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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第一篇: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在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乙方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方: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期:

****年**月**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承诺书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承诺书

工程由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建设施工监理,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安全生产履行以下责任:

1.建立健全以项目监理机构为核心的安全监理组织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

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用以指导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和要求通告施工单位,并向建设单位报送规划;

3.审核与安全施工生产相关的设计、勘察资料和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证书、特工种上岗证、起重机械合格证和人员上岗证等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需论证的专家论证意见并督促完善后,执行专项施工作业开工报审制度;

5.督促和参加现场三方主体单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检查和改进,创造良好的安全文明作业环境条件;

6.经常巡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备、措施的现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重大危险作业部位实施旁站监理;

7.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监理记录,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

8.在监理过程中,由于自身未履行下述安全监理责任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⑴监理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或经审核未签字认可,而施工单位擅自施工,未及时下达停工令,并未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⑵监理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按有关规定下达书面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

⑶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未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⑷监理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项目负责人:

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章)

年月日

第三篇: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不需填写。)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在 项目

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业 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格式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东海巴黎城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主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川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建设单位(盖章):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川分公司

授权代理人(签名):

监理单位(盖章):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安全监理合同

为在乌横公路嘎鲁图至大草湾段公路工程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鄂尔多斯市东方鑫源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监理单位鄂尔多斯市公路工程监理所(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签订如下安全监理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理单位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1-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业主: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鄂尔多斯市东方鑫源公路经营有限公司监 理 单 位: 法定代表人 或 鄂尔多斯市公路工程监理所其授权的代理人:日期: 202_ 年 8 月日 日期: 202_ 年 8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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