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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第一篇: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校是琅塘镇的中心小学,地处琅塘镇张家村,是琅塘镇小学生最多的学校,共有在校学生685人,由于学校没有条件寄宿和校车接送,学生只能自行走读。但由于地域分散,学生走读路程较远,有些家长则自发组织,出资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其中芭油村、龙通村、坪油村、隔山村的学生租车上、下学的居多。经学校调查发现,这些车辆很多是“三无”车辆,超载现象严重,有的司机连驾驶资格都没取得,学生的人身安全没有半点保障。学校不是职能部门,没有权利去监管这些司机和车辆,为此,学校只能在学校三番五次叮嘱学生要注意乘车安全,也同时跟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并与家长签订乘车安全责任状,但还是没能完全阻止这一现象,效果不明显。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往返安全,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特出此报告,恳请政府职能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尽早消除这一安全隐患。此致

敬礼

报告单位:琅塘镇中心小学

202_年9月15日

第二篇: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方案

鲤溪完小关于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方案

我校现有学生1300余人,辖区内有完小一所,村小10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一所、民办幼儿园三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精神,确保全校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加快建立符合镇情、满足学生出行需求、职责权利明确、运行规范有序的学生乘车管理制度,实现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乘车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 “政府主导、乡镇负责、部门监管、学校管理、车主自觉、多管齐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中小学生、幼儿坐好车、坐放心车,使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接送学生车辆规范化管理,杜绝超载超员、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全校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出行环境。

三、采取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严把安全检查关。

1、成立接送学生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生用车管理制度、工作台帐。校长吕玉友同志任组长,王忠仁同志任副组长,杨必先、刘显旭、蔡国立、雷纯儒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王忠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人

员在校门口值班,监管学生用车情况,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进行制止。

2、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要教育学生不乘无牌无证车车辆,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

3、学校要指派专人组织好学生上车秩序。遇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制止,不得放行:①驾驶人与登记(备案)的不符;②运载学生的数量超过核载人数;③同时从事其他营运性运输;④驾驶人饮酒后驾驶的;⑤有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情形。

4、与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车辆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严把驾驶员管理关,学生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l)取得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恶劣品行记录。

(3)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记录或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取得与所驾车型相符的《从业资格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鲤溪完小

202_年3月8日

第三篇: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汇报

关于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大局稳定,为确保我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教体局党委一直非常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下面就202_年以来有关接送车辆管理情况做以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有中小学84所,幼儿园86所,共10万名学生。截止8月31日统计,我市的接送学生车辆共117辆(专用车辆19辆),其中小学接送车2辆(市五小),幼儿接送车115辆{城关14辆,乔楼5辆(专用2),豫龙8辆,广武18辆(专用3),高村18辆,王村10辆(专用1),汜水3辆(专用1),高山4辆(专用2),刘河2辆(专用2),崔庙8辆(专用3),贾峪21辆(专用4),市区私立幼儿园6辆【青圃1辆(专用),育英1辆,阳光2辆,城东2辆】},高中、初中均无接送学生车辆。

二、具体做法

202_年元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市202_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各使用校车学校建立完善校车档案。市教体局与*个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和*个市直学校签订了《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中心校与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幼儿园签订了《校

车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书》;学校与校车所有人、校车司机、跟车教师签订了《校车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书》,实行校车安全层级管理和首问负责制。

去年3月,教体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校车管理责任,要求各单位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完善校车档案,杜绝校车各类违章违法和不文明现象发生,确保我市校车安全运行。

去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接送车辆安全运营,市教体局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并于10月18日联合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召开了市接送学生车辆专题会议,要求所有接送学生车辆重新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将已掌握的全市接送学生车辆信息送达各乡镇党政正职手中,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属地管理。

“11.16”甘肃校车特大交通事故后,市教体局联合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迅速召开“11.16”特大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全力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禁超员、超速、抢道,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营。

202_年11月21日,市教体局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共分11组对全市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督查,并在接学生途中现场对车辆运行、荷载情况进行拍照,结束后各小组分乡镇把督查情况进行小结,最后教体局安全科进行汇总,于11月28日向市政府递交《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的报告》,如实反映全市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并再次将各乡镇接送学生车辆信息

及存在问题送达各乡镇党政正职手中,希望各乡镇政府能够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面对频繁发生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和日益严峻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形势,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市教体局于202_年12月15日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决拒乘不合格车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回头看、再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对辖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教育情况进行再检查,认真开展拒乘不合格车辆活动。

12月19日,市政府下发了《*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按照市政府要求,各乡镇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单位领导小组成员都能严格按照分工做到一天两检查,一天一汇报,并对那些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驾驶人进行了严管重罚。教体局安全科每日对全市的情况进行汇总,一周一通报。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各学校幼儿园完善了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基本做到了不超员、不超速,教师上下车接送学生,学生在接送中的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

今年2月份,教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起草了《*关于荥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在春季学校开学的第二天,教体局就召开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在会上与

各学校签订了《202_年校车安全运行管理目标责任书》。

4月5日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教体局结合各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依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再次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意见》进行修改,并呈报市委、市政府。

6月份,教体局派出13个工作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用车单位的接送学生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车况、驾驶员、乘车学生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确保车辆不超载、不超速,杜绝司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7月份,各中心校、各学校幼儿园按照6月下旬教体局转发的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数据调研并建立信息季报制度的通知》(教基一[202_]502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中心校对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摸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组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跟车教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8月份,教体局通知全市范围内的专用校车到市交巡警大队进行集中审验。8月17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新学期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乡镇中心校限时召开接送学生车辆专题会,尽快统计本学期接送学生车辆相关信息,按要求到市交巡警大队进行上线检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另外,我局拟建立校车监控平台,与110联网,合同已签订,此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存在问题

幼儿园专用校车少,多为7-9座的面包车,农村学校存在学生家长私下合租车辆接送孩子现象,安全隐患极大。

四、下步打算

本周内,我们将联合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交通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校车监控系统建设,并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学校做好校车的日常管理。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教育,强化跟车教师职责,努力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第四篇: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责任书

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

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消除全镇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上机动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违法行

为,切实维护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全力保护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

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签订此责任书。

1.学校、幼儿园要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校车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有力措

施,切实履行上学放学途中师生安全管理职责。

2.学校、幼儿园自备接送学生的车辆所使用的校车,由县教育局、公安交巡

警部门按照《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202_)第2号修改单的要求,联合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核发统一的校车标志和校车准驾证。其他非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以及家长自发包租、拼

租车辆,由机动车所有人向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学校(幼儿园)初审后

报当地教育、公安交管部门,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严

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幼儿园组织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接送学

生协议,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志。

3.学校、幼儿园要督促车主或驾驶人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安

全检查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教育和公安交巡警部门的监督

检查。学校要落实专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或

报请公安交巡警等部门处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4.学校、幼儿园不得使用无营运手续非法从事载客营运的客运车辆接送学

生,不得使用机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五小”车辆非法接送学生。

5.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学会自我保护,禁止学生乘坐无营运手续车辆。

6.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

行)》赋予的其他法律义务。

7.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巡警部门严查严处无合法手续非

法从事载运学生的客运车辆,坚决取缔机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五

小”车辆非法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8.责任单位发生违反此责任书行为或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生接送学生车辆

严重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9.学校、幼儿园如因人员调整,按新的责任对象自行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中心小学及责任单位各留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监管单位:滨海港镇中心小学责任单位:

负责人:责任人:

年月日

第五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协议书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的伤害事故,特制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甲方:重新中学

乙方:校车司机

乙方责任人必须履行的职责范围:

1、驾驶员必须熟悉交通法规,在平时必须努力学习有关部门制定的新的道路交通方面的规则,并运用于实际。

2、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杜绝超载,确定做到行车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3、经常注意车辆保障制动系统设备完好,每天行车之前要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绝对不带问题出车。

4、按规定定期保养维护、按时检验,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5、接送学生在校门口停放车辆时,要听从学校值班人员的管理,顺序停放。

6、由于乙方原因,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造成事故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做好处理。

8、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 负责人:(签名)具体责任人:(签名)

202_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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