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202_年5月1日 织金县八步镇青龙煤矿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青龙煤矿202_年5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事故隐患排查时间、方式、范围
1、排查时间:202_年5月1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方式:现场检查。
3、范围:全矿井上、井下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覆盖检查。
三、成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煤矿事故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矿长)
副组长:苏寻(工程师)、李汉良(安全矿长)、陈贵平(生产矿长)、唐远德(机电矿长)
成员:调度室、安检科、机电队、生产技术科、通防队、采煤队、掘进队及各部门负责人。
四、检查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50人规定的情况。
(四)机电运输管理情况。
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采掘工作面运输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带病”运行,各类保护是否齐全。
(五)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六)各安全系统运行情况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系统的运行是否安全可靠。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有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二是煤矿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报集团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制定治理措施。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和报送。
煤矿安检科应当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事故隐患的未整改完成前,对于重大事故的隐患,煤矿应当及时向上级公司汇报。
六、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煤矿负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煤矿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煤矿应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事故的隐患进行评估,按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煤矿应在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由煤矿组织进行验收。
煤矿安检科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要“一患一档”,对于重大隐患,必要时逐级报告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对本矿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查清楚、整改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报和信息反馈。
(二)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煤矿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逐项检查,逐项整改,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收到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安全和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畅通信息渠道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根据有关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上级监管部门,同时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治理。
(五)健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篇:202_交通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202_交通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四项排查”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完善制度三个环节,确保排查覆盖面达100%,限期内整改率达100%。基本建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
全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包括:1.内河水上辖区;2.交通所辖道路基础设施;3.交通所辖航道基础设施;4.公路、水运在建工程;5.客运企业;6.危险品运输企业;7.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暴雪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8.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9.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三、排查治理内容及重点
在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确定的22项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要特别突出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交通在建工程、内河水上运输等重点方面,抓好三个层面的深入排查:一是抓好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二是抓好对交通运输工具和施工机械技术状况的排查,要逐车逐船、逐台机械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建立专项整改台账,严禁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车船机械进入运输市场和施工现场,做?ahref='list-6-1.html'class='keylink'讲话踩环⒊怠⒉恍写⒉皇┕ぃ蝗亲ズ枚越煌ù右等嗽钡呐挪椋斯堋⒑J隆⒅始嗟炔棵乓韵角突踉耸洹⒋盎莺凸こ淌┕ご右等嗽弊橹孀手是宀椋徊角炕细谧矢窆芾砗驮诟诩绦逃嵘右等嗽钡陌踩逅刂省?/p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力度,根据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四项排查”行动的统一安排,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门工作小组。
(一)综合督查组
1.安全生产指导督查组: 组长: 成员:
2.汽运集团、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安全生产督查组: 组长: 成员:
3.危货运输安全督查组: 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指导督查组负责全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将客运车队和车站、危险品运输企业、交通大桥和特大桥施工、危桥监护和改造、水上辖区“三客一危”监管、路航重要设施、单位内部消防作为必查方面,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汽运集团、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安全生产督查组、危货运输安全督查组要对发生过事故的单位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和抽查,要采取督查表式,认真逐项进行督查,并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及时报送局安委办。
(二)专项督查组
1.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由区地方海事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切实履行对危险品船、农用自备船、风景区游览船、超大件运输船等重点船舶和航行密集区的监管职责,继续组织开展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船证不符、人证不符、“三无”船舶、超载船舶和超航区、超航线、私渡等违法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航水域桥梁航行警告警示标志的设置,做好洪水和台风等复杂水情、气候时期的防堵保畅预防预控工作。
2.道路运输企业、内河港口企业安全督查组:由区运输管理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大力推行运输企业每日自查、行业单位每周抽查、主管部门每月督查“三级联动”安全检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压降道路运输、内河港口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道路基础设施安全督查组:由区公路管理站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开展道路、桥梁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对所辖公路实行精细化养护,及时清除路基、路面“病害”,及时抢修受损公路,做到全区干线公路的路面平整度、抗滑性能、排水功能、行车视距、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主要安全技术指标达到优良等级。
4.航道基础设施安全督查组:由区航道管理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着力抓好航道通行环境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投入。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定期组织清障扫床,及时清除网簖、坝埂、沉石等碍航物。
5.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督查组:由区交通工程质监站牵头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不规范的行为,严格执行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监督,制定和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规定承建单位在施工现场和未交付路段设置齐全醒目、耐久性与视认性好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隔离防护设施,突出抓好对大桥、特大桥、施工便道桥梁的安全监督管理。
6.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督查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内部治安“人防、技防、设施防”和消防安全等重点组织实施。
专项督查组的人员组成及督查时间安排由牵头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落实,督查方案于8月30日前报局安委办。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_年10月底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工作方案,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并将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30日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自改计划并落实整改,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主要包括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的主要内容、查出的主要隐患和问题等,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自查报告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附件1)于9月25日前报局安委办。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31日前)。各单位对本系统基层单位部署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局综合督查组对相关重点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各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整改验收和“回头看”,工作总结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报局安委办。局将结合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示范点考评验收,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将与年终考核评比一并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加之下半年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频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领导要认清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今年安全管理的始终,渗透到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议题,做到与其他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各单位也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序时进度,抓好工作节点,做到上下衔接,条块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强势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明确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责任、单位主体责任、部门具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全员责任。海事、运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水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运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路、航道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公路航道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及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不力、治理不力而酿成的重大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四)端正工作作风。各单位要根据总体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在排查中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狠抓关节点,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发扬务实、务细、务严的工作作风,制定方案要细,排查方法要细,治理措施要细,坚决克服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形式主义,坚决克服隐患排查治理深不下去、严不起来的不良倾向。排查治理工作要保持足够的频率和强度,对有安全特殊要求的方面必须实行循环检查、旁站检查,对事故隐患紧盯不放。
第三篇:月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金泰煤业有限公司
6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编制 6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要求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在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现就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各分管负责人各系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以矿长黎冬梅为组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及技术总工为副组长,五职分管技术负责人、副总及现场安全监管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各分管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时间
定为202_年6月1日早班。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排查内容和范围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建立健全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各系统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4、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本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对本矿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然易爆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作业场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摆放整齐,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五、开展方式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统筹领导、明确职责,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全员发动,奖优罚劣”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统筹领导、明确职责。矿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按照个系统各部门进行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矿部要明确“自查自纠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指导思想,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各时点的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从检查、发现隐患、定整改责任人、定时限、定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各方面完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明确分工实施监控治理。检查出所有隐患编制治理台账和隐患闭合验收台账。
(三)全员发动,奖优罚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仅是隐患排查小组的工作,更要发动全体参与人员,发挥全体参与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事半功倍地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矿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情况及矿部自身工作情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在此项工作中敷衍塞责的人员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各分管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重视,不流于形式,不走马观花,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一)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各分管负责人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面落实矿长负责制。要成立矿部隐患排查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切实强化事故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隐患治理计划,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确保在短时间内隐患整治到位。各分管负责人要定期(每旬一次)组织督查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毕才能复工。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矿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产生新的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隐患的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分管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标语、三级安全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202_年5月26日
第四篇:6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安监科
202_年6月1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要求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在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现就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各系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时间
定为202_年6月25日早班。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排查内容和范围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建立健全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各系统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4、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本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对本矿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然易爆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作业场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摆放整齐,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五、开展方式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统筹领导、明确职责,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全员发动,奖优罚劣”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统筹领导、明确职责。矿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按照个系统各部门进行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矿部要明确“自查自纠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指导思想,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各时点的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从检查、发现隐患、定整改责任人、定时限、定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各方面完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明确分工实施监控治理。检查出所有隐患编制治理台账和隐患闭合验收台账。
(三)全员发动,奖优罚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仅是隐患排查小组的工作,更要发动全体参与人员,发挥全体参与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事半功倍地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矿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情况及矿部自身工作情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在此项工作中敷衍塞责的人员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重视,不流于形式,不走马观花,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一)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面落实矿长负责制。要成立矿部隐患排查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切实强化事故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隐患治理计划,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确保在短时间内隐患整治到位。各单位要定期(每旬一次)组织督查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毕才能复工。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矿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产生新的隐患,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隐患的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三级安全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安监科 202_年6月1日
第五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第一条、职责权限
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第二条、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2、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 3、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
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
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
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
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
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
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
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
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定义
3.1
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
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人以上死亡,或者
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
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 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人以上
人以下死亡,或者
人
以上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以上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
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人以上
人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
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
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
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
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
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
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
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
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
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
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工作要点
5.1
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
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
周不少于
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
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
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
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
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
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3)
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4)
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5)
设备检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6)
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等管理制度和
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7)
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8)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9)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
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5.3
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班组、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
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 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
日前和下一年 月
日前向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
字
。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
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6.1
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申报,由县(市、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
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
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4)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
)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
)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6.2
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
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
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评审意见
()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竣工验收报告
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
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四的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
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