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_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通知
威人社发[202_]18号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202_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局内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镇劳动保障所,各相关部门:
根据全县工作部署,现将202_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充分了解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先
进典型,通过电台、广播、标语、宣传车、政务公开栏等各种形式将民生工程的内容、惠及对象、进展情况等事项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民生工程、支持民生工程、参与民生工程,积极营造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良好氛围,力促民生工程的有序开展。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各镇、各单位要建立季度分析、联系协调、跟踪报道等制度,加强对民生工程执行的督查,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局机关将不定期对各镇、各单位开展民生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附:威远县202_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第二篇:关于202_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
徐塘羌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_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
我乡按照平委发„202_‟9号《关于“八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意见》、平目督办发„202_‟12号《关于下达202_“八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平民委办„202_‟21号《关于队009“八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行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真正把民生工程做成老百姓的贴心工程,惠民工程。使老百姓真正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现就我乡开展民生工程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来年工作打算总结如下:
一、202_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乡党委、政
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工作,将“民生工程”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 “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会议,落实责任。
(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平委发„202_‟9
号文件给我乡下达的各项目标,乡党委、政府根据各自分管的工作,将平武县“民生工程”工作细化成小项,并把任务划到人头,要求认真实施,并按月向县民生工委办公室汇报。并在乡上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台账。
(三)广泛宣传,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民生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广泛做好“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是使各项“民生工程”行动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利用村组干部会、乡干部下队等时间对“民生工程”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要求村组干部随时随地对老百姓宣传“民生工程”,为“民生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截止目前为止:就业促进工程: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3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人;劳务扶贫培训3人;新型农民培训35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次。
扶贫解困工程:改善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110人;农村人口脱贫33户106人;农村(城镇)医疗年人均救助95元;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0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件;
教育助学工程: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63人;奖励优
秀学生18人;资助贫困学生21人;灾后学校恢复重建1所。
社会保障工程:城镇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不低于5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55人;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15人;计生家庭特别扶助4人;农村数字电影公益放映60场。
医疗卫生工程: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100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孕产妇死亡率降低至35/10万;婴儿死亡率13‰;完成乡级医疗机构1个。
百姓安居工程:新建沼气池69口;维修沼气池67口;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的村数个8个。
环境治理工程:实现森林管护11.12万亩。
(五)以落实民生工程为契机,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乡党委政府抓住落实民生工程为契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促进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找准适合我乡的农村综合开发项目。
全面完成复兴村的新村扶贫项目。目前整个项目实施与县扶贫局配合融洽进展顺利,完成90%的总工程量。
通过积极努力地争取,县水务局对援助我乡复兴、平沟、杨柳三个村人蓄饮水项目前已全面完成设计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生工程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深得老百姓拥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但在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不足,直接影响民生工程工作的有效开展。徐塘乡地处偏远,自身没有可供支配的资金,在开展工作中,只能量入微出,上级部门的投入是按平均需求,未按各地方的实际划定指标,作为没有收入的黄徐塘来说,自身很难投入。
(二)部门与乡上的衔接不够。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有些工作必须由专业部门设计规划,但个别部门由于工作比较多,不能按我们的时间要求来规划,导致部分工作进展较慢。
三、202_年的工作打算
202_年工作我乡将按照“三用心”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老百姓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领导,着重抓好农民工培训、人畜饮水工程、沼气池建设,确保党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健康发展!
202_年12月24日
第三篇:郊区司法局圆满完成202_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郊区司法局圆满完成202_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郊区司法局自202_年开始实施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今年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是50件,为实施好这项民生工程,区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截止目前,民生工程任务已全部完成。此次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主要归功于区司法局实施的多项有效措施:
一、加强建设,完善管理,财政保障
郊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五个乡镇办、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有专人接待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同时在全区36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
区法律援助中心确定了专职主任,并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各工作站也都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此外还组织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活动,以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郊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同时区司法局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如:《法律援助财务、物资管理制度》、《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指派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律师接受委托制度》、《政治、业务学习例会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制度健全,管理有据。区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今年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是50件,援助经费是5万元,工作经费是1.2万元,区司法局对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到位。
二、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
取消了法律援助范围限制,只设立经济困难条件,大幅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有效降低门槛。加大对农民工的援助力度,将劳动就业及权益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与农民工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开通了农民工绿色通道,只要涉及农民工工伤、劳动赔偿的案件一律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直接受理。
三、保证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畅通。为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依托乡镇办司法所、区残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建立了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它们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的职能,实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
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不断改进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倡导调解优先原则,快速解决纠纷;对受援人实行联系告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并及时进行案件跟踪回访对办案人员的援助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规范和加强了“148”咨询电话工作,公示了“1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并有专人值班,为社会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截止目前,接待来电来信185人次,来访345人次,接待咨询人数为320人次。
五、积极开展多项活动
(一)结合“双百日攻坚”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结合“双百日攻坚”活动,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贯穿法律援助工作的始终。一是积极办理维护稳定案件,畅通依法维权渠道。二是强化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强化“1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和法律援助接待室接访工作,通过专业、周到的法律咨询服务,疏导群众怨气,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注重渗透,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始终。法律援助案件审批前,结合案情帮助群众尽可能选择调解方式解决问题,要求律师办案中尽可能力促矛盾纠纷调解解决,缩减维权成本。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提高群众运用法治手段维权的意识。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不断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畅通维权渠道,使群众遇到问题很容易获得合法有效的帮助,防止矛盾积累变大。
(二)开展受益对象大走访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民生工程政策
区司法局制定了《开展民生工程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受益对象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民生工程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受益对象大走访活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低收入群体受益对象大走访活动从8月20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活动中,由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会同所在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室成员到受益对象家中进行走访,广泛深入地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每个 受益对象都发放一本《郊区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指南》、一份《民生工程告之书》、一份《反馈意见表》,并对受益对象进行回访调查笔录,对法律援助效果进行了检验,对实施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了总结,并对资料台帐整理归档。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第四篇:202_民生工程目标考核办法
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_民生工程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我县202_民生工程各项目标全面完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2_民生工程实行目标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根据市、县分解下达的202_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民生工程责任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分乡镇和县级部门两部分,202_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行百分制。
(一)乡镇考核内容(100分)
1.组织领导(1分)。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人员到位,目标责任落实。
2.科学管理(1分)。规章制度健全,资料整理规范。
3.协调配合(2分)。加强民生工程宣传教育,按时上报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积极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4.就业促进工程(16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
成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1-
业、农民工在岗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扶贫培训8项任务。
5.扶贫解困工程(8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扶持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落实困难职工生活或医疗救助4项任务。
6.教育助学工程(16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
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免除“六类”中职学生学费、资助中等职业学校1至2年级所有农村学生、资助经济困难家庭高中学生、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建设农村留守学生之家、中小学校舍建设、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8项任务。
7.社会保障工程(4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敬老院建设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
8.医疗卫生工程(14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
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参合农民筹资、乙肝疫苗补种、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费用减免、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91%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新婚人员婚前免费检查8项任务。
9.百姓安居工程(8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成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避险搬迁、农民沼气池建设、解决饮水安全、地震户住房重建4项任务。
10.基础设施工程(10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成通乡油路(水泥路)建设、病险水库整治、农村通信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园和核心示范园区建设、养殖小区建设5项任务。
11.生态环境工程(10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森林管护、退耕还林、污水处理厂建设、“金土地工程”、标准农田建设5项任务。
12.文化体育工程(10分)。完成或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5项任务。
(二)县级部门考核内容(100分)
1.机构和制度建设(10分)。成立民生工程组织领导
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制定工作责任制,责任明确到人,建立情况报送联络员制度,建立民生工程督查制度。
2.政策宣传(5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向群众宣传民生政策,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民生工程,通过问卷调查或随机抽查方式,了解广大群众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3.基础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10分)。建立档案资料
分类管理系统,对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对工程建设类项目建立工程进度台账;每月底报送民生工程进度情况表,每季度报送民生工程季度实施情况,高质量完成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
4.资金管理(20分)。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
和落实资金核批制度,配套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发放或补助类项目资金,实行支付到人、打卡发放;工程类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放或补助类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工程类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
5.目标责任落实(55分)。县级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
以市、县下一步分解下达的202_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为准。
三、计分办法
1.“民生工程”目标考核按完成比例计分。完成目标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按超额比例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该项分值的20%,完成目标任务不足80%的该项不计分。2.特色加分。本实施的民生工程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一次加1分;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一次加0.5分;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一次加0.3分。实施民生工程工作受到上级书面表彰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一次加0.5分,被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或县效能办通报表彰的每次加0.3分;向县惠民办报送的民生信息被市级部门或其他媒体采用的,每一条加0.5分,被省级采用的,每一条加1分。特色加分不超过10分。3.扣分。本实施的民生工程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一次扣2分;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一次扣1分;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一次扣0.6分;实施民生工程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1分,被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或县效能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6分。
四、组织领导
目标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县委、县政府目标办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考核。民生工程目标考核实行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报县委、县政府目标办和县惠民办。根据自查情况,由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每半年对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评。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1.县级部门。按考评得分高低,对县级责任部门设一等奖1名,奖现金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现金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现金202_元。2.乡镇。按考评得分高低,设一等奖1名,奖现金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现金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现金202_元。
(二)惩罚办法。对未完成202_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在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由组织、纪检等部门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2月 日
主题词:目标管理 民生工程 表彰 通报
中共**县委办公室202_年2月 日 印
(共印份)
第五篇: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工作规定
一、责任分工
按下达的《市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的“民生工程”各项指标,对202_年全市“民生工程”实施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其责任分工是:
(一)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一是牵头单位及责任。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由市直8个部门负责牵头,分别是: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工作由市人保部门负责牵头,社会救助由市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医疗保障工作由市人保、卫生和民政部门分别负责牵头,教育事业由市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卫生事业由市卫生部门负责牵头,保障性住房工作由市房管、民政部门分别负责牵头,扶贫开发工作由市扶贫和移民部门负责牵头,生产生活水平工作由市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实施“民生工程”的资金落实工作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牵头。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分工,负责对牵头工作目标落实的统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考核以及对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分解和实施意见的汇总上报等工作。二是责任单位及责任。根据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的职能分工,将“民生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对口归类,分项目确定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要负责确定责任工作的目标和目标任务分解,拟定工作实施意见并开展督促指导、考评考核,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确保责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是协办单位及责任。根据实施“民生工程”各项工作的需要,结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分项目确定协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配合责任单位共同抓好工作目标的落实。(见附件1)
(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责任。一是层层分解任务。及时分解“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各项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层层抓落实。二是制定配套办法。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完善已出台的配套办法和制订出台新的配套办法,确保各项政策的顺利衔接实施。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促进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实行“阳光”操作。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使广大人民群众按照规定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考评
成立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小组,负责202_年全市“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见附件3)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
2、群众测评(6分)。主要考核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各项政策落实的满意情况。
(二)计分办法
1、“组织实施”的考评得分由市考评工作小组对县、经济开发区和市直责任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对照标准考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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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群众测评”的考评得分由市统计部门或市考评办按照组织民意测评或督查民意测评的结果对照标准考评确定。
3、“任务完成”的考评得分,由市直责任单位根据各县、经济开发区“民生工程”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县、经济开发区进行考评打分,并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在考评工作中,分加分指标和不加分指标,其中不加分指标完成和超额的,得该指标基本分值;加分指标完成的,得基本分值,超额完成比例最高的,加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20%,其他超额完成的加分公式为:超额完成比例/超额完成最高比例×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20%。指标未完成的,作为不达标,每差1%扣减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5%,不能以比例计算的,则视情况予以扣分,但扣分最多均不超过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60%。新农保工作只考评试点县任务完成情况,其他县考核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4、处罚扣分。与“民生工程”目标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和市委、市政府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分和1分。
5、目标管理考评得分=“组织实施”的考评得分+“群众测评”的考评得分+“任务完成”的考评得分-处罚扣分。
(三)考评程序
1、总结自查。各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责任单位对照考评内容逐项认真自查打分,建立和完善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档案资料,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目标执行情况、总体评价、奖罚情况等内容),按规定于202_年1月10日前报送市考评办。各县、经济开发区有关工作指标完成自查情况同时报送对口的市直责任单位。
3、综合汇总。市考评办在202_年1月30日前对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和排名。
4、组织审定。市考评办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提交市“民生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奖惩设置和产生办法
1、综合先进和末位单位的设置:县(含经济开发区)综合先进单位取前3名;综合先进市直单位8个;末位县(含经济开发区)1个。
2、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的设置:共11个。分别为:就业和创业工作先进县(含经济开发区,下同)1个;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县1个;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1个;医疗保障工作先进县3个(其中人保、卫生、民政负责的工作各1个);教育工作先进县1个;卫生工作先进县1个;保障性住房工作先进县1个;生产生活水平工作先进县1个;资金安排和落实工作先进县1个。