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劳务 合同
合同编号: JD~2
水 电 安 装 施 工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工程承包人: 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水电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山东天一建设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金都花园小区二期工程水电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小区二期工程水电分项工程 1.2工程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济安桥路东,机电路北
二、承包方式及内容:
2.1本工程甲方提供主材,乙方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进度、包验收合格。
2.2承包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暖、消防的全部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具体如下:
A、给水、暖通部分:自来水、暖从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至楼外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从墙外1.5米处预埋管至室内施工图中和施工方案中的强弱电的全部安装及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工程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的安装及维护,室内总箱内(含总箱)所有分线箱盒、桥架、配管、户箱、开关、插座、强弱电井线槽、灯具。电话电视,智能化设计图纸讲线管铺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系统的室内铺设。
2.3辅助材料及工具:
给排水及消防、电气辅助材料:如铁丝、锯条、电焊条、切割片、胶布、碘钨灯等由乙方负责;所有电器项目甲方只将电源布置到固定位置,开关箱以后电线电缆均由乙方负责。
2.4主材提料单应由乙方提供,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提料单且虽经甲方确认,但在实际施工中出现提料单严重不准确、不相符的或主材浪费超过3%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承包范围:
3.1图纸及设计变更内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工程预留预埋及安装、调试、验收,弱电、智能化、空调工程预留预埋,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具体项目范围及施工要求详见该工程施工图纸。
3.2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四、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4.1合同单价:包清工。地上部分水电66元/平方,其中电32元/平方,水34元/平方;车库水电42元/平方,其中电24元/平方,水18元/平方;电预埋管占35%,墙体开关盒、配电箱预埋管占25%,穿线安装占40%。
4.2计算方式:按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4.3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是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参考乙方实际完成、依据法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由技术负责人计算确定、生产及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4.4拨款方式:甲方给乙方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0.00以下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约75%支付首款,2#~7#主体工程封顶(1#、8#楼同高)按±0.00以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约75%二次付款,二次结构完成按实际完成工程量75%付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付至承包总额的55%,剩余40%工程款抵商品房,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房产手续。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如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
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收据后向乙方履行结算义务,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收据,导致甲方未付款或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进度。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并根据进度要求,合理调度作业人数和其他资源。
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地方先行标准,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工期不得顺延。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六、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
6.1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人工、材料、机械)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6.2安全文明:严格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标准施工,现场临电施工管理,从现场到料场;从材料到人员,必须达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结算总值的5%。上级各部门检查、评比中达不到要求或不能按期整改时罚款200元。前述扣款或罚款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时,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补足。
七、标准规范
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 7.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 7.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7.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八、甲方义务
8.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2 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1间,住宿由乙方自行提供简易板房并负责接通水电,管理由乙方负责。垂直运输及其他劳动保护及所有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8.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8.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及施工场地。8.5按本合同约定,与乙方进行费用结算。
8.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义务
9.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甲方负责。
9.2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
9.3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保管、使用、维护。甲方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甲方交回。需要乙方进行装卸的,乙方必须及时执行(注;项目现有材料要合理使用)。
9.4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9.5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6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甲方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9.7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9.8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
十、乙方的工作职责 10.1质量
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
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
件执行。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10.2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且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予以相应赔偿。乙方应负责对其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违规作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严禁拆除、损坏安全设施;严禁无防护和无警戒进行拆除施工;严禁高空坠物,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加强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杜绝安全事故。拒绝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3进度
保证合理安排工作,积极穿插施工,满足工程需要,一切服从工程大局。因不服从指挥,不按要求施工,造成工作方面无法按时完成,工地另行组织、安排、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严格实施。10.4综合管理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程程序。
十一、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
十二、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如因乙方的原因或劳动者自身违法违规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其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相应赔偿。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3.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根据现场现有材料向甲方提10天提交材料、设备等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帮忙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未在验收时及时提出的,视为货源合格。
13.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供应的材料、设备及周转工具,如存在有意切割、损坏,经甲方发现一次则罚款500元并提出警告,经发现第二次则罚款1000元,如仍继续发生则一次性罚款5万元/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施工变更
14.1施工前,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负责解决。
14.2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十五、施工验收
15.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
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若甲方在前款所述7日内无法及时组织验收的,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时间。但甲方与发包人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十六、施工配合
16.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作相应顺延。
16.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需由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十七、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7.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 30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17.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17.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争端。
十八、违约责任
18.1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如下: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18.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甲方应当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1.5‰的违约金。
18.3甲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2_元,同时承担并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18.4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2_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报酬1%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_元,同时承担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8.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九、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可以向济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十、合同解除
20.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停止工作。
20.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当在5日内撤离现场。
20.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20.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欠款的效力。
二十一、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二
十三、补充条款
23.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发包人、监理单位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23.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一人/次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一人/次大便罚款100元;一人/次违章、拆除安全设施罚款50元;出现一次高空抛物罚款500元。
23.3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轻伤罚款500元,重大事故罚款1万元以上;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高于前述罚款金额的,乙方另行予以赔偿。
23.4无论任何原因出现打架闹事时,乙方对打架闹事者予以开除,并对班组罚款500元。
23.5凡发生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时,乙方除开除打人者外,还应对班组罚款500元,并由乙方公开赔礼道歉,对所有工人进行教育,保证下不为例。
23.6发生偷窃行为,不管情节大小,一律罚款202_元以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7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3.8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9因乙方无正当理由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每次罚款50000元。23.10乙方应于合同履行期间,在每月的25-31日向甲方上交工人实际考勤及工资单明细,不上交者一次罚款1000元。
23.11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3.12本条以上条款所涉及的各项罚款,由乙方直接交予甲方,或由甲方在向乙方结算劳务报酬时予以相应扣除。
23.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二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第二篇: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NO:20171231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建筑安装总承包施工水电施工工程内的安装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城3#、4#、5#、6#楼及B、C区地下室工程
2、工地地点:
二、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城3#、4#、5#、6#楼及地下室B、C区水电安装工程(施工蓝图、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0.000以上结构主体工程、装饰工程、附属工程的水电预埋、安装进出材料装卸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所包含的图纸、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内容。
1、基础及主体工程:防雷接地、水电预留、预埋。(防雷:避雷引下线焊接、均压环焊接、卫生间等电位焊接、电梯井、强电井、阳台栏杆、铝合金门窗防雷接地抽头焊接等工作。强弱电:按工程联系单、施工蓝图或设计变更进行管线、盒、箱的预留、预埋及桥架洞的预留等工作。给排水:雨、污、废、空调、给水、立管洞的预留,水井至住户给水管道的压槽等工作)。
2、装饰工程:防雷接地:屋面接闪器(避雷带)、外露金属管道及铁构件的防雷接地焊接、卫生间等电位盒安装、阳台栏杆、铝合金门窗、桥架、电器设备防雷接地焊接。强弱电:二次配管(线盒、电箱安装二次开槽凿洞补槽补洞及场地清理工作)、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动力及照明)、桥架、管内穿线、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穿剌线夹安装,从配电房至楼层的电缆安装)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公共部位的灯具、桥架、开关、插座、电箱等电气设备安装。注:如弱电管内不穿线但是管必保证畅通。给排水:污、废、雨水管道至室外污水井及雨水井。排水管道安装、地漏、雨水斗、卫生间二次排漏、洁具安装。给水从一期接入。管道
一、工程概况: 安装、阀门、水表等安装工作。排水管道均按规范要求做通球实验。给水均按图纸设计要求做压力实验。给水管道在穿墙穿楼板时必须加装套管。水井、电井的封堵、二次修洞补洞(排水管道补洞必须保证不渗漏)等安装工作。
3、附属工程:生活区、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消防管道的安装(现场须配备专职现场水电工,服从项目部领导安排)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装卸等甲方需要安排施工的工作。
4、所有管孔预埋、凿毛、填灌、清理工作; 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施工现场必须工完场清。生产垃圾随时清理不得置留。
5、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此价承担因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返工返修工作。(因乙方施工不当返工的材料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弱电工程:电气管线的预埋等。
7、强弱电线缆从屋面或户内安装到地下室总配电室。
8、给水从户内安装至地下室连接;排水从屋面安装到室外 工资发放表,经现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负责人、工程负责人签字后由公司财务进行发放。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交底、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程款。
5、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的指导、监管。
6、如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可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
7、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提供焊接用的焊条、防护罩。
五、乙方责任
(一)质量责任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约定的要求。
3、乙方应根据施工不同阶段及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技术交底,提高质量意识教育,实行自检、交接检、专职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规范施工。确保施工符合验收标准。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上道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符合标准后,由甲方出具质量验收证明手续,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乙方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先施工样板。(不能做的除外)。经甲方验收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封样,乙方才能正式施工。正式施工的质量不得低于样板的质量标准。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节约用料。一经发现浪费现象将按材料价格的10罚款。罚款将从进度款中扣除。材料用量超过预算用量的一定比例。超出材料量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工期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计划,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安排足够的劳动力每月、每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计划、周计划、确保工期。确保甲方的关
键工序,关键工作。和突出性的检查、验收提出的工作。
2、在下列情况下工期可顺延(经签证)。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叁个工作日以上的停电、停水。
3、因乙方施工人员不足或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不过关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采取分项分包。乙方无条件服从。分项分包工程款将从此价款中扣除。
(三)安全生产、施工责任:
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市级文明示范工地。
2、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并认真执行,严格落实,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甲方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乙方在现场各班组长,每天上班前都必须有针对性对各自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安全员。以便适时消除险情或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职工生产安全。
5、乙方施工人员严禁拆除或人为破坏生产安全防护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处罚。对造成危害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严禁带家属、小孩及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外来人员安排住宿。如发生以上情况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日做日清,工完场清,工完料净,不乱扔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如发现工完料不净每次罚款200元,乱扔建筑垃圾每次罚款100元,周转物资和使用工具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乱扔乱放每次罚款200元,以上行为除罚款外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整改,整改不到位重新罚款。
8、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保证生产区、生活区的卫生及良好秩序。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9、禁止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如发生上述行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500元。造成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9、施工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管理。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遵循安全规范要求或野蛮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逃避则所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四)其它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禁止拖欠。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职工工资发放情况。乙方不得对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如有隐瞒甲方可拒付费用。如发生乙方的班组或职工因工资未发放及其纠纷闹到上级有关部门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影响到招标时。甲方将对乙方采取最严厉的罚款措施(1至2万元)。
2、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辱骂政府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更不得拒绝相关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级代表、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按合同所授予的权限而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
(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工程量、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款时。
(2)甲方未按本合同(5)如乙方进场人员违反合同质量约定,三次整改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只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分包价款,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无条件撤离甲方工地,其付款方式仍按本合同有关付款条款执行。
(6)施工期间如由于乙方原因自动退场的,甲方只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分包价款。
(7)一旦发现有乙方进场人员偷盗甲方财物,将对乙方处以偷盗物价值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部门处理。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管理目标不能实现(如优质结构、文明工地等)时。结算单价降低5%至10%,同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为优质而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用及其他)。
(9)为取保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乙方有转包情况,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50%违约金。
(10)乙方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其他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发生纠纷(或投诉)对甲方信誉或经济造成损失时,其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按纠纷(或投诉)次数每次赔偿甲方的信誉损失1000~5000元,产生严重后果(指连带甲方被行政部门处罚)时,乙方赔偿甲方10000元/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
(六)、其他约定
1、甲方免费提供临时宿舍、床铺、食堂设施,由乙方自行管理,所发生的水电等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有损坏必须按购买价赔偿。员工生活用品自理。如甲方统一发放安全帽其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为乙方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代表、乙方各班组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现场应向甲方代表或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特殊情况应向项目部电话请假,并按时回岗。不经批准或不提出书面申请就离岗,一次罚款200元。
4、乙方代表的通信工具必须确保24小时畅通,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5、双方确认,均以充分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真实含义,十分清楚合同约定相关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合同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被欺诈的可能和情形。本合同内容除非双方确认涂改(或单方面修改)无
效。
(七)、有关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有必要可根据情况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的签字(责任人)必须是本人,不得代签。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成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第三篇: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水电安装修改稿)202_.1.16
金岛国际一期(A地块)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甲方:_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项目部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金岛国际一期(A地块)项目水电安装劳务分包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内容 <一>
承包方式:
1、包清工,包小型辅材,包施工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按水电安装的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3、负责工程上所有的小型附材:包括但不限于PVC专用供、排水粘接胶水,电焊条、铁丝、扎丝、膨胀螺丝、螺丝、自攻钉、水泥钉、油漆、氧气、乙炔、切割片、锯片、电工胶布、封口胶、泡沫板及所有的工具耗材。
4、负责配合工程施工质量及检验批验收资料、隐蔽工程资料、安装资料及测试资料、编写施工日记,配合甲方资料员整理竣工资料,参与并配合甲方竣工、验收。
5、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综合单价包括水电安装清包工施工全部单方造价以及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辅助工作内容和小型辅材。
<二> 工程范围:
1、本项目按毛坯房交楼标准,包括全部室内给排水和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电视电讯、智能化、消防等弱电系统的管道、洞口的预埋、预留;包括空调系
统的供水、排水系统;包括餐饮方面的油污排放处理系统;包括井水利用管道系统;包括泳池水的供水配水系统;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室内管道安装,包括景观、绿化养护用水系统。
2、不包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系统,防雷避雷带网,弱电系统安装,消防工程安装、太阳能设备安装。
3、工程由乙方独立完成,乙方不得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三> 承包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气工程:楼内电气线管预埋、公共部分照明及阳台灯安装、低压柜出线、线槽安装、母线槽安装、电缆敷设、配电箱、柜安装、楼板补洞、各系统调式等整个施工图纸、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上的内容施工完成。
强电公共部分按设计图施工完(电缆、母线槽安装至配电房),套内强电安装至开关箱,套内强电只负责预埋高位插座线管及照明线管预埋(保证线管畅通),阳台灯安装及每套内亮一盏灯含穿线。
2、弱电工程:线管预埋、留洞、(含电梯开关盒)接线箱、盒安装、井内管、槽、箱安装,楼板补洞,整个施工图纸、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上的内容施工完成。
弱电公共部分负责配管及线槽安装,套内弱电安装至弱电箱,套内弱电线管不预埋。(保证前端线管畅通)。
3、给排水工程:地下室凿管洞、挖管沟、预留穿墙、梁、楼板套管,各系统管道系统安装,楼板补洞,系统设备安装,用户水表安装,通水试验及水压试验,(排水管至室外第一个井、供水管至室外水表)各系统调试等整个施工图纸、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上的内容施工完成。
给水立管按设计图施工完,套内支管安装至厨房或卫生间,排水及空调排水管道按设计图施工完,雨水管按设计图施工完,室内给水至厨房或卫间,雨水管、排水管至室外第一井。
4、负责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进场参与验收、搬运入库、堆放。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施工范围进行解释,同时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内容进行增减。
三、合同文件
双方共同遵守甲方与业主()的相关合同与协议,执行的合同文件及
其解释顺序为:
1、本分包协议。
2、工程进行中的补充协议。
3、业主及甲方现场代表的书面指示。
4、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各种补充协议。
5、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等。
6、施工组织设计等现场技术、安全、文明施工文件。
7、水电作业指导书。
8、交房标准(按毛坯房交房标准)
四、合同价款: <1> 合同价款:
1、综合单价27.00元/㎡
2、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1250000.00元)
3、总价结算按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的建筑面积乘以综合单价。
<2> 本包干价中已含乙方管理费、人员工资、办公费、交通费、电费、机械费、工具费、保险费、医疗费、劳保费、夜餐费、暂住证、劳务证、上岗证、工作服等费用。
五、费用支付方式
1、主体结构到8层支付合同总款8%,结构封顶支付合同总款12%。
2、砌体工程施工完,付合同总款10%。
3、管道设备安装完、付合同总款20%。
4、灯具安装完,付合同总款25%。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总款付至95%,余款5%在壹年保修期内付清。
6、乙方在申请甲方支付的每一期工程款项前三日内,必须开具收据和列支由工人签名的工资明细表给甲方,甲方凭收据和列支的工资明细付款。
7、乙方负责办理该工程所需劳动指标,承担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的劳保福利、各项保险以及作为包工方应缴交的所有费用和税收等。
六、工期
1、合同工期:以甲方的计划要求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3、如果因乙方管理组织不力等原因延误甲方工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因工期延误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果一再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人员协助乙方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给予乙方等额的相应罚款。
七、质量要求
1、接受甲方现场有关人员、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及海口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人员的指导、监督,并执行其下发的有关质量文件和规定;
2、所有水电安装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进行操作;
3、乙方承包的分项工程,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视乙方违约。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八、材料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预算领用施工材料,合理使用,节约材料,杜绝浪费,做到长料不得短用,大料不得小用,好料不得滥用,优材不得劣用。
2、严禁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现场施工完成后应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3、乙方根据每天进度情况领用材料,乙方必须保管好领用的材料,每天下班前必须将当天剩余材料交回仓库。如果发生丢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形象要求
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当天工作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加工场和楼层材料、机械、配件等严格按甲方要求码放整齐,加工场和楼层管材废料及时做好清理并按甲方要求使用或堆放,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做到当天工完场清,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按实际用工量的双倍计算);配合甲方做好CI形象设计,不得损害甲方的企业形象,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方案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进度计划等文件;
2、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分包班组之间的工作配合及矛盾纠纷;
3、统一安排乙方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提供乙方生活住宿、生活设施(公共卫生间、淋浴间、食堂),如乙方使用电饭煲、空调,电费乙方承担(电费1.20元/度);
4、安全设施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进行保护、维护,安全帽(15元/顶)、安全带等安全防护器具由甲方统一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作人员需配带胸卡一个,工作服每人两件(合计60元/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6、负责安排专人清理生活区垃圾,费用由乙方每月摊销100元。
7、工人宿舍区严禁使用工地材料做作饭柴火,甲方不负责向乙方提供柴火,乙方生活区柴火自行到外购买。除非该废料经甲方处理认为已经无法在工程上使用,并且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
<二>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人员、设备和小型材料进场施工;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乙方承包者必须在施工现场全面负责,有事离开工地要经过甲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若出现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
2、乙方必须设一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该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工序搭接、操作技术等,向队员进行交底、检查、监督、调度等管理工作,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尽职尽责,有事离开工地,应经甲方主管工长同意。按时参加生产碰头会和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如未经请假缺席,如未经请假缺席,每次处罚200元;
3、队组要有完善的管理体制,需设有组长、考勤员、质安员、材料员等,保证基本劳动力人数满足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4、严格按照金岛国际水电安装作业指导书和水电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若乙方未按水电安装作业指导书和水电安装术交底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水电安装提出更好的建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违规施工。
5、乙方必须严格控制材料使用,做好配料下料,不得长料短用,大材小用。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CI工作要求;
7、严格按规范和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精心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被协议规定的工程内容,并修补其中缺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虚心接受甲方现
场技术人员的监督、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任何质量问题或其他施工问题,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人员配备要求准时进场;若有意不服从甲方现场指导者,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严禁违章、冒险作业、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9、对业主、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材料检查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便利条件及所需资料;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1、负责施工区域的垃圾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如不及时清理甲方叫人清理人工费按300元/天。
12、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拆、搭、锯各种临用设施,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提供的安全隐患通知单、安全用电技术交底等资料进行施工,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
13、负责自有资源、设备等所有财产的保管;
14、对楼层材料、及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按甲方要求堆放;
15、乙方安排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且定岗定位,对自有设备应进行定时维护。预防并消除各种机械故障;不得擅自乱开其它施工机械;
16、乙方自行办理乙方人员现场意外伤害险等险种;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17、不得随意毁坏甲方提供的临时住宿处设施,并不得将甲方任何财产带出工地,乙方人员对所使用的住宿生活设施负责维护,若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毁坏,甲方按原价1-2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8、执行班前教育制度,并做好记录报甲方备案;
19、负责成品保护,不得损坏自己及其它分包班组的成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0、乙方必须做好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保证住房整洁干净,严禁损坏甲方提供的生活住房设施,否则按照原价1-2倍赔偿;不得在甲方提供现场临时设施内乱拉乱接电线,接用电热水器、电炒锅(炉)、电炉、空调,需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
21、甲乙双方的管理人员在现场必须做到团结协作,出现问题友好协商解决,乙方人员与其他队组人员必须团结友好,创造和谐生产、生活环境;
22、如乙方不能大达到本劳务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清退乙方,更换队伍,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十一、违约和索赔
1、本工程如因业主违约货由于其他单位的原因造成乙方在生产、安全、工期、质量、成品保护等方面的损失,乙方与甲方应共同向业主索赔。
2、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并及时修复,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或返工损失;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的罚款,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由于甲方单方面指挥、协调不当造成是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4、金岛国际A区一期水电安装工程作业指导作为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未按规范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每个违规工艺处以1000元/次罚款
十二、工程签证
原则上本工程不存在工程签证。
a、因甲方指挥或安排不当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错误,甲方可考虑给乙方适当的工程签证。
b、乙方在施工某部位时,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乙方在同一部位重复施工造成用10个以上的甲方可考虑给乙方适当的工程签证。
c、因工程需要,甲方安排乙方施工临时设施或零星构(部)件时,甲方对乙方可给予适当工程签证。
d、签证人工单价:大工200元/工日,小工120元/工日。
十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组织安全生产,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2、乙方按甲方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及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材料堆放。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口市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受到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市劳动局核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及公安局下属驻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并全部上报复印件至甲方备案。凡因为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对所有进场人员
办理好各种保险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5、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允许携带家属、小孩和闲散妇女进入施工现场,由此而发生的由政府处罚、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负;乙方要做好工人的教育工作,杜绝大家斗殴和违法犯罪发生。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规进行操作,并遵守甲方制定的所有制度、规定等;如因违反国家安全法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事件等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操作及施工规范以及甲方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若违反下列规定者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8、进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工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次罚款100元;
9、乘提升井架上下者,乘坐者及开车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0、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进入现场作业者,工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次罚款100元;
11、施工现场不得大小便,否则小便每人每次罚款50元,大便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2、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否则责令要求恢复好,并给予500-202_元处罚;
13、对打架斗殴者,除责任人赔偿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及担负相应刑事责任外,甲方还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5000元罚款。
14、消防安全保卫
a、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市政府、市建委颁布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并上报甲方整改结果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的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b、凡由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造成的案件、火灾、身体疾病、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外)等灾害事故或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国家安全施工规范导致的事故,其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15、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否则其安全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负,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6、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人为(电话:)
十四、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应随叫随到,24小时跟踪服务。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和非甲方责任引起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不安排维修,甲方有权另找其他专业单位维修,由此而产生的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内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和损害赔偿,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五、特别约定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2、乙方承诺自愿签订了本合同,合同所涉及的单价、进度、安全、质量、风险及其他责任,乙方已清楚了解,并保证承担由于本合同施工问题所导致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罚款、返工费用、安全费用、市场价格变化、工人索偿等等)。
3、乙方承诺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节约用料、杜绝浪费。如果在施工中出现浪费材料的情况,乙方同意按浪费的材料价值的二倍赔偿给甲方。
4、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齐全水电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提交给甲方登记。乙方配备的上述相关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办公。施工期间的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但凡施工现场有人在施工作业,上述相关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行各自的职责。否则,视乙方为严重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给予乙方5000元罚款。乙方如需更换上述配备人员的,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5、不论何因,乙方不得拖欠其工人的工资福利等费用。如发现乙方工人因劳资问题而停工,到施工现场或甲方或业主单位闹事的,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00.00元;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移交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后退场,工程
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与乙方结算,待乙方退场后30日内付清;乙方逾期退场的,按每天10000.00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6、不论何因,乙方拖欠其工人工资福利的,乙方工人因劳资问题而停工到施工现场或甲方或业主单位处闹事的,甲方有权先行垫付后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乙方按甲方垫付金额的 50%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十六、其它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一方提出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篇:建筑工程水电、消防安装合同
水电、消防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二、承包内容:本工程(#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施工图纸所涉及的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及设计变更中所涉及的水电、消防工程。
三、承包范围: 1)给排水工程:①施工图中所有的给排水工程、空调排水管道工程;②冷热水的安装(包括开槽及修补、厨房及卫生间里冷热水配件和所有的盒具);③室外给排水接入市政管口;④工地临时用水的安装。
2)电气照明工程:①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电气安装工程(室内混凝土墙、顶板、梁柱内的线管、接线修盒安装,所有强电、弱电的安装),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及灯具的安装。
3)消防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范围。
四、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确保优良,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按图施工,接受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检测、验收,具体工程质量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工、返工整改,返工所需人工及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承包价格:
1)按图纸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捌拾元计算。
2)包干价中含1元/平方米安全文明施工费,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做到文明施工,不听从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可以开具罚单,从乙方包干件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3)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不发生任何点工。
六、材料采购:
1)乙方在采购前需报甲方、监理认可的品牌,如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进场后需要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如因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2)消防工程的安装及材料必须要得到消防管理机关的认可,并应有消防管理机关的备案。如无,由此引起的消防不能验收造成整个工程不能竣工验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七、工期延误:
乙方在主体施工期间,应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埋、预留洞,不得延误土建施工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仟元。如果由水电及消防安装未按期完成而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如有发生则按每天伍仟元罚款,以此类推。
八、安全文明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施工并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如发生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如未戴好安全帽的现象,每人每次罚款20元;如乙方承包项目因为施工安全级质量问题使甲方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提供宿舍,乙方负责床铺。
4、安全帽由乙方自配,安全帽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乙方合同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办理工程结算。
6、承包人必须保证现场足够的工人(如乙方人员不到位,甲方有权另外请人抢工,抢工费按照每天350元/人,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支付每道工序工程款前必须向项目部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及出勤表及工资表,否则不支付本次工程款。如乙方从甲方领取工程款后拖欠民工工资不发,一经发现,甲方将不支付下次工程款,并罚款壹万元。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接受甲方安全员的检查和监督。
9、乙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组织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10、工人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酒后不得上班作业,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如发现一次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工人不得乘坐升降机上下,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班组长加倍罚款,开升降机的驾驶员罚款1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做到各种材料分类堆放整齐,严禁将建筑垃圾直接从楼面抛下,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干净,禁止浪费。
12、乙方认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已经为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轻伤及以下事故由乙方负责,轻伤以上事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的费用。
13、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安全,乙方要配合专业机械电工人员,生产接电时一定要由专人接好电线才能使用。不准工人在配电箱乱接电线,如发现工人私自乱接电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扣留部分工程款,用于保障施工的妥善处理。
1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不能随地大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6、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的临时设施水电安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及各班组的施工用电,如加班作业必须安排电工值班,所有费用已含在包干价内,甲方不另增费用。
九、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中途退出不施工,甲方将剩余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扣除。
2、乙方合同责任人必须跟班作业,不得将工程转包,如转包合同自动失效,甲方将不办理工程结算。如果乙方将没有按照甲方要求安排进度及质量及时完成任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而按照实际所做工程量的80%计算支付工程工资。
3、所有工程按照新规范标准验收,如果甲方发现乙本身工程不得上,不管做到什么部位,无条件退出,单价按本身工程半价计算,不得扯皮。
十、付款方式:
1、乙方负责垫资所承包工程的水电预埋。待每幢工程封顶后,甲方付预埋实际工程量的70%,剩余30%待室内预埋开槽完工后付清。
2、安装阶段十一层按三次付款,十八层按五次付款,分别是按实际工程量的70%付款,待工程初验后付10%,余款待竣工验收结算后,建设单位付工程款后一星期内付清,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时间按国家规定)。
十一、保证金
按2元/平方米计算(按实际承包工程建筑面积加纳,交纳的保证金额作为承包工程量的依据),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交到甲方,待三层楼面水电预埋完成后全额退还。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场,甲方没收乙方保证金。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五篇:水电安装劳务合同3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
甲方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教育学院二标段工程(A、B、D、学生食堂及后勤保卫房)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教育学院新校区二标段一期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南岸区窝子沟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教育学院二标段的A栋、B栋、D栋、后勤
保卫房及学生食堂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
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给水设备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预埋及安装
(8)弱电预埋及安装
四: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
交付使用。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9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
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七: 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
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0元履约保证金。
八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和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
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
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给排水、电气安装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
(3)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5)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6)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7)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
(8)乙方食宿自理,(9)乙方提前7天提出计划材料由甲方审核购买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退保证金,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
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
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200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
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
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
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
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
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
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2_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到有关单位上访、滋事的,甲方按5000元/次向
乙方收取违约金。
(9)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
除。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
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
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
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
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
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如无
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
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
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如有工程增加量,甲方应按实际工程量收方
十五: 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居住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