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关于做好重大项目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
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关于做好重大项目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督规程>等六项监督规程的通知》(威纪发[202_]28号)和第三纪检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监督工作的意见》(威纪派驻三组发[202_]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做好重大项目监督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各驻在部门、联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项目立项后,主管部门要向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报送《重大项目告知表》、招标文件和项目监督管理方案
《重大项目告知表》(附件1)内容包括:项目立项批准文书(文号)、资金来源、招标、开工及竣工时间等。概算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监督管理方案,
第二篇: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意见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市、区)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_年8月19日
[此件增发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监察局]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 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盟市、旗县(市、区)(以下简称“盟市、旗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使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为推进全区盟市、旗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一是改革领导体制。派驻(出)机构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执行“三重一大”况的监督。三是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使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四是提高工作成效。明确并履行派驻(出)机构的职责与任务,确保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
二、工作关系和机构设置
(一)工作关系。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派驻(出)机构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派驻(出)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以及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出)机构按照规定予以协助和配合。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积极支持派驻(出)机构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在盟市、旗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设派驻(出)机构,或分区域、分行业设立若干联合纪检组(监察室)。联合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关系和职责、任务参照派驻(出)机构执行。
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由组长(书记)、副组长(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和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书记)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兼任监察专员,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由组长(书记)和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书记)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兼任监察专员,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组长(书记)的职务排序按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时间,排在资历相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前。派驻(出)机构的组长(书记)人选由盟市、旗县纪委商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报同级党委任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可设科级检查员、监察员,比例配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盟市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掌握。
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参加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一般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监察室主任列席驻在部门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纪检组长(书记)参加驻在部门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大事项的酝酿协商。纪检组副组长(副书记)参加同级党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
三、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职责。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落实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驻在部门及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同级纪委监察局请示和报告工作,承办同级纪委监察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主要任务。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的制度,切实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开展有效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督促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权力公开运行。大力加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着重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对驻在部门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探索整合力量、联合办案等形式,认真查处盟市、旗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
派驻(出)机构在工作中发现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党员干部有违纪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必须及时向同级纪委监察局报告。如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发生严重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长期失察,要追究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四、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
(一)干部管理。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考核监督和交流使用,不断提高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工作水平。
1、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由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编制单列。
盟市、旗县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派驻(出)机构应设纪检组长,相关事项参照盟市、旗县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2、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新任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每两年内普及培训一遍。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书记)的培训和盟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培训,由盟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
有计划地选派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参与办案,提升工作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3、加强对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履职情况的考察考核,对派驻(出)机构干部的考核,以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派驻(出)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派驻(出)机构每年要向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接受评议。
4、突出抓好派驻(出)机构干部的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5、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组长不得从驻在部门产生,一般应具有一定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切实加大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干部在派驻(出)机构、同级纪委监察局、驻在部门或纪检监察系统外的转岗和交流力度。纪检组长(书记)、监察室主任任职满三年的应适当交流,任职满五年的必须交流。逐步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
6、关心爱护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支持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大胆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打击报复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干部的行为。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注重培育树立和宣传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后勤保障。驻在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为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各驻在部门要为派驻(出)机构提供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办公办案设备、车辆及其他办公用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以改善。办公办案所需工作经费要列入盟市和旗县级财政预算,单独列支。
盟市、旗县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津补贴、住房、医疗、退休等工资福利待遇由驻在部门负责,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享受办案补贴。
五、积极稳妥和大胆创新
加大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改革创新,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和新任务发展的客观需要。要认真总结和借鉴经实践证明的成功做法,在遵循相关原则、精神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倡和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职能为重,点,科学规划,稳妥推进,创新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的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管理、工作程序、业务联系、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六、组织领导
盟市、旗县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好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盟市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盟市和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抓好工作指导,并督促旗县党委和政府加强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组织建设。
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应设派驻机构管理工作办公室。各盟市纪委监察局要把加强盟市、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三篇:市纪委派驻某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
市纪委派驻某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
市委第x巡察组:
按照巡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纪检组成立以来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派驻xxx局纪检组于x年x月x日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纪检室。行政编制为x名,核定职数组长(副局级)x名、副组长(正处级)x名、室主任(副处级)x名。目前实有人数x名,组长、副组长、室主任各x名,工作人员x名。根据《xxx的通知》(xx发〔xxx〕x号)规定,派驻xxx局纪检组负责xxx、xxx、xxx等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有关信访、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和追责问责情况
1.信访件办理情况。从xxx至今,纪检组共收到涉及xxx局的信访举报件xx件,已办结xx件,正在办理xx件。其中,反映涉嫌不作为、乱作为xx件,反映涉嫌违反组织纪律xx件,反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xx件,其余xx件为纪检业务范围外。
2.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xx年xx月至今,纪检组共受理涉及市xx局的交办件及问题线索xx件,其中,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xx件,正在初核的xx件,正在立案审查的xx件,转化为问责的xx件(xx\xx)。
3.追责问责情况。纪检组成立以来,直接或参与处理的干部有xx人次,其中,组织处理xx人次:提醒谈话xx人次,书面检查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纪律处分xx人次:党内警告xx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x人次,xx。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xx年xx月,纪检组收到市纪委转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市xx局1名处级干部xx的问题”的群众举报。纪检组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从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自查自纠情况
对照教育局要求查找的几个重点进行自查,自己认为我个人总体上还做得比较好。一是服从大局观念好、有强烈的全局意识,在工作中和同志们的工作展开了更好更多的合作。不管是份内份外,只要有任务,只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都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认真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我一直把搞好团结作为我个人工作的重要要求之一,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团结的话不说,维护教师的形象。三是在平时的工作作风上,个人也是做得比较好,十分注意工作纪律。我从参加工作以来,就养成了不迟到、不早退的习惯,一般都要提前到办公室。到了办公室,就认认真真地做事,没有擅自脱岗。四是责任感较强,精神状态好,我一直都有一种不甘落后的信念,千方百计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我所做的一切也受到了领导的肯定。五是能不断充实自已,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坚持学习,努力使自己不掉队。
当然,与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不断发展的形势相比,个人身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身的能力和知识的局限,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前,有时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不能主动出击,只能被动应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思想跟不上形势,没有从政治大局考虑。在理论学习中,自己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从而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信念,因此在思想上出现偏差。
2、思想认识反思不够。平时总是认为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只要不违犯纪律、不犯错误,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没有从领导角度方面和政治高度方面考虑问题。
四、今后的整改措施
1、以学习教育为途径,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有关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文件资料的精神实质,把握起精神要点,提高理论素质与思想政治水平。努力钻研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夯实基础、拓展视野、坚定信念、提高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要认真学习、精读有关重点文件,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多向领导、同事请教,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
3、更新教育观念,改变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学困后进生。
4、牢固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作表率“的'意识,以教书育人为本职,作学生、教师的表率。牢固树立“宁守清贫,不损师德“的意识,发扬教师高风亮节、“红烛“精神,廉洁从教,维护“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执着追求、探索创新“的美好形象。牢固树立“以法执教、以德治教、以德服人“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5、积极调整心态,正确对待当前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集体与个人、名利和道义之间的关系。
第四篇:市纪委派驻某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
市纪委派驻某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
市委第x巡察组:
按照巡察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纪检组成立以来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派驻xxx局纪检组于x年x月x日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纪检室。行政编制为x名,核定职数组长(副局级)x名、副组长(正处级)x名、室主任(副处级)x名。目前实有人数x名,组长、副组长、室主任各x名,工作人员x名。根据《xxx的通知》(xx发〔xxx〕x号)规定,派驻xxx局纪检组负责xxx、xxx、xxx等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有关信访、交办问题线索办理和追责问责情况
1.信访件办理情况。从xxx至今,纪检组共收到涉及xxx局的信访举报件xx件,已办结xx件,正在办理xx件。其中,反映涉嫌不作为、乱作为xx件,反映涉嫌违反组织纪律xx件,反映涉嫌违反廉洁纪律xx件,其余xx件为纪检业务范围外。
2.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xx年xx月至今,纪检组共受理涉及市xx局的交办件及问题线索xx件,其中,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的xx件,正在初核的xx件,正在立案审查的xx件,转化为问责的xx件(xx\xx)。
3.追责问责情况。纪检组成立以来,直接或参与处理的干部有xx人次,其中,组织处理xx人次:提醒谈话xx人次,书面检查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纪律处分xx人次:党内警告xx人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x人次,xx。
(三)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xx年xx月,纪检组收到市纪委转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市xx局1名处级干部xx的问题”的群众举报。纪检组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从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在开展的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二级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全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记录混淆,且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少数基层党支部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记录过于简单;个别基层党支部上党课的次数没有按要求落实;少数党员对十九大精神、党章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还不够熟练。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八个方面的情况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聚焦主业,专责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组织协调方面
一是发挥了助手作用。
按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主体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廉政防控措施,并先后召开了4次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二是发挥了协调作用,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13个村居、镇属事业单位编订了《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向党委做了《廉政承诺》,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三是发挥了督促作用。针对我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治理庸懒散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强化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为镇党委有关工作提供参考。(二)队伍建设方面
深入推进“三转”,聚焦聚力主业。镇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切实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二是我和纪检监察助理全程参加南通、如皋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积极与市纪委业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三是坚持正人先正己,做到自觉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以纪检干部的实际行动树良好形象、纯廉政之风。
(三)廉政教育方面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协助镇党委通过召开《***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两个责任”,并由各村居书记、部门负责人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份,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8份,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通过开展本镇新任干部廉洁知识测试、510演讲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政意识;三是每季度的季度点评会议上通报本镇党员违纪典型案例以真实案例来警醒镇村干部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四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202_年,***共进行镇村提拔和新任干部任前廉洁谈话
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36人次,制定防控措施63条。五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按照履职的要求,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
(四)预防腐败方面
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
截止202_年12月底,***共进行镇村“三新”干部任前廉洁谈话谈话人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
人次,制定防控措施
条。二是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要求全面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工作。另外,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重要事项,接受组织监督,202_年共18人次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开展清查党风廉政建设“四清单”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情况,我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
条,细化纪委责任共
条。
(五)严明纪律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明纪律,协助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管理制度。
(六)正风肃纪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及“吃喝风回头看”行动,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值班期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
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介入搬迁、重点工作推进、治污工程、南美虾整治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凤山社区干部李勇军在是效能办督查中说谎给予了党内警告,对取消在编村干部的处理,其余有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受到扣发补贴经济处罚,便民服务中心5人上班时间手机购物、玩游戏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七)纪律审查方面
合理运用“一种形态”,提醒教育常抓不懈。今年以来,镇纪委运用“一种形态”处置59人,拉起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全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案件查处,惩治违纪行为。今年镇纪委共立案29件,分别是刑事判决类1件,失职类7件,行政处罚类5件,违反工作纪律类3件,违反财经纪律类13件。共有24人受到党纪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在每季度点评大会上,通过通报农村党员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环节等,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严防新的腐败行为发生。
(八)严肃执纪方面
镇纪委要求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坚持检查、暗访、查处、治理、曝光、通报相结合,确保作风效能建设落到实处,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深入治理“庸懒散奢软”问题,使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镇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中秋等重大节点,镇纪委开展相关督查8次,暂未发现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三、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够深刻,对纪委工作仍持不理解态度;
二是镇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还需提高;三是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排查方法不够多,体制机制上不健全,腐败的发现和揭露机制不完善,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的质量不高,查实违纪案件线索较少。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打算
一是积极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五是强化查办案件力度,提升办案效果;六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聚焦主业,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切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第五篇:纪检组(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工作职责
1.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法规教育。
2.负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信访案件。
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配合党组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报告有关问题。
4.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5.负责一般违纪案件的掌握立案、调查工作。
6.协助县纪委抓好要案查处工作。
7.承办县委和县纪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