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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一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目 录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6、安全例会制度

7、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8、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11、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3、供应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6、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

17、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8、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0、安全生产标准考评与改进制度

二、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

2、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3、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4、木工操作规程

5、钢筋工操作规程

6、混凝土工操作规程

7、防水工操作规程

8、架子工操作规程

9、电工操作规程

10、电焊工操作规程

1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2、普通工操作规程

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4、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5、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6、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7、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8、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9、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0、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1、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2、钢筋机械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6、安全例会制度

7、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8、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11、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3、供应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6、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

17、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8、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0、安全生产标准考评与改进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⑴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项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行教育。

⑵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⑶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建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成、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转,各种防护及保险装臵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2、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术部会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事故隐患的来源。

二、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分析、确定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生产人员缺少相应的培训,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检互检工作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心不强等。

三、根据上述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四、整改后必须进行跟踪检查,直到彻底消除隐患为止,并记录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五、评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不在发生的需求,利于不断改进。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有效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每天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安全生产巡逻工作,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二、每周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生产做的不好的,进行惩罚。

四、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具体到个人,若有不按规定操作生产而导致公司利益遭到损失的,将处以加倍赔偿损失。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的员工,要做到以“教育为主”的方式进行处理。

六、遇特殊事件不能处理时,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上级领导,由领导给予协助解决。

七、定时开展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解决。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并由工地负责人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各生产单位及施工现场,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在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和主要原因,用电话或派人报告公司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4、发生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破坏的物件、寿命、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臵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拭。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臵、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进制对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试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写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三、工伤事故统计

1、工伤事故的年报、月报必须准确、及时上报企业的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

2、工务事故的编者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报告的要求(即按轻伤、重伤、死亡及损失仪器、损失金额)进行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上报、虚报和拖延不报。

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严格按安全生产及技术规程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工伤事故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制度:

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2.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5.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6.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7.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8.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事故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惩罚类型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6、安全例会制度

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科和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分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经理、副经理、安技组长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分公司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实时召开。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预见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各部门、站场、车队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产。

7、征求各方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各岗位、站场、车队,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7、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凡新招收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在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由企管部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招收。

2、每次招收的新员工在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时,必须把职业病防治知识及劳动卫生知识列入培训内容,使其掌握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按周期组织进行拍片检查。

4、接尘人员每季度必须配发防尘口罩、手套及其它劳保用品,物资部门要建立劳保发放档案。

5、各部门必须按照分管范围及工作场所,定期清理巷道中的浮尘,确保作业场所工业卫生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6、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建立健全井下防尘系统,完善喷雾降尘设施,减少作业场所内的浮尘,湿润作业场所内的落尘,使其不能飞扬。

7、对于喷雾降尘不能到达的地方,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洒水,确保巷道湿润。

8、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9、保持设备的性能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10、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1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加大井下采掘工作面的通风力度,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防止井下作业场所出现高温情况。

12、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职业危害和职业卫生常识。

13、加强各工作场所气体成份的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增加时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1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对粉尘的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的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测定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15、在地面设制专门的晒衣场,升井人员能及时晒干衣物,以防潮湿时间过长,导致风湿病发生。

16、接触粉尘及有害物质的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防毒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7、凡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18、凡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1)风湿病(反复活动性)。(2)严重的皮肤病。

(3)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19、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20、劳动工资部门必须加强职业病信息收集和沟通,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

21、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矽肺病患者应定期复查,检查时间为:

(1)矽肺观察对象和各期矽肺病患者每年复查一次,也可与定期检查一同复查。

(2)对接尘工龄超过矽肺最短发病工龄(15年)者,脱尘后每四年检查一次,连检三次无症状者再检时间由职业病防治部门确定。

22、其它职业危害可根据情况不定期检查。

8、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臵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绘图、照片、事故调查的证言和会议记录材料以及技术鉴定和试验的报告,都应归入事故档案。

二、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都应分别建立完整档案。

三、事故统计报表和原始记录以及统计台帐都应按年编号归档。

四、结果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档,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

4、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材料;

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6、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9、事故时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12、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0、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安全事故的报告

1、安全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安全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11、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5)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账记录。

7.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12、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选定采购厂家或采购并负责收集相关的安全证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厂家的选定必须由设备材料部审查,合格后方可选定。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设备材料部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发放。

3、使用范围包括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

4、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及油漆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5、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在清扫场地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装卸油漆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6、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1)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2)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7、工作鞋的使用规定:有水工作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9、公司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10、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1)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科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班组长签名领取,仓库保管员根据品种发放。

13、供应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材料供应方提出必要的安全要求,以促使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在安全方面对公司材料供应方施加影响。

3、职责

3.1安全科编制本程序并归口管理,负责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查。

3.2供应方对原辅材料、生活物资供应商,外协加工单位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3.3办公室负责对废弃物回收商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3.4生产部负责对公司工程施工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3.5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供方、合同方等相关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

4、选择的时机

在选择新供应商、合作方等相关方或在签订协议之前,应对其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估。

5、评估的要求

5.1安全科组织各部门对供应方进行评估。5.2应择优选择符合公司制度的材料供应方。5.3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5.4对环境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要求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5.5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

5.6提供化学品以及对环境有影响的产品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环节进行控制。

1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

1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是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专项费用,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使安全生产能顺利进行,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为了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资金费用约占工程造价的3%左右,这笔费用从工程的预算中、企业收入分配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并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不得缩减资金或挪做他用,保证各项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二、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要在政策上保证资金提取和使用的优先权,设臵专项户头,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安全保障资金。

三、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范围:

安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资金,包括购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各种安全检测设备、安全装臵等费用;

安全教育培训的专项资金,包括安全宣传费用、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培训费用、企业内部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误工补助等费用;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包括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措施费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保障等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用于工程抢险伤员救治、卫生防病、流行性传染病等费用。

四、使用的手续:保障资金的每项支出,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科、分管安全技术副经理、提出使用意向,并做出具体的预算,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转公司财务核算部执行。

五、由安全管理科、财务核算部、对已批准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重大的安全项目的投资,应写出具体的使用情况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存档。

六、年度资金余额,应按规定结转下年,超支部分应做说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列入费用。

16、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每月进一次本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查找施工安全隐患和工作上的漏洞,制定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三条 发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影响地区安全生产发展及企业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中存在各种突出问题的,都应当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并保证工作实效。第四条 施工安全事故结案后,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查找事故原因,汲取教训,研究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制定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第五条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原则:

1、事后分析,体现总结性。

2、事前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

3、要科学分析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管理措施,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推动地区安全工作健康发展。第六条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步骤:

1、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

2、找出事故多发地区、监督管理薄弱环节、事故类型。

3、分析事故多发原因,总结内在规律。

4、根据工程结构及施工特点,预测下一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

5、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安全防范措施。

6、形成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各施工单位于每月

10、日前将上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17、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一)公司每年初,将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目标管理分解方案,另形成正式文件。同时统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1、与下属单位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指标;遵纪守法违规行为控制指标;履行责任、落实制度、实现规范管理的达标指标等。

2、与机关部门签定的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程度指标;指导、监控本业务系统基层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公司制度的深度指标;按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年内本系统业务管理总体水平提升幅度指标等。

(二)每年初公司法人代表与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公司处室、部门负责人签定目标责任书;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由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项目经理签定,并报公司备案;新接工程开工前十日内签定目标责任书签定后统一由公司安全处建档管理。

(三)考核工作由公司统一按排进行。

1、对“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经理与公司工会主席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班子,按每年考核一次进行,上半年于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于12月下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对照“安全目标责任书”汇报;对照公司制度查资料;对照行业规范标准查现场。在作出考核结论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考评结果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考评资料由公司安全处存档。

2、对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与工会主席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每年考核一次于次年一月上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对照责任书听汇报,对照制度要求查资料,依据对下属单位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评价责任制履行状况,而后形成书面考评情况报公司领导班子作出考核结论。

3、对机关职能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的业务系统,分别对本系统各部门职能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是:组织本分管系统各部门的职能人员会议,听取每个职能人员的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将考评情况于次年元月上旬以书面报告机关考评组。机关考核资料由公司组织人事处存档。

4、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分公司组织考核。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对下属单位考核结果的奖励、表彰、处罚、处分意见,由公司领导班子做出对机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奖励、表彰、处罚、处分意见。分公司对项目部考核的结果自行实施奖惩。

(五)考核工作的具体方案由考评班子研究制定。

18、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为了控制或消除操作现场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放臵发生人身事故而研究采取的技术措施,也是保证安全顺利地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因此,生产技术管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严格执行GMP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计划同时进行。

3、各级领导、技术人员、有关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在管理生产技术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4、在组织生产技术的同时,应将安全生产控制纳入,进行全面策划,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界定重点设防点,明确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提出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5、根据工作方法、工作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具体的要求,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每月安全领导小组做一次整体的安全生产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7、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地方,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对其不听警告的,应当严惩。

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了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有序地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部、安全监察部每年都必须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和完善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中重点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一通三防”、防治水,滑坡、火工品管理等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2、各区队每年一季度必须对职工进行强制安全培训,组织职工学习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熟悉路线避灾,掌握不同情况下处理事故的技能,熟练使用自救器,提高职工防灾救灾的能力,安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对演习要认镇组织安排,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4、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检查。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处理。

5、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作业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就近用电话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信息站汇报。汇报主要内容有:事故的性质,发生的地时间、地点及人员的伤害情况及事故的发展程度。

6、项目部进行应急救援时,项目负责人任总指挥,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7、处理事故期间,供应科要做好救灾物资的供应工作。

8、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救援演习,做好事故模拟演练工作,并提交演练报告。

20、安全生产标准考评与改进制度

为了企业安全生产不断持续发展,标准化建设等级的不断提升,特制订本制度,由安全小组具体负责执行。

1、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2、明确考核责任部门,考评内容、考评频次(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

3、考评人员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4、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考评表进行评估和分析,对责任履职,安全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纠正,改进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安全生产实施计划之中。

5、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有关部门和员工报告。形成奖勤罚懒,人人争先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

2、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3、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4、木工操作规程

5、钢筋工操作规程

6、混凝土工操作规程

7、防水工操作规程

8、架子工操作规程

9、电工操作规程

10、电焊工操作规程

1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2、普通工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砌筑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爬梯。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架上脚踏板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衔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运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使用斗车时,装车不得超重,卸车要平稳,不得在临边倾倒和停放。

5、砌筑操作时,架板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砌筑与装修时使用板不得同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工作完毕必须清理架板上的砖、灰和工具。

6、在高处架上砌筑与装修操作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扔材料或工具,必须采用传递方法。

7、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砖、勾缝、清洗墙面以及检查四大角等工作。

8、砖墙(柱)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2米。

(二)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2、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处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在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机械喷灰涂料时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位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4、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7、顶棚抹灰应戴防护眼镜,防止砂浆掉入眼内。

8、应避免交叉作业,防止坠物伤人。

(三)油漆玻璃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

2、库房通风应良好,不准住人,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喷嘴堵塞时,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佩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防止其自然。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使用喷灯时,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

5、刷外开窗扇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做到高挂低用,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6、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7、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应将玻璃放臵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

(四)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地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项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并有强度报告,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项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8、在坡度大于25o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9、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丽,严禁铁木、长短材料混吊。

10、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同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1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使用外脚手架或安全网,应系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12、不准直接在板条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木楞上铺设脚手板。

13、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五)钢筋工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应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臵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等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时,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应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1、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准将木棒或横木插入钢筋骨架内,并坐在木棒或横木上操作。

12、钢筋超长时,捆扎应牢固。

13、在操作平台上堆放钢筋或物料应牢靠,操作工具不用时,必须装在工具袋内,以防坠物伤人。

14、使用钢筋冷拉机、切断机、弯曲机,应遵守钢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先检查后使用,使用后切断电源,设备应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六)混凝土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熟练掌握混凝土施工基本知识及技能,负责混凝土搅拌运输等相关 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与保养,并做好记录。

(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1)接受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熟知混凝土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熟悉和掌握砼性能,了解砼施工方法、质最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等。

(2)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脚手架和机械设备是否安装稳固,各部零件是否完好等,并进行试运转。

4、安全操作规程

(1)砼搅拌机转动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工具伸入拌合机转筒内作业,也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提升的进料斗或机架间查看情况。停电或因其它故障需掏出 鼓筒内混凝土时,必须切断电源。

(2)混凝土运输车应设防护措施,中速行驶,下坡转弯应缓行。卸载时应在卸料设备或模板与之接通处设立挡木,以免车辆后退撞坏或撞动设备及模板。

(3)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禁止用腹部顶住车把。倒混凝土时,车要项住档木;用大、小翻斗车运输卸料时,应保持适当距离。

(4)采用装载机上料时,喂料人员不得站在料斗架与装载机之间;采用皮带运输机上料时,喂料人员不得在工作的皮带上站立或跨越;采用爬斗上料时,喂料人员应站立在爬斗边缘外的适当位臵,爬斗提升时,严禁下坑作业,以防爬斗坠落伤人。

(5)浇灌混凝土时,不得踩模板作业,浇灌人员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6)砼振捣人员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操作者穿胶鞋戴胶皮手套。下砼时,速度应缓慢,等吊斗停稳后方可下料。

(7)在连续浇灌混凝土的振捣中,平板振动器工作约30min后应休息5min。发现发热或临时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移动位臵或工作中断时,都应先把振动器的电源关闭。

(8)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应制订防火、防触电措施,周围应设信号灯或防护栏,并设电工值班。电压控制在50—110伏范围内,对无筋或少筋混凝土可用110—220伏电压。混凝土表面干燥时,必须先停电后浇湿水,严禁带电浇水。

(9)蒸气养护混凝土时,操作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或行走,加热用的蒸汽管应架高或使用保温材料包裹。

(10)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按规定设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1)软水管浇水养护时,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水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胶管。

(七)防水工操作规程

1、在铺涂沥青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2、熔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

5、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定时轮换,通风换气。

第二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站推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00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 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2_年5月4日起执行。

第三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附件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对分包单位和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1.3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1.4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1.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2.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2.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2.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3.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3.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3.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3.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3.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3.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4.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5.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5.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5.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6.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6.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6.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6.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7.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7.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7.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7.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7.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元。

3、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5、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6、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9、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0、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元,吊篮乘人罚100元。

15、木工棚吸烟者及外架上乘凉、嘻闹者罚10元。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第395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客观实际,通过积极介入并专项治理,全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真正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措施,保障生产安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作业安全。

第三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及有效使用,依据客观现实,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账户,专户存储,独立使用,立项审批支付;

第四条

“安全费用”涉及的范围,从广义角度上讲,包括安全劳防用品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联系实际情况,并与“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相区别,本规定中“安全费用”主要批以下七个方面:

1、“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配备到位;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进出料)口,要求防护设施到位,并定型化、工具化;

3、临边防护及坑边防护的设施费用;

4、外架子围护及脚手片:外架子搭设为工程建设生产的必备条件,暂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但其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和脚手片应根据安全要求实际铺设,在“安全费用”中开支;

5、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按三相五线制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的总配箱、分配箱和开关箱;

6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机械设备等的防护设施费用;

7、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特殊项目可协议商量确定。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额以本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分段累进计算:300万元以下工程协议商定安全费用(至少工程造价的1%):300-6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7%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600-10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6%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1000万元以上部分至少按0.5%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合并累计;

第六条

安全费用采取协议预提的办法进行提取,或自有资金或向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计算办法,贷款利率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同)建立安全费用专门帐户;后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可在日后的工程款到帐时作逐步适当抵扣;

第七条

以工程结项时为安全费用所需检测点,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安全费用大致所需。若尚有缺口存在,企业:应要求项目部追加安全费用并强制执行;尚有余额的,现场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直至工程顺利结束;

第八条

安全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

第九条

保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第十条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分公司(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井架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分公司(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分公司安全员(工区)实施操作。

3、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分公司、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油漆、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六、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七、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八、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十一、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

(1)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2)易燃废品堆放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3)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

(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米。(5)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

(6)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7)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外,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米,距少量易燃贮藏室不少于30米。

(8)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并作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记。,一般事故应在一星期内结案,由分公司安全员将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各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号)、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及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三、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火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操作。

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9、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米。脚手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cm。大于是20cm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cm。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 cm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3道,高度分别为1.2m、1.8m、0.3m。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掷。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20、搭设过程中,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准。

21、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常用危险化学品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为了防止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在生产购进、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严格管理。

一、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面声明书,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二、对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使用单位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标签,了解安全技术,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工作者和培训。

四、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空室内,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五、化学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电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六、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七、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

仓库或地点存放;化学危险品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八、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库后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同时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九、对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职工,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十、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行为,并有权检举和控告。

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贯彻“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既有利于生产,有方便职工生活。

二、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三、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及动力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的要求。

四、易燃易爆仓库、发电机房、变配电室,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临时油库、变压器应远离生活区或50米以外,并设防火防晒,外设围栏。

五、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拆挪,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六、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桥头和急转弯处应设限速标志。

七、施工道路、料场、拌合站、预制场、停车场应有排水设施。

八、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类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及其它散料应成型堆放,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一、现场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必须用绝缘物支撑,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不得将电线源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室内照明线路应用交瓷夹或新型材料线路板固定。②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③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④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得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三、在架设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单斗挖土机等不得在架设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其重壁钢丝绳、铲斗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垂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5米。

四、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销,应有防水箱并加锁。箱内禁止存放杂物。发电机房配电室不应漏雨,保持通风良好,并应配有防爆设施。

五、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地面变压器设绝缘台并装设护栏,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应尽量保持三相平衡。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七、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及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九、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采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

十、现场变(配)电高压部位处,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进行维修,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有人触电,电气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后进行抢救和灭火。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

一、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交通危险路段要悬挂“危险、限速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夜间用红灯示警。

二、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管道、电缆和危物、有毒气体以及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操作工人详细交底,采取安全措施。

三、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械、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禁止挖斗前车辆驾驶上方回转。

四、在靠近建筑物、设备、设施、电线杆等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开挖沟槽(坑)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人工挖方必须保持横向2米,纵向3米安全距离,放坡须自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

五、高坡边坡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带,弃土下方或有滚石危及的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坡下严禁通行。清理路堑边坡上的块石、松动土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作业人员需带安全帽,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六、施工中如发现小体滑动,坍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时停工,撤出人员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滑坡路段、开挖挡墙基槽,严禁全面拉槽开挖。

七、人、机配合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应交替进行,如必须在机械工作范围内进行人工作业,应停止机械作业。

八、沟槽(坑)回填土、石时必须在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严禁从一侧直接填入,槽(坑、沟)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钢筋张拉安全规定

一、清楚所用张拉设备(含千斤顶、高压油泵、液压控制台等)的规格、型号、性能。检查油泵、千斤顶、压力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过校正和标定,是否符合施工工艺和规范要求。

二、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砼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支撑圆锥处,小活塞应居中心,回油后活塞能自动退回原位。千斤顶在最大压力下停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千斤顶作业时,构件两端严禁站人。四、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安装锚具和千斤顶时,应使张拉力的作用线与应力筋受力的中心线一致,不得偏扭,严禁工作油压力超过额定压力。

五、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牢固,不得明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张拉到应力值时,应先断电后锚固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浆砌片石或砼板块的砌筑安全规定

一、砌基础墙,操作前必须检查槽帮,如发现土壁裂纹。水浸或变形等有坍塌危险时,应先采取措施有效地安全处理,并应检查清除槽边有坠落的危险后再进行操作。

二、墙身砌体在1.2米以上时,应由架子工按承重架子标准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4米,必须支搭防护网及护身栏、挡脚板。

三、在架子上不准向外打石料、板块、护脚栏上不得坐人,不准站在砌筑的墙上操作或行走。

四、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不得在架子上进行,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不陡异有防滑条。

五、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不准有人操作,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六、喷浆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严格操作顺序,不得单人作业,作业面内他人不得逗留。

砼拌合站岗位安全规定

一、拌合场地应具备水、电源、运输道路、堆放砂石料和搭建水泥库的条件。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础上,操作点应设平稳的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上下应设扶梯。

二、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操作平台应有良好的防雨设施,搅拌站所有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三、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要重点检查,设备安装稳定牢固情况,电机联接与绝缘情况,离合器、制动器、升降(特别注意限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端裂或破损等。确认良好后,进行空载运转,经试轨,全部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四、装载机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备配料斗应有牢固的挡板,料斗内装料不宜过满,防止混料。

五、搅拌机运转中,严禁用工具伸入料斗内拨弄,需要在料仓内检修时,应停机。修理时应在机上挂牌,注明“仓内有人,切务合闸”或设专人看护。

六、搅拌机运转中,起落料斗时,严禁在斗下作业或行走。需检查时应将保险链挂牢。作业结束时,应将料斗放下,落入坑内或平台上。严禁从搅拌机壳的盖上或边槽邦上面行走,以免滑落搅伤。

七、搅拌机运转时,严禁用工具或将手伸入搅拌机内。需要进入搅拌机内检修或清理砼结块时,必须先拉下电闸刀,切断电源,外面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搅拌机操作处。电焊工岗位安全规定

一、电焊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合格证,方内单独作业。

二、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水闸箱内,并搭盖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电焊工具及电焊变压器闸刀开关、配电盘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外接地;开关闸箱要加锁,导电线绝缘可靠。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必须增长时须挂起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三、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必要的劳保用品,电极夹钳要能稳固的夹住焊条并不传热、不导电。潮湿天气工作时要穿胶鞋或用绝缘台,进行电焊时要戴石棉手套,在脚手架上要系安全带,最好要用头盔。

四、除电焊机上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自行连接或拆除,其它电源线应由电工负责装拆。电焊工不得用手去触及电焊机上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工作中发现电焊机有漏电现象应立即请电工修理。

五、焊接前要除掉焊接件上的铁锈、防护剂、砼接块层和尘土,防止发生火花烫伤或引起中毒。调整电流,必须在电焊机空载时进行。

六、电焊金属设备容器必须接地,焊接使用的手提灯应用低压电,以防触电,焊条的残头不能乱扔,电焊工作完成后焊钳应放在适当的地方,避免着火或电人。

七、敲打溶渣时必须戴眼镜。电焊机不准和氧气瓶、乙炔瓶放在一起,在雨后或大雾天(操作)及潮湿的地方焊接时,应备有绝缘工具和防护设施。

八、在焊接储存过油料、易燃器、液体的容器或管路时,应按规定进行清洗吹干后,采取防爆、防中毒措施,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气焊工岗位安全规定

一、气焊工必须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作业前对气氧瓶、乙炔瓶的各部件如:压力表阀、安全阀、减压器等都要进行检查,氧气瓶标志要清楚,焊枪、割枪无堵塞,氧气、乙炔胶皮不要半夜装错。

二、焊枪、割枪的火嘴外套螺丝要严密,胶皮导管两端接头应用卡子卡紧保证严密不漏气,焊枪嘴子应避免碰击,乙炔与氧气的胶皮导管的颜色应有区别,工作场地胶皮导管要与电焊导线离开1m以上距离,导管过路应加防护。

三、减压器要清洗后再装上氧气瓶,调整好需要的压力;然后开送乙炔气,用乙炔气吹掉管内水分,氧气和乙炔气供应正常后确认焊枪性能良好,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四、在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存放油、汽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上不准有油迹焊割铜、锌、铅等金属或涂有油漆颜料的工作时,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作业者须带上防护用具。

五、不应用火柴等引火,应用引火绳;焊接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或酒类的桶前,应先除压并清洗干净、晾晒,打开就有能打开的口盖,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焊接。

六、使用或储存乙炔、氧气瓶的地方严禁烟火,并应挂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备有砂土和粉质灭火器。使用钢质高压气瓶时应遵守其它的规定。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熟悉本机技术资料,机械性能,详细了解施工任务,检查停机处的土壤的坚实情况和平整性,以防挖掘机停靠处滑坡和坍塌。

二、挖掘工作场地,应便于自卸汽车的出入,严禁任何人员在挖掘作业区停留,操作室内禁止无事人员进入。

三、对挖掘机的发动机、传动装置、制动装置、回转装置以及仪器、仪表等自检后,经运转确认正常,方可开始工作,作业前应发出信号。

四、装载作业时,应待汽车停稳后再进行装料,卸料时,保证不碰击汽车任何部位的情况,应尽量将铲斗降低,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穿过。

五、作业时,禁止任何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不准边工作边维修,不要随便调节发动机、调速器及液压系统,电器系统,要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挖掘。

六、禁止用铲斗击碎坚固物体,也不准用回转铲斗破碎坚固物体,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禁止用铲斗杆和铲斗油缸全伸的方法顶起挖掘机,铲斗没有离开地面,挖掘机不能横移或回转。

七、禁止在电线等空架设备下作业,不准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间,禁止用挖掘机动壁拖拉侧面重物,禁止用液压挖掘机工作装置突然下落冲击式挖掘。

八、挖掘机上下回转运动时,回转手柄不能作相反方向操作;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修。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按照《内燃机操作规程》做好发动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发动机的润滑油、燃油冷却水是否足够,电瓶电源是否正常。

二、按接线图检查电机、配电屏、电器各部联接是否正常无误,联结是否牢固可靠,绝缘是否正常。

三、检查各操作部分是否灵活,联接是否可靠,接线是否紧固。

四、备用发电机组应增加检查另一供电电源所有接线是否切断。

五、启动发动机,待发动机达到正常温度后方能接上负荷带动发电机,并及时调整励磁电流,使电压达到正常值,同时观察油压、转速、供油、自保护系统灯光仪表是否显示正常。

六、调整发动机供油量,使发动机转速、频率达到正常值后,方可分组合上各供电屏,建立正常供电。

七、在作业中要及时注意仪表屏上电流、电压、频率是否是正常值位置,并根据电流变化,适时调整发动机供油量。

八、在运转中经常注意有无杂音和不正常的磨擦现象,并细心观察线路接合点有无异常跳火现象,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九、操作人员不离开岗位,并应经常检查仪表屏上各项数值变化。

十、保持发电机房良好的温湿度,及时通风,排除尘埃及有腐蚀性和易燃性的气体。

压路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启动后应检查润滑指示,试验每个操纵部件、制动器和转向机是否正常。

二、在坡道、除压路机使用紧急刹车完全停止外,不允许换档变速;运行中不准上下车,变换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三、压路机滚动轮刮板要经常检查,轮压路机滚轮内填砂时,不准用湿河砂,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

四、在新筑路基上碾压时,压路机不得靠近路基边缘,至少要留有0.5m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向外侧碾压。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五、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纵队行驶,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

六、振动压路机的起振和停振必须在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调节振动频率。不准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职工伤亡处理办法

一、制定符合项目施工生产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在接受现场人员的报告后,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立即上报公司和当地政府职责部门,保护现场,撤离现场无关人员并及时断绝交通。

四、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性质、责任、伤亡情况和损失程度。

五、按规定程序完成事故调查全部资料,分析事故原因的同时,分清事故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六、召开事故现场教育会,召开职工大会通报,宣布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组织人员整改防范措施和防护设施,尽快投入

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一、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体检合格,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有一年以上爆破作业经验的方能参加。

二、健全爆破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主持制定爆破施工的全面工作计划负责实施。负责监督、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和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三、露天、地下、水下和其它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蛇穴、深孔、拆除、裸露药包和浅眼爆破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说明书,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四、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安全警戒区以内有人、机械、设备等,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炮眼温度异常的,危险建筑物:在大雾天、雷雨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五、装药洞室、药壶、炮孔应按规定数据打凿,装药前要进行清理和验收,校核修正装药量,按规定装填起爆药包药柱或硝化甘油,须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投掷或冲击。深孔装药堵塞时(未装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物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严禁使用其它金属器材。

六、禁止使用明火照明,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禁止直接用木锲填塞,禁止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小心细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拔出或硬拉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的脚线。

七、严格爆破警戒,明确爆破信号。爆破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警戒边界要插旗设岗,岗哨之间要有行之有效的联系,岗哨应考虑自身安全措施或配带自救器,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全体作业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不明白的要及时通告,各边界安全信号发回后方能起爆。

八、盲炮处理应请示有关领导批准,派有经验的爆破人员处理。处理盲炮时,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对电力起爆的须立即切断电源,切断爆破网路。作业人员须谨慎细察,不可凭经验,粗心大意,严禁马虎。

九、经爆破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危石、不坍塌、无盲炮,作业现场处在安全状态时,发出安全信号,其它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库重地,严禁烟火。

二、油库附近不得堆积易燃物。

三、油库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四、油库必须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五、开启油桶必须使用专用开盖器,不得使用铁器敲击开盖,以免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刑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米以上。

2、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厘米。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3、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米。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5、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6、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7、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防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8、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它地方禁止载人,行驶时任何人不得上下推土机。

2、行驶时,铲刀应离地面40~50cm。

3、禁止在运转中,或在斜坡上进行紧固、润滑保养和修理推土机。

4、上下斜坡时,先选择最合适的斜坡运行速度,在斜坡上不得改变运行速度。

5、工作中驾驶员需要离开机器时,必须将操纵杆置于空档位置,将推土机铲刀放下并将机器制动,熄灭发动机后方可离开。

6、在危险或视线受限的地方,一定要下机检视,确认能安全作业后方能继续工作。

7、多台推土机在施工现场联合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应大于1.5米。若工程需要并铲作业时,必须用机械性能良好,机型相同的推土机,驾驶员必须技术熟练。

8、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时,对于大型推土机,沟槽深度不得超过2米,若沟槽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必须按规定放安全装置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9、工作现场有电线杆时,应根据电线杆的结构、埋入深度和土质情况,使其周围保持一定的安全土堆。

10、倒车时,应特别注意块石或其它障碍物,防止碰坏油底壳。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它地方禁止载人。

2、装料时铲斗的装料的角度不宜过大,以免增加装料阻力。

3、装料时应低速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高速将铲斗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

4、装料时驱动轮如有打滑现象,应微升铲斗,再装料。如某些料场打滑严重时,应使用防滑链条。

5、向车上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挡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撞车箱。

6、向车内卸料时,不准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7、装载机不能在坡度较大的场地上作业。

8、装载机一般应采用中速行驶,在平坦的路面上行驶时,可以短时间采用高速档。上坡及不平坦的道路上应采用低速档。

9、下坡时,应采用制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10、行驶中,在不妨碍通过性能的前提下,铲斗应尽可能降低高度。

11、通过桥涵时,应先注意交通标志所限制的载重吨位及行驶速度,确认可以通过后再匀速通过。在桥上应避免变速、制动和停车。

12、装载机作业时,铲斗下边严禁站人。

13、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

预应力钢筋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1、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2、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3、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5厘米厚的防护木板。

6、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有人。

7、张拉时千斤顶行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

8、两端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信号,协调配合。

9、高处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或马道。

10、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锚。

11、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后,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上,胶皮管与灰浆泵必须连接牢固。

12、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侧面。

第五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检查制度

四、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八、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1.3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1.4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1.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2.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2.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3.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3.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3.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3.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3.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3.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4.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5.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5.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5.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6.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6.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6.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7.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7.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7.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7.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3、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4、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5、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6、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7、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8、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9、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0、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1、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

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工区)安全员实施操作。

3、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六、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七、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八、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并作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记。,一般事故应在一星期内结案,由项目安全员将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各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号)、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及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电工岗安全操作规程

2、电焊工岗安全操作规程

4、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5、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6、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7、钢筋笼制作岗安全操作规程

8、挖掘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9、推土机作业安全规程

10、装载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1、压路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2、稳定土拌和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岗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认真遵守电业安全规程,按规定设计、安装、维护、检修 高低压线路及一切用电设备,搞好接地接零保护,确保用电安全。

3、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带电作业

4、加强安全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5、电气工具和保险装臵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检查,保证性能 可靠,运行良好。

6、特殊作业场所,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

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8、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采用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挂警告牌、装接地线等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9、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电气设备 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1211”灭火器灭火。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作场地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如木片、棉、汽油、煤油、柴油等。

2、焊接工地附近必须备有砂子、水、灭火机等消防设备。

3、各种电焊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电焊工除电焊机上的电焊软线接头可以自行拆接外,其它电源线禁止触动,均应由电工负责。

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戴好面罩、手套和扇脚等,并通知周围人员,以防弧光伤人,在潮湿情况下焊接,要穿好胶鞋做好绝缘工作。

5、在推上闸刀通电后,电焊工不得用手去接触电焊机上未经绝缘的通电部分。

6、发现有漏电现象,立即请电修理,拉合电闸时需戴上手套,并将脸部躲开。

7、调整电流时,必须在电焊机空转时候进行,使用交流机需要换线时,必须拉下闸刀 后进行。

8、禁止在焊件承受压力情况下,进行焊接工作。

9、在焊接储存油料或天然气的容器,管路和油桶时,必须将油料或气流全部放尽,用 蒸 气吹干净管路,断绝油或气源,容器需将盖子打开后方能进行焊接,在容器里边焊接或工作 时,应先打开盖子通风后再进行工作,防止窒息。

10、高空焊接时,应搭好架子或戴好安全带,必须由身体健康者操作。

11、焊接的残头不准乱扔,以防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12、打溶渣时,必须戴眼镜,以防溶渣溅入眼内。

13、在雨后特别潮湿的地方必须备有绝缘工具方可作业。

14、工作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收好把线,切断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割机在启动前应对电源闸刀开关、砂轮片的松紧度、防护 罩或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操作台必须稳固,夜间作业应有 足够的照明,待确认安全后才允许启动。

2、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断料,断料时紧靠切割机的一头必 须用夹具夹紧,然后手握切割机加力手把缓慢地向下加力,不能初割时突然加力,以免损坏切割砂轮片和砂轮片飞出伤人。

3、切割25cm左右的短钢筋料时,需用夹具夹紧,不准用手直 接送料,切割长钢筋时另一头需用人扶助,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再切割料时,操作切割机人员不能正面对准砂轮片,需站在侧边,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近旁停留,以免砂轮片碎裂时飞出 伤人。

4、切割工作完毕应关闸断电,锁好箱门,露天作业的应做好 防雨淋的措施。

5、不准以切割机代替砂轮机从事打磨作业。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搅拌机必须安臵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 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运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 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 面应有人监护。

7、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 电源锁好箱门。

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发电机组的配送电源线路应由持证电工装接,与外部 交流供电线路联接的,应设互锁装臵,严禁并列使用,并应遵守当 地电力管理部门的有关用电规定。

2、机房禁止使用明火及电炉,并配备灭火器材。

3、柴油机发电机在启动前,应认真检查柴油,机油是否加足,冷却水是否加满,风扇皮带是否过松,电瓶电源是否充足,线夹是 否夹紧,水温表、机油表、电压及电流表是否完好,确认正常后,才准起动,并严禁带负荷起动。

4、柴油机动转正常后,才准许开启离合器,驱动发电机发电,待配电盘上的电压,电流表工作正常后,才能推启送电闸刀开关,向外送电。

5、在运转中如遇声音不正常,应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碍。

6、如遇“飞车”立即切断油路和用毛巾等物堵空气滤清器进 气口的措施。

钢筋笼制作岗安全操作规程

1、钢筋笼制作必须有一定范围的场地,不同规格钢筋应分开堆放,制

成的钢筋笼也应分别堆放。

2、钢筋切割机在启动前应对电源闸刀开关、砂轮片的松紧度、防护罩 或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操作台必须稳固,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待确认安全后才允许启动。

3、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断料,断料时紧靠切割机的一头必须用夹具 或夹紧,然后手握切割机加力手把缓慢地向下加力,不能初割时突然加力,以免损坏切割砂轮片和砂轮片飞出伤人。

4、切割250毫米左右的短钢筋料时,需用夹具夹紧,不准用手直接送 料,切割长钢筋时,另一头需用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在切割料时,操作切割机人员不能正面对准砂轮片,需站在侧边,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近旁停留。以免砂轮片碎裂时飞出伤人。

5、用人工弯制钢筋圆箍时,必须站稳脚跟,紧握扳手或套筒,匀速用力,不得用力过猛,并防止钢筋折断弹起伤人。

6、切割完钢筋应关闸断电,锁好箱门,露天作业的应做好防雨淋的措施。

7、雷雨天气,不得在现场竖立钢筋,以防雷击伤人。

挖掘机作业安全规程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臵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 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 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 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 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推土机作业安全规程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 ○ ;在横坡上作业,其

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 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 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 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推土机的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持装的方便。摘 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左右相距应大于1.5。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6、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 上部反向倒下。

装载机作业安全规程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应保持在低位;

3、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 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 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压路机作业安全规程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 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 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 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小于3m在坡道上 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振动压路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1)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2)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3)换向离合器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稳定土拌和机作业安全规程

1、应根据不同的拌和材料,选用合适的拌合齿;

2、拌和作业时,应先将转子提起离开地面空转,然后再慢 慢下降至拌和深度;

3、在拌和过程中,不能急转弯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挡 进行拌昨作业。遇到底层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转子,进行检查 处理;

4、拌昨机在行走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低速,保持均速。液压油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停车时应拉上制动,将转子臵于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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