到小区内发展。
五、优化配置,整合优势,凝聚合力
要加快发展,必须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形成合力。一是要集中优势资源,培植特色产业。特色就是品牌,就是竞争力。对县域经济而言,要想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最重要的是要找准自己的特色优势,集中力量发展特色产业,形成竞争力。二是整合优势产业,实行集约式发展。实行相同和相近产业的集约式发展,可以有效地实现资源共享,节约企业生产成本,增强整体竞争力。通过几年的发展,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三是促进优势互补,开展对外合作。民族贫困地区的优势在于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劣势在于投资不够、科技水平不高、研发能力不强。只有加大与科技密集区、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合作,才能扬长避短,变劣势为优势。
金塔县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段。东、北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相邻。距省会兰州785公里。面积1.8万平方公里,人口13.2万。辖3镇10乡。县府驻金塔镇。汉武帝置会水县。北魏县废,为福禄县地。唐为肃州酒泉县地。1913年始置金塔、毛目2县。1928年改毛目为鼎新县。1956年撤销鼎新县并入金塔县。1959年金塔、酒泉两县合并建立酒泉市。1962年复置金塔县。地处走廊北部冲积平原。南部夹山,东西延伸。西北部为准平原残丘。中部北大河、黑河下游平原有大片绿洲。年均温8.0℃,年均降水量59.9毫米。境内有煤、铁、铜、铅、锌、芒硝等矿产资源。乡镇企业以发电、采矿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农业主产小麦、玉米、棉花,兼产糜子、豌豆、黄豆、谷子、高粱、瓜果、蔬菜等。畜养牛、羊、骆驼等。副食品以猪肉、禽、蛋、淡水鱼为多。酒(泉)额(济纳旗)公路纵贯县境,金(塔)梧(桐沟)公路通北山各矿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认为金塔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的文化,发展地方经济机遇和动力并存,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金塔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金塔县经济发展的优势
金塔县农业条件较好,产业特色
明显。金塔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水土光热资源充足,土地肥沃。近年来,围绕棉花、肉羊支柱产业和制种、番茄、孜然、温室蔬菜等新兴后续产业,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构筑了多元复合型的产业格局。全县年产皮棉保持在70万担左右,成为全省第一产棉大县。肉羊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饲养量突破了100万只大关,成为支撑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制种面积保持在5万亩左右,已为美国和东南亚国家繁殖籽种20年,是全国三大对外制种基地之一。年产洋葱、辣椒、番茄等加工出口绿色食品原料50万吨。全县肉羊饲养量达120万只,饲养肉牛、奶牛、生猪和鸡鸭鹅等畜禽80多万头只,是甘肃省肉羊基地之一。
金塔县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前景广阔。已探明的金属和非金属矿藏有8大类、50多个品种,总储量达20多亿吨,矿藏储量和品位均居甘肃省87个县市前茅。近年来,依托资源优势,全县上下集中力量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在加快科技创新,不断做大做强亚泰有色金属、宏运矿产品加工、灿阳钢铁、天奇冶炼、原煤开采等矿产品采掘加工业的同时,加大工业项目建设力度,拓宽项目建设领域,新上了神舟纺织、天隆纺织、金威拖拉机装配、万吨硫化碱生产、灿阳实业、巨龙棉业、西川黄金浮选等一批涉及领域广、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较高、产业关联度强的大项目,初步构建起了棉纱纺织、绿色食品加工、矿产品
采掘加工、建筑建材、机械化工为主的六大工业经济体系。
金塔县基础条件完善,发展环境优越。近年来,金塔县城乡基础条件得到很大改善。鸳鸯池续建配套、黑河节水改造、三北四期、退耕还林、通村油路、电网改造、小康住房、通讯工程等项目相继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促进了农村发展。城市基础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近年来先后组织实施了航天广场、商贸步行街、解放路改造、金鼎湖、清泽溪、金鑫工业区等重点工程,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有力改善了人居环境,聚集了商机人气。酒航公路从县境内穿过直达航天城,鼎新机场有通往首都北京的航线,随着航额公路等交通要道的即将完工,将彻底结束金塔的“盲肠”历史。
金塔县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金塔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公元前121年汉代设置会水县至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金塔是镶嵌在巴丹吉林沙漠边缘的戈壁绿洲,素有“塞上江南”之美称;金塔是现代飞天的故乡,神舟飞船升空的地方。境内有石城石海、黑河环流、高峡平湖、大漠孤烟等自然景点。金塔文化积淀深厚,有长城烽燧30多处,古城遗址多地尚存,居延汉简全国之最,魏晋古墓省内稀有,唐代陶艺、汉代兵器、宝塔雄姿、青山寺院、榆井道观等历史文物遗迹,浓缩了金塔近四千年的历史人文。
二、金塔县
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202_年,金塔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9.73亿元,财政收入6762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3707元,超过全省人均水平3372元,比酒泉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6817元。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8元,比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10012元低1004元,比酒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1269元低22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129元,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329元高2800元,比酒泉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106元高23元。三次产业之比为45:19:36。
至202_年底,全县工业企业、非公经济总户数达到2793户,从业人员达到28596人,其中,各类工业企业共有547户,从业人员5372人。全县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8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7.6亿元,占全县国民经济总量的26%,上缴税金3701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58.9%。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7家,规模以上工来企业完成总产值26979万元,比上年增长19.2%,完成工业增加值9853万元,比上年增长21.5%,实现销售收入27496万元,比上年增长26.2%,上缴税金1851万元,比上年增长26.4%,占全部工业上缴税金的76%。工业企业从资产规模上看,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16户,100万元以上的有58户;从销售收入上看,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12户,在100万元以上的有48户;从上缴税金上看,年上缴税金在1000万元以的有
2户,100万元以上的有8户,10万元以上的25户。
农业方面,202_年,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8.74亿元,比202_年增长7.8%。种植业主要以棉花、粮食、高效植种、蔬菜等为主,金塔县42万亩耕地中,棉花的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粮食种植稳定在7.5万亩,高效植种面积稳定在3万亩,番茄种植面积稳定在1番茄万亩,形成了以县内36家棉花加工企业和2家纺纱企业,金塔县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国内外种子公司为依托的订单式、公司+农户的农业发展新模式。
畜牧业是金塔的传统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由千家万户向规模养殖升级,全县建有大中型养殖场350多个,各类畜禽饲养量210万头(只),出栏率48%。养羊是畜牧业发展的主力,全县羊只的饲养殖量稳定在100万只。
对外贸易不断扩大,202_年出口总额达到1000万美元,比202_年增长25%。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202_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9.53万人,比202_年增长36.1%,实现旅游收入3181万元,增长31.6%。
三、金塔县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㈠有利条件
1、农产品比较优势明显。金塔是一个农业县,土地肥沃、光照充足,农产品以产量高、品质优而著名,棉花、高效植种、酱用番茄、脱水菜、肉羊是全县农业的支柱产业,基本形成了县内精深加工销售的格
局,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同时也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仅棉花一项,全县棉花种植面积约稳定在30万亩,籽棉产量稳定在10万吨,如果全部实现由皮棉加工到纺纱织布转变,按照近一两年市场皮棉价格每吨皮棉可增值6000元,可新增产值1.5亿元,实现利税2500万元以上。境内年日照时数达3300小时,因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气候环境特别适宜高效植种,目前,网式参菜的亩收入都在1万元以上。
2、资源开发潜力较大。县境内初步探明的各种矿产品达30多种,探明的储藏量约在20亿吨,在亚泰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和宏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年上缴税金超过1000万元的矿产品精选深加工企业为龙头的带动下,形成了以铜、铁、镁、煤、铅、锌、黄金等矿产品精选加工企业50多家。丰富的矿产资源,为金塔县发展矿产品精选加工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光热风等清洁能源开发是国家鼓励和扶持的重点产业,发展前景比较广阔。金塔县风能光热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省上确定了“建设河西风电走廊,再造本部陆上三峡”,在酒泉实施千万千瓦级风基地的战略构想,将为金塔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全面提升金塔县工业化水平。金塔县共有劳动力58032人,有剩余劳动力近2万人,有50%以上的剩余劳动力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劳动力价格相对较低,具有很好的发展纺纱、织布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动
力资源优势。
3、工业生产能力扩张迅速。202_年,金塔县完成工业增加值2.6亿元,与202_年相比增长2.4倍,年均增长28%。主要工业产品增长迅速,202_年生产原煤8.15万吨,铁矿石成品7.7万吨,氧化球团3.17万吨,萤石精粉1.02万吨,铜0.05万吨,发电量1920万千瓦。
4、区位优势逐步凸显。214省道和酒航公路通过金塔县城,酒航铁路、嘉蒙铁路从金塔境内通过,酒航公路直通鼎新机场和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交通便利。酒泉市、敦煌、嘉峪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毗邻金塔县,经济增长极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肩水金关、地湾城、大湾城、石头城等文化旅游名胜为发展旅游业,提升金塔名气,带动金塔县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领先全省的金塔县“网络连乡村,信息进万家”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工程,为推荐金塔,让外界了解金塔搭建了信息网络平台。
(二)制
约
因
素
尽管金塔县经济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总体上看,仍然处在一个打基础、做铺垫的阶段,合理正确地对金塔县经济发展进行定位,分析其制约因素是深入研究,长远规划金塔县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工业化程度低,基础薄弱,发展规模小。工业化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历史演进过程。如果一个国家工业部门产值和就业人口比重在
国民经济中占优势地位,则被认为是实现了工业化。202_年甘肃省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为14.3:47.5:38.2,金塔县为45.3:18.8:35.9,农业的份额非常大,工业基础薄弱,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小,农业经济特征很明显。可以说,金塔县还没有跨入工业化的门槛。展缺乏大项目带动。
2、特色矿业没有形成规模,开采量小。金塔县有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分布于沙枣园子、七个井、穿山驯、白山堂等70多个矿点。其中,以煤、铁、铜、铅、锌、萤石、芒销等为优势矿产,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矿业在工业中所占比重较低,矿业总产值较低,矿业企业经营方式粗放,开采企业重开采轻加工,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零星开采,县内规模开采企业仅限于铜、铁、石棉和一小部分煤矿企业,目前,仅有金塔县大庄子乡灿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县天奇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县亚泰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等极少数企业进行产品初加工以外,其它矿产开采企业多以出卖原料获取利润为主要方式。
3、工业技术含量低,产业链条短,结构单一。
改革开放30年以来,金塔县工业发展主要依托农产品加工,矿产资源开采和冶炼两大优势。从农产品加工来说,实现了精深加工的现在只有番茄和脱水菜两个品种,以前,金塔县的糖也在县内加工成白糖出口,但由于前些年糖市场波动,糖价下跌,农民种植
积极性不高等多种因素已经退出市场。金塔虽然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都非常大,号称全省第一产棉大县,全县有40家棉花加工企业和2家纺纱企业,但棉花加工企业仅仅是将棉花收购回业进行皮棉加工,2家纺纱企业仅仅是将县内一部分皮棉纺成粗纱,并没有完成向纺纱织布精深层次的加工,加之技术含量低,资金不到位,产业链条短,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优势产业并没有转化成为经济增长的优势。
4、发展后劲不足。具体表现为缺乏大项目、大产业支撑,新上项目少,202_年,第二产业的比重为31%。从城镇化水平来看,全国和酒泉市已进入工业化的实现和经济增长期,而金塔县城镇化率仅为45%,低于酒泉市的平均水平。金塔县共有工业企业41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7家,仅占全部工业企业的8.1%。矿业在工业中所占比重较低,矿业总产值较低,矿业企业经营方式粗放,开采企业重开采轻加工,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零星开采,县内规模开采企业仅限于铜、铁、石棉和一小部分企业。
四、加快金塔县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㈠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加快工业发展
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而减少农民的最重要途径就是工业化,工业化水平低是绝大部分县域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县域经济与农业划等号。县域经济不
仅是农业经济,而且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产业,仅仅依靠农业发展不可能克服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土地与人口之间的尖锐矛盾及县级财政困难、农民增收迟缓、农村发展严重滞后等各种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依靠工业的迅速发展来解决。立足我县现状,着眼长远发展,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不仅是增强县域经济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现实选择。
1、狠抓项目建设,提高工业经济的总体质量。金塔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经济总量小,工业基础薄弱,财政压力大,加快发展十分紧迫,如果没有项目作支撑,发展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今后金塔县项目建设应以增加财源税收,增强发展后劲,能够长远带动为目标,坚持大小并举,扩张总量,做大做强的原则,依托本地资源优势、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地抓好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度和广阔市场前景的工业项目,使发展潜力变成发展实力,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为发展思路和方向,重点抓好棉花产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矿产品采掘加工业,新型能源产业,新型建材产业,机械制造产业,生物化工产业。以发展粮食化工、农用化工为重点,加快开发生物有机肥、复混肥、专用肥生产和生物饮料、塑料制品等生物化工业,填补产业空白,培育形成后续支撑产业。
2、推进园区经济,以集约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工业化是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以
工业园区为载体发展工业有利于资源整合,提升综合配套能力,降低投资成本,形成聚集效应,增强引进人才、项目、资金、品牌的吸引力。金塔县要实现经济跨跃式发展,必须抢抓机遇,把建设工业园区作为发展特色经济、壮大企业集群、加快财源建设的重点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集聚效应,走依托工业园区办工业、上项目的路子,使项目向园区集中,投资向园区流动,人才向园区涌流,技术向园区转移。发展园区经济要注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树立今天的工业园,就是明天的工业城的理念,优化服务,营造园区良好的投资环境,注重“产业集聚”,打造园区招商核心竞争力,健全机制,推动企业融资。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引导、帮助园区项目利用好金融信贷政策,推动进入园区的项目银行对口联系扶持制度建设,通过信贷扶持,支持园区项目做大做强。抓好招商引资,搞好项目储备。
3、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创新是现代经济发展和企业竞争中最关键的问题,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加快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需要。从金塔县的现有企业来看,政府和企业对科技投入较少,工业科技研究开发比较薄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工业科技研发推广重视不够,用工业科技改造传统优势产业的步伐比较慢,科技对企业贡献率较少。因此,要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主攻技术含量高和运用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 的新项目、大项目,鼓励现有企业加快与发达地区和本地区企业的技术合作,鼓励规模骨干企业创名牌、搞技改,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引进现代经营理念,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㈡ 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工业化理念推动农业产业化工作,依靠投入拉动、政策推动、科技带动,切实加快完善农村各项基础设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狠抓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要狠抓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按照“巩固基地、拉长链条、高产高效、做大品牌”的思路,巩固提升棉花、肉羊两大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制种、瓜菜、番茄等新兴特色产业。按照“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加速流转,向种植能人大户集中,逐步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路子。大力发展以棉花、畜产品、林果产品和粮食为主的龙头企业,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建立一批组织完善、运行规范、经营有方,能够带领农民闯市场的农村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推进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狠抓鸳鸯、黑河两大灌区水利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快人畜饮水改造步伐,切实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加快
农村电力事业发展和交通、通讯设施建设;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狠抓重点集镇、中心村和小康住宅建设,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
㈢ 突出提升城市品位,加大城市建设力度
城市化的实质含义是,人类进入工业社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开始了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的过程。与这种经济结构的变动相适应,出现了乡村人口比重逐渐降低,城镇人口比重稳步上升,居民点的物质面貌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向城镇性质转化和强化的过程。
工业集聚效应同城市辐射带动,是现阶段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两大动力,城市化是实现工业化的必然途径,特别是县城、重点中心镇和小集镇,既可有效地聚集各种生产要素,又可直接辐射带动农村经济,是协调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城镇化水平越高,土地基础设施利用率就越高,使用边际成本就越低,资源的利用率就越充分,经济主体间的交流就越多,产业间自然会形成相互衔接的链条,人流、物流、信息流、产业链的互动性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就会出现以农兴城、以城促农、城乡联动,农民不仅进得来、留得住,而且可以将城镇的文化、科技、信息向农村扩散,更好地发挥“辐射源”的作用。振兴县域经济,就必须做好城镇化这篇大文章。
㈣突出招商引资,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力
环境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条件,哪里的发展环境好,哪里就会聚集更多的生产要素,经济就会出活力、出效益,发展就会充满竞争力。因此,要高度重视环境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发展环境的全面优化。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投资创业的政策环境,根据我县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新的需要,及时清理和修订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文件规定。制定更加开放的投资政策,向客商提供比周边县市更加优惠、更加快捷、更加到位的服务。尤其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对经济结构调整起重大推动作用,能大幅度增加税收的大项目、好项目,要坚持特事特办,在投资者关注的收费、办证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优惠。要不断改善金融服务,金融部门要树立“共荣双赢”的理念,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力度。以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遏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习气,为投资者提供最优的政务服务。
第二篇: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
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增长
谢筱勐
根据社科院报告显示:我国是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3.26:1,且还有增大趋势。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是党中央根据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主要矛盾,致力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三农”难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共中央、国务院202_年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中进一步提出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一、我县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根据党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于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加大”三农“工作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的决定,并连续推出了系列举措。多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我县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培育“一主六优”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同时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战略。通过多措并举,全县上下真抓实干,我县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农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时期,于都“一主六优”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格局基本形成,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新增4个万亩柑桔基地,柑橘总面积达15.3万亩,被评为全省果业生产十强县。油茶总面积达13万亩,被列为全国高产油茶示范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44.25亩,粮食总产量年均稳定在25万吨,确保了粮食安全生产。生猪年出栏达30万头,农业总产值达24亿元,增长5%。培育农业产业化省、市级龙头企业8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启动并完成新农村建设点1400多个,占全县自然村的32.6%;受益农户达5万多户,占全县农户数的31.7%,连续多年被省市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县。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0座,完成水利工程5823座,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30平方公里,恢复灌溉面积4.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3万亩。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受益群众达14.5万人,被列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和渡改桥项目建设投资6.2亿元,修建通村水泥路1135公里,实现100%行政村通水泥路;完成渡改桥18座,30万群众告别“摆渡过河”的历史。民生工程大力推进,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全县五年累计安排民生支出46.1亿元,每年均占全市的八分之一以上,其中202_年民生投入14.2亿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80.6%,增长17.4%。新农保参保人数达38.8万人,参保率达81.5%,发放养老金5585万元,发放率达100%,8.1万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提前享受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新农合参合率达97%,统筹基金使用率达88.6%。农村低保补差水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教育强县战略的实施,实现了城乡公立学校义务教育全免费,新改建农村中小学校舍23.9万平方米。
农村卫生事业跃上新台阶,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体系不断健全,被评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实施了城乡电网改造工程,新建移动电话通讯基站306座,电信、移动、广电等网络覆盖率达97%。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启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战略的实施,仅县工业园就了吸纳了2.12万农民工就业,农民素质和农民收入均大大提高。202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72元,年均增长8.5%。
于都县统筹城乡发展在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难度较大。“十一五”期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低四点一个百分点,202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72元,年均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5元,年均增长12.6%。城乡收入比为3.36:1。我县人多地少,土地流转较为困难,农业经营规模普遍偏小,生产力水平较低,农业经济效益提高难度较大。农业产业化进程还不快。二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虽然覆盖面较广,但保障水平较低。三是我县是欠发达的县情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自身财力还较弱,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缺口还很大,水利设施还相当破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很差。扶贫开发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贫困人口基数仍然较大,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任重道远。
二、当前影响和制约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以及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的主要问题
农村现行产权制度和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当前影响和制约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体制、机制性障碍。根据现行农村产权制度,农民目前几乎同产权无缘。对承包的土地,没有产权;对宅基地,没有产权;甚至对宅基地上的住房也没有产权,连房产证都没有。由于宅基地及其上面建造的住房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所以他们既无法出售,也不能抵押,从而制约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实现。这不仅不利于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严重阻碍城镇化进程。同样,现行的区分农业和非农的城乡户籍制度阻碍了人口的合理流动,特别是给进城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创业、教育、医疗等方面造成了极大困难。
于都是革命老区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延伸县。我县的经济和社会事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自身财力较弱,难以承载巨大的发展建设压力。亟需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扶持。一是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建设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和资金时尽量对于都实行倾斜;二是在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多给予支持和帮助;三是请上级相关部门多来于都考察、指导改革发展和建设事业,特别是对于都的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三、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思路、模式与路径探索
于都县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于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总纲,以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为抓手,以培育优势农业主导产业、建设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民生为重要内容,以抓好“五个统筹”为工作路径,实现于都经济社会的全面持续协调发展。
工作路径和模式是:
1、抓好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一是科学制定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二抓好规划的执行和落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不能视规划为儿戏,规划的变更必须严格按程序审议、审批。
2、抓好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积极推动土地、资源、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有序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针对于都人多地少的县情,要在农民自愿、并充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
3、抓好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目标,在抓好二、三产业的同时,农业产业重点抓好粮食、生猪、柑橘、蔬菜、奶牛、油茶、光皮树等优势产业,在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把生猪、柑橘产业打造成于都富民强县的农业先行产业。力争将生猪产业打造成“全国有影响、全省争一流”的年产值超35亿元的产业集群。柑橘产业力争实现总产值20亿元以上。
4、抓好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城乡配套服务功能一体化。“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基本农田水利建设,禾丰下堡河道治理,动植物检验检疫,造地增粮工程,贡江南岸城市防洪工程,应急水源建设,土地复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农村户用沼气及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农机化技术学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新陂、黄麟、利村、葛坳等圩镇防洪工程,利村项目区崩岗治理工程,盘古山河流治理及防洪工程,梓山镇河堤除险加固工程,金溪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5、抓好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合理布局科教文卫等资源,创新社会事业融资和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要重点抓好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善。在抓好农村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建立鼓励优秀教师、医生到农村学校、卫生院工作的奖励、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学校、医院的教学和医疗水平。
四、统筹城乡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分析
统筹城乡发展重点要建立健全财政支撑体系、金融支撑体系、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体系、农民创业就业支撑体系、农村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及农村社会保障支撑体系等。
1、建立健全财政支撑体系,形成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2、建立健全金融支撑体系,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3、建立健全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包括构造丘陵、山区型特色产业体系,培育新型产业化组织,发展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新型农民,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和实用技术培训等。
4、建立健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体系。
5、建立健全农民创业就业支撑体系,如出台鼓励农民创业的政策制度,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城乡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统一管理,完善农民工培训和转移体系,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流通服务业等。
6、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一是城乡教育服务体系,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发展高、中等职业教育,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问题。二是城乡卫生服务体系,以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重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覆盖城乡。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文化人才结构,开放文化市场,解决基层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等问题。四是科技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支撑发展的科技服务体系。五是城乡一体的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7、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支撑体系,一是在确保农村养老及医疗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讲,就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公平对待农民,使农民获得平等的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权益,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包括财政、金融、投资、产业、就业、土地、户籍等方面政策在内的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重点在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共进的良好局面。
第三篇:关于加快镇域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快镇域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村镇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加快小城镇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有着直接的带动作用。当前在我县村镇建设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村镇规划意识淡薄,建设起点低,村镇建房布局混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村镇居民中普遍存在封建迷信思想,建房看“风水”,不按规划;忽视基础设施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集体经济脆弱,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等,近两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这一现象较以前有所改善。但总的来说,我县村镇建设发展还很不平衡,整体水平不高,村镇建设发展的滞后在不同程度上制约镇域经济发展。站在履行规划建设管理职能这一角度来讲,要突破这一障碍,关键在于加快村镇建设,调整产业布局,形成地方特色。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施:
1、要有科学规划。要牢固树立规划是法、规划是龙头、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的观点,切实抓好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在规划编制工作中,站位要高、定位要准、谋划要远,不仅要注重规划的系统性、完整性,更要在提升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保证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去年以来,我县村镇规划工作进展很快,但科学合理、梯度发展的城镇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要协助乡镇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新村,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做到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不搞“一个模式一刀切”,建设体现赣县客家风情和产业特色的人文新村、生态新村、社区新村、旅游新村和产业新村。扶持茅店、江口、吉埠、南塘、田村、白鹭、湖江、王母渡、韩坊、五云、沙地等一批牵动力强的中心乡镇、特色乡镇,改善城镇面貌,增强城镇凝聚力。
2、要有产业支撑。要把产业发展放在突出的位置,积极培育经济基础,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做响沙地板鸭、阳埠腐竹、吉埠贡芋、田村密梨等品牌,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村镇发展,以村镇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小城镇连接城乡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服务业,并大力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增强小城镇的服务功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资金、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带动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吸引农村人口和农村非农产业向小城镇集中,推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3、要有地方特色。一是注重产业特色。要充分考虑本地资源,大力推广“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培育具有比较优势的地方特色产业。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要着力打造特色旅游小城镇。二是注重文化特色。重视和加强民族历史文化的保护、挖掘和利用,重视人文精神培养,不断丰富村镇的文化内涵和底蕴,营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氛围。三是注重建筑特色。要结合民族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确定相对统一的建筑风格,体现本地历史、文化、民族特色。通过地方特色的培育,做到自然、人文景观与现代气息交相辉映,相辅相成,创造出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时代气息的新型村镇。
4、做到节约集约。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来保障发展。要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严禁建设脱离实际、违反标准的“形象工程”,严格控制工业项目土地投资强度。要引导农村村民住宅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5.注重生态保护。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经济建设、村镇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
第四篇:惠州统筹推进域内城乡义务教育
惠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
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升级,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2_〕4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治理体系为重点,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等新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增加城镇学校学位供给,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整体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
(一)更好地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四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即: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校。(牵头部门:市、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2)市、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镇、村规划时,应将配套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包括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和用地等)作为审查内容,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各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小区用地“招拍挂”时应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严格新建小区的规划验收,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得组织验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义务教育设施用地和建设得到有效落实。(牵头部门:市、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3)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4)实施“交钥匙”工程,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范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科研中心)作用,切实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水平。(牵头部门:县(区)教育部门)
(5)深入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保持帮扶农村学校全覆盖,深化城乡结对学校联动管理、联动教研、联动考核,通过“捆绑”,强化城市学校的“连带”责任和农村学校的“跟进义务”,努力实现城乡学校“硬件”建设水平基本一致,管理水平基本一致,师资水平基本一致,学生综合素质基本一致。(牵头部门:县(区)教育部门)
(6)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分辖区初中学校比例。202_年起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分辖区初中学校达到55%,适当时机提高至60%,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引导生源均衡配置。(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7)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加强农村学校校长、紧缺学科教师、各学科骨干教师及班主任培训。(牵头部门:县(区)教育部门)
(8)对在校生规模不足 100 人的学校(教学点),要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牵头部门:县(区)教育、财政部门)
3.切实消除大班额。
(1)要通过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等项目,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化建设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力争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202_年达90%,202_年达93%,202_年达98%以上。新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具备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否则不予审批通过。(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牵头部门:县(区)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
(4)要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条件成熟时在更大范围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试点,形成引领示范作用。(牵头部门:市教育部门;配合部门:县(区)教育部门)
(二)统筹城乡师资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1.优化教师编制管理。
(1)贯彻执行省制定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农村边远地区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牵头部门:市、县(区)编制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5)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支教等途径和方式,推动城乡教师交流,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每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5%,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
(6)积极鼓励和引导乡村志愿支教活动。(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财政等相关部门)
3.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加强市、县(区)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和专业能力提升的递进式需求,按需精准施训,提高培训质量。落实教师、校长每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深入实施“强师工程”,加强名教师、名校长等领军人才和骨干教师培养,发挥领军人才、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4)鼓励在职教师提升高层次学历,对参加国家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的惠州市所属公、民办
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市、县(区)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4)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牵头部门: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部门;配合部门:县(区)国土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
5.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1)合理确定县域内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实行岗位总量、等级、结构比例动态管理,逐步推动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健全教师准入制度,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相统一的有效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中小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认真总结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经验,全面推进教师“县(区)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部门依法统筹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职务(职称)评聘、考核评价、流动调配等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县(区)
1初中1,950元/年/生,另外不分小学初中发放电子教育券补助200元/年/生。民办学校收取学费时按学期给予抵扣学费。如果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中包含课本费,则还要退还课本费。市和各县(区)可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适时适度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
(5)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发展改革部门)
(6)对随迁子女和本地户籍学生实行随机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
(1)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2_〕23号)要求,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牵头部门:市、县(区)民政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教育、公安、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
(2)要完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留守儿童变动信息。(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一人一档”建立留守儿童学生
3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
(四)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1.深化治理结构改革。
(1)要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在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多校区、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健全学校管理制度。
(1)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品质提升。(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5(4)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5)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少年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6)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1)县级教育部门要把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严禁学校入学考试,严禁办重点校,严禁编重点班,严禁违规补课,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课时。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依规办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及时纠正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综合育人质量。
7导教师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改进优异学生的培养方式,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帮助学生学会学习。(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全面开展城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4年级和7年级学生(含民办)。监测学科为4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及科学,7年级语文、英语、数学及物理。监测时间为4年级上学期期末,7年级下学期期末。监测所用试题、调查问卷等,由市级教研部门统一组织,其中初中教育质量监测由市、县(区)教研部门统一安排,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以县(区)教研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教育局随机抽样选校选班、统一测试流程、监督收卷与评卷、统一采集数据、统一监测评价。依据当年质量监测数据及中考成绩,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整体评价与分层次评价相对应的原则,将监测结果作为考核县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团队的重要依据之一。(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4.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1)实施“惠州教育云”工程,深化“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偏远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9(3)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督导评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覆盖率202_年达40%,202_年达80%,202_年达100%。促进各县(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政府责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城镇化进程,从促进惠州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1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和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落实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等工作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依法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要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第五篇: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导则
(试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2_年1月9日
前 言
本导则用于指导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
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任务,也是流域及区域水环境改善的关键。县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是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展方向,是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难题、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较好方式,是加强村镇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编制而成。导则借鉴了江苏省常熟市及其他一些地方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好的经验,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运行的原则,提出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导向要求,并在各地经验基础上凝炼了农村污水治理适宜技术及选择。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负责解释。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 统一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统一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 统一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 统一运行......................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 农村污水处理适宜技术及选择(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指导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提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制定本导则。
1.0.2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是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以县(市)域为基本单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的原则组织实施。
1.0.3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是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展方向,具备条件的县(市)应按本导则要求,推动城乡污水统筹治理。1.0.4 县级市和县域人口密度较高(>202_人/平方公里)的县宜开展城乡污水统筹治理。
1.0.5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管理、规划、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
2.0.1 县(市)域
县(市)行政辖区的地域范围。2.0.2 镇区污水
乡镇建成区内市政污水的统称,包括综合性生活污水和进入乡镇建成区污水管网的产业废水,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截留的雨污水。2.0.3村庄污水
村庄居住区内产生的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的综合性污水。2.0.4 村镇污水
镇区污水和村庄污水统称村镇污水。2.0.5集中处理
村镇污水经支管、干管和主管所组成的管道系统输送至县(市)域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方式。2.0.6 村组处理
以村(组)为单位对村庄污水进行收集,使用独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方式。2.0.7 分户处理
采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一户或相邻几户居民家庭污水就地处理的方式。2.0.8 分散处理
村组处理和分户处理统称分散处理。2.0.9 统一运行
由一个运营主体负责多个污水处理厂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方式。2.0.10 污水管理区
由同一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覆盖的所有区域。
第三章 统一管理 3.1管理责任
3.1.1 县(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主体,应制定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统筹县(市)域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1.2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应遵循城乡污水治理由同一部门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由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市)域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体系和长效运行的保障机制。3.1.3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应与经批准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一致。3.1.4 乡镇人民政府应按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要求,在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下,组织本镇(乡)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1.5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覆盖范围内的居民和排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积极支持和配合城乡污水统筹治理工作。
3.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
3.2.1 县(市)域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应根据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确定。3.2.2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做好县(市)域城乡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的行业指导和运行监督管理,确保设施建设和运行质量。
3.2.3 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其工程立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及价格管理措施的制定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3.2.4 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相关环境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依法做好污水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2.5 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防洪规划,并与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3.2.6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按规定履行用地征收和审批手续。3.2.7 县(市)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编制资金预算,做好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3.3资金筹集
3.3.1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资金包括财政投入、收费、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社会资金投入等。
3.3.2 县(市)人民政府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居民污水处理费和企业排污费的统一征收,统筹用于城乡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3.3.3 县(市)人民政府可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村镇污水处理设施。
第四章 统一规划 4.1主要原则
4.1.1 按照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打破行政区划,统筹考虑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种方式,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统一编制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
4.1.2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总体目标应符合县(市)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发展需要,量力而行,适度超前,分期分批,逐步实现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的全覆盖。
4.1.3 根据污水处理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运用改建、扩建和新建等多种手段,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配套完善并优化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的设施系统。
4.2 治理目标及标准
4.2.1近期重点治理的对象应包括所有的乡镇建成区,以及各类水体保护区内的村庄、城镇周边村庄、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名村、农村新建集中居住区和中心村;
其他纳入近期重点治理的村庄宜在50户以上、人口密度≥50人/公顷且已通水通电和普及水冲厕所;
对于近期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条件的村庄,应通过村庄整治,强化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排放管理。
4.2.2 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及污染物排放应按照国家或地区相关标准执行。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如回用于农田灌溉,宜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_)。
4.3 规划编制
4.3.1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概况与现状分析,污水量预测,污水处理目标与标准,集中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分散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工程概预算,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4.3.2 集中污水处理系统规划编制应测算各镇区分别建设污水处理厂时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测算相邻镇区(含城区)合并建设污水处理厂时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以及合并建厂时所增加的管道建设成本和管道运行成本,对分别建厂和合并建厂的经济性进行比较。
4.3.3 集中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应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综合比较的基础上,优化集中污水处理厂布局,划分集中污水处理管理区,分别编制各集中污水处理管理区的污水处理规划,汇总形成县(市)域集中污水处理系统规划。
4.3.4 位于集中污水处理管理区主干管1千米范围内且污水可以自流入主干管的村庄,应优先考虑纳入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区规划范围。根据集中和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比较结果,确定具体村庄污水处理的最终建设方案。4.3.5 分散污水处理系统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纳入分散污水处理系统的村组、户数、人口,水量预测,近期治理重点项目和中远期治理计划,分散污水处理的总体技术原则等。
4.3.6 集中污水处理管理区规划范围之外的村庄应全部纳入县域分散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范围。
第五章 统一建设 5.1 一般规定
5.1.1 县(市)人民政府应按照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织县(市)域污水管网和集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建设,做到镇村同步实施,厂网建设和配套工程同步开展。
5.1.2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制定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建设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指导并督促各乡镇政府按照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规划的要求建设村庄污水处理设施。
5.2 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2.1 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要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统一建设。5.2.2 新建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应尽可能按照集中运行的方式,统一设计选型,提高人员、物资、信息和辅助性设施的共享程度。
5.3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3.1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遵循适当集中的原则。除采用强化自然处理技术可以因地制宜选择以外,村组集中处理设施和分户处理设施所选用的技术形式均不宜过多。
5.3.2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的选择应有利于节约人力。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可采用定期维护与事故检修的运行方式,宜选用维护量少、维护频率低的技术。
5.3.3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本导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颁布适合在本县(市)域使用的分散污水处理适用技术目录,供设计单位选用。
5.3.4 设计单位应根据适用技术目录和批准实施的工艺设计原则开展工程设计与可行性研究,通过方案比选确定分散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最终技术方案。
5.3.5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分散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的全程监管。
5.3.6 试运行期结束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同步移交运行单位转入正式运行。
第六章 统一运行 6.1一般规定
6.1.1 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提高运行维护的集中程度,共享运行维护的技术力量与技术设施,在确保设施运行维护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设施运行维护成本,方便实施监管。6.1.2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参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本行政区域农村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单位条件作出相应规定。
6.1.3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与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单位签订维护运行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单位应认真履行维护运行合同,定期公开有关维护运行信息,接受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6.2污水处理厂的统一运行
6.2.1 县(市)域城乡污水处理厂宜采用统一运行的方式,统筹管理、生产、物资及人员的配置。
6.2.2 采用统一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一般设立一个中心厂作为管理、调度和技术服务的中心,通过远程技术、巡回服务、应急支持等手段为其它各厂提供管理与技术支持。其它各厂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必要的驻厂工作人员用于设施与设备的日常运行。6.2.3 污水处理厂统一运行的责任主体应逐年编制统一运行计划,经行业监管、环境监管等部门的审定批准后予以执行。
6.3分散处理设施的统一运行
6.3.1 县(市)域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应尽可能统一运行。6.3.2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行可由专业的运营管理队伍通过以巡检为主的方式进行,少数偏远或交通不便的分散处理设施,可由所在镇或村庄指定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并由负责统一运行的专业队伍提供远程指导、定期点检、清扫和设备的大中修等技术服务。
6.3.3 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并颁布县(市)域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技术规范,指导和监督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6.3.4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安装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远程监控与信息管理系统,辅助运行与监管。
6.3.5 从事县(市)域污水分散处理设施集中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6.3.6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行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行计划,按照设施分布的特点,合理划分每个巡检小组的巡检范围。
第七章 农村污水处理适宜技术及选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