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第一篇: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瓦斯防治专项措施

瓦斯防治是矿井的长期工作任务,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将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矿井瓦斯防治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瓦斯防治领导组: 组长:焦贵生

副组长:总工:李祥昆生产矿长:闫春亮 安全矿长:李忠机电矿长:张长香 矿长助理:张庆生

成员:叶俊文丁小兵孙开同李建明 杨长全

2、领导组下设瓦斯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有通风科科长丁小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矿瓦斯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3、成立矿井瓦斯防治专业队伍,瓦斯防治专业队伍成员必须经有资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并做到持证上岗。

4、矿井瓦斯防机构专业人员负责矿井瓦斯的监测、检查、预测、预报、治理、防范及落实各项技术措施,整改各种隐患等瓦斯治理工作。

二、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来源分析:经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瓦发【202_】283号文件批复,我矿的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工作面瓦斯来源主要为工作面采煤和工作面放炮落煤及巷道掘进时。整体来看,矿井正常生产落煤、巷道掘进时,矿井瓦斯涌出量有所加大,矿井产量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①、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点为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防治瓦斯的重点。

②、回采工作面放顶放炮期间,工作面采空区顶部的瓦斯容易积存,因此工作面放顶煤期间必须加强通风管理,确保安全。

③、采掘工作面过过断层、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带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④、采煤工作面放煤、放炮时采面瓦斯涌出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威胁较大。⑤、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还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回采工作面U型通风,因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点、密闭区域、掘进机械落煤部、停风、无风区、放炮落煤过程等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1回采工作面:采煤上隅角、采空区顶部、回风顺槽巷道。

2掘进工作面:主斜井、回风立井开拓掘进以及二期、三期工程各种行道机掘面、炮掘面。

四、瓦斯防治措施: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根据矿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防止区域制定了以下瓦斯防治措施:

1、矿井安装了陕西安瑞特KJ103监控系统并运行正常,发挥了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采取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实现24小时监测,采煤工作面实现瓦斯、电、故障“三闭锁”,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2、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周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

3、严格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矿井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恢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可恢复工作。

4、采掘工作面、各主要硐室设专职瓦检员24小时现场盯班,对工作面比较容易积聚瓦斯的上隅角、回风巷进行实施巡回检查、每

两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在工作面上隅角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工作面回风顺槽、采区回风巷等重要地点安设瓦斯传感器,实行24小时连续监控。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1%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1.5%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认真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因停电、停风造成采掘工作面瓦斯积聚时必须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前要制定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主管领导或总工批准后方可进行排

放。排放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把守各主要路口,然后控制风量、分段排放,严禁“一风吹”。

6、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过1%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否则停止作业。

7、瓦检员要杜绝空班漏检,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针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积聚瓦斯的特点采取风幛引风法和排瓦斯巷引排瓦斯的治理方案。

8、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0.5m3以上的积聚超限现象必须按《规程》138条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溜子也立即停止运转,瓦检员负责,经处理浓度降到2%以下方可开工。

9、针对采面落煤时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规律,做到“只认瓦

斯不认人”,瓦斯超时,采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瓦检员要行使好绝对停产权。另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装药,违章放炮。

10、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给调度室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11、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采面风量稳定可靠。通风科测风人员要按《规程》规定测定井下各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对井下供风量不足的地点要及时汇报,通风科根据风量情况能够及时对风量进行调整,防止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涌出地点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其它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矿井配风量稳定、可靠。

12、掘进工作面采用2×22kW或2×11kW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配套的Φ800mm的大截面风筒,做到风筒末段至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米,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管理好局部通风,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稳定可靠,有效地稀释瓦斯。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使用,杜绝局扇循环风和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掘进工作面局扇必须设专人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要求接设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13、交接班或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有计 划停风时必须按局扇停风措施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 瓦检员到位,检查工作面、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10 米范围内瓦斯浓 度,当检查结果符合规程规定,方可开动局扇进行通风,否则必须制 定排除瓦斯措施进行处理。

14、每月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及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对采煤工作 面严格执行 24 小时跟班检查及定时汇报,掘进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检 测地点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定时汇报制度。

15、专职的瓦检员及防灭火检查员每周对井下所有防火墙密闭 和挡风墙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16、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 均要严格配风,消除不合理的“三风”(串联通风、• 扩散通风、老 塘通风),合理分配风量,各采掘地点及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要求。

17、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 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或是一氧化碳浓度超过 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 136 条规定 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 行处理。

18、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 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 检查并做好记录。井下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严禁操 作人员带电作业,坚持执行停送电制度,必须设专人看守变压器开关,检修不好禁止送电。

19、要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及各生产环节必须 实现湿式作业,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消除煤尘堆积和飞扬。凡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20、跟班领导、放炮员、安检员、安全员、班组长、流动电钳 工、技术员,下井必须佩带便携仪式瓦斯报警仪,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涌出的地点可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五、安全出口及避灾路线

1、安全出口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检 修和维护,在井下巷道交岔口处,必须设置明显的路标,标明所在地 点,指出安全出口方向。

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熟知井下个作业地点避灾路线; 发生瓦斯、火灾、煤尘事故时要迎着新鲜风流逃离;发生水灾事故时,要立即从 地势高的巷道跑向安全出口。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 202_ 年 3 月 6 日

山 西 煤 炭 运 销 集 团 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瓦斯防治专项措施 总 工: 矿长助理: 202_ 年 3 月

第二篇: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瓦斯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伴生物,能够发生燃烧、爆炸、窒息等瓦斯事故,瓦斯事故的发生,一般都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为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望各队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措施。

一、矿井瓦斯防治目标

1.将高瓦斯矿井抽成瓦斯矿井。

2.杜绝井下任何地点瓦斯超限、瓦斯积聚。3.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正常生产。

4.保证矿井无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5.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不出瓦斯事故。

6.在全体干部职工心中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

二、建立健全正规、完善、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能在10min内开动。

2.主要通风机必须定期进行切换,并进行检修和维护。3.主要通风机必须按规定进行风机性能测定,保证主要通风机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4.保证通风机在驼峰以下运行,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5.矿井必须具有完整独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工作面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6.矿井没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

7.矿井通风设施的构筑质量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8.矿井通风设施必须保证完好,工作面、采区、主要风巷的调风设施必须安设合理、可靠。

9.矿井的总风量,采掘工作面、硐室、行人巷道、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必须符合《规程》和相关标准规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0.必须定期对矿井进行通风系统审查,及时解决矿井通风系统中出现的问题。

1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采区通风系统、工作面通风系统等地点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按规定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进行会审,最后贯彻落实。

三、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所在的巷道必须保证风量充足,严禁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到巷道回风口此段距离巷道的风速不得低于0.25m/s。2.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10m以上,且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的地点。

3.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必须大于0.3m,如果是吊挂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以方便行人和运输。

4.局部通风机安装在胶带巷中必须处于胶带输送机的异侧。

5.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

6.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有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控系统联网,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专人、挂牌管理。

7.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安设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每天进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8.局部通风机的主、备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9.风筒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风筒接头要实现双反压边。

10.风筒吊挂平、直、稳、逢环必挂,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11.风筒要实行编号管理,风筒的破口要及时粘补,保证 工作面的风量充足。

四、实现瓦斯抽采达标

1.矿井必须按相关规定建立高低负压两套抽放系统,并保证可以正常运行。

2.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实现瓦斯抽采达标的需求。抽放泵运行泵和备用泵的型号和能力必须相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3.抽放泵必须按规定进行切换,对泵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4.抽放管路材质、吊挂、管理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相关文件标准规定。

5.抽放管路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安设绝缘段,6.抽放管路上的接地线必须每隔200m安设一个。7.抽放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设“三防装置”。8.矿井必须采用囊袋式封孔技术。

9.矿井必须采用本煤层、邻近层、采空区综合抽放方法对矿井进行瓦斯抽采。

10.回采工作面采用本煤层、邻近层、采空区抽放的方法抽放工作面的瓦斯。

11.掘进工作面采用边掘边抽的抽放方式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12.“抽放四小件”的安设、更换、管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13.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14.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钻场等地点必须安设孔板流量计以便于计量使用。

15.定期对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泵站每小时观测一次,主、干、支管路每天观测一次,抽放钻场每三天至少测定一次,并根据测定结果对抽采系统及时进行调节。

16.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17.矿井每年在制定采掘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抽采计划,实现矿井瓦斯抽采达标。

18.必须保证矿井的“抽、掘、采”平衡。

19.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与矿井的抽采达标能力相适应。20.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和队伍,负责矿井的瓦斯抽采工作。

21.矿井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相应的设计、规划、措施、台账、记录、报表等瓦斯抽采资料,确保瓦斯抽采达标。

五、做好瓦斯检查管理工作

1.矿井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检查工。

2.瓦斯检查工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要让有经验的责任心强的人担任。

4.瓦斯检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巡回检查等制度。

5.矿井必须按规定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并及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作出修改(由瓦斯防治中心制定和完善)。

6.瓦斯检查地点、时间、次数等必须按照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执行。

7.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8.瓦斯检查工必须随身携带长度不低于2m的胶皮管和探仗。

9.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及电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对照结果及时报告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之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10.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 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等相关人员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六、防止工作面瓦斯超限和积聚

1.工作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工作面必须保证风量充足、风流稳定、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3.保证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处的风速不小于0.5m/s。4.保证工作面上隅角通往工作面第二回风顺槽内的风路畅通。

5.禁止工作面无计划停风。

6.加大工作面瓦斯抽采力度,实现抽采达标。7.防止工作面冒高处、空洞处、巷道顶板等地点瓦斯积聚。

8.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带要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措施。9.工作面上下顺槽要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保证巷道不失修。

10.井下各区域监测监控基站、子站、传感器等设施必须安装到位。

11.加强工作面瓦斯检查,注意工作面的冒高处、巷道顶板、采煤机附近、采空区等瓦斯易涌出地点的瓦斯检查工作。

12.做好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等。13.做好工作面瓦斯超限积聚的处理工作。

七、防止瓦斯引燃

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口房及通风机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井下需要电焊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

2.严禁电器设备失爆。

3.工作面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4.在工作面规定的地点配备防灭火设备。5.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6.禁止工作面出现高温热源。7.防止采空区冒落的岩石引燃瓦斯。8.做好矿井的防灭火工作。

八、强化监测监控

1.必须建立专门的机构和专业队伍负责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其安装、使用、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2.建立健全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3.矿井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规程》要求,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且系统“风电、瓦斯电、故障”闭锁功能完好。4.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具有超限自动报警,自动断电功能,故障闭锁功能,断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功能以及防雷保护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备用电源必须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实行双机或多机备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正常运行,且数据不丢失。

6.中心站应保证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双回路供电应能自动切换,检测设备有可靠的防雷电接地装置。

7.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8.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9.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置安设的种类、数量、地点、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电缆敷设等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各种监控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井下传感器、分站实行挂牌管理。

10.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在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行车的位置。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悬挂在风筒异侧。

1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 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12.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13.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实现“五级”联网。

14.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的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存在问题填写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日报上,报送瓦斯防治中心由总工程师、矿长等进行审阅。

15.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九、加强工作面粉尘防治

1.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两道全断面水幕。

2.在工作面的转、装、卸载点安装有转载点喷雾。3.采煤机和掘进机必须使用内外喷雾,喷雾压力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4.各掘进机上必须安装有除尘风机,并正常使用。5.采煤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支架喷雾系统必须完好。6.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在工作面安装有静压洒水管和三通阀门等。

7.工作面必须定期进行清扫,工作面20米范围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工作面顺槽每天冲洗一次,大巷中至少每三天冲洗一次。

8.工作面必须采用动压注水,在工作面开采前提前湿润煤体。

9.工作面必须保持合理的风速,以防风速过大扬起工作面的煤尘。

10.工作面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措施降低粉尘的危害。

十、做好工作面的火灾防治

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综合测试中心测试,我矿4#、5#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级自燃,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工作面的火灾防治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引起瓦斯事故,因此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内因火灾防治

①减少工作面煤壁的暴露时间。②加快工作面的推进速度。

③减少工作面的丢煤,提高工作面回采率。

④加强工作面上下端头的管理,防止煤壁破碎逐渐形成煤炭自燃。

⑤在工作面回风巷安装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⑥在工作面上下顺槽根据矿井防灭火设计布置束管监测系统。

⑦减少工作面进回风侧闭墙的漏风。⑧必须每天早班分析一次自然发火情况。⑨降低矿井的总风阻。

⑩做好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工作。2.外因火灾防治

①综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20米附近筑防火门,准备好防火门插板及其他工具。

②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口房及通风机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井下需要电焊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以后贯彻落实。

③严禁使用失爆的电器设备。④工作面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⑤在工作面规定的地点配备防灭火器材。⑥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⑦禁止工作面出现高温热源。

⑧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于铁桶内,定期送到地面。

⑨经常对皮带机托辊、主滚筒和导向滚筒的检查和维修,预防摩擦生火。

十一、加强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 1.工作面机电设备实行专职管理,每班有一个机电工跟班维护和操作。

2.每台刮板输送机每班设置专人开机管理。

3.跟班电工必须按时入井,在工作面进行交接班,交接人员在交接班时,若设备发生故障应配合接班人员修好再下班。

4.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和撞击矿灯和电源。5.电缆不能有破口或漏电现象,电缆要全部上架,不能盘圈,开关及电器设备不合格、不完好不能入井使用。开关要上架,“五小电器”要挂牌管理。

6.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需停电检修,必须提前联系通知,开关处应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上紧闭锁派人看守,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十二、加强工作面电器设备防爆措施

1.加强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电器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防爆性能良好,摆放在干燥地方,并上架,未经机电科验收的设备,不准入井使用。

3.开关的熔断丝禁止用钢、铁、铝丝代替,必须使用和电器设备负荷相符的保险。

4.各类电器设备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严禁失爆和带病工作。5.电器设备有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检漏继电器每班必须试验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停运检漏继电器。

十三、安全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刘锡彦

副组长:王永峰、闫海平、贾玉珍、高巨峰、杨保国

常永平、宋小军、董海全、高 林、刘彦文 成 员:田丽红、车喜荣、王林生、高晋忠、车彦军

冯廷廷、刘奴平2.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瓦斯防治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全部落实到位。

副组长王永峰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确保瓦斯防治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副组长闫海平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与采掘生产关系衔接的负责人,确保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及瓦斯防治工程能及时落实到位。

副组长贾玉珍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所需机电设备及供电线路正常稳定运行的负责人,确保瓦斯防治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副组长高巨峰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制度落实的监管负责人,确保瓦斯防治各项措施、工程能够落实到位。副组长杨保国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监测监控系统及相关瓦斯检测、管理的负责人,确保为瓦斯防治工作提供第一手的瓦斯监测检测各项基础数据。

副组长常永平为我矿瓦斯工作抽采系统的负责人,确保矿井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行。

副组长宋小军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瓦斯地质情况的负责人,确保我矿通风部门能及时了解矿井的地质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副组长董海全协助机电矿长贾玉珍做好矿井机电工作,保证瓦斯防治工作所需的设和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副组长高林协助安全矿长做好矿井瓦斯防治各项安全工程、措施能及时落实到位。

副组长刘彦文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提供矿井的采掘计划及其他采掘方面的资料,以便瓦斯防治中心能及时做好矿井的抽、掘、采之间的关系。

成员田丽红协助瓦斯防治中心主任做好矿井通风、瓦斯抽采工作。

成员车喜荣协助矿长助理杨保国做好矿井的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工作。

成员王林生协助总工程师王永峰做好矿井通风安全工作。

成员高晋忠协助通风副总常永平做好矿井瓦斯抽采工 作。

成员车彦军做好矿井瓦斯防治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定期检查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及通风设施,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以求达到工作面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杜绝瓦斯积聚的现象。

2.当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出现冒顶情况时,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疏通巷道。如通风巷道阻塞、风量过小,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切断工作面电源,停止工作面人员工作,并及时通知调度室。进行巷道维修,对冒顶部分进行架木垛,防止顶板再次冒落,等到巷道恢复原来断面,工作面瓦斯降到《规程》规定浓度后,符合工作面送电的条件时再给工作面设备送电,恢复生产。

3.风门必须连锁,防止同时打开两扇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和风门如有损坏须及时维修、更换,避免影响工作面风量。

4.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必须畅通,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其通风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严禁将材料堆放在电器设备旁边,以免电器着火,将灾情扩大。力求达到巷道断面大、风阻小为目的。

5.工作面的所有电器设备定期并按需检修,并加大力度 检查工作面的日常运行,检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电器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6.防尘系统必须完善、可靠、防尘设施必须完好。7.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工必须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承担,瓦检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脱岗。

8.跟班矿长必须到工作面监督检查瓦斯管理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9.强化瓦斯知识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瓦斯防治基础知识,并熟知工作面的避灾方法,避灾路线。

10.对通风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校正、检测、及时更换药品保证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11.回采工作面严禁出现盲巷。

12.做好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地质管理工作,便于瓦斯防治中心了解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瓦斯异常情况,提前做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3.做好工作面的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工作。

14.加强工作面的顶帮支护,防止工作面冒顶、片帮。15.严格执行瓦斯防治相关规章制度。

瓦斯防治中心 二O一四年

目 录

一、矿井瓦斯防治目标.............................................................1

二、建立健全正规、完善、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1

三、加强局部通风管理.............................................................2

四、实现瓦斯抽采达标.............................................................4

五、做好瓦斯检查管理工作.....................................................6

六、防止工作面瓦斯超限和积聚.............................................7

七、防止瓦斯引燃.....................................................................8

八、强化监测监控.....................................................................8

九、加强工作面粉尘防治.......................................................10

十、做好工作面的火灾防治...................................................11

十一、加强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12

十二、加强工作面电器设备防爆措施...................................13

十三、安全保障措施...............................................................14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16

编号:XF—HC—202_—26

山西柳林鑫飞贺昌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瓦斯防治措施

编制单位:瓦斯防治中心 编 制 人:木

审 核 人:田

红 通风副总:常

平总工程师:王

修改日期:202_年10月18日 批准日期:202_年10月20日 执行日期:202_年10月20日

第三篇:矿井瓦斯来源及防治措施

矿井瓦斯主要有四个来源:①从采落下来的煤炭中放出瓦斯;②从采掘工作面煤壁内放出瓦斯;③从煤巷两帮及顶底板放出瓦斯;④从采空区及围岩煤壁中放出瓦斯。既然井下瓦斯不断放出,它为什么不在井下聚集呢?这是因为我们不断地向井下通风,放出的瓦斯随风出井,这就是瓦斯的去脉。根据井下瓦斯的来路去脉,就容易对井下瓦斯进行防治。

简单地说,井下瓦斯无风就聚集,这就是瓦斯的聚集规律。具体地说:一般瓦斯矿井井下瓦斯按它的四个来源,经常不断地向外放出;我们经常不断的向井下送风,瓦斯随风出井,所以不会在井下聚集;如果一旦停风或不通风,瓦斯就必然在井下聚集。瓦斯大的矿井聚集得快,瓦斯小的矿井聚集得慢;有的几分钟就聚集到爆炸限度,有的几天,几月,几年才能聚集到爆炸限度。聚集只有快慢之分,但无聚集不聚集之别。只要井下停风,无风聚集是必然的,这就是瓦斯的聚集规律。认识了瓦斯的聚集规律,就会知道井下瓦斯的来路去脉;井下无风瓦斯就来,有风瓦斯就乘风而去;就会知道瓦斯聚集的时间和地点;就会有的放矢的去防治瓦斯,从而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防止井下停风,无风而引起瓦斯聚集,要特别注意采取下列措施:

1、首先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主扇和局扇,教育职工不要随便停风。(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2、暂时停工的掘进巷道不要停风。[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3、长期停工,不能继续通风的巷道或废巷要立即打栅栏或密闭、充填。

4、正确利用井下通风设施,确保井下正常通风。

5、要加强通风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通风设施完善可靠。

第四篇:矿井瓦斯防治复习资料

矿井瓦斯防治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

1、瓦斯在煤体内的赋存状态有 游离状态 和 吸附状态。

2、瓦斯涌出量大小的表示方法有 绝对瓦斯涌出量 和 相对瓦斯涌出量 两种。

3、一般将煤层由露头自上向下分为四个带,分别为 CO2—N2带、N2带、N2—CH4带、CH4带,前三个带总称为瓦斯风化带。

4、矿井瓦斯的涌出方式包括 一般涌出 和 特殊涌出 两种。

5、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有 矿山统计法 和 分源预测法。

6、按照动力现象的力学特征,将煤与瓦斯突出分为 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压出 和 煤与瓦斯倾出 三类。

7、邻近层瓦斯抽放按邻近层的位置分为 上邻近层(或顶板邻近层)抽放 和 下邻近层(或底板邻近层)抽放。

8、防突措施可以分为 区域性防突措施 和 局部防突措施 两大类。

第二部分

1、煤层的瓦斯压力:是处于煤的裂隙和孔隙中的游离瓦斯分子热运动撞击所产生的作用力。

2、绝对瓦斯涌出量:单位时间涌出的瓦斯体积,单位为m3/d或m3/min。

3、瓦斯涌出不均系数: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数值是经常变化的,但在一段时间内只在一个平均值上下波动,我们把其峰值与平均值的比值称为瓦斯涌出不均系数。

4、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地下采掘过程中,在极短的时间内(几秒到几分钟),从煤、岩层内以极快的速度向采掘空间内喷出煤(岩)和瓦斯(CH4、CO2)的现象,称为煤与瓦斯突出。

5、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

第三部分

1、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按低瓦斯矿井管理。(错)

2、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0%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错)

3、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错)

4、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对)

5、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对)

6、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放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错)

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错)

8、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2.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错)

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错)

10、设置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时,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对)

第四部分

1、煤与瓦斯突出有哪些预兆?

答:突出预兆主要有三个方面:

(1)煤层结构、构造

预兆有:层理紊乱,煤软硬不均或变软,煤暗淡无光,煤层受挤压,厚度变大,倾角变陡,煤层干燥等。

(2)地压增大

如来压声响,支架折断,煤炮声,煤岩开裂,煤壁外鼓,片帮,掉碴,底鼓,打钻时顶钻、夹钻等。

(3)瓦斯及其他

主要预兆有: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闷人,煤尘增大,煤或气温变冷,顶钻喷瓦斯、喷煤等。

2、瓦斯风化带下界如何确定?

答:瓦斯风化带下界深度可以根据下列指标中的任何一项确定。

⑴煤层的相对瓦斯涌出量等于2~3m3/t处;

⑵煤层内的瓦斯组分中甲烷及重烃浓度总和达到80%(体积比);

⑶煤层内的瓦斯压力为0.1~0.15MPa;

⑷煤的瓦斯含量达到下列数值处:长焰煤0.1~0.15m3/t(C•M•),气煤1.5~

2.0m3/t(C•M•),肥煤与焦煤2.0~2.5m3/t(C•M•),瘦煤2.5~3.0m3/t(C•M•),贫煤3.0~4.0m3/t(C•M•),无烟煤5.0~7.0m3/t(C•M•),(此处的C•M•是指煤中可燃质即固定碳和挥发分)

3、简述瓦斯抽放的条件。

答:(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

① 大于或等于40m3/min;

②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 min;

③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④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⑤ 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 m3/min。

(3)开采保护层时应考虑抽放被保护层瓦斯。

(4)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第五部分

1、影响煤层瓦斯含量的因素有哪些?

答:1.煤的吸附特性

煤的吸附性能决定于煤化程度,一般情况下煤的煤化程度越高,存储瓦斯的能力越强。

2.煤层露头

煤层如果有或曾经有过露头长时间与大气相通,瓦斯含量就不会很大。

因为煤层的裂隙比岩层要发育,透气性高于岩层,瓦斯能沿煤层流动而逸散到大气中去。反之,如果煤层没有通达地表的露头,瓦斯难以逸散,它的含量就较大。

3.煤层的埋藏深度

煤层的埋藏深度越深,煤层中的瓦斯向地表运移的距离就越长,散失就越困难。同时,深的增加也使煤层在压力的作用下降低了透气性,也有利于保存瓦斯。在近代开采深度范围,煤层的瓦斯含量随深度的增加而呈线性增加。

4.围岩透气性

煤系岩性组合和煤层围岩性质对煤层瓦斯含量影响很大。如果围岩为致密完整的低透性岩层,如泥岩,完整的石灰岩,煤层中的瓦斯就易于保存下来。反之,围岩由厚层中粗砂岩、砾岩或裂隙溶洞发育的石灰岩组成,则煤层瓦斯含量少。

5.煤层倾角

埋藏深度相同时,煤层倾角越小,瓦斯含量越大。因为瓦斯沿水平方向流动比垂直方向动容易,6.地质构造

地质构造是影响煤层瓦斯含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在围岩属低透气性的条件下,封闭型地质构造有利于瓦斯的储存,而开放型地质构造有利于排放瓦斯。

7.水文地质条件

虽然瓦斯在水中的溶解度很小,但是如果煤层中有较大的含水裂隙或流通的地下过时,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也能从煤层中带走大量瓦斯,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而且,水还会溶蚀并带走围岩中的可溶性矿物质,从而增加了煤系地层的透气性,有利于煤层的流失。例如,焦作王封矿与李封矿相邻,后者较前者的地下水大,在开采同一深度时,前者的瓦斯涌出量则大于后者。

总之,影响煤层瓦斯含量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在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中,必须结合本井田或本矿具体情况,做全面的调查和深人细致的分析研究,找出影响本煤田、本矿井瓦斯含量的主要因素,作为预测瓦斯含量和瓦斯涌出量的参考。

2、详述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

答:大量突出资料的统计分析表明,突出具有一般的规律性。了解这些规律,对于制定防治突出的措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突出发生在一定的采掘深度以后。每个煤层开始发生突出的深度差别很大,最浅的矿井是湖南白沙矿务局里王庙煤矿仅50m,始突深度最大的是抚顺矿务局老虎台煤矿,达640m。自此以下,突出的次数增多,强度增大。

(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附近,如断层、褶曲、扭转和火成岩侵入区附近。据南桐矿务局统计,95%以上的突出(石门突出除外)发生在向斜轴部、扭转地带、断层和褶曲附近。北票矿务局统计,90%以上的突出发生在地质构造区和火成岩侵入区。

(3)突出多发生在集中应力区,如巷道的上隅角,相向掘进工作面接近时,煤层留有煤柱的相对应上、下方煤层处,回采工作面的集中应力区内掘进时,等等。

(4)突出次数和强度,随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煤层倾角愈大,突出的危险性也愈大。

(5)突出与煤层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之间没有固定的关系。瓦斯压力低、含量小的煤层可能发生突出;压力高,含量大的煤层也可能不突出。因为突出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30处特大型突出矿井的煤层瓦斯含量都大于20m3/t。

(6)突出煤层的特点是强度低,而且软硬相间,透气系数小,瓦斯的放散速度高,煤的原生结构遭到破坏,层理紊乱,无明显节理,光泽暗淡,易粉碎。如果煤层的顶板坚硬致密,突出危险性增大。

(7)大多数突出发生在放炮和落煤工序。例如,重庆地区132次突出中,落煤时124次,占95%。放炮后没有立即发生的突出,称延期突出。延迟的时间由几分钟到十几小时,它的危害性更大。

(8)突出前常有预兆发生,如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移动加剧,煤壁向外鼓出,掉碴,煤块进出;破裂声,煤炮声,闷雷声;煤质干燥,光泽暗淡,层理紊乱;瓦斯增大或忽大忽小;煤尘增多;气温降低;顶钻或夹钻,等等。熟悉或掌握本矿的突出预兆,对于及时撤出人员,减少伤亡,有重要意义。

第五篇:矿井瓦斯防治计划

矿井瓦斯防治计划

一、总体思路

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落实瓦斯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瓦斯事故超前防范,强化煤矿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扎实开展煤矿瓦斯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3人以内;瓦斯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瓦斯抽采总量4.2亿m3,利用3.1亿m3;

(三)建成永川等5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区县、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等24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

(四)区县所有煤矿实现瓦斯集中联网监控,力争实现全市集中联网监控,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体系;

(五)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2_年6月底前,6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矿井202_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煤矿瓦斯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增强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一季度调整完毕重庆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重庆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办公室成员。

2.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刻吸取瓦斯事故教训,切实用瓦斯事故教训推动瓦斯治理工作,扭转我市瓦斯治理工作的被动局面。202_年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3人以内,瓦斯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坚定瓦斯治本决心,强化瓦斯抽采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瓦斯抽采利用政策,确保完成瓦斯抽采利用目标

1.深入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南昌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重要文章精神,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强化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所有瓦斯抽采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监测计量系统,将瓦斯抽采计划下达到有关煤矿,坚决完成全年瓦斯抽采总量4.2亿m3,利用3.1亿m3任务。抽采量达到100万m3/年的矿井,必须进行综合利用。

2.坚决贯彻抽采达标防范瓦斯事故治本之策,推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迈上新水平。所有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即煤层吨煤瓦斯含量、瓦斯压力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凡是应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和煤层瓦斯抽采达不到规定的矿井或新建矿井没有落实先抽后采规定的,严禁组织采掘作业。

3.贯彻落实瓦斯抽采利用的经济政策,做到用足用好。要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财政补贴等多项经济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鼓励煤矿企业成立瓦斯抽采利用专业化公司,实现瓦斯抽采利用产业化。

(三)强力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初步建成全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格局

1.加快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步伐,严格按照瓦斯治理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建设标准,着力建设“十六字”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今年第四季度建成永川区等5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区县,建成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等24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并组织验收。

2.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依法治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6月底前、6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矿井年底前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必须开展直接测定瓦斯含量工作。对具有突出危险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坚决实施关闭。

(四)坚定不移地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深入推进瓦斯隐患排查治理

1.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现场管理,确保瓦斯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煤矿矿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带班跟班入井,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防突采掘面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到防突采掘面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2.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管监察手段,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企业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的监督、考核等制约机制,切实搞好瓦斯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加强对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规定的日常监督,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业务指导,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瓦斯治理措施。

3.深入开展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在第二季度开展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隐患整改督查工作,特别是对专家会诊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第二阶段隐患限期整改工作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检查验收从202_年9月起开展,严格按照标准对辖区内煤矿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检查情况须报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

和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4.继续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切实加强对各煤矿特别是突出矿井、突出头面的重点检查、重点调度、重点监控。凡瓦斯超限的必须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凡瓦斯超限频繁或瓦斯长期偏高的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高度重视;凡发现“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矿井通风、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完善等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

5.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三同时”瓦斯治理监管监察。加强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整合矿井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力度。独立新增或技改抽采系统设计的,其抽采设计必须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技改矿井、整合矿井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必须采用现生产水平的煤样和资料。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必须对所有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重新进行鉴定。

6.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8号令《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和29号令《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矿井实行每月计划配风、每旬测风、按需调风,严格实行通风挂牌管理制度。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矿井通风系统总进回风巷、矿井一翼的总进回风巷设置永久测风站和风速传感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设置临时测风站。回采工作面严禁巷道式(多硐、树枝状)采煤。实行瓦斯超限问责和分级处理工作制度。在第三季度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五)依靠科技进步,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建立有重庆特色的煤矿瓦斯治理机制

1.全力推动市属国有煤矿瓦斯治理上档次,促进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企业瓦斯治理中心和防突“三专”队伍,推广低透气性煤层群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技术和煤与瓦斯突出实时诊断系统,力争在低透气性煤层增透技术、瓦斯抽放钻孔快速施工装备及工艺技术、瓦斯高效抽放技术、瓦斯(煤层气)净化提纯技术等关键技术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2.加强和完善煤矿瓦斯专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在第一季度完成专家库建库工作,在重庆市煤炭行业专家库中建立瓦斯治理专家组(含采矿、通风、安全专家等),为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和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持,实行全市统一建库、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六)强化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工作,建立系统运转正常、数据准确、监控到位、监控有效、反应敏捷的安全监控系统

1.着力构建重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12235”工程。即建立1个重庆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22个区域性片区维护分站、35个维护点,覆盖全市所有煤矿,3月底初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6月底全面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区县所有煤矿实现瓦斯集中联网监控,力争实现全市集中联网监控。通过重庆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机制和技术服务体系,督促煤矿企业开展一般维修和定期调校工作。

(七)全面加强煤矿瓦斯基础和管理,提高煤矿瓦斯安全保障能力

1.切实抓好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确保瓦斯地质图编制质量。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必须按重庆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瓦斯地质图编制、审查,并按规定上报全国编图技术工作组。

2.强力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把通风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瓦斯治理重要工作来抓。所有煤矿都必须按照一级通风质量标准化建设,年内力争50%的煤矿达到一级通风质量标准。同时将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作为监察监管的重要内容,抓好典型,以点带面。

3.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情况统计,全面掌握我市煤矿瓦斯治理情况。动态掌握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状况,特别是矿井瓦斯抽采量、利用量、抽采浓度;瓦斯超限次数;矿井绝对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瓦斯最大压力和最大含量等各项基础数据。

4.切实抓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矿井鉴定工作,在开展瓦斯等级鉴定的同时开展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在第二季度完成近3年降低瓦斯等级矿井的重新鉴定工作;在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降低瓦斯等级。突出矿井周边相邻矿井开采同一煤层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矿井煤层一律按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管理,并按突出矿井监察监管。

5.强化煤矿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工作,用数据支撑通风可靠。要加大宣传、监管和监察执法力度,保证煤矿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工作顺利开展,强化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不合格设备的整改工作,凡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合格后实行检测检验挂牌管理,确保矿井通风设备可靠连续正常运转。

6.提高煤矿安全评价质量。煤矿现状安全评价报告必须附近期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和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现生产水平煤层爆炸和自燃倾向性资料。通风可靠结论必须附有效的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并现场悬挂检测检验合格牌。

7.建立健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和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两个责任”体系,建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防突机构和防突专业队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技术和经验。高瓦斯、突出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达到国家相关任职要求。

(八)切实开展矿井采掘部署“三审查”,为瓦斯治理提供必须空间和时间

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每年底要开展“三审”工作。一是要开展审查煤矿采掘生产部署;二是在审查矿井采掘生产部署的同时审查矿井的瓦斯抽采计划;三是在开展采掘生产部署和瓦斯抽采计划审查的同时,还要同时审查矿井生产煤炭储量准备。

(九)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煤矿瓦斯治理投入

强化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管,继续加大瓦斯治理安全投入力度,确保完成瓦斯治理工程。煤矿瓦斯治理必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继续依靠国家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安全资金的投入扶持,依靠自筹资金,全面完成瓦斯治理工程。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