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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部门职责

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部门职责



第一篇: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部门职责

【发布单位】815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0-01-17 【生效日期】1990-01-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工作部门职责

(1990年1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地方病防治工作涉及的部门多,任务重。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完成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办发〔1988〕4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精神。参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地方病防治工作职责》,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确定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如下:

地病办

(一)地病办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卫生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地方病防治任务。

(二)负责拟定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总结和其他文件;组织起草地方病防治工作条例、规定、管理办法;做好省卫生工作协调委员会有关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三)组织检查防治科研规划、计划的落实。掌握地方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省卫生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抓好地方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防治科研协作与检查评比活动;汇总、整理和交流地方病的有关资料。

(五)会同有关部门了解、掌握防治经费、物资、药械、交通工具等,为防治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六)对下级地病办进行业务指导,向上级地病办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卫生部门

(一)卫生部门

(一)组织开展地方病流行病学调查,制订防治方案,落实防治措施;做好监督、监测和防治效果销核。

(二)积极做好地方病病人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提高医疗水平,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

(三)积极做好地方病疫情报告、统计和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各级防治专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作,搞好地方病的防治和科研工作,加强技术指导。

供销部门

(一)供销部门

(一)负责部分地区的销地食盐加碘和碘盐供应工作,保证碘盐加工质量。

(二)对地甲病区必须按规定销售碘盐,严禁非碘盐和工业盐充作碘盐销售。

(三)贮存、销售碘盐的容器密闭加盖,要有标记,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碘的挥发和流失。

(四)销售碘盐时要随时向群众宣传碘盐的使用、保管方法。

(五)协同卫生部门进行碘盐的加工、贮存、销售等监督检查,定期检测碘盐浓度,保证病区群众吃上合格的碘盐。

(六)配合税务、工商等部门查缉私盐、严禁非碘盐流入病区。

盐业部门

(一)盐业部门

(一)负责产地食盐加碘生产和供应,保证碘盐货源,满足核准的铁路干线的销售计划,以及发运。

(二)根据规定制定碘盐质量标准和卫生操作规程。要有专人、专用场地和专用工具,做到合格包装,有记录、有标记。做好碘盐质量监测,坚持不合格碘盐不入库、不出库、不发货。

水利部门

(一)水利部门

(一)与卫生、地矿、财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完成改水防氟任务。负责水源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结合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解决人畜用水,在高氟地区优先安排防氟改水工程。

(三)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进行改水防氟工程的检查、验收,并协助受益单位建立建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农田水利建设要注意排水疏通,减少蚊虫孳生,避免新的蚊虫孳生地形成。

地矿部门

(一)地矿部门

(一)负责地方病病区地学调查,提供有关水文、地质资料、负责防病改水所需地下水资源的勘探,与卫生、水利等部门配合,搞好防病改水工作。

(二)对与水土、岩石有关的地方病,进行致病因素的研究,找出致病的原因和条件,探讨环境改造的可能和方向。

农业(畜牧部门)农业(畜牧部门)

(一)负责羊只及其他家畜布病的疫情调查,开展家畜的检、免疫工作,做好畜间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病畜的处理和净化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布病防制效果考核。

(二)与卫生、粮食等有关部门配合,大力开展灭鼠防病、保粮活动。

财政部门

(一)财政部门

(一)负责安排地方病防治所需的经费。

(二)与地病办等单位共同研究制订有关地方病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三)监督、检查地方病经费防治药品、器材等安排使用情况。

医药部门 医药部门

按照地方病年度用药计划,及时供应所需药品、器械,保证国家列入计划的碘化物的供应,以满足食盐加碘所需。

科技部门 科技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防治地方病重点科研课题,审批地方病科研计划,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仪器设备。

计划部门 计划部门

将地方病防治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安排地方病防治机构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应解决塑料管材、钢材、木材、水泥、柴油等物资及必要的交通工具。

铁路、铁路、交通部门

(一)根据食盐经营部门碘盐运输计划,按时完成运输任务,保证货运质量,防止污染。碘盐是防治疾病的药品,要作为救灾物资及时送到病区。

(二)配合农牧部门做好牲畜的交通检疫工作。没有兽医部门检疫合格证明,不得托运。

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文件、布告和规定,与工商、供销、盐务、卫生等部门配合,加强私盐的查缉、严禁非碘盐流入地甲病病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加强牲畜交易市场和盐业管理,配合农业畜牧和卫生部门,对农贸市场出售的家畜和畜产品进行检疫和卫生监督,严禁布病病畜进入市场;与税务、供销、盐务、卫生等部门配合,加强私盐查缉、禁止私盐冲击地甲病病区。

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三废”污染饮用水源、粮食、蔬菜、空气等,防止地方病的发生。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艾滋病防治工作部门职责

湘艾防字[202_]04号

艾滋病防治工作部门职责

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将各部门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主要工作职责摘要如下,请参照执行。

政府职责:

1、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和领导当地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2、设立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实行部门述职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3、定期研究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和出台艾滋病防治政策,审批和下发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卫生部门职责:

1、承担本市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职能,制定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并建立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与专家指导小组。

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网络,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重点做好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监测工作。

3、落实艾滋病自愿免费初筛检测,孕妇和城乡贫困人口的艾滋病免费筛查与抗病毒和机会感染治疗工作。

4、认真落实防制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的健康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

5、切实依法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和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注射(输液)器的管理。加强对性病诊疗机构的管理,强化疫情报告制度。

公安司法部门职责:

1、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注射毒品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

2、主动商请卫生部门对卖淫嫖娼人员、吸食注射毒品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恶意传播疾病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与卫生部门一道做好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

4、加强对卖淫嫖娼、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5、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公共场所服务从业人员HIV筛查工作。

财政部门职责:

1、加大投入力度。将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人员培训、疫情监测、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患(感染)者的救治救助和基本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艾滋病防治经费到位。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对艾滋病防治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对未开展工作的项目经费和违规使用的经费一律予以追缴。

3、与卫生部门一道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督导工作。文化、工商部门职责:

1、要切实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督查娱乐服务场所公开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督促服务小姐持健康卡上岗。

2、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行为干预中的推广使用安全套措施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HIV筛查工作。

3、利用自身优点开展有益的宣传教育活动。计生、商贸部门职责:

1、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商贸部门要利用商业网点开展安全套广告宣传活动,要向就诊者、服务对象宣传艾滋病防治和安全套使用知识。

2、协助疾控部门搞好免费安全套的发放工作。教育部门职责:

1、将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内容和课时。

2、加强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培训,做好对普通中学、中等技术学校的卫生专干和校医的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

宣传部门职责:

1、将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列入宣传计划,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防治政策和措施,做好专题调查和专题报道工作。

2、广播、电视、报纸要设立健康教育知识栏目,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播放和刊发的频率应每周一次。

3、定期免费刊播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劳动与社保、民政部门职责:

1、将因艾滋病致贫的城市人口纳入低保,农村人口参照“五保”进行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

2、将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纳入医保范围或农村医疗救助对象,解决其医疗困难。

3、对因艾滋病死亡人口提供全免费丧葬服务。农业部门职责:

1、与卫生、文化部门一道编写印发适合农村的宣传材料。

2、充分利用集市贸易、节假日机会,与卫生、工商、文化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

3、疫情较重的地方,应做到乡镇、办事处有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并帮助分村建立专用宣传栏。

交通部门职责:

1、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

2、在候车室设置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栏和宣传牌,摆放宣传教育材料。

3、有影视广播条件的要适时播映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

食品药监、质监部门职责:

1、加强对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管理。

2、加强对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红十字会职责:

1、积极开展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的关怀活动,募集资金救助贫困对象。

2、利用广大会员积极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消除社会 歧视。

3、要求广大会员积极参加艾滋病防治的各项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职责:

1、积极开展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的关怀活动。

2、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活动。

3、结合艾滋病防治特点,教育广大会员、团员、妇女自尊、自律、自洁、自觉抵制艾滋病。

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职责:

1、组织开展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艾滋病行为干预工作。

2、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

3、倡导和组织公益活动,关爱和救助艾滋病感染者及其遗孤。

二○一一年三月

第三篇: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旦八中心小学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儿童对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增强防病意识,提高自我防病能力,现依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与目标:

(一)任务

通过广播、板报、健康课、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地方病的现状、危害、防治及预防知识,并通过教师---学生—家长这条传播链,达到信息的有效传播。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地方病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有关包虫病、肠道寄生虫病、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等地方病的有关知识,学会科学预防。

2.使学生了解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与教学条件,加强对地方病的预防与治疗。

3.提高学生自觉参与防治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学生的体质。

4.动员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进行地方病病防治工作。

(二)目标人群

目标人群为全体学生、学校教师和家长。

(三)预期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使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小学生和家长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文剑(校长)

副组长:高世海(副校长)

组员: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校医及各班主任

(二)部门职责

1.教导处:负责宣传、督导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指导各班主任及家长学校对家庭主妇开展1-2次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开设1-2期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开展2-3次健康咨询活动。

2.少队:配合教导处开展各项工作,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普及预防地方病知识。

3.德育处:督导各班主任按学校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地方病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班级对目标人群进行基线调查、健康教育问卷调查;协助教导处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4.班主任:积极开展地方病的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地方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组织学生按要求结合教学内容写1篇作文,并把所学到的相关知识传递给自己的母亲和邻近5户家庭主妇。

三、具体内容安排

1.制定学校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2.下发胜利学校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3.教导处、少队、各班主任等按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4.下发地方病授课教案、学生上课、学校评估

5.组织地方病防治知识作文竞赛

6.健康教育问卷调查

7.上报结果及总结

三、具体工作:

1.成立专门工作组:

组长:赵海洋

组员:曹智、王小坡、沙志航、校医及各班主任

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活动

(1)、上好地方病健康教育课。经我校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地方病病健康教育课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授课教师为各班班主任,授课时数安排为两节,其中第一节教授包虫病、肠道寄生虫病、碘缺乏病的预防知识,第二节教授布鲁氏菌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的预防知识。要求授课教师要有教案,认真上课。

(2)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

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上一堂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课,看一次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录像或听一次专题讲座,开展一次与预防地方病有关的课外活动,写一篇与防治地方病健康教育有关的作文)。

(3)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要求学生回去后向大家宣传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地方病有关预防知识,从而提高家长对地方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通过老师——学生——家长——村民这一有效的传播链开展宣传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病意识。

(4)向家长发放地方病有关预防知识宣传单,要求家长和学校密切配合,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认真落实卫生防疫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防疫责任意识,制定卫生防疫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学校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发现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报告,要加强同卫生部门的联系,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4.加强卫生环境整治,保证学生身心健康。

(1)学校在硬件上,争取做到校舍、采光、安全、厕所、桌椅配置、用水等均达到国家标准。

(2)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头发整洁、无异味;指甲勤剪;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教育师生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较为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4)组织做好厕所消毒、垃圾无害处理等工作。

(5)开展环境卫生评优活动。各班划分包干区。每天由专人检查,当日整改。打分结果公布。学生宿舍开展流动红旗竞赛。积极开展“讲卫生、增进健康”的知识竞赛活动。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第四篇:地方病防治工作安排

四河中心小学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安排

一、成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路银川(校长)

副组长:何强军(副校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二、主要工作安排。

1、学习地方病知识。

(1)我国的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民族最多分布最广的地区之一,为配合《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同时也是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将地方病病的内容进行一下学习。

(2)什么是地方病?

地方病是指在一定地区内发生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和与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关的疾病的总和。

(3)判断某病属于地方性疾病的依据是:

A、居住在该地区的人群组发病率均高。

B、迁入该地区的人居住一段时间后,发病同当地居民。

C、当地易感动物发病同当地居民。

(4)分类

自然环境:碘缺乏病、地方氟中毒、地方砷中毒

自然疫源:鼠疫、布鲁氏菌病

(5)传播途径:触摸、呼吸道、消化道

(6)传播源:牲畜(猪、狗、猫、牛、马、羊、鹿、家兔、骆驼等)

(7)症状:发热;多汗;骨痛、关节肿胀;全身乏力;食欲不振;

(8)预防: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播源;

2、我校的应对措施。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休息;营养。

第五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部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

2.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3.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

5.负责文书、秘书、档案、保密、机要、外联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05

二、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统考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及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5.负责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的报名、组建考生档案、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组织和管理、主观试卷(卷二)评阅、录取工作。

6.负责军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关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实践生、各类单独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军队、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飞行员工作。

7.负责组织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的专业测试及专业成绩审查。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的组织实施。

8.负责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信息标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招生数据统计、录取组织与协调工作。

9.负责专升本考试的报名、考务、评卷及录取工作。

10.协调发布全省政法干警招生考试公告,组织笔试考务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21、81916023、81916030、81916027

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和各类社会证书考试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考生档案组建、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3.负责各类社会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证书制作及发放工作。

联系电话:82598732、82598789、82598755

四、自学考试处

1.负责研究拟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政策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改革、考试计划安排及课程大纲、教材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及实践环节的管理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的成绩统计及发放,考籍档案管理,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基本信息管理,考试、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成绩的查询、复核及管理,转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及其电子注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证书查询认证管理及毕业证书、考籍材料的翻译审核等考生考籍管理工作。

5.负责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管理、指导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

7.负责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山东片区的管理与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82598728、82598767、82598707、82598779

五、成人考试命题处

1.负责高教自学考试命题相关文件的制定、执行和命题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完成。

2.负责组织我省承担的高教自考全国统考及区域协作课程、高教自考省考课程(包括高等职业教育、职业类教育课程、专升本考试)的命题工作。

3.负责命题过程中对命题教师的安全保密教育及命题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协调、监督和处理命题、审题、组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负责高教自考全国统考和区域协作试题的申报领取及我省承担的命题课程试题的发送工作。

5.负责自考命题教师专家库的组建、变更和维护管理,指导高校做好命题教师的推荐选拔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6.负责自考试卷及课程合格率的分析工作,为自学考试管理和自考命题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7.负责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自考试题卡片、试题以及相关资料的安全保密,对试题的出入库情况及库存量进行详细准确记录。

8.做好自考试题印刷过程中的校对工作。

9.负责命题设备的维护、管理及命题教材的领取、保管及回收。

六、高考命题处

1.负责编制高考(含普通高考、艺术专业考试、对口高职考试)命题管理文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选聘、培训高考命题教师。负责保密闱点的确定与建设。

3.负责组织高考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4.负责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5.负责进行高考试题质量评价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6.参与普通高考试卷的印制工作。参与高考阅卷工作。

7.负责命题设备的维护管理。

七、信息管理处

1.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学业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网上阅卷的试卷扫描、客观题试卷(卷一)阅卷和数据汇总处理,重要数据的归档管理、查询和分析上报;负责业务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开发、组织管理。

2.负责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汇总和数据整理,负责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和分析、统计上报。

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升本、学业水平考试和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信息管理的规划、报名系统运行、考场编排、考试信息管理(考务平台)、考试成绩公布及录取等后期数据处理工作。

4.负责本院IT设备的采购、管理、维护、维修和技术支持。

5.负责本院办公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工作。

6.负责山东招生信息网的网站运行维护、编务工作。

7.负责招生考试科研工作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本院承办的各类考试的评价工作的信息处理。

8.负责网络信息监控、标准化考点建设,以及视频会议与网上巡查。

9.负责学信卡的推广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45

八、财务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经营实体的财务规章制度。参与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并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2.协助厅财管办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协助厅财管办编制本单位的年终决算。

3.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经营实体的各项收支管理与核算、工资核算与发放、资产核算、纳税申报,编制记账凭证和记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粘贴、整理、装订,根据要求集中将各种财务档案上交厅财管办保管。

4.负责接待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

5.负责本单位收入上缴工作和教育厅确定的福利、补贴、奖金发放政策的执行。

联系电话:81916087

九、科技发展部

1.负责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和山东教育招生考试传媒中心的管理与经营。

2.负责编辑、印刷、出版《现代教育》月刊。负责组织编写出版《招生考试年鉴》、《普通高校报考指南》等业务书刊。

3.负责本院服务网站内容信息的采编、整理和更新。

4.负责相关证书考试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考试教材、资料、杂志等各类书刊的征订、印刷、发行工作。

6.负责开展相关考试的服务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开展本院信息网站、服务网站等传媒广告业务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工作。

7.负责相关教育考试项目的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相关考试具有经营性质的副产品的制作营销工作。

联系电话:86063555

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

1.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制卷工作。

2.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卷二评卷等工作。

联系电话:81916002

十一、招生考试监察室

1.负责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遵守招生考试纪律的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受理和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违规举报。

3.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

4.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进行监督。

5.负责对教育招生考试中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86162757

十二、工会

1.负责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日常工作。

2.负责落实本院职工的福利工作。

3.负责组织本院职工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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