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的情况报告
关于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的情况报告
省环境督察办:
202_年 10 月 15 日环保部门到我公司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发现以下问题:施工现场无抑尘措施、堆土区无苫盖等。为此,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由李局长带队,质监站刘建红、检查大队王志鸿、王宝华等组成的检查组,在我公司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整治检查。我公司立即对施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督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如下:
1、施工道路硬化及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道路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配置专用洒水车,定时对施工区扬尘路段、开挖区域、材料堆放场地等洒水抑尘,干旱、多风时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洒水车控制不到的地方,配置人力手推式洒水车进行人工辅助洒水。
2、施工现场土石方、物料覆盖
对施工现场材料、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对散落的渣土废土随产随清,在今后的工作中派专人对散落在便道及马路上的渣土进行清扫。通过洒水除尘等措施,避免扬尘事件的发生。施工材料运输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遮盖措施,其他易产生扬尘的骨料、土料等采取遮盖措施。
3、生活垃圾理措施 生活区设置垃圾箱,集中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施工区两端设置垃圾桶,收集作业区生活垃圾。在施工区和生活区分别设置厕所,禁止随地大小便。
4、抑制扬尘
根据施工现场需要,我方已按要求悬挂了《扬尘污染治理公示牌》,并配备了雾炮机、洒水车、车辆冲洗设备、空气质量检测仪。附:整改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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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筑工地环境工地综合整治方案
XX小学整体建设项目
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为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以更加良好树立东海建设集团形象,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_年10月15日发第296号《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仙鹤门小学整体建设项目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建筑废土与建筑泥浆管理,建筑扬尘控制管理、噪音控制管理,现场围挡和外架立面美化管理,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更上一个台阶,使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
二、整治目标
按照工地标准化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要求,通过此次整治,工地实施标化常态管理,围挡清洁美观,做到外架里面规范整洁、场内材料物件堆放整齐、无噪音扰民、无尘土飞扬、无泥浆污水外流、不委托无资质运输单位现象、无偷排泥浆、车辆不带泥水出门等。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_年11月开工)。对公司在南京市各区属工程组织开展自查,对照市级、区级及公司的方案要求,开展建筑工地工地标化管理、环境大整治的整治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_年3月地下基础土方完成,本工程渣土外运由建设单位独立发包,不受总承包管理约束,土方外运期间合同约定场内外场地道安全文明管理由土方外运单位完成)。项目部应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环境大整治、项目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根据建筑工地实际环境情况后,对照整治方案、认真找出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人逐条限期完成整改,从管理制度、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制定长效管理方法,确保现场环境达到标准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_年3月基础工程完成)。位于“通道”沿线、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的项目部的标化管理和环境大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未
达到标化管理、环境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部,要求继续整治到位,并进行公司通报批评以及安全季度考核记不合格,给予相应处罚。
(四)标化管理常态化阶段。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对在建工程开展建筑工地标化管理、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
四、整治范围及职责
(一)整治范围
建筑工地周边沿线,入口道路沿线,重点为仙鹤门二号路。
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二)各单位职能部门职责 A、建设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三)建设工程开工前,预付不少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部分的60%,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毗邻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产生影响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
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B、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二)执行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三)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等,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C、监理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二)审查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记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实施跟踪监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四)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六)依法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D、施工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
(二)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社会保险。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应当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五)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六)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E、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材料,建立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并接受施工现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F、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G、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格确定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H、建设工程因故暂停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和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I、施工现场涉及临近管线作业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交底和指导服务。
五、整治内容
(一)建筑垃圾、建筑废土与建筑泥浆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要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挂设建筑工程出场车辆清洗管理公告牌,建筑工地大门内必须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落实专人对出场运输车辆的车体、车轮等冲洗干净,严禁出场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2、建筑与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外运,建筑废土外运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外运合同明确责任,严禁建筑废土乱倒偷倒。
3、施工中有泥浆产生的,要编制泥浆消纳专项方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并签订外运合同,泥浆消纳专项方案应包括现场泥浆池的布置、泥浆排放量、泥浆排放和运输方式、泥浆运输单位、消纳地点和施工周期等。建筑工地的泥浆必须设置沉淀排放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如使用车辆外运的,必须招用经有关部门认可的运输车辆。严禁建筑泥浆排入河流或排污管道污染城市道路。
4、建筑废土、泥浆外运合同要报我局安监站备案。
(二)建筑扬尘控制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主要运输通道必须作硬化处理,铺设强度不小于C20、厚度不小于15厘米的混凝土路面,要做到畅通、平坦,并定期做好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楼层要定期清扫,楼层内清理建筑垃圾应使用容器或小推车通过垂直运输设备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堆放要安全整齐。施工现场有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储存、采用防尘布苫覆盖及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扬尘。
(三)建筑噪音控制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实施动态监管,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施工工艺要求确实需要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长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3、混凝土输送泵、电锯房等应设有吸声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振捣砼时,配备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四)现场围挡和外架立面美化管理。
1、施工现场要做到封闭施工,现场围挡要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选用硬质材料。沿街工程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地方一般不低于1.8 m。除特殊工程采用通透式围墙外,围墙必须按标准围墙图示要求予以落实。对于抗风柱在内侧的围墙,沿街墙面应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画或口号为主,适 当位置设置企业标志;围墙内侧要刷白并写上宣传口号,以形成浓厚的企业安全文化宣传氛围。现场主要进出大门外侧的围墙上须设置工程概况牌,可采用花岗岩或其它石材贴面,主要内容为工程名称、建设五方主体单位等。
2、外脚手架钢管要上油漆后再搭设,并做到搭设规范、整体美观。安全网要采用合格产品,并按规范挂设,做到整齐、牢固、严密,无破损无污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论证、审核、审批等程序和交底、验收等手续。(五)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1、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当至少邀请一名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家应当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中选取。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二十米以上的悬挑脚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项方案设计计算依据。
2、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其它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6、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定企业、项目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文明施工管理
1、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工程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委托其中一个施工单位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管理责任、费用,并书面通知其他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并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3、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要求的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表面应当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围挡应当设置不得低于0.3米的防溢座;
(三)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以及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围挡不得低于2.5米;
(四)基础平整、牢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4、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式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5、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场地应当实施硬化处理;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两侧桩基工程应当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保洁措施,不得积尘、积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装、材料堆放、临时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6、车辆冲洗台应当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冲洗台的长度不得小于八米,宽度不得小于六米。清洗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
7、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
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裸置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三)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
(四)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四十八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法,拆除作业时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六)不得现场拌制石灰土、二灰结石和水泥稳定碎石;
(七)路面铣刨后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摊铺沥青。
9、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二)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通道;
(三)临时占用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
(四)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并固定可靠,对一些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10、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搭设帐篷;
(二)建立生活卫生责任制,食品、饮水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设置的临时厕所等卫生设施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三)职工宿舍内的卫生、通风、照明设备良好,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
(四)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十六人,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当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五)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要求。
1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1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仙鹤门整体建设项目工程成立建筑工程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严光为组长、白子建为副组长,项目部所有成员为组员,由安全员吴荣金具体负责指导、监促、检查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此次活动从集团公司到工程项目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加强督促力度,积极配合、协调上级建设主管部上开展此项活动,有效提升集团公司建筑工地标化管理水平。
江苏省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仙鹤门小学项目部 202_-1-20
第三篇:房屋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精细化管理标准
青建管质字〔202_〕125号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实施精细化管理构建环境
整治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成果,构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决定在全市建筑工地实施精细化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构建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重要性
构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就是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章立制,细化标准,优化程序,实现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全覆盖;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改善建筑工地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树立建筑工地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的重要举措。实施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有效整合企业现有管理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明确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有利于为广大从业人员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有利于实现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2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模式化和规范化,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总体目标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建筑工地管理协调发展,巩固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成果,坚持以人为本,有效整合企业现有管理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全覆盖,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树立建筑工地良好形象,逐步建立起精细化长效管理体系,实现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提高建筑工地整体管理水平。
二、现场围挡墙管理标准
(一)技术标准
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的组成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连续围挡墙。
1.墙板:钢板厚度不得小于0.8mm,高度为2m,每块钢板的宽度为0.40m,墙板背面用Φ48×3.5mm钢管、专用卡扣等部件将9块钢板连结组合成一块整体墙板,墙板上下端沿口采用厚度3mm、断面宽36mm槽钢压条,将钢板依次滑入槽中,墙板与墙板之间应设置钢柱,上下槽钢压条与钢柱用螺栓连接,墙板侧边靠紧钢柱。
2.钢柱:截面为100mm×100mm×3mm方管钢,高度为2.03m,钢柱底板采用厚度不小于5mm×240mm×240mm钢板,在钢柱顶部下约0.6m处加设40mm×40mm×3mm角钢斜撑,钢柱底板四角与斜撑底部应采用膨胀螺栓与预埋混凝土柱基础连接固定,混凝土柱基础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4m。
3.墙体基础:围挡墙必须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0.2m,宽度不小于0.24m, 砌筑砂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
(二)美化要求
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应统一颜色,并进行合理的美化。
1.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的墙板统一使用白灰色,立柱统一使用浅灰色,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其它颜色。
2.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围挡墙进行企业文化宣传,同时应选取建设管理理念和文明城市等内容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布置应合理紧凑,应尽可能地在两个钢柱间设置。宣传材料应使用广告布,不得直接在围挡墙上涂写,色彩要与围挡墙颜色相协调,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三)使用管理
1.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严禁制作商业性广告。凡是进行公益性广告宣传的围挡,要严格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先报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经广告联审部门审批后,按照建筑施工围挡墙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装设。
2.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
6清洁,无蚊蝇孽生。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闭式便桶。
(四)其他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排水通风良好,并使用防水电器。
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职工夜校,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3.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4.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达到牢固、美观、防雨要求,及时更换内容。
5.施工现场应设置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饮水室应设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保持清洁、卫生。
五、场容场貌设置标准
(一)大门设置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安装金属大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使用电动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
2.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大门处应按要求设“七牌两图”,即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环境整治工作公示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
4.环境整治工作公示牌规格为高1.5米,宽1.8米,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0.06米。公示牌须设置在建筑工地大门外侧明显位置。
(二)车辆冲洗设施
1.建筑工程基坑开挖前必须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能安装车辆自动冲洗机的,必须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
2.车辆自动冲洗机应安装在施工现场大门内主施工道路上。沿出车方向,洗车机两侧应各设长3米、坡度大于5%的回水坡道,在洗车机两侧3米处、4米处各设两道减速带。
3.车辆自动冲洗机立杆两侧应各设置2排×10个喷水嘴和不小于1.3米的挡水板,底板设不少于100个Φ4mm喷水孔,喷水有效压力应大于0.3Mpa,喷水时要相互交叉,达到多方位多角度清洗工程车辆轮胎。
4.车辆自动冲洗机应设置沉淀池,达到重复循环用水,排水坡度要大于5%。清除污泥可采用泥浆泵除泥或刮泥机排泥等形式,污泥等废物必须经沉淀、干燥处理后,方可外运。
5.施工现场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的,大门内侧必须设置排水沟,确保场区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污染道路。
(三)地面硬化和洒水降尘
1.工地大门、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和材料堆放场地应按
第四篇:青岛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公示牌
青岛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公示牌
一、现场围挡管理
1、全市所有新开工建筑工地应按规定安装使用新式围挡墙,花色图案布局合理。
2、已开工建筑工地原有围挡墙需按原标准进行整修或更换。
3、建筑工地现场应用彩钢板围挡墙进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墙外观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确保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
4、建(构)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挡,并及时清洗、维护,确保严密、清洁、平整、美观。
5、脚手架杆件必须涂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6、工地围挡墙周边保持清洁。
二、环境卫生整治
7、建筑废料、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8、建筑材料堆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堆放布局合理稳定牢固,有序设置材料标识牌。
9、职工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间宿舍不超过16人;宿舍配置封闭式餐具柜等生活设施。
10、宿舍内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宿舍内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
负责人标牌应上墙明示。
11、设置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定时清扫保持清洁,无蚊蝇孳生。
12、工地食堂符合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有关要求,防鼠、灭蝇装置配备齐全,摆
放有序;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三、施工扬尘管理
13、工地大门内侧必须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等冲洗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管
理。
14、建筑工地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表面必须全部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覆盖,达到封闭严密、固定固靠。
15、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招用经过密闭改装符合要求的土石方与渣土运输车辆。
16、对出场运输车辆车体、车轮进行有效冲洗,防止污染路面。
17、建筑工地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应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
土、积土;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18、四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四、施工噪声整治
19、夜间22时到次日6时禁止施工;中、高考期间,夜间20时至次日6时禁止
施工。
20、因施工工艺要求确需连续作业的,应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施可,并按规
定张贴告示告知周边居民。
第五篇:环境整治调研报告
环境整治调研报告
环境整治调研报告
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日前,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文运芝,区政府副区长黄顺发、区长助理谢云杞率领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政研室、区整治办等单位相关人员,对全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加快农村环卫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区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环境明显改观。全区主要道路沿线暴露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得到比较彻底整治;制订出台了《南岳区村庄绿化规划》并即将付诸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全面启动了农村连片整治工程,11个村的水源地防护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房)以及其它建设工程正在加紧实施;扎实开展了改水改厕、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卫生评比和除四害等工作,并推进了申报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以河道净化为重点,疏浚城区主河道3条共6000余米,农村河道10000余米,清淤扩容山平塘15口,及时清除水面漂浮垃圾及杂物,禁止水库化肥养鱼,确保了饮用水源安全;大力开展了沼气池建设,全面整治养殖污染;按要求全面启动了老农贸市场和迎宾市场的提升改造工程,目前管网铺设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摊位改造,市场环境有望得到明显改善;切实加强了对农村建房的监管,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对部分路段两侧的违章棚亭和“空心房”进行了拆除;以107国道“文明样板路”创建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道路建设、养护、管理、绿化以及路面清扫保洁,及时抢修公路破损路面,清理公路边沟、涵洞;加大了对乡村公路硬化力度,并组织专门力量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进行清理和整治,确保了全区公路畅通、安全、清洁。二是群众普遍欢迎。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得到了较好落实,美化了城乡环境,改变了群众生活,让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人民群众对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了从怀疑、等待、观望到理解、支持、积极参与的转变。与此同时,全区广大农民群众在参与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了身边环境的变化,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养成。三是经费保障有力。区财政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环卫设施建设、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经费等,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确保了资金及时拨付。由于全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普通群众的支持配合,我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得到了较好地落实,全区城景乡环境得到明显提升,面貌焕然一新。在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调度会上,我区获评城区组202_年第三季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一名。四季度检查以及全年工作考核评价很高。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抓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区委、区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区四大家一把手和区委副书记担任顾问,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长担任总督导,分管和联系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任务分解、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等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门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区委、区政府结合南岳是旅游区的实际,在工作标准上自加压力,提出了落实“三化”(即市场规范化、垃圾分类化、环境优美化)、实现“三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的工作目标,要求南岳的城景乡环境整治与市定标准和其它县区相比,要做到“标准要更高、行动要更快、力度要更大、效果要更好”,要按照“庭院美、村庄净、道路畅、水体清、环境优”的要求,把南岳广大农村打造成环境优美的精品景区。
二是抓宣传引导。今年以来,我区先后编印了《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字经”》、《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诗配画》,不定期地编发《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简报》,并在区有线台开设宣传专栏,在农村主要路段、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所在地和人员密集的场所制作了永久性宣传标语、设置图文并茂的宣传牌;乡镇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致村民的一封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开展了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大走访、大规劝、大整治”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和引导,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在全区形成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基础建设。我区坚持把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新农村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旅游环境与服务质量整治及规范城景乡建设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整合全区的财政资金和部门专项资金,保证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经费。截止目前,全区共新增户用垃圾桶30000余个、焚烧池850个、垃圾斗车78辆;共新建水源地防护设施26套、污水处理设施530套、垃圾处理设施146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56套,新增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台,自卸式垃圾收集车11台,可卸式垃圾箱26个,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四是抓集中整治。为解决城景乡环境“脏、乱、差”问题,改善城景乡环境状况,我区于6月份全面启动了拉网式、地毯式的“农村面源污染大清理”行动,组织发动群众对村内外的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是对国、省、区、乡公路沿线以及集镇、村庄开展了卫生大清除行动,对暴露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杂物、道路两边的杂草等进行集中清除,并集中抓好了重要河道的疏浚。特别是对107国道南岳段等重点地段的整治实行现场交办。目前,全区广大农村主次干道已基本实现常态化管理。
五是抓督查考核。为确保全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区委、区政府将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今年全区重点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并纳入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同时,区整治办按照《南岳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制订了《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了区对乡镇、乡镇对村(居)的督查考评体系,并严格按照“周暗访、月明查、季考评、总评”的方式进行督查考核,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建立了督查台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是抓长效管理。初步探索建立了“乡镇督导、村组管理、专人保洁、门前三包”的城景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村组对责任路段都明确了专人保洁、宣传、劝导和监管。部分乡镇、村组还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强化整治工作责任。目前,全区36个村(社区)都明确了专职的清扫保洁人员,落实全天候清扫保洁、卫生监督和宣传劝导。通过开展卫生评比和保洁员工作考核,我区部分长效管理措施的成效开始显现。
三、我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责任还有待强化。少数部门仍然存在主动履职不够、工作相互推诿现象,一些牵头部门不愿牵头、不主动加强沟通协调,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健全,有的甚至把原本是部门的本职工作看成是整治办的事,动手做事先问要钱;部分联点包村的县级领导、后盾单位下基层指导帮扶、督促检查有待加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技术指导等方面缺乏主动性,未真正形成整治合力;乡镇与乡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单位和乡镇存在应付差事、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有的组织一、二次清扫活动,就认为任务完成了,有的部门甚至根本没有动起来。少数单位没有认识到整治工作是一项常态化、长期性的工作,为节省开支,在旅游淡季停聘了一些区域的部分保洁员,给村民造成城景乡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阵风”的错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持续开展。部门联动欠缺,如兴隆水库上游无序建房,准备大肆发展旅游“农家乐”,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都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管责任。同时,由于城乡结合部位的个别村环境卫生整治界限不明确,经常出现卫生责任互相推诿、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的现象,导致城乡结合部和村组交接处往往成为环境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根治,在前段市里检查时还扣了分。此外,城区的一些背街小巷特别是迎宾社区、祝圣社区和衡岳社区等城中村,存在毁绿种菜、养鸡和随意放养家畜家禽的现象,而且环卫设施和保洁人员缺失,还有不少居民小区没有纳入“四型小区”创建范围,管理缺位,卫生环境比较差。
二是基础建设还有待完善。乡镇建设起点低、基础差,道路、供水、排污、美化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大多没有同步建设,特别是环卫设施等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部分村的主干道虽然已经硬化,但是村内的道路却基本没有硬化,且排水、排污设施不完备,存在垃圾、污水乱倒乱泼现象。垃圾箱和焚烧池等设置还有等进一步完善;个别村的焚烧池和垃圾池设置、垃圾桶摆放位置不合理,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视觉污染。部分村民未按要求使用区里统一配发的垃圾桶,变更用途,挪为他用。两个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进展较为缓慢,目前还只完成管网铺设工程,摊位改造等工作进展滞后,市场环境亟待提升。环保项目在建设内容规划上,偏重于垃圾房和村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项目在建设内容和设施设备的配备上不太切合实际,造成资源的浪费以及二次污染,群众比较反感,各方面非议较多,费力不讨好。如,在各项目村新建的垃圾收集点,不但外观难看,与环境极不协调,而且很多布局不合理,老百姓使用极不方便。特别是环保部门配置的自卸式垃圾收集车,由于后期的养护、油料、司机等经费没有着落,乡镇村组不想要,相关单位不想接。
三是宣传发动还有待深入。目前,城景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冷”的现象。区一级非常重视,工作力度大,但有的乡镇、村组干部积极性不高,还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等待观望态度,工作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程,缺乏主动性;虽然有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制度,但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环保部门和乡镇干部进组入户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沟通宣传交流较少,群众对项目了解不够,主体意识不强,认为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有的群众甚至认为城景乡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是国家项目,资金雄厚,在建设中关心的是如何能得到一些占地赔偿费,在个别村组施工阻力较大。广大农民群众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由于受传统生产、生活习惯影响,部分村民缺乏卫生环保意识,垃圾乱倒、生活污水乱排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不少农村居民区的真实写照。
四是工作标准还有待提高。我区的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虽然总体上是按照“三化、三清”的要求来实施的,但目前的工作重心还局限于搞卫生、清垃圾,其它方面的工作开展亟待加强。部分村组面源垃圾清理和保洁工作不到位,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仍然是垃圾成堆。部分保洁人员履职不到位,“垃圾靠风刮,地面借水刷”的现象依然存在,乡村在上级检查时往往是靠临时雇工搞“突击”。全区生猪养殖业量多面广,尤其是规模较大的猪场,虽建有沼气池,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突出,对小河、小溪的污染治理难度大。水务和环保部门虽然加强了对水源污染的整治,但由于水务一体化职能没有调整到位,“多龙管水”造成管理缺位、效率低下。此外,祝融街道和南岳镇辖区的一些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卫生状况和综合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
五是长效机制还有待健全。当前,全区环卫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生产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体系还不完整,缺乏资源共享的整体规划。部分乡镇、村保洁队伍虽已建立,但运转不正常,管理不规范。垃圾清运机制缺失,存在只收不清、只收不填、只收不烧等情况。环卫局和景区管理处的管理范围在逐步延伸,如果全区所有的垃圾清运任务全部由两个部门接管,人员、设备和运转经费都需要作相应调增。环保项目在污水处理、垃圾分类设施处理上有较大投入,但在保洁人员日常工资、设备维护、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后续费用没有作相应安排;项目验收结束后,工程质量、设施运行由谁监管,设施损坏由谁执法赔偿等问题都还没有进行系统研究。督查督办和检查考核有待加强。目前代表区委、区政府从事经常性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工作的只有整治办的几位同志,督查督办的力度不大、效果不好。各乡镇(街道)忙于应付区里的检查,对村(社区)的督查考核基本未开展起来。现有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整治办是以区农办为主体成立的一个临时的协调、督查机构,工作人员与原单位无法彻底脱钩,加上区农办对口的部门多、协调的工作多,有时工作难以到位,造成目前的整治工作还停留在搞突击、抓迎检的初级阶段。
四、深入推进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1、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布局,用单篇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为此,我们建议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以加快推进“生态南岳”建设为动力,将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定位为区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民生工程的首要任务、检验干部作风的管理工程、促进跨越发展的重要标尺,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抓治理就是惠民生、抓治理就是抓提升、抓治理就是促发展、抓治理就是塑形象的广泛共识。一是要在领导层面提高认识。包括区里组织的“大走访、大规劝、大整治”主题活动也只是发个文件,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下一阶段,全区各级领导特别是几大家的分管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体联点包村的县级领导和后盾单位负责人要把整治工作作为联点帮扶的重要内容,要定期深入基层,亲自指导,亲自督促,亲自参战,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要在部门工作层面提高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定责任、定人员;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综合整治的总体标准开展工作,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不跑偏;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修订完善《农村卫生公约》、《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个人家庭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行为。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专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为扎实推进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得成效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妇联和学校的作用,在农村妇女之间和学校学生之间,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妇女和学生积极行动起来,立足家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敢于走在环境整治的最前面,做改变陋习的带头者和良好风尚的引领者。要注重树立和推广典型,对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工作经验、典型事例要及时加以宣传推广。此外,还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要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对一些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和乱扔乱倒垃圾、乱停乱放车辆、乱摆摊点的人和事加大曝光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3、实行部门联动,强化综合管理。城景乡环境整治牵涉农业、环保、环卫、景区管理、卫生、水利、林业等众多部门,需要进一步整合有效资源,加强协调合作。如,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全区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涉农环保资金,聚合有限财力,统筹使用,集中区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从而产生集聚效应,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住建、卫生、农业、国土、水利以及乡镇(街道)等要紧密配合,对向河道乱倒建筑和生活垃圾的现象,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并加强日常监管;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要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禁止化肥养鱼,推进水环境整治;畜牧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协同配合,通力合作,对养殖场进行综合治理,督促养殖户采取生态立体养殖或施行零排放养殖技术;商务部门要抓紧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加强对两个市场改造提升的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城管、规划、综合执法、风景资源保护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联合组织开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个别典型违规违法建房户(如兴隆水库上游),必须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拆违还耕、拆违还绿、拆违治脏、拆违添景,做到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
4、创新运行模式,确保责明事顺。在垃圾处理模式方面,要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城郊结合部垃圾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我们建议:在城区和近郊范围内,应建立完善收集和清运系统,采用“属地管理为主”的模式,将生活垃圾转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在地理位置离城镇比较远的乡(镇)、村,应根据村庄建设规划以及自然村落布局和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或转运等设施。要始终坚持“分类减量”的原则,支持和鼓励上门回收可回收垃圾,尽量减少垃圾量。后山三乡和南岳镇的山区村要因村制宜地鼓励农民采用焚烧、就地填埋、农家堆肥等简易、有效方式处理垃圾,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和无害化、资源化,降低成本,减少污染。在推进环卫保洁方面,要按照“精细化、网格化”的要求,制定《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办法》和《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职责与奖惩措施》。建立农户自我约束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探索推行农村垃圾收集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精干的保洁员队伍,确保村道、河道清理保洁日常化、制度化。同时,针对人们已经习惯于将垃圾随意地丢弃在房前屋后以及、公路边、田埂边、池塘边和河道边的实际,建议实行分片分组包干和组长负责制,坚持每月定期清理不少于3次。在明确职能职责方面,连片整治项目村建设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由环卫局和景区管理处负责,要建成一个,移交一个。原则上垃圾清运车和垃圾收集车等硬件设施统一交由环卫管理,万福、红星、荆田、双田片区农村生活垃圾由环卫局负责清运,景区村有清运任务的由景区管理处负责。景区管理处整治责任区——南马公路、方广寺景区以及拜殿村的保洁人员不能断岗,不论淡季旺季都要保持常态化。要尽快将水务管理一体化职能调整到位,理顺水务和环保的责、权、利,确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落到实处。要抓紧实施南岳区村庄绿化规划,对乡村公路沿线和村民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集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要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5、健全工作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点多线长面广,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动态性和反弹性的特点,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是要建立健全三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一要建机构,确保有人做事。建议参照攸县的成功作法,将现有的整治办由临时机构变为常设的正科级机构,专门负责全区的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要保投入,确保有钱做事。把城景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景乡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并随着区财力的增长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规模扩大、任务增加及管理手段更新适度增长。对各乡镇、村的环境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可整合
农林水利、森林防火、乡村运转等各类涉农资金统筹考虑;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上级有关城景乡环境整治财政扶持政策的研究,积极向上协调争取资金扶持,保证农村垃圾“扫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确保城景乡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三要严考核,确保用制度管事。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和评议问责机制,强化正负激励,形成严查严管、奖罚分明的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经过考评考核验收达到合格要求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对未达到合格要求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取消该目标管理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