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重大专项监督评估项目(课题)汇报提纲
重大专项监督评估项目(课题)汇报提纲
一、项目(课题)目标任务阶段进展。对比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的有关内容,说明任务进展情况、关键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
二、经费管理和执行情况。主要说明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照预算批复中央财政资金到达特设账户的时间及金额,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它资金到位的时间及金额,预算调整的申请、批复和具体执行情况,经费拨付到其它参与(协作)单位的情况,经费的主要支出情况等;
三、项目(课题)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说明法人负责制及其配套支撑条件落实情况、项目(课题)内各单位之间的合作和成果共享情况、与相关项目(课题)的衔接与集成情况;
四、主要产出和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主要说明主要产出、获得的知识产权和主要标志性成果,项目(课题)实施对专项目标实现的贡献,成果转化、产业化推进或应用情况,以及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和影响;
五、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主要说明项目(课题)组织实施、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
第二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自查报告
密级: □公开 □秘密 □机密 □绝密
专项名称: 项目(课题)编号: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项目(课题)负责人: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 项目(课题)起止日期: 年 月 至 年 月 报告编制时间: 年 月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上海配套资金审核小组 制
年 月 日
编 报 要 求
1.填报内容为项目(课题)实施开始起至填报日期止的执行情况;
2.项目(课题)执行情况报告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支撑,客观、真实地填写报告材料;
3.报告的密级与项目(课题)规定的密级相同; 4.报告文本统一用A4纸,文字内容一律由计算机打印填报,双面印制。
5.报告文本第一次出现外文名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6.报告中的数据均截止到202_年3月31日,所有经费数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7.自查报告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文件。
电子版文件名称要求:项目(课题)编号-202_自查报告。
纸质文件需提供1份盖章原件。
i
承 诺 书
本项目(课题)自查报告是根据项目(课题)的执行情况编写而成,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课题)负责人保证本报告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签章):
****年**月**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课题)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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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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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202_年自查报告
(编写大纲)
一、项目(课题)总目标及本阶段目标
二、目标任务阶段进展情况
1、主要进展情况:结合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目标与任务,说明项目(课题)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进展、突破的技术难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情况等。
2、重要事项变更情况:说明参与项目(课题)实施的承担单位的变动情况,项目(课题)负责人变动情况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1、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说明组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以及利用其进行过程管理情况;提供配套支撑条件、对合作单位的组织管理情况等。
2、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的情况、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外拨资金情况;是否实行独立核算的情况;会计核算
3、国际合作情况:说明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组织情况,重大国际合作的典型案例等。
五、主要产出和实施成效
说明项目(课题)实施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以及其他主要成果产出和直接效益等;成果的应用情况以及对推动企业创新、带动企业发展的作用,对提升领域创新能力的带动性和投入产出效益。
六、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1、经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内部审核监督、信息公开等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贯彻落实有关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的政策、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方面的情况。
2、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说明阐述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
3、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性:经费支出管理情况;现金发放、大额采购、测试化验加工费管理使用、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的内部管理规定及执行情况。
第三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保证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科技管理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是重大专项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目标任务的执行和产出情况、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推进重大专项顺利实施。
第三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以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财政部批复的项目(课题)预算、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等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要统一部署、同期实施。财务验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重大专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_-202_年)》确定的民口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
第二章 验收的组织
第七条 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简称三部门)负责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在重大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抓好验收的组织实施。项目(课题)验收可通过组织验收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第九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应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确定1名组长;财务验收专家组应由财务专家、技术专家等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人,确定1名组长。
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加。
第十条 实行回避制度。被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三章 任务验收的方式和内容
第十一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会议审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对于有测试要求或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的项目(课题),应采用现场测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项目(课题)验收专家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
对于成果已经得到应用的项目(课题),要根据用户报告或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
第十二条
对于同一类型、具有上下游关系或具有很强相关性的项目(课题),要以“项目群”或“课题群”的方式同步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对于具有应用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按照“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等成果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课题)合同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任务目标完成、保护及应用情况等);项目(课题)对重大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
第四章 任务验收的程序
第十五条
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后,均应进行验收。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
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课题),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和延期时间,经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并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整体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制订验收工作计划,报三部门备案。
对于同步验收的项目(课题),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要做好相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和时间安排,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向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
(一)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三)项目(课题)合同书、预算书和其他有关批复文件。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公章。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对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参与单位应在责任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在收到验收申请书、相关文件资料后,要及时进行形式审查,并向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
第十九条 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结合验收工作计划,与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三部门。
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应及时通知项目(课题)责任单位限时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
第二十条 任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3),讨论形成项目(课题)的任务验收意见。
第二十一条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4),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领导小组。由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向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下达《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
三部门可通过抽查、复查等方式,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涉密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第五章 验收结论和后续工作
第二十三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一)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三)擅自修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
第二十四条 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任务验收与财务验收二者的意见均为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二者之一的意见为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
第二十五条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各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项目(课题)资金如有结余的,应当按照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应在接到验收结论书后的六个月之内完成整改工作,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七条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做好项目(课题)验收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汇总报科技部,纳入重大专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束后,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形成《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总结报告》,经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领导小组审定后,连同各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报三部门。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再次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课题),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其项目(课题)负责人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请,并在5年内不再受理责任单位申报该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
第三十条
对在项目(课题)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及渎职,截留、挪用、挤占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中止或取消其项目(课题)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继续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重大专项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和相关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参加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的有关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被验收项目(课题)成果的,一经查实,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给国家、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追究责任。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重大专项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重大专项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三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所需经费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三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篇:202_河南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202_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
目 录
领域一:高端装备制造.....................................................2
专题1:核三代核级电动机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2 专题2:核电用起重设备研发及产业化.....................................2 专题3:能馈式地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器研制与应用.........................3 专题4:智能化农业作业装备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4 领域二:新材料...........................................................5
专题1: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金刚石系列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5 专题2:自锐型高强度磨料金刚石的开发及产业化..........................5 专题3: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新型电解质盐开发及产业化....................6 专题4:百吨级电子级多晶硅工程化项目..................................7 专题5:T800S干喷湿纺碳纤维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7 领域三:汽车零部件.......................................................9
专题1:智联车载光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9 专题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底盘关键零部件研发及智能制造技术与应用........9 专题3:新能源汽车的电驱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开放合作).........10 领域四:现代农业........................................................12
专题1: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选育与示范..................................12 专题2: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13 专题3:肥料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新型肥料产业化.........................13 专题4:兽用疫苗新型中药免疫增强剂的研发应用及产业化(开放合作).....14 领域五: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16
专题1: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16 领域六:资源环境........................................................17
专题1:城镇生活及工业园区污水污泥处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17 专题2:生物基化学品绿色高效开发利用与产业化示范.....................17 专题3:污染地块修复技术及装备研发...................................18
科技创新支撑“双一流”建设专题…………………………………………另行组织 豫酒振兴创新专题……………………………………………………………另行组织
领域一:高端装备制造
专题1:核三代核级电动机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研究内容:在核二代核级电动机技术基础上,针对核三代核级电动机技术特点进行分析和对比,重点进行长寿命绝缘体系、高抗震性能、耐高温、高效率等关键技术研究并实现技术突破,保证三代核电站的长期安全可靠运行;通过对工艺、工装、生产设备及试验检测平台的建设,实现项目产品的产业化。
研究目标:研制出用于核三代核电站的核级电动机样机(华龙一号、CAP1400等),并在国家重大工程进行示范应用;主要技术指标:满足60年寿命绝缘体系、抗震加速度0.3g、适用于82℃的高环境温度、效率不低于二级能效;形成年产2500台的生产能力,申请专利5-8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2:核电用起重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研究内容:围绕“华龙一号”、“CAP1400”、“M310”等堆型所需的环行起重机、装卸料机、乏燃料起重机等重要装备,开展起重机起升机构防单一故障、起重机自动消盲、基于遗传算法的结构优化设计及抗震分析、核辐射环境下电控集成、核辐射环境下安全监控等核心技术研究。研发出适用于核电站运行要求的高可 靠度、高安全性、高智能化、轻量化的系列化起重装备。
研究目标:首次无故障工作时间≥250h,当量平均无故障时间≥320h,平均修复时间2h,使用可用度≥0.98,起重机吊钩水平投影中心在整个起升高度范围内与环形厂房中心的偏差不大于5mm;形成年产各类型核电用起重设备100台以上的生产能力,制定10项企业标准,行业标准1项,申请专利10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3:能馈式地铁牵引供电双向变流器研制与应用 研究内容:开展变流成套装置系统接入方案设计,包括系统接入方案、保护方案、运营工作模式设计;研究双向变流装置容量设计,确定装置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条件,进行装置的散热设计,电磁兼容设计;开展双向变流装置控制技术研究,包括牵引回馈双向变流母线控制、冗余运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双向变流装置试验技术及应用研究,包括厂内试验技术及现场挂网试验技术。
研究目标:研制出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双向变流装置样机,额定电压 DC1500V,牵引电压范围DC1500-1650V,回馈电压范围 DC1650-1800V,效率≥98%,电流谐波≤3%,装置须在现场实现示范应用,并实现相关新产品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制定企业 标准1项,申请发明专利4项。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4:智能化农业作业装备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研究内容:针对我省农业机械智能化程度低、专业化机械类型缺乏等问题,研究开发导航、控制、互联网等与农机一体化融合执行装置;研究设施园艺及林下作业的小型智能机械;研究集喷雾、中耕施肥、打顶作业、收获装卸等作业模块化设计与技术整合的田间作业装备;研制农业作业机械远程控制系统;研究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化农业作业过程监测系统,开展智能化农业作业装备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开发。
研究目标:研制出智能农用无人机及远程监管控制、智能手机人机交流控制等配套系统并精确耦合,载荷达20公斤以上、续航45分钟以上,推广应用1000台套,推广应用面积500万亩次,突破无人机智能化相关关键技术10项;申报或授权专利15项以上。研制出适合复杂作业环境的小型智能农机及农业作业机械远程控制系统,突破农机智能化相关关键技术10项。实现产值3亿元以上。申报或授权专利15项,打造优势科技团队;探索形成智能化农业作业装备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开发的管理模式。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刘彦宾 0371-65949293
领域二:新材料
专题1: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金刚石系列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研究内容:针对制约大规模集成电路、IC芯片、单芯片多处理器(CMP)、光电材料、光伏材料等高精、高效加工材料需求,开展特种异型金刚石成核控制、高温高压晶型控制、超声分散剂清洁柔性提纯、高效分选、异型金刚石自动分选检测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研发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金刚石。
研究目标:开发出IC芯片超精加工用系列特种异型金刚石,高强度晶型一致性≥80%,磁化率≤3×10-5SI,建立特种异型金刚石生产线1条,形成年产1000万克拉的生产能力,制定企业标准1项,申请专利4项以上。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2:自锐型高强度磨料金刚石的开发及产业化
研究内容:针对国产高强度金刚石耐磨性、自锐性差的问题,以改善粗颗粒、高强度金刚石的自锐性为重点,开展新型六面顶压机合成腔体的组件结构设计、高精度智能化温度-压力控制系统设计、新型高效触媒成分设计、温度场差分控制、具有“层岩结构”高自锐性金刚石单晶合成等关键技术研发,研制系列自锐型高强度金刚石。研究目标:开发出强度在12kg级以上的高强度自锐型金刚石,建设12kg级以上的粒度为35/40目、40/45目、45/50目的系列自锐型高强度金刚石生产线1条,达到6亿克拉/年的生产能力,申请专利4项以上。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3: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新型电解质盐开发及产业化 研究内容:以提升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性能和安全性为目标,开发适用于高能量密度、高功率密度、高电压、长寿命和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电解质,满足未来动力电池对电解质需求。
研究目标:研发出规模化生产系列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解质如双(氟磺酰)亚胺锂、双草酸硼酸锂、二氟草酸硼酸锂、四氟硼酸锂、二氟磷酸锂等的工艺技术,研制的新型电解质纯度不低于99.5%,单个金属离子含量<10ppm,阴离子<50ppm,水<100ppm,不溶物<300ppm,形成系列化新型电解质锂盐年产1000吨的生产能力,申请专利5~10项。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4:百吨级电子级多晶硅工程化项目
研究内容:针对高端电子科技事业的发展方向和电子级多晶硅市场的需求,研发具有无定型硅产出率低、多晶硅产品结晶致密、硅棒生长可控且纯度高、节能环保的电子级多晶硅生产技术。开发具有较优物料流量及流量比、较优电流和电压配合参数的电子级多晶硅生产工艺;改进现有硅烷CVD炉内件结构,开发成熟的硅烷CVD法;开发循环氢气和硅烷的吸附净化工艺技术,提高精馏装置的控制水平,提高工艺运行的稳定性,解决电子级多晶硅生产技术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研究目标:集成创新示范高纯度、低能耗电子级多晶硅制备技术,选择硅烷热分解工艺、交流电法、吸附净化循环气,开发无废气产生、节能环保的电子级多晶硅制备工艺,申请专利10-12项,生产规模达百吨级,实现低能耗、高纯度的电子级多晶硅规模化生产。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5:T800S干喷湿纺碳纤维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军民两用航空航天领域碳纤维复合材料发展方向及新能源汽车等工业领域对高强、轻量化碳纤维材料的重大需求,开展T800S干喷湿纺碳纤维大容积聚合、高速干喷湿纺原丝制备、低成本预氧化及碳化等核心工艺技术研究,研发高性能 原丝/碳纤维制备关键装备,突破大型碳纤维复合材料制件用国产碳纤维成本高、质量稳定性差等技术瓶颈,实现T800S干喷湿纺碳纤维规模化低成本生产,完善国产碳纤维规格型号,进一步拓展国产碳纤维在军民两用航空航天领域及新能源汽车、工矿等工业领域的应用规模。
研究目标:形成低成本T800S干喷湿纺碳纤维和关键装备国产化成套技术和工艺包,碳纤维拉伸强度≥5.88GPa、拉伸模量≥294GPa,拉伸强度CV≤5%,实现低成本、高稳定性工业级T800S干喷湿纺碳纤维千吨级产业化生产,年生产规模达到1000吨,申请专利5~10项。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领域三:汽车零部件
专题1:智联车载光学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研究内容:以满足智能汽车制造为重点,进行智能汽车关键技术研发,探索面向智能汽车的高效可靠信息安全体系,重点开展复杂行驶环境下自主式和协同式动静态目标检测与跟踪技术,车载摄像模组小型化设计和EMC稳定性技术,车载镜头高清晰度、大视场、小畸变理论和技术,动态轨迹线辅助泊车系统软件设计,系统集成应用及其产品生产工艺等的研发,为实际车辆的人、车、环境信息采集和智能交互应用提供保障。
研究目标:开发出具有耐环境性、高稳定性和低成本、玻塑混合材料的高清晰度、大视场、小畸变车载镜头,以及新型车载摄像模组和360°AVM无盲区全景系统并在样车上应用,形成年产500万只车载镜头和100万套车载摄像模组的产业化能力,申报专利8项以上,形成技术规范、标准3项以上。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底盘关键零部件研发及智能制造技术与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重大技术需求,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传统产品上的应用为核心,开发新 型传动系统、新型减震装置、电动转向系统、整车控制系统及模块等新型汽车底盘零部件或总成;以实现智能化生产为目标,研发国内首创、高度自动化的汽车底盘零部件总成生产线,实现批量生产,满足生产方式的升级换代要求。
研究目标:开发出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配套产品,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和实现配套供应;研制出生产过程需要的关键智能装备,建成实际应用生产线,实现相关新产品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形成技术规范、标准2项以上,申请专利5项以上。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胡明昕 0371-86561627
专题3:新能源汽车的电驱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开放合作)
研究内容:依据《中国制造202_河南行动纲要》(豫政〔202_〕12号)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要求:“突破高集成度的电驱动总成、集成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针对传统电动汽车三相异步电机电驱动系统存在功率密度低、效率偏小以及高效控制依赖于速度传感器的问题,基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基于新型拓扑结构的无速度传感器电机驱动总成及其控制技术,突破无速度传感器电机控制、高效铸铜转子设计与应用以及双三相电机冗余 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制低成本、高效率、高可靠的新型电机驱动总成,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研究目标:实现电驱动系统全速段无速度传感器控制,在无速度传感器的条件下,转速范围不小于0-6000r/min,堵转转矩不小于额定转矩的2倍,电机驱动效率提升不小于3%,运行允许的缺相数量不小于2相;申请发明专利8项以上;建设年产5万套/年生产线,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5亿元。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省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国际领先的境外研发团队,合作各方应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和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合作。
业务咨询:郭 建 0371-65933218
领域四:现代农业
专题1: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选育与示范
研究内容:根据市场对优质小麦加工需要,选育出适宜我省广泛种植的优质高产稳产强筋、弱筋专用小麦新品种,针对专用优质小麦新品种特点研究其规模化、标准化栽培生产技术和专用粉、面制品加工技术,形成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规程,探索专用优质小麦育种--订单--大面积生产--面粉加工的全链条技术模式和组织管理机制,实现优质小麦生产、流通和产后加工等全产业链有效衔接,促进河南小麦产业转型升级。
研究目标:育成强筋或弱筋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3个,品质达到国家优质小麦—强筋小麦(不低于二级)和弱筋小麦标准;研究配套出育成专用优质小麦新品种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2项以上;在河南优质小麦生态适宜区建立已育成优质品种万亩产业化示范方15个以上,专用优质新品种累计示范应用300万亩以上;构建产供销加对接平台体系1个,履约万吨以上生产订单10个以上;开发育成优质品种专用粉或面制品新产品3个。申请或授权专利类知识产权5项以上;探索形成覆盖专用优质小麦育种--订单--大面积生产--面粉加工全链条技术模式和组织管理机制。
申报要求: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
业务咨询:刘彦宾 0371-65949293 专题2: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目前我省道地珍稀中药材品种退化严重、栽培技术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中药材资源收集保护、选优扩繁种植研究,建立工厂化育苗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分级标准,研究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体系、中药材质量标准综合评价技术体系,建设道地中药材仿野生规模化种植基地,推动道地中药材良种化、药源基地标准化、种植技术规范化,打造我省中药材品牌。
研究目标:针对我省3种以上道地药材,选育审定新品种5个以上,建立珍稀中药材工厂标准化育苗示范3600平方米以上,建立千亩以上中药材野生资源保护基地2个;建立中药材标准化仿野生种植示范基地5万亩。实现年产值2亿元以上,申报国家发明专利7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9项以上,探索形成覆盖珍稀中药材工厂化育苗—规范化种植的全链条技术模式和珍稀中药材“品牌”管理模式。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刘彦宾 0371-65949293
专题3:肥料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新型肥料产业化
研究内容:针对当前我省农田施肥中化学肥料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面源污染加剧、土壤板结和酸化凸显等问题,重点研发新型肥料增效剂、缓释剂、稳定剂、土壤修复剂,开发新型 增效肥料与功能性土壤调理剂产品;进行新型增效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产品施用的增产提质、土壤生态环境效应评估;研究不同种植体系新型增效肥料与土壤调理剂的施用方法与技术标准;开展新型肥料的产业化开发。
研究目标:研发新型肥料增效剂、缓释剂、稳定剂、或土壤修复剂产品4种;突破新型增效肥料生产关键工艺技术4项,制定技术标准3项;创制增效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产品3种;提出增效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施用技术3套,在不减产的前提下,平均减少肥料用量15%以上;申请专利5项以上;建立年产10万吨的新型肥料生产线1条,年产1万吨的土壤调理剂生产线1条。年产值达2亿元以上。打造优势科技团队;探索形成覆盖新型肥料产品—生态环境评价—技术应用标准的全链条技术模式和新型肥料产业化开发的管理模式。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刘彦宾 0371-65949293
专题4:兽用疫苗新型中药免疫增强剂的研发应用及产业化(开放合作)
研究内容:依据《河南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豫政办〔202_〕11号)对推动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要求:积极发展绿色农用产品,积极发展兽用疫苗绿色农用产品,创制一 批新型动物疫苗等重大产品,重点提升兽用疫苗等优势产品综合竞争力。针对猪圆环、猪伪狂犬、鸡新城疫等重要动物疫病,及现有免疫佐剂存在依赖进口,有残留,易产生副反应,质量难以控制,稳定性差等缺点;充分发挥我省中草药资源优势和生物制品产业优势,促进现代中药与兽用疫苗融合发展与转型升级,开展以中药免疫增强剂为佐剂的新型兽用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研究以甘草皂苷、芦荟胶、当归多糖、粘多糖、生物碱等中药成分为免疫增强剂的疫苗,解析作用机理;熟化中药成分的提取纯化工艺,开展质量标准研究;筛选新型中药免疫增强剂处方,确定中药免疫增强剂纳米乳等疫苗的生产工艺;制备高效绿色的新型兽用疫苗,建立疫苗免疫效果的综合评价方法及指标,开展同类产品对比性研究;研究开发防治动物重大疫病、环境友好型、高效绿色无残留中药免疫增强剂疫苗并产业化,保障食品安全。
研究目标:开展新型兽用疫苗的临床应用研究,对新型兽用疫苗进行产业化开发。研制1~2种安全高效无残留的新型中药免疫增强剂,开发2~3个新型免疫增强剂疫苗,达产后,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获得科技成果2项以上,申报发明专利4项以上。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省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国际领先的境外研发团队,合作各方应签署战略性合作协议和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合作。
业务咨询:郭 建 0371-65933218 领域五: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
专题1: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研究内容:诊断类产品(体外诊断试剂、检验仪器设备),针对临床重大疾病的诊断需求,解决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产品,其产品分析灵敏度、均一性、特异性及稳定性等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全自动体外诊断体系等医疗器械高端产品方面,实现重点突破。针对体外诊断试剂所需的关键原辅材料的研究,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生产。针对患者预后康复开发新的医疗器械产品,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保证其作用确切、效果显著。
研究目标:充分发挥医疗器械自主研发的能力,实现国产医疗器械逐渐取代长期进口的局面。企业应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体系要求进行产品的设计开发、风险管理、制定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注册检验和临床验证,并通过医疗器械GMP认证。在研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个,进入临床验证阶段产品2个,申请/获得专利核心技术不少于2项,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年产值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刘慧杰 0371-65958021
领域六:资源环境
专题1:城镇生活及工业园区污水污泥处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研究内容: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成本高、运行管理复杂、资源化利用不足、环境二次污染、稳定化减量化程度较低等难题,开发低成本的污泥稳定、脱水、减量和资源化技术,研发成套装备并实现产业化,解决污泥处置问题。
研究目标:形成一套成本低、效率高、管理方便、资源化利用程度高的工业污泥处理技术及装备,申报国家专利2项以上,建设污泥处理工程,要求处理系统能量自给并最大可能对外输出能量,污泥减量化达到90%以上且实现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无害化。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刘慧杰 0371-65958021
专题2:生物基化学品绿色高效开发利用与产业化示范 研究内容:开展以植物蛋白等废弃物为原料合成生物胶粘剂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生物胶粘剂制备新工艺,开发生物胶粘剂生产设备,形成生物胶粘剂的合成关键技体系;开发生物胶粘剂用于生产绿色人造板材的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实施生物胶粘剂和绿色人造板材产品示范。研究目标:获得植物蛋白合成生物胶粘剂的关键技术和新工艺2项以上;开发生物胶粘剂生产设备1套以上;开发生物胶粘剂用于生产绿色人造板材的关键技术1项以上;开发生物胶粘剂用于生产绿色人造板材的成套设备1套以上;申请发明专利4项以上;参与行业或国家标准制定1以上;建成年产20000吨生物胶粘剂及1万立方绿色人造板材的产业化示范工程各1个。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刘慧杰 0371-65958021
专题3:污染地块修复技术及装备研发
研究内容:研究工业污染地块有机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污染物)污染特征和迁移转化规律,研发集成修复工艺技术、研制修复材料,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修复装备,并进行工程示范。根据不同重金属(铅、铬、镉、汞、砷)污染程度和用地目标,研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修复工艺技术、研制修复材料,研制配套设备,形成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体系,并进行工程示范。
研究目标:形成至少1套完备并有推广价值的有机物污染地块修复技术(包括其使用的修复材料和修复设备),使重度污染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降低90%以上,使中度和轻度污染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降低到可接受风险水平(依据国家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方法和标准);建立2个以上的典型有机物污染修复示范工程;申 报国家专利2项;制定此类修复技术的省级地方技术指南1项。
研发出不少于2种有推广价值的重金属污染地块修复方法,使重度污染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降低85%以上,使中度和轻度污染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降低到可接受风险水平(依据国家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方法和标准);研制出2种以上修复材料产品;研制出1种以上成套设备;申报国家专利2项;制定此类修复技术的省级地方技术指南1项。
申报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业务咨询:刘慧杰 0371-65958021
第五篇: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问答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问答
财政部教科文司
为做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保证财务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_]218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
科发计[202_]453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财
政部制定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以下简称《财务
验收办法》)。为便于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民口科技重大
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问答》(以下简称《问答》)。《问答》对各有关部
门和单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各部门和单位在使用本手册过程中应认真阅读
《财务验收办法》,并注意结合国家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切实把相关规定理
解好、宣传好、执行好。衷心期望这本小册子能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带来帮助和
便利。
一、财务验收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期间启动的第一批项目(课题)大多数已经完
成,即将进入验收阶段。刘延东国务委员在今年的重大专项实施推进会上,明确
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尽快制定验收办法,同期做好任务验收和财务
验收工作。为落实刘延东国务委员的指示精神,规范重大专项的财务验收工作,保证财务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财教[202_]218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
办法》(财教[202_]673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
[202_]453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财务验收的目的是什么?
财务验收是财政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重要举措。
组织财务验收旨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进一步提高重大专项
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重大专项顺
利实施。同时,有效组织财务验收,也为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提供了重要 的基础和保障。
三、财务验收和任务验收的关系是什么?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两部分。《财务验收办
法》规定,财务验收和任务验收统一部署、同期实施。两者任务不同,目标一致
。任务验收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
专[202_]314号)的规定实施。财务验收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
务验收办法》规定实施。
四、财务验收的对象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核高基、集成电路装
备、宽带移动通讯、数控机床、油气开发、大型核电站、水体污染治理、转基因、新药创制、传染病防治等专项项目(课题)均应纳入财务验收范围。
五、财务验收的基本单元和级次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重大专项财务验收以项目(课题)为基本单元进行
。项目(课题)分管理级次的,各重大专项的牵头组织单位可以根据专项组织管
理情况分级次组织财务验收,向财政部提交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报告。
六、纳入财务验收范围的资金包括哪些?
考虑到重大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而财务验收是对专项资金实行监管的重要
措施,因此《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财务验收的资金范围为纳入重大专项预算管
理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
道获得的资金等。
七、对财务验收有什么时间要求?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财务验收应在任务合同规定完成时间到期后六个月
内完成。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延期时
间,报财政部备案。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关于延期验收申请的格式,由各
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自行制定。
八、财务验收组织相关方及其职责是什么?
财务验收组织相关方包括财政部、牵头组织单位和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其职责如下:
财政部统一组织指导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并负责对财务
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组织单位负责相应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配合财务验收各环节工作,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
项目(课题),相关承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第一承担单位做好验收配合工作。
九、牵头组织单位如何组织验收工作?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牵头组织单位财务部门会同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
体负责组织财务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可以通过组织财务验收专家组和委托会计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
《财务验收办法》把牵头组织单位财务部门设定为财务验收工作的主体,主
要是由于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的财务部门是专项经费和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财务验收是经费和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应当会同专项办具体
负责财务验收工作。
十、对验收专家组的人员构成有什么要求?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财务验收人员应当包括财务专家、技术专家等。财
务验收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组组长由财
务专家担任。《财务验收办法》还规定实行回避制度,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承
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专家参加本单位验收工作。
《财务验收办法》对专家组要求只做原则性的规定,各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可
根据专项组织管理情况对验收专家资质提出具体要求。
十一、财务验收应通过哪些方式进行?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财务验收采取现场验收、非现场验收或两者相结合
等方式进行。牵头组织单位可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式。其中:
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深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现场,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
财务资料、现场听取有关汇报等,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非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非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咨询等形式进行财务验
收,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对确需到项目(课题)现场核查有关资料 的,可以组织专家到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十二、财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财务验收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
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六个方面内容。
十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等。
十四、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
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以及按照预
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
除审核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外,审核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
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到位情况是本次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签订的合同
中有地方财政、单位以及其他渠道承诺的资金,应审核其到位和落实情况。
十五、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包括:按照重大专项资金
管理规定设立特设账户及单独核算相关情况,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会计档案管理情况等。
十六、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包括: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
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十七、预算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合同
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
其中:关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中的“规定程序和权限”,《民
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_]218号)第二十八条有明确的规
定:“项目(课题)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履行相关程序。在项
目(课题)执行期间出现目标和技术路线调整、承担单位变更等重大事项,致使
项目(课题)总预算、预算、项目(课题)间接费用以及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基本建设费预算发生调整的,应当由牵头组织单位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核批”
。对于其他事项的调整程序和权限,由各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根据国家财政法津法
规作出规定。
十八、资产管理情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
和处置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
其中:资产购置情况主要包括专项资金购置的资产与预算相符情况以及购置
程序的规范性;资产入账情况主要包括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要
求及时入账以及账卡物相符情况;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主要包括专项资金购置资
产的利用率达标情况和资产处置合规性;开放共享情况主要是专项资金形成的大
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开放共享、提高
使用效率的情况等。
十九、对财教[202_]218号文指出的八种情况财务验收时如何处理?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2_]218号)第三十九条规
定,有下列八种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主要是: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2_]218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八种情况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从总体上看,两个规定是一致的。后者是对可能存在上述八种情况的项目(课
题)承担单位给予整改机会,促使其整改,使财务验收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十、财务验收评价方式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财务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依据
规定的验收内容、验收指标及相应评价标准和分值,形成财务验收综合得分,同
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开展财务验收评价,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
通过合理确定财务验收指标以及相应权重,能够充分体现重大专项财务管理的要
求和重点;二是定量指标为财务验收专家组提供了客观评价标准,具有可操作性。
二十一、财务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财务验收程序包括验收申请、财务审计、财务验收
和验收抽查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牵头组织单位根据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结合专项特点,制定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牵头组织单位根
据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向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发出进行财务验收的通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向牵头组织单位提交财务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牵头组织单位对
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第二,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牵头组织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总
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在财务审计基础上,由牵头组织单位组织实施财务验收并形成财务验
收最终结论和报告。
第四,在牵头组织单位财务验收的基础上,财政部将从中选取部分项目(课
题)进行财务验收抽查。
二十二、对财务验收申请时间和材料有何要求?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后的30日内,在认真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向牵头
组织单位提交财务验收材料。
提交的财务验收材料包括:
(一)项目(课题)合同书、预算书和其他有关
批复文件;
(二)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
(三)项目(课题)结
余资金情况说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公章。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对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牵头组织单位收到财务验收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上述要求 的,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二十三、财务审计阶段工作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课题),应当在财政部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
选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出具
财务审计报告。牵头组织单位依此向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做出回复。
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由牵头组织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以第三方身份开展的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工作内容为审查评价会计资料
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十四、承担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如何确定?
财政部根据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牵头组
织单位根据需要从财政部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定若干家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财务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由财政部组织确定,主要是从有利于财务审计工作的公正性考
虑。每个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既是专项实施组织者又是财务验收管理者,如果
会计师事务所由牵头组织单位任意选取,可能会影响财务验收结果的独立公正性
。由财政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牵头组织单位在财政
部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更有利于会计师
事务所独立审计,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和财务验收过程的规范。
二十五、财务验收阶段工作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对于财务审计无问题的,牵头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
织财务验收工作。进行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时,每位专家应当在认真学习领会
有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深入了解项目(课题)相关情况基础上,独立填写并提交
财务验收专家意见。总体财务验收结论意见须有全体财务验收专家讨论通过,由
验收专家组组长组织填写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并由专家组长签名。
牵头组织单位在汇总、分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
财务验收结论,并将财务验收结论下发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对存在问题需
要整改的项目(课题),按照财务验收结论的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
报告牵头组织单位。牵头组织单位汇总整改后的财务验收意见及相关材料,形成
最终财务验收结论,并编写财务验收报告,报送财政部。
二十六、为什么要进行财务验收抽查?
在牵头组织单位财务验收基础上,财政部将从中选取部分项目(课题)对财
务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验收结论进行监督检查。财务验收抽查旨在加
强监督,进一步提高财务验收工作的质量和验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抽查结
果作为后续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
二十七、涉密项目(课题)如何进行财务验收?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涉密项目(课题)的财务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 的保密规定》等相关规定,由牵头组织单位商财政部另行组织实施。
二十八、对于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何整改要求?
对于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及时整改,整改
要求如下:
第一,牵头组织单位在验收申请阶段经形式审查发现的问题,项目(课题)
承担单位需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直至通过形式审查。
第二,对于财务审计阶段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牵头组织单位应当及时通
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三,对于财务验收阶段形成的初步财务验收结论综合得分高于60分(包括
60分)且低于80分的项目(课题),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于接到财务验收
结论后一个月内,按照财务验收结论的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牵
头组织单位。整改到位的通过财务验收,整改不到位的不通过财务验收。
第四,对于财务验收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牵头组织单位及项目(课题)
承担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
二十九、财务验收结论是什么?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重大专项财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
过验收”两种。项目(课题)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80分(包括
80分)为“通过验收”;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为“不通过验收”。
三
十、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有何后续工作?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办理完毕财务结账手续。
三
十一、项目(课题)结余资金如何处理?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项目(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按照相关财政财
务制度处理。按照《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2_]7
号)规定,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结束后,形成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全部
统筹用于编制以后部门预算,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用于本部门相关支出
。中央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可以在部门本级和下级预算单位之间、下级不
同预算单位之间、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
结余资金,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部门预算之前,原则上不得动用。因特殊情
况需在预算执行中动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安排必需支出的,应报财政部审批。
三
十二、对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有何处罚措施?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项目(课题)承担单
位5年内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三
十三、对财务验收发现的项目(课题)违法违规情况如何处理?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在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
占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 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十四、财务验收工作有何纪律要求?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在财务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会计师事务
所等专业机构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工作的资格。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
十五、牵头组织单位是否需要制定财务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管理,《财务验收办法》规定,各牵头组织单位可以根据财务验收办
法,结合专项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财政
部备案。
三
十六、财务验收工作经费如何开支?
《财务验收办法》规定,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
其项目(课题)经费的间接费中列支;牵头组织单位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牵头
组织单位管理费中列支;财政部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三部门管理费中列支
。经费的开支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
教[202_]218号)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2_]67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